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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浪生死书经典读后感有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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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浪生死书经典读后感有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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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浪生死书》是一本感人至深的小说,讲述了一个流浪汉的生命故事。他经历了无数的挫折和磨难,但始终没有放弃生命的希望。小说中充满了对生命的珍视和对人性的探索,让读者深刻地反思了自己的生命和价值观。这是一本值得一读的好书。

流浪生死书读后感篇一

行者无疆,与君同行 一一流浪生死书读后 身在凡俗务俗务,万丈红尘不知途。 且将肉身劳当下,权将心事付君足。 歌者但歌曲中意,行者且行途中心。 览书总在书房中,意行随君翔九御。 其实每个人心里都会有一个远方,每个人在适度的年龄都渴望去流浪。流浪的人都在寻找,即使肉身被禁锢着,他还是在流浪。就像喜欢看书的人,他的流浪,在寻找桃花源,寻找黄金屋,寻找颜如玉。 西域,传说中丝路的中段,虽黄沙漫天却挡不住求道者和商人的脚步。天山与昆仑,虽终年冰雪,却难掩穆天子的浪漫。藏地,虽海拔千万,可难挡传说的向往。 若欲亲身与行,没有时间和财富的支持,终生难行二十里之远。阅读者,却可于方寸书房之内,与行者时时相伴。上一刻骑于驼背之上行于西域,下一段与牦牛行于神山之间。或随宝藏姐姐闲散于江南,亦可与黄、老争短长于天地之间。 身困斗室,神止天地,行止由心。 财迷南瓜

流浪生死书读后感篇二

书的封面挺好看的,简洁,孤独,很契合流浪与生死这两个主题 文章主要写的就是作者行走于天南海北的斗迹,有人迹罕至的西藏边防线,有色彩斑斓的新疆各地,还有那有着达达马蹄声的内蒙古大草原。长至20岁,我去过的地方屈指可数,连出省也是上大学后才有的第一次,从前也在电视上还有网络上看到过实景拍摄,但这些都没有文学来得震撼,通过作者的文字,我好像也界越时空去到了这些地方。看着作者笔下的文字,也体验着作者的心情 看到耗牛大力神最掉下悬崖,“绽开出了一朵血花”我为它默哀苦惋惜;看到杨军医和他的坐骑被浮冰水冲走,我亦觉得心惊胆战,好像被冲走的是我自己一般;还有那个念诗的老头,真诚得让我流泪哭泣…还有好多好多等着我去亲自发现与体验:喀喇昆仑,冈仁波齐神山,西藏圣地,新疆吐鲁暮…… 还好,也幸好,我还没有丧失审美,还没有变得麻木,还好,我还年轻,还有试错的成本与机会!想信未来,热爱生命,我的身体与灵魂点有一个在路上. 自由,自由就是只尊重自己的这颗心!——鲁斯坦姆.

流浪生死书读后感篇三

流浪就流浪,怎么动辄就生死了呢?不是作者夸大其词,他真的好几次差点死掉。

横渡北其牙里克河时,壁立的悬崖至少有300多米高,而那路宽不盈尺,是一条由黄羊、雪豹踩出的小路。就这还算好的——在中巴边境的栈道上,有的地方还需要花两个半小时把路凿通。驮运补给的牦牛一旦摔死或者淹死,一行人就只能吃发霉、过期的少量食物。

处处蔓延着死亡的威胁,却处处展现着生命的美妙。绝无仅有的壮阔的山峰和与河流、美不胜收的洁净的云朵和花草。在有人烟的地方,又充满着单纯的心灵碰撞。所谓“生死书”,并不是只有险境,还有生机。 倒是“流浪”有些名不副实。作者一直在行走,在观察,在感受,如前往危险的地方,还要做足准备工作,着实与漫无目的“流浪”相去甚远。

作者似乎有当兵的经历,在许多人迹罕至的地方得到过驻守军人和兵站的帮助。

流浪生死书读后感篇四

评《流浪生死书》

每个人,都是行者,因为每个人都是时间之旅中的经历者。

在路上,这简单的三个字,却充满了无限的未知和挑战,也蕴含着无尽的生机和期望。正如本书之序中所写,父亲判断我存在与否不是以别的方式,而是以我是否仍然走着。父亲的这个逻辑方式听上去确实有些奇妙,但是却有实实在在的道理。能够走在路上,纵使前方有荆棘,纵使路途很劳累,但是确实生命力的体现。

母亲上个月去世了,虽然身体虚弱的厉害,但是她的离开也让我们感到非常突然。在生命的最后一段时间,已经不能上下楼,每天就是在三室两厅的房子里慢慢移动,有时候我看着她坐在阳台上,目光向着远方,不知道在想什么,有一次她和我说,要是死也要死在父母身边。母亲这一辈子没有出过门,却在她临终前进行了一次“远行”,回老家看了看姥姥姥爷,一个小时不到的车程,对瘦成皮包骨的她来讲,已经算是极限了,看过父母后一个多小时就陷入了昏迷,晚上变停止了心跳。我在想母亲是抱着怎样的决心进行的最后的出行,她一定是知道自己时日不多,一定知道自己离开自己的家有可能就回不来了,但是她有自己的信念,要见一见自己的父母。这可能是她活在人世最后的心愿和目标,拼劲最后力气也要达成。

很多行走可能都是这样,无法回头。

大概十年前,我们几个年轻人爬过一座荒山,山不高,没有豺狼虎豹,但是很多地方都没有路,我们拿着一把镰刀上了山,走到没路的地方就用镰刀来路,遇到上不去的坎,就男生拽女生,准备上山时候的新奇随着逐渐向上一点点散去,取而代之的是丝丝的恐惧,前面还有什么困难?前面的困难我们是不是能够克服?等到登顶,我们的鞋子脏了,衣服有的刮破了,有的同伴划伤了胳膊、腿,但是那种兴奋和成就,淡化了一切,我们欢呼,拥抱……

有时候我会疑惑,为什么会有人不顾路上孤独艰辛,背包徒步?后来才领悟到,行走在某种意义上讲,是一种修行,虽考验人的耐力,但也让人放下浮躁,用心灵去丈量和感受脚下的每一步,去心平气和地迎接下一个未知。

生活亦是如此!

我们都是行者,在途中,只能选择前行。

流浪生死书读后感篇五

“要么读书,要么旅行,身体和灵魂总有一个要在路上。” 披着长发的三毛是我最喜欢的作家之一——她更象是一个浪迹天涯的游子。她选择一个人徒步天涯,用双脚走过五十多个国家,她的一生多是在漂流中度过。其间,她写下了大量的游记性散文,用她的笔记下了她在异国他乡的生活经历。她的文总是不加任何的做作与修饰,还原着大自然的本色。 《流浪生死书》是卢一萍为我们呈现的一部散文作品。就象三毛一样,他也选择了远行,选择了流浪。在十多年的时间里,他远行了很多的地方——塔里木盆地、帕米尔高原、喀喇昆仑山脉及西藏阿里地区都留有了他的足迹。 “生活不只是眼前的苟且,还有诗和远方。” 很多人都曾对远方无比向往,向往远方的自由与浪漫。却少有三毛、卢一萍的勇气。 远行就是人生的一场修行。 横渡北其牙里克河时,突兀的悬崖、陡峭的山壁,脚下奔涌的河流,稍不留神就会坠落,粉身碎骨。翻越吾甫浪达坂时,严重的高原反应令人头昏目眩,大风裹着雪团,劈头盖脸地砸下来,天地一片迷蒙,看不见路。返回红其拉甫时,遇到了食物危机;无人区与狼群的邂逅,是又一场的战斗。每一次,都尽了最大的努力;每一次都惊心动魄;每一次,都是与死神擦肩而过;每一次,都经历了前所未有的生死考验。 但是,除去这些惊险,不是还有那些惊喜吗?“走了那么远的路,没有白走”,总会有些美好的人,美好的物和美好的事与你不期而遇。 带着远古味道的喀什噶尔,向你展示它的色彩——少女们时尚的装饰,五彩的水果,各类精美的手工艺品和民族乐器,夹杂着“丝路凿空之时的气息”。在驴背上吟唱爱情诗篇的老者,已经81岁,才是真正理解并热爱诗歌的人,他的诗意和智慧都来自于最接近泥土的地方。冈仁波齐神山,无数磕着长头的朝圣者以各种方式赶到那里。五体投地,起来,伏下,再起来,再伏下……浑身的风尘和泥土。心却是最纯净的。只有对信仰的虔诚。 十几年的时间里,卢一萍经历了艰险,也闯过了生死之关。而我们跟随着他的笔记,也领略了祖国大地的广阔,山河的壮美一览无余,各地的风土人情也一一体验到。在一次次飘然旷野,居无定所,流浪荒野,随风漂泊中,卢一萍强调自己感受到的那种自然的力量,那种与之而来的心灵的净化,以及在都市中难得的那份宁静。行走在路上是他的一种生存方式。于他来说,走在路上,已是一种宿命。读着他的《流浪生死书》,你的心会不由的蠢蠢欲动,对远方有了一些渴望,也想要像他一样,来一场这样的旅行。

流浪生死书读后感篇六

背上背包,带上一架相机,拿上地图,和身边的事物告个别,开始一场未知的旅途。我有过无数次说走就走的念头,想去看海、去看高山、湖泊还有沙漠,想去结识新的朋友,想去感受异域的风情。但从没想过——去流浪。

有人说:年老的流浪显得可怜,年轻的流浪呈现壮阔。我们流浪,因为年轻;我们年轻,所以流浪。

年轻的意气风发让我们对一切未知的远方心怀向往,对陌生的仪式心怀虔诚,总觉得只要有勇气、梦和伙伴,就可以踏遍所有土地。可究竟“何为流浪”,却一概不知,仅为了呈现那一腔热血。而《流浪生死书》却打开了我对于流浪概念的全新认知。

这是一本神奇的书,一部西部边境历险记,作者走完了西北近8000公里边防,到达了常人根本无法到达的无人区,进入过壮阔震撼的秘境之地。作者细致地描写着一路的风景、凶险、人和物,每一个字句都仿佛像有引力,吸引着读者对那片神秘之地愈加向往;可另一方面,作者又通过极为真实的描述,将当地地势和气候的残酷,清晰地摆在眼前,让读者望而却步。

读完此书,最大的震撼,莫过于作者对于当地环境生态的真实展现,如果没有同行的部队,没有引路的向导,大抵上作者也无法真正感受到飘然旷野。在作者的旅途中,流浪是始终行走在路上,是与天地生灵的心灵感触,是对自然饱含敬畏,是让生命与周遭的一切融为一体。这是一场真正虔诚的流浪,没有任何形式上的包装和精神修饰,作者的每一步,都如同飘然在旷野中的幽灵,任凶险的地势、绝美的景色将自己包裹,未来是什么样的,天也不知晓。

我从未体验过真正的流浪,旅游倒是走过不少地方,也看过优美风景,聆听过别样的梵音,但回过头来,走的每一步路,似乎都像踩在沙滩上的脚印,海水一来,冲刷地干干净净。心底里空空荡荡,只好用下一次的旅途再来填补这类空虚,如同饮鸩止渴,始终无法明白那份捉摸不透的空白,由来于哪里。

我总认为将个体生命与世俗世界分隔开,太难做到。人世间最为雄阔的高原,只能出现在短暂的梦境之中。可事实是,有人做到了,这需要具备强大的精神韧性,需要足够的勇气和魄力,更需要对于未知前路无论是凶险还是绝美的一种执着。

行走的每一步,都是对生命的赞歌。

流浪生死书读后感篇七

走过繁华的巷口,踏上人来人往的天桥,独自凭栏望向前方绚丽闪烁的霓虹,身下是不息的车流。来到这个城市两年了,工作也换了好几份,搬家数次,却始终舍不下这一份喧嚣,倔强的坚持有一个属于自己的小家。夜晚的风夹杂着丝丝凉意,哪怕是已经入夏,肌肤还是条件反射性的起了鸡皮疙瘩,双手插进兜里,掌心传来一丝暖意,手机里工作群的消息提示音不停的“滴滴”作响。

犹豫再三,还是掏出口袋里的手机,开启了静音模式。没有打开微信,鬼使神差的点开了手机短信。前几天参加机票盲盒的抽奖,本来是抱着试试的心态去点了一下,没想到居然中奖了,一时间手足无措,那条短信就静静的躺在我的未读信息中,去还是不去,这成了一个困扰我的问题。

一边是焦头烂额的工作,一边是一场未知的自由行。我的心告诉我选后者,我的理智告诉我为了生活应当选前者。在过去的二十二年里,我的大部分时间是在学校里度过,离开学校的这三年,为了生存在职场里斗智斗勇。波斯诗人萨迪说过,一个人应该活到九十岁,在这九十年中,用三十年获取知识,再用三十年漫游天下,用最后三十年用于创作。我很羡慕他的这种思想,但现实中的我们必须要为了眼前的生活而苟且,这并不意味着我会屈服,我始终相信自己有了一定的能力,必能力所能及的去做自己爱做的事,比如去追逐诗与远方。

我很喜欢卢一萍先生的《流浪生死书》,人生需要走出命运的安排,在挑战和艰辛中,寻找并实现自我的梦想。远行,是卢一萍先生选择的一种生活方式,他主动把自己流浪到远方。在十几年的时间里,他去到了塔里木盆地,登上来帕米尔高原,喀喇昆仑山脉和西藏阿里地区也留下了他行走的足迹。这期间他经历了我们有些人一生也无法体验到的凶险,极寒、极险……最终他征服了脚下的土地,看到了秀丽山川,体验到了纯朴民风以及那份发自内心的宁静。

我也爱冒险,爱挑战,只不过从未付诸行动,最终只成就了口舌之快。我佩服达人们的勇气,西藏冒险王为了他热爱的事业殒身在了茫茫冰川,漫游是一条我们通达天宇的路,人生实苦,要么身体的病,要么时精神上的痛。不愧于心,方得始终,世界无垠,人生广阔,我在心中已有了答案,有过难忘的经历,才会格外珍惜当下。

流浪生死书读后感篇八

从2020年开始,我就没有旅游过了,仅仅小范围的去过周遭的公园,也就一两次。看到这本书,我的思绪一下被拉到了路上。开始旅行。我是2018年去的西藏。那次旅行见到的大山大河,让我至今难忘。本书的作者,称自己是一个流浪者,大概是因为他去的地方都是一些人迹罕至的地方,与我们各种防护做好,悠哉享受的旅行者不同,作者追求的是一种人与自然的接触、沟通。

帕米尔高原

我很感动,作者父亲对儿子的牵挂,问“你还在路上吗”。比起世俗的“养儿防老”或者“找个安稳职业”,作者父亲对儿子的支持更让人感动。

他是一个沉寂并且不动声色的人。相对于喧嚣,卢一萍更加相信沉寂的力量。这本书给人的就是这样的力量。我常说,遇到一本书其实就是遇到了一个人,有时候也会是遇到一群人。作者是一位优秀的作家,但如果我们在生活中,或者去拉萨的路上遇到他,他也许严肃且不苟言笑,但他的文字却深沉而又有力量。

西北边境线

在本书中,作者“流浪”的大部分地区,其实是我们祖国的西部边境,哈萨克族人的帐篷,护送的士兵,边境线上的牦牛……让我好奇作者的职业,我本以为他会有什么任务,或者是摄影师,但他就是一位作家,一位在文学上有追求的作家。这本书里主要记录的是作者1998年利用采访的机会,历时半年余,走完了西北近8000公里边防,整个行程达2.6万公里,驾车沿着边境线行走,去了每个边防连、每个前哨班。因属边关,常人难以进入,作者所去之处属于真正的秘境。也正是因为常人很难去到,所以给我们的震撼也是可想而知的。至少是让我第一次认识了西北内陆腹地大地。

因为有过西藏旅游的经历,所以我对作者书中描述的很多情景,有一定的认识,比如牛粪、囊、和高原缺氧,很近的云彩,荒芜人烟的路,还有牦牛,只不过我的旅行只是骑着牦牛拍一张照片,作者的行走经过的地方只有牦牛可以代步,甚至狡猾的牦牛多次跑掉,根本不想负重前行。

卢一萍

我想他应该是我见过的,最喜欢祖国西部沙漠、隔壁、雪山的作家。他曾经有3年的时间在帕米尔高原的边哨所生活,身处真正的边缘,他感受过雪山上,“能吞噬掉人皮肤的”太阳。书中记录了一位边防战士是如何被这样的阳光晒伤皮肤后无法痊愈的事件。比起很多在一线城市或者小镇江南创作的文人,他选择了乌鲁木齐。选择了大西北。我想这最符合他流浪的内心。他对于文学品质和探索精神的忠诚和迷恋,对喧嚣和文坛诱惑不在意的品质都是独树一帜的。推荐。也许,有机会,都该流浪。

流浪生死书读后感篇九

文:卢一萍

记得很多年前,总有内地的朋友问我在新疆干什么。我总是半开玩笑地说,我飘然旷野。

飘然旷野,其实是我真实的内心渴求;居无定所,萍踪不定,流浪大荒,随风漂泊,是我所向往的,也是我期待的生命状态。

有十余年时间,我试图这么做过。为此,我曾结伴而行,但更多的时候是独自上路。

我天生对远方有一种迷恋。远方的不可知使它永远笼罩着一种神秘的气息。而对这个世界的理解只有进入其中,才会认清和理解,才能让我们变得理性。

那十年间,我主要在西部浪荡。我钟情于西部山水的雄阔高拔,喜欢那片土地上的人和他们所创造的一切;他们的生存状态让我震惊,他们的精神面貌则让我充满了敬意。这给了我很多启发,改变了我对世界的认识,也更新了我对人生的看法。

我一直在想,如果没有当年的远行,我现在会是什么样子。

——毋容置疑的是,我肯定是另一个我。

我可能一事无成,已然衰老。

正是旅行使我感到我虽然一生碌碌无为,但至少曾拥有一片辽阔的风景。

因为风景永不衰老,这使我感到,韶华虽逝,青春依然。

人生需要走出命运给你划定的圈子,就像唐僧要跳出孙悟空用金箍棒给他划定的那个安全的小圆圈。即使外面有鬼魅魍魉,妖魔鬼怪。

你一旦那么做了,就会发现,即使你只跨出了那个圈子一小步,你的人生也可能大为不同。

因为那一步就是你走向远方的开始,那一步可能就是远方。

远方并不是一种距离,它更多的是一种内心的视野。

一个人一生居于斗室,也可能真正拥有远方,他对远方的理解可能就是真理;而一个人即使走遍了全球,却有可能对远方一无所知,内心世界依然斗室般狭小,因为他对世界、特别是文化的感受多属走马观花。

我们常说,人生就是一次旅行,不过是一个人在时空轨迹中留下的一道转瞬即逝的痕迹。而旅行可以让我们感受到,“每一天都是永恒,每个人都是天使。”(艾伦·金斯堡《嚎叫》)

因为旅途中的见闻总会变成激荡我们内心的浪潮,这些浪潮可能把那道人生的痕迹冲刷得更为深刻、清晰。

我自小就对拘于一地心怀恐惧,所以一旦有走出去的机会,我会迫不及待,义无反顾。

我有一颗浪子的心。早在1987年,我参加完初中毕业考试,由于害怕考不上高中,也担心考上后家里拿不出学费,便和一个同学到了川陕交界的大巴山深处,在原始森林里修路挣钱,第一次体会了生活的艰辛和离开父母管束后的自由。1989年暑假期间,我又和同学曾和平一起,从巴中出发,经西安流浪到延安,为了能回家去,我们曾在黄龙林场薅林、伐木,挣了几十块路费,然后又去了北京。那一路我们或露宿街头、或睡在野外,几乎很少在床上睡过觉。虽然是近乎乞讨的旅程,但因为自由,我们第一次感受到了从未有过的流浪的快乐。我第一次看到了火车,第一次坐着火车在秦岭里神秘地不断出入,第一次看到了西安、北京这样的大城,第一次走了那么远的路,知道外面的世界永远出乎我的想象。这次旅行开阔了我的视野——在此之前,在我的一篇小说习作中,我想象的最遥远的地方就是西宁——西宁就是我想象的边疆。

人一旦去过远方,就不愿再居于藩篱。1998年,我利用采访的机会,历时半年余,走完了西北近8000公里边防,整个行程达2.6万公里,我们驾车沿着边境线行走,去了每个边防连、每个前哨班。因属边关,常人难以进入,我所去之处属于真正的秘境。那次壮游,我第一次认识了新疆大地——这本《流浪生死书》,就是那次长旅中一段行程的纪录。接下来,我走遍了天山以南的每一个地方。旅行一旦出发,便很难停歇,我接下来走完了整个新疆,然后是云南全境,再往后是西藏、青海、河西走廊、川西。那都是长旅,西部河山踏遍,我也拥有了一个属于自己内心的“小世界”。

“远游无处不消魂”,我发现,我每往前走一步,都有出乎我想象的大美风景,都有一个新奇的世界。而我当年旅行的初衷,是为了成为一个小说家,是为了寻找到能真实反映现实的虚构之路。作为一个写作者,我找到并拓展了自己文学表达的场域,建立了一个文学意义上的小王国。

路没有尽头,那些年,我常常是浑身尘土,满脸苍茫。

“天地者,万物之逆旅;光阴者,百代之过客。”我在旅行,我的生命也在旅行。

时光在旅行中流逝,但没有一个人能把想去的地方走完。就像我不能在人生的这次旅行中,把想做的事都完成一样。

流浪生死书读后感篇十

站在昆仑山发源处的慕士塔格山下,作家卢一萍觉得,雪山就像蹲伏在那儿的父亲,想要把宽阔慈祥的背给尘世的儿女,带他们逃离人世的苦难。

雪山带着太阳似的光芒,却显得谦卑而和气。而山下的喀喇库勒湖,就像是这位慈父的穿衣镜。

丝绸之路就从这湖畔通过。

西域是多少人心中向往的旅游圣地,可是感受罕见美景并不是作者的唯一目的。他在这本《流浪生死书》中写道:走在路上,是生命的形式。只有这种形式能检验我灵魂的轻与重,生命的存与亡。

流浪生死书

评价人数不足

卢一萍 / 2021 / 北京时代华文书局

在作家卢一萍的笔下,山河都是有灵性的。

站在叶尔羌河旁边,他感受到的,是一个理想主义者的飘逸与豪迈,却替它有劈山之力却止于塔克拉玛干而惋惜。最终却明白,叶尔羌河的清澈不是源于忧郁,而是看到了尽头却不愿放弃一草一木的明亮。

卢一萍走在路上,阅尽了风光,也听到了很多很美的故事。

有一对老人夫妇,每年都从城市里坐车500里,回到塔合曼草原来聆听马群奔驰的声音。第七年回来的时候,老爷子已经奄奄一息。在亲人的帮助下,他的耳朵紧贴着大地,终于在马蹄声中安逸地咽下了最后一口气。

还有一位骑在驴背上的游吟老者,14个儿女早已出人头地,他还留在故乡吟唱爱情诗歌,酣畅品尝美酒。他对作者说:爱听这诗篇的人越来越少,好像爱情现在一点也不重要。

作者的旅途,并非只有美景和故事,也不仅限于跋涉颠簸。

翻开第一章,读者就被义无反顾地带往艰险之境,作者正跟随巡逻队前往乔戈里峰无人区,去巡逻中国和巴基斯坦的界碑。

他们骑的是健壮的牦牛。这生长在高原的神奇生物,健壮,耐寒。可以载重翻山越岭、蹚水过河,还有记路的本领,是从牧民手里借来的宝贵财富。

他们走的是崎岖山路、悬崖栈道,遇到失修的路口,还得自己动手修路。为了躲避那峭壁上黄羊惊慌踩踏的落石,不得不开枪让他们改变逃窜的方向。在湍急的冰川河旁找不到平缓的渡河口,除了以身试险,有时还得爆破更改河道。

暴风雪随时会出现袭击队伍,遇上晴天却也不得不加快前进步伐,因为雪山融化会让河道迅速涨水,让队伍无法渡河。

荒野里寂静的夜晚,狼群和鸟兽逼近他们的篝火,鸟儿尚可亲近,狼群无法捉摸,只得轮班携枪站岗。反正那随时上头的高原反应,也无时不刻在侵扰着人的睡眠。

好在翻山越岭之中,也能看见绿洲,牦牛飞奔饱食青草,旅人欣然扎营结账。还有那半山腰里天赐的温泉,洗净劳累与尘土。

从无人区的寂静走出来,喀什葛尔的热闹和文明散发着五彩斑斓、却深具内涵的气息。

这里有浓郁的伊斯兰文化,有西域集市的人间烟火,有香妃的香气,还有气势雄浑的西域音乐的源泉。

卢一萍在《流浪生死书》这本书里,用启迪灵魂的文字带我们去西域走了一回。只可惜少了精美的配图,也许,那些美景和惊叹,得留给读者亲自去见证和品味吧。

流浪生死书读后感篇十一

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

时常听得“你不知道世界第二高峰吧?”,你知道吗?就是乔戈里峰。

走到乔戈里峰,需要多久?需要经历什么?

(图片来源于网络)

我本打算一个人“出走”到乔戈里峰,但是张上校得知我的计划后,建议我随巡逻分队一起前行。所以,我本以为的一个人的流浪变成了一队人的出行。

以前我也曾出走过,所以即使我知道我们已经到了出发前的最后一户塔吉克人家,我也未想过,此行会是凶险的。

首先我学会了骑牦牛,但是也不算学会了,只是牦牛性子略温顺,不会轻易掀翻人。所以,我只是能骑着它走了。未曾想,我们一开始便遇到了狼,一群狼。后来,趟河时,牦牛没有很乖,遇到绿洲时,牦牛没有很乖,后来,一头倍受信任的牦牛跌入深渊,带走了我们大量粮食。沿途遗失的不仅有粮食,还有保暖的大衣。湍急的河流差点带走了我们一位战友,最后,没有粮食、没有精力的我们在“信牛由缰”下,走到了!

(图片来源于网络)

这是《流浪生死书》里的“ 无人区历险记 走向乔戈里峰 ”的故事,若是不读全文,看完这篇故事后,我想你也能明白这本书为什么叫做“流浪生死书”。

作者卢一萍现居成都,他是一位作家,他也是一位喜欢出走的流浪侠。他在这本书开篇就写到“走过无垠世界,寻找辽阔人生”,他为这本书命名为《流浪生死书》,我想,我也许知道原因。

我想,提起流浪,有人觉得悲惨而心酸,有人觉得无知而生畏,有人觉得浪漫而勇敢。卢一萍大概都有点吧。当父亲问“你还在路上吗?”他不知如何回答,在路上可是却感觉不到自己的足迹。

是的,他一直在路上,他把“在路上”称为流浪,或许他曾自己一人流浪过很长一段时间,在广袤无垠的苍穹下感受过自己的“沧海一粟”感。但是在这本书中,他也与团队一起流浪过,虽然起初他也是打算一人流浪,他写下:“凭我独自一人来这里探险,可能寸步难行。”所以,他说“流浪”。可以一人流浪,也可以多人流浪,但是安全第一。

通过前面的描述,我们知道,作者的每一次流浪,都不是很轻松的走个路便好,他要么是在放松自己的灵魂,救赎自己;要么是在感受最初大自然里的自己与动物。

屈原说:“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卢一萍先生也一直在行走,一直在路上。在路上能体会到的,是待在家中不出门感受不到的。城市好像一台巨大的机器永远在运行着,hustle and bustle。我们生活在城市中,时常感受着它的声音、灰尘与无情,这时候我们就可以选择出逃,去流浪,不要害怕出逃,因为即使你觉得某地很远,但是当你踏上那片土地后,你不会觉得那是远方的,它就在你脚下。

那么这与“生死”何干?

这便是作者卢一萍的流浪了。从前面的介绍中,可以知道,他流浪的路上并不安全,如浓稠奶液般的白云里裹着雨雪,黄羊行走也危险的黄羊小道,大大小小的石头从山顶掉落……他的流浪之路与生死有关,是为生死。但是我觉得,他是害怕死亡的,但是,他却不畏惧死亡,因为每一次的“死亡”,于他而言都是烈火,他便是那只浴火重生的凤凰。即使在城市沾染了灰尘,每一次与死神的擦肩而过都会带走他的积存的肮脏,只留下最初的自己。

对于他而言,流浪是一场豪赌,拼上性命,只为救赎自己。

书中有一段描写令我十分震撼

(图片来源于网络)

真的,是震撼。我一直以为极少有动物不怕人类,却不曾想,其实最初可能并没有我的这种说法,其实动物和人类没什么不一样的,有时,自诩为神的,是因为曾是魔。

在流浪的路上,作者来到了无人区,在这里,是动物们的天堂,它们是一群自由的生命,从未感受过其他,所以,即使有外来物种,它们可能也只是好奇,不会怕人类的,这是生。

如果你现在还没有流浪的勇气,那我相信《流浪生死书》这本书中的故事,一定会带给你无尽的勇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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