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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民自黑的英国》的读后感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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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民自黑的英国》的读后感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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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民自黑的英国》是一篇有趣的文章,它描述了英国人民喜欢自嘲和自黑的文化。这种文化不仅体现在日常生活中,也体现在英国电影和电视剧中。作者认为,这种文化可以让人们更加独立自主,自信而又不失谦虚。

《全民自黑的英国》读后感(篇一)

自从半年前的英国游后一直想看一本关于英国文化的随笔。偶然间发现了这本《全民自黑的英国》,随立即下单入手翻阅起来。可能这本书对于特别了解英国的人看后会特别喜欢吧,书中的幽默调侃确实时不时让人看的过程中一直嘴角上扬。并且几乎每个章节都站在了美国人的角度“批判”了一下英国人,也让我更进一步的了结合了自己与英国佬的精力了解了他们的所思所想吧。 不过从另一方面来说,书里确实也就只剩下幽默了吧,文笔简单直白,看起来更像是一本流水账。想到自己看到的英国景色在布赖森的笔下是这么平淡,也不禁一丝无奈。 可能就像书封面介绍的那样吧,也只是英国人评选的代表英国的书,我们没法get到他们的点吧,因为我们站在了游客的视角。

《全民自黑的英国》读后感(篇二)

书中并没有看见过多英国人民自黑的地方,而是作者吐槽得比较频繁,不过职业使然,记者本就是长着胡说八道血口喷人的嘴,写着乱七八糟无事生非故事的选择罢了(玩笑话,打趣而已)。

重新旅游一次自己居住过二十多年的国家,慢慢从不满到唠叨,到最后的不舍。确实对书中的地名特别混乱,除了知晓的几个,比如伦敦,曼彻斯特等等(是因为英超,我承认),其中印象最深刻当然就是,萨顿考特尼,一个伟大作家乔治.奥威尔的长眠之地,从不知道他的原名,作为《一九八四》《动物农场》的粉丝,确实不太称职。里面,并没有想象中的英国绅士的风范,也提到价值体系的颠覆,现在的英国,无论你做什么,都觉得罪孽深重,出去旅游自觉造成拥堵,开车找工作自觉占用国家资源,克己守礼的绅士已经不见了。

《全民自黑的英国》读后感(篇三)

英文版在Kindle里囤了多少年了没开动,凤凰版的中文版忽然到手了,才读了几章就觉得翻译得很不错啊,虽然豆瓣评分居然低得匪夷所思。

译者的用词传神地体现了英式黑色幽默,各种细节处的讽刺和揶揄,每一个热爱英剧or英式自黑的人都能体会吧~

比如刚刚读到的这一段,恨不得每个标点符号都在嘲讽,妙啊!(我直接脑补汉皮扬起眉毛斜着鼻子说出这段话,直接用sharp tongue 攻击他最鄙视的两个群体:MP和trouble maker)

猜测豆瓣低分的理由:1 被书名误导以为是新作,但是这个群体就不要打分好了啊~ 2 对英式黑色幽默没有爱,这个群体就不该读这本书……

《全民自黑的英国》读后感(篇四)

英国,曾经的世界霸主,历史悠久的国度,她有过光辉灿烂的文化,产生出人类最优秀的科学家,开启了改变人类命运的工业革命……。

这些关于英国的描述相信大家都读过啦,但你了解英国的乡土人文吗?你了解街头上行走着的普普通通的英国人吗?

如果答案是否定的,那么读这本《全民自黑的英国》吧。

这是一本颇具特色的游记随笔,作者是美国作家比尔·布莱森。这个慈祥的大胡子,在英国生活了二十年后,在准备移居回美国前作了一次全英旅行考察,写了这本诙谐俏皮的旅行札记。

书中,再现了布莱森踏遍英伦岛,接触英国的最基层,与普罗大众互动的所见所闻。作者有敏锐的观察力,不漏过任何有趣的点点滴滴,又知识渊博,旁征博引,谈古论今,把个大不列颠描述得生动有趣,活灵活现。

跟随作者的脚步,我们看到:

一幅幅风光旖旎的水彩画如在眼前,那明

《全民自黑的英国》读后感(篇五)

没有去过英国,对于英国的印象无非是绅士,雾都、卖腐、Queen English、大笨钟和贝克街221B,兴许还会有人提到fish and chips。标签式的印象。

最近翻看了一本英国游记,《“小不列颠”札记》,18年再版后书名调整为《全民自黑的英国》,编辑重在强调本书特点:“黑”,作者比尔布莱森文笔幽默,尤其擅长吐槽,对于旅馆大妈还是行程中遇到的旅客,以一种诙谐幽默的语言去调侃,让人哈哈一笑的同时产生共鸣感:“原来刻薄大妈在哪儿共性都一致”,“对对对,这样傻头傻脑的旅行者可多了去”。其实说是自黑不完全正确,布莱森其实是美国人,定居英国二十年后,准备回美国之前的一段环岛告别之旅。

这本书并不像一本游记,作为环岛告别之旅,兼有作者20年前初来英国的兴奋和不适应,又有离岛前的对比和惆怅。布莱森选择行走的路线也比较偏冷门,各种稀奇古怪的地名随处可见。如果去过英国的人,看此书应该会更有共鸣。若未去英国,想通过这本书来探寻英国经典景点,游记路线和风土人情,大概只能收获的哗哗的翻书声和匆匆一览过后的失望和惆怅。不妨泡一杯咖啡,以一种轻松又舒服的方式打开本书与作者结伴同游,彷佛这个沾满了面包屑的大胡子就在你耳边碎碎叨叨,倒是比较有趣下饭。

大胡子布莱森可谓是畅销游记作家,风格兼有英国的抖机灵含蓄式冷幽默,又有美国直白式吐槽,不光吐槽过英国,还出书吐槽过欧洲和自己的祖国美国。本书被英国《卫报》评选为“生命中不可缺少的100本书”,看来英国媒体是暖洋洋的接受了这番辛辣吐槽。别看吐槽连珠炮弹,字里行间还是能感受到作者对于生活了二十余年不列颠岛的喜爱之情。就像布莱森在本书的结尾写到的“我喜欢这里,这种欢喜之情溢于言表。然后我转身返回车里,确切无疑地知道我还会回来的。”

《全民自黑的英国》读后感(篇六)

人人似乎都有个冲动时刻,恨不得立马跳上随便一个交通工具(轮船、飞机、火车、出租车、地铁、大巴),或只管迈开腿,去一个或熟悉或陌生的地方。

比尔·布莱森在1995年就迎来了这样一个时刻。此时距他1973年孤身自美国到英国已逾20年。这一年,他决定携全家回美国。这一次,是他的环岛告别之旅。

布莱森是享誉世界的文化观察大师,也是首位获得“英国皇家学会荣誉会员”的非英国籍人士。这本以其独特视角写就的《全民自黑的英国》,在2003年世界读书日英国BBC发起的全民调查中,被评为“尤其能代表英国的图书”。

关于布莱森的这本书,你可以尝试以下两种读法:其一,地图法(或谷歌街景法)。这种方法可以构建一种虚拟的情境,像玩跳棋一样在地图上跟随布莱森进行一场现实与想象交织的旅行。其二,扑克牌法。这种方法源于布莱森精心搭建每个章节的架构,随便翻开一章,完全可以顺畅读下去而不影响理解。

本书的副标“其实是一本全面的英国文化观察笔记”,高度概括了布莱森旅行札记的内容,关于英国的方方面面,历史、气候、地理、建筑、经济、饮食、新闻发展史、铁路发展史、城镇兴衰史、贵族传统、英式远足、英国人的性格等等。

布莱森写出了大多数人印象中的英国: 美丽如画的自然风光、没完没了的雨、古堡、老教堂、海边小镇、灯塔、英式聊天。当然,布莱森笔下更不乏对英国一些问题的(如城市规划、同质化,火车线路)的严厉批评和疯狂吐槽。这些批评和吐槽几乎散落于一半以上的章节,却也奇异地让人感受到其中饱含着深沉的喜爱之情。布莱森的笔触更多涉及的是个体经验(这无关旅行):雨夜的崩溃,一对老夫妻的温馨简餐,独自漫步的惬意,偶尔想疯狂吐槽的冲动(如,一个叫“滚开”的火车站站名,幻想以女王之名逮捕某某),城市里的地铁森林、老妈在冰箱里存了不知多久的宝贝盒子,总是吸引你眼球的吃鼻涕的小男孩……这些个体经验,是布莱森的经验,也可以说是大多数个体的共同经验。正是布莱森对这些人类共同经验的细致描摹,使人很容易辨认出他在批评和抱怨之后的热爱。人人都会抱怨点什么,但抱怨的同时人们也深知,有时候抱怨并不妨碍热爱。

最后,必须谈谈约克郡,这个布莱森在英国的最后定居地,他在书中多次谈到约克郡,那里的风土人情,不乱客套但淳朴可靠的人们,那些兢兢业业修补石墙维护英伦风光的农夫们……可以说,布莱森把他的最爱献给了以约克郡为象征的英国和英国人。在书的结尾,他说明白了自己喜欢的是英国的“全部,它的一点一滴,不论好坏”,他要回美国去,但他知道自己“还会回来的”。在美国的布莱森,抬头望月,也许会想起那句“山川异域,风月同天”吧。

《全民自黑的英国》读后感(篇七)

不少人对英国——这个曾经号称日不落帝国的国度充满了好奇和向往,这里有着绯闻和故事最丰富的皇室,也有享誉世界的推理文学、格林威治天文台和伦敦塔,当然了,这里贫乏的美食和多雾的天气同样“臭名远扬”。本国人来写这里的游记,或许因过于熟悉而忽略掉一些可贵之处,而外来游客写这里的游记,或许因为待的时间不够长而不能形成对英国比较成熟的认识。没有人能像本书的作者具有如此得天独厚的优势,他不是英国人,却在英国旅居了二十年之久,他不仅对英国足够熟悉,职业上有先天优势还可以使他可以带着外来人的视角去全面地观察评价英国。

作者比尔·布莱森是一位旅行家和游记作家,曾为《泰晤士报》《纽约时报》等多家英美知名媒体撰文,其作品主要包括旅游类随笔和科普作品,风格幽默朴实。比尔·布莱森在英国旅居二十年后决定举家迁回美国居住,此时的他已对英国有着浓厚的情感,所以在离开前,为了再看看英国的美景风光,他独自一人乘坐英国的公交系统,对大不列颠做一次环游告别之旅。

在这次告别之旅中,作者去了很多英国知名城市,也到过某些名气不大的小城,但是作者很少在本作中很少提及和描述那些享誉世界的英国知名景点,而是着重于着墨于那些不那么知名的甚至无名的景点,亦或是那些不能称之为景点的地点场所,比如说丘吉尔朴素的坟墓,以及沿路风光、建筑风格等。他会花大量的时间搜寻地图上的“亚瑟王之穴”,发现却不过是“大自然在石灰崖表面上凿出的一处浅浅的空间罢了”,却不失望,相反还有点快感;也会告诉你在避雨过程中误入的教堂丝毫不比那些知名的教堂逊色。此外,在书中你还能发现强调绅士礼仪的英国人比较放飞的一面,因为作者不厌其烦地重复强调了英国人对地点和道路取名的特殊好玩之处,什么“冷风吹巷子”“猛一瞥绿地”“屁股街”等等,令人忍俊不禁。

作者在本书中表达了对侵犯英国原有景色的现代化进程的反对态度,认为美丽田园里面包含的高压电线塔、零星分布的居民区和大卖场是对这份美丽的严重破坏,也认为捣毁树篱则是破坏了英国的特色传统,但是他也不是死板的顽固派,不反对和周围传统景色能融为一体、设计别致的现代化建筑。从中你可以一窥英国城镇的繁华和落寞、传统和现代的冲突。

如果是从未到过英国也从未对英国的风景文化有深入了解的人,初读这本书可能会觉得有点像流水账,因为作者的语言平实,没有什么华丽的辞藻,写的都是旅途见闻,会花笔墨来记叙自己乘坐火车出游的所见、英国频繁的雨和城镇的商店酒吧,大多数时候都跟作者的文字一样平实,但是继续阅读下去你会被穿插在其中的幽默给逗乐了,还能循着作者的描述和足迹去慢慢了解英国,哪怕没有亲眼见过,也能渐渐品出英国文化和风光的风韵,还有作者对英国的深厚情谊。

别指望这本书能起到多少旅游指南的作用,它更像是作者写给英国的一封情书,里面有抱怨,却也有碎碎念的告白,作者的幽默充斥全文,而如果有机会略读过原文版就能知道,译文版只得其一半的语言风趣。

《全民自黑的英国》读后感(篇八)

“我这段短短的旅行确实叫人忧伤,有点像绕着深爱的家园久久徘徊,看他最后一眼。我真的喜欢这里,很喜欢。” 本书作者比尔.布莱森在英国待了将近20年后决定搬回美国。离开之前,他打定主意,非得看英国最后一眼不可,这是一趟环大不列颠告别之旅。 作者正式启程是从多佛港开始的,那里是他初见英国的地方,它插在法国境内,参杂着作者年代久远、喜忧参半的记忆。时隔多年再次回来,作者咕咕囔囔地进行了一番侦查对比之后,去到了令人兴奋的伦敦。 他在伦敦街头无所事事的地闲逛、想入非非、亢奋的追忆了逝水流年,他的旅行路线也就此放射开来了。

作者选择搭乘公共交通工具展开环英之旅,原因之一是在英国开车是件单调乏味的活儿:路上太堵了、多层停车场是故意设计的机关,会让你转到地老天荒等等。对于这样的决定,作者的朋友们一致认为:“天啊,你真勇敢!” 温莎可能是作者最爱的地方,在那里他偶遇过戴安娜王妃,因为王妃对他一笑,让他的心化开了,从此再没对亲切可人的姑娘说过一句坏话。 整洁诱人的弗吉尼亚沃特是作者第一次在英国常住的地方,那里富翁和疯子融为一炉、和平共处。作者通过疯子的眼睛熟悉了这个国家。在那里他还遇到了一个年轻漂亮的护士,他们在相遇十六个月后结婚了。 在商业头脑发达的牛津,作者觉得自己太过刻薄会让老牛津很没有面子。 当他费劲心力到达巨石阵十一分钟后,断定,幕后策划史前巨石阵的那位仁兄是一个妖言惑众的高手。 作者说人满为患的北威尔士是度假地狱,他住的酒店天花板上那些神秘的污渍,让人怀疑楼上是否有具尸体没人发觉。 他逗留在爱丁堡,觉得这里比威尔士更像异国他乡。 在汉德法斯特呷,一张1:25,000的英国地图上“你所在位置”让作者知晓了当时自己屁股被安置的地方。大吃一惊之后,感慨于英国地图的详实丰富。心血来潮地跟着地图开始了徒步旅行,因为那些偏僻、有挑战性的地方看起来近在咫尺。 踌躇满志的进发后,他一身泥、一脚泡甚至四肢上还有被晒干的血迹、体力耗尽、神志不清的从惊险片中,死拉活拽地把自己弄出来。搞清楚自己到底在哪里了,他庆祝了自己的好运,结束了这场气哼哼的跋涉。站在火车站闪烁的大屏下,想着下一站去哪儿,作者精心设计的旅行计划一度被搅和得乱七八糟。 之后他总结了徒步旅行的秘诀:若想获得成功,在于你得知道什么时候该停下来。

作者文字俏皮风趣,文中充斥着英式幽默和自黑。他叽叽咕咕、唠唠叨叨、活色生香地描述英国市井百态。把无奈的情绪、把不相干的人或事胡乱的搅在一起,得出一个理所应当、理直气壮的结论。谐谑的语气中透着宠溺,满满的依恋、不舍。 他写城市的变迁、革新,无论欣喜、兴奋或者沮丧。 他感慨生命的奇迹、人生如昨。 他兴致勃勃偷听旁人闲话,因为意识到自己的无知而兴奋的容光焕发。 他写刚到英国时,因为不懂一些规则或现象而显得有些神秘兮兮,鬼鬼祟祟的自己 。 他说伦敦地铁是地球的肠子。 他偷偷嘲笑被电子地图耍的团团转的人们。 他抱怨杂乱黏糊的街区和旅馆、找不到吃食的小镇、停车场、坏天气。 他怀念那个一语成谶的白痴天才哈里。吐槽那个令人望而生畏、横挑鼻子竖挑眼的古宾斯房东太太。还有那个不是正经出生,在娘胎里长成人形后直接蹦出来,蹿进下水道,臭名昭著的同事。 所有的这一切,伴随着作者回到风景迷人的约克郡,火车驶入赛特尔车站,旅行结束了,望着马尔汉姆宁静美丽的山谷,作者知道,他喜欢英国,他爱他的全部,一点一滴,不论好坏。

英国有他梦想的小镇:那种大小刚刚好,大到足够容纳电影院和书店,小到足以让你感觉到态度友善、适于居住。 他喜欢人们见面说“你好啊,天气真糟,不过也许会好起来的。” 他期盼第二故乡的人们开开心心、井井有条、波澜不惊、岁月悠长不息。 生命中,总会有一些人成为现实中寓言故事的主角。也总会有一些风景,一些事,成为这些故事的背景、路标。 关于旅行,其实多年之后,再记起来的,大都是由那些旅途中意外事件的碎片拼凑而成。 在多佛港的电影院里,愁容满面的瘸腿男人问作者:“……你们美国有没有玉米片啊?” 作者说:“哦,实际上玉米片也是打美国来的呀!” “怎么可能嘛!真想不到你们竟然连玉米片都有,那你为啥还要到英国来呢?” 这真是一个好问题!

《全民自黑的英国》读后感(篇九)

如果你在1970年代去过弗吉尼亚沃特,一定会感到迷惑:这里到处都有疯子在散步、喝茶、买糖果、冲着墙壁高谈阔论……疗养院允许他们出去逛逛,当地人也不觉得有什么不对,如此这般,富翁和疯子融为一炉,形成了当时全英格兰最特别的社区之一。

1973年,22岁的比尔·布莱森来到弗吉尼亚沃特,误打误撞接受了疗养院的工作。在英国生活近二十年后,已是一名专职作家的他计划举家搬回美国,走前他进行了一次告别之旅,并将其间见闻付诸笔墨,有了《全民自黑的英国》。

告别从英国东南角的多佛港开始,抵达最北城市瑟索后返程。布莱森对路线的选择有时候有具体目标,比如去寻访一座人迹罕至的别墅遗址中用塑胶肥料袋盖着的罗马镶嵌画,但大部分时候他的下一站是随机的——这取决于他所搭乘的公共交通系统或者徒步的岔路能将他带到哪里。

二十年后布莱森重返弗吉尼亚沃特,疗养院旧址旁造起了高级住宅,自己当年陪着一干浑身抽搐的疯子看电影的房间,此刻以室内管弦乐队演奏的画面呈现在宣传册上。跟随布莱森的脚步,如同进入多维空间,看到70年代的弗吉尼亚沃特和90年代的弗吉尼亚沃特同时摊开在眼前。

作者多年的旅居生活经历,赋予了本书鲜活的时空交错体验。诸如此类“微历史”贯穿了旅程:默克多买下《泰晤士报》后变革引发产业纠纷,编辑为了躲过示威游行要下半夜才被允许出来;偏远贫穷的采矿小镇上宛如乌托邦的各类工人俱乐部,传奇一般出现终又烟消云散……

布莱森文风幽默,整本书中无论是对一路见闻的吐槽,还是对自己陷于狼狈的自嘲,都十分逗趣。他挤兑灯光展的俗气:“对于没有见识过电力的人来说,其场面绝对震撼。”谈论铁路局把目的地标放在火车正前方的无理设计:“假如乘客是站在铁轨上候车,这样写倒是能与人方便。”以及当他饥肠辘辘却怎么也使不好中餐馆的筷子时发出的呐喊:“一对打毛线的针根本就没法把食物给夹起来嘛!”

但如果因此把本书定义成“吐槽大全”未免片面。作者对英国建筑、景观等整体风格被破坏耿耿于怀,来源于极度的喜爱与珍视,在他看来每一帧画面背后都是历史绵延。在这名美国人眼里,英国遍地都是珍贵的时间留痕,即便家门口一座普通的老教堂也比哥伦布到达美洲还早两年。因此在旅程中,他常对历史正被蚕食感到忧心,为曾经的风华绝代正在消逝扼腕。

农村政策的混乱导致英国在四十年间流失了九万六千英里的树篱,布莱森十分激愤:“那是历经多少个世纪不知疲倦、发自天性的改造之后的产物,可是有时候,英国人似乎对此视若无睹。”在沃克索普,布莱森穿过令人毛骨悚然的树林和陡峭的砂岩山谷,只为一睹传说中波特兰公爵五世的故居,虽然只能远远地打望一眼,但得知政府部门已经介入休整维护还是令他非常高兴。

他讽刺政府因为不愿意拨款改善海滩而巧立名目修改定义,导致出现七英里长的海滩在政策中“不存在”的咄咄怪事;他极尽毒舌地形容牛津17世纪建筑的雅致风格被破坏“那是个变电站吗?还是精神病友们设计的中途客栈?”但也是他,会在告别之旅中一想到要离开这个温暖而惬意的小岛就暗自惊恐;会坦率地承认:“我突然明白我喜欢英国的什么了——其实,就是它的全部,它的一点一滴,不论好坏。”满纸辛辣的底色,是深沉的爱。

这本游记英文原名是Notes From a Small Island,有两个中文版本,一个是2018年出版的《全民自黑的英国》,另一个是2009年出版的《“小不列颠”札记》。一个有意思的现象是,在读书平台上,前者评分比后者低了一大截,原因出在文不对题。读者满以为能读到点英国人如何自黑的小故事,打开却是美国人视角下的英国风土人情,让人莫名其妙。所有企图通过网络流行语吸引眼球的出版人最好了解一下其副作用:第一可能用错,第二可能印厂才打完样,它就过时了。

一位读者这样评价《全民自黑的英国》的标题:“编辑出版和新闻两个行业抱团结婚吧,别分开来祸害人了。”

这很布莱森。

《全民自黑的英国》读后感(篇十)

英国人是不用看地图的,因为他们对自己巴掌大小的祖国了如指掌。对一本游记而言,还有什么比你无法确定此时身在何处更令人恍惚的旅行体验吗?但这就是《全民自黑的英国》,你不知道你现在何方,但至少你能时刻确认,自己在英国的土地上。

离开住了二十年多年的异国他乡,说出来可能有点吊诡。作者布莱森是一个美国人,他在1973年某个雾蒙蒙的夜晚登陆英国,在这个小岛上收获了妻儿,又在44岁的时候打算为了照顾妻儿而离开——“如此,孩子得以体味异国人生百态,夫人得以享有一周七夜都能到店内‘血拼’直至十点的机会”——走之前他要重游生活了二十年的他乡。

现代人对旅行有一种普遍认知:旅行是从一个自己熟悉和厌倦的地方跳到另一个自己陌生但别人熟悉且厌倦的地方,并以他人的厌倦为欣欣然的惊喜,触发可有可无的情感共鸣。然而对布莱森而言,他在英国生活、工作甚或是成长了二十年,即使谈不上熟悉,也实在谈不上陌生;于是他珍惜口袋里的每一个英镑,拒绝成为“观光客”牺牲品,他选择搭乘公共交通工具开展环英之旅,这甚至让本地人叹为观止……

这本书最大的特点是作者自说自话的语言风格。纯看文字的话,这些饱含自嘲、讽刺、假装抱怨的句子,你实在想像不到这是能写《万物简史》的畅销科普巨著作家——仿佛对面站着一个脱口秀段子手,在你耳边絮絮叨叨,开着不着边际的玩笑。这种幽默感的建立需要读者的判断力,要随时警惕他在一段非虚构叙事后,夹杂着一本正经的胡说八道。

但这背后确有一种,一般告别之旅都会有的美化滤镜。布莱森自然不会承认,他用一种口无遮拦的吐槽,掩盖内心将离去的不舍。即使全书不乏提及自己美国人身份,却隐约透露出对这个国家的主人翁精神。这从文中不断穿插自己曾经在英国的经历中也可见一斑。

他在英国得到的第一份真正的工作是在《伯恩茅斯回声晚报》,他吐槽那些年迈到隔两代的助理编辑,每天摸鱼混日子的打工老人,深居简出的编辑大人……如果不是在前面习惯了毒舌的文风,你可能觉得这个美国人是在“直接黑”英国人。

之所以没有造成这种误会,是他完全不吝啬自己对英国人的喜爱。“英国人的魅力之一,就是他们对于自己的美德无知无觉,不过,他们最最无知无觉的,还是自己过得有多么开心。” 还有比这更赤裸裸的情话吗?

关于书名《全民自黑的英国》,09年上海译文的版本是叫《小不列颠札记》(原著《The notes from small island》),提炼了“自黑”作为营销关键词,想必是再版译者和编辑、出版商博弈后的结果。

有时候你会恍惚于他到底是单身还是有了妻儿?那是因为这部游记的内容其实还包括布莱森初到英国时候的经历,你将会在前半本书揭秘他在疯人院如何认识了她现在的妻子;但大多数饱含情感的表白语言则出现在多年后要离开而再次周游英国的经历。

比如他至少去了两次拉尔沃斯,前一次和和太太吃过蟹肉沙拉,“一边吃一边把自个人想像成上流人士”;这一次点的“杯状明虾沙拉,一等就是半个小时,上来一看,有几只明虾还处于冰冻状态”。对这个海滨小景点,他的理想回忆和残酷现实令人心疼又好笑。因为时空交错,他的旅行体验总是能多一些戏剧化的惊喜,还能少一些观光客的陌生。

对不了解英国的人来说,妄图依阅读此书作为旅游指南的意图怕是要泡汤了。全书没有地图,甚至连一张图都没有,章节标题也没有,常常读着读着不知道自己去到了哪个城市。你只能通过布莱森和当地人的直接互动,大多是篇章开头的语言,来回忆这一章你游到了哪里。

但是,如果是对作者自己设定的目标任务,离开前的重游,这显然就够了。更何况这个美国人对英国的看法还受到了英国人的肯定。这个不折不扣的美国人,凭借毒舌和自说自话,在2003年世界读书日BBC发起的全民调查中,被评为“最能代表英国的图书”。还入选了英国国民级报纸《卫报》评选的“一生必读”书单。

《全民自黑的英国》读后感(篇十一)

一开始我压根猜错了本书写的到底是什么。本书的译名——无论标题还是副题,都和英文原著风牛马不相及,真让人怀疑封面上印的其实是促销用的文案。

比尔布莱森在《全民自黑的英国》里讲述了他花七周时间在英国环岛旅行的经历,幽默风趣的叙事令人印象深刻。第一章的寥寥几段对话,立即生动展现了英国人对交通、地理的独到见解——觉得“英国是个大地盘”,全世界差不多除英国外只有一些“犄角旮旯”。

拜书名所赐,读之前你会误以为这是描绘异国风情的那种导游手册。不过看完几章后,作者除了优秀的玩笑能力,还表达出自己在城市规划建设方面的审美观点和环保理念。哪怕是著名的牛津,一栋“鲁莽建成”的建筑也会得到差评:“得有个建筑师把它给设计出来,他得在一座浸淫于建筑传统长达八百年的城里信步游走,然后殚精竭虑地构思出这么一个玩意儿,看上去活脱脱就是一台长了窗子的烤面包机”。对于其余不欣赏的建筑物,布莱森就更是极尽挖苦之能事:“它看上去就像是1957年水泥博览会之后留下的什么玩意儿”、“活像是按着超市包装袋的样子做出来的”、“仿佛置身于一场丑陋建筑大赛的会场中央”。

比起一味单纯地破旧立新,他更追求协调搭配、尽量保留当地的风貌:“如果‘混合集成风格’的意思是一幢建筑物多少注意到周边的环境,多少努力去配合隔壁的屋顶线条,那么我是喜欢的。不过如果‘混合集成风格’意味着我面前这一堆滑稽可笑的迪士尼乐园版本之‘快活老英伦’的话,那么谢谢你,我可不要。”

相较车水马龙、熙熙攘攘的现代城市风光带,作者对热情的店家、美丽的自然风光和自己能不能吃好玩好更感兴趣。他会专程赶去某个景点,也不介意临时起意拜访一处胜迹或偏僻村镇,在等车的时间里跑去打游戏、逛路边的小博物馆。作者也不美化旅行中的细节,那些找不到车的窘迫、按图索骥的找路、乘兴而往扑了个空、遭遇突如其来的大雨,在他的笔下显得格外生动。

这样的旅行对我们大多数人来说很熟悉,有时候我们为了拍一张用来炫耀的旅行照片,不得不付出时间、门票等代价,还不如书里的经历来得愉快有意思。

他有一种发现平凡经历中不凡之处的观察才能,而且毫不遗漏地用特有的玩笑记录下来。

“英国的餐馆饭店和我之间似乎存在一种反比关系,也就是说它的数量越多,我就越难找到一家勉强能满足我最低标准的饭店”、“这时我突然发现一个显而易见的事实:所有其他的酒店和旅舍看上去都明显比我选的那一间要好得多”。

尽管作者一路上遇到坏天气和糟糕旅馆就气急败坏,吃饱睡好又心满自足,但是总体上我觉得他更喜欢英国的北方。从旅途的中后程开始,他的批评明显减少许多,盛赞达勒姆大教堂之余,还念念不忘在第八章里钱袋频繁受到骚扰的旧仇,特意比较一番,称赞前者“不光是环境和工艺,同样引人注意的还有其运作管理方式,没有讨厌的布告牌也没有愚蠢的艾森豪威尔之旗”。

布莱森陆续记录下英国火车旅行、海滨度假地、登山远足、袖珍湖区拥挤的游艇和游人、矿区和矿工画家,给读者描绘出英国特色的风土人情。如果有朝一日要去英国做一次旅行,这本书倒不失为一本绝妙的轶事参考枕边书。

在本书第一章的间隙,布莱森心不在焉地提起自己“打定主意,非得看英国最后一眼不可——算是趟环岛告别之旅”,后面在不同的场合还零星念叨过几次。虽然没有长篇累牍地抒情,但是他无疑是真诚而感性的,到最后一章,“突然明白我喜欢英国的什么了”,并且坦言“就是它的全部,它的一点一滴,不论好坏”。

1973年8月布莱森第一次到弗吉尼亚沃特长住,在那里他发现“有个年轻漂亮的护士浑身洋溢澄澈而温暖的善意”,并于十六个月之后在当地教堂结婚。旅居英国二十余年,他自言“常常为英式幽默的质量深深折服,尤其是在最不可能发现幽默的地方——在别的国家绝不可能幽默得起来的地方”,除了从事写作外,更多的也许是对整个国家的社会环境和人文氛围,或好或不如人意的方方面面,有着深厚的留恋与喜爱吧。

“直把他乡作故乡”,这几乎是和我们的文化情感气息相通的乡愁了。

我又一次觉得,对于英文名Notes From a Small Island,第一版的译名《“小不列颠”札记》要更加熨帖和传神。这本书最吸引我的是“英国佬”比尔布莱森(原谅我草率的定义)即将“去国怀乡”之际那种依依惜别的嘟嘟囔囔。你没法一口气读完,他的缺点就是太啰嗦了。你随便翻出来一段,都写满诙谐打趣的英式挖苦,如果你是冲着“全民自黑的英国”来的,那这样的段子就够乐呵了。

作者特意从法国开始,重游自己的记忆坐标,事无巨细地去拜访他的这座“小岛”上的大小城镇,在长达三十章的环岛旅行里,与各种景点、交通斗智斗勇,穿过野外和暴雨。对于一个被书名吸引进来看热闹的读者来说,这个过程未免太琐碎漫长,反而让人无所适从。

令人赞叹并且心有所感的是,布莱森精心设计、几乎是一步一步走过的致敬,正如他自述,其实是“跑完全程的运动员为向观众致敬而加跑的一圈”,“虽有百分之八十五或百分之六十五的英国人想不出英国有什么东西值得他们自豪,我仍愿为英国鼓吹。”

地方其实没什么新奇的。

大多数有趣的地方,都跟人有关。

以及,差不多每个人,都有一个自己心心念念、其他人不一定理解的地方。

当比尔布莱森操着英式幽默和这个他住了二十二年的小岛郑重告别的时候,“你或许会和一个人到中年的美国男子擦身而过,他心事重重,嘴里念念有词:‘想想冬天一连几个月雨总下个没完。想想17.5%的增值税。想想礼拜六往你的车里装垃圾,满得几乎要溢出来,然后开车去倒,结果却发现那里关了门。想想BBC一直莫名其妙、坚定不移地喜欢重播《警花拍档》。再想想……’”

不少英国人无疑是认可本书的,在2003年BBC的全民调查中,本书被评为“尤其能代表英国的图书”。

也难怪嘛,英国的可爱之处都活在这三十章的自顾自说里面了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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