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胭脂》是一部充满悲情和爱情的小说,通过女主角胭脂的艰辛经历,展现了古代女性的无奈和不易。小说描写了胭脂与李靖的爱情故事,催人泪下的结局让人感受到了爱情的真谛和生命的无常。同时,小说也探讨了人性的复杂和社会的残酷,给读者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胭脂》读后感(一)
里面最无趣的人,叶世球当属第一。多金放浪且完事不公的少爷,名牌大学毕业,有能力。哇喔,多么完美的人设。所以他追杨之俊用追其他的女人的方法,勾引,挑逗,送礼物。追不到就说是杨之俊的问题,是她看不起他。exm?杨之俊她是一个十七岁女孩的妈妈,她一边工作一边学习,她在工作上有自己的骄傲自尊。本质上,他根本就不是很喜欢她,只是把她当成他之前玩弄的众多女人中的一个。
英念智夫妻倆也是来恶心人的。带着怜悯同情回来强势的强孩子,一点体面都不要了。
《胭脂》读后感(二)
读完了亦舒的第一本儿书 读起来画面感很强 也可能是我这个人戏太多……喜欢书中的复古的 上海的味道 甚至是在回家的出租车上读 从大院儿走进家门的一小段儿路上也不忍放下……
亦舒的文字、写作手法我也很喜欢 比如——“他说:‘之俊,你怎么了,忽而悲,忽而喜,七情上面,可惜是一出哑剧。’” 比如——“他开着敞篷车来,也不怕阴晴不定的天气。他们说这便是浪漫:永远与你赌一记,流动,不可靠,没有下刻、明天、第二年。”
故事中的三个女人我都很喜欢 “非黑即白”有原则的活着的姥姥“葛芬” 一直紧绷着“弦”最后终于学会为自己活的妈妈“杨之俊” 阳光大方并且“儿孙自有儿孙福”的女儿“杨陶”
“杨陶”跟“叶世球”走不走的到一起其实无所谓 因为她是个心里有数儿的女孩儿 总会做出令自己舒服的 幸福的选择 “葛芬”跟“叶成秋”也不必时时刻刻“捆绑”在一起 至今仍是朋友关系就是最好的结局了 三十年的时间也许真的会改变许多 但他们两人的情义即使再多一个三十年也依然会在的 “我” 也就是“杨之俊”亦不用多说 在自己擅长的领域闪闪发光 还有比这更幸福 更成功的事儿吗 什么“归宿”不“归宿”的 每个人都是独立的个体 越来越优秀的“之俊”总会遇到那个属于她的男人的
《胭脂》读后感(三)
故事的开篇便让我觉得很有趣。“我”、母亲、女儿组成了一个家庭,家里没有男人,活脱脱的女儿国。
“我”对女儿有诸多限制,母亲过来劝慰,“我”问:“你当初对我怎么没有这么开明?”
“因为那时我是你的母亲。”
是哦,一个母亲对女儿总是过度紧张的,等她当了祖母以后,对孙女反倒不这样了。所以我们自小得祖母疼爱,反倒时而觉得自己的母亲是一个不通情达理的狠角色。直等到自己也做母亲了,才明白原来天下的母亲都是这样的。
在这个有三代女人的家里,日子好似也很过得去。
“我”,杨之俊,自从与丈夫分手后,整日紧绷神经,不约会,不恋爱,一心投入室内装修事业。女儿杨陶是个青春期少女,交各种男友,“我”管到后来实在是懒得管了。“我”的母亲葛芬却也比“我”洒脱得多,事事看开,到头来,家中好似只有“我”一个苦行僧。
“我”喜欢读萨冈的《你喜欢勃拉姆斯吗》,书中的年轻人等来情人的时候,看着广告牌痴痴地问:“你喜欢勃拉姆斯吗?”这种湿漉漉的浪漫叫“我”着迷。可是“我”心里却明白,婚姻会将一切打回原形,所以任何浪漫也只是想想而已。
是的,年纪大了不再轻易矫情,知道所有的承诺都是说出口的那一刻最美丽,不必指望兑现。此外,也最害怕别人突然嘘寒问暖的那一下。
“受伤的野兽找个隐蔽处用舌头舔伤口,过一阵子也就挨过去了,倘有个真心人来殷勤关注,硬是要看你有救没救,心一酸一软,若一口真气提不上来,真的就此息劳归主也是有的。”
可是,这样的女人会不会自爱有余,风情不足?
你看,追了之俊很久的叶世球,最后喜欢上了之俊的女儿。一个是冷静理智、好似怎么都撩不动的女人,一个是娇艳欲滴、眼睛里总是大放光彩的女孩,男人怎么选?显而易见。
而叶世球的父亲,叶成秋,原本是母亲葛芬的初恋情人,却转来向之俊求婚,你说荒唐不荒唐?
如此一来,岂不是继父变丈夫,男伴变女婿。
当然,之俊有没有答应,故事里并没有说。留给我们去幻想,毕竟生命时时刻刻充满着变化。
没有什么不可能,生命本就是一场幻觉。
不如擦好脂粉,漂亮一天是一天。
《胭脂》读后感(四)
一千个人有一千个哈雷姆特,现在的我和以前的我也是不相尽同的,以前会觉得亦舒的作品真的很有她个人的特色,当然现在看也是有她的特色,只不过现在的我已不是那个十几岁憧憬美好的自己了,现在看待事物更有了理性和客观的裹挟,虽然现在还看各种乱七八糟的书,但亦舒的作品已不在阅读范围内了。
每一本书都有他存在的道理,每一本书都会有它特有的读者,关于亦舒《胭脂》这部作品,相反我更喜欢电视剧那部《胭脂》。
这本《胭脂》讲述了女子三代的生活,讲述了母亲葛芬、女儿杨之俊、外孙女陶陶一家三代红颜相依为命。之俊的第一次婚姻失败后,对爱情已无所要求。然而叶成秋之子,花花公子叶世球却不请自来,带她走出知足、琐碎的狭窄天地,令她才华大展。这时,陶陶已成明星并且是叶世球的女友;葛芬的旧情人叶成秋也因丧妻而重获自由。沧桑岁月眼看就要成为过去,新的矛盾却不期而至;陶陶的生父欲要个女儿;叶成秋竟向杨之俊提出求婚。封闭太久的之俊面对错乱的现实不知所措的故事。 虽然三个人有着迥然不同的性格以及生活方式,但三个人骨子里还是相似的,虽然新时代的女性相较而言大胆些,但仍是受环境的影响束缚在自己的框架和舒服区内。
亦舒笔下的那些女人,都活在他们共有的时代,都是美貌以及智慧的拥有者,所经历的的事也都是一样的,只不过是换一个场景,换一个包装,像颜色不一的同一类型的胭脂一样。虽然文字极尽清新,但是任挑一件,放在现在这个环境里,都像是生了病一样歇斯底里地耍闹。《胭脂》里的三代女人,每个人都陷入自己的怪圈。爱着自己母亲的情人,同时又爱着自己女儿的情人。有时,看到里面“父亲”,我还要迅速地在脑子里大团浆糊的人物关系网里找到这个代指的到底是何人。
亦舒笔下的女人,十几岁的主角一定是思想成熟,智慧过人,物质贫瘠但精神富有,会使用自己特有的魅力获取自己想要的东西。二三十岁的主角一定是职场精英,或者文艺女青年,魅力惊人,却毫不自知。纵然衣着朴素或者邋遢,总能让人看到她的主角光环,喜欢华服,喜欢车接车送,喜欢窝在沙发喝酒,喜欢在饭店与不应该见面的男人约会却说自己身不由己。面对矛盾的选择,永远选择所谓遵从自己内心的那个,将乱伦,伤害,道德抛诸身后。幸运的是,她永远有一个在经济上、精神上无限支持她的人。就算她偶尔落魄,也能够在在他人的帮助下或者自己独自站立起来,为亲人甚至为陌生人抵挡狂风暴雨。
这就是亦舒笔下的女人们,像一个模子刻印批发的精致娃娃。但个人觉得,作为新时代女性,有三观是很重要的事情。
《胭脂》读后感(五)
我也是学室内设计的,故此老想起萨冈的一篇小说《你喜欢勃拉姆斯吗》。那个年轻貌美而富有的男孩子在雨中等待他的中年情人自店铺出来,雨淋湿他的外套,两人相视无言,男孩子暼到街招筒上演奏会的广告,痴痴的问:你喜欢勃拉姆斯吗?
之俊也是室内设计师,也渴望碰到一个这样的有情人。
有意思的是,之俊看起来确实碰到了这个人。
这个人是叶成秋。
你喜欢叶成秋吗?
喜欢。
叶成秋是敏感的,他能感受到对方所发散出来的需求,葛芬要的是什么,之俊要的是什么,陶陶要的是什么。
之俊也是敏感的。
她不知道,一个年长的男人给予他的是真爱还是欲望。
之俊也是懦弱的。
一有什么风吹草动,头一件想到的事就是不干,弃甲而逃。女儿十七岁了,她既没有与男人共同生活的经验,也不敢大胆投入二人世界,终身战战兢兢,安分守己。
之俊也是豁达的。
嫁一个小若干岁数的丈夫是需要很大勇气的。所以小说中的女主角苍白而美丽地叫他走,她不能爱他。
而嫁一个大若干岁数的丈夫呢?此人和同她的母亲有过不寻常的关系。
所以之俊爱他,但爱和在一起是完全不同的一回事。
她不能和他在一起。
尽在不言中。
之俊也是自由的。
真正潇洒的女人,从不企图在男人身上刮下一些什么。
葛芬做不到,因为她吃过苦。
陶陶也做不到,因为她吃过苦。
唯独之俊,因为她在吃苦。
一家三代女儿,都是胭脂美人,不同的是,只有之俊,上过梁山。
三刷胭脂了,何为爱?何为婚姻?
第一次,认为没有爱情。葛芬之于叶成秋是年轻的遗憾,之俊之于叶成秋是年轻的活力,之俊与叶世球是得不到的骚动,陶陶与叶世球是荷尔蒙的分泌。
第二次,以为爱情至上,先是葛芬与叶成秋的爱情,然后是之俊与叶世球的爱情,再是之俊与叶成秋的爱情,陶陶与叶世球的爱情。
第三次,释怀爱情,释怀婚姻。爱情不可能成为逃避婚姻的理想方式,而是选择一个人共同分享,面对人生的艰辛和快乐。年轻人只有快乐,不想结婚,老年人只有艰辛,不能结婚。中年人耐不住寂寞,熬不过孤独,才想结婚。
阅读是睁开更多的眼睛,不是按照书中人物的方式去做,被推着拽着走,或是完全同意他们的观点,人云亦云,而是因此而知道,也许有别的思考或行为方式可以参考和选择。
《胭脂》读后感(六)
不看到最后,一直不明白书名的意思,其实即使结尾,作者点题,说胭脂是女人的灵魂呢,我也不是很清楚胭脂指的是什么?是不依靠别人,依靠自己的盔甲,用胭脂武装自己么,一语双关。
最近锻炼非常多,严重怀疑,肌肉发达,头脑就变得简单了。
其实故事很简单。我,34岁,母亲51岁,风韵犹存,有一年少时的初恋情人叶常伴左右,友达以上,恋人未满,毕竟初恋情人有妻有子,但对我和母亲一直照顾有加,把叶伯伯当父亲看待。亲生父亲没有什么养育之恩,另外有家庭,老了我也去照顾关照一下,出钱或出人。母亲从不过问。“我”与父亲的感情并不深,最近几年父亲才拉拢我,并莫名其妙地厌恶他现在的妻儿,父亲的感情自私,幼稚,不负责任。但他还是我的父亲,生命最尴尬的就是这点。其实我与父亲没有沟通,我认为他性格上充满弱点,但不知恁地,有事发生,我自然会扑过去,看他吃苦,恍若身受。(简直就是我的心理写照)
我有一女陶陶,17岁,青春靓丽,活力四射。先是男模男友带着进入了广告圈,之后又认识了某导演,演了个小角色,成了导演女友,之后又换了对象,准备去选秀,精力无限。我不同意,每每反对,都被堵回来,甚至目前也站在女儿一边,有心无力到放她自由,一个母亲无奈的写照,时隔17年,陶陶的生父突然找回来,想要认回女儿,辛辛苦苦养大了,别人来捡现成的,我当然不愿意。可是陶陶却处理地很好,她对生父没有感情,但生父是个教授,有点资源,保持一些关系,以后想必会有些用处,这么精明的女儿,我确实不需要管太多。只是内容扔有不甘。
我常常认为自己太过普通,不如母亲有风韵,不如陶陶青春靓丽,陶陶的美貌继承了外婆的,是隔代遗传。而我只是个能力一般的普通中年人。工作中最怕突破,向前,创新。每天都是逼上梁山,前无退路,后有追兵,活生生逼出来的沧桑。因给某人情人装修遇上的客户的金主,金主喜欢上了这个室内装修设计师,为此抛弃情人,一心追求我,这像不像言情小说的套路,可惜花花公子永远不会收心,也不会承诺。确实在某一刻非常累的时候会突然想,他如果现在求婚,我肯定立马答应,下一秒就嘲笑自己的胡思乱想,他不会求婚,我也不会答应。
太巧的是,这个追求自己的金主,曾经有过一秒钟念头想嫁的男人竟然是叶伯伯的儿子,我视叶伯伯为父亲,精神导师。等他久卧病榻的妻子去世后,我想可以跟母亲结成正果,他的儿子变成了我的弟弟。可是现实却开了个无比大的玩笑。叶伯伯并不想同母亲过后半辈子,他想结婚的对象是我,而他儿子,曾经追求过我的花花公子,与我女儿陶陶成了一对,陶陶说爱他,我竟无力阻止和反对。母亲说她知道了,心中有些悲凉,那个曾经温柔地跟我说:每一个同我约会的女子,都是公主的男人,现在正把这极致地浪漫展现给我女儿陶陶,一个教给她人生经验,支持她选秀事业,给她助力的男人。陶陶说:我所失去的,并不是我最珍惜的。换言之,失去的那些我珍视的。这心态无敌了。
真是不能靠人,人总会令你失望,要靠自己。我的归宿便是健康和才干。一个人终究可以信赖的,不过是他自己,能够为他扬眉吐气的,也是他自己,我要什么归宿,我已找回我自己,我就是我的归宿。
本书的精华即在此。我走出门,阳光如碎金般揉入我眼中,我买三盒胭脂,母亲的,我的,陶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