娜侬读后感篇一
乔治·桑近70岁时力作:爱是唯一的信仰。
这个作家太神奇了,视野宽,鄙视现实主义(意思是说你们不会写就别写,哪来的矫情和人性黑暗,不过是靠伤心来恰饭而已),她唯一的写作目的就是穿过岁月温暖你,就算生活给你无尽的苦痛折磨,你还是觉得幸福更多...
她收割迷弟作家无数,也是很多大众文学作者的老师。我深度怀疑现代作品中男女作家笔下的山毛榉们都起源于此人。
圣勃夫在文学批评时说:相见恨晚,原来你是这样的田园。
娜侬读后感篇二
女主人公娜侬――一个出生卑微的贫苦农民家的孤女,男主人公艾米里昂――一个被家庭抛弃、寄养在修道院的贵族子弟。从一开始他们就注定不是传统意义上“门当户对”的一对,但他们都被赋予了真正意义上的美好,他们心里充满了善良,仁爱。可以看出作者对这一对主人公有多喜爱。开始娜侬与她的那只小羊萝赛特相互发生的小故事可爱极了,让我想起了小时候看的《海蒂》。娜侬一生都贯有一个美好的品质,勤劳。 “贫穷的生活并不可怕,可怕的是过邋遢的日子” 她细心照料生活中的一切,并且一直保持着美好的心灵。娜侬与艾米里昂第一次见面便是因着萝赛特“偷吃”修道院的草,使小小的娜侬伤心的哭了。艾米里昂一直对娜侬充满着尊重,他说是娜侬将他从卑劣的境地中解救除了,把他从断头台上,从流放中解救出来,他爱她并且欣赏她。从很小开始教娜侬识字,到后来一起辩驳所有政治意见,他们在一起成长。
看这本书让我觉得心里很温柔,娜侬很聪明,懂得使用自己所有的一切,从不自怨自艾,甚至最后弥补了与艾米里昂阶级上的巨大不平等。小说中还有很多其他角色,娜侬的舅公――一个守旧的山区农民,迪蒙――一直跟随艾米里昂的老家仆等,他们都被赋予了高尚的品格,他们诚实正直,善良仁慈。书中描绘的战争确实令人触目惊心,但每个人物透露出来的温柔美好却也显得十分真实。
书中还有一个非常重要得设定就是每个人的政治立场。其实对农民来说哪有这个概念,他们不识字对信息的接受速度慢的可怕,他们对赖以生存的那片土地崇拜极了,那股崇拜劲无与伦比,从土地中得到一点点东西对他们来说就是生命的一半,而不属于他的另一半,他永远渴望着,不管能否得到都尊敬它。因为,那永远是土地,只有在土地之上,上帝的恩惠才看得见、摸得着。而其他人,无论是男女主人公,还是那个又胖又凶的神父,共和派律师科斯特如先生,都有着自己的信仰,并且忠诚甚至狂热。而男女主人公之所以不一样或者说之所以活的非常满足,就是因为他们追逐的东西更纯粹,不掺杂任何利欲。
对娜侬而言,她愿意为了她珍视的所有感情付出,付出和奉献让她满足,让她找到自己的价值。男女主的关系很像杨绛和钱钟书,艾米里昂的纯真让娜侬着迷并且愿意用一生来守护。
娜侬读后感篇三
乔治·桑一生传奇。
她出生于1804年,18岁结婚生育,27岁离开丈夫,带着子女与情人移居巴黎。
在巴黎,她穿上男装,抽上烟斗,活跃于沙龙和社会事务,她刻意取的男性化笔名“乔治·桑”很快响彻文坛。
那个文艺空前繁荣、天才辈出的浪漫主义时代中,桑毫不逊色于男性。巴尔扎克、雨果、圣勃夫、福楼拜、小仲马欣赏她的才华,钢琴家李斯特、画家德拉克洛瓦、拿破仑的表弟热罗姆王子都是她的朋友。
雨果赞她:“乔治·桑在我们这个时代具有独一无二的地位。其他的伟人都是男子,唯独她是伟大的女性。”
德拉克罗瓦笔下的乔治桑
她交往过无数情人,有评论说她“搜集比自己柔弱的情人”。很多人是因为“钢琴诗人”肖邦和她同居9年的故事知道桑。这段情史中桑是庇护者,帮肖邦创作出生涯中蕞精湛的作品。
传记说桑身高只1米54,不算漂亮,许是她的潇洒和胆识,特别吸引比她年轻的才子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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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那是一个连贵族女性都尚且不能自由走上大街的年代。放荡不羁的作风和个人生活让桑充满争议。诗人波德莱尔是厌恶她的代表人物,竟骂她是“公共厕所”。
即便那些承认她才华的男性,评价中也带着“厌女”的口吻:“她是由男人做的女人”“她是积累了男性活力和女性优雅的双性天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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