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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行记经典读后感有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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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行记经典读后感有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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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行记》是一部描写大学生李明在夜晚游走城市的小说,通过描述他与各种人物的相遇和交流,展现了现代年轻人的孤独和迷茫。小说以细腻的笔触描绘了城市的夜晚景象,让人感受到一种深沉的孤独和思考。通过阅读,让人对生活和自己有了更深刻的思考。

《夜行记》读后感(篇一)

小说集共有五个故事,首篇昆仑奴和末篇舅舅情人我最喜欢。这两个故事似有暗合。舅舅情人无非一种“情孽”。但王小波写得不狎昵猥琐,因为小青反常态的,有如灵质的轻,皮肉成为了枷锢,在绿水白骨中她体悟到了逃离肉身的情意,王安对她的爱也超脱了肉身。昆仑奴最后也得以回到他野兽四奔的草原上与女人野合。两篇之间,所有人的爱,似乎都圆满了。

《夜行记》读后感(篇二)

夜行记的文风幽默而不失准确,措辞精巧。

“聊天可以,你该问问我困不困。可她根本不想办这个手续。”

“混账,你说我个儿矮,我就说你腿粗。”

“试问人身子是豆腐做的吗?原来女娲造人是这么一个过程:她老人家补天之余,在海边煮了一大锅豆浆,用海水一点,点出一锅豆腐来,”

“强盗响马见了你不咳嗽,你是止咳丸吗?我读遍了药书没见过有这么一条,秃和尚,性寒平,镇咳平喘,止痰生津,不须炮制,效力如神。是药王爷爷写漏了,还是你来冒充?”

《夜行记》读后感(篇三)

一些具有小说天才的人写的短篇,读的时候是个享受,读完了也是意犹未尽,至于说主题和意义什么的,那更是统统抛在脑后了,记得的只有对小波文字和想象力的佩服。这篇是小波最早的作品,没有什么立场和主题,但充满了小说的艺术。《立新街甲一号与昆仑奴》中,越看越是无厘头,但却越是想看下去,然后总是读出来了:“古今无不同,大概是爱情与婚姻。”如果要勉强做个总结,那也只能是这个样子。

至于后面的几篇故事,那更是全都有曲折与荒谬在里面,那真像是有一点卡夫卡的味道在里面。

《夜行记》读后感(篇四)

語言過於有魅力,形式嚴謹的小說,比如伍爾夫的海浪,讀起來是很耗費心力和時間的。像士力架,熱量非常高,但是塞多了根本受不了。語言簡單,更重在情節的小說,比如阿婆的波洛,總讓人感覺是再吃一個皮很厚的包子。雖然餡真的值得,但難免包子皮噎得慌。

王小波小說的文字,處於這兩者之間。在奇幻的氛圍裡,很美的句子,時不時就從妙趣橫生的大白話裡面冒出來一下。與此同時,懸念在文字中均勻分佈,情節轉折地你想不到他會在這裡轉折。但是這個折,它又不是很大,不至於感覺到腦子被砸蒙,只會給人帶來一種坐在輪椅上被一個瘋子推著亂走的刺激。

夜行記在唐傳奇上的改編,人物們被賦予了很多更新更現代的精神內核,但是保留了大唐的爛漫氣息。傳奇之所以為傳奇,在我理解是流傳下來的奇事。在這個意義上,這部互聯互通的短篇小說集子,真正繼承了唐傳奇的精神。

再話說情節,八十年代北京的王二和小胡,從開篇到終篇,兩人的身影都在唐代故事裡穿行。做讀者的,被此二人推著,也見識了一下黃土浮地月光溶溶的長安城。

《夜行记》读后感(篇五)

这本书一上来还是熟悉的王小波!书中的红线盗盒有点《万寿寺》的小番外之感,看着分外熟悉,还有本书中的《红拂夜奔》是最初的稿子,读来也是简短有趣,最终的完整稿使得故事更加完整,人物也更加立体,读来也很有意思。

李银河在本书的序中提到“成功艺术家与一般艺术爱好者的区别所在:他们必定对事物有一点与众不同的感觉,这才能成就一篇感觉奇特的小说、一幅色彩奇妙的画作、一首旋律奇妙的音乐。”这句话对于王小波的小说风格来讲概括真的是很到位了,对于王小波的小说我属于一见钟情型,看完第一篇就是‘天呐!小说还可以这样写,太有意思了!’。

果然我沉迷于这种风格无法自拔! 当然,这本书还是一如既往的王小波式幽默,出其不意又在情理之中,故事语言读起来也是好笑有趣!故事的结尾也是读者说的‘雅而不谑,乐而不淫’。

对于文字应用也是到了炉火纯青的地步,引经据典信手拈来,但又不单单是直接搬运,往往会加很多自己独有的特色。例如‘阿房宫,八百里,未央宫。深如水。自古华厦住佳人,不成咱是个蓬头鬼?’‘我什么都教给她了,就是没教她要脸,因为我自己也不要脸’‘他简直什么都不缺,于是他就得了轻微的抑郁症’这些句子读来就是很王小波啊!

每次读完王小波总是在想:‘世间怎么会有这么有趣的灵魂啊!’

《夜行记》读后感(篇六)

李银河在序中说道,有个朋友原在尝试写作并有作品发表,对小波的《夜行记》赞不绝口,后来就再也不写小说改行了。她说这是人们在某行业内看到真正的高手后对这一行当望而却步的表现。正因为发现自己绝不可能达到如此高度所以知难而退。这是对于从事这一行业的人来说,而对于我们普通人来说,小波作品的阅读感受是舒畅的,令人酣畅淋漓,小说的初步妙用也完美展现。

对于故事新编来说不由的想起马伯庸的《我读书少,你可别骗我》,这本小说集也是马亲王早期博客连载时期的几个短片故事。同样的故事新编,同样的清新脑洞。两者对比来说,小波更流畅,更有语言的畅快及美感,而在故事新意上马亲王对当代读者群体来说也完全够用了。两人其实是完全不可比的,但还是忍不住小小比较一下。

在网上看过很多人推荐小波的阅读从杂文读起,偏于来说小说可能更容易让我对小波升起兴趣。小说更能够反映小波的趣味性,丰富的语言,从早期的小说开始对于小波的了解是循序渐进的,树立起兴趣之后便可以穿插杂文读起,别有一番滋味。小波的妙趣横生在早期小说中更令人深切感受,所以阅读从来是从兴趣开始,后使然于作者本身,终于文学。

几篇中短篇小说下来,对小波笔下的女性甚是喜爱。在当代这个女权被曲解的档口,无数人称自己是小波门下走狗,却鲜少有人对他的女性主义做以表述。从古至今,女权主义只应该是平权,而又有多少人对平权的正确的理解呢?多读读小波吧。是如此的热爱他的妙趣,也如此的热爱小波笔下的女性。

《夜行记》读后感(篇七)

今日繁事颇多,终日奔波,身心俱疲。本地疫情反弹,几乎全城静默,又恰逢周末。随手拿起书架落一本书,拂去一层薄尘,原是<夜行记>,书名和封皮倒是让我想到白夜行,原以为是本小说,翻看后发现是本小说集。

第一篇《立新街甲一号与昆仑奴》讲一个屌丝王二这小子在现在与唐代的不同际遇。如同电影中的平行蒙太奇手法穿插叙述,衔接流畅,如看电影一般。这种手法,倒让我想起了《法国中尉的女人》,异曲同工。

唐代的屌丝王二是个小商贩儿,因为施舍一碗狗肉汤从而得到非洲人昆仑的友谊,昆仑每每从自己口袋里变出肤色不同、风情各异的世界各地美女供王二观赏,最后居然还与一位身材曼妙皮肤白皙的极品美女洞房花烛修成正果(我白天都不敢做这样的美梦)。

现代的屌丝王二是个流水线工人,母胎单身,彻头彻尾的无产阶级,他与青梅竹马的小胡住在一幢千疮百孔的破楼里。小胡膀大腰圆身宽体胖,两人都优秀到“谁也看不上(两层含义,你细品)”。虽然二人对彼此来说都不是理想型,但现实却让两人最终走到了一起,完成了男女之事。

一古一今,古代的王二更具传奇浪漫主义色彩,昆仑的布袋就像哆啦A梦的口袋,又像阿拉丁的神灯,能够满足一无所有的穷人屌丝对女人的所有幻想,但这种幻象作者最终是不忍戳破,最终癞蛤蟆还是吃上了天鹅肉。

现代的王二则就不得不面对现实,自己个头不高,长相不帅,自幼家贫,身无长物,所以看到对面一身白裙的理想型女孩儿也只能望洋兴叹自惭形秽。在他的眼中,楼下邻居小胡的“乃子”都是凸出来来的,毫无美感,但最终还是在小胡的提议下走到了一起。

为什么?

底层穷人,有选择权吗?

没有。

《夜行记》读后感(篇八)

唐代小人物故事集。

《立新街》:双线并行,用“古今一般同”写爱情。

《红线盗盒》:当代网络小说最高级形式。网络小说写的是故事,王小波写故事又写人,故事缺还要离奇。红线薛嵩用爱情化解民族、文化、思维、志向的矛盾与对立,共渡一场难。或许爱情并非依托于相符的性情?

《红拂夜奔》:红拂夜奔的短篇、番外。完整地写了怎么个奔法。武侠小说也驾驭得来。

《夜行记》:唐人秘传故事里唯一不写爱情的。最刁钻经营的一篇。

《舅舅情人》:两种爱情发生在一个男人身上。

王小波写了很多种爱情,也写了很多种女人。读他越多,越发现这些女人没有变得更多样、更丰满,而是将一些同样的性格特点、语言方式、爱情观进行排列组合拟出的模子。彼此之间具有高度相似性,或可以将其分作三至四类。可是王小波多么浪漫啊,笔下绽放出芬芳各异的爱情,而几乎都带着或多或少或庄重或热烈的性的参与(小青除外)。尽管如此,我不认为他参悟了爱情,谁又能说马尔克斯写完《霍爱》就参透了爱情?或许谁都不能将爱情参悟,或许这就是爱情的魅力,或许这就是王小波浪漫、才华、想象力爆棚、活力充沛、写了那么多爱情故事的原因吧。

《夜行记》摘

车马行过市集,走上山道,太阳已经落山,一轮满月生起来,又大又圆,又黄又荒唐。月下的景物也显得荒唐。山坡上一株枯树,好像是黑纸剪成。西边天上一抹微光中的云,好像是翻肚皮的死鱼。

《舅舅情人》摘

王安把蝴蝶的悲哀忘掉,和她一起到更深的林荫中去。他把她的小手握在手中,感到一股冷意从手中透入。就想起初见她时,这个女孩从槐树下捡槐蚕的情景。女孩把绿色的活槐蚕揣在怀里,那种冰凉蠕动的感觉多么奇妙啊!她身上有一种青苔的气味,王安想到女孩在一池绿水中洗衣服,洗出的衣服又柔软又舒适。他们在绿荫中走了很久。王安很放松,很愉快,他感觉她贴体的触觉、嗅觉和遥远的听觉、视觉逐渐分开。她在很近的地方,女孩在很远的地方。当冰凉蠕动的感觉深入内心的时候,王安知道自己在爱了。

《夜行记》读后感(篇九)

《夜行记》有五个故事:立新街甲一号与昆仑奴、红线盗盒、红拂夜奔、夜行记、舅舅情人。最喜欢的当然是夜行记了,其次就是立新街甲一号与昆仑奴。

王小波的文字洒脱幽默,读来畅快淋漓;情节新颖奇特,读来脑洞大开。好看的皮囊千篇一律,有趣的灵魂万里挑一。文坛少了王小波的文字,该是何等的失色。

大学时期,应该是每个人闲暇时间最多的一段岁月,那个时候我也特别喜欢泡图书馆,但是却从未深入了解过他的作品。室友爱王小波到痴狂,不断给我推荐他的书,现在我记不清当初她给我介绍的是哪本,尝试的看了几页就搁置了,刚刚从理科苦海中脱离出来的我,那个时候更喜欢一些诗词类、文史类、职场类的书籍。而那本书的背景是农村,我真的不是很感冒(现在回想起来,那本书可能是《黄金时代》)。正如当时对《平凡的世界》爱答不理,现在却爱的不得了。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对每个人来说,书没有好坏、优劣,只有遇到它的时间早或晚。

夜行记中有段描述是射弓,如同一幅展开的春夏秋冬的画卷。三秋到湖沼中去射雁......虽然是去射雁,但不是志在得雁,意在领略秋日的高天,天顶的劲风,满弓欲发时志在万里的一点情趣。隆冬到大漠上射雕......体会怒马强弓射猛禽时一股冲天的怒意。春日到岭上射鸟雉......体会春日远足的野趣。夏天在林间射鸟雀......困倦时在林间小酌。诗情画意、田园风光,令人驰往。夜行记中的书生和和尚吹牛的你推我搡,就像是一场辩论赛,处于下风的书生总是暗搓搓的有着情绪,在一招一式中又逐渐被和尚的辩论折服。文章最妙之处在于结局两人的和解,就像是一个人的两个对立面,经过一系列的争斗,最终达到息争,自身得到超脱,成为一个更好的自己。

立新街甲一号与昆仑奴,也是两面。是古与今的对立。全文中“这种感觉,古今无不同”出现了很多次,就像是时光机,将现今的我与唐朝的王二来回切换。这种超时空的想象力,恐怕非王小波所不能及。

书中有段话印象特别深刻“以前我们都有凌云壮志,非绝代佳人不娶,非白马王子不嫁。所谓绝代佳人者,自然是身轻如燕,沉默寡言者,而非高大健美,大嘴啦啦者。至于白马王子,身高一米九十以上,面白无须。因此我们结成同仇敌忾的统一战线,立志开拓我们的世界,看今夜的形势,只怕要壮志成灰”。文中的我和不漂亮的小胡在一起了,而古代的昆仑奴却得到了美女获得了自由。字里行间看似我输给了现实,其实是否在隐述虽然小胡不美,但是自己很幸福。因为古今无不同,古代的昆仑奴重获一切,那么现今的我也得到了满足。

有趣的文字不矫揉造作、辞藻堆砌,而是不受拘束、洒脱自然,让人如饮甘露,如沐春风。

王小波自然是后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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