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我弥留之际》讲述了一个普通人在临终前的内心挣扎和反思。主人公回顾了自己的一生,思考了生死的意义和人生的价值。通过这部小说,作者深刻探讨了生命的脆弱和珍贵,引发了读者对人生意义的深刻思考。
我弥留之际读后感篇一
这本书的亮点并不是意识流。只有在少部分出现意识流的层面。最主要的分析还是从不同的叙事视角来看。但是有一点,为什么按照时间顺序发展的故事里,会有一章是由已故的母亲来叙述呢。
这并不是《the sound and fury》中所使用的意识流和时空的变化,这只是按照时间顺序来讲述,所以对母亲的出现(只有这一节的例外觉得很困惑。)PLZ HELP
1/12页我弥留之际读后感篇二
苦难。整本书都是苦难。自己的苦难,他人的苦难。
而苦难的来源是什么,是他人。他人通过言语给主体苦难,也是通过言语给主体赦免。仅仅凭借言语。一句话,让一个家庭中的疯的疯,残疾的残疾,受辱的受辱。一句话,让一个女孩成为妻子,又是一句话,夺走了女孩自己的愿望。大家互相发难。没有谁有罪谁无罪。神父也仅仅是凭一句话。
然而,一个言语就能给人带来精神和肉体的苦难,实在是大大的反讽。一个人们习以为常,几乎每天靠无意识来完成的行为,导致了人们意识中最艰难的部分。
2/12页我弥留之际读后感篇三
花了不到一周的时间读完了喧哗与骚动还有我弥留之际。如果说,寻找喧哗与骚动这本书的初衷只是因为它是人们口中的名著的话,那么读我弥留之际则是完全被福克纳所吸引。
喧哗与骚动事件繁多,错综复杂,还没有读完以班吉的视角叙述的第一部分时,心里似乎慢慢感受到了无法抗拒的压抑。而后,则是愈发的清醒。
他们在苦熬。
这是喧哗与骚动的最后一句话,也是我弥留之际序文的标题。
他们是谁。
谁在苦熬?
我无法给出准确的范围,可是我觉得我是他们中的一员。
读我弥留之际,一直是压抑的,胸口像是有什么东西给堵住了一样。当看到了艾迪的内心独白,我突然产生了对婚姻的恐惧。
作品中的妇女形象,真的是在苦熬。
尤其是杜威德尔,不仅没有打胎成功,反而又被药店的伙计奸污了。
艾迪刚刚入土,安斯立刻装上了假牙,找了一个新太太。
写到这里,只觉得恶心。
大概是写不下去了,太压抑了。
3/12页我弥留之际读后感篇四
死亡边缘,瘦骨嶙峋的母亲。
开什敲打木头,制作棺材的声音没有止境。
特尔静静地望着,神情中有不能用悲悯简单概括的东西。
朱埃尔骑着马警惕地游荡,时而嗜睡,这似乎困扰了他很长时间。
德威 . 特尔,是在挤奶还是偷情?
可拉念着不止的圣经。
彼保第举着手中的药剂。
惠特菲尔德是在等着什么么。
荒凉的世界土地干裂,湿润的种子们在躁动。
你看到了什么,什么在想什么。
你说了什么,做了什么,告诉自己什么,事实又是什么。
孤独又隐秘,自私又欺骗。
欺骗后的矛盾推给上帝,坚信自己无罪或是罪责来世偿还。
思虑过多的人,看得最透彻的人最后疯掉,另一个自己在不远处看着那个被囚禁的自己。
脸上是惊恐?是释然?
一代代人被埋葬在这荒凉的大地上。
被湍急的河流吞噬,被凶猛的火焰燃烧,被土壤分化成泥。
其实我们都还一样。
清醒而疯狂。
他们身上都是我们的特质,我们也许只是他们的复制,阴影和光明一样无处不在。
4/12页我弥留之际读后感篇五
一、此书的大致内容
此书写的是一个在生活中煎熬了几十年的乡村女教员艾迪,即将撒手人寰时,她要求把自己的尸体运回娘家安葬。在这弥留之际,她的几个孩子有的细心做棺材、有的在路上摔断了腿、有的疯了、有的没有打胎成功,而在安葬完艾迪之后,这个家庭的男主人安斯却娶回来一个新女人……
我读后的理解是,通过这次长途的出殡过程,作者福克纳可能在从一个现实主义和人道主义的角度,歌颂底层人们的忍受苦难和战胜苦难的能力。
二、为什么这本书不是我的菜
福克纳被誉为“意识流”文学的代表人物。虽然目前我只读过他的《我弥留之际》这一本书,但这种“意识流”的写法还是展现的淋漓尽致。
第一,全书近60个段落,可以说每个段落都在切换叙事主体。一会安斯、一会艾迪、一会是他们的几个孩子、一会又小镇里的乡邻或医生等等,这使得读者也要随时切换自己的视角;第二,此书的叙事顺序大部分是正序,但其中也不乏“闪回”;第三,不知道是翻译的缘故还是说福克纳本身就是这样一种书写习惯,我感觉此书在文采上不太高,或者说是福克纳本身写作就比较朴实。
总的来说,这本书不是我的菜的主要原因是上面说的第一和第二两个原因。就好似我不喜欢电影的非线性叙事一样,我个人认为这种表达技巧,多少会消耗读者对故事本身的关注和理解,而且多少还会消减读者对书中所表达意义的思考,因为有一部分精力要去适应这种“不连贯“的叙事方式。
我个人觉得,讲故事的技巧和故事的本身相比,我可能更看重故事本身。
5/12页我弥留之际读后感篇六
《我弥留之际》的寓言和象征性不必赘言,人们一直以来都十分关注小说中的象征手法以及与《圣经》的密切联系。
在重读过程中,我注意到第十一章,即医生皮保迪的独白一章中对本德仑一家的住处描写(P36~37)。通过皮保迪的叙述,我们可以知道本德仑一家居住在绝壁之上,“即使是骑马,那也得让我用十五分钟才能穿过草坪爬上山梁去到屋子跟前。那条小路像不知打哪儿飞来的一条断胳膊,弯弯曲曲地依傍在断崖底下。”然后,皮保迪被绳子吊上了断崖。
此处的描写使我想起诺亚方舟的泊处,那也是座山,跟小说里所描述的地方有些相似。而且,医生随后有一句描述——“山顶上还有一些天光,是硫磺火柴那种颜色。”这句话点出了一种粗犷原始的氛围。我又翻看了《押沙龙,押沙龙》书后附的福克纳自绘的地图,本德仑一家在最右下角,那里一片荒芜,就如同创世前的苍茫大地。
而且,如果我们再想想诺亚方舟所规避的洪水在《我弥留之际》中的再现,方舟和棺材的相似性,以及本德仑一家人无可选择的、几乎宿命般的出发、跨越洪水,我觉得福克纳很可能是在隐隐地参照着诺亚方舟的神话。
但福克纳的处理和诺亚方舟的传说又有许多不同之处——
面对洪水,诺亚可以静心等待,而本德仑一家却不能耽搁片刻,他们被命运驱使,不得不去面对这逆天的洪水,他们绝不可能像诺亚一样只是静静地等待。他们面对洪水的态度正印证了福克纳关于“人类”的看法——忍受苦难的伟大。本德仑一家人无论他们愿不愿意,都必须要跨过那条汹涌的大河,而洪水在福克纳小说中常常以一种考验者的身份出现,像《野棕榈》中的洪水。面对这样的艰难考验,被安葬艾迪的使命所追逐的她的儿女们经历千难万险,付出了巨大的代价才算度过难关,这里可能暗含着福克纳的一种想法——人无法选择自己的命运,但可以勇敢地去经历,虽然这种经历几乎必然是伴随着悲剧性的损失,而也正是在这种痛苦的前行中,我们可以看到人类的希望和光辉。
此外,当诺亚和他的家人走出方舟,走向未知的世界时,他们的前方是新生的无限希望,但本德仑一家的journey却充满了苦涩和悲痛,即使他们最终完成了“任务”,他们也一样要承受安斯那令人哭笑不得的续弦行为,而且这四个儿女很难说拥有美好的未来,他们的这一趟旅程不仅没有留下一个“光明的尾巴”,反而充满了无助迷惘和失望,这种相对于诺亚方舟传说的反讽式的结局无疑是具有时代的意义的。
最后,我不敢肯定地说福克纳就是参照了这个古老的神话传说,仅仅是我的猜测而已。
6/12页我弥留之际读后感篇七
在好莱坞工业化的流程中有200多个程序的工种,福克纳在好莱坞混的时候就是个小角色,可怜的福克纳终于没在这个工厂化的世界里功成名就。可是,在他成名后,就有不一样了,好莱坞从来不会错过任何一个卖点。在电影《巴顿·芬克》里的巴顿在费尽最后一颗脑细胞为写剧本而苦闷的时候遇到了同僚梅耶,这个哥们从厕所吐完出来继续拿着小酒,还和巴顿一顿神聊,这个人物的原型没办法不让你想到,这就是当初混好莱坞的福克纳。当年混迹在好莱坞工厂中的福克纳,写不出来卖座的剧本估计也一样落魄了。恰恰是这种痛苦的力度才足以撞击出伟大的痛苦和抑郁,才会成就后来的他。所以,结论就是他曾经说过:“一部伟大的著作总是伴随着痛苦而诞生。”“艺术家的身后都有一群恶魔在追赶。”这个就是现实的折磨。 不管福克纳在好莱坞多么的落魄,都不影响他带着丰富多彩的语言,多种艺术风格解析人与人的沟通与疏远,人如何追求、保持自己的“人性”,通过表现人物的内心世界来塑造具有时代背景的精神象征。他认知独特的眼光,给我们打开了一扇窗。他独具魅力的文字风格,写意出来了生活的复杂性。他独树一帜的写作技巧,开辟了文学领域的新天地,诞生于他笔下的约克纳帕塔法系,为后来的马尔克斯的马孔多系提供了魔幻的种子。引述一段:“我们今天的悲剧是人们普遍存在一种生理上的恐惧, 这种恐惧存在已久,以致我们已经习惯了。现在不存在精神上的问题,唯一的问题是:我什么时候会被炸得粉身碎骨?正因如此,今天从事写作的男、女青年已经忘记了人类内心的冲突,只有故作矫情的插科打诨。然而,只有接触到这种内心冲突才能产生出好作品,因为这是唯一值得写、值得呕心沥血地去写地题材。 他一定要重新认识这些问题。他必须使自己明白世间最可鄙的事情莫过于恐惧。他必须使自己永远忘却恐惧,在他的工作室里除了心底古老的真理之外,不允许任何别的东西有容身之地。没有这古老的普遍真理,任何小说都只能昙花一现,不会成功;这些真理就是爱情、荣誉、怜悯、自尊、同情与牺牲等感情。若是他做不到这 样,他的气力终归白费。”。 用一种什么样的心境去翻开《我弥留之际》,一瞬间也会飘过淡淡的忧伤和迷离。在荒原上拿着一本圣经,默默的走一直的走,无视沿途的风景,也许只有这样才能去体味。再一次翻开这本书的时候,就连当初的蓝天和白云都没有了。更没有机会游荡在荒原之上,就只能让这本书带着去荒原去领略人性恶的悲悯。他说:“在一切生物中,人是最丑恶的。在世间的一切生物中,只有他最凶残——这是一切本能、情欲和恶习中最下流、最卑鄙的品质。人是世界上唯一能够制造痛苦的生物,他并非出于什么目的,而只是意识到他能够制造它而已。在世界上的一切生物中,只有他才具有卑鄙下流的才智。”就这么痛心疾首的奔驰在荒原之上,他的出生好到祖辈们都是传奇人物,随后的家道中落,为他惟妙惟肖的刻画家族史提供了现实素材。这个家庭背景也是为福克纳奠定了挖掘人性的灵魂深处,提供了无尽的意识流。书中的沉寂的犹如荒原,福克纳也在游荡中写作。到底该怎么样的再一次的翻开呢?
7/12页我弥留之际读后感篇八
我很长时间没有这样看完一本书——我并不感兴趣,不是很认识作者,且不知道这本书会给我带来怎样的阅读感受,但我读完了它。
偶尔有去逛书店的闲暇时刻,它就摆在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的那一栏书架上,作者名字对我来说有点印象又十分陌生,我纯粹是看上了封面上那个有点帅气的人像,加之,看到了宣传说的莫言视福克纳为导师,还有第二个原因,我曾经在某图书网购书时一扫而过这本书,不过因为凑满减金额等原因没有购成,虽然《我弥留之际》的版本诸多,偏巧我在书店看到的这一本与我在图书网站错过的那一本恰好是同一版,总觉得是一种缘分,当然,可能只是最近该版本在售罢了。
《我弥留之际》全书的每一个章节都是一个叙述者,一共有15个叙述者59个章节,它从不同的视角去讲述着故事,这种写作方式令我这种很久没有阅读除网文以外的书的人来说,很是混乱了一番,这种混乱大概到几章以后才得以缓解,以至于我不得不重新翻开前面我并没有搞清楚的人到底是谁,他们为什么会有这样的心理动态。
其实我现在的耐心并不算很好了,这又是一本我没有购入的书,于是我感慨着大师文学果然看不懂打算放弃它,另行选择下一本了,然而巧的是,当我正准备离开去换书时,坐满了的阅读区突然空出一个位子,于是还有什么好犹豫的呢,我一屁股坐了过去,再没有离开座位去换书的想法了。
其实纵观故事情节并不复杂,农民本德仑的妻子去世了,她的遗言是希望遗体可以回到自己的娘家下葬,于是本德仑一家人为了实现她的遗愿而出发了。
剧情不复杂,那么它的可读性在哪里呢?我无法说清楚,因为我实在是没有那个能力去评价这样一本书,我只能说它给我的感受,以及我能反馈出来的细枝末节。
我最大的感觉是它的语言描述很特别,风格鲜明,碎片化地去写人物心理,却又整合成一部完整的小说,它是一部意识流文学,很多看起来很零碎的,很难解的语言段落其实蕴含着让你忍不住一读再读的魅力,即使我在书店里阅读,条件有限,也忍不住摘录了几段,给大家感受一下它的文字:
然后接下来这一段摘自我最喜欢的章节——艾迪本德仑(死去的妻子)的独白:
当你阅读的时候,就知道艾迪的这段独白对于全书来说是具备着怎样的一种意义,它讲述了为什么她一定要回到自己的娘家下葬,是整篇悲喜剧发生的契机(悲喜剧是序上说的,我个人看来,它应该算是个滑稽又荒诞又令人同情的悲剧了)
当我看完的时候,对这样一本有些难读但是却让我很想再读一次的书充满了喜爱,它的每一个人物都并非好人,但你还是会爱屋及乌地爱上他们。这样的一本书,福克纳是在工作空隙写作完成的,而且仅仅花了六个月的时间,只能说,伟大之所以伟大了。
我要去把这本书买回来,或许可以在明年完成重读,以及想拜读福克纳的另一本《喧哗与骚动》。
8/12页我弥留之际读后感篇九
听闻福克纳的大名已久,这是第一次读他的小说。震撼,确实不一样,填充了我对文学认真的另一个空白。
难怪余华和莫言都说很受福克纳影响,他的小说确实和我们平常看到的不太一样。一些伟大的作品如《战争与和平》、《静静的顿河》、《悲惨世界》,都是凭其宏大的叙事反应了一个时代人们的生活。但《我弥留之际》从叙事方式到语言风格都很跟一般的小说不一样。
AS I Lay Dying ,主要讲述了美国南方农民本德伦一家(四子一女)在十几天发生的事儿。妻子死了,为满足她落叶归根的愿望,运送遗体回她故乡,一路上“灾难重重”。但并非是一个为了亲情、信仰而克服重重困难最后完成心愿的俗套故事。
全书由15个叙述者的59段独白组成,无其他旁白,无叙事的主导者。有很多句子都理解起来都是比较难的,但如果看完后再回来看,才稍微品到其中精妙。比如:
“上帝造路就是让人走到,不然干嘛他让路平躺在地上呢。当他造一直在动的东西的时候,他就把他们造成平躺的,就像路啦、马啦、大车啦。可是当他们造呆着不动的东西的时候,他就让他成为竖直的,树啦、人啦,就是这样。……你几时听说过他把一条路放在房子边上呢?”
人不应该是动的吗,为什么说上帝就是为了让其“不动”呢?其实就暗示他觉得人不应该跑来跑去的不得安宁,也暗示路途中的各种倒霉事儿。大部分独白都比较“意识流”,晦涩难懂的较多,下面这段就算简单的了:
"可是我拿不定主意谁有权了说谁是疯子,谁不是。每个人内心深处都好像有另一个自我,这另一个自我已经超越一般的正常和不正常,他怀着同样的恐惧和惊愕注视着这个人的正常和不正常的行径。"
还有一些句子我现在也没弄明白怎么回事儿,如:“得有两个人才能把你生出来,要死你一个人好了。这也是世界毁灭的情景吧。”
写景也很有意思。
“我跳过门廊,往前奔跑。谷仓的屋顶在暮色中朝我扑来。要是我挑得高高的我可以像马戏团里那个穿红衣服的姑娘那样穿过屋顶。落入暖烘烘的气味里,也不要等待了。我两只手抓住灌木丛,我脚下的石块在纷纷往下陷落。”
“天空躺在山坡上,躺在隐秘的树丛上!”
最具感染力的是小说采用的“复调”模式,多次重复一些关键的实物和对话。小儿子得到一条鱼,鱼掉到土里,眼睛里全是沙……,此时,他母亲快死了。之后,他整天说是条鱼,甚至有一节就一句话:“我妈是条鱼。”
“朱厄尔的妈妈是一匹马,”达尔说。
“那么我的妈妈也可以是一条鱼,是不是,达尔?”我说。
朱厄尔是我的哥哥。
“那么我的妈妈也非得是一匹马不可了,”我说。
……
“那么你的妈妈是什么呢,达尔?”我说。
“我根本没有妈妈,”达尔说。“因为如果我有过妈妈的话,那也是过去的事。如果是过去的事,就不可能是现在的事,是不是?”
最后,达尔疯了!
小说不那么易读,但很过瘾,给人无限遐想,这可能就是作者的厉害之处了。
——14.6.7 青岛 宿舍
9/12页我弥留之际读后感篇十
一 意识流
我想我是挺喜欢看意识流小说的,包括普鲁斯特的“追忆似水年华“,”树人“还有”了不起的盖茨比“等等,他们总是像没有被成形的心理蛋糕,总是在朦胧的心理底色间盘旋堆砌,在你用文字的刻刀一遍遍地打磨中,从一个整体氛围中感受着一种讯息,那是不能用逻辑简单描述的,那是春雨中悲凉的情绪,那是夏风中清透的舒爽,那是喋喋不休的寂寞和孤独。
”我弥留之际“是用不同人称来述说故事的,可以很好地描写出人物的性格,正如之前看过的”红“一般,人们的心灵碎片在作者的脑海中一遍遍地切换,他在文字和人物 的布景下也找到了自己小说的源头之处。我想用意识流写法来写作,本身就代表着一种未知性,作者本人就是用文字来舒缓一下情绪纷至沓来的紧张感。
人的心灵越孤独,环境越恶劣和空虚,就越把心灵的丝丝碎语堆砌地比人的意识还高,”树人“中空空荡荡的树林小屋,”红“里为艺术献出视力的细密画作家,”我弥留之际“中不断扑面而来的雨水,把人们的虚无一遍遍的i刻画,所有的都在完成的过程中完成,在追寻的过程中完善意义,那意义便是这空虚中的意义。
这是很难被改变的一个小镇,正如百年孤独中混乱的家族们,命运在这里的角色胜过了个人的角色,将人打在一个被动的,消极的立场间,而命运的残酷和人的有机运动便在这短暂的时间和庞大的空间不断碰撞,想要琢磨出一个意义,想要握住一个不变的上帝,却越发地荒谬不可行。
被固执的文字推动下,鞋子木板都会望着你说出你想说的话语,我们怎么去阻挡这一股从心里悲凉的气息呢,这可悲的妇人,她接受的命运和为之承受的风雨怎可以如此不协调。
在看了豆瓣上关于本书的一个书评后,对书的认识又进一步加深,作者独特的结构与叙事视角就如一个精明准确的外科医生,既全权掌握,又才华四溢。不同人物的内心独白,其实背景是在每个人实际生活中缺乏必要的沟通,悲凉的乡下生活,冗长的时间只会让稍微质疑自己存在的人变得越发空虚,正如那敏锐的达尔,比如为存在所困惑的艾迪的一段自白,每个人的内心独白表露着自己对抗着绵绵时间的心理出发点,而语言风格的多变从情绪上张扬着这个人的个性。
可以说,福克纳用这繁杂而不显凌乱,实验而不显突兀的意识流的方式让我们更近距离地接触到一片寂寥的内心,一段无助的历程。
二 语言
语言是什么,语言多多少少塑造着我们的感觉,我们的思考,我们有时候会在自己的语言中迷失,有时候会去不断摸索对方语言的意图,没有语言我们都如相隔茫茫云雾的小岛,喷涌着想要互相接触的火山,却又要溶于冰冷中。
正如电影“呼喊与细语”中,三个姐妹互相拥抱又排斥的冷与热,人们的内心有着接触别人的渴望,拥抱别人的渴望,与他人分享的渴望,但互相接触的同时又消失了自我的存在,当自由显得漂泊时,存在显得迫切时,人们就想着逃避接触,如何在爱与孤独中找到平衡点是快乐的要素之一。
乡下沉闷的空气里,语言被压缩成潮湿的空气,冷淡的表情,潜意识的汗水,正如被这生活驱赶似的,人们似乎永远在为本能所奔忙,为了生活,为了信仰,人们把自己的行动托付给身体的另外一物,将自我遗忘掉。
当这些故事的主角们想要互相沟通的时候,却发现每个人都带着沉重的壳,在他们自己的世界中找到慰藉的东西,语言不复存在,于是联系便也微弱,有的只是每个人自以为是的挣扎。文中的老爹,总是以虚弱的好心者为出发点,一直在强调自己不愿意劳烦别人的心思,其实不过是以这种方式在为自己的不为找寻理由,为自己脆弱的关心找寻借口。
瓦达曼的世界里,一群哥哥们,一条小鱼,一个在棺材里面休息的妈妈的鱼。卡什的世界里,一条一杠的都是精巧的工艺,还有他念念不忘的工具。我们的世界不也是培养了很多我们自己习惯的语言吗,在那里面我们再与别人交流。
如果是那样的话,交流和爱本身就是欠缺的。如果我们接受伤害,在接受信任,接受坚持,或许爱和理解会以光明的缝隙透露到我们之间,当然这需要一些运气的。
10/12页我弥留之际读后感篇十一
虽然《我弥留之际》与《喧哗与骚动》都是意识流和多角度叙事的典范,但是两者还是有所区别。《喧哗与骚动》是按照班吉、昆丁、杰生、迪尔西的角度依次叙述,每个角色的独白具有一定的完整性和独立性,整个故事可以看做由相对完整的四大板块组成。《我弥留之际》也是围绕本德伦一家的视角来写,全书被分成59个章节,每个角色都各自分配若干章的内容,然后把顺序打乱,排列组合成整个故事。每个角色所叙述的内容是相对分散的,视角的转化更加频繁,每个章节的内容也相对较少。
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区别就是《喧哗与骚动》可以看做一个偏现实意义的故事,而《我弥留之际》则更偏向于寓言。这种区别在阅读过程中产生了两种截然不同的体验,读者与书中角色的距离也完全不一样。读《喧哗与骚动》的时候,作者花了更多笔墨勾勒每个角色的外貌之类的个性化特征,力图呈现出一种真实性,所以读的过程中脑海里很容易就可以想象出每个角色的样子,就像电影画面一样,我可以想象出凯蒂、昆丁、班吉的样子,可以真切地感受到他们内心的快乐与不安,正是因为这种具体性和真实性,使得读者与书中人物更容易建立一种情感上的联系。当然,这一定程度上也是因为《喧哗与骚动》里面的人物身上有更多讨喜的品质。到了《我弥留之际》,作者希望通过本德伦一家来反映这个复杂得多的社会,所以书中角色是有一定代表意义的,呈现出来的特征也是更加概括和脸谱化的,你可以很容易地找到一个词去形容书中的人物,比如埋头苦干的卡什,聪慧的达尔,桀骜的朱厄尔,自私的安斯,但是却很难想象出他们的外貌穿着这些具体的特征,作者在这方面惜墨如金是因为他在做模糊化处理,削弱读者与角色情感上的联系,这种距离感更能让读者跳出故事本身,去领会作者想通过这个寓言传达的精神内涵。
“我弥留之际”中的“我”艾迪·本德伦,虽然只有一段独白,却是小说的一个中心人物,其他所有人的行为都围绕给她送葬展开。父亲对生活悲观失望的情绪传染给了她,认为人活在世上就是为长久的死亡做准备,这也给她孤独抑郁的一生奠定了基调。她曾经是一名小学教员,然而这份与孩子朝夕相处的职业并没有给她带来快乐。嫁给安斯后,两个人精神上的隔阂,加上日复一日的操劳加重了她的悲观情绪。她也曾试图在婚姻之外寻找激情,但是情人惠特菲尔德牧师却是个没有担当的人,这次感情伤害让她永远关上了情感的大门,从此与孤独为伍。直到死亡来临,才真正解脱。可以说,艾迪的一生是受挫的一生,面对生活的磨难,她没有以积极乐观的心态去对抗,反而任由悲观失望的情绪吞噬自己,直至积重难返。她临终时留下遗言希望遗体运回杰弗生镇,与自己娘家人葬在一起,试图以这样的方式寻求她终其一生都没能找到的归属感。
于是,一家人踏上了给她送葬的征程。这次送葬可以看做一个照妖镜,虽然每个人都奔着同一个目标去,但又各自有自己的小算盘,人性中自私和丑陋的一面被揭露出来。比较明显的是安斯,妻子死后,他并没有流露出多少悲伤的情绪,还让两个儿子出门去拉货挣钱,想着自己终于可以进城去装上假牙,而且还无缝对接地很快就找到下一位本德伦太太,一个长得像鸭子模样的女人。从这个滑稽的外貌描写中也可以看出作者对安斯这种自私、冷酷、唯利是图的性格是持批判和讽刺态度的。同样的还有杜威·德尔,她未婚先孕,一直心心念念着可以借着这次送葬的机会进城去打胎,没想到弄巧成拙,没有达到目的,反而受到了欺骗。对于自己的哥哥达尔纵火一事,她丝毫没有念在同胞情谊的份上,不仅充当了告密者而且还与疯人院的工作人员合力制伏了达尔。她既愚蠢有冷酷,这一点上可以说跟父亲一脉相承。
当然,揭露人性的丑陋面并不是作者的最终目的,只是客观地反映人性的复杂。何况,安斯虽然并没有对妻子给予足够的关心,但是也信守承诺完成她最后的心愿。杜威·德尔虽然德行上有诸多不如意的地方,但是母亲临终前也一直是她不辞辛苦地照顾。按照译者的说法,总的来说,作者是把这次送葬作为一个堂吉诃德式的征程来歌颂的。在这个征程上,他们经历了千磨万难,损失惨重,卡什失去了一条腿,达尔被送进了精神病院,朱厄尔失去了他心爱的马,但是在这些困难面前他们依然坚强地应对,坚守着对艾迪的诺言,完成了这项使命。
本德伦一家是人类世界的缩影,他们送葬的征程也可以看做是人类在苦难中前行的象征,这个过程是对人类忍受能力的考验,在苦难面前,人类的丑陋面被放大,同时人身上的美好品质也彰显出来,卡什对痛苦的极度坚忍,朱厄尔对家庭的忠诚以及自我牺牲的精神,这些都在苦难面前被激发出来。人类面对苦难时的坚韧不拔和终将战胜苦难的决心,这些都是福克纳所要讴歌的。
11/12页我弥留之际读后感篇十二
“最伟大、最有传奇色彩的旅程都是回家的旅程,不管是特洛伊的战场回到伊萨卡岛,还是在夜色中的都柏林经过一条条的街道回到莫莉·布卢姆的身边……而在讲述一个家庭在‘回家’路上成员失散的黑色喜剧《我弥留之际》中,‘旅程’成为一个焦点位置的、凄凉的、象征性的符号。”杰伊·帕里尼在《福克纳传》中如此评价。《我弥留之际》正是一部关于回家的书。准确地说,是讲述艾迪·本德仑被送往杰弗生镇,以及这一路本德仑家族经受磨难的故事。作者意欲表达的念头与书中的具体情节达成了一种完美的吻合:路途与受难。福克纳想要表达的信念(“我一直在鼓吹的思想”)正是如此:磨难与挫折是人类从往昔走入未来的基石,支撑他们走下去的是那个有关人类不可摧毁的念头。
除此之外,这本小说中还有不少关于路的意象。作家在书中借众人之口谈论他们对于路的认识、臆想与观察。如果说围绕《喧哗与骚动》的主题是时间,那么这本书则可谓彻底贯穿了路的这个意象。
如安斯·本德仑的次子达尔在渡河时观察到的:“河本身还不到一百码宽。我们眼睛里看到的只有爹、弗农、瓦达曼和杜威·德尔是惟一不属于那片荒凉、单调的景色的活物。这片景色有点从右朝左倾斜,让人害怕,仿佛我们来到的这个荒芜的世界正在加速运动,差一点就要掉到万劫不复的悬崖底下去。可是对岸的那些人都显小了。好像我们之间的空间其实是时间是一种一去不复返的东西。好像时间不再是笔直地泡在我们前面的一条越来越短的线,而是变成了平行地奔跑在我们两拨人之间的一条环状的带子,距离是这条线的加速增长,而不是两者之间的空档。两头骡子站在水里,它们的前腿已经稍稍倾斜,后臀抬高。它们的鼻息现在也带上深沉的呻吟声;它们扭过头来看了一眼,眼光扫过我们时里面带着一种狂乱、悲哀、深沉和失望的神情,好像它们已经看到稠重的水里有着灾难的阴影,它们说不出来,而我们却是看不见。”
在渡河前,他注意到马的眼神,并且从中看到了相同的潜藏在自己内心的狂乱、悲哀、深沉与失望。达尔想到了这一点,正表明他是这段旅途中最早也是惟一一个意识到荒谬所在的人。“我们却是看不见”,在这里“我们”并不包括本德仑一家,然而这于事无补——结果就是,“我们”甚至还不如一匹骚动的野马看到得更多。
换个角度来说,因为“我们”不是如此,人类在趋利避害以外还存在着一种忍辱负重的品性,人类的忍受能力有时能将感性提高到俯视理性的地步,“我们”才得以存在下去,而人类的历史才不至于全然是一场漫长乏味的屈辱历程。
安斯·本德仑
“我是上帝的选民,因为主所爱的他必管教。可是我操,他行事的方式也未免太奇特了,依我看。”
安斯·本德仑的出场是一出纯粹的喜剧:“上帝的意旨要实现了,现在我可以装假牙了。”妻子的死对于本德仑先生的意义就是“我终于可以装假牙了。”他是一位基督教徒,但毫不虔诚。艾迪女士在临终前对他要求的事情——将自己送回杰弗生镇,成了本德仑先生在此后十天里不停念叨的一件事。就这样,在这位虔诚的基督徒安斯先生的带领下,一家人不仅前往杰弗生镇,也走向了自身与这个家族的分崩离析与扭曲疯狂之中。
卡什·本德仑
大儿子卡什是一位木匠,他同样缺乏主见,但他身上有着其他人物那里很少见的忍耐。艾迪女士在弥留的几天内,全家人都在忙忙碌碌,但也不过是转圈忙,没什么实质性工作。惟独卡什——书中几次描写的卡什的形象——他都无一例外地在窗角下像个傻子似的做棺材。如第一章达尔眼中的卡什:“我越过他登上小路,开始听见卡什锯木头的声音。等我来到小山顶上时她已经不锯了。他站在碎木屑堆里,正把两块木板对拼起来。……我继续朝屋子走去,背后是锛子的操作声:哧克 哧克 哧克”,如第三章三弟朱厄尔眼中的卡什:“全都是因为他呆在外面,紧挨在窗口底下,又是敲又是锯,做那口破棺材。就在她肯定能看见他的地方。就在她每吸进一口气也把他敲和锯的声音一起吸进去的地方,在她可以看见他说‘瞧呀’的地方。瞧呀,我给你做的是多好的一副寿材。我告诉过叫他上别处去做。”
后来,本德仑一家过河时,卡什因为保护冲翻的大车而丢掉了一条腿。这时安斯先生又出来了。为了省医药费,安斯先生决定用生石灰固定卡什的断腿,也从而导致了后者皮肤的严重灼伤。在终于将艾迪小姐埋葬在杰弗生镇后,卡什得以就医,皮保迪医生说:“我琢磨只有走投无路的人才会让比尔·凡纳把自己当牲口治,可是肯让安斯·本德仑用生水泥糊弄的,准是比我多两条腿的畜生……天哪,安斯干脆把你带到靠得最近的木材厂,把你的腿往锯子底下一塞,岂不更加省事?这样倒真的能把脚治好呢。接着你再把他的脑袋往锯子底下一塞,这样你们一家人就全得救了……”对此,卡什却只是说了一句“他们只不过想让我不那么痛苦。”此前,在卡什的腿被敷上结结实实的水泥之后,他也只是在不断地说没事我没事。
达尔·本德仑
达尔是本德仑先生的次子。作为全书视角出现最频繁的人物,达尔有着惊人的审视与分析能力。这本小说的五十九个章节中,达尔出现了十九次。福克纳赋予达尔理智,或者说太多的理智。小说中虽然达尔大都在冷嘲热讽身边的人,不如卡什那样做实事。然而我们恐怕也无法指责前者——前瞻就是达尔完成的救赎。艾迪女士的回家旅途中,达尔是最不幸的那一个:因为放火烧了好心收留他们的乡邻的马棚而被家人送至疯人院。每次读到达尔时我总会想起那个都灵哭马的尼采,觉得他们身上皆存在着理智崩盘的征兆。果然,在最后被送往疯人院的火车上,达尔发疯了,这可能就是理智过度的结局。直到无力承受,直到绝望的能量冲破理智所能承受的极限——虽然这绝望也未尝不理智的结局——全书最清醒的人退场了。
面对达尔的结局,我们说他“发疯了”,这也无非是常人意义上的理解。卡什在将达尔送上前往疯人院的火车前,这样想道:“可是我拿不定谁有权利说什么是疯,什么不是疯。每个人内心深处都好像有另一个自我,这另一个自我已经超越了一般的正常和不正常,他怀着同情的恐惧与惊愕注视着这个人的正常的和不正常的行径。”
在本德仑一家中,道德感最不济的是安斯先生,而明朗磊落的则要数他的大儿子卡什。我们统观全书,必然觉得谁都不是完美,即便如卡什。但似乎无论是谁也都可以得到理解,即便是安斯。他们毕竟践守了对艾迪女士的承诺,使她如愿回到杰弗生镇。
被衰老侵袭的安斯,成日里念念不休的只是他很倒霉之类的诉苦话,但他也坚持着把这份当初仅仅作为炫耀的承诺坚持到了最后。如卡什,虽然他把整个世界都看做一份工匠活,可以说是全书惟一的闪光点了,但正因为他的毫无主见,把自己的兄弟达尔送进了疯人院,而在事后又宽慰自己说也许他到那里比较合宜,这个世界不适合达尔云云。如达尔,他有着预见未来的判断力,也因此而走向极端——身边的家人与自己完全不是一类。平日里冷嘲热讽,最后把一家人寄居的马棚付诸大火,妄图以此结束这场闹剧。理智把达尔送进疯人院,卡什的理智,朱厄尔的理智,杜威·德尔的理智,安斯先生的理智,然而恰恰是这些理智把达尔最后的一点理智挤出所能承受的极限。只能说,在我们生活与所见的这个时代与世界里,更多人认同的是前者。
另外如科拉·塔尔太太,惠特·菲尔德牧师,虽然都以一个可笑的基督徒形象出现,但未尝不显现出善良的底色。
反过来说,这部书里最被读者忽略的人物是朱厄尔。大概很多读者都难免给其贴上狂暴叛逆的标签,但这恰恰悖反了作者的本意——在福克纳的书里,你几乎找不到一个性格单调或者说善恶彰明的人物——除非他没有描写,或者被读者误解了。朱厄尔让我想起了《喧哗与骚动》的杰生·康普生。记得在读过《喧哗与骚动》后,杰生身上的恶并未给我留下多大印象。是的,福克纳在《喧哗与骚动》用了整整一章张扬了杰生的恶,淋漓尽致地描绘出他那冷酷自私的嘴脸,但是读完全书后留给我的印象却很淡漠。好像是我们在世间已经目睹或者行使了太多无用的恶,作者的真正用意倒仿佛是为了给读者展示一点人世间仅存的善意。朱厄尔·本德仑当然远不如杰生·康普生那般邪恶,但他们却有着相似之处。这二者恐怕也可以合而观之;童年阴影的发作促成了成年后的肆意报复。朱厄尔自幼即被母亲艾迪女士溺护,但他一直耿耿于怀的也恰恰在此,私生子身份使他觉得自己与整个本德仑家庭都格格不入。
朱厄尔的反面为我们忽略,正如他在年幼时每晚出去打工挣得了一匹马那样,他不是绝对冷漠的人,冷漠的行为或者只是他对身世的一次次逃避。这一点也将他与杰生划清界限。本德仑一家在渡河时,大车为洪水掀翻,正是朱厄尔将艾迪女士的灵柩保全,而又一次次跳进湍急的河水中为卡什打捞木匠工具。在达尔放的那场大火后,也是朱厄尔闯进马棚从火舌中夺出了已然面目不清的棺材。这是第二次。第三次是安斯先生事先没有与朱厄尔商量就把他的马匹许给了斯诺普斯,为了换两头拉车的骡子。虽然朱厄尔压制不住愤怒,一言不发地策马离开,但还是在翌日清晨将马匹送到了斯诺普斯那里。第四次是本德仑一家快到达杰弗生镇时,一个陌生路人目睹他们驶来并且已然闻到那尸体腐烂的臭味后尖声喊到:‘老天爷啊,他们大车上的是什么东西’的时候,朱厄尔“嗖地转过身去”还击道:“狗娘养的!”谁知骂错了人,对方却早已折开了一把拿出的刀。这也是书中有趣的一点:本德仑的子女中竟然没有一个性格与安斯先生相像,他们大都继承了自己母亲那种一言不发、忍辱负重的苦干劲儿。
我们可以从另一面来说,那就是这部被高度戏剧化了的复调小说,在情节上的确是戏剧化了的,但是倘若置身于整个人类的漫长历史,却不难发现当愚蠢和疯狂变得有趣时,小说中描绘的场面并不足以称之为夸张。极致的荒诞背后,有的也只是黑色的荒凉与孤独。杰伊· 帕里尼在《福克纳传》中说:“在福克纳的小说中,道德以一种荒凉的形式存在,它不屈不挠地改造着人类的天性,与此同时也被人类自然的欲望压制。而在弗罗斯特的作品中,人们出于安居的欲望霸占土地,有时这种欲望会变得疯狂;他们所在的社区渐渐地成为一个地窖。和弗罗斯特一样,福克纳在作品中表现了社群和家庭为获得生活而占领土地的不屈努力。和弗罗斯特稍有不同的是,在福克纳的笔下,家庭和社群渐渐成为的不是地窖,而是一所监狱;这所监狱对生活于其间的人们执行着义务和指责,却不给予任何的同情或支持。从这一点上来说,昆丁·康普生和达尔·本德仑的崩溃是顺理成章的,他们无法接受断裂变异的家庭,无法忍受他们生活中那无形的爱的纽带被活生生地隔断。”本德仑一家在路上几乎可以说有着死走逃亡般的壮烈:卡什断了一条腿,达尔发了疯,朱厄尔失去了一匹心爱的马,杜威·德尔未婚先孕,打胎不成却反被药店伙计奸污。只有安斯先生最后喜气洋洋地换上假牙,并神速迎娶了一位鸭子模样的太太。杰伊·帕里尼对此评价说:“当人们读到这里,也许能听到远方传来的两声冷笑——那是云端之上的上帝因为人类极端的愚蠢而发笑。”
《我弥留之际》与《喧哗与骚动》存在着一个显著的不同:《我弥留之际》这部作品中缺乏一个类似凯蒂或迪西亚那样圣母式的人物,这种人物在《八月之光》也出现了,但在这部作品中却是空缺。可能福克纳压根儿就不想设置一个看似圆满的结局,他是想彻彻底底来一次有关人类罪恶和愚蠢的展示。同是缺乏这种象征的《圣殿》,虽然二者写作时间大体一致,但《我弥留之际》那以一种戏谑态度来看本德仑一家种种荒诞行径的手法,在艺术性上明显高出了《圣殿》很多。诚然,这部作品未尝也没有留下一个“光明的尾巴”,这尾巴当然不是安斯先生在艾迪女士下葬当天便迎娶了一位鸭子模样的女人,而是他们出发,他们受难,他们抵达。抵达消解了本德仑一家犯下的那些数不尽的错误。这也是这部作品可被视作寓言的缘由——它具有普遍的意义(本德仑一家犯下的错,不断犯错的那股子执拗劲儿,难道不是人类历史的缩影吗?重要的是主体最终克服了那些错误,继续走下去,即便仍会犯错,犯同样的错)——不仅仅局限在那块邮票大小的约克纳帕塔法县,也不仅仅局限在美国的南方,我们完全可以把它推至整个人类的生存层面进行思索:这个缺乏了的人物,其实在《我弥留之际》中转化为一次行动:抵达。
这是一个被欺凌与被损害的家族历史的短暂缩影,也是全体人类的“奥德赛”式寓言。其中遍布着离奇不经的怪事,亵渎与虚荣的混合。当我们面对荒诞之事佶屈聱牙,恐怕才是存在的最大荒诞。但人类就是这样存在与超越存在本身的——因为还有着的坚忍无畏的性格,与自我净化的需求,即便它们大部分都被用在犯错或自大中。十万余字的《我弥留之际》正是凭借这一层寓意,将通俗与深刻,情节与内核,形式与意义——有关人类存在意义的理解,推到了极致之境。
2013年3月5日
刊于《中国新闻出版报》2013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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