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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人的生活》读后感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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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人的生活》读后感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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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人的生活》是一篇描写诗人内心世界和生活状态的文章。作者通过描绘诗人在创作时的孤独与忧伤,表达了诗人对于生活和人生的思考。文章深刻揭示了诗人在追求灵感和真理的过程中所经历的挣扎和孤独,并呼吁人们珍惜每一个创作灵感的瞬间。

诗人的生活读后感(一)

小学时候教室墙上有几本杂志,忘了是不是叫《少年文艺》一类。有个栏目我最痴迷,让你数一张图画中有多少个人脸,或者找出一个单子上的物品,比如手表、钢笔、杯子、帽子、鞋子……这些东西往往隐藏在树枝上、草丛里、云朵间。

中午从健身房里出来,饿的有点晕,看街上的寻常事物有些恍惚,想到了这个游戏。

***

读了一首诗,她说似懂非懂,我觉得仿佛就是在写自己。她说你能不能分享一下。我不知道该怎么解释,写了几百字描述自己的境况。

语言不能表达什么,只能提示、指涉。就好像那些图片游戏,真相明明就在你眼前,但你花了几个小时也无法“看见”。有人给你一个线索,或者干脆给你指出来,你才恍然大悟。真是越看越的顺眼啊。但是有时候别人给你指了,你还是看不见。

要读懂一首诗或者写出一首诗,首先要像诗人那样活着吧。

诗人的生活读后感(二)

第一篇《家族的作家》读得很彻底。这种彻底是同样作为儿媳在夫家的一种境况。充满委屈、抱怨、和不解。在夫家的人眼中是要强的偏见,对夫家的诋毁和对夫家亲人的诽谤。仔细想想,我好像没有读到过美国文学中这种的婆媳关系。所以,这一篇很切中了我。其次,除了这种关系,便是已经去世的父亲杰克,所不为儿子们所知的另一面。作为代写父亲信的乔纳森应该算得上是了解父亲吗?毕竟姑姑有很满意他的信啊,可他却不知道父亲曾经服过役。这一篇的悲伤不在于祖母能活过一个又一个濒死的阶段,也不在于杰克已经死去离开的事实,而是这些活着的家人们还在不断地争执各自认为对杰克的好意和好处。我们似乎都不会真的看清事情的样子,我们甚至不会也不愿用余光去看待一件事情并不利于自己的一面,我们只会陷在有利于自己情感寄托和发泄的那一面去反复的锉磨可以伤害到的亲人。这一篇的翻译是有种日本文学的感觉在的。所以才会惊诧于这样的关系描述,不过仔细读过,冷静下来之后,也并不觉得太惊诧了。

《水厂》这一篇也是有些久久不能出戏的感觉,翻译得很奇怪,“我的男人”这样的词汇,读着很错乱。但似乎不太影响故事的发生,所以,当“我”也站在上面的时候,没有人觉得意外或者在意,他们大概是目睹了太多想要在这里终结些什么的人吧?

《威利》是向父亲揭发母亲出轨恶行的儿子,他毁灭的不仅仅是父亲田园牧歌般的生活和母亲的情欲,也是毁灭了自己在梦中对母亲的亵渎。这是一个男孩儿的挣扎和愤怒,因为那是他引以为傲的看起来高傲的母亲,可在情欲面前,母亲不仅放荡还肮脏,那是在亲眼目睹母亲的丑态之后产生的错乱,对于男孩来说,残忍的应该不是看到母亲的出轨,而是父亲在此之前的麻木,和在知道真相之后的暴戾。也许一切都会毁掉,但不会仅仅是因为威利,每个人都在矫饰一种自己觉得幸福的生活,不愿打破,但是一旦有人发现丑态的时候,那种痛恨,是连带的,连带自己的无知矇昧,连带那个告密者的多嘴多舌,也连带为什么人人都不知满足的痛恨。

《猎人》有点儿摸不着头脑。感觉女老师很奇怪,奇怪地拒绝、奇怪地迎合、又奇怪地发号施令。

《外国公使馆》里的男人够分裂。不过故事也够模糊。

《流浪汉》像是拼凑在一起的“流浪汉”,就是他们似乎是在用另一种暴力的方式让自己远离了从前的生活和阶级,然后生发出一种近乎惩罚的族群。

短经典总序里王安忆写“好的短篇小说就是精灵,它们极具弹性,就像物理范畴中的软物质。它们的活力并不决定于量的多少,而在于内部的结构”。“在围着火炉讲故事的时代,我想短篇小说应该是一个晚上讲完,让听故事的人心满意足地回去睡觉”。她也写道“好的短篇小说就有了一个定义,就是优雅”。

王安忆在序里提到的“优雅”和“心满意足”也是我衡量一个短篇读过后带给我的感觉。只是,这里面不能包括读完后不知道表达了什么意思的短篇。很显然,这部集子里,有几篇读得很莫名其妙,大概是感受文学的能力有限吧。

简介里说作者是借由六部短篇,探索了从童年到中年所经历的各类古怪暴力。这样再去回想《猎人》的时候,似乎理解了一些那个女老师。

《诗人的生活》是一个中篇,半自传性的叙述婚姻中的不同夫妻,不同的婚姻状态和婚姻人物,让人对婚姻心生畏惧,因为无论是哪一种婚姻,似乎都逃不开第三者或者被厌恶的命运。而在作者这个中篇中提到的人物也都是渴求孤独却又极其享受欢爱的纠结体,而女性的角色似乎都是为了成为男性或者报复丈夫。读感并不太舒服。但作者碎片式的对生活的观察和描写,又反应出一种无可奈何的认命感。这些部分读感还不错。最后读完的时候才理解了作者和题目的意义,果真是诗人的生活,也写了诗人(私人)的生活。

作为短篇集,其中有两篇《家族的作家》《威利》还是很惊艳的,但其余的几篇有些不太好读。

诗人的生活读后感(三)

(刊于深圳《晶报》深港书评·壹周2015年9月13日A11版,有改动)

文/俞耕耘

多克托罗,这位20世纪后半叶美国伟大的犹太裔小说家,以其毕生才华做出了两个选择:在现实主义的海岸扬起新历史主义的风帆,以后现代的虚构观念想象城市生活的密度质感。约翰·巴斯曾感叹,一个后现代主义的袋子竟能装进如此多风格迥异的作家。多克托罗被装进去不是因为他光怪陆离的不好好讲故事,也不是因为他会玩文本迷宫的小游戏。他像一个幻术大师做着混淆历史与虚构的精彩演出。也许你会说,这不就是在历史与小说中和稀泥吗?也不全是,因为虚构是一种姿态,它想象着更高的真实。

如果说,多克托罗是城市生活的歌者,那是因其难以掩饰的音乐造诣带来的天生韵律。小说集《诗人的生活》所收短篇,带着摇摆乐的短促力度、蓝调的无名忧郁、爵士的荒野强力,与《纽约兄弟》、《世界博览会》史诗般的交响调度形成鲜明反差。同名小说《诗人的生活》并不“好看”,因为叙事者抛弃故事,没有线索,靠搜集其他夫妇琐屑素材堆砌自己的婚姻空间。作品无序混乱的形式正是对中产阶级空虚经营生活的戏仿。《流浪汉》初看会以为作者大搞行为艺术,在谋篇上拼贴、剪切、连缀等技法层出不穷。动机却只有一个:用手法暴力造成故事断裂,拆解中产阶级自我放逐的执狂与疏离反抗的孤寂。《威利》或许更能代表整部结集暴力的古怪莫名、狞厉狂乱。它表面上是一个告密者的故事:男孩向父亲告发母亲的淫荡通奸。实则挖掘了儿童的破坏欲与性意识的转换游戏。威利报复母亲时的虐待欲望,完全源于对母亲的占有幻想。他想替代那个通奸者。厌恶与恶心都基于占有的失落。《家族的作家》与《世界博览会》让人想起风月宝鉴,一阴一阳,正照反照,情感结构却惊人相似。祖母与母亲的怨恨、母亲对父亲的抱怨、母亲对大姑姑的反感高度一致,相互贯通。即使将二者视为姊妹篇,也未尝不可。它或许恰好满足了读者意犹未尽的追剧情结。

只不过《世界博览会》并未像《家族的作家》以最后一封反讽之信宣泄不满,而是以参观博览会的一抹亮色维系了家庭温情。多克托罗是迷人的,他的文字里内置着温度计、晴雨表,叙事中悬挂着情绪线。很难想象,凡俗的家庭碎戏能写出什么新花样?是不是只有加些猛料:骇俗的不伦之恋、惊悚的罪案情节、悬疑的哥特气质、凌乱的情感纠缠才能满足读者可怜的猎奇兴致?多克托罗没有那么LOW,真的作家敢于面对凡俗的人生与无聊的本质,在无事里写出况味,在平静里见出微澜。他品味各种内在张力、静默冲突、巧妙制衡,从而找出家族氛围、宗教传统与时代语境的内在关联。小说中,家族对矛盾与疏离总是羞于承认,这是被遮蔽的密约。作家以爱的力量写尽痛苦的幽微风雨,以力的解析道出矛盾所在,“从我母亲和父亲那里展开的是家庭的双翼,它们的力量不相等,因而使我们的飞行不稳定。”日常风暴也是爱的象征。

说人易,谈己难。叙事者是自传体小说处理的鸡肋,太真切不免隐私露底,太美化不免矫情浮夸。“我”(埃德加)理解能力有限,缺少分析,观察却更近真实。而母亲、哥哥和姑妈的插述补叙让小说顿时成为多乐章的大型交响,它再次彰显了作家的音乐气质。在“我”看来,父亲的形象带着优越的自信,他是生活的引领者、文化的启蒙者、城市的主宰者。“那时我就可以向成人文明的混乱状态敞开我的思想,知道他会为我找到秩序”。母亲对父亲却含着不满与烦躁,她的抱怨是对“我”的逆向增补与拆解。多克托罗自是有着福克纳的雄心,有意模拟了《喧哗与骚动》不同人讲一个故事的戏法。不过,作家有着自己的变奏和装饰音,他没有一味独白,而是以埃德加为潜在对象形成倾诉的对话。这使小说华丽不失质实,可靠富有质感。

世界博览会成为作家的最终布景与秘密道具,它伏笔长、出现晚,有如相声的抖包袱与解扣儿,展示着“明日世界”这一主题对人类生活的幸福允诺。而当“我”看到诺玛表演裸体章鱼舞时的不忍与疼痛,小说也反思了城市将人低俗景观化的倾向。诺玛与梅格的相伴教会“我”尊重女性,征文比赛让“我”铭记:犹太人的民族认同与美国男孩的成长其实是同一个故事。它曾让多少美国犹太移民作家苦苦追寻,毕其一生。

相较《世界博览会》的波澜不惊、悠游信步,《纽约兄弟》更具史诗气质。它以小人物的生存说尽变易苍凉,纪实与虚构、诗性与哲思、空间与时间完美凝结为历史的背景远声。小说演绎城市、想象历史、施展动人幻术,将近七十年的美国大历史圈入了私人小生活中,兼得卡尔维诺所言的沉重与轻逸。

作家的非凡魄力让人膜拜,试想没有胆识,谁敢让盲人叙事,缺少视觉无异于自废武功。福克纳让疯子说话,多克托罗就让瞎子记事。这不仅是技巧上自信的秀肌肉,同时也是关一扇窗,开一扇门的好机会。霍默失明使小说用直觉换感觉、拿想象换视觉、以空间换时间,它使人魅惑。弟弟依赖情感虚构和感官想象的叠加:选择与逃避、夸大与微缩,内向性搭建起自己的诗意王国。他像一个永无图纸的设计师,没有棋盘的棋手,想象了城市的生存空间。他以触觉和气味感知人生中的女性形象,身体的肉感、忧伤的幻觉、瞬息的陶醉让小说唯美。

兰利则是霍默的唤梦人,随时拆散美好幻象。他只有成为“我”的影子,才能完成兄弟相守的寓言。如果他只是一个偏执狂,那我们将把他送回疯人院,不允许他在小说里絮絮叨叨。细看他的疯癫固执,确有那么点哲学神经、文青气质,你会把他看做怪咖而不是病人,看做收藏骨灰粉而不是拾荒破落户。战争重创使兰利对传统主流采取反抗姿态。他的替代品理论正是超越历史的永恒轮回;收集癖乃是在混乱无序中寻找秩序与理性;渴望一张“终极报纸”则是超越具体意志、追寻人类一切可能的疯狂尝试。他嘲笑了战争概念本身,“它不过是人类的致命缺陷”;对于钢琴课学生(兄弟共有的精神恋人)成为宗教布道的牺牲品,他悲痛且愤怒。

在小说中,房子成为演绎历史的魔术舞台。一部小说的始末,是房子在时代变迁中荒颓与自闭的慢镜头。它是一个剧场让各时代、种族、阶层的人物登台,又像一个墓穴埋葬了所有人物。说它是纽约版的小红楼,又何尝不可?家庭成员相继离去、所有女性消逝殆尽,这原来也是彻底的悲剧。垃圾充实着精神的荒芜,房子从给“我”带来享受到变为障碍。作家总是深曲隐喻着“我”感知的死亡,年华的不在。“我就像个丢失了地图的旅行者”。“我”与哈罗德不能合奏,更源于一去不返的感受力:那种即兴发挥的天赋、自信无穷的精神。逝去人物与“我”皆在时间中褪去,只有那实在的空间“距离”才是真切的。原本俗人笔下一对儿宅男变腐男的庸见故事,终究成为多克托罗的悲悯挽歌,历史传奇。

一个作家的底色犹如华美的外袍:陀思妥耶夫斯基、梅尔维尔、德莱塞的现实传统成为多克托罗的承袭泉源。然而,脱掉华服,作家并未神伤失色。人文主义、宗教关怀、生活温情犹如领带、皮鞋和皮带,形成了多克托罗的伟大LOGO。当他在小说里发现哲学,在音乐中吟唱小说时,我们终将怀念这位苦吟诗人,诗人哲学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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