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篇文章讲述了一个初一女生对自我的认知与探索。她坚定地表达了自己的独特个性和自信,拒绝被他人定义或改变。通过描述自己的内心世界和成长经历,她展现了自己的坚强和勇气,坚信自己就是独一无二的独立个体,拥有自己的思想和价值观。
第一篇
我最喜欢看《女生日记》了,这本书里的每一个人都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有六年级女生冉冬阳,她聪明,漂亮,而且总喜欢帮助别人。最喜欢她是因为我也希望和她一样完美。
梅小雅是班里最穷的一个女孩,冉冬阳就经常帮小雅运货。时间过得很快,转眼间小雅父母要和好了,但小雅不愿意接受爸爸,经冬阳不断的劝导,终于一家团聚了。看,冬阳的功劳!多大啊
在班里,长得最不好看的女生是袁小珠。她有一个特点,笑起来像哭,哭起来像笑。元旦收到的贺卡最多,如肥猫写的“祝你越长越肥一公斤”。班里同学看了以后要么就是哈哈大笑,要么就是叹气:“跟我们班漂亮女生沙丽和艾薇差得远呢!”真希望我们班同学不要这样嘲笑别人。
胆小女生任思思,总是担心天会塌下来,平常很少人会有这种想法。还有欧亚菲最怕打针了,一打针就会大便,特别看见尖而又细的针头。跟她们一比,我才知道自己根本不是胆小鬼!
侠义女生戴安的眼神凶巴巴的,看起来让所有男生都吓破了胆。有一次,米老鼠做了一件让戴安非常生气的事,戴安揪起耳朵让他团团转,像是在跳芭蕾舞。下课铃响了,米老鼠和肥猫他们去打乒乓球,正好有人来了,他们说:“你们快让,否则我就不客气了。”肥猫说:“大的欺负小的,一点也不公平 !”恰好被戴安看见了,她走了过去说:“走开!走开!全都给我让开。”他们以为她是男的,就走了。米老鼠眼睛瞪得大大的,她还是艾薇的护花使者。真希望侠女戴安常在我们班上。
《女生日记》里的每个人都很单纯,善良,有烦恼,有快乐,像发生在我们身边一样,就看你能不能找到!这就是我最喜欢的《女生日记》,赶快去看哦!
第二篇
我一双明亮的眼;有着小巧玲珑的身材,一头乌黑的短发。我的性格嘛!比较活沷开朗,喜欢可爱的小白兔,喜欢吃绿色食品,讨厌吃苦瓜,还喜欢吃辣椒,总的来说,除了苦瓜,能吃的东西我都喜欢吃。我的学习吗?文科比较好,理科偏差,但是我的理科越差,我越不想学,文科越好,我越想学,越喜欢,为了更好的学习文科,进入初中,我当选了历史课代表,语文小组长,每上文科类的课程,我都积极发言,做个好学生,可每当
上理科之类的课程我都不怎么发言,除非老师叫我回答问题,我才及不情愿的站起来。历史课代表当的话虽会有点辛苦,但我不会放弃的,我也甘愿为人民服务。说完学习,再来说说我的人缘吧!我的不是很好,但几个好姐妹还是有的,小学我有一个铁“兄弟”苏晓璐,能做铁“兄弟”是因为我们俩个有共同的性格特点一活泼
开朗,苏晓璐有一个性格有点男孩子的脾气,初中我有一个好姐妹一郭哲言,能成为好姐妹,也是我们两个共同性格特点一活泼开朗。这就是我,一个平平凡凡的我,小女今年芳龄12岁了,家住河南省开封市禹王台区新征北街AAAA,A单元A楼A户。
第三篇
那年,我十二岁;那年,我还小;那年,我学习并不拔尖;那年,我才刚认识那帮死党;那年,我初一......
那年是幸运的一年,在那一年里,我踏入了这所终生不忘的初中,我遇到的我的新班主任,我认识了一帮陪我笑陪我闹的朋友死党,在这一年里,我踏入了我的宿舍生活.....
那年,我第一次感觉到了为人处事的艰难,那年,我第一次因为与舍友闹不和而躲在被窝里哭,那年我因为所谓的朋友义气被宿管员责骂,那年,我还认识到了人心难测,同时,在那一年里,我还认识到了青春的美好....
那年,我还小。比起现在,那时的我不会自己洗头发,那时的我不会自己扎辫子,那时的我不会自己套被套,那时的我不会自己叠被子,那时的我不知道为什么被鱼刺卡住了之后要喝醋!甚至,我第一天住校洗袜子就花了15分钟,还洗的不太干净....
那年我学会了讨厌别人,也学会了讨厌自己,学会了当今的“羡慕,嫉妒,恨。”我学会了在背后说别人坏话,我学会了先发制人而不是被人所难。这三年来,我只是违背道德的去伤害别人与自己,这三年来,我只是随众人一样去炫耀,去攀比。这三年来,我伤害了许多人,包括自己的父母。这三年来,我不断的变化着,不断地被自己讨厌着.......
那年,我认识到了所谓的闺蜜恋情,我体会到了,每个人都是一个个体,我俩没理由能那么形影不离。于是,在这三年中,我被他挖空,被他利用,任由她在别人面前说我万般不好,然后又在网上默默的欣赏着他对我展开的舆论攻击。于是,在这三年里,我学会了离开,学会了放弃,但我学不会狠心。
在这里,我学会了很多,我感谢这里,感谢这里的人,这里的事。
那年,我初一,今年,我初三.........
第四篇
我不高也不矮,中等个儿,身体瘦瘦的。长着一头乌黑光亮的头发,一双圆圆的眼睛,显得特别精神。一对顺风耳,什么都能听见,一张小小的嘴巴,别看它小可能吃啦。一身黑黑的皮肤,健康极了。尽管我头上有一块小小的疤痕,长不出头发。但我一点也不在乎,还是每天照样学习运动。。
我很爱运动。每次新课表一发下来,我最关注的就是哪几天有体育课。在操场上,同学们随时都可以看到我的身影,我酷爱打篮球、乒乓球、跑步……在运动会上,我曾多次取得好成绩。每个星期我都要和爸爸去打乒乓球,每次都打得难分胜负。每个星期五,我只要做完作业,都要下去打篮球。
我还特别爱学习。上课时,我积极举手发言,一节课下来,收获可大呢。碰到难题,我都要将它们一一解决。记得有一次,我在做一道数学题,可我做不到,爸爸喊我吃饭,我都不吃,心想一定要做出来,我冥思苦想,终于把它做出来了。
这就是我,一个既爱运动又爱学习的我。
第五篇
初中第一学期已过去了,我对我的班主任兼英语老师是再了解不过了。下面就介绍一下他的特点吧:
特点之一——唠叨
在遇见他之前,我从未看见过有男人如此唠叨,我越来越敢肯定他是霞山区最唠叨的男人了。记得有一次,他边给我们发昨天的听写,边批评我们说,听写实在是太差了,竟然有这么多人不及格,还说是实验班,比上届的学生差远了!发完后,他有开始长篇大论:“学过的单词要会读、背、默,学过的单词要回去抄一遍,再默一遍;回家首先要复习,再做功课,后预习,不能把功课理解成作业……”他滔滔不绝地说着,我们“兴高采烈”地听着。他足足讲了一个小时,望着其他班放学的人,我不仅肚子抗议,耳朵也在抗议。到了六点整,他终于肯放学了。其实我知道他说的都是好的,但是如果语言再简洁些就好了。
特点之二——亲力亲为
有一次,值日的三个同学忘记扫地,所以教室里的每一个角落都布满了垃圾。他看见了便拿起扫把,提着垃圾铲打扫起来。等打扫完之后,再批评那三个同学,并罚他们重扫一天。我觉得有点怪怪的,因为很少有老师会这样的,一般都是先批评学生再让学生去干。
第六篇
我,一个普普通通的学生。
在同伴眼里,我是一个“混世魔王”-------天不怕,地不怕!其实我也有害怕的时候。在蟑螂跑到我脚上时,我会害怕;在下雨天打雷时,我会害怕;在一个人呆在家里时,我会害怕;在做噩梦时,我也会害怕······不管怎样,我,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人。别人害怕的东西我会害怕,别人不害怕的东西,我更会怕。
在老师眼里,我是一个顽逆的学生。我没有别人一般沉稳的自控力;我也没有别人一般优秀的学习成绩······我只是一个上课爱讲小话、影响他人的不听话的‘坏’孩子。不过我可以改正,我可以成为老师心目中的好学生的、我可以上课不讲小话的、不影响他人的学习的······别人能做到的东西我要做到,别人不能做到的东西,我更要竭尽全力地做到。
在父母眼里,我是一个:长不大、爱玩耍、顽皮、不听话、不爱学习、爱胡闹、爱睡懒觉、爱吃零食不吃饭······的家伙!但在他们眼里,我又是一个典型的乖乖女;一个到哪哪儿就有笑声的开心果;一个天真无邪的“小叫花子”;又是一个所谓的“木瓜脑袋”,有时候他们说恨不得把我吃了······我便若无其事地将手臂伸到他们的嘴前,说了一句几乎使他们‘暴跳如雷’的话:“咬吧!”
在家里,我虽然顽皮,但也有听话的时候。平时在家闲着的时候,我会帮妈妈扫地、拖地;在妈妈上班回家很累的时候,我会帮妈妈做一顿丰盛的晚餐,供她享用,以至缓解她工作的辛苦和劳累;在妈妈家务活太多而做不过来的时候,我会尽我所能地去帮助她,帮她分担一点。使她不再那么疲惫不堪;让她脸上的皱纹减少一点;让她变得更加漂亮一点;让她比别人更加年轻一点;让她更加开心一点、更加快乐一点······让他的生活中,开心多一点,忧愁少一点······让她认为:别人家的孩子孝顺父母、体谅父母,我自己的孩子更加孝顺父母、体谅父母,就算别人家的孩子都不体谅父母,我自己的孩子还是很体谅父母。--------这是我们做儿女的职责。
我就是我,一个普普通通的我;一个会害怕一切的我;一个一定会改正错误的我;一个一定会孝顺父母、体谅父母的我。我是21世纪的少年;我是90后······我将以我最好的状态,来完成一个个对于90后少年来说的光荣使命。
第七篇
大家好!我叫李世隆,今年14岁了。
小的时候,别人说我像个男孩子,没错,我的确没点儿女孩子的样儿。我像猴儿一样,以开心起来,像疯了似的,一个劲儿地跳。爸爸说习惯成自然,别再跳了!可是我哪儿会听呢?
我的爱好是数学和英语。数学老师和英语老师非常喜欢我,特别是英语老师,对我,总摆出那张慈祥的脸孔,数学老师也一样,每次都以娃娃脸来面对我,而我的数学和英语成绩总是很好的。当然,语文也一样。
我喜欢西瓜和芒果,他们的味道非常好,你也不妨去试试!
我喜欢跑步,他对我的身体有着很大的好处。我有一个远大的理想,那就是我要当一名伟大的企业家,所以我还喜欢天蓝色和银白色,它代表着我要飞向天空。
我是个好胜心非常强的人。考试时,别人比[内容来源于]我考得好,我不服气,平时更加努力,结果取得了更好的成绩,因为我知道,只有海胜心腔的孩子,才会取得成功!
我的优点是勇敢,我勇敢地去参加所有的竞赛,而且已参加,就必须给捧个证书回来,否则,我是不会甘心的。我的缺点是不爱举手回答问题,我也常对自己说,难道我的手就如千斤这么重么?怕什么?明天我就举手!可是到了第二天,我又像老鼠那样,缩到地洞去了,不是我会改正它的。
第八篇
齐国有一户人家,养了一个女儿。女儿渐渐长大,到了要找婆家的年龄了,父母便开始考虑为她选个好女婿。
听说这家要嫁女,说媒的人立即找上了门。同时来求婚的有两户人家。住在东边的一家,家境不错,有田有地,日子过得挺富裕的,可就是儿子长得很丑。住在西边的那一家,儿子长得有模有样,十分漂亮,可是家境不好,生活很是贫困。
这老两口想来想去,总难定夺。
父亲说:“把女儿嫁到东家去吧,女儿到了东家,吃喝不愁,住的房子又宽敞,我们还可以跟着沾光呢。”
母亲说:“那怎么行呢?那个丑女婿我闺女看得中吗?吃得好穿得好有什么用?还是过得一点也不开心!我看还是答应西家吧,西家儿子的相貌才配得上我闺女!”
父亲一听又不同意,说:“长得漂亮有什么用?连肚子都吃不饱照样过不开心!不能让女儿跟着他受委屈。”
老两口思来想去终究拿不定主意,只好直接去征求女儿的意见。
老两口把女儿叫出来,对女儿说:“闺女呀,你年龄不小,该出嫁了。这来提亲的两家的情况,想必你也知道了,愿意到哪一家,就由你自己来决定好了。如果你不好意思说出口,就露出一只胳臂来表示。”
接着,母亲开口问:“那西家的女婿人长得不错,就是家境很穷。你的意思如何?”
母亲话音刚落,女儿就露出了右胳臂,这表示她愿意嫁到西家。父亲不觉一怔。
父亲赶忙说:“东家十分富有,不愁吃穿,只是那女婿长得很丑。你愿意去东家吗?”
不料没等父亲话说完,女儿又露出了左胳臂,这表示她愿意嫁到东家。
老两口都被女儿搞糊涂了,一齐问道:“闺女,你这是什么意思呀?”
女儿不慌不忙地说:“这还不清楚吗?我愿嫁到东家去吃饭,再嫁到西家去住宿,白天夜晚各去一家……”
老两口又气又急:“这可怎么使得?这可怎么使得?”
这个女儿的想法实在荒唐,明明是鱼和熊掌不可兼得,她却偏偏不知廉耻地异想天开。
第九篇
我,一个在这世间停留12年的我,我,从无知到向往未来的我,我,一个活泼开朗的我,生活中不同的我,却让我的生活变得精彩。
说起我,是一个很平凡的女孩,平凡的似乎连自己的理想也成了谜团,我努力的徘徊在生活的点点滴滴中,也找不出一个答案。
我,一个爱书如命的小女孩,我在书的浩瀚海洋中,得到了许多快乐。
别以为我是一个文静的小女孩,那我只能说:“Sorry,I,am,not”这也可能是因为我上辈子太过于文静了,上天都觉得对不起我,所以,现在我才成了人人皆知的“假小子”。
我嘛,还有一个兴趣爱好,那就是交朋友,我觉得友谊是一种纯洁的东西,所以,我对待朋友也是一心一意,虽然有人叫我“马大哈”,但我却在朋友情上从不含糊。
我,还喜欢玩,就因为这个,我可没少让家长担心。
记得有一次,我和奶奶去串门,我就在离井不远的地方玩耍,还记得奶奶当时提醒我,小心前面的井,可说什么就来什么,我的额头和那口冷冰冰的井来了一个180°的亲吻,不过,就可怜了我那宝贵的鲜血,唉,这就叫做“不听老人言,吃亏在眼前”。
我,很坚强,讨厌动不动就生气的女孩,另外,我也很豪爽,一天大大咧咧疯疯癫癫的。
呵呵,这就是我。
第十篇
——是谁惯的你这臭毛病?
原先有个人宠坏了我,我想要什么他就给什么,甚至于一天天躺在家里玩手机,他也不太管。
之后的某一天他跟我说:“有些事情不是你想怎样就怎样的!”
你看吧!现实报总来的这么快,之前作威作福的日子一去不返了……
——不愿意干就走人!
二十周岁的暑假算是真正意义上的一次自己找了份兼职。在傻傻的找中介交了这么多中介费后找到了一个苦不堪言的兼职。单单说这宿舍就能谈上个把小时。屋顶漏水、电线外漏、没有窗户、水泥地面、床板破损。再说这工作时长12小时也就要站12小时,不仅忍着厂里的油烟味儿,还要穿着包裹的极为严实的工作服在高温以及噪音下重复着一个动作。晚上回去脚后跟磨的不像样子,腿疼、腰也酸。
饭食方面更是简陋的不成样子,每天早上一模一样的清水挂面,中午带皮儿一块炖的土豆和茄子,晚上更是连个炒菜都没有。只好啃个馒头就这榨菜。
如此简陋恶劣的工厂也是有澡堂的,说是澡堂其实就一废弃的厂间改造的,地面是还未风干的石灰水泥,一踏入里间,便能看到高高的窗户和破旧沾满灰尘的开关,除下衣物,便有蚊群叮咬,我出来时身上已有十二个大包,怎样抓挠都摸不去那份心间的奇痒。
——别人能待你们为什么不能?
如今看来类似这样的话十分刺耳,为什么别人成绩好而你那么差?为什么别人都能赚钱你不能?为什么别人哄着弟弟妹妹你不行?好多的为什么,仿佛就要印证你一无所有一无所长一无可取,非要把你逼得承认自己是个失败者不可。
去tm的不成去tm的不行,你行你上啊!别说风凉话!
——哦,还是学生啊!
老一辈,尤其是没受过教育的人总是认为当学生有多幸福,去tm的幸福,做梦吧!
九年义务教育之后是长达三年的苦战,早上5。30起床要赶早自习,吃饭除去走路排队的时间只剩15分钟,上午四节课满满当当每节课都有提问,回答不出来就一直站着,一间70人的教室6个高高挂起的风扇,在炎热的夏天还需穿着劣质粗糙但价格昂贵的校服,身上的是一层接着一层的汗。然跑操还是不能停止的,尤其是部分女孩子忍着痛经的不适还要坚持跑,偶尔请个假都被人带上一顶娇气、搞特殊的帽子。除去这些环境带来的影响,更为悲惨的是同学之间的明争暗斗互相排挤,你体会过一天到晚要把自己和别人比较的感觉吗?你有过要花一个小时才能解一道题的经_历吗?你知道那种只因为成绩差就被当做是笨学生被孤立被轻视被异样的眼光看待的感觉吗?老师在你耳边反复念叨一定要考个好大学才能找到好工作,他们告诉你成绩就代表了一切,他们认为金钱至上,他们已经疯魔了,他们认为自己没有实现自己的人生规划迫不得已才当老师混口饭吃。他们要求我们尊敬他们,却不知是我们这帮学生养活了他们这帮人。
——哀莫大于心死
第十一篇
奥运会,有人看比赛,有人看秀,有人看帅哥,有人看美女,有人看夺冠,有人看出丑。
1988年的汉城奥运会田径赛场上,女子100米短跑决赛即将开始,万众瞩目,人们都在拭目以待,准备亲眼见证“世界第一女飞人”的诞生。
起跑线上,一名黑人女运动员吸引了全世界的目光。她叫乔伊娜,来自美国加利福尼亚州,在几个月前的奥运会预选赛上,她一鸣惊人,以10秒49的成绩打破了100米世界纪录。除此之外,更加引人注目的是乔伊娜一身奇特的装扮:身着红色运动服,鲜艳夺目,款式奇特,长发披肩,十指上还留着长长的指甲,色彩斑斓。
发令枪响,乔伊娜长发飘扬,奋力奔跑,像一团火红的烈焰,第一个到达终点。在这届奥运会上,她共收获了女子100米、200米、4×100接力比赛三枚金牌,成为当之无愧的“世界第一女飞人”。而她那耀眼的装扮,同样给人们留下了深刻印象,并由此获得了“花蝴蝶”的美称。
乔伊娜永远是赛场上的焦点,除了别人望尘莫及的速度,还有她那与众不同的服饰。训练之余,她最大的爱好就是服装设计,尤其对色彩和样式有着超乎寻常的想象力,就连专业服装设计师也时常为之惊叹。每次参加比赛,乔伊娜只穿自己设计的运动服,惊艳登场,技压四座。以至于她每次出场的服装造型,都成了比赛中的一大看点。
在乔伊娜的运动生涯中,先后创造了多项世界纪录,其中两项至今无人超越。人们记住了这只美丽的“花蝴蝶”,但从来没有人知道,她为何对服装设计情有独钟?女人爱美,天性使然,实在不足为奇。
直到乔伊娜退役之后,忽然有人问她:“为何你每次比赛都喜欢穿奇装异服?”这个问题看似有点弱智。乔伊娜嫣然一笑,终于道出了其中的秘密:“赛场上必须争分夺秒,如果对手多关注我0。1秒,我就有可能领先0。1秒,这对我来说非常宝贵。”
在此之前,人们只知道,乔伊娜是天才运动员,却很少有人清楚她的另一个身份——加利福尼亚大学心理学学士。天才的想象,总是与众不同。
第十二篇
每晚的梦,总是有个模糊的身影在眼前徘徊。想抓住,却总是梦醒,就在今天下午,许多的记忆突然汹涌而来,我总算明白了,我就是他,他就是我。我就是20年前的我。
20年后的今天,我已经不是我,你也不是你,我们就是我。再次走在20年前我与你一起走过路,风景依旧,但却物是人非。奈何、奈何,时间早已磨灭了曾经的一切。
今生,我延续了上辈子的梦,我承载了上辈子的承诺,那就是我前世许下的诺言:我与你同生共死,无怨无悔。
今生的我,身边总是经过许多的女孩,却没有一个可以让我悸动的人、直到遇见了你,我的心中突然就有了奇怪的感觉,那是一份沉甸甸的责任,那是一份来自心底的呼唤。直至今日,我才明白,那是我上辈子所欠你的。
20年前,我们同处花季,我们有着一样的爱好,我们在一起时,开心快乐。最后携手许下诺言:同生共死,无怨无悔。或许是我们的爱遭到了上天的考验,所以安排我们再次转世重生,正因为有着上辈子的缘分,所以我们再次相遇、相知、相爱、相守。
20年前,我们不知怎么发生了误会,所以你决心要忘掉我,在那个风雨交加的夜晚,我们和平分手,我们最后一次吻别。你恍惚的离去,竟然没有发现疾驰而来的卡车,刺眼的车灯,刺耳的鸣笛,你像一朵娇嫩的花,缓缓凋谢。我跪在雨中,大声的呼喊着你的名字,期望你可以醒来!可是来的只是更加猛烈的暴风雨,我绝望了,我后悔了,我向天悲愤:为什么,贼老天,为什么样这么对她一切都是我的错,老天,你既然瞎了眼,我便要逆天,用我剩余的生命来换我们下辈子的缘分!!!!
20年前的那个夜晚,我抱着你,跪在雨中,静静的看着你,等待生命那点最后的时间。因为我要看一眼黎明再陪你而去,那黎明代表着我们可以再次从续前缘的机会。
20年后,我时常在梦里做相同的梦,可是总想不起,那段在今生根本不从在的时光。
20年后,我再次遇到了你,或许是前世的因果在指引着你我,所以我们顺其自然的走在一起。
20年后的今天,我回忆起了前世今生。所以我会更加好好的珍惜你。
霞,既然上天断绝了我们上辈子的缘分,那我们再这辈子好好的相爱。前生,天阻我们相恋,所以我要逆天到今生相爱。既然我们已经走在了一起,我用今生的命,再次起誓:同生共死,无怨无悔。
20年穿越,我们其实经历了好多,若没有天注定的缘分,又如何相识?
我就是20年前的我,不曾改变,我的爱,延续了20年,将继续!让你我共同携手,见证时间流逝,见证我们的爱,天难阻,地难挡!
第十三篇
在地球上最浩瀚的领域--海洋,几千年来,航海者都坚信那是男人的地盘,而一个上海女人却勇闯“禁地”,她不但成了一名舵手,还是中国第-位驾船征服南极的女舵手。她就是谢洁瑛。
在正式出发去南极前,谢洁瑛相信自己准备好了。“很多业内人士觉得女人开船总是缺少点感觉,可我不这么认为!我觉得女人反而有更多的优势,比如会表现得更加细腻。”但对于这位南极女舵手的第一次航行,整个船队多少还是带着某种不安。2009年10月31日,“雪龙号”离开上海,正式起程。谢洁瑛站在甲板上,向前来送别的家人挥手告别。那时,她心里只是想着,梦想的南极之行终于开始了,好多新鲜的事物正等着她!
然而,她没有料到,迎接她的更多的是枯燥。
下达舵令、指挥舵工控制船速、进行避让、处理突发情况等,189天的航程,4个驾驶员每人每天驾驶4个小时、休息12个小时,完全违背人体生物钟,日夜都不再成为生活节奏的参考。船员们的兴奋感一点点淡去‘,想家的念头在空旷的大海上显得格外热切。想家的诱惑让许多人最终选择了上岸,而谢洁瑛则选择了继续航程。
第二年春天,“雪龙号”抵达南极圈。在南极,冰山最美也最致命!由于海面能见度较低,漂浮的大冰块就像噩梦,船上的雷达扫描不到,只能靠肉眼观测。有一次,谢洁瑛凭着肉眼发现有一座冰山正飘过来,而雷达过了几秒钟才报警。
在南极圈,没有险情的时间是稀少的。在“雪龙号”进入南极圈的第三天,由于洋流的改变,冰山突然朝着‘’雪龙号”压了过来。那时,谢洁瑛是当班的驾驶员,她迅速做出决定,在命令舵手调整转舵的同时减速,紧急改变航线,避免了险情的发生。
从南极顺利归来的谢洁瑛说:“每一次航行,不一定起点、终点的独特才是传奇,重要的是享受这个过程。对于船员来说,去哪里都不重要,毕竟靠泊的地方总是很有限的。”素材运用人生如在大海之上航行,难免遭遇风暴和冰山。若能把握好正确的方向,脚踏实地,谨小慎微,就能挑战许多个不可能,最终抵达胜利的彼岸。
第十四篇
我看着镜子中的自己,我朝她眨眨眼,她也朝我眨眨眼。我朝她耸耸鼻子,她也调皮的朝我耸耸鼻子。这就是我一个调皮可爱的我。
我喜欢读书,说是“废寝忘食”一点也不夸张。那种感觉应该是有了一本好书,我就可以不吃不喝不睡觉了。忘记有多少次,我看书的时候,妈妈一遍遍喊我吃饭,喊我睡觉,我却充耳不闻。心里想着,我这就快看完了,看完了我就去。
在众多的书中,我最喜欢看的就是童话故事。著名的安徒生童话和格林童话,我都一字不落的看了好几遍。里面的好多童话故事,我都能倒背如流。同学们都叫我“童话大王”。
我另一个特点,就是一个糊涂虫,总爱丢三落四。不是把妈妈给我的零花钱弄丢了,就是把家里的钥匙弄丢了。于是,每次我放学进不了家的时候,总要去邻居大娘家或者阿姨家翻墙,才能进到自己家里写作业。这样的事情,我不知道做了多少次。哎,不知道我什么时候可以改掉这糊涂虫的毛病?
我就是这样的一个人,一个喜欢读书的人,一个爱犯糊涂的人,一个丢三落四的人……
第十五篇
温州上塘中学 金建民 搜集
(楠溪江民间诗对故事之一) 楠溪有个老员外。老员外养了个貌似天仙的小女儿。小女儿芳龄十八,聪明伶俐,琴棋书画样样会,人见人爱。
老员外体弱多病,只想把宝贝女儿的婚事早点办了。消息一传出,来说媒的多显多。有白面书生,有生意人,有放牛的。个个后生好口才,老员外一时定勿落。他来和女儿商量,女儿红着脸说对诗对试试,谁对得好就选谁。
时值春夜,老员外把女儿指点的三个后生请来,坐道坦里对诗对。
白面书生才紧,仰首望望星空,抢先吟咏:
月光弯弯一把弓
太阳落水一点红
七星北斗悬空挂
黑夜朦朦喜相逢。
生意人口快,转眼瞧瞧道坦角的桃花树,随后唱道:
桃树弯弯一把弓
开起桃花一点红
生起桃儿悬空挂
桃树树下喜相逢。
赶牛嬉儿机灵,看老员外频频点头,晓得没自己的份了,抓抓头起身想退出,忽见一丫環冲楼上亮灯的窗口摇手。他灵机一动,也高声朗诵:
眉毛弯弯一把弓
口搽胭脂一点红
两耳丁香悬空挂
青纱帐里喜相逢。
老员外眉开眼笑,起身过来牵住了赶牛嬉儿的手,认他为女婿,择日完婚。
(翁山 阿香 口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