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染匠之手》是一部描述染料匠人生活的小说。故事主要讲述了染匠在传统手工艺中的坚守与执着,以及他们对工艺的热爱和追求。通过描写染匠的生活细节和情感变化,展现了他们对工艺的独特理解和感悟。这部小说深刻而真实地描绘了染匠们的内心世界和生活境遇。
染匠之手读后感篇一
人们对远离自己时空的文化所知甚少,也漠不关心;人们所谓的人性指的是他们自己文化当中呈现出来的行为类型。——《染匠之手》W.H.奥登 700多页的书,用了近一周的时间读完,完全是愉悦无比的思想旅行,感服于奥登知识的渊博,更感服于他极具穿透力的认知。此前读过一本叫《重读经典的伟大冒险》的书,内容多少名不符实,倒是《染匠之手》,让我体验到了Great Adventures的感受! 《染匠之手》分为八个章节,虽然是随笔,但章节名称与内容都严谨的彼此呼应:
染匠之手读后感篇二
翻译的毛病: 1.语感差,甚至句子不通 2.滥用哲学术语,例如客体 是相对 主体 使用的,在译文中要用 客体 的话,那 事件 与之并列就是不合法的。
其实,我觉得真的,很少有诗人探讨文学以外的东西尤其是他们去试图下科学性的定义的时候,不让人觉得难堪,奥登也不例外。这样的翻译只会让这种场合更加尴尬。按理说有一个译本出来总是好的,但如果只是聊胜于无的话,对读者,对作者,对译者都是一种欺骗。当然,对译者可能伤害最小。
染匠之手读后感篇三
某年某月某春夜,某大学文学讲座进入提问环节。有人站起来问:“我们是为了谁而写作呢?”作家Z告诉她:“为了抚慰过去的影子,我推荐你去看看奥登。”
上述开头似乎构成了一种理想叙事纽带:奥登(经典作家)—作家Z(有声名的当代作家)—提问者(文学新人)。可以想像,接下来的情节发展应当是提问者在阅读奥登后感动非常,若干年后她也可能以作家的身份向新人转告,于是“奥登”所代表的传统序列代代相传,直到夯实为厚重而不可言说的石墙。不可言说,是因为人们往往把经典视作答案,而对待答案的方式又常常只是单薄的拿来主义,就像以为切下圣徒的嘴唇便能与神亲吻。
语句凝练、批判眼光独到以及结构宽泛,这是金句派可供人任意摘取的三个标志,奥登尽管容易被当作此类“使用”,但仍“被答案化”地不那么容易。因为奥登是以自身的写作编织出一张问题的蛛网,其中心点即写作者如何处理自我与他者的关联。就像他自己在前言提示的那样,《染匠之手》在不同篇章之间建立起一条路径(至于单个章节内则未必),以“阅读”和“写作”作为序章事先阐明自己对此二者的基本态度,继而以“染匠之手”引出自己所关切的情境,顺其自然在“纳喀索斯之井”中将己身的疑问抛出。至于之后的莎士比亚戏剧、劳伦斯和美国文学三种材料都可视作对问题的并列式回应,而奥登无疑最关心戏剧,这也就是为何他以“珀耳修斯之盾”作为结尾“向斯坦尼斯拉夫致敬”的前声:和“纳喀索斯之井”对应,后者讲述的是写作者囿于自身、以“相同”取代“相似”之后的贫乏,前者则以智慧女神密涅瓦将手中之盾赠予人间英雄珀耳修斯这一传说作喻,以“相似”暗指自我与他者主题的第二层含义:道(word)如何成为肉身?诗人如何将信仰赋形?
如果说今天的我们已经难以回答这个问题,不是因为宗教的全面退却,而是因为信仰已被逐渐蚀空。信仰的本质是人把所有精神力量凝聚为一线,将炽盛的情感和理性的意志周旋摆荡。信仰追寻极致,但极致未必就是沉重,如同奥登在附言中所说,信仰者未必不可轻佻(frivolous)——只要知道如何对待庄重(serious)。拒绝以庄重态度对待并不庄重之物,这是轻佻者的深刻,游戏性的天赋。此种意义上的诗歌超越善恶,诗人不改变外界经历到的事实,而是以自身的意志运动将其穿透。 回到开头的提问,在不把奥登视作答案后,我才选择信服奥登,与其说他给出了实心的答案、不如说他讲述了这一问题的边界:自我何以区别于他者、己身如何定义置身其中的世界。而边界无涯。
染匠之手读后感篇四
在圣诞节当天看完《染匠之手》真是令人愉快的巧合,因为这本书应该有一半以上的地方是基督教视角。也许因为(令人羞愧地)他所讨论的原著我几乎都没看过(只看过弗罗斯特,弗罗斯特那篇果然看得更丝丝入扣!遗憾!),所以对讲述本身的方式和视角就更敏感一些。看到中间一度觉得,这看完了我得信教了吧,不知道为什么觉得是一种威胁。这个月事情太多了,后半本看得断断续续,感想也都被削弱了。
受到吸引最主要是因为,我对人的肉身、给定的部分、小动物、自己的大自然属性、那些相对来说大自然属性更强烈和突兀的其他人,始终是有点不忍直视的。这是不对的,是逃避。而且也逃避不了,我经常不得不为这些事感到困扰。但是我正视了也不知道怎么对待,或者说不知道应该怎么正视。基督教是不是可以说是从对这些神秘事物的定义和解释开始的?可以这么说么。这本书前面很多地方,讲到世俗的正义与上帝之爱之间的冲突,之类(太久了记得不准确了捂脸),还是挺有启发的,至少觉得是触动真问题。很多地方很颠覆,例如将严肃视为一种恶,当然是在特定语境下,但是我知道作者是严肃地(此处使用这词绝无反讽之意,但是恰好)在说这个事。我并没有被说服。之前看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也是,最后将大自然作为至善归宿了类似这个意思吧如果我没理解错的话,这个可能我孽缘太深真的目前还接受不了,还不是进步论什么的,是从实践的角度觉得行不通啊。但是同时我又赞同从某种角度看可以说从动物变成人包含一种堕落,因为人的很多欲望不是直接生存必须的,实现直接欲望的那些工具不断制造更多的欲望——爆炸,没有反弹机制没有自我设限的病毒、所谓人类是大自然的癌症。但是人的恶也不是作用在大自然身上反正不仅是,动物没有折磨动物取乐的,或者很少吧我不知道,人类还是挺热衷于彼此折磨的。这些事我总是无法想得深入,因此这些感想看起来也都是大路话,没什么好说的。书里分辨得非常细,有些地方细得像是作者的一种沉迷的消遣,我有时候真的觉得有必要么这样不会跑偏么,但是心情完全平静的时候跟上作者的思路也确实是一种享受。
另外作者对美式现代社会的许多批评,在今天看来真是政治不正确啊,也真是戳中痛点啊。他是比今天我们小心守着的那种政治正确更早来到世上的人,所以看待这事天然就不一样。设想今天要说出那些那么“保守”的话来,简直别人没开口,自己先要展开防御性进攻了。
没看电影就看影评,竟然也有这么多感慨。是因为相信作者,这是第五本奥登,全看完了。也是因为今年恢复了一点小时候读书的状态,什么题材都能看下去,提到什么不知道的,都敢以一当十反着推不怕出错,实在需要就搜一下。觉得世界深邃广大。各位友邻(友邻这词也很基督教啊)圣诞快乐,新年快乐。
染匠之手读后感篇五
某种书在某阶段读到会有这样的效果:犹如勾勒形成某个星座的虚拟连线,它有助于人对已持有观念的归整,像拿一把零钱换一张整钱。好比提到北斗七星,总是首先想到勺子的形象,至于每颗星的具体记忆,自然变得无关紧要了,除非兴趣在于研究星球本身。此时翻阅奥登的《染匠之手》就是类似体验,阅浏览过程使人自行放松,将人从不得不兼顾的散点精确定位的注意力负担中解除,换之以一种整体印象的模糊趣味性。-2019.5.19
看了两辑《染匠之手》后在网上搜找奥登的诗作,打开的第一篇是他自认为最纯粹的个人化诗歌《此后永无宁日》,结果根本读不下去——这是评论家写的一种叫做诗的东西。
就像人们会说,一个木匠造了一把铁锤——对木匠来说,无论他做什么,都是以木匠的身份介入,他的本职工作就像他的身份证。
创作者却有另一种更为隐性的身份证:思维方式。它决定你,而不管你是谁,从事什么,眼下正在做什么。比如奥登的思维方式是评论家式的,而阿米亥则是诗人式的。奥登写诗也是在写诗歌名义的评论,而阿米亥即使写评论文章读起来也是诗性的。奥登看你一眼就已把你分门别类,阿米亥也许会让你想要改变自己。
随意摘录两段,比如关于诗人:
奥登说——
一位诗人要成为大诗人,要必备下列五个条件之三四: 一是必须多产; 二是他的诗在题材和处理手法上必须宽泛; 三是他在观察人生角度和风格提炼上,必须显示出独一无二的创造性; 四是在诗的技巧上必须是一个行家; 五是尽管其诗作早已经是成熟作品,但其成熟过程要一直持续到老。而一般的次要诗人,尽管诗作都很优秀,但你却无法从作品本身判断其创作或形成的年代,也就是说,一成不变的,静止的。 简捷的说就是多产、广度、深度、技巧、蜕变。
阿米亥说——
我相信诗人是文艺和生活的格斗士和步兵,他们得在那外面,他们不能允许自己奢侈呆在某个象牙塔内,他们必须成为每种人类活动的部分。他们是步兵。于是,散文作家当然——我也写过散文,因此我不被偏见影响——散文作家会是将军,他们坐在远在前线后面的非常安全的空调掩护所内,每天计划三四个小时,直到他们睡觉。但士兵得一直呆在外面。我要说评论家则全是战争社会学家,战略教授,他们甚至比将军更为安全,因为将军们也甚至会阵亡……那些受伤、被击中受重创而又被杀死的人仅仅是诗人。因此,让我们真正感谢诗人有着的有在那外面、未被社会过多地娇惯的这份礼物……以及不时回来说许多有关现实的话的的这份礼物吧。
思维方式是一种根深蒂固的思维习惯。它好比滤镜,在不同的滤镜效果下,事物的关系和作用方式全然不同,而一个人只能使用自己的那款去看见、同时被看见。
-2019.5.21;一韩
染匠之手读后感篇六
今天对照着朱生豪译的莎剧读奥登的几篇散文,做了一些摘录———
福斯塔夫无法立足于现实世界。甚至在《温莎的风流娘儿们》中,福斯塔夫找不到也不可能找到一个真正的家,因为莎士比亚只是一名诗人。为此,他必须等待将近两百年,直到威尔第写出他的最后一部歌剧(“不要让我们这些夜间的绅士们被人成为掠夺白昼的佳丽的窃贼;让我们成为狄安娜的猎户,月亮的娈宠”)。
对于福斯塔夫,时间并不存在,他属于“喜歌剧”的世界,这个世界充满玩笑和假冒行径,只受控于天真的期待,而非意志和欲望(“你只知道喝好酒,吃饱了晚餐把纽扣松开,一过中午就躺在长椅上打鼾…”)。
他可以理解愤怒与恐惧,它们是直接的情感,却无法理解心怀不满、预谋复仇和担忧,这些情感的前提条件是未来是从过去继承而来的。在福斯塔夫的世界中,每一个时刻都是一种无限的可能性,可以希望任何事物(“各人的生命中都有一段历史,观察他以往的行为的性质,便可以用近似的猜测,预测他此后的变化…”)。
对于醉鬼,固体食物是一个象征,提醒他已经丧失了母亲的乳房,以及被逐出了伊甸园。酒鬼的痛苦也许是自作自受,不过这是真实的痛苦,并提醒我们选择抛诸脑后的一切痛苦的存在(“要是我有一千个子儿,我所要教训他们的第一条合乎人情的原则,就是戒绝一切没有味道的淡酒…”)。
福斯塔夫从没有真实的行动,但他一直喋喋不休,所以他给人的印象不是闲散无事,而是精力无限。他从不疲惫,从不厌倦,他被拒绝之前一直释放着欢乐,就像哈尔亲王释放着权力(“因为凭着上帝起誓,我只带了两件衬衫出来,我是不预备流太多汗的:要是碰着大热的天气,我手里挥舞的不是一个酒瓶,但愿我从此以后再不口吐白沫……”)。
伊阿古的最终目的是虚无,他不仅要摧毁别人,也要摧毁自己。他如此疏离于自然和社会,以至于他与时间地点没有任何关系——他可以出现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我永远是您的忠仆”……)。
奥赛罗所经常表现出来的对别人过于亲信、过于善良的性格是一种很能说明问题的症候。奥赛罗必须对别人过于亲信,才能抵消他压抑在心中的猜疑(“当初多少跟她同国族、同肤色、同阶级的人向她求婚,照我们看来,要是成功了,那真是天作之合,可是她都置之不理……”)。
研究者必须舍弃他作为人类的感情、希望和恐惧,将自己降低为对事件不做价值判断的观察者。伊阿古就是一个禁欲主义者。“爱,”他说,“只是心血来潮的欲望、意志的放纵。”(“要是在我们的生命之中,理智和情欲不能保持平衡,我们血肉的邪心就会引导我们到一个荒唐的结局…”)
将人类降低到物的状态,并可以彻底地在科学层面进行认知,可以彻底地进行操控。一种方法是利用那些你意识到而他们没有的恐惧和欲望,直至他们开始奴役自己。在这种情形里,隐藏你的真实意图不仅是可能的,而且是必要的(“啊,主帅啊,您要留心嫉妒啊;那是一个绿眼的妖魔,谁做了它的牺牲,就要受它的玩弄…”)。
她的关于手帕的谎言本身是一个微不足道的小谎,但是假如她真的平等地对待自己的丈夫,那么她就可能会承认自己丢了手帕。事实上,她害怕,是因为突然和她对质的这个人在意与恐惧的事她都不太明白(“好朋友,替我向他解释解释;因为凭着天上的太阳起誓,我实在不知道我怎么会失去他的宠爱。”)。
好的写作者会让人因他产生阅读其他书的兴趣,奥登正是这样一位伟大的文学家。
染匠之手读后感篇七
假如我们所想的是人类永远开放的未来,那么,自然能想到的形象是一个孤独的朝圣者,沿着一条没有尽头的路独自跋涉,这条路通往迄今无人探索的国度;假如我们想到的是人的从未遗忘的过去,那么,自然能想到的形象是一个庞大而拥挤的城市,拥有每一种风格的建筑,在城中,死者像生者一样也是活跃的公民。两种形象唯一的共同点在于它们都具有目的性:一条面朝特定方向的路,一个被建造出来可以持久存在并成为家园的城市。(《染匠之手•两个寓言》) 译者说“它们都具有目的性”,那我们自然会问:它们的目的是啥呢?接下来的译文却没有回答这个疑问:一条面朝特定方向的路,一个被建造出来可以持久存在并成为家园的城市。这说明译者的叙述方式有问题,抛弃了作者的叙述方式。那就请大家看看作者的叙述方式吧: If we think of his ever-open future, then the natural image is of a single pilgrim walking along an unending road into hitherto unexplored country; if we think of his never-forgettable past, then the natural image is of a great crowded city, built in every style of architecture, in which the dead are as active citizens as the living. The only feature common to both images is that both are purposive; a road goes in a certain direction, a city is built to endure and be a home. 原来作者用了两个句子,而非译者所用的两个偏正短语: a road goes in a certain direction, a city is built to endure and be a home。那我们直译这两个句子,有何不可呢? 路走向特定的方向;城市建起来,是为了持续存在,当家来用。 这么一译,所谓purposive就很合乎逻辑了:路走向特定的方向,那就不是胡乱地拐来拐去,不是让人看不出总体方向,这就叫有目的;城市建起来,是为了长期使用,当家来用,而非临时使用,这个目的也很明确。 译者胡桑没有考虑到叙述的连贯,而转换了表达方式,实际就割裂了原文的逻辑,让读者转个弯才能看出作者的逻辑。而读者直接读原文的话,其实可以直接看出作者的逻辑,不用转弯。所以,译者这种转换不妥。 白足阿练 南充 2023年1月3日 附录:
问题很多 在我们的文学中(《王子的狗》) 读《王子的狗》 释粉羊 羽化而登仙 胡僧困龙解 “摩兜鞬(磨兜坚)”之谜 蛇为什么怕蜈蚣? 雷杀人 鼻中蛇 喉咙里都要伸出爪爪来了 王仁湘的小问题 陆谷孙的小问题 于赓哲之误 王家葵《本草博物志》里的3个小问题 王家葵《本草博物志》之误
染匠之手读后感篇八
认真对比了几段,总体而言,这本书体现了奥登对诗歌和文学的学术思考与理论思考,这个中文翻译强在了“文学性”,在表达奥登的“学术性”上较弱。很多中文译句读着通顺、甚至优美,但离原文意思相去甚远。
随便选取几段:
1,Frost's poem, on the other hand, is clearly a response to an experience which preceded any words and without which the poem could not have come into being,for the purpose of the poem is to define that experience and draw wisdom from it. Though the beautiful verbal element is not absent-it is a poem, not a passage of informative prose-this is subordinate in importance to the truth of what it says.
胡译:“在另一方面,弗罗斯特的诗对先于语言而存在的经验做出了清楚的回应,没有这种经验,这首诗就不可能存在。因为写这首诗的目的就是给这种经验下个定义,并从中提炼智慧。尽管这首诗并不缺少词句所表达的美——这是一首诗,不是一段以传递信息为目的的散文——这种美对于诗歌所说的真理而言,是次要的。”
a)这里的“clearly”是明显的意思,上一段讨论的是爱丽儿型诗歌风格,这里强调弗罗斯特(“明显地”)是不同的,
b)“the poem”翻译成“这首诗”,个人认为似乎不妥,这里是在总体讨论弗罗斯特的诗歌风格,不是在讨论弗罗斯特的某一首诗歌,这一段和上一段都在笼统地讨论诗歌风格,并非对特定诗歌做分析。
c)“come into being”是形成、诞生、出现的意思,翻译为“存在”,差点意思。
d)“the beautiful verbal element” 这里是强调“美丽的语言元素”,或可简单理解为“美丽的语言”,奥登的这些思考都具有学术的严谨性,用语很精确;正因如此,这里的“truth”翻译为“真理”也是不合适的,个人觉得翻译为“真”就好,因为它这里不只有真理之意,还有真实、真相之意。
个人试译:弗罗斯特的诗歌,在另一方面,显然是对先于任何言辞的经验作出的回应,没有这种经验,诗就不可能形成。因为诗的目的即界定那种经验,并从中提炼出智慧。尽管美的语言元素并未缺失——它是一首诗,而不是一段传递信息的散文——其重要性要次于它所表达的真。
2,If someone suddenly asks me to give him an example of good poetry, it is probably a poem of the Peele sort which will immediately come to my mind: but if I am in a state of emotional excitement, be it joy or grief, and try to think of a poem which is relevant and illuminating to my condition, it is a poem of the Frost sort which I shall be most likely to recall.
胡译:“假如有人突然让我给他举例说明好诗是什么样的,我很有可能会立刻想到皮尔的这类诗;但是,假如我正处在一种情绪激动的状态中,无论是出于欢乐还是忧伤,此时要努力想起一首合乎心境并且可以点亮希望的诗,一首类似弗罗斯特风格的诗最有可能浮现在我脑海。”
个人试译:如果有人突然让我推荐一首好诗,我可能立马想到皮尔那类诗歌,但是如果我正处于情绪不冷静状态,无论开心还是难过,并试图想到一首应景的诗,能给当时的我有所启发的,我最有可能想到弗罗斯特那类诗歌。
3,Ariel, as Shakespeare has told us, has no passions. That is his glory and his limitation. The earthly paradise is a beautiful place but nothing of serious importance can occur in it.
胡译:“就像莎士比亚所说,爱丽儿毫无激情。这既是他的荣耀,又是他的局限。尘世的天堂是一个迷人的地方,然而,这里不会发生任何严肃、重要的事情。”
“has no passions.”这里意思是,爱丽儿是个精灵,没有人的那些情感(因此翻译为“激情”在理解上就偏狭窄了,也言重了)。他是代表抽象的“美”,不食人间烟火。但真正重要的事情都与truth、现实、人间烟火有关,只会发生在现实中,不会发生在美丽的词语天堂里。这里“can”至关重要。
“正如莎士比亚所说,爱丽儿没有情感。这是他的荣耀,也是他的局限。尘世天堂是美的,但任何真正重要的事情都无法在那里发生。”
4,An American poet like Frost, on the other hand, can appeal to facts for which any theory must account and which any temperament must admit.
胡译:“不同的是,像弗罗斯特这样的美国诗人表达这一切时可以求诸事实,因而任何理论都必须解释事实,任何性情必须承认事实。”
个人试译:不同的是,一个像弗罗斯特这样的美国诗人可以诉诸事实,且是任何理论都必须解释、任何性情都必须接受的那些事实。
只对比看了几段。
染匠之手读后感篇九
奥登非常好的随笔集,文字吸引人,翻译和注释也很用心,唯一可惜的就是自己储备的东西太少了,有些地方还get不到,等里面涉及到的书都读过了再来重读。
◆ 献词
>> 三种令我充满感激的记忆:
一个装满书籍的家,
一个在外省乡村度过的童年,
一位可以倾诉衷肠的导师。
◆ 阅读
>> 作家的兴趣与读者的兴趣从来不尽相同,如果偶尔一致,那是一种意外的幸运。在与作家的关系上,大多数读者奉行“双重标准”:他们可以随心所欲地不忠于作家,但作家永远、永远不可以不忠于他们。
>> 一本书具有文学价值的标志之一是,它能够以各种不同的方式被阅读。
>> 如果说优秀的文学批评家比优秀的诗人或小说家更罕见,原因之一是人类的自我主义天性。诗人或小说家在面对自己的题材(一般来说是生活)时必须学会谦逊。然而,批评家必须学会谦逊对待的题材是由作者即人类个体构成的,而获取这种谦逊要困难得多。
>> 批评家的职责是什么?在我看来,他能为我提供以下一种或几种服务:一、向我介绍迄今我尚未注意到的作家或作品。二、使我确信,由于阅读时不够仔细,我低估了一位作家或一部作品。三、向我指出不同时代和不同文化的作品之间的关系,而我对它们所知不够,而且永远不会知道,仅凭自己无法看清这些关系。四、给出对一部作品的一种“阅读”方式,可以加深我对它的理解。五、阐明艺术的“创造”(Making)过程。六、阐明艺术与生活、科学、经济、伦理、宗教等的关系。
>> 我们中很少有人可以理直气壮地夸口自己从未因道听途说而谴责一本书或一位作家,但我们大多数人从未赞誉过自己尚未读过的书或作家。
◆ 写作
>> 当某个明显的傻瓜说他喜爱我的一首诗,我感觉就像从他口袋里偷窃了东西。
>> “每当人们与我谈论天气,我总是确切地感到他们想说的其实是另外的事情。”(奥斯卡·王尔德(35))与象征派诗人的诗学理想相接近的唯一言语类型是茶桌上彬彬有礼的谈话,谈话的平庸的内涵几乎完全依赖于语音变化。
◆ 创作、认知与判断
>> 诗歌可以做很多事,使人欢愉、令人忧伤、扰乱秩序、娱乐、教诲——它可以表达情感的每一种可能的细微差别,描述每一种可以想象的事件,但所有的诗歌必须做的只有一件事:诗歌必须尽其所能赞美存在和发生的一切。
◆ 贞女与发电机
>> 诗歌终极秩序的本性是由回忆起来的情感境遇和词语体系之间的辩证搏斗塑造的。
◆ 诗人与城市
>> 我梦想着开一所“游吟诗人学院”,它的课程设置如下:
)除了英语,至少要求有一门古代语言,可能是希腊语或希伯来语,还有两门现代语言。
2)记诵以上述语言写成的数千行诗歌。
3)图书馆里没有文学批评书籍,要求学生所进行的唯一批评练习是写讽刺诗。
4)要求所有学生学习韵律学、修辞和比较语文学,每个学生必须在数学、自然史、地质学、天文学、考古学、神话学、礼拜仪式学和烹饪中选修三门课程。
5)要求每个学生照看一只家养动物,并开垦一小块花园。
◆ 巴兰和他的驴
>> 假如我在礼拜仪式中向谦恭的天使祈求一杯水,他却带来盛在圣杯中的世界上最昂贵的葡萄酒,我就应该远离他,以给他一个教训,让他知道我的欢乐不在于我享受的东西,而在于我以自己的方式行事。
>> 歌德的《浮士德》中到处是伟大的诗句和智慧的言论,然而,其戏剧性并不令人兴奋;就像一场综艺节目,上演着一系列本身颇有意思的场景,但是场景之间并没有真正的连续性;人们可以增删一个场景却并不会引起演出的剧烈变动。
>> 堂吉诃德对自身力量缺乏幻觉,这标志着他的疯狂不是世俗的而是神圣的,一种对世界的弃绝,但是如果没有桑丘·潘沙,他的疯狂将不可能是基督教的。为了让他的疯狂变成基督教的,他必须拥有一个邻人,一个不同于他的人,一个对他不会产生幻觉而像爱自己一样爱他的人。如果没有桑丘·潘沙,堂吉诃德就不可能拥有邻人,他所属的宗教将意味着不仅对上帝之爱在缺少邻人的情况下是可能的,而且对上帝之爱与对邻人之爱也会是互不相容。
>> 当一个恋爱中的男人告诉他女友,说她是自己的主人,他想要成为她的仆人,无论真诚或虚伪,他想说的都是以下的话:“如你所知,我觉得你美丽动人,一个欲望的对象。但我知道,对于真爱,这种欲望还不够;我还必须爱你,并非作为我欲望的对象,而是作为本真的你;我必须渴望自我完满的你。我不能懂你,也无法证明我渴望自我完满的你,除非你告诉我你想要什么,给我机会去努力获得你所要的,并把它给你。
◆ 缺失自身的我
>> 一名优秀的批评家可以让别人在小说或戏剧中看到他们自己看不到的东西,而且只有通过他才能看到。而他所写下的将是寓言给予他的东西;对于寓言给予别人的东西他不会也不可能有什么想法。
>> “有一个目标,却无路径;我们所谓的路径就是犹疑不定。”卡夫卡的主人公缺少成功的信心,而是从一开始就坚信他注定失败,并且同样注定的是,他命该如此,需要付出巨大的、永无止境的努力达到目标。事实上,渴望达到目标只是一个证明,他并不是上帝的选民,而是束缚于特定的诅咒。
>> 我倾向于相信,当一个人身体和精神处在一种愉悦状态中,特别想要驱散小心谨慎的心灵探寻,就像驱散病态的烦乱,这个时候才应该读卡夫卡。当一个人精神低迷,就应该对卡夫卡敬而远之,除非伴随着卡夫卡作品中经常出现的内省的是一种相同的对美好生活的激情,不然这种内省很容易退化为柔弱无力的对自身罪和孱弱的纳喀索斯式迷恋。
◆ 恶作剧者
>> 恶作剧者的行为是反社会的,但这并非必然意味着一切恶作剧者都是不道德的。一个道德的恶作剧者揭露社会的某种缺陷,这种缺陷对一个真正的社群或一种兄弟情谊构成了障碍。
◆ 附言:地狱的科学
>> “伦理学并不改造世界。伦理学是世界的一种限制,就像逻辑学。”(维特根斯坦)在这点上,上帝与魔鬼是一致的。将精神生活法则想象成如同我们的法律一样是强加给我们的可以破坏的法则,这纯粹是人类的幻想。
◆ 罗伯特·弗罗斯特
>> 我们希望诗歌展现美的一面,也就是说,一个可以言表的人间天堂,一个可供纯粹嬉戏的永恒世界。它给予我们愉悦,原因正在于它与人类历史中的生存状态形成鲜明对比,不再有无从解决的难题和无法避免的苦难。与此同时,我们又希望一首诗歌具有真的一面,也就是说,将生活用某种方式在我们面前展现,为我们揭示生活的本来面目,并将我们从自我陶醉和欺骗中解救出来。
◆ 关于喜剧性的笔记
>> 有时候我们会对某人做出诙谐的评价,这同样很残忍。但我们通常在他背后议论,而不是当面评价,而且我们不希望有人会将这些话复述给他听。
>> 原始文化几乎没有幽默感;首先,因为他们对人类个体的感知是很微弱的——部落才是真正的单元——其次,因为作为万物有灵论者或多神教徒,他们对必要性几乎没有什么概念。对他们而言,事件未必出于必然才发生,而是因为某个神或精灵选择让事件发生。只有当个体与普遍之间的矛盾表现为一种包含极端痛苦的悲剧性矛盾时,他们才能意识到这一点。
>> 讽刺的对象是一个拥有道德能力,却超出了正常的诱惑从而违背了道德法则的人。精神错乱的人不能成为讽刺的对象,因为他无法像正常人一样对自己的行为负责。
>> 讽刺作品最常见的对象是无赖。无赖以牺牲他人为代价违反道德法则,但是他也仅仅是因为被害者有缺陷才能这么做;他们分享了他的罪恶。
>> 排在无赖后面,讽刺最常见的对象是偏执狂。大多数人渴望金钱,且在获取金钱的手段上并不是每次都十分小心谨慎,但是,他们并不会因此就成为讽刺的对象,因为他们的欲望可以被大量的竞争利益所调和。守财奴是可以被讽刺的,因为他对金钱的欲望推翻了常态的自私之心所感受到的一切欲望,如性和身体满足。
◆ 唐璜
>> 我们所熟悉的大多数文学作品可以分为两类:一种是我们不愿读第二遍的作品——有时,我们甚至无法将它们读完;另一种是我们永远能开心地重读的作品。然而,还有少数作品可以归为第三类;这其中没有一部是我们会经常阅读的,然而一旦怀着恰当的心境,它却是我们乐意阅读的唯一作品。无论多么出色或伟大的其他作品,都不能替代这部作品。
对我而言,拜伦的《唐璜》就是这样一部作品。
>> 安德烈·纪德的观点也许过于愤世嫉俗,他将朋友定义为与之一起做过不光彩之事的人。
◆ 丁格莱谷和弗利特
>> 《匹克威克外传》的真正主题是“人的堕落”——我不是说狄更斯自觉地意识到了这一点。事实上,我很肯定地说他并未意识到。这个故事讲的是一个天真的人,也就是说,他尚未吃过分别善恶的知识树上结出的果子,因而他居住于伊甸园中。后来他吃了树上的果子,也就是说,他开始意识到现实的丑恶,然而并没有从天真堕入了罪恶之中(这一点使他成为了一个神话式人物),而是从一个天真的孩子转变成了一个天真的成人,不再栖居于自己想象的伊甸园,而是生活在了真实的堕落世界。
◆ 莎士比亚作品中的音乐
>> 音乐是一门独一无二的艺术,因为它是唯一一门由堕落至凡间的人创造的天堂艺术。相反,地狱最显著的特征是刺耳的喧嚣。
染匠之手读后感篇十
(一) 凡持剑的,必死在剑下。谁不持剑(或让它掉落),将卒于十字架上。 (西蒙娜•薇依) 看完这句,我就问自己:持是拿着、握着的意思(http://gx.7249.cn/zidian/6301.html),它能和“掉落”对比吗?我觉得二者没法对比,因为“持”是个完成的动作,是别人看到某人的状态,而“掉落”会让人想到过程,而不仅仅是动作和状态。所以我觉得译文可能有误。那我就查查原文,一探究竟吧。 Whoever takes up the sword shall perish by the sword. And whoever does not take up the sword (or lets it drop) shall perish on the cross. SIMONE WEIL 哦,原来原文用的是take up。这个短语表示“持”?非也,非也。由于作者在对比take up和let it drop,后者表示掉落,有个向下的动作,那么前者就有个向上的动作,那么take up就用的是本意,也就是“拿起”(raise, lift)https://idioms.thefreedictionary.com/take+up。 因此,“持剑”应改为“拿起剑”。 (二) 众所周知,批评家关于莎士比亚所写的一切,更多地揭示了他自己而非莎士比亚,但也许这正是莎士比亚这类戏剧的伟大价值所在,无论观众看到舞台上发生了什么,最终的效果都是“自我揭示”。 “众所周知”、“一切”都是指向很明确的说法,而英语里也有完全对等的说法,所以译者一旦用这两种说法,我们查过原文后,就很容易判定译文正确与否。那我就来看看原文吧。 It has been observed that critics who write about Shakespeare reveal more about themselves than about Shakespeare, but perhaps that is the great value of drama of the Shakespearian kind, namely, that whatever he may see taking place on stage, its final effect upon each spectator is a self-revelation. 1.) 原文的it has been observed that是“众所周知”?不是。作者用的仅仅是本意。试看网络上的例句: 1. It has been observed that office hours are not being followed by some staff members. Lack of punctuality in employees adversely affects office discipline (https://grammarchecker.io/page/it-was-observed-or-it-has-been-observed) 2. It has been observed that some persons who suffer renal failure, again suffer renal failure within one year of the first episode. (https://www.google.com.hk/search?q=%22it+has+been+observed+that%22&newwindow=1&ei=EMefY-OPMYni2roPmbyimAE&start=10&sa=N&ved=2ahUKEwjj14CazIT8AhUJsVYBHRmeCBMQ8NMDegQIBxAW&biw=1280&bih=699&dpr=1) 3. It has been observed that some persons who suffer acute heartburn, again suffer acute heartburn within one year of the first episode. (https://www.google.com.hk/search?q=%22it+has+been+observed+that%22&newwindow=1&ei=EMefY-OPMYni2roPmbyimAE&start=10&sa=N&ved=2ahUKEwjj14CazIT8AhUJsVYBHRmeCBMQ8NMDegQIBxAW&biw=1280&bih=699&dpr=1) 从这个三个例句来看,“某些员工不按时上下班”、“某些肾衰竭病人会在首次发病的一年内再次肾衰竭”、“某些烧心病患者会在首次发病的一年内再次出现烧心病”,都是相关人员观察的结果,是相关人员发现的、注意到的。我们要是说这些结果是众所周知的,恐怕还缺乏依据。而且,如果这些需要观察的东西都变成众所周知的事实了,我们的社会应该进步到非常发达的阶段了吧?恐怕我们现在离那个阶段还很远吧。 如果译者的依据并不是类似的例句,而是词典上的解释呢?我查了陆谷孙《英汉大词典》第2版、《新世纪英汉大词典》《朗文当代英语大词典》(2004年6月第1版)、《牛津高阶英语词典》(第10版),一无所获,没谁说it has been observed that表示“众所周知”。它的意思只能是“有人发现、注意到”。那么译者的“众所周知”源自何处? 2.) 再来看译者说的“批评家关于莎士比亚所写的一切”。原文并没有与“一切”对应的everything。此其一。其二,“批评家关于莎士比亚所写的一切,更多地揭示了他自己而非莎士比亚”和原文的逻辑重点是不一样的。 critics who write about Shakespeare reveal more about themselves than about Shakespeare表示"写到莎士比亚的批评家,更多地揭示了他们自己而非莎士比亚"。“揭示”的主语是“批评家”,而非“他们写的东西”。译者改变主语的逻辑是啥?为什么不改变就不行?我没想明白。如果译者要这么译,那么原文应该写成everything the critics write about Shakespeare reveals more about themselves than about Shakespeare。可惜,原文并非如此。所以,译者的译文得改。 3.) "无论观众看到舞台上发生了什么"。译者是否意识到“发生了”是个已经完成的动作?而原文whatever he may see taking place on stage并不是whatever he may see take place on stage,仅仅表示“无论观众看到舞台上正在发生什么”。see sth doing和see sth do的区别还是挺明显的。 白足阿练 南充 2022年12月19日 在我们的文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