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篇文章描述了我家的一件珍品,一幅由曾祖父亲手绘的油画。这幅油画记录了家族的历史和传承,是我们家的宝贝和骄傲。每当看到这幅油画,我都感到无比珍惜和自豪。它不仅是一件艺术品,更是我们家族的珍贵记忆和传统。
第一篇
每个家庭中都有一些物品,虽然未必特别贵重,却也一直珍藏着,不忍丢弃。或许那只是一个装饰品、一个闹钟、一条毛巾……但是,在这无比平凡的东西中,也许载着一段回忆,藏着一个故事。
那是我9岁时的故事,哥哥在半年前出去工作,一直没有回来,只是偶尔打几个电话,我终于忍不住了,平时他可以不回来,可今天是中秋节呀,于是我给他写了这样一封信:哥哥,中秋节到了,这是一个团圆的日子,你可以回来么?妹妹想你了。
我把信寄出以后,就天天盼星星盼月亮的等哥哥的回信或者他能够回来。终于哥哥的信寄回来了,可等我拆开后,我难过极了,信是这样的:妹妹对不起,哥哥不能回去和你们一起过中秋节,你就替我向爷爷奶奶问好吧。哥哥怎么能这样呢?难道他觉得大城市里好不想回家了吗?就算工作再忙,就没有一点时间回来看看吗?况且我们家乡山明水秀,这是大城市所没有的呀?
中秋到了,我看着月亮,心里不觉感到很难过,在别人都团聚的日子里,哥哥为什么都不能回家来呢?忽然我心里又冒出了一个想法:是不是哥哥要给我们一个惊喜呢?我怀着这样一丝希望,等着、等着。可我错了,哥哥没有回来。
那么现在哥哥该回来吧?我的生日快到了,哥哥会在我每年的生日中送我礼物的,我等了好久,不想哥哥有没有回来,只是给我寄了一件礼物。可哥哥以前是会在我生日时给我讲笑话逗我开心的,可今年呢?难道哥哥打算在城市生活么?可他不能忘记,他还有个在家乡盼他回去的妹妹呀!
哥哥,你把我忘了么?那么爷爷奶奶呢?奶奶还经常在晚上想你想得哭呢。中秋节那天,她以为你会回来,做了一桌菜,为了不让奶奶伤心,我对她撒谎说:“奶奶,您别伤心,哥哥几天前给我写信了,说他会回来的,可能是又临时加班吧。"
哥哥,回来吧,妹妹想你。我会把你写的信珍藏起来。
第二篇
我家有一件珍品,它并没有多贵重,也不怎么引人注目,它只是一本字典,一本再普通不过的字典。
这本字典原是很多年前外公买给正在上小学时的母亲的,它虽已经历了二十余年,但仍保存得十分完好,封面上“新华字典”四个字仍然清晰。
我上学之前,就很喜欢读书了。那时,我有很多词弄不明白,于是外婆便经常拿起这本字典帮我查。我也天真的以为字典上一定有魔力,帮助我弄明白每一个词。
后来,我上学了,学会了如何查字典,也明白了更多词的释义。但我不再与外公、外婆同住。虽然我们每周末去看望外公、外婆,但却怎么也寻不回儿时的感觉,唯有那本字典像老朋友似的与我一起读书写字陪我度过了一段美妙的时光。
然而,一个晴空霹雳把我从美梦中惊醒——外公已身患重病,发现时已无法治愈。饱受病痛折磨的外公,给我讲述了许许多多的故事,仿佛他要在生命中最后的日子里,把所有的故事给我讲完似的......
外公去世后,我在整理遗物时,又发现了那本字典。从此我再也没有用过那本字典,而是把它埋在心中很深,很深......
第三篇
我家有一件珍品,那就是我爸爸的大书柜。这个“满腹经纶”的大家伙,浑身呈古铜色,长1.3米,宽0.5米,高1.8米。它的左上角雕刻着鸟的花纹,栩栩如生,那鸟的双翅挥动有力,作永远腾飞状,有鲲鹏展翅九万里的气势。
这个书柜是爸爸当兵转业时,团参谋长送的。爸爸做过参谋长的助手,见我爸爸爱书,就把自己心爱的书柜送给了我爸。从而书柜也就有了不同寻常的意义。
爸爸非常珍视这个书柜,就像珍视自己生命的某一部分似的,每天都要用擦布擦它几回,生怕书柜蒙上灰尘。书柜出现了虫蛀眼,爸爸就用浆糊封好。小时候我不懂事,用小刀把书柜划了一道口子,爸爸就用油漆小心翼翼地重新油过一遍,让它“青春永驻”,当然,我也免不了受到一顿训斥。
书柜的木料虽不算名贵,,且历时多年,随爸爸由北京辗转来到宜昌,再随爸爸工作调动而辗转,但做工十分精细且保养有方,至今“风韵犹存”,曾引起我爸爸的朋友的特别青睐。
那是夏天的一个中午,一阵敲门声把我从梦中惊醒,原来是爸爸的朋友路过此地,来探访一下老朋友。聊着聊着,那叔叔忽然发现了屋里的大书柜,他靠近书柜仔细端详着,用手摩挲着,连连称赞。未过三天,爸爸的朋友又来了,而且是直奔书柜,拿书看,佯装查找资料的样子。爸爸似乎明白了他的意思,却迟迟不肯点破,用沉默,用岔开话题等方法婉言拒绝了他。爸爸一向是爽快、视钱财如粪土的人,我由此看出了书柜的贵重。
爸爸爱书柜,更爱书柜里的书。他经常站在书柜前,从柜中拿书,看过之后又放书,一切都在默默中进行,这一切对爸爸来说,简直是一种崇高的享受。日久天长,耳濡目染,我也有了爱看书的好习惯。徜徉于书山词海,食“山果”饮“甘露”,日益干涸的精神世界迅速得以滋润:读李白的《蜀道难》,敬畏名山大川险峻奇丽;读刘禹锡的《陋室铭》,感悟不与世俗同流合污的高洁;读范仲淹的《岳阳楼记》,慨叹“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胸怀与抱负;读朱自清的《匆匆》,更加珍惜易逝的时光……书柜给了我许多许多。
别人以珍珠、玛瑙、古玩、古画为贵,而我家以书柜为贵,因为它不仅见证着一段不可多得的友谊,而且提升着我包括爸爸在内的人生品位,净化着我们的心灵,营造了一个可供栖息的心灵港湾。
第四篇
在我家客厅的柜子上,总放着一个不起眼也不好看的玻璃瓶子。记得小时候,在老家它也一直被妈妈放在柜子上,如今搬了新家,也把它请进了新家。
有一天,我在收拾屋子的时候,看见这个瓶子时,心想这瓶子太难看了,在这儿碍眼睛了。于是我就把它一起收拾到垃圾袋里了。这时正好妈妈回来看见说:“你怎么把它扔了,你知道我怎么把它看得重要吗?看来我的给你说清楚的时候了。”妈妈语重心长的对我说出了这瓶子的由来。
原来,它普通的外表下对我如此重要。这还得从我小时候说起,在我半岁以前,身体很差。几乎天天打针吃药。可也没见什么好转,反而越来越瘦。最后瘦得头都抬不起来了。耳朵都干了。看了我的人都说我活不了,叫妈妈做好思想准备,妈妈看着我那样就哭,但她还是没放弃我,最后听她别人说,有一种药很好,叫“麦乳精”。小孩吃了会长胖。于是妈妈就到处去找这药。功夫不负有心人,最后妈妈买了这药,果真我吃了这药后就慢慢长好了。
我这才活到了现在,所以妈妈就一直,把这救了我命的药瓶保存了下来。
听了妈妈说的话后,我急忙把药瓶从垃圾袋拿出来,我想不光现在要保存它,我还会一直把它保留下来。看!这就是我家的珍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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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篇
每个家都会有一些物品,虽不是很贵重,但往往负载着一段回忆,一缕情思,不忍心抛弃。
“慈母手中线,游子身上衣。”母亲日夜缝补,只为游子一人。就像妈妈为我织毛衣,那一针一线都是妈妈对女儿的关心和疼爱。
在我的衣橱里,放着一些小时候穿过的衣服,其中有一件大红色的毛衣,是妈妈亲手为我织的。虽说有些旧了,但还是干干净净的,别人也许会把它丢掉,但我要好好保存它。因为它凝聚着妈妈对我无尽的爱,每当看见它,我就不由想起那件令我终身难忘的事。
那还是在我刚上学前班的时候,在学校里,我看见别的同学穿着一件特别好看的毛衣。当时,我也想让妈妈给我买一件,可妈妈说买的毛衣太贵,就决定给我织一件。当时我心里不太愿意,可一想:妈妈现在下岗了,能省一点就省一点吧,于是就答应妈妈不买了。
一想到就要有新毛衣穿了,我的心里就美滋滋的。那天夜里,我突然醒了,看见灯还没有关,我一看,妈妈竟然还坐在灯下为我织毛衣,我问妈妈:“怎么还不睡呀?”妈妈说不困,再织一会儿,让我先睡,我当时心里特别感动。是啊!哪位妈妈不爱自己的孩子?妈妈为了我能早一天穿上毛衣,牺牲了自己的休息时间。
两三天后,一件大红色的毛衣织好了,前面还绣了一个大蝴蝶,真是漂亮极了。我穿在身上,感觉好像投入了妈妈的怀抱中一样,我闻到了妈妈的气息,这气息温暖我一生。
虽然在别人看来这只是一件小事,但是我从这里可以深深地感受到母爱的伟大,家庭的温馨,亲情的可贵!
第六篇
我家的珍品
从小时候,我家就有了那个大钟,直到现在家中仍然将它保留着,说那是一件珍品。
我就感到非常的疑惑不解,这个一身黑漆,又是坏掉的大钟究竟是有什么珍贵之处。我仍然对此物感到非常疑惑。
前几年,姐姐自作聪明地想把钟整理好,可是苯手苯脚的她哪能整理好,净是“成事不足,败事有余”将家里的那个珍品——大钟给弄坏了。
父母亲回到家里时,气得大发雷霆,将姐姐狠狠地臭骂了一顿又一顿。啊,姐姐真失败啊!
夜里,不再有那个“滴答滴答”的声音了,使得寂静的夜里变得更加寂静、漆黑。
我仍然不死心,非得打破沙锅问到底,问到父亲都烦了,在我的狂轰乱炸的吵闹下,父亲终于肯告诉我了。
“这钟是从你妈嫁给我到现在仍然保留着,这是一个见证了我们家庭的诞生和生活中的喜悦与悲伤的历史见证物,即使它是坏的,但它永远是一个见证我们家庭十几二十年的喜怒哀乐的见证物,我们一定要好好地保留它。“父亲语重心长地说。
顿时我对这个大钟不再有那个歧视,而是同一种自豪而于敬佩的目光去看待它。
啊!家中的珍品,您就是一个家庭的灵魂,因为有了你家庭才会更加美好、幸福。
啊!我们的珍品——大钟,我们都尊敬您这位见证我的家庭十几年的大英雄。
第七篇
在爷爷的房间里最显眼的地方,挂着一件中山装,它油黑发亮,虽然已经有些年头了,但仍然如新的一般,绽放着属于它的光彩。平常爷爷非常爱惜它,定时送到洗衣店去洗,花多少钱都不在乎。
一天,我走进爷爷的房间,看见爷爷正抚摸着那件中山装,一脸爱惜地看着它。“你想知道它的来历吗?”一直沉默不语的爷爷忽然开了口。“想!”我愣了一下,立马回应道。“说起来,那大概是四十年前的事了......”爷爷陷入了回忆。“那时候,你爸爸还没有出生,家里没有钱,又要供他们上学,后来又生了你爸爸他们几个,家里就穷得揭不开锅了,你大伯他们只好辍学出去打工,让你爸爸他们上学,又过了不久 ,我的生日到了,本来不打算过的,可是......唉......”爷爷停了下来 ,不住地叹气 ,一眨眼, 眼泪就落了下来,爷爷本来好好的,突然间老泪纵横,吓得我不知所措,只好叫来爸爸妈妈,爸爸妈妈一看爷爷哭了,以为是我惹的祸,便狠狠瞪了我一眼,去安慰爷爷了。把我晾在了一旁。算了,我只好带着对下文的无限悬念,回房睡觉了。
第二天一大早,我就起床了,可惜,爷爷还在睡觉呢!没办法,我只好坐在客厅看书,可心思却根本不在书上,那件中山装到底是怎么来的呢?我一直琢磨着这个问题。
突然,“吱呀”一声,爷爷的房门开了,只见爷爷睡眼惺忪地走了出来,我一激动,书都扔了,连跑带跳的来到爷爷面前。“爷爷,昨天的事您还没讲完呐!不如我们接着讲......唉呦,轻点儿......”话还没说完,我就被老妈大人连揪带拖地拉回了房间。搞什么嘛,真是的!我揉了揉被揪红的耳朵,一脸的郁闷。“赶紧看书,快要开学了!”又发狮吼功。我忍不住在心里抱怨了一下。
好不容易挨到下午三点,爸爸妈妈都出门了,我赶紧跑到爷爷房间,接着听爷爷讲下去。“......我生日那天,你大伯他们把我拉着到处玩,去了许多我没去过的地方,吃了许多我没吃过的东西,最后,带我去买了这件中山装,四百多块钱呐!......”故事已经讲完了,可我还回味无穷。
时代,正在飞速前进!
第八篇
在我奶奶的衣柜里,珍藏着一件墨绿色的毛线衣。虽然它很普通,但很珍贵。因为它穿暖了两代人。
一个温暖的午后,奶奶收拾衣柜时,我看到了一件样式简单,褪了色的套头毛衣整齐地摆放在箱底,便指着毛衣,好奇地问:“奶奶,你怎么把这件旧毛衣当压箱底的宝贝,多占地方呀,扔了吧。”奶奶慈祥地笑了笑,说:“别扔,它可温暖了两代人,很有珍藏价值的。”我瞪大双眼惊奇地叫起来:“噢!有故事。奶奶,你快讲讲。”我拉着奶奶的手撒娇地恳求奶奶。奶奶摸了摸我的头说:“好好好,给你讲讲。”奶奶清了清嗓子滔滔不绝地讲起来:“这件毛衣呀,是奶奶结婚时织给你爷爷穿的。以前日子苦,经济不宽裕,后来又生了孩子,缺衣少食是常有的事。把这件毛衣拆了织给你伯伯穿。后来你爸爸出生了,就转给了你爸爸啰。”
在一旁的爷爷接过话茬意味深长地说:“四十年前,我们穿衣服,崇尚新三年,旧三年,缝缝补补又三年。四十年后的今天,商场里的各种衣服琳琅满目,任你挑选。孙女呀,你现在生活在一个幸福的时代,比我们以前要好过百倍千倍呢。”
听了爷爷奶奶的话,双手捧着毛线衣,我心中涌动着暖流。是的,我很幸福,好吃的,好玩的,漂亮的衣服总少得我的,我们生活今非昔比啊。40年改革的春风吹遍大江南北,一座座高楼,拔地而起;一条条大路,四通八达;一个个网络平台,连接你我。大家不愁吃不愁穿,物质水平更是前所未有的增长。
不觉间,被奶奶珍藏了三十个年头的旧毛衣,现如今已派不上用场,但它毕竟温暖了爷爷和爸爸两代人,更是艰苦岁月的见证,感慨万千,真是值得珍藏呀!
第九篇
今天早晨,爸爸打来电话与妈妈闲聊,我无意中听到爸爸要送给我一件礼物。我忙接过电话,问是什么,爸爸神秘的说:“晚上回来,给你一个惊喜!”
这一天,我盼啊盼,好不容易到了晚上,爸爸又来电话说晚上开会,回不来了。我好失望啊。一颗热乎乎的心变得拔凉拔凉的。
第二天,我早早的就醒了。起床后一眼就看到桌子上有个小兜子。问妈妈这是什么?妈妈说你打开看看就知道了,爸爸为了不让你失望,晚上特意从长春送回来,起早又走了。
我忙打开一看,原来是MP5视频播放器!这个小东西可真神奇,有那么多的功能:游戏、音乐、电影、电子书、照相、录像等等......就像装着满满食物的仓库,应有尽有。我太喜欢了,简直爱不释手。
拿着这个小小的东西,体会着爸爸的爱,我的心里热乎乎的!爸爸,我非常非常爱你!
第十篇
在外婆家的衣柜里,珍藏着一件“老古董”——一件上世纪70年代的假领头。
这件假领头是白色的,由于长期的使用和存放年代久远,领头上还泛着洗不干净的黄色汗渍。假领头没有衣身,也没有袖子,它只取了衬衫的上面小半截,有一小截前襟,三个扣子,两边用细密的针脚缝着两根用不同的碎布做成的固定带,可以套住臂膀。穿在外衣里面,充当白衬衫,以假乱真。
外婆说,这假领头是有故事的。
那是40年前的事了。当年的外公喜欢上了外婆,每天到外婆家“报到”。外公总是穿着退伍的旧军装,绿军装里面露出又白又干净的衬衫领子,绿白相印,显得分帅气、精神。
后来,外公外婆结婚了。当新郎那天,外公穿上一件中山装,脖颈处依旧露出白衬衫的领子,整洁又清爽。
婚后第二天,外婆去河边洗衣服。洗着洗着,忽然她觉得不对劲了,那件白衬衫怎么坏了?袖子和衣身居然不见了,是不是……外婆沿着河边一路上着急地寻去,结果空手而回。外婆垂头丧气的回到家,对外公说了这件事。
外公听了却哈哈大笑。原来那个年代,由于生活贫穷,物品匮乏,经济拮据,人们是不会拿有限的布票去买白衬衫的,所以外公的姐姐用废布料帮外公做了一件假领头,让外公穿得体面一些。
外婆以笑相对,并没有责怪外公。她悄悄地收起那件假领头,然后从自己的嫁妆的布料里裁了一块布,给外公做了一件的确良衬衫,假领头却被外婆珍藏了起来。
后来,乘着改革开放的春风,外公外婆在乡镇技术员的帮助下,开始科学种田。1984年,他们用科学技术种的甘蔗,品质优良、亩产惊人,登上了报纸,外公获得了福建省劳动模范的荣誉。外婆用奖金给外公买了一件完完整整的标准的白衬衫,有袖子,也有衣身。
现在外公衣柜的衣衫很多很多,各种款式、各种颜色、各种品牌,琳琅满目,唯有那件泛黄的假领头却成了“衣中之冠”珍藏至今,它也成了历史的见证和时代的对比物啊!
第十一篇
每当看到我手上的手链时,我就会想起从幼儿园一直陪伴我到二年级的好朋友——小花。
我们的关系很好,在一起的时间很少吵架。要是吵架的话,很快就会和好了。
有一次,小花到我家玩,我立刻拿出我最心爱的手表给她看,这是姑姑从湛江买回来给我的。手表里的中心有一个小白兔,小白兔是用一颗颗“钻石”拼成的,外面也有许多“钻石”围在手表上,我十分喜欢它。
可是,小花却不小心把手表给摔坏了,我生气极了。立刻拿起我的手表跑回房间,心里全是怨气和委屈。
第二天,我不理她。之后,我们谁也不理谁。
有一天,妈妈告诉我:“华炼,过几天你就要转学了。因为你姑姑要带你过六小读书。”我震惊极了,我和小花的友谊还没修复呢。
之后,我一直想靠近小花。可是,小花老是躲着我。
有一次,我跟在小花后面,小花放慢了脚步,我立刻跟上去,对小花说:“小花,我过几天就要转学了,我爸爸已经把它修好了,我把这个送给你。”我把我最心爱的“钻石”手表放在小花的手心上,就匆匆地走了。
第二天,小花送我一条漂亮的手链,对我说:“这是我亲手为你串的,希望你喜欢。”终于,我们又友好如初了。可惜,我们相处的日子太短暂了。
现在只要我一看到这条手链,就好像看到了小花的微笑。
第十二篇
纪念品不一定是一样多昂贵的东西,但它对你一定富有重大的意义。在它简朴外表的深层可能蕴含着一段美好的回忆,一个精彩的故事,一首美妙的曲子,让我们能在往后的日子里细细的品味,当下的情景便会浮现在眼前。
对我来说,我所珍藏的纪念品,是一个二十元台币,它的上面刻有莫那鲁道的肖像。记得这个纪念品是爸爸去台湾旅行时到超市逛时,买完东西后的“战利品”,就是那收银员的手让我与它相遇的,爸爸将那枚钱币递给我,我当下高兴极了!一直追问上面的那个人是谁。爸爸便娓娓道出它背后的故事。爸爸说:“钱币上的那个人是莫那鲁道,由于日本人长期压榨他们族人,于是他领导他们的族人---赛德克族,出来反抗日本人,但是族人的武器根本敌不过日人的枪等先进武器,人数更是寡不敌众,但他们并没有放弃,继续和日人纠缠,最后日本人利用毒气加上族和族之间的心结?误会,收服了他们。他们虽然是失败了,但可说是虽败犹荣,至少让日本人知道他们不是那么好欺负的。
这件纪念品虽是钱币,但市面上已十分少见了,它见证的是一个事实,至少莫那鲁道和他的同胞们也曾经勇敢过,在历史的扉页上写下一首辉煌的乐章。这样的纪念品,我觉得颇具收藏价值。它不但拥有那份我与爸爸在小时候的回忆和一段辉煌的历史。有空时,我常把我收藏的所有钱币拿出来把玩把玩,这枚钱币总显得特别耀眼,每次一看到它,那美好的记忆和轰轰烈烈的历史总会在我脑海里回荡千百回。
第十三篇
当阿嬷还是个娃娃的时候,阿祖为她缝制了一件红黄格子的衣服,衣服又舒服又保暖。在那个年代,大家都吃不饱、穿不暖,好不容易得来的新衣服,是那么的珍贵!阿嬷渐渐长大了,直到有一天再也穿不下它,这件衣服也变得老旧了。阿祖便把这件衣服当成宝贝小心翼翼地收藏起来。
二十几年后,我的爸爸出生了,阿祖又把这件衣服拿出来给爸爸穿。爸爸也渐渐长大了,直到有一天再也穿不下它,这件衣服也变得更老旧了。
又过了二十几年,我出生了。虽然现在的生活条件已经非常好了,我也有很多漂亮的新衣服,但是阿祖还是把这件老旧的衣服拿给我穿,妈妈还特意给我照相留念,告诉我这件衣服的来历。
啊!这真是一件有故事的衣服,一件珍贵的衣服!
第十四篇
星期日下午,我约上了好友小淳准备去逛吾悦。到了那后,小淳兴高采烈地挽着我的手,我们一路说说笑笑,看着四周的店铺。小淳开心地跟我说:“我们去吃甜品吧,那里我去过很多次,每个甜品都很好吃。”说干就干,我们飞快地奔向满记甜品。
这家店铺开在角落里,虽然不起眼,但装修却十分漂亮。设计感的拉门由几个三角形拼接而成我,我走进去以后,便被店里温馨的黄色布景给迷住了。他们采用的是姜黄配鹅黄,给人一种家的感觉。我拾起他们家的菜单,菜单采用的是环扣方式,让人感觉非常方便,可仔细瞟了一眼那里的菜品,我不由得惊呆了——商品均价在19左右,20多的产品更是非常的多。我有点吃惊,忙跟小淳说:“这家店有点小贵呀。”
在几番纠结下,我选了一个19块钱的双皮奶,相对来说比较便宜。小淳执意要帮我付掉,几番推脱下,我最终还是妥协了。菜品上好后,我不禁被它的颜值给惊呆了,尽管双皮奶没有什么特别的装饰,可给我的感觉是糯糯的、滑溜溜的,那洁白的颜色,仿佛冬日里第一场雪一样,不失格调。我轻轻拿起勺子,小心翼翼地舀下一小块儿双皮奶,感觉有点像布丁,又有点像流动的牛奶。平常对食物总是不客气的我,碍于它的价格,还是细细地品尝了起来。含到嘴里,我发出了享受的声音,我点的是冰双皮奶。并没有想象中那么的腻,甜度恰到好处,类似于果冻的口感赋予了它一种灵动的感觉。入口即化,还非常解暑,纯牛奶的绵密也在嘴中体现了出来。
吃着双皮奶,不由得幻想自己是皇宫里的贵族,整个人都变得高贵了起来。我想:仪式感有时也会给人一种美好的感觉,从这个角度来说,仪式感还是很重要的。
待到我和小淳吃好,已是半个小时之后了,想不到这么一道小小的甜品被我们吃了这么久,竟然还有点回味无穷。总结一下:满记甜品的食物还是非常好吃的,可惜有点小贵。如果你想尝试的话,就请和我一起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