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篇高二学生写的自传,作者回顾了自己成长的点点滴滴,分享了自己的梦想和经历。从小的追求到如今的成熟,每一个环节都记录着作者的坚持与努力。通过自传,读者可以更好地了解作者的内心世界和成长故事。
高二作文我的自传篇一
瞧,一头乌黑的短发,矮矮的个子,——这就是我,何丹。我是个脾气古怪的女孩,一会儿开怀大笑,一会儿多愁善感,一会儿泪如泉涌。。。。。。让所有人捉摸不透。
同时,我也在全面发展。我喜欢运动,喜欢阅读,平时我还会去上书法课和钢琴课,因为我知道德智美全面发展才是一个三好学生。
高二作文我的自传篇二
吾生于零一年四月,姓肖名忆南,未有字,人送外号曰忆江南,心中好不欢喜。乃邵阳洞口人氏。性格开朗,好与人交谈,活泼好动。吾不汲汲于富贵,只因时时盼横财之至!噫!朽木不可雕也。自幼爱好读书,因而倍受赞誉。读书时不求甚解,却善记内容,遂精通课外之史焉,亦自称之“天才”。嘻!脸皮之厚度,人难以匹敌哉!
吾虽瘦小,亦好舞刀弄枪,无奈身不处于乱世,志向只能破裂。呜呼!既不得实现,只得于虚幻中尝试。吾热衷于电脑,亦颇有造化,只缺少时间,否则必成大事焉!好唱歌,生性胆小,常于空旷外引吭高歌,不敢扰民。
吾虽不才,相貌平平,亦不勤学,排名屡处他人之后,但亦盼成大器。“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智,劳其筋骨,饿其体肤。”吾不苦、不劳、不饿,如何成大器?君不见阳明之事乎?吾却不肯为碌碌之辈,此生可成功否?将失败否?
高二作文我的自传篇三
瞧,镜子里有一个12岁的女孩,她有着一头乌黑的亮发,一双水灵灵的大眼睛,高高的鼻梁,脸上常常挂着灿烂的微笑。你们知道这是谁吗?没错,这个小女孩就是我了。
听妈妈说,4岁那年,我是一个特别天真的孩子,一个炎热的夏天,妈妈买回来一个西瓜,我高兴地叫了起来:“妈妈,妈妈,你真好,给我买来了大西瓜。”说完,妈妈刨开西瓜,我狼吞虎咽地吃了起来。在我吃得正开心时,我不小心把西瓜籽给咽了下去,这时,姐姐走来了,对我开了个玩笑说:“妹妹,你要是把西瓜籽吃下去的话,它就会在你的肚子里生根发芽的哦!”听了这话后,我开始着急起来,心想:我可不能让西瓜籽在我的肚子里生根发芽呢!于是,在之后的几天里,我怎么也不喝水,就是为了不让西瓜籽在我的肚子里发芽,一天妈妈走了过来,亲切地问道:“孩子,这几天怎么不见你喝水呀?你知不知道,夏天天气干燥,要多喝些水,知道吗?我把事情的原委告诉了妈妈,妈妈听了后,笑得前俯后仰,我百思不得其解,问道:“妈妈,你笑什么?”“孩子,姐姐那是逗你玩的,她只是跟你开了个玩笑,你竟然信以为真了。”
时光老人把当初那个天真可爱的我带走了,让我从懵懵懂懂渐渐走向了成熟,懂事。10岁那年,我和妈妈坐公共汽车去阿姨家,这时,一位老爷爷走了上来,看见一个位置也没有便扶着把手站立着。突然一个紧急刹车,老爷爷的脚不小心踩到了一位年轻人的脚上,这位年轻人顿时发起来气来,大吼道:“你这个老头,给我离远点,你知道这双鞋多少钱吗?”老人家听了,一句话也没说,往后退了几步。这时,一个念头在我脑海中闪过——给老爷爷让座?不行不行!给老爷爷让座的话,我岂不是要挨挤吗?可是老师经常教我们要敬老爱幼的呀!经过一番强烈的思想斗争后,我站了起来,对老爷爷说:“爷爷,这个位置您来坐吧。”“不用了,不用了,你坐吧。”经过了百般推辞后,老爷爷终于坐了下来。
瞧,这就是一个天真、懂事的我!你们喜欢吗?
高二作文我的自传篇四
我生于1996年,在凤凰县的一个小镇上一个张氏家庭哇哇诞生。我的父母都是小学教师,可谓出生在书香世家。家里还殷实,至少不愁吃,不愁穿,还有一房间的书。
我在六岁那年开始在我爸妈的那个学校读书,读学前班,早上孜孜不倦的上课,而在晚上,就读那些小人书,童话书过的挺愉快的。况且我平时的成绩也不错,只是一些时候与父母怄气,被狠狠地教训一顿,平时也能和他们和睦相处。大约在在十岁时候我开始读那些半文言文,半白话文的名著,比较爱看《水浒传》这种好汉英雄的故事,《西游记》《三国》在早年曾读过不过遗忘了七八,只是那《红楼梦》一碰没碰不知为何。直到十三岁,我才离开了这所学校,来到了雅思。从此起,我一星期来能看见爸妈一次。
是在七岁春节之时,很多老师都在放花炮,记得那时我们点燃了一个比较高级的花炮,因为引线比较长时间也会很长。只是我当时比较小认为有问题,上前观看。忽然间喷出了美丽的金灿灿的烟火,可我却没有富了,我已经被送到了医院。不过我福大命大也没有什么伤疤。
同年春天,我与我表姐在家里看电视,不知如何想起了蜘蛛侠。我俩准备扮演蜘蛛侠,说做就做。我翻来了一条绳子,很“麻利”的绑在了表姐身上,将她放下楼,自然不会从门口走,而从窗口“飞”,还好父亲在下面否则还不知道要闯什么大祸。
在我已经历的十三岁的生涯中,精彩并快乐,淘气也活泼,至于在以后未知的生涯,也许精彩,也许平平淡淡,但我的未来我做主。
高二作文我的自传篇五
小学生生活结束了,我现在已升入了初中,见到了许多陌生的同学。你们如果想认识我,那我就向你们介绍一下我自己吧。
我的名字叫陈玉鹏。你别看它听起来普通,意义可大了。鹏是鹏程万里,说明我的前途远大。
瘦是男孩们畏惧的事情,可我的身体偏偏就是瘦,所以过去有很多同学都叫我“小不点”其实我个子又小又矮,所以妈妈说我瘦得像根“黄瓜”。妈妈让我多吃饭,可我依然是每顿只吃一点点。我妈妈常说:“我还没有姥姥家的小猫咪吃得多呢?”我真后悔不听妈妈的话多吃饭,要不然能长这么矮吗?真是“一失足成千古恨”啊!
不知为什么,调皮的我爱上了读书,不过那时读得都是一些故事书,似懂非懂。后来经过老师的教育,我把课外书的兴趣又转移到课本上,也逐渐爱上作文。
虽然我酷爱文字,却无文采,喜欢读书,却过目便忘。但我从未因此而放弃,因为我坚信功夫不负有心人。除此以外我还有许多爱好,比如喜欢交朋友。虽然缺点很多,却不乏幽默感。不管在学校学习还是在家里娱乐,我常用笑话来制造欢乐的气氛。
10岁那年,我学会了练毛笔字,一年后丢弃,只因无恒心,为此自愧而“无脸见老爸。”尔后,我发奋苦读,却不时因贪玩而影响成绩。
我最大的缺点就是做事不能坚持到底。就拿攒钱来说吧,过年的压岁钱就有一百多块,加上平常的零花钱就有四十多块。好不容易攒到一百六十多块,就跑到商店买了一台MP3,剩下的钱肯定一花而光。
这就是我,你们想认识我吗?喜欢跟我交朋友吗?快来吧,我欢迎你。
高二作文我的自传篇六
我的自传
我叫韩梦露,“韩国”的“韩”,“做梦”的“梦”,“露水”的“露”。
我是个普普通通的女孩,长着一对黑黑的眼睛,高高的鼻子,鼻子下面长着一张能说会道的嘴巴。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一个优点,不论他是如何穷凶极恶、好吃懒做,缺点一大箩筐,起码都有一个优点。我也不例外,我最大的优点就是好胜心强、永不服输。比如在学习上吧,上课时我遇到一个自己听不懂的问题,课后就会自己仔细钻研,从书本上寻找答案。如果还是不懂的话,我就会虚心地请教老师、同学,直到弄懂为止。当然有时候我也会埋怨自己为什么没有别的同学那么聪明呢?可是我不服气,我不想就此被绊倒。因此我针对语文这一弱项专门找一些这一类型的题目来做·······
但每个人都会有缺点,我的缺点就是粗心,记得有一次数学考试,我很快就做完了所有的题,可是我粗心的毛病又犯,没检查就交给了老师。结果我在括号里少加了个单位,扣了一分,看着别人捧着一百分的卷子,心里真不是滋味·
高二作文我的自传篇七
关于我,又有谁敢说了解我很多?我想没有一个人,包括我爸妈包括最爱我的人。
我喜欢玩,我可以睡觉之前玩手机玩两个小时以上,我可以不睡午觉玩手机玩游戏,我可以在休息日疯玩,疯跑,我总之就一个爱好,爱玩。但是,这样的我是我吗?不是,你们永远不会看到在上班时间我全身上下湿透了依旧浑然不知的工作着,依旧那样的拼命着,你们永远不会看到我在上学时间一个人偷偷的预习,一个人偷偷的复习,我只想别人看到我的放荡不羁,我不想别人看到我的努力,因此,很多人说我有一个很聪明的头脑,可是,只有我一个人,知道,我那聪明,只是别人看不到的努力。
谈何理解,我在拼命工作,累的要命,没有接最爱我的人打来的电话,没有回复我最爱的人发来的短信,打过去,一顿臭骂,我只想她能够理解我一点,我不是小混混,我有我自己的理想,我有我自己的追求,我不会每天24小时拿着手机等她的电话,我不会有事没事的陪伴他,我是我,我是傅春鹏,因此,我没有那么多的空闲,爱情,是我最爱的,但是不是我最重要的,我说过很多次这样的话,每一次,她都是哭,哭的嗓子都哑了,我不知道怎么去哄,我也不会哄,就那样,默默的坐着,然而他每一次都不能理解另一句话的意思,永远都只是理解了爱情不是我最重要的。
我拼命的工作,只是为了不想让别人瞧不起我,只是为了不想让别人看扁我,我是个什么角色,一个垃圾到死了都没人看一眼都没人问一句哎傅春鹏这些天去哪了,我在别人眼里连只蚂蚁都不如,从来不会有人关心从来不会有人在乎,除了我的那个几个人的世界,会象征性的绕着我转几圈。我只想到了以后,所以我不会去在意现在的陪伴,我不想现在短暂的幸福换了以后永远的甜蜜,所以,不爱也好,不在乎也好,他怎么想,我怎么做,永远不是一个样,我的心,我不想说,也没人懂。
记得有一次,她中午没吃饭,打过来电话骂我,我也骂了他,倒不是因为他骂我,只是说她不想活了,连饭都不吃,说完我就挂了电话,地下走,买饭,送给他,要知道,那天中午加班到十二点半,我都困死了饿死了,各种难受,到哪里之后饭给她就回来继续吃饭吃完饭就睡觉,他打来的电话又没有接,又是一顿臭骂,说我不爱他。我只说一句,爱不爱如果你不知道你就是个白痴,呵呵,又生气。到后来偶然的吵架,我就对他说,如果我不爱你,我贱的我每天晚上让你早点睡我是不想陪你吗我只是不想你熬夜,如果我不爱你我贱的不让你吃辣条吃垃圾食品每天找骂啊,如果我不爱你我会在我困得要命饿的要死听到你没吃午饭就什么都不说去给你买饭送饭吗?说完她就抱着我哭了。
我有时候,真的搞不懂,为什么我做了那么多,我只是没有说出来,我没有话多的坏毛病,或者好习惯吧,做的那么明显,竟然没有一个人懂,没有一个人理解,我感觉这样的我好迷茫,好累,只不过,我的性格就是这样,我讨厌说出来我的心,我的心,既然你们不懂,那么你们就永远无法得到我最纯真的关爱。
好啦,今晚又熬夜了,早点睡,明天继续早起拼命,做一个放荡不羁的花花公子少,一个拼命的花花公子少。
傅春鹏
高二作文我的自传篇八
1998年4月14日,晴空万里,充满着春天的气息,桃花露出了微笑,透着那份生机,这是一个伟大日子,这个新的生命诞生了!
他,出生后就有着跟别的小孩绝对与众不同的特点,爱笑的他让大人们乐不思蜀,在他的身上哭闹似乎与之无缘,随着岁月的流失,他一天天的成长着,在他的身上透着睿智,机敏,善良和顽皮,唯一不变的是他的爱笑……
孩子长大了,他的笑不再是懵懂的笑,戏闹中透着灵气,笑声中也充满丰富的内涵,学龄前的他举手抬足都闪动着哲人的思维,快乐的学学习是在他息戏玩耍中的体现,孩子该上学了。
小学读的很好,很辛苦,但是他还是那么快乐,还是那么爱笑,他的笑不一样了,笑的那么沉稳,那么智慧,这是知识的力量,这也是他对知识理解和掌握的扎实程度的会心的笑,大人们很欣慰,他在快乐中学的那么的宽广,书法,数学,英语,国学,体能等学的很厚重,举一反三,融会贯通,在快乐中学习,在学习中领悟快乐。
他长大了,长大的知道了要和大家分享自己的快乐,渐渐的,就学会了幽默。幽默风趣的他不得不让同学们在繁重的学习压力下笑了起来。
他的少年时代,不光是爱笑和幽默,对科学也是情有独钟。听说是因为他们班的一个转校生帮他开启了科学的大门。他们一起研究时空隧道,一起研究黑洞,宇宙,白洞等等关于科学的知识。
他,还很爱看动画片。尤其是认识了那个转校生以后,就特别喜欢看《哆啦A梦》,还立下誓言,长大一定成为科学家,制造出哆啦A梦,为祖国效力。
孩子要读中学了,他会快乐吗?还是那么幽默风趣吗?他还会喜欢科学吗?他会更……
2010年春
高二作文我的自传篇九
我出生在一个温暖的中午,恰巧我父亲打工回来,所以我爷爷就给我取了一个名字,我属狗,可是我却不会狗急跳墙,我的性格也是比较温和,正因为如此,所以我有许多的好朋友,转眼间我已经漫漫人生路中留下了14个快乐的小脚印,还是屈原说的那一句话,好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正是这样的人生之路需要我们用心的去走。
深入初中之后,我来到了一个新疆,大家相互关心相互尊重,我们开始寻找了自己的爱好,我上初二之后才真正找到了自己的爱好篮球,我和我的好朋友一起玩耍一起学习,因而我们的学习成绩都有提高,自然随着物理学科的加入,我发现时间越来越少了,但我不会再抱怨,为利用一切可利用的时间去学习,也正好应了时间,就像海绵里的水,只要你愿意挤,总还是会有的。
在三年的初中生活中,我已经过了差不多一半了,在这一半的时间里,我收获到了许多,再说一年半的时间里,我也确立了我自己的理想,我想考上一所好的高中,然后好好学习天天向上,我也想发展自己的爱好,成为一名运动员,但是这件事是以后的事情,现在只有把学习搞好,行到水穷处坐看云起时是我最喜欢的一句话,因为它使我能够直面困难,我的人生只能由我自己选择,因此我就是我是那即将绽放的花朵,是那不一样的烟火。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经历,有自己的故事,有自己所珍视的东西,也有伟大的梦想,但在这些事情的背后,都有着付出巨大的努力。
高二作文我的自传篇十
鄙人行不更名,坐不改姓,在下姓骆名阳,骆阳的骆,骆阳的阳。你不要以为我在介绍古都,其实我是在做一件伟大的事情,至于什么事,请听我慢慢道来。
本来现在我是年近花甲的,可是投胎时堵了一下车,所以我是在2000年出生,又因为我在空间转换时出了点故障,所以我有幸一睹徐稚的风采,来到了这地灵人杰的英雄城—南昌。
我没有李白“仰天大笑出门去,我辈岂是蓬蒿人”的豪爽,也没有苏轼“大江东去浪淘尽,千古风流人物”的飘逸,但我却有王安石“不畏浮云遮望眼,只缘生在做高层”的远大理想。
我这个人的最大特点就是耳朵大,久而久之,两只耳朵就会动了。
我爱读书,就像鱼喜欢水。当我读书时,我能抛开一切烦恼。我能和岳飞一起驰骋沙场,和孙悟空一起西天取经,和鲁智深,武松一起劫富济贫,和诸葛亮一起舌战群儒。我爱读书,因为这是在品味人生。
记得有一次,妈妈给我20元,让我去买鸡蛋,我刚出门,便拐进了一家书店,突然有一本书吸引住了我,我越看越爱不释手,结果我竟然花15元把它买了下来。我提着空空的篮子回到家里,妈妈问我鸡蛋在哪,我这时才想起我是去买鸡蛋的。
我也有一些缺点,例如:没有毅力呀,马虎呀,自负呀。这些课让我吃尽了苦头。
特别又一次,让我现在都记忆犹新。
那是初中第一次期末考试,我正在写一张数学试卷,由于题目很简单,所以也没认真对待。但是考完以后,我便后悔了。我跟一个同学对答案,发现得数不一样,那个同学跟我解释了一下,我才醒悟,少算了一部。
结果不出我所料,数学就没考好。
这真是令人苦恼呀!
怎么样?经过我的自述,你是不是对我有所了解了呢?
你也知道那件事是什么了,对不对?
高二作文我的自传篇十一
我,相貌平平,说美不美,说丑不丑。我,有一张白里透红的脸,经常眉开眼笑,还有着一双水灵灵的大眼睛,经常笑口常开。一头乌黑油亮的长发,衣冠整齐。
要说缺点,我可以随便告诉你一些:1、粗心是我最大的缺点。考试时,我总把加号看成减号,有时还把计算结果算错。
2、懒惰,也是我的缺点之一。有时妈妈想让我锻炼自理能力,我就是不干,还说:“我要休息,休息多好啊!”
3、记性差,记性差也是我的缺点之一哦!不要以为我的记忆能力很好哦!有时,我和同学正在谈话时,如果有位同学突然打断我的谈话,我一下子就不记得刚刚再说些什么了。只好尴尬地问一下同学:“呃,我刚刚讲到哪了?”
我虽然有这么多的缺点,但是你不要嫌弃我哦,因为我也有优点的哦!
我的爱好广泛,爱看书、爱画画、爱听音乐,特别是爱看书。每天晚上一做完作业,我就像饥饿的人扑在面包上一样,贪婪的吮吸着知识的甘露。为了看书,我可以一天不吃不喝,坐在房间里看书。有一次,妈妈出去办一件事,便让我看煲汤的火,可我觉得书太好看了,放不下手,结果等妈妈回来了,汤已经烧干了。
看书使我增长了不少知识,懂得了不少道理。我的理想是成为一名英语老师!
我的座右铭是:“成功之花,人们往往惊羡它现时的明艳,然而当初,它的芽却浸透了奋斗的泪泉,撒满了牺牲的血雨!”怎么样?听了我的介绍,你喜欢我吗?你想和我成为朋友吗?
高二作文我的自传篇十二
我,一个不太平凡的女孩,在2006年从妈妈的肚子里一边哭着一边喊着出来了,从此这个丰富多彩的世界上又多了一个人,叫作――范诗朗悦。
每个听到我名字的人,多多少少都会有些奇怪,可是这个名字的来源可以说是又复杂又简单。这个名字是我家里人一起去那些算命的地方,给我买回来的名字。
如果你想要认出我也是很容易的,因为我右手大拇指上还长着一个小拇指,大拇指已经被小拇指弄得有些变形了。也许刚刚认识我的人,会觉得很惊奇,但过了些时日,也会觉得是很平常的事了。
我有很多爱好。比如说画画、踢毽子、跳绳、看书……我最喜欢的是看书,一泡在书堆里,我就出不来了。有一次爸爸给我买了一套书籍,我对这爸爸连声说了好几遍谢谢,然后跑进房间里去看书了,结果我一连看了好几个小时。一个书虫,就是这样的一个书虫。
平时我还喜欢吃。我最喜欢的,还是妈妈亲手做的番茄炒蛋。那次,妈妈炒了四个番茄,刚一上桌,就被我风卷残云般消灭掉了,妈妈在一旁看的目瞪口呆。吃完后,我只能尴尬的笑笑,赶快擦完嘴巴,拍拍屁股走人了。
别看我吃得那么多,可是我的身高……唉,还是不说了,真是一把心酸一把泪啊!
好吧,就说到这吧,我的午餐铃响了。嘻嘻,下回见!
老师点评:这是一篇写自己的作文,文章中对自己进行了多方面的描写,从名字到外貌再到爱好。但是缺乏条理,显得有些混乱。
高二作文我的自传篇十三
小时候因为我是独生子所以父母都对我很娇,什么事都提前为我做好。
我小时候总是惹麻烦,但是父母都是为我处理后果,还说:“你只要好好学习,其他的都不要管。”但是自从我经历过那件事之后,我已经不再是小孩了,我长大了,我就已经独立了。
在我上初中前夕,我们军训了7天6夜,在那里什么都是自己管自己,无论是洗衣服还是打菜或者是打水,都要靠我们自己。我还记得去的第一天,我们站在宽广的操场上,赤红的太阳照的我们汗流浃背,还有不少人因太热而中暑,但即使是这样老师教练也没有帮我们拿水或者让我们休息。我们完全不能自理,自己不会打水,也不会洗衣服,而且第一天我们三点才吃的午饭。让我知道了没有父母的帮忙我们会活的多惨,经历过第一天的教训,我就立志学会自立自理,所以我就相别人学习了洗衣服,向别人打听了打水的地方。自军训以后我就努力学习个人自理,包括自己做饭炒菜,洗衣服,洗碗。
让我很高兴的是现在我经常帮父母做家务,而且因为父母太忙我经常一个人做饭吃。现在每当我放学回来时都不会让父母帮我一丝一毫,而且父母也不像我小时对我的态度一样,他们不会帮我装饭夹菜,也不会对我太娇,这并不是他们不爱我了而是他们认同我长大了。
未来,我不再受爸妈的庇护,因为我已经长大了已经学会自理了,我将开始我自己真正的独立生活!比如孝敬父母,让他们不要再为我们担心。现在的父母已经随着岁月而渐渐力不从心了所以我们要尽量帮父母做事,因为我们已经长大了。
高二作文我的自传篇十四
讲台上老班高谈阔论,无非是时间不等人,大家要珍惜时间云云。这些早被同学们倒背如流。但想想也没错,初二就这样稀里糊涂嘻嘻哈哈的过去了。
老班讲了个老掉牙的冷笑话却使全班哄堂大笑。我也只好象征性的随波逐流。唉,人真虚伪!我在想初三开学还能否与我的Ta相聚。
人的记忆力确实不怎么样,而且最悲催的是快乐的事消失的速度比光速还快,那些伤心事想甩也甩不掉。过去所发生的种种几乎已退出了我的大脑程序,当然我并不是说我没有悲伤的回忆。初一的记忆离我远去,以至于我怀疑自己得了某种记忆消退症。不过还好,初二的记忆无比清晰。不管是八卦论还是曾经带头吃过的玫瑰花瓣还是所信仰的神圣四叶草还是小打小闹。
我的朋友不算少,但朋友圈却极小。再加上我刁蛮任性容易得罪人的臭脾气,好朋友没几个。放眼全班,除了那五个人以外很难有人包容我的任性毒舌。娴妈,童妈,小青子,小艳子,傲爷。没错,我爱Ta们。
傲爷是我们六个人中年龄最小的,但却最大谱,不过头脑却是极好的。娴妈是我最爱的人,我是互相倾诉的垃圾桶。小青子绝对是女强人,我曾无数次想过她将来叱咤商业界的样子,不过再霸气也是女生。童妈呢,其实是帅哥一枚啦,他也是我们这几个人中唯一一个恋爱且经过老班棒打鸳鸯还不离不弃的专一男。还有小艳子,她是一个自私却又极爱哭的静若处子动如疯兔的标准才女。
曾经有将近一个学期的时间与傲爷同桌。我发誓那是我这辈子最最最悲痛欲绝的事情。说实话老班实行自由选位政策,我大力支持。只是当初头脑一热上了贼船。整个冬天,不但没有暖气,还要受尽傲爷的折磨。当然每次的战争是傲爷挑起,以我的胜利结束。傲爷长得很Q,很萌,绝对对得起他的年龄。身材那叫一个苗条啊,我看了都超自卑的!我们唯一的唯一的共同点就是毒舌,骂人不带脏字儿。这是种艺术。傲爷和我每时每刻都在互讽吵架,有我们的地方就没有安宁。临放假,我对他感叹以后不能和斗嘴的日子该怎么办。他竟然说没他的日子我肯定会很滋润。我以为他良心发现了就客气的回了一句,是啊,你也一样吧。可傲爷这货使劲点头,嗯嗯,我会有一大批的追求者呢!哦我晕!
和娴妈认识两年了,从初一开始。她是转学生,一开始我们便是同桌。后来又分开了,再后来阴差阳错又坐到了一起,最后我们分在了一个班中。娴妈很是奇怪。有时很可爱,可爱的想让人揍一顿,太不符合她的性格。也许她唯一的可爱基因也被我扼杀了。有时她是人来疯,有时则像一个忧郁的诗人。我们最喜欢的课是周五下午的体育课,因为每节体育课都是自由活动。我俩经常一前一后或并肩沿着操场走,冬天数数鸟窝,夏天看杨柳飘飘。恶作剧是我们的最爱。一次娴妈遇到了一只可怜的气息奄奄的天牛。娴妈很伤心的说,天牛哥哥快死了,我们把它入葬吧。我说,好啊好啊。于是,我亲自挖了一个坑,娴妈亲手小心翼翼的把它放进去,一脸严肃,双手合十。我在旁边虔诚地刻上了“天牛哥哥之墓”。即使我们明明看到了天牛哥哥的四肢还在不停的晃动。后来,小艳子一直说我们太邪恶。
童妈是我哥。呵呵,辈分有点乱,不过这是事实。和童妈认识的时间最长,从小学到现在。我可以骄傲地说,我是看着我哥长大的。在这别人都尊称我为大哥的年代,只有童妈“妹啊,妹啊”的叫。我说叫那么亲干嘛,不怕嫂子生气啊。还有我不得不补充下,嫂子也叫我哥。看出来我有多么德高望重了吧。童妈是我欺负的最厉害的一个。每次傲爷惹我生气后,我就把一张纸撕得粉粉碎,然后一股脑塞给童妈。我知道童妈是不会生气的,童妈每次都会说我没欺负我是应该滴。这也是我叫他童妈的原因。没错,他拥有每个妈妈都有的温柔,大度。童妈自认为他自己很帅,傲爷也这样说。我说认识你这么多年我怎么没发现呢。不过你背影很帅,笑起来很帅。我会给你发个最佳背影奖。
小青子是我的最佳拍档,老班的心腹,我们班的卧底。她是纪律委员却有着班长的实权。每节自习课都提着老班的“尚方宝剑”来回巡逻,弄得全班跟犯人似的。课上归课上,课下小青子是闹得最疯的人之一,神马班级纪律早抛到九霄云外了。我觉得我和小青子是心有灵犀的。在这个听风就是雨小道消息漫天飞的时代,学习一样特殊技能是很重要的。我和小青子在商量大事时,更多的是眼神交流,而90%的时候是没错的。这几天有人在追她,长得那叫个不堪入目。小青子当然要拒绝。但我没想到大姐大的小青子却不敢直接找他抑或在绝情点儿。小青子说我站着说话不腰疼。我说你不了解我吗,我会那么绝情的。自己不快乐干嘛要强求。小青子是信任我的,但她始终不敢直言面对,其实她也是个小女生。
小艳子是我的现任同桌,绝对绝的才女。小燕子爱哭,是众所周知的。她的泪腺超发达,但自从跟了我以后,我的正能量传播给了她。从一周哭三次,一次哭十分钟以上变成了一周一两次,也不会大滴大滴地掉眼泪了。不过我听说眼泪可以滋润皮肤,怪不得小艳子那么漂亮呢。有一阵子,我看了兰玉的婚纱,美翻了。于是乎自己笨手笨脚地画了几套,让小艳子评一下。后来我们花了整节政治课谈论自己心目中的婚纱,从伴娘到捧花就是没有新郎。幸亏韩女士(政治老师)没发现我们在做白日梦,否则就出大糗了。小艳子认为四叶草是神圣的,每次大扫除都要拉着我去找四叶草。每次我在前面找小艳子就在我走过的地方喊有四叶草,我回头一看果然是。后来我总结了一个规律,就算把四叶草放在我面前,我也不会看出它有四片叶子。什么四叶草,迷信罢了!
娴妈,童妈,小青子,小艳子,傲爷。我爱的初二的那些人。尽管我们三天一大闹,两天一小闹,尽管某人很臭屁不承认这是友情。但就是这些人陪我结束了初二生涯。
这就是我的初二。
这就是我的Ta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