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写与差异》是一篇引人深思的文章。作者通过对书写与差异的探讨,揭示了书写中的多样性和个体差异。文章指出,书写是一种表达个体差异的方式,每个人都有独特的书写风格和习惯。同时,作者还强调了书写中的差异对于理解和交流的重要性。通过阅读这篇文章,我对书写的意义有了新的认识,并对个体差异有了更深的理解。
书写与差异读后感第一篇
这本书里我比较感兴趣的是“力与意”这一章节。德里达通过日内瓦学派批评家让·罗塞特(Jean Rousset)的作品《形式与意义》(Forme et signification)一书,对结构主义进行分析。在日内瓦学派兴起之前,大学批评、即研究作家生平作品一类的方法占据法国文学批评主流。日内瓦学派的批评是主题批评,大多采用现象学的方法研究文学批评的方法与原理,讲究细读文本。此时结构主义尚未发展起来,但罗塞特较早地从巴洛克文学中发现“形式”与“意义”。
结构主义并非是将内容与形式孤立起来。虽然乔治·普莱认为形式是“栅栏”,阻挡读者进入文本的思想,而让·罗塞特却主张作品是自足的、绝对的、独立的有机体。作家的形式与意图,形式与写作行为不能完全的区分开来。结构是一种形式与意义的统一体。因此,普莱抨击否定的客观主义不可抵达作品思想的难题也就不攻而破。因为普莱本身就以客观主义的方式将形式与内容分割了。然而,罗塞特拒绝历史主义、传记主义和心理主义,认为作品只与心理性的或精神性的主体源头有关系,这在德里达看来,忽略了作品自身的意义史和运作史。
德里达认为《形式与意义》一书中,结构的几何学或形态学视角只被机械地加以更正,没有引入能量学的角度。这一点用于回答,若形式本身存在先验的美,那么它又何必与意义挂钩。
罗塞特承认空间与时间的相互依赖关系,但将时间简化成一种纬度。在克洛岱尔和普鲁斯特那,时间是形而上学的,他们的作品包含着某种同时的,或非时间性的或永恒的美学。
德里达的论证本身也很像文学作品的创作,有着优美的表达,我最喜欢的是在结尾他对写作现象的描述:“写作,就是他者进入存有那个原初山谷的时刻,是深度的体验也是衰竭体验的时刻,是力量引力的机制,也是它的坚持。”
书写与差异读后感第二篇
我几年前曾尝试读阿尔托的《戏剧及其复象》,但显然没读懂。后来了解到德里达曾经写过一篇长文分析阿尔托的残酷戏剧理论,于是又把德里达的文章拿来读,当二手文献读,结果发现比阿尔托的原文更难读。现在《书写与差异》出新版了,我又尝试去读《残酷剧场与再现的关闭》。我惊讶地发现我当时没有理解的阿尔托居然是一位现象学家;或者说在这篇论文中,德里达将残酷戏剧理论的现象学面向作了一次精彩的演绎。
在德里达看来,所谓残酷戏剧其实就是生成的戏剧。残酷戏剧首先要反对再现与重复。阿尔托认为古典西方戏剧上演于一个神学空间,在其中每一种机制都以再现的方式与所有其他机制相连。它们形成的无限的再现环节将鲜活的在场之不可见性遮蔽。阿尔托认为残酷戏剧的使命,就是将西方戏剧从堕落中拯救出来,关闭古典式再现,恢复某种原初再现。这样的戏剧要求重建一个非神学的、绝对封闭空间。德里达将绝对封闭空间界定为内部自我产生的空间,而不是由一个不在场的场所、一个无形的乌托邦组成的空间。绝对封闭空间为戏剧的生成提供了自足的环境,在其中戏剧不需要作为对上帝或是父亲的再现而存在。由此阿尔托指出,剧场不应该成为诗的再现;反而将诗变成剧场才能将前者从西方的疾病中拯救出来。诗在剧场中能找到它最纯粹、清晰、完整的表达,因为于阿尔托而言,书面文字作为既成的语言,是对经验的再现和重复,而剧场作为原初再现的生成场域,能够暴露出“词语的血肉”:在残酷剧场中,词语不再是承担意义的透明载体,而是回到它“尚未诞生的那一刻的边缘,回到那个发音不再是喊叫但又仍未成为话语的时刻……在那里概念与声音、符指与符征、呼吸与语法分离,翻译与传承获得了自由,解释的运动开始。”(p423)在残酷剧场,语言回到了对象化的前夜,成为增殖的始源的将发的力。“一切说出的言语都已经死了,它只在它被说出的那一刻起作用……剧场是世界上唯一的地方,它不允许一个既定动作再次重复。”
将残酷戏剧界定为生成的戏剧,我们可以更好地理解残酷剧场的“残酷”之意。阿尔托将残酷描述为“无法改变的必然性”。我们可以将这种必然性理解为不可回返地对存在的朝向,它与残酷戏剧是同义词。残酷戏剧作为生成的戏剧,其使命就是去-存在(aller être),就是展开一种第一人称的诞生。相反,对象化的戏剧方有被演绎、被再现的可能性——可能要犯下“重复之罪”。
书写与差异读后感第三篇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再版的这本《书写与差异》汇集了德里达1962-1967年之间发表的十篇论文,原著出版于1967年,德里达说这是他的第一本“书”。
这十篇论文涉及的思想家主要包括让·罗塞特(文学评论家)、福柯、埃德蒙·雅毕斯(诗人)、勒维纳斯、胡塞尔、阿尔托(艺术家)、弗洛伊德、巴塔耶等,德里达想在他们的哲学、文学以及人类学文本的阅读中“展开一种哲学阅读及解释的策略”(访谈代序,p.2)。德里达将哲学理解为“对希腊语中的那个绝对逻各斯的承认与臣服”(访谈代序,p.10),对于哲学,德里达觉得自己一直身处两难境地,他“解构哲学而又不要瓦解它”——“强调瓦解形而上学的必要性,同时强调无须否定哲学,无须声称哲学已经过时”(访谈代序,p.4)。
出于对现象学的兴趣,我重点关注了《书写与差异》第五篇文章——“发生与结构”及现象学,这是德里达1959年的一篇讲演,1964年刊发,是“他对现象学研究的首次公开发言”(再版导言,p.11)。在这篇文章中,与总是生造晦涩难懂概念的印象不同,我读到一个非常符合传统学术规范的德里达。在写作的方式上,德里达也确实坦陈,他在“两种不同的写作空间之间抗争……我既不否定大学的学术规范,也从未放弃某种以质疑大学模本为形式的书写尝试”(访谈代序,p.7)。但尊重逻辑规范、重视论证应该是一以贯之的,德里达认为自己的“文本在其论证方面是非常逻辑的,即便它们有时要求有权去讨论正反两面的东西,即演进那些表面上看来非逻辑的命题,但它们是以一种尽可能具有论证性的方式进行的”(访谈代序,p.13)。这篇文章也确实展现出德里达深入的文本分析及清晰的逻辑论证的功底。
文章的主题在于揭示胡塞尔思想内部结构主义和发生论主义之间的紧张与调解——从《算数哲学》对两者进行调解的失败到《观念I》静态结构式的分析再到之后发生论现象学的转变。尤其值得一提的是德里达对于胡塞尔《算数哲学》的剖析,不像通常所认为的那样直接将《算数哲学》简单地归于心理主义,德里达看到其中探求结构的方法与探求发生的方法之间调解的努力,胡塞尔既重视结构(数学或逻辑)的客观性,又希望将其与主体性的源头联系在一起,德里达断言胡塞尔并未陷入心理主义,因为“胡塞尔对算数意义及其观念性和规范性的尊重,已经使他不可能对数进行心理学演绎”(p.279),问题在于胡塞尔当时仍将作为主体性源头的意向性理解为“意识的某种特征、某种心理结构、某种事实性的特征和状态”(p.279)。
另外,德里达也尝试在这篇文章中借胡塞尔的文本揭示逻各斯中心主义,找寻逻各斯无处不在的证据。德里达认为在胡塞尔这里逻各斯就是理性的自我展现,体现了一种历史-目的论,“历史性之本相,也可以说是意义的运动,即某种必然合理的精神运动之本相,只能是一种规范,一种价值,而非一种本质”(p.294),而这种理性自我是借助书写的迂回在历史中得以构建的,这可能就是为什么德里达说在《书写与差异》中将不同的思想家联系起来的是他们与书写的关系。
书写与差异读后感第四篇
雅克·德里达是当代法国哲学家、解构主义大师,他的作品迄今在法国哲学甚至是欧陆哲学中仍然占据非常重要的地位,特别是在围绕本体论、知识论(尤其是关于社会科学)、伦理学、美学,诠释学、哲学辩论的学术界产生了重大影响。雅克·德里达的哲学亦以解构主义的形式影响建筑、音乐、艺术和艺术评论家。 德里达在索邦大学的时候,一开始讲授海德格尔的课,听课的学生很多,让他瞬间名气大涨。后来他的现象学工作一直集中于胡塞尔,并与当时诸多著名的学者在学术上对话,尤其是福柯、梅洛-庞蒂、保罗·利科等人!
这本《书写与差异》是广受争议的法国当代思想家德里达的四部代表作之一。该文集收入了作者最早期的十篇重要论文,主题涉及哲学、文学批评、精神分析学、语言学、人类学、伦理学、神学等多个领域,是了解德里达思想非常重要的一部作品。
我很喜欢德里达在《从有限的经济学到一般经济论:一种无保留的黑格尔主义》对黑格尔和巴塔耶的讨论,可以看出,德里达和当时众多法国哲学家一样,在黑格尔《精神现象学》的接受上也收到了科热夫的影响,而这篇文章很有趣的地方在于,把黑格尔和巴塔耶的《内心体验》(北京大学程小牧老师翻译为《内在经验》)放在一起讨论!
巴塔耶虽然批评黑格尔的自明性,说这种自明性沉重得让人难以承受,但是德里达认为,巴塔耶并不是要否定黑格尔哲学的严格性。很多人就是因为黑格尔这沉重得让人难以承受的自明性,宁愿耸肩而过也不愿意接受他的严格性,而盲目无知地自以为摆脱了这种自明性。然而事实却是:“在黑格尔式的自明性泰山压顶的时刻,它却显得从未有的轻。” 德里达指出,很多巴塔耶的读者(我觉得也包括今天很多读黑格尔的人),只是喃喃引用黑格尔的基本概念,以一种程式化的赞美,一种对文本视而不见的态度,提一下尼采或马克思与黑格尔的共谋性,就轻松地卸下了黑格尔这个重负。
德里达认为,要支持黑格尔式的自明性,必须全方位绕开导致魔怪又使之沉睡的“理性之眠”,即理性的诡计。我们必须睁开眼睛,和理性一起守夜,守候着理性并与它一同入眠……而在长夜的尽头,某种东西被孵化出来,你猜是什么?是笑!德里达认为,笑是一种唤醒黑格尔主义的哲学的方式。
戈雅《理性沉睡时产生恶魔》
很重要的一点是,巴塔耶在和黑格尔无休止的辩论中,曾经密切地、间接地进入过他的文本本身。我承认,这篇文章里面还有很多我不太懂的地方,因为我并不是黑格尔专家,也不是巴塔耶专家,但是这篇文章,以至于这本书对我来说十分有趣,很有启发,这就足够啦!
书写与差异读后感第五篇
《书写与差异》是法国哲学家雅克·德里达(1930.7.15 ~ 2004.10.9)真正意义上的第一本书,也是他思考“书写”的概念的起点。德里达自称是法国哲学界的“奢侈的边缘人”,他在工作期间从未被法国主流哲学所重视,却始终在重要的哲学院校任教。
由此,他一直在思考的是“什么是哲学”的问题,也就是既跳脱出当时法国知识分子对哲学不信任的姿态,也不盲目地使用学院写作模式,而是在哲学的“关闭”与“终结”(德里达的重要概念,在《论文迹学》中曾做区分)之间寻找某种道路。
《书写与差异》就是集结了他从1962到1967年的思想轨迹的文集,它既涉及经受过哲学训练又怀疑哲学的列维纳斯、福柯,又涉及深挖人类学资源的列维-斯特劳斯,还有精神分析创始人弗洛伊德等。
Jacques Derrida
即使是在阐释精神分析时,德里达也依然聚焦于解构西方逻各斯中心主义的主题。这一主题联系“书写”的概念,体现在对传统的书写观念的解构,即对以黑格尔《逻辑学》为代表、以《圣经》的可自我关闭的整体性为特征、以卷轴为形态的语音书写系统的解构。
德里达始终强调的是,解构不是瓦解,而是站在别处去看待哲学,看待欧洲在政治、文化等方面的发展。也就是说,它属于一种介入伦理,重构霸权谱系,从而转变这些霸权得以存在的情境。在这个意义上,德里达是绝对积极的:
德里达用来解构的切入点就是多重语言及其意义。弗洛伊德可供他汲取的资源就是从精神分析的角度如何解构逻各斯中心主义,在本书的《弗洛伊德与书写舞台》一文中,德里达在弗洛伊德文本的基础上集中分析了“在场”与“元迹”的概念。
以压抑为视角,首先,压抑是哲学认识和作为逻各斯与语音的统一体的真理的源头,也就是说,正是对言语的排斥构成了文字力量的那种言语的内在与本质特征。其次,被压抑之物重现的症状就是书写隐喻,也就是“在场”。
再次,弗洛伊德的概念本身就是属于形而上学的,对逻各斯中心主义的压抑的理解,需要从文化和历史的视域去看待弗洛伊德的本能抑制概念是如何可能的。最后,德里达提出了“延异”和“元迹”的概念,这两个概念是摆脱古典的概念性对立的关键,在概念内涵中,“延异”本身就是原初的,它的发展构成了意义的诞生,即“元迹”。
德里达用弗洛伊德的心理学装置来解释这两个概念,弗洛伊德提出了神经通路这一机制,区分了知觉神经元和不可渗性神经元:前者不提供抵抗力,也不进入意识,后者抵抗并留下印迹,是记忆的载体也即心理事件的载体。更进一步而言,“神经通路间的差异,才是记忆的真正源头,也是心理现象的真正源头”(P357)。
Joseph Interpreting Pharaoh's Dream 1894
德里达用弗洛伊德解释梦境来佐证,梦的解析并不是一一对应的解码,而是在做梦的过程中自己发明了语法。在古埃及人那里,占梦术是祭司手中的文字学,他们相信,上帝赋予人书写的天赋就如激发了人的梦想。由此:“潜意识文本已经就是意义和力量已融为一体的纯印迹与差异的编织物,是哪儿也不存在但一经存在就已经是档案转译的那种文本,是些原始的印迹。”(P375)
弗洛伊德对于意识的区分与剖析的首创性被德里达应用在了对在场的形而上学的解构上,德里达指出,在场本身就已然被重建,而弗洛伊德的概念与事物本身不对等的思路,“大概会是唯一一个不会在形而上学或科学中枯竭的思路。”(P3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