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镇姑娘》读后感(篇一)
秀秀和想想就是一对关系,亲近无间却无时不刻不在对抗。相似带来亲密,不同带来妒嫉,暗地里羡慕那些不同,相拥的背后是暗暗的角力,我们转个圈都想让对方看到这个圈多么圆。即使如此,这仍然是最好的关系。如同秀秀和想想同时拿起笔写下未知目的地的信,因为诉说的出口只有一个,就是你我。就像他们都是拥有着迟钝的情感,都遇到了那个遂宁姑娘,最终都走回了川南小镇,也始终没有察觉到,挣扎在我认为的对抗中,因为他们缺失的太多了,失去了知觉。不像我们已习惯拥有,一点点空隙都想挟取。
《小镇姑娘》读后感(篇二)
亚马逊的快递到的当天,正好开始国庆放假,晚上一个人带串钥匙,拿了这本书出门,找了个地方看完书,然后回家。期间默默哭了几次,这并不稀奇;看完之后,几个故事萦绕在心头,有点心酸和温暖——这倒是久违了。
一
这部小说由白想想、白秀秀、林小美这三个女孩子交织在一起的人生轨迹构成。白想想和白秀秀的故事在时间和空间上进行了分割,大概是这样的(书不在手边,凭印象大致写的,可能有出入):
《小镇姑娘》读后感(篇三)
二刷《小镇姑娘》,就跟10岁到现在看了十多遍《办公室的故事》一样。新片、新书有的时候对我来说是没有特别强的吸引力。再看这本书,也是因为清明节回到20多年前生活的地方特别有感触。想说,再看看别人眼中的这个小城,然后发现并没有太多区别。她生活里的场景,80%可以照搬到我的生活里,那些女孩儿就这么实实在在的存在过。
那天走在枣子园路的斜坡上,看见了以前厂房上挂着“银座舞厅”的招牌,招牌是一个铁架,上面绷着深蓝色的喷绘布,红色字体格外丑。很多年前回来上坟的时候,就有了这块招牌。如今喷绘布松垮垮得夹在生锈的铁架上。很好奇,还有人去舞厅吗?站在银座街头时,我是否还会记得小城里有这样一个舞厅希望沾光于这两个字。
舞厅这个词,多少有点暧昧,但暧昧这个词多少也是生活里多少追求过的调剂。《小镇姑娘》、《榴莲飘飘》在名字上避免了这样的暧昧,可其中的悲剧色彩都殊途同归。在我呆过的夜总会里听过许多小姐姐唱的歌,《亲密爱人》《潇洒走一回》《我想有个家》《一生爱你千百回》,这些歌混着浓烈的茉莉花空气清新剂的味道,不算特别走心的表白,却同样动人。
还记得有个喜欢穿皮质感的姐姐,五官特别好看,她有天点了一首蔡琴的歌。那首歌很生僻,放碟子的哥哥找了好半天,最后把满是灰尘,足有火锅盆大小的雷射碟放到点唱机里。她一边唱一边默默留下了眼泪——
踩不完恼人舞步 / 喝不尽醉人醇酒 / 良宵有谁为我留 / 耳边语轻柔 / 走不完红男绿女 /看不尽人海沉浮 / 往事有谁为我数 / 空对华灯愁
《小镇姑娘》读后感(篇四)
惊讶于这本书还没有评论。
可能是因为阿花在微博上太热闹,她说书“其实并没有卖掉多少本”,我还以为是自谦。后来才反应过来:她仍旧非常小众。
既然所有评论者都要细数认识阿花的过程,无论是《儿童文学》或是天涯博客,我也媚一把俗:我是通过萧瀚老师认识阿花的。
之所以叫“萧翰老师”,因为我是法学专业出身,从《法槌十七声》开始,算是入门加启蒙书籍,所以萧老师在我心中永远是老师的地位,一路追着他的博客读过来的。
后来有了微博,发现萧老师已经结婚,关注阿花以后,相信所有稍微有点判断力的人都可以轻易得出结论:阿花比萧老师有才多了。
才华这种东西,从来都是一种天赋。你可以为萧老师的逻辑、思辨、风骨等等钦佩赞叹,但是才华,还是属于阿花。
从《小城故事》起,我就很喜欢看阿花写女孩子,有一种同性之间的惺惺相惜,一种设身处地的姐妹怜悯,一种洞察所有女性细腻的小心思。像绿妖在《少女哪吒》中所写的那样,我们这个年代长起来的姑娘,同性伙伴甚至比家人还重要。家人多是50、60年代生人,代沟的巨大使得疼爱、理解、关心通通变得错位或不可能。而和异性的接触又是羞涩多于一切。对我们最重要的人,就是每天一起上厕所、吃零食、上自习的同性伙伴,相处起来比恋爱忠贞。
《小镇姑娘》就是讲这样三个惺惺相惜的姑娘,当然阿花也在扉页上写“送给妹妹”,至于情节我不再剧透。
算是阿花的第一部长篇小说,我很难说它好或是不好,那个川南小镇像一团烟雾似的存在,这团烟雾围绕着小镇的这些姑娘,包括黑色胸罩、冰粉、麻辣火锅、腊肉、高跟鞋、裙子、小腿等等,跟着她们去到大城市。小镇姑娘来到了大城市,会发生什么样的故事呢?
我是阿花的忠实粉丝,所以力荐。
《小镇姑娘》读后感(篇五)
2018年6月。于后院酒吧及家中读完。
小镇的风土是独到见闻,人情人性及其他,则都是普世的。
我,白秀秀,一个独具性情的姑娘,爱读书,爱家人,从川南小镇走出,在长江近尾的南京读了大学,毕业了又在珠江口的大广州漂泊。文艺是不可改变的底色,永远深怀不合时宜。但还有个如同双生的堂妹,想想,把每一件独到的性子,都迸发得更浓烈。
如果以林小美这个关键人物为纽带,那么秀秀到了珠海已经几乎找到了想想,十年不见的、在题记中致意的妹妹,想想。
在开篇,在追忆,在梦中,在路上,在恋爱、毕业、各种抉择、工作累狗,在年轻的二十余年人生的每一个重要时刻,“我”都在惦念想想。
想想的“不要”,两方面都铭记;可究竟是不要什么,两人都忘记,或者装作忘记了。
可是显然易见,“我”的人生若要活得真实,不能没有想想。想想她不能缺席。
可是,直到结尾,我和想想,终究是没有遇到。
无论如何,想想真的丢了。因为故事已经结束了。
……
在来自遂宁、同年出生的林小美,衬托了一个完整的家的故事,而不是一个完整的家。白姥爷是前世的诗,挖必有货。另一个完整的故事。
……
等到我真的从城里走回来,时间已经过去了超过十年,我当然不再和想想在半路上遇到。这条路空空荡荡,只有同样破败的货车和公交车间或开过,现在我走在这条路上,一直走到天彻底黑下来,城里的灯光在黑暗中忽明忽暗,因为看不清路面,又走得太累,我终于落下泪来。
为什么落泪?
当然为了想想啊。
我想,时间回到十年以前,白想想一个人走这条路的时候,她一定是孤独极了。
……
她想把照片寄给白秀秀,从小她就知道她们长得很像。……脸上的表情总是显得不确定,似乎对生活中的任何新事物都感到怀疑。
我认识了小美,以及人生中第二个男人,他们都没有表现出厌恶,而是在人群中满眼的姑娘里看到了我,然后牢牢把我记住,这件对别人来说不值一提的小事,实际上对我意义很大,几乎算得上是某种唯一。
——这样的描述,反复二三次出现。这就是咏叹了。
这是纯文学的范畴。阿花已经完成了从记者到作家的转型。
《小镇姑娘》读后感(篇六)
与书评无关,只是写给我自己。
如果不是小时候偶然的拿走了老师桌上的一本《儿童文学》,我应该也不会认识阿花姐姐,那时候的她还叫李静睿。对于一个不到十岁的孩子来说要读懂《为了忘却的纪念》是一件很难的事情,但是我至今都记得那种懵懵懂懂却又无比复杂的心情,应该是对文字的一种敬畏。还好我足够聪明的记得这个文章很久,直到我可以读懂它的年纪。
初三即将中招之前,读了《流浪的燕子》。起初只是想调节一下被数学狂虐的大脑,但读完了这个故事之后却近乎一上午没再做过任何事情。心中挥之不去的是和小学时代第一次接触她文字时一样的复杂的感情,不只是欣赏,更有一种说不出的喜爱。我曾小心翼翼地把这两篇文章给别的小伙伴看过,看到她们露出与我相同的表情之后,我总在心里长长的出了一口了,原来,不止只有我喜欢。
在那个被《最小说》充斥了的整个的高中里,我和小伙伴在为赋新词强说愁的时候也总是会讨论起李静睿。我很不满足自己只看过她的两部作品,我很想再找找看,但是网上找到的基本是儿文上的目录,嘤嘤~别人理解为什么我会痴迷于寻找一个大家都不认识的少年作家的作品(况且那时候从网上看到李静睿已经变成了记者,每次百度李静睿的时候都会在前面看到“本报记者”字样),就像那时候已经没有人看儿文了(上高中还在看儿文是会遭耻笑的…)。
大学时再次找到李静睿发现已经变成了阿花,比起重出江湖的她来说,我的发现还是比较滞后的…如山顶洞人的我是在被小伙伴各种嫌弃之后才申请了微博,当初还死活不情愿,后来发现了李静睿觉得微博还真是个好东西耶!
作为一个读者,我应该一直在用自己笨笨的方法追随自己喜欢的作家,关于李静睿早年发表的文章我到现在也没找到…但还好,虽然现在我喜欢的作家有了自己的笔名,而且笔风有变,但是我一样爱她。从童年时期的追随,到现在总算是有个安稳的着落了。于是,我等着她无比低产却带有浓郁特定风格的文字一本本形成了,哈哈,终于可以安心买书了。我悄悄的问从前的自己:开不开心?
每回再读,不仅仅是一个新的故事,也是,我的少年。那种熟悉的感觉,从来没有变过。从前跟我讨论李静睿的小伙伴大抵也忘却了这些回忆,无法产生共鸣的我只好一个人去读买来的新书。不过这样也好,找个时间跟从前的自己碰个面。
小的时候还曾恬不知耻的写过一些不成形的文字,大了之后越发感觉自己的肤浅。或许在浑浑噩噩中早已没有了当年读书时恬静的心态,很多简单的话语想来也无从下笔。所以还是静静的做个读者,读着那些自少年时便熟稔的文字,童年便缓缓降临于心头,开出奇异的花朵。
亲爱的李静睿,好久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