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范文 > 我弥留之际经典读后感有感

我弥留之际经典读后感有感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4-08-29 19:20:29
我弥留之际经典读后感有感
时间:2024-08-29 19:20:29   小编:

《我弥留之际》是一篇感人至深的文章,通过主人公面临临终的时刻,展现了生命的脆弱与宝贵。在面对死亡的临近时,主人公不畏惧,而是选择以一种乐观的态度面对生命的终结。这篇文章不仅让人思考生命的意义,也教会了我们珍惜每一天。

《我弥留之际》读后感(篇一)

这本书对现实中各种人写的到位,人性也写的到位。能让我更加清醒的认识到人性。

尽量少让人带来苦恼,生活是自己的,快乐自由为重。

不要现在自己的角度看待人,比如你是个善良诚实的人,不代表别人是善良诚实的。

这本书有个人物对自己的母亲都没有善心,何况对待别人。其实生活中到处都是这种人,不过也有好人,也像这本书中的一个人物。

福克纳告诉我人性是复杂的。

我是通过作家木心了解到福克纳的,然后去书店买了正版,打算收藏。

怎耐生活漂泊,居无定所,低价出给需要的朋友。

《我弥留之际》读后感(篇二)

据说是福克纳意识流小说里最好读的一部,但前面不同角色的转换还是读得比较吃力,不过后面就流畅起来。书名叫《我弥留之际》,看完全书想到村上在《挪威的森林》里写的:“死不是生的对立面,而是作为生的一部分永存”。在书的开头女主人艾迪就死了,但她的意志、她的性格和她的诉求通过这一家人围绕她进行的旅程而活着,甚至福克纳让她在书中间的位置开展了自述,让我感到也许消失的标志也许不是死亡。

父亲的角色是最让人生恨的,他夺去儿子视为生命的马,抢走女儿用来堕胎买药的钱,最后不顾全家人对于刚下葬母亲的哀思而找了新的伴侣。但正是这样的一个人,却以近乎执拗的态度,坚决组织一家人完成妻子的遗愿,甚至不惜付出失去赖以生存的骡子、没办法拥有一直梦想的假牙的代价。我想到原来伟大和自私、善和恶并不是完全对立,可以在一个人身上同时存在,让我对于人的复杂性有了新的理解。

朱厄尔大概是最讨喜的角色,这原于人们对于“恶人”的低预期,他生性孤僻暴躁,固执己见,不顾别人的想法,内心对于母亲却爱得深沉,他本可以带着马一走了之,却亲手把它送到了商贩手中,这让我想到《海风中失落的血色馈赠》中卖马的父亲。年轻的时候人的情绪比较激烈,我们很可能因为自己渴望的东西而不顾一切,说走就走,这其实也无可厚非,但从另一个方面来说,也许世界上还存在比自己的极端渴望还要宝贵的东西,为了这个放弃和牺牲,是勇敢而不是懦夫的行为。

达尔是最清醒的人,却在最后被当成疯子关进精神病院,而真正存在问题的人却被无视,这种荒谬并不是只在小说当中发生,现实中比它精彩的故事要多得多。谁有权利说什么是疯什么是清醒呢,在一个极端的清醒被当做疯狂的年代。

还有卡什的忠实和对于痛苦的忍受、艾迪与安斯婚姻中的支持和背叛、杜威心中对于家人的爱和突然的恨、瓦达曼对于母亲的眷恋和救赎……都在这薄薄的一本书里喷涌出来,读完久久不能平静,过了几天还沉浸在故事当中。福克纳通过这一次旅行,记载了一家人迥异的性格特点,让我看到人是如此复杂,也多了一些理解和包容。

《我弥留之际》读后感(篇三)

今天才读完我弥留之际,有些晚了,但真厉害啊;不论是读索尔贝娄还是读纳博科夫都感觉蛮强的,但福克纳永远是我阅读史中的美国文学唯一指定真神。

这本书是在喧哗与骚动之后写的,确实感到有那样的影子;但将视角和叙事在碎裂开的截面中进行和推动,和喧哗与骚动那种在当下往过去跳跃、跳跃成无限个现在的方式是截然不同的感觉,但我深刻意识到了福克纳他意识流的独特性和实验性来着,虽然说他的后继者略萨更像一个学院派的小说家,但我意识到福克纳某方面其实也很像那些常规的小说家,但同时又常有天才和惊艳的发挥的。因为他的小说注重表象,也就是说类似意识流以前的写实主义文学那样注重描写某种近似客观的事实和画面,但同时他是用完完全全纯粹的浸淫在自我意识的表象来写那样的现实的,很特殊,我感到他所书写的意识是一个表象的意识流,是一个真正能看到水在流淌而非普鲁斯特一类的意识如水流之形状的意识流,也就是一种特别的官能体验的意识流描写,譬如“我感觉到我像一颗潮湿的种子,待在热烘烘的闷死人的土地里,很不安分”这样的吧。

说起来,福克纳他也很擅长引用,以及相互浸染——一种令人惊异但合理的打破界限的浸染,就好像他所写的(他通常不会单独写一个人,这是他的特殊的结构)意识其实不是个体而界限分明的,而是互相影响宛如有一种集体潜意识的幻想,同时哪怕是幻想和意识都在以表象的形式表现,纯粹是幻想的“我的母亲是一条鱼”和纯粹是象征的“他的母亲是一匹马”,各种各样的相互映照在这样结构和对话都破碎的作品中形成互文,就结构的表现而言,福克纳不写神明而写烂在尘土中的信仰,但写得有种超乎寻常的神异和诗意,我真喜欢这样的写法。

这样讲来,有时候也会想到乔伊斯:但我对乔伊斯的评价是时而尊重时而不屑的,但我很喜欢福克纳,说到底就是因为,我完全能够感受到福克纳沉迷于自我体验的独特描绘中的那种天才般写意的诗意,但我在长篇累牍的引用和各类意象的譬喻中是难以在里头感受到诗意的,诗意不该以密码的形式存在,哪怕是文化和智识的密码。

另外《艾迪》一章真的是写得太好了太好了太好了,已经是可以预定为我今年年度读到的最佳了,但对福克纳的溢美之词已然不需要过于多了——也许我的赞美也会在语言中空洞的消解掉,不是吗。

《我弥留之际》读后感(篇四)

小说分别通过本德伦家的每位家庭成员、目睹事件的乡邻们等十多人的视角来叙述,信息非常零碎,需边阅读边拼凑,但整体氛围较为统一:沉郁的无知的偏见的自私的。

主线情节很简单,女主人公艾迪过世了,她的愿望是要葬在出生的杰弗生镇,于是本德伦一家踏上了同途异梦的旅程。对这一执念,福克纳借比利大叔的嘴调侃了一句“就有这样的人,一辈子什么都凑合对付过去,忽然下决心要干成一件事,给他认识的每一个人都带来无穷无尽的烦恼”。这一旅程的隐喻,附注中提到一位英国文学批评家的观点:这一家人进行的是一次具有冷嘲意味的朝圣者的历程。杰弗生镇可以比拟为“天堂”,安斯得到了他的“报酬”:假牙、新妻与留声机。达尔却在天堂的门前走上了一条通向地狱的路。

在这一隐喻中,本德伦家的每个人就是我们身边的普通人,普通人身上的弱点在他们身上集中放大。卡什的木讷与自我牺牲,达尔的清醒与疯狂,朱厄尔的痴迷与忠心,杜威的愚昧与懦弱,瓦达曼的低智与臆想。尽管如此,这一家人还是尊重了母亲的感情,跌跌撞撞完成了使命。

小说的结局,安斯花掉女儿堕胎的钱,安上了自己执迷的假牙,娶上了长着金鱼眼的新太太。这绝妙的讽刺,扯掉了本德伦家最后的遮羞布。他对一家大小的闹剧应负最大的责任,他不仅没有撑起父亲的形象,还不断剥夺子女,使他们也成为狭隘、自私的人。

小说中女主人公艾迪的自述只有一小节,这一小节非常精彩,带解答了很多疑问,留下一些思索:1.为什么执意要回出生的杰弗生小镇,是为了验证父亲所说“活在世上的理由仅仅是为长久的死亡做准备。”,也即“事情过后要打扫屋子”。2.为什么偏袒朱厄尔,是因为她在心里给了这个孩子特别的象征意义,将他作为自己精神的寄托,使得这个孩子与别的孩子不同。在归乡路上,最终从水里救出艾迪遗体的是这个孩子,从火里扛出棺材的也是这个孩子。3.邻居太太科拉是为衬托艾迪所设置的对照,科拉总是不懂艾迪,艾迪不想沉沦成为科拉,她们生活的遭遇没什么不同,不同的是人的底色。4.艾迪眼里的生活是可怕的,婚后不久,在她心中,安斯已经死了。“只有通过鞭子的抽挥才能使我的血与他们的血流在一根脉管里”。这就是艾迪生时忍受、死后反抗的东西。艾迪的生命经历过死,才得以最终完成。

福克纳写马这种生物写得真有灵性,摘录两处:1.(那匹马)它动了。迅如风雷,以致身上的毛团聚成一簇一簇,鬃毛像许多个火舌在飞舞。2.马儿的眼睛在晦暗中转动,仿佛两颗大理石的弹球在一块漂亮的天鹅绒上滚动。

最后,译者序《他们在苦熬》千万不要错过。

《我弥留之际》读后感(篇五)

美国作家威廉.福克纳是1949年诺贝尔文学奖得主,1930年出版的长篇小说《我弥留之际》让他一举成名,这部书也被誉为“二十世纪美国长篇小说最出色的开篇”。

《我弥留之际》说是长篇,其实只有170000多字,比一般的中篇小说长不了多少。故事很简单,写美国南方农民本德伦,为遵守对妻子生前的承诺,率全家将其遗体运回家乡安葬。十天的行程灾难重重:大水差点把棺材冲走,拉车的骡子被淹死,大火几乎将遗体焚化。不止于此,长子失去了一只脚,次子因放火而坐牢,三子失去心爱的马,女儿遭欺凌,弱智的小儿子也没有得到渴望的玩具火车。倒是本德伦本人却装上一副假牙还娶回一位新太太。小说描绘一幅南北战争后美国南方贫穷、落后的真实图景,并隐喻了现实人生的重重苦难。

福克纳笔下的人物都很猥琐,尤其主人公本德伦懒惰、自私,让妻子郁郁而终;又不断剥夺子女的权益,使他们也成为狭隘、自私的人,不但缺乏手足之情,还彼此仇视。他是毫不留情地揭露了人性的阴暗,可以说是塑造了一群“丑陋的美国人”。不但是这部小说,他的其他作品,同样也是突出描写美国人性格里丑陋的一面。

1955年他访问日本时,有人问他为什么要把人写得那么卑劣,他回答说:“我认为理由很简单,那就是我太爱我的国家了,所以想纠正它的错误。而在我力所能及的范围之内,在我的职业范围之内,唯一能做的事就是羞辱美国,批评美国,设法显示它的邪恶与善良之间的差别,它卑劣的时刻与诚实、正直、自豪的时刻之 间的差别,去提醒宽容邪恶的人们,美国也有过光辉灿烂的时刻,他们的父辈、祖父辈,作为一个民族,也曾创造过光辉、美好的事迹。仅仅写美国的善良对于改变它的邪恶是无补于事的。我必须把邪恶的方面告诉人民,使他们非常愤怒,非常羞愧。只有这样他们才会去改变那些邪恶的东西”。

我所以大段引用这段话,是因为说得太好了。有些国人指责张艺谋的电影、莫言的小说是“丑化”和“污蔑”,是“媚外”,那就可以看看福克纳上面这些话。在我的记忆里,经典的传世之作和诺贝尔文学奖作品,没有一部是歌颂型的,揭露、批判才是它们的主旋律,这里的深意值得深思。良药苦口,忠言逆耳,这是再朴素不过的真理,可惜当下被许多人置之脑后了。

《我弥留之际》的故事很简单,但作家却用不同人物的51段独白来叙述。这就是所谓的“现代主义”,而福克纳便是这个流派的领军人物。我也奇怪,为什么要把一个故事说得那么曲里拐弯、扑朔迷离呢?我读得很吃力,好几次想丢在一旁。但细想想这也是人类思维的发展吧。生活里也没有纯粹的故事,它总是节外生枝,开放式发展,它不但有主干,更有大环境、大背景。“现代主义”捕捉到了潜意识、多角度,细细掰开,解剖刀式地分析,这就更加准确地反映了现实的真貌,告别了“非黑即白”的思维;但是这也让文学远离了大部分读者,因为多数人还是喜欢听故事,早一点知道“好人”和“坏人”。

读现代主义的小说,常常要朝前翻页,还要查阅人物表,时间花得多,但收获也不小,那就是知道并非“从此他们过着幸福的生活……”,也从鲁迅式的“哀其不幸,怒其不争”里读出了希望。人物丑陋,书却闪烁着光芒。

《我弥留之际》读后感(篇六)

如果将《我弥留之际》看作一个狂欢化的文本,那么其中确实存在着众多狂欢化的因素:多个人物的意识平等地出现在同一个“舞台”上,即共同被包裹在艾迪的“弥留(整个去世和送葬过程)”中,所有人的位置,以及其意识的位置,都是“自由”而“随便”的;送葬的过程,可以看作是对《奥德赛》这一英雄史诗中归乡历程的戏仿,崇高的与粗鄙和戏谑的成分共同存在于文本中;小说中也不断进行着加冕与脱冕的游戏:当科拉满心同情地回想艾迪的遭遇时,瓦达曼正把他的母亲当作一条被肢解的鱼,而卡什精心制作棺材的斜面盖板,并为其找出十三条好处,这所有的计算却被洪水的强力所戏弄,此外,卡什对棺材的专注度,也消解了死亡所有的严肃性。“多人对一场葬礼的叙述······过程中绝对变为相对,边缘变为中心”,《我弥留之际》中这种非中心的、戏谑式的意识呈现确实与狂欢节的精神气质极为相似。

然而,《我弥留之际》又并非完全狂欢化的,它与狂欢化的根本不同是,小说中不存在不同意识之间的对话,相反,每个人物都陷入自我意识的漩涡,处于绝对的孤立状态。但这并不是说不同意识之间毫无关联,由于同一事件的存在(艾迪的去世与送葬),各个人物的意识(片段)内容是相互交错的,然而正是在这种交错中,才显示出不同人的意识之间存在的巨大差异以及其根本的不可通约性。在整个“弥留”的过程中,卡什关注的是怎样把装母亲的棺材做到尽可能的精致与完美,并使其在运送过程中完好保护母亲的尸体;瓦达曼一心想着城里商店橱窗中的火车玩具;杜威·德尔忧虑着自己怀孕这件事,指望进城买药堕胎;安斯坚持把妻子的尸体运到她的故乡安葬,只是为了完成任务并迎娶新的本德仑太太;朱厄尔将他的注意力连并着他的自豪都放在他自己挣来的马身上;达尔时刻注意着朱厄尔,因为他洞悉母亲对朱厄尔的偏爱,他渴望这种爱,却又在放火焚烧安放母亲的棺材时将这种渴望表现为恨,他的身上存在着与上文地下室人类似的自我意识的矛盾性——爱与恨的两级同时出现。小说中所有人物的意识,事实上都只能是他们自己的意识,他们的注意力,他们深藏在意识中的所有秘密,都在根本上只与自己有关。而艾迪的去世及其葬礼,只是外在于他们意识的一个事件。而小说名“我弥留之际”,就与小说中这样的事实构成巨大的反讽。

小说中的人物,他们所呈现的,只有他们自身意识的漩涡,每个独立存在的意识的漩涡可能会被他人/他者注意到,但在这个漩涡中旋转的只有他们自己。所以,小说中表面上存在的对话,也在根本上都是错位的,正是这种“对话”的存在,才显示出不同的意识之间的不可交流。

这种自我意识的漩涡,其实就是根深的人的内在意识的“绵延”状态。人的深层内在意识的涌动,在根本上是不可言说的,它们处在一片混沌当中。所有被言说的都是将无序变为部分的有序(甚至是无序本身,或切近于无序),而它们所倚赖的,仍然是自身混沌的内在意识所赋予的部分。所以,人只能在自身意识的漩涡中打转,而无法进入他人的意识漩涡当中。

如果将小说中各个人物的意识片段看成整个事件的一个个碎片的话,那么所有的碎片合在一起,无法拼出一个完整的送葬故事,所以也就无从窥探事实(但事实本身也许并不重要),就像芥川龙之介的《竹林中》一样。人的意识的自我独立性,使得每个人都彻底地陷在——也只能陷在自我意识的漩涡当中,那么,事实和真相也就是根本不存在的——这或许就是这个世界的本质。

《我弥留之际》读后感(篇七)

痛苦该怎样描述?受损害者伏地嚎啕大哭、目睹不公者语句凝噎或者以心理建设与崩毁去展现此人的绝望……形式的清单是无穷无尽的,福克纳从中摘取一条。“细化”,把令人烦躁的事情铺陈,不停地“细化”,使每一个人围绕一件琐碎烦闷至极地事件展开行动和念想。“细化”此事件本身,直到此事件的原初意蕴被繁杂的衍生物所淹没,直到原本能够直观感受到的痛苦变得不值一谈,直到令人崩毁的痛苦被另一种看似平淡的情绪取代——烦。

烦,稀疏琐碎,是对庞大痛苦的消解。此种情绪一经产生,立即使人变得疲惫、颓废,进而麻木。福克纳所描写的苦楚扎根于泥土,每一笔一划能够嗅到干旱和蚊虫的气息。菲茨杰拉德的苦楚漂浮在空中,人在金钱和社会的双重压迫下朝着他所期望的方向崩毁;加缪的苦楚半漂浮半扎根,人在高层与底层之间辗转,绝望和期望并存;马尔克斯用诡谲的笔触使一切人的痛苦消弭,取而代之的是巨大的宏伟和宿命。

当痛楚扎根于泥壤,变得易于理解,在理解中消弭。“承诺”贯穿《我弥留之际》的始终,美国南方农民安斯遵守对妻子的承诺,率全家将妻子的遗体运回家乡安葬,一路上灾祸重重。数不清的苦楚衍生,随即在漫无边际的燥热和烦闷中被忽略。

妻子艾迪,年轻时对生活丧失欲望。“你们还有旺盛的生存欲望吧?”芥川龙之介曾如是发问。如果说地狱存在,必然是人为创造。免遭地狱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与之同化;另一种需要卓绝的毅力——在地狱中寻找非地狱的存在,使之持续下去。艾迪选择第一种,与地狱同化,成为地狱的一部分。她年轻又年老,丧失欲望,对生命感到无止尽的疲惫和烦闷。安斯,他的丈夫,同样的忍受生命的冗长和燥热,“活着的理由就是为长期的死做好准备。”

存在这样一种可能,艾迪在原初时期渴望的是与麻木枯燥相对立的事物。鲜活而有力,充盈而孔武,之后的冗长岁月的数不尽的细碎事件磨损她的期望。艾迪的原初渴望可能是多数人的原初渴望,诸如鲜活、热力这样的词汇在创造之初即象征着正面。及此,一个关于人类的自我演进与外在变迁的结论产生:人的原初渴望被外在事物磨损是不可避免的,无法阻拦的。会有数不清的观者对安斯的麻木朴素产生厌恶——另一方面,同样存在一种可能,安斯的原初渴望也是鲜活,而艾迪也是麻木本身。

……

三子朱厄尔的性格刻画是极成功的。朱厄尔特立独行,拥有他人无法企及的坚忍执拗。为了心仪的马驹,夜间出去熬活,攒钱。漫长的困乏与劳累后,朱厄尔得到心仪的马,他骑在马上,展现出平时极难见到的兴奋。痛苦只有在这样的二元对立之下犹能深刻——得到马驹,兴奋;失去马驹,麻木。

福克纳不会心慈手软,任何慈悲即是对真实的诋毁。朱厄尔将失去心仪的马,在父亲安斯的逼迫下,在安斯为安葬母亲艾迪的路途上,理由无懈可击:路途遥长,需要拖运棺材,需要资金。艾迪的夙愿是死后回到故土,为达成这一承诺,整个家庭陷入不可休止的困顿。路途中,洪水冲击棺材、长子再次断腿、次子因精神错乱被捕、女儿遭到羞辱、幼子呢喃发怔……似乎,朱厄尔的苦楚是微不足道的一环。苦难泛滥之际,其本身的深沉意义开始丧失。

面对横陈的所有杂乱,朱厄尔的眼神仍然执拗,怒意,像把所有人刺穿。

朱厄尔的反抗意志隐藏在巨大的沉默和怒视之后,背着家人购买马驹,即是最大的反抗。命运之神没有怜悯之心,上帝的长夜没有尽期,朱厄尔的所有反抗在无数细微琐碎的苦难中被磨损殆尽,变得毫无意义且荒诞。及此,一个消极的思考产生:当反抗的结局是磨损消散,还要反抗吗?此种境况下仍坚持反抗,究竟是媚俗刻奇还是超人意志?

没有答案。

反抗是荒诞的,正如不反抗一样。

……

这一切苦楚,都在细微的描述中失去其原有的意义。

“我们的生命怎么就悄然化为一些无风、无声、疲惫地重复着地疲惫的姿态;化为没有手在没有弦上拨动的古老的振响的回声;夕阳西下时我们凝成了狂怒的姿态,玩偶们的僵死的姿态。”

还剩页未读,是否继续阅读? 继续免费阅读

下载此文档

范文

Powered 2024 版权所有 ICP备666666号

付费下载
付费获得该文章下载权限
限时特价 2.00
原价:¥10.00
在线支付
付费复制
付费后即可复制文档
特价:2.00元 原价:10.00元
微信支付
x
提示:如无需复制,请不要长按屏幕影响阅读体验
付费下载
付费后即可下载文档
特价:2.00元 原价:10.00元
微信支付
x
付费下载
扫一扫微信支付
支付金额: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