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地》是一部描写青年成长故事的小说,主人公在面对家庭困境和自我迷茫时,通过一次意外的事件,懂得了爱与责任的重要性,最终找到了自己的内心平静和成长。小说通过细腻的情感描写和真实的人物塑造,让读者感受到了生活中的温暖和力量。
圣地读后感篇一
人生有太多爱恨,人如果可以没有爱恨的活着大概就没那么痛苦了吧。一本书有她的灵魂,她是一个完整的生命,很幸运,喀纳斯赋予了这本书澄澈美丽的灵魂。不自由,毋宁死在我看来这是一句人生哲理,可惜,灵魂的自由太难了。
圣地读后感篇二
第一次认识李枫是《喀纳斯游记》,那时的我因为这本书喜欢上了新疆,当时的我还把大学选在新疆。时过境迁,当时的李枫再次前往新疆写出了《圣地》,而我却没有了当时的坚持。感慨的是,梦想需要一份执拗,他是合格的圆梦者,我却不是称职的梦想园丁。
圣地读后感篇三
李枫的新作 真是期待了很久 终于要来了
看了试读的前十章 好想立马拿到书 酣畅淋漓的读完 好想知道后面又有怎样的故事 会遇到怎样的人 看到怎样的风景
因为李枫向往喀纳斯 想去看看北疆风光
也支持我最喜欢的作家
圣地读后感篇四
一个拥有梦想的人,只要是美好的梦想,都会有人支持。你所爱的地方,“总是给你最多的、最美的,它也许不会给你想要的,却会给你属于你的。它总是在注视着你,总能分清善恶。”梦想在路上,你也就在路上。实现的那一天或许遥遥无期,但过程将是你永远美好的回忆。从初中就开始喜欢的人,不会错。
圣地读后感篇五
书前两天看完了,有些恋恋不舍,幸福相聚的时光总是很短暂。一个语言表达能力很赞的朋友,和我讲他在北疆生活的点滴,他看到的风景,他遇到的趣事,他认识的新朋友,他可爱离奇的宠物,他的工作室,还有和朋友们一起亲手建造的树屋,那次有惊无险的意外,以及最后难舍的离别。好向往你们的自由生活。
圣地读后感篇六
每个年轻人都要有一场属于自己的远方生活。
它也许是自然的、轻松的、有趣的、又或许是充实的。
书中的文字或许没有那么的华丽,没有很多很绚丽的场景, 所以会让人觉得那么真实,苏纯和大妈们跳广场舞、抢牛奶、照顾小动物。。。
Auld Lang Syne!
圣地读后感篇七
虽说没有读过李枫的作品,无论是《贝类少年》,还是《喀纳斯湖的水怪》,多的只是耳闻,从未见过庐山真面目。对于《圣地》,说是满怀期待是有点虚假的,毕竟还是第一次接触李枫的作品,也就谈不上喜欢与不喜欢。看着评论里的一些对你文字风格的概述,还是有点小期待的。总之,在没有看到作品以前,自己是没有任何资格妄下定论的,保持一颗平常心,保持对任何新事物的一种寻常憧憬。我想我说的只有这么多,谢谢。
圣地读后感篇八
《古尔班通古特》一个男人和一个男孩的故事原来是源于托克逊,这是我第一次接触你的文字,从此便喜欢上了。不知为何看到苏纯总会想到冬霜,总给人带来欢笑。你的描绘总让人想去喀纳斯,你把它描述的那么美那么神圣无法让人不向往。风景美友谊更美,一场突如其来的相识,一群知己,一段美妙的旅程。每一次的相聚都是为了别离但是每一次的别离是为了更好的相聚。即使大家最终要离开但是也只是暂时的。那段友谊一直存在如同那间树屋一样一直在那里。让人羡慕。我想大学四年一定要找个机会和喜欢的人去喀纳斯,不要让遗憾更遗憾。
圣地读后感篇九
我很喜欢李枫,他的文字并不是那么华丽,但他写的那些故事却深深印在我的脑海里。我没出过远门,他心里被认作是圣地的新疆以前对我来说从没有吸引力(什么新疆人野蛮什么的)。但通过他,使我觉得那是片神秘和富有生机的土地,让我着迷。这本书里的故事我太喜欢了,它们是那么真实。李枫看见树木,动物就写它们,对人生有困惑就写有困惑,就想一次心灵旅行。如果是我,这本书里的内容就更想我写的日记了,我要把它放在书架的最上排,我也不会忘记它里面的内容,因为它值得我去铭记。 每次买李枫的书就像给自己买礼物一样,李枫,谢谢你,愿安拉保佑你和你的圣地。
圣地读后感篇十
从第一次看召唤喀纳斯的时候就喜欢上了新疆这个地方,完全是李枫的原因,然后就是圣地,他在北疆的生活完全吸引了我;我跟李枫一样,很喜欢湖,喜欢各种各样的湖,可是其实我是怕湖的,那些深不见底的未知都让人恐惧,可是又毫不犹豫的靠近;所以想着有机会一定要去走走他的那条寻湖之路,看看新疆不同的湖展现的不同的魅力;也很喜欢他们的家,那个真真正正亲手搭建的木屋;最喜欢的是他在旅途中遇到的朋友,喜欢一个人去旅行,一直都想着能在一个人的旅途中遇见一辈子不可缺少的朋友,李枫遇到了也在珍惜,真好,能有一起冒险的朋友。李枫说那是他的圣地,我觉得也是我的圣地,那一片净土,充满神秘的在那向我招手。
圣地读后感篇十一
森林神秘,湖泊静谧,沙漠广袤,山峦庄严,天高地厚,四顾茫然,无边空旷一下子就照显出人的渺小来,年轻的写作者和他的朋友们就驰骋在这喀纳斯苍穹下,心回到谦卑恭顺,回到赤诚纯净。
他感觉到了万物有灵。旅途中的横生妙趣和奇异美景,如露水凝珠,化成浪漫梦幻纯真故事在心中升腾,关于爱,关于美,关于自由之梦。
他感觉到了自在自由。文明社会里沾染的浮躁涤荡干净,放脱的生命澎湃踊跃,无惧无畏,无遮无拦,热爱的力量就毕毕剥剥地生长出来。
《圣地》是一本献给所有渴望远方但未能启程的年轻人的美好之书。
这世上人人有一方圣地,它一定在某个远方静候你的归来。你在那里获得心灵的自由,自由信仰蕴藉着无限无垠的力量,心灵自由你便可以一直年轻下去。
圣地读后感篇十二
我被这本书吸引是因为目录中第一章的题目《每个年轻人都要有一场属于自己的远方生活》,看到这样的句子我总会去想象这个世界,去思考我是否喜欢现在的人生,是否也要去寻找那场属于自己的远方生活...
作者李枫为读者展现了无数幅在北疆吸引他的奇景奇事,这些景、物、人所散发出的温暖的气息包裹着读者。大大小小的湖、令人畏惧的塔克拉玛干沙漠、像精灵一样的狼獾与雪豹、刚开始讨厌后来却无法分开的朋友们......这些无穷无尽的美好灵感与力量都是生活在城市的人们无法真切感受到的。
今年我19岁,与当时出发去北疆的作者的年龄相差不多,生活却给了我们不同的经历。也许我和大多数人一样,一边被远方的生活所吸引,而另一边自己却在告诉自己我不能走、我不能逃离,哪怕是一天。
之前一直好奇,到底什么地方才能称作“圣地”,在什么时候才能找到自己的“圣地”。圣地也许是一种心境吧,在自己爱的某一处遇到相似的几个朋友,一起寻去找自己最向往的生活的样子。
也许不是每个人都是自由的,但每个人都是孤独的,每个人都在用自己的方式感受着世界,总有一天我会找到属于我自己的远方生活。
圣地读后感篇十三
嘿! 这是时隔三年的单行本了,嗯,期待了很久,记得之前是从喀纳斯游记开始了解到对于新疆这个神秘地方的向往吧,还有布尔津的小短篇,召唤喀纳斯,到现在的圣地,一步步的把心目中那个说是美好却又不美好的地方勾勒得淋漓尽致。
怎么说呢,圣地可能是不同于前面几篇,它可能更贴近于我们现在年轻的那种拼搏,为了梦想去拼,为了自己心目中所想的一步步。看书的时候,有时候会不自觉的把自己带入其中,会随着季节变换的湖水,住着一起搭建的树屋,一望无际且葱葱郁郁的森林和进入就无法自拔的荒漠、时不时会出现一些令人惊喜不已的事情,不受现实的束缚,莫名的就想一起去探索那些关于这座新疆小城的魅力,开心的不开心的,美好的不美好的,都在这里展现得一览无余,即使最后离别的歌声还是响起。
今年我21岁,14岁的时候开始有了去那座小城的梦,可能明年后年有机会去到那,会不会也会遇见像苏纯他们一般的人,即使在一起几天,也足够我回味一生吧!!也不知什么时候起,新疆,布尔津,喀纳斯,成了我心目中的圣地,执着着不放弃,可能是因为它美得让我无法去形容,可能是因为它的生活方式让我向往不已,可能是因为它给无数青年男女带来的各种奇遇,无数的可能致使了它成为我现在心里那片拼命想触及的圣地!
这篇文完善了我对圣地的遐想,一千个读者,有一千个哈姆雷特。每个人心目中的圣地或许都不一样,但是从2009到2015,我的圣地一直由这个少年替我带领着,2016或者2017我将亲自去!!!加油!!!
圣地读后感篇十四
昨晚十一点左右与朋友闲聊,我说我要看会儿男朋友的书再睡。朋友回我:祝你和你男朋友有个美好的夜晚。然后我俩就讪讪的笑了。
所有的美好不仅仅在我睡前打开书的那一刻,这种美好还融化在我读他文字后的每一天。字间所跳动的温暖,愉悦,热烈,赤诚都渐渐感染着我。
我是用两个睡前的时间把这本书读完的。
人与动物,人与人,人与整个自然。所有的相遇都恰到好处。所有的故事都从相遇而来。赛木与托克逊练车技那一段很是喜欢,以我一直的理解归宿一定是一个类似大本营一样能最终回到的地方,而不是任何一处,如何处都可,那作为归宿的地方又有什么特别而言呢?最终,我找到了说服自己的理由,那是因为我从没有在路上。
关于感情,小熊与小鹿,年轻的男人与眼睛如泉的女人,不同民族的少年少女,赛木与蜣螂,苏纯与各个小动物,他们遇到过的、一起生活过的每一个人。赛木说,感情这种奇妙物质一旦培养起来,会成为你无法摆脱的牵绊。任何一种感情都是如此,对以哪一种方式生活的人都是一样。只要愿意爱,就触碰,生活会顺着爱的轨迹变的更好,放心吧。
书里没有图,没有照片,自认为最大的好处在于看到那些描绘壮丽景色的语言时,我的脑海中是充盈的,我能用我的想象把湖,把木屋,把暴风雪,理解成我自己的样子。
前两天看到一则新闻,今年的8月2日是地球的“资源超用日”。地球再生的可供人类使用一年的资源将在这一天用尽。从这天开始,人类将靠借帐生活。多么可怕的字眼。
我身上有许多不愿走出去的细胞,比如一想到收拾东西头就炸了,比如无法短时间和别人熟悉,比如很多。
但现在,想看一看大自然的画笔,想听一听大自然的声音。
游泳的时候,我把头埋在水里,屏住呼吸,幻想自己是一条鱼。我想,无论什么时候,总归是要来一次探险的吧。
如果能在探险的路上遇到你,那就更好了。
圣地读后感篇十五
看李枫的文字,会想起大冰。拥有诗与远方,又能脚踏实地活着。喀纳斯在很多人心中是水怪,是不可言说的神秘禁地,而对于亲临现场的李枫,则是“清新完美”的旅途。
现代人很容易将行走与信仰,与朝圣这样的大词勾连在一起,试图寻找旅行意义的最大化与制高点。而对于旅行者本身而言,也许更大程度上,关注的是旅途本身,或是在路上的心绪,随心而行。旅行的意义不用刻意去追索,在踏上旅程的那一刻,意义的诠释便已经开始。
李枫的圣地之行并不是孤单的一个人,因为机缘巧合,他有了同行者,有了向导。在路上,虽然崇尚自由奔放不羁,但同时反而在有别于往日生活的状态下渐渐学会了直面真正的生活。也许在面临狂风暴雨、野兽出没这样的极端天气与险境,人的本性会凸显,并激发出生命的更大张力与可能性。他过着情感丰沛,两人羡慕的旅人生活,做到了人生与小说的完美合体,如他所言:“生活就是一部小说,索然无味或者轰轰烈烈,在于你怎样写它。”用双脚丈量生活,用艺术回忆记录,不失为美好的表达方式。
然而,即使有了诗与远方,离开了庸常的生活环境,哪怕深处无边的荒漠,仍无法脱离日常生活与人性的内核。所以在旅程中,仍然会有两性关系的探讨,以及人情世故的牵绊。李枫与旅伴托克逊的旅行关系转折,最终归因于一个文艺女青年苏纯的闯入。自由的生活受到了无端的打扰,让人感到不适、痛苦,甚至干扰到了旅行的进程。而从某种意义上,苏纯代表了更为现实、俗世的精神内涵,跟随,自我,难以纯粹。就像是自由生命中的异数,让圣地之行加入了一些想象之外的经历。从排斥到接纳包容,本身便是一种人生的历练与成长。当暮然回首,将发现,令人难忘的不仅有沿途的美丽风景与诗一样谜一般的情怀,从很大程度上,同行的人决定了旅行的际遇与质量。作为旅行的意外,无论幸与不幸,苏纯都成为了这段喀纳斯之旅中难以割舍的一部分。
当记忆模糊,当时的细节与情绪都会渐渐变淡,但并不会妨害回忆中的美好设定。有年轻,有远方,有梦,一切都完美如梦,令人怀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