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失的房间》是一部充满悬疑和惊悚元素的小说。故事讲述了一个神秘的房间,里面发生了一系列离奇的事件。主人公为了解开这个谜团,不惜冒险挑战一切。小说情节跌宕起伏,令人紧张不已。读后感觉扣人心弦,让人难以释怀。
《消失的房间》读后感(一)
看完这本书,最大的感觉就是西方作者和东方作者面对穿越时空这种题材的把握是完全不同的。东方和西方的价值观在这里体现无疑。西方作者将穿越时空理解为一种宗教上的、哲学上的使命,在结构和语言上的把握尽量克制,将穿越的行径控制在故事本身,少了很多浮夸和嬉笑。
《消失的房间》读后感(二)
出于个人习惯,每看一本书,便会浏览每一章的标题,我不知道这是不是一个好习惯,这个习惯让我发现了书的每一章都是以时间命名,而且是不连贯的时间。这勾起我很大的好奇心,这好奇心就像黑暗的隧道中向我伸出手的孩子,我看不清他的面孔,却不由控制的把手交给他,让他引导我前行。
书的开篇,哈珀穿越到了可比小时候,把小马交给了可比。接着,哈珀会穿越到可比长大后的时间,杀掉可比,把小马拿回来。这是一个循环,对于哈珀来说又是一种仪式。按照这个套路,哈珀杀掉了一个个像可比这样的“闪亮女孩”,但书中并没有交代清楚哈珀这样做的原因。我本以为本书读完,作者会给我一个合理的交代,实际上没有。这样,哈珀杀掉女孩的动机就不是很合理。
书中有两条主线,一条是哈珀的穿越杀戮之路,另一条是可比的成长之路。哈珀带有仪式感的按照计划杀掉一个个“闪亮女孩”:满身涂着发光涂料的脱衣女郎,努力生活的单亲妈妈,韩国籍留学生……都难以逃脱哈珀的杀人计划。唯有可比是个意外,可比的狗在关键时刻救了可比一命,劫后余生的可比开始了寻找凶手之路,期间进入了报社,和伙伴丹并肩作战,越来越接近真相。 两条线在哈珀发现可比并没有死的时候重叠,交汇,哈珀想尽一切办法要除掉可比,与此同时可比和丹也发现有穿越功能的“消失的房间”……
作者驾驭文字的功力了得,读这本书的时候有很强的画面感和带入感,通过描写烘托环境,每读一个场景,我脑海里都会浮现出相应的画面,在描写杀手开始杀人行动的时候,善于烘托紧张的气氛,让我的心情也跟着紧张起来。
这是一本读了就舍不得放下的书,尽管作者没有把因果关系交代清楚,但至少它的情节足够吸引人。
《消失的房间》读后感(三)
首先容我吐槽一下,不知道是不是跟南海学坏了,本书的标题和原书名完全没关系。房间从未消失,而Shining Girl一个个黯淡,但未曾消失。
会起这个标题是因为昨天才看完《星际穿越》,看完两者在一些地方有种微妙的异曲同工之感。故事始终被使命感所驱使,无论在刻于墙面的召唤,抑或是幸存者可比对真相不懈的追寻。这可能是中国的“穿越”小说和穿越时空的科幻文学最大的区别,前者只是赋予主角权力和资源,给人以只要脱离当下现实就能翻身的 ;而后者却着力于时空背景下的无力感,让人重新审视自身周遭。
“这座房子永远都会是他的。永远都是他。”
从某种意义上,哈珀就像是命运摆弄的木偶,连发现那把钥匙都是设定好的情节。看似自主残酷的杀戮,不过是接受指引,而房间正是他的欲望投射,在互相吸引中浑然一体,任由死本能带来的破坏力释放。可比,是偶然的奇点,只一小点就像点点火星,却欲以燎原之势毁坏命运的闭合之环。我试图设想哈珀完成使命后的结局会是如何,但莫斯比环怎么会有出口?人怎么能逃脱自身之桎梏?
本书的有趣之处在于叙述主体的不断切换以及时空跳跃,不同时代特征涌现带来新鲜感和美好的阅读体验。当然最闪亮的还是可比,带着奇迹一般活下来的女孩儿。无法想象在周围人都觉得她思维缜密、想象大胆的假设不过是走火入魔的臆想,她是如何凭着执念坚持下来。真相成了几乎宗教信仰一般的存在。
除了可比,给我印象最深的Shining Girl是涂着镭粉、带着蝴蝶翅膀表演的女孩儿。这种带着注定死亡却仍然全力绽放于一瞬的美感,几乎像是划破日常平静表面的暴力。黑暗真的能吞噬这样的闪光嘛。我想即使肉身毁灭,于人们记忆深处的闪光从未黯淡,再或者,只要留下曾闪亮过的痕迹,总有一天会被再次发掘。
《消失的房间》读后感(四)
双线合并的故事,这并不是第一个。至少在此之前波兰电影大师克日什托夫•基耶斯洛夫斯基在他的作品《杀手短片》中就完成过最为精致的三线。
时空切换的故事,这也不是第一个。至少奥德丽•尼芬格的畅销书《时间旅行者的妻子》就曾经创造出时空疾病,串起人物生病里的一些情事。
谋杀的故事这不是第一个,异装癖的故事也不是第一个,未死的受害者回来抓捕加害人的故事,更不是第一个。
可时间闭合成环后的游走写得是那么有味道,各种不知从何而起的人物出现,然后迅速地占据故事的一隅,共同奔赴一个结果——有句话说,不相信巧合的人,永远不会有意外。从这个角度上来说,这本书里充满着相信巧合的人,充满着被意外主宰的命运线。
劳伦•伯克斯并不想花力气告诉你”为何如此“,她把光怪陆离的事件坦然地放在你面前——房间如此诡异足以让人穿越时空;杀手如此冷血,对年轻美好的女孩有杀戮之欲。同时放在你面前的还有许多熟悉的日常:工作场合会有的鸡毛蒜皮,媒体和警局会有的力不从心或漠不关心地放弃,然后,一定一定,还会有这么一个死心眼的人,穿过层层看客,密密路人,来帮助你寻求答案——这样一个骑士一样的人物,点亮备受伤害的少女濒死的热情。
一定是因为这些鲜活的生命太美,才会招致杀机。可这杀机,却又不源于凶手。从这个角度来看,哈珀也不过是一个可怜人罢了。
想要吐槽的东西也不是没有。
看第二章开始,我就靠自己建立坐标系来理清时间顺序了。可他却恰恰在实践塑造方面最不上心。在时代转换的风格里,文风和描写并不注重于时空本身,刻意将人种、性格等分开,却感觉每一个人物和其年代都有脱节感。有时候让人不禁觉得穿越也只是一个噱头而已。也不知道是作者还是译者的笔力问题,也使得很多描写不能很好地传递出效果——至始至终,本书的色彩都是灰扑扑的,像封面一样,有一搭没一搭地推进,没有很好地建立起与读者之间互通的俏脸。
另外就是这完全不搭界的译名,一来和情节脱离了,二来也诶有起到引发人兴趣的作用。
《消失的房间》读后感(五)
拿到书惯例便是看前言和序了。可是并没有。
四个字的“献给马修”之后,便是第一节,起初,我并没有在意章节右下的日期,大概看了三章之后,便返回来重新缕时间线了,半本书过后,我准备了笔记本,来记录时间,事件,哈珀拿走了什么,留下了什么,所有人物的特征——种族,职业,年龄和理想。理想,没错,每个女孩都是闪亮的——即便有些女孩不再闪亮,但她起初也是怀揣梦想。
我想这也是书名的另一种理解吧,毕竟《The Shining Girls》。
看到书名,便想到史蒂芬·金的《闪灵》。封皮和封底也都在拿着本书和金的作品做比较。以前看本特利·利特也是如此。说他是比肩史蒂芬·金的恐怖小说大师。我不太喜欢这种比较,就好像即便再好,也活在另一个莫须有的人的阴影之下。这种比较对本书作者也是不公平的。
我们终该有自己的思想,而不是受某些人的影响后,还要悻悻的说,这只是暗合或是发扬或是引申和遐想——等等让这种无奈更好听的说法。
这时仿佛萧沆在我耳边冷冷的说道,“给一部作品做任何评论都是非谬既妄,因为只要不直接就一无可取。”
那一部悬疑推理穿越科幻小说,该怎么评价。
我开启了吐槽模式。
如果说这本书烧脑,其实故事再简单不过了,一句话总结就是,哈珀杀人杀人杀人杀人杀人,诶?有个没死透,反过来把哈珀杀了。全书完。没错,整本书就是这样,如果穿越设定可以显得时髦一点的话,那在最开始的时候设定便错了!时光旅行并不能改变历史,虽然这点书中有提到,但书中没提到的是,即便一点点不合时代的小玩意,也可能引发蝴蝶效应,对未来产生巨大的影响,整个过程来的繁复而离奇,并不如书中那匹1982年的小马那样简单。有人可能会说,那间房子只是个虫洞,可以打开时光隧道吧,那有一点要清楚,所谓虫洞,其实是链接两点的通道,它能够做到省时,但不能扭转,换句话说,虫洞不是时间的搬运工,它只是长短途客运的一条小道儿罢了。而在这种设定基础上,便只求逻辑清晰,不求迭代完整。这也是后来我原谅《环形使者》的一个原因。另一个原因是我喜欢囧瑟夫。本书对改变过去对将来所产生的影响轻描淡写,只是有女孩不再闪亮,杀掉她的时候没有快感。
说这书的烧脑的地方无非两点,错乱的章节顺序,和哈珀不停穿越的时间差,前者用我开篇时说的那种笔记法可破,后者我建议诸位看官不要试图用时间线的方式来解决。书中有几处章节是没有时间线的。不要小看这几个章节,它们成了万能补丁,哪里疏漏补哪里。也是这几个章节,让我不再纠很久之后的结哈珀把外套给了盲女后不久之后的自己又回到房子杀死波兰工程师抢回了最初的外套让早些时间的自己发现波兰工程师的尸体身上没穿着外套而这所有的结果便是哈珀始终都有火鸡肉吃。这并不奇怪,这种用特别的写作技巧来写东西的,她并不是一个人,还有一个便是《云图》,那种12345654321的顺序更是让你崩溃,如果说本书和云图还有共同点的话,那便是每个故事都留下线索和伏笔,会在某个故事中再出现,环环相扣,骂娘不能。除此之外,本书便是《闪灵》的穿越版了,巧的是,《闪灵》中关于杰克与房子的宿命和本作哈珀与房子的关系如出一辙。但同样,问题也就来了,关于是房子需要哈珀,还是哈珀需要房子,或是在哈珀没有到房子之前,房子当时的拥有者又是谁。这并不是个枪虾与虾虎鱼的双生互利的状态,而是关于宿命与轮回的说法。更完蛋的是,本书也是开放式结局。
可能有人会说,最后哈珀死了,怎么会是开放式结局,其实不然,哈珀死的时候写的清楚,他融入了房子,他变成了房子,而这天刚好是一切开始的时候,是房子能带他去的最早的时候,而全书的最后一章,通过那位倒霉蛋捡到钥匙,也预示了这一切才刚刚开始。
这书还有一点很值得玩味。那便是人物刻画都性格饱满。与简介上说的不同的是,哈珀的杀人手法其实很单调,无非两种,一是划脖子,二是开膛破肚。哈珀在折磨那些女孩的时候都喜欢用第二种方式,因为可以享受这个过程。这个过程的细节描述并不是主体,闪亮女孩才是重点。开篇我已说过,她们都很闪亮。或怀揣梦想,或坚强不屈,或才艺双馨,或聪慧可人。虽然最终她们的命运都一样。
哈珀还有一点很有意思,他会享受那个杀人的过程,但并不玷污那些女孩,他更享受回来指头儿告了消乏去回忆那些事情。或找浪荡护士入港。显然他也是个嫉妒心极重的人,还十分易怒。其实他的故事又和十二宫杀手很像,一开始我觉得像开膛手杰克和汉尼拔教授的综合体,想来想去,还是十二宫更贴切一些。
不得不说,哈珀活得很有目标。他是个幸福的人。
整部书虽然荒诞离奇,但丝丝相扣,读进去之后欲罢不能,恨不得一口气读完,同样,不要陷入作者的圈套,全书五分之四的内容都是迷雾弹,不用纠结一些细节,最后作者会替你笼络归纳梳理清楚。
而你要做的,便是享受这个过程。去读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