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完《鸽子》,我深受触动。故事讲述了一个孤独的老人和一只受伤的鸽子之间的温暖友谊。通过老人和鸽子之间的互动,作者让人们感受到了生命的可贵和友爱的力量。这个故事让我明白,真正的友谊和爱是无需言语的,只需要用心感受。
鸽子读后感第一篇
笔记
阿城在《艺术与情商》中提到西德小说《香水》,称赞它对嗅觉的刻画。怎奈图书馆没有,只得借了作者的这本小书来解馋,顺便发现作者仅仅比阿城早几天出生。中篇《鸽子》蛮有意思,《一场龙虎斗》也不错,其他就不太读懂。
《一场龙虎斗》:下象棋,真假高手对决,真高手被假高手的青春活力气场唬住,再加上观棋者营造的对方主场气势,本可以速战速胜却战战兢兢如履薄冰艰难取胜。可见,心理战之厉害,良好心态之重要。
《鸽子》:主人公有点熟悉。约纳丹的不喜欢动荡大概来自于童年失去双亲的经历,一成不变意味着一个人可以如此平凡地生活下去,不需要父母亲人朋友。一旦有什么人事扰乱了他的生活秩序,即使是一只过路的鸽子抑或裤子上一个窟窿,他也会手足无措,内心难以平静,就像牛顿第二定律似的。他无法承受,“明天我就自杀”。然而,一场雷雨、一个梦境又使他恐惧孤独起来,他鼓起勇气回家直面鸽子。当他发现鸽子不在鸽屎不在,他便又无所畏惧了,一如往常,开始了下一个轮回。某个轮回可能以自杀作结吧,心塞。当然,也可能是我对结尾的解读有误,但愿。
《鸽子》)人不能生活在一间鸽子住的屋子里,鸽子是混乱和无政府状态的集中体现,一只鸽子可以制造无数的喧嚣。/斯芬克斯和守卫彼此极为相似,因为他们的权力都不是借助器械,而是象征性的。/(流浪汉)身上始终散发着一种令人气愤的自信和自满的气息,表现出一种滋事寻衅的自由自在的神气。/一种通常被称为宽容的感觉:一种由厌恶、鄙视和同情混杂在一起的情感。/生活中除了维持和保障自己的一点内心平静外,绝无其他奢求。/这天下午,约纳丹·诺埃尔的仇恨如此广泛,如此巨大,以至于他为了裤子上一个窟窿竟要把整个世界变成一片瓦砾和灰烬。/他不是一个积极行动的人,而是一个逆来顺受的人。/没有其他人,我就无法生活啊!
(《对深度的强调》)画家。
(《一场龙虎斗》)国际象棋。
(《梅特尔·米萨尔的遗嘱》)世界是一个残忍的合上的贝。
(《……一点思考——记忆缺损》)为什么要活着,如果人最终要死去?/或许阅读更是一种浸染的行为。
鸽子读后感第二篇
啊又有聚斯金德《香水》的那个感觉了,鸽子这本很可以。这个作者在描述特定人类(特别是”没有自我“这类人,你想想香水、低音提琴还有这本鸽子都是)细微的心理活动的手艺十分高超。
鸽子这篇用鸽子这个很滑稽乃至荒诞的导火索引发的主人公后面一连串对于自己生活的自我质疑,一些尴尬以及羞耻,一些逆来顺受的无能狂怒(异常真实的描写本loser直呼“你再骂一句试试”)(和低音提琴最后那段主角在想象自己要毁了演奏会但实则可能并没有这个勇气的剧情也有点呼应),以及失控的恐惧描写得别致而真实。
而且很多桥段和要素都很能让你去思考:比如当街拉屎的流浪汉、要等三个星期才能拿货的裁缝(绝对就是官僚制度的影射吧233),还有那顿流浪汉同款面包三文鱼葡萄酒晚餐----从最初的美味到睡梦中的反胃,以及最后的那个惊雷,那场大雨。在结局,它看起来好似困境得到了解决,译者也觉得是主人公走出了孤僻走向普通,但我却止不住地悲观起来,生存意义的幻灭哪是如此轻易便能弥补的。
另几个短篇也很不错:
梅特尔米萨尔得遗嘱----有点点克系的味道,不可名状不能直视的真神,让人疯狂的世界真相,洞悉一切所付出的代价。译后记译者说不知道这个贝化想表达什么,也有可能什么都没表达。啊就连翻译都不知道那我就随便掰两句吧,我个人认为贝化就是死亡啊,或者广义上的死亡,一切的终结。而且这个世界真正的神是那个不断施加贝化的巨大贝类,那就是世界没有希望,人类信仰的消亡嘛(神是一个骗局,没有救赎和审判,一切只是没有意义地走向终结),也算是另一个角度的意义缺乏的小故事。
一点思考----记忆缺损:就是我本人,看过的书完全忘掉(笑死),只能寄希望于文字润物细无声地改变我的血肉了。“使出浑身的解数,与忘川的激流作一番斗争””必须做摘录“”回忆,做回忆训练“,太好笑了。
那么最后像所有聚斯金德笔下意义缺失的人物一样,无关紧要,愚蠢地叫喊”你必须改变你的生活“!
鸽子读后感第三篇
聚斯金德的中篇小说《鸽子》是一部强有力而简洁的人类心理探索之作,讲述了主人公乔纳森·诺埃尔生活中那改变命运的一天。乍一看,这个故事显得几乎过于简单:中年保安乔纳森过着有意安排的平静生活,却因门外突然出现的一只鸽子而天翻地覆。然而,通过这个看似平凡的事件,聚斯金德揭示了一段关于存在性恐惧、人类稳定性的脆弱以及真正控制自己生活的困难的深刻叙事。
鸽子事件发生时,乔纳森·诺埃尔已经年过五十。二十多年来,他一直过着不事张扬、孤独的生活,正是他所渴望的那种生活。作为巴黎一家银行的保安,乔纳森对日常生活的规律性感到满足,并从中获得安全感。他独自住在一个租来的小房间里,小心翼翼地避免与他人建立任何有意义的联系。对他来说,生活的单调带来了安慰——日常的仪式感是抵御外界混乱的一道屏障,而改变的想法让他感到恐惧。
然而,这一切在某个早晨发生了改变,当乔纳森在他家门前遇到一只鸽子时。对大多数人来说,鸽子的出现充其量只是个小小的不便——一个瞬间的干扰,很快就会被抛诸脑后。但对乔纳森来说,这一事件却是毁灭性的。在他眼中,这只鸽子象征着对他精心构筑的生活堡垒的入侵。它的出现打破了他几十年来辛苦维持的平衡。一旦这只鸽子进入他的生活,乔纳森的安全感开始瓦解,他的精神状态也随之陷入混乱。
聚斯金德捕捉了乔纳森逐渐增长的焦虑和迷茫。他对鸽子的反应极端到近乎荒谬——但通过聚斯金德富有表现力的写作,读者被带入乔纳森的世界,仿佛他所有的恐惧都是完全合情合理的。聚斯金德的语言生动而细腻,连最小的细节都充满了意义。鸽子那只“红边的眼睛”和不屈不挠的存在,几乎成了乔纳森所有恐惧的象征——一种他无法控制或理解的不可预测的力量。
随着故事的发展,逐渐显露出,鸽子只是更深层次危机的导火索。并不仅仅是这只鸽子使乔纳森的生活陷入混乱,而是让他意识到他精心构建的世界是多么脆弱。这只鸽子迫使乔纳森直面一个事实:他一直以来所依赖的稳定感只是一种幻觉——他的生活,就像其他人的生活一样,始终易受不可控力量的影响。在一个特别引人注目的片段中,乔纳森突然感觉自己好像在从外部看这个世界,仿佛透过“望远镜的反端”。就在这一刻,他感受到自己存在的微不足道,意识到他的生活随时可能崩塌。
乔纳森的困境中带有一种黑色幽默。他对鸽子的反应——他的整个生活似乎因为这一个小事件而崩溃——荒谬得几乎令人发笑。起初,可能会很自然地把乔纳森的恐惧视为不理性或夸大其词。然而,随着叙事的展开,聚斯金德显然在探讨某种更加普遍的东西:人类自身固有的脆弱性。
到了故事的结尾,读者无法不对他产生深深的怜悯之情。乔纳森的恐惧似乎不成比例,但归根结底,它们源于一种极具人性的渴望:对控制、安全的渴望,希望生活能够远离混乱与不确定性。《鸽子》是一篇关于实现这种生活的不可能性以及我们应对变革不可避免的方法的沉思。
聚斯金德对鸽子的生动描述、乔纳森的精神动荡以及压抑的巴黎背景,都如此具有感染力,以至于它们深深留在读者心中,影响他们对普通事物的看法。当后来的读者看到路边的鸽子时感到一阵不寒——这正是聚斯金德笔触力量的证明。他有能力将平凡变为几乎神话般的存在,揭示日常生活表面下潜藏的深层焦虑。
《鸽子》或许是一个短篇故事,但它带来的印象却是持久的。通过乔纳森·诺埃尔这个角色,帕特里克·聚斯金德捕捉到了人类与不可预测性抗争的本质,以及秩序与混乱之间持续不断的紧张关系。这个故事既幽默又悲哀,简单而深刻,提醒我们,无论我们多么努力地将自己与世界隔绝,最终我们都无法控制那些不可抗的力量。对于那些喜欢心理人物研究和存在主义主题探讨的人来说,《鸽子》是一个小而难忘的杰作。
鸽子读后感第四篇
这本书的第一页,是约纳丹诺埃尔孩童时纯粹的快乐:
“那天刚刚下了一场暴雨,这会儿雨仍未停,这是持续数日的炎热天气之后的一场及时雨。在回家的路上,他脱掉了鞋子,赤脚走在又热又湿的沥青路上,噼噼啪啪地从小水洼里跑过,给他带来了难以形容的乐趣……”
然而,“他钓完鱼回到家里……但是,母亲已经不在那儿了……”。紧接着,他失去了父亲,然后莫名其妙地有了一个叔叔,他顺从他的意志服兵役,结婚,不过随后妻子同一个马赛来的突尼斯水果商私奔了。
“从所有这些事件中的除了一个结论:不要相信任何人,只有与他人保持距离,才会有安宁的生活。”
妻子和别人私奔,他成为了笑柄,而他所担忧的只是这件事所引来的公开的注意。于是他到一个陌生的地方去,一个广阔的大城市里去,接连交了两个好运,找了一个安稳的差事和一个安稳的住所。
竭力避免犯错,竭力避免和其他人接触,竭力避免……任何注意!照顾好自己,将房间收拾得妥妥当当,收入规划得极好,人生本该就这么安稳地过下去。
偏巧,来了一只鸽子。
一只鸽子的到来,打乱了一个老人的清晨,世界崩塌了,此前如同精准流水线般的生活乱做一团。记得一个心理学老师讲起她曾在医院上班的情形:夜里两点,她一个人抱着三个小孩的尸体到太平间,一不小心掉了一个,她弯身捡起那个的时候,手里又掉了一个……就这么一团糟。
—————————— 分割线 ——————————
在短短三页的篇幅里,约纳丹诺埃尔的前半生就已经交代完毕了,世界大战,集中营,家庭悲剧,都在这三页里头。在随后的五页篇幅里,约纳丹诺埃尔的生活铺平开来,满是各种生活的细节,“他就这样平静、知足地生活着,日复一日,年复一年,一晃就是几十年”。接下来的五十多页是约纳丹糟糕的一天,在那一天结束的时候,天气非常闷热,“明天我就自杀。”他说。
如果这部小说叫“明天我就自杀”或者“漫长的一天”会不会卖得更好一些。
第一次读到的聚斯金德的作品是《低音提琴》,记得那时候歪在图书馆里读完那本薄薄的小书。低音提琴在乐队中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为一个乐队定音。不过由于低音提琴调子很少,节奏简单,因而又属于最不起眼的位置。聚斯金德的低音提琴手唯唯诺诺,胆怯,卑微,和《鸽子》里的约旦诺一样,做着不起眼的工作,独自安稳地度过这一生。这个小人物,老是唉声叹气,喟叹生命的琐碎与不公,但绝不敢放下手中唯一的稻草,他需要这份差事,这种安宁的生活。
此前读过的小说不多,偏爱法国作家梅里美的《卡门》(是个合集,卡门只是全书的一篇)。里面有好多故事令我着迷,第一篇好像是叫《攻打要塞》,一个新兵蛋子,在一场惨烈的战斗之后荣升,而这场战斗是光荣的见证。还有印第安酋长,为了枪支和朗姆酒卖掉了自己的奴隶,卖掉了自己的妻子,而自己也成为了阶下囚,随后他运用智慧和谋略复仇……
梅里美笔下的人,未受娇弱的文明之染,快意恩仇,敢爱敢恨。有豆友评价卡门,“突然明白,她的爱是真的爱,她的不爱也是真的不爱了”。那些边缘未化之地的故事,主角总是无所畏惧,性命、道德、法律,都困不住他们。那里的人,有着野性,有着不可屈服的傲气。他们无所畏惧,他们杀人越货,他们自在生活。
尼采说上帝死了,我们要变成超人,可惜他最后疯了。聚斯金德里的人物,似乎也有那么一刻要变成超人:
“终于——他不可能也不愿意对此加以阻止——他那积郁已久的自我仇恨充满了全身,又从体内涌出,涌到帽檐下那双越来越阴险、越来越凶恶的眼睛,变成一种对外部世界的极其粗野的仇恨。……他真想跑过去揪住他们的耳朵……噼噼啪啪,左右开弓,打他们的嘴巴,揍他们的屁股……”
“然而,他什么也没有做,谢天谢地,他什么也没有做。”
故事的最后下了一场雷雨,约纳丹想起了战争,想起了地窖,他被惊醒的时候不知自己身在何处,在恐惧中他呼喊的却是,“其他人在哪儿?”
如同上帝面前的受洗,过去无名的恐惧如同过去深重的罪孽,在一场大雨中烟消云散。
“他使劲在积水中啪啪地跺脚,专捡水洼中间走,呈之字形地从一滩积水走到另一滩积水,有一次甚至还转到大街的另一边,因为他发现对面的人行道上有一大摊美丽的积水,他噼噼啪啪地用平底鞋跟踏过积水,水都溅到了橱窗、停在旁边的汽车以及自己的裤腿上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