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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作文写小说3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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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作文写小说3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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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发生在一个偏远的小山村,主人公小明在高考前夕意外发现了一个能帮助他预测未来的神奇物品。在经历了种种波折后,小明最终顺利考入了理想的大学,展开了全新的人生旅程。这段小说讲述了一个关于努力和奇迹的感人故事。

第一篇

高考写作技巧_如何写出高分作文

语文学科的作文,分值是60,在高考中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有时甚至决定着考生的命运。高考作文有着许多特殊性,不能等同于平时写作。高考作文是限时作文,时间短,且教师阅卷的时间更短,因此,要注意一些应试技巧,才能得到较高分数。高考作文怎样争高分呢?笔者认为,要注重以下七个方面:

一、结构模式要“简”

高考作文先要整体构思。开头结尾,过渡照应,主体展开,材料选取等,在动笔前要通盘考虑。只有自己想清楚了,才能写清楚;自己写清楚了,阅卷老师才能看清楚;阅卷老师看清楚了,给分才能给清楚。笔者认为,考场作文的结构应该简明,因为教师阅卷时,每篇作文平均阅读的时间仅为一分钟。因此,一篇应试的议论文最好只包括三大部分,五到八段文字:第一部分,简要提引原材料,在这个基础之上引出自己的感悟,作为中心观点,这个观点要明明白白,旗帜鲜明;第二部分,分三至五段,前两段(或三段)从古今中外不同角度各取一个例子,紧扣观点进行正面论证;后一段(或两段)可从反面选取事例与前文进行对比论证;第三部分,对全文论述的观点进行总结升华,给人以完整感。这样结构文章既简明又严谨且不呆板,还能让阅卷老师一目了然。

二、列提纲要“快”

高考既考能力又考速度。考场上列作文提纲,可先写出简单的结构模式,然后把可能能用上的词句和例子,如名言警句、古诗词、古今中外的事例(尤其是带有时代气息的当今事例),简省写出,只要自己看得懂就行。写于卷面之前,可边浏览边修改,择优录用。这样既能节省时间,又能一气呵成,避免文面多处涂改。

第二篇

文具复仇记

发件人:︻◣鮭他媽

作者:毕朗迪

年龄:7岁

小学二年级一班,于2015年寒假创作了小说《文具复仇者》

联系邮箱:

“汤姆”,妈妈又开始唠叨了,“你要是再敢损坏文具,哼,我要把你做成和它们一样的文具。”“我的天哪!”每当汤姆说起这句话时,妈妈都会满意地点点头,可是不久,她又会反悔,因为汤姆又开始损坏文具啦!不仅这样,就连文具盒里的文具也对汤姆的这些行为耿耿于怀,想要对汤姆进行强烈地报复。

而汤姆好像也察觉到了文具在报复,于是他也开始了反击。汤姆召集许多和他一样喜欢损坏文具的人来参加这次的“战斗”。这些人有:戴夫、汉斯、索罗等等……终于,文具们开始了最强地报复,原因仅仅是:汤姆和索罗一起折断了2b铅笔的爷爷,6b铅笔。这还不够吗?文具盒里的文具被折断就等于人类受伤。没错,就这样子,文具们开始了最强地报复。“哎,2b铅笔,你和放大镜去南方察看下汤姆他们的行动。”橡皮对2b铅笔大叫道,橡皮又对直尺大叫道:“你负责察看汤姆他们会不会进入这间房间。”橡皮的嘴一直在工作,可是身体却躺在摇椅上,这家伙越来越把自己想象成老总了。突然,直尺闯入了它的房间。“啊……到底怎么了?”橡皮尖叫道。直尺说:“我……我看见……汤姆他们……进……进入房间……了。”“什么?”橡皮自问自答,“汤姆他们进房间了。”“那你出去通知其他人吧,我在这里指挥你们。”“你真的不出去吗?”直尺问橡皮。

橡皮看出直尺话中有话,它的另外一个意思是:“橡皮不出去,那么它就是胆小鬼。”橡皮想到了这个意思,只好说:“那我出……”怦!橡皮的话还没说完,文具盒就震动了一下。不用问,它们都知道:这是汤姆在摔文具盒,橡皮和直尺被摔出去了。“嗷……”橡皮和直尺又在同一时间摔倒了。原来,汉斯正把文具盒提起来了,怦!汉斯又把文具盒摔了起来。怦!怦!怦!“哈哈哈!”文具盒外一片狂笑,文具盒里天旋地转。文具们全愤怒了,铅笔抓起两个别针就开跑,它到了别针发射台,铅笔把别针扔向空中,两个别针还没落地,就“唰”的一声飞出去了,分别落在汉斯的两个肩膀上,开始疯狂地啃咬。“啊……”汉斯痛得哇哇大叫。他放开了文具盒,可别针哪肯放“嘴”,更加疯狂地啃咬起来,把汉斯的眼泪都疼出来了。

大哭的汉斯跪在地上求饶:“别针爷爷,请放过小的吧!放过小的吧……”。戴夫不想看见自己的“战友”狼狈的样子,劝了一句:“男子汉流血不流泪。”他就冲了上去,离汉斯还有一毫米的时候,他停了下来,因为他看见汉斯被咬的皮开肉绽,心想:如果冲上去救汉斯,别针就会到自己身上来,自己也会被咬的皮开肉绽。由于想到了这一点,他及时停了下来。没办法,戴夫抓起了摆放在桌子上的书,重重地扔向汉斯的肩膀,一个别针掉了下来,仓皇而逃,戴夫又抓起一盒抽纸,再次扔向汉斯的另一个肩膀,另一个别针也掉了下来,也仓皇而逃了。直尺在旁边越看越气,拿出了自己的特长——反光。现在阳光明媚,正好符合反光的条件。直尺开始反光了,它的身体一扭一扭的,强烈的阳光刺着汤姆他们的眼睛。汤姆忍不住了,自己先跑出了房间,其他人也跟着他跑出了房间,向自己的妈妈添油加醋地哭诉:“妈妈,文具欺负我了。”妈妈:“别闹了,文具怎么可能欺负你呢!”“可是……”“好了好了,别和我说这些空话。”妈妈没好气地说。于是他们四个放弃了向妈妈求助,只好继续战斗。怦……大门被踢开了,四个人同时出现在了房间里,索罗最激动,一个飞毛腿把文具盒踢到在地。汉斯第二,他一下子就把文具盒踢飞了,文具盒打破了窗户的玻璃,飞进房间外草丛中,这四个人愣住了!“快去追啊……”戴夫最先清醒,不耐烦的跺了跺脚,其他人终于如梦初醒,一起跑出了房间,冲向外面的草丛。呀……怎么没有啊?聪明的索罗察看了四周,突然向东边跑去,他着了什么魔呀?其他人议论纷纷。汤姆察看了一下四周,看到了一个小黑影被众人围着,他擦了一下自己的眼镜,看清楚了那个黑影是会跑的文具盒,而会跑的文具盒正是汤姆他们所追的文具盒,他又看见,索罗正在众人的后面。汤姆一下子明白了,他大叫道:“伙计们,文具盒跑了,它跑到东边去了,而索罗正在它的后面,我们赶快去追啊!”刚说完,还傻乎乎坐在草丛里议论的人全都跟着汤姆一起向东面跑去,他们很快就到了众人的面前。

文具盒东拐西转,竟然跑出了城市。围观的人到了城市的边缘就不追了,而汤姆他们还在追,文具盒跑在郊外的小路上,它居然跑到了一个废弃的工厂。由于工厂里经历过8级地震,所以已经垮塌了一大半,文具盒在废墟上跑的很费劲儿。汤姆他们很容易便追上了文具盒,他们离文具盒很近了,汤姆扑了上去,文具盒拐了一个急转弯,汤姆扑了个空,更可怕的是,他面前有一口弱电井,汤姆摔进了弱电井里。幸好,工厂已经被废弃了很久,弱电井里早已没有了电,这才免了汤姆一死。这时,索罗、汉斯、戴夫刹不住车,也跟着掉进了弱电井里,文具的报复终于成功了。

第三篇

冬天的故事(微小说投稿)

发件人:祟什。2000.5.8

冬天的故事(微小说)

冬天第一次看见舒雅是在那个电话亭,他看见一个女孩在打电话,扎了一个马尾,在寒冷的冬天也只穿了一套运动装,一米六五的身高,不瘦不胖正是冬天心中标准女友的身材。

那年,冬天高一,17岁。

冬天知道舒雅名字也是在一次月考之后,他们俩以全年级第一名和全年级倒数第一的身份被叫到年级主任的办公室,也叫了他们的监护人,舒雅的父亲来了,而冬天叔叔却没有来。当然,冬天是那个倒数第一,被那个尖酸的年级主任说了不少刻薄的话。只是冬天没想到因为就考了个全年级倒数第一就找了一个全年级第一的人来羞辱他,而且居然会是她,这才是冬天万万没有想到的。

之后,冬天在那个冬天开始准备好好学习,追上舒雅,但平时考试却刻意考得很差。其实冬天是一个很聪明的小孩,只不过他想学坏,只有学坏了,他那个整天工作的叔叔才会管他,就算是骂他、打他,他也希望叔叔能够理他,可是叔叔始终还是叔叔,永远不会改变,就算他变得再坏。

那年,冬天高二,18岁。

这次考试,他们在同一个考场。又是一个寒冷的冬天,似乎比往常冷了很多,坐在考场的人都在抖着脚,冬天抖的最厉害。其实冬天是个不怕冷的孩子,但是早在他10岁,也就是他父亲母亲出车祸那年冬天,他就感受过在下雪的时候光着脚丫,穿着单薄的小棉袄行走饿了三天三夜的感觉,从那时,他变得很怕冷,不仅是手冷、身上冷,心里更冷。他很有钱的亲叔叔收养了他,其实叔叔并不想收养他,只是碍于情面才收养他,像收养了一条狗一样,让他吃好喝好过好就行了。住在大别墅里,有暖和的衣服,有温暖的被窝,手不会冷,身上不冷,心也不会冷么?

恰好相反,舒雅是一个从小就生活在温暖的家庭,他父亲是一个老师,母亲是一个典型的贤妻良母,除了父亲对她有点严格,她压力有点大以外,其它的她觉得都很好。她有点怕的父亲,父亲有这一种很古板的思想,虽然他是一个教师。他父亲有点重男轻女,总觉得舒雅不如男孩子。舒雅这个倔强的女该却不这么认为,她总是把一切都努力做到最后给她父亲看。无论是成绩、运动、美术、音乐、舞蹈等她都很在行,他的父亲对女孩的偏见也小了很多,只是在心里想要是舒雅是个男孩子该多好啊。

一个纸条丢在了舒雅的脚边,舒雅抬头朝四周看了看。纸条是冬天扔过去的。舒雅假装捡笔把纸条捡起来,纸条上写的是:明天考英语,下午可以帮我在教室里临时恶补一下么?舒雅朝冬天看去,冬天在认真的答题。监考老师似乎发现了什么,朝舒雅走去

“舒雅同学!”

“啊?”舒雅慌忙中不小心把纸条弄掉了,舒雅快速地捡起来。

“舒雅同学,谁给你传的答案?”

“没…没有……”

“没有?你给我出去!”

“老师…我…”

“出去!”

“老师,是我扔给舒雅的”冬天站了起来,整个考场一片寂静,大家都悄悄的看着从没违过纪律的舒雅和天天违纪的“坏学生”冬天干的好事。

“你们俩给我出来。”

冬天和舒雅一起走出考场。

第四篇

微型小说又名小小说,超短篇小说,一分钟小说。过去它作为短篇小说的一个品种而存在, 后来的发展使它已成为一种独立的文学样式,其性质被界定为“介于边缘短篇小说和散文之 间的一种边缘性的现代新兴文学体裁”。阿·托尔斯泰认为:“小小说是训练作家最好的学 校。”(《论文学》)

日本作家星新一指出:“很久以前就存在着类似超短篇小说的作品。……但是,超短篇小说 这个名字的正式出现,是源于美国。”多数人推崇美国作家欧·亨利(1862—1910) 是创始人。他的近三百篇作品,情节生动,笔调幽默。其中《麦琪的礼物》脍灸人口。可以 这么说,超短篇小说具有立意新颖、情节严谨、结局新奇三要素。即在1500字以内,要概 括出普通小说应具有的一切。也可以说,微型小说是一种敏感,从一个点、一个画面、一个 对比、一声赞叹、一瞬间之中,捕捉住了小说——一种智慧、一种美、一个耐人寻味的场景, 一种新鲜的思想。

微型小说在写作上追求的目标是四个字:微、新、密、奇。

一、微。指的是篇幅微小,不超过一千五百个字。因此,构思和行文时必须注意字句的 凝炼,不允许作品中有赘词冗句。如马克·吐温的《丈夫支出帐本中的一页》。全文只有七 行字,却具有长篇小说的全部情节。

二、新。指的是立意新颖,风格清新。星新一写作一分钟小说,就极力追求“新”。他写道: “有些评论家把我的小说与美国的超短篇小说(Short-Short)混为一谈,这是不妥当的。 我是受了美国超短篇小说的影响。但是没有完全依*,而是发挥了自己独特的风格和技巧。 我的小说强调一个‘新’字,给读者以新题材、新知识,甚至让他们感到惊讶!”(星新一《一 分钟小说选》)为此,他常常借助于童话、寓言、科幻、推理等手法,通过非现实的题材或 现实题材的非现实笔法,反映他在现实生活中的独特的感觉,表现清新的主题,如他的《保 修》。 当然,微型小说的立意和其它形式的小说作品一样,有时并不是一眼能看出的,有时主题并 非一个,是多元化的,这都是可以的。例如美国著名科幻作家弗里蒂克·布朗写的一篇被称 为世界上最短的科学幻想小说:“地球上最后一个人独自坐在房间里,这时忽然响起了敲门 声……”就写得十分别致而耐人寻味。

三、密。指的是结构严密。微型小说的作者在结构上,应力求时间、场所、人物都尽可 能地压缩、集中,使作品结构简练、精巧,如同微雕工艺品那样。因此,特别要在选材、剪 裁和布局上下功夫。

四、奇。指的是结尾要新奇巧妙,出人意料。微型小说的特点多半在于一个“奇”字。 中外作家的许多优秀作品就常在结尾处使人拍案叫绝。如邵宝健的《永远的门》的结尾就出 人意料。

第五篇

发件人:勿胖

炎炎夏日,那个教室,那排桌椅,早已不是我们,但在那个时段,有你,真好。——题记

“热啊,好热啊。”我一脸撒娇味儿,嘴里念叨着,眼睛却直勾勾的盯着她手里冰激凌。

被我盯的头皮发麻的她,一脸嫌弃地把冰激凌递给我:“唉,真是服了你,嘻嘻……你卖萌这么丑,你爸妈知道吗?”

“滚,好像你是姐姐吧,应该让着我。”“真不知道你脸皮这么厚。是怎么避免别人打你的冲动啊。”

“你……哼。”“哈哈――”一切明明都那么美好,可一场意外却打破了这梦境一般的画面。

“不好了,佳佳,快来医院,爷爷出事了!”我一时没反应过来。脑海里只回荡着五个字“爷爷出事了”。这五个字压得我喘不过气来。我不知道自己怎么到的医院,只看着“手术中”的三个红字,我的心提的高高的,仿佛那不是我的心。

她就在我不知所措的时候出现了。她看看手术室,再看了看一脸茫然无助的我,什么也没说,只是走过来紧紧握住我的手。我扑在她怀里,再也忍不住了,放声大哭起来。我怕,我怕那个慈祥和蔼的爷爷离开我,我怕,怕那个心灵手巧的爷爷离开我……

手术门突然打开了,我们一家立马围了上去,迎来的却是医生无奈的眼神和摇头。天塌了……我不知道我是怎么回的家。从此以后,我变得沉默寡言,也不愿出门,就着自己一个人,想像着在世的爷爷。我不知道我该怎么办,我不能摆脱我诡异的心情。要是爷爷在,看见我这个样子肯定会笑嘻嘻的问:“呀!我们杨家大小姐转性了?这么文静。”

可惜,再没这机会给我开这样的玩笑了。“小杨,我来了。”他从背后蹦出来。笑眯眯的。“……”“好了,别愁眉苦脸的了,一点儿也不好看,我们出去走走”不经我同意,他便拽着我出了门,把我带到草地上,拉着我坐下。

我望着那张熟悉的脸,还是笑不出来。“小杨,你听说过,月亮太阳本是一家,可后来意外分开,不过月亮一点也不孤独,因为有满天繁星陪着它。小杨,爷爷已经去世,这点,大家都明白。不过,你并不孤单,你不是还是爸爸妈妈,还有我,还有许许多多的在关心你,想着你的人吗?别这样了,好吗?”

“你终于有个姐姐的样子了。”我噙泪向她说道。“我一直都有好……小杨,你又回来了。”“什么叫又,我一直都好吧!”相视,大笑……

(四川省广元市利州区嘉陵小学杨佳佳)

第六篇

中学生小说——梦走了他还在投稿

发件人:七溯.

中学生小说——梦走了他还在

“啊执你个蠢货!”夏执顺着声音传出的方向望去,嘴角一点一点扯开,露出一个酒窝,洁白的牙齿若隐若现。

林朔三步并作一步地冲上前去,一把夺过夏执手中的可乐,咕噜咕噜地喝了几大口。紧接着,拉开椅子,数落起了夏执。林朔在夏执的耳旁灌入滔滔江水。一秒,一秒,又一秒……

看着他口若悬河夏执就忍不住把桌上的矿泉水递给他,趁他喝水之际,夏执悠悠地来了一句:“我没有关机。”

“嗯,诶?”

夏执拿起手机看了看,挠头笑笑“不小心按到飞行模式了。”

“啊执你个蠢货!”林朔满腹焦急瞬间消散“蠢货啊执!就知道不该担心你任你驰聘天涯!”

貳.

地铁上,车内很安静,车不断地停,又不断地出发。一股疲倦之一笼罩着夏执,“林朔,到站了叫我!”

“遵命,保证完成任务!”

最后那一个字的余韵还没有消,便看见夏执靠在林朔肩上沉沉睡去。

醒来后,夏执看到旁边,林朔身体微微倾斜,睡得香甜。夏执看着林朔,又可气又可笑。拉着他的耳朵喊道“林朔!”这一声喊,吸引了所有人的注意力,大家都把目光集中在夏执身上,夏执只好尴尬地笑了笑。同时,睁开了惺忪睡眼后的林朔,用极其懒散的声音道:“怎么了?到站了?”夏执没说一句话,死拉硬拽着林朔离开。

林朔一只手插着口袋,懒懒地打着哈欠,抱着一副无所谓的样子,另一只手任由她拉着。忽然,夏执停住了脚步,甩开他的手:“到站了,都过了四站了!好丢脸,林朔你个二货!”

“怎么了嘛?”林朔走到跟前,按住她的肩膀。

“你还说!”语罢,夏执转过身不理他。

林朔走上前邪魅一笑,用手温柔地拂过她的脸颊,见夏执没吱声,一把捏住了她的鼻子。

“嗯……嗯……放手啊!”

“我们是好基友!”林朔将手撤退,宠溺地笑着抱住她。

夏执不可置信地看着林朔,不可置信后是一面笑,一面说:“丢脸!”

“坐地铁回去,走。”

“不准再睡觉!”

“好咧,娘娘起驾回宫!”林朔拉起她的手,往地铁站走去。

看着走在前面的他,夏执心中一阵阵苦涩。

叁.

天气晴朗的日子。

夏执倚靠着大树,抬眼望着它茂盛的叶子发呆。头顶,一棵参天大树,粗壮的树干,数不清的分支向上生长着。浓密的树叶,叫人几乎窥不见上方景象。树叶遮出的一片阴凉,使炎热的气焰渐渐减弱,但,风还是热浪滚滚。

林朔打完了篮球,走到大树底下,做到了夏执身旁。夏执将水递给林朔,他拧着瓶盖说:“怎么了?”见夏执半响没说话,林朔率先开口,打破沉寂,没头没脑地补了一句“我打篮球是不是帅呆了?”

夏执白了他一眼:“少来。林朔,世界上没有两片完全相同的叶子。你看,我们像不像?长在同一棵树上,只是在不同时刻凋落,最终还是融于泥土。我们永远不可能在一起。”

此时,林朔已灌了大半瓶水,他抿起嘴角,伸出手摸摸她的头,道:“蠢货啊执!在同一棵树上,我们嬉戏玩耍,你永远是我的小伙伴,最好的朋友!”夏执期待的眼神注视着林朔,林朔只好继续说下去:“啊执,爱有千万种形式,再往前一步,大家都尴尬。嗯?”

夏执甩了甩头,笑着说:“开玩笑而已。”

林所无奈地笑了笑,伸出手,揉乱夏执柔软的头发。“蠢货啊执!”

“二货林朔!”夏执望向他,那是,他褐黑色的眼眸里她的轮廓。

夏执终于从梦中醒来,走了这么久,终于梦走了。侧眼望向他,他亦同时望向我,他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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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篇

小说读后感作文500字 《西顿动物记小说》读后感

这个寒假,我读了一本书。书的名字叫:《西顿动物小说》,它的作者是加拿大的欧·汤·西顿。他被誉为动物小说之父。作为一个杰出的动物学家,西顿一生的绝大部分岁月都在加拿大的林莽和大自然中跋涉奔走。他从观察动物所获得的的大量素材中,精心选择最有文学价值的动物生活,写成了46篇动物小说。西顿对动物怀着深深的敬畏之情。他在动物身上看到了我们人类的身影。

在这本书里面,我最喜欢的故事是《麻雀兰迪》,兰迪是一只脾气暴躁的麻雀,它的生活习惯是犹如金丝雀一般的养尊处优,因为它是和金丝雀一起喂养的。有一天,兰迪跑了出去,到外面独自闯荡,他遇到了一只母麻雀叫贝蒂,一起生活,一起吵闹,因为兰迪一直生活在鸟笼里,没有这样的经历,所以贝蒂很照顾他。在建造他们的一个鸟窝时,贝蒂被垒窝用的马毛给缠住了脖子,不幸死去了。兰迪十分伤心,后来因为有金丝雀一般的歌声,被人又送回了原来的主人。尽管生活环境又回到了从前的无忧无虑,但是他没有忘记之前的艰苦难忘的经历,继续快乐地度过余生。

从这个故事里我懂得了一个道理:人和动物一样,尤其是像我这样的小孩,不会一直被人照顾,不会一直养尊处优,总有一天要离开父母,独自生活,就需要我克服困难,锻炼自己,去适应今后的生活!

第八篇

无火时代小说作文投稿

发件人:曼珠沙华

无火时代小说2000字

炎日炙烤着大地,仿佛想将世间的一切蒸发,多多走在大街上,心里焦躁烦闷,妈妈总是动不动就骂他。之前看到一篇文章,一个小男孩无意中回到了无火的远古时代教会了原始人用火,受到了原始人们的欢迎。

多多想,如果他是那个人那该多好,可以不用在这当人肉烧烤,还可以躲开那些爱啰唆的大人,不用天天被他们唠叨教训。

想着想着,多多更加气愤了,为什么他不能到远古时代去当大明星,要在这受妈妈的气。“啊!”一不留神,多多掉进了一个大坑里,直直的往下掉,过了很久很久,也没有摔到地上,多多只觉得头晕目眩,渐渐失去了意识。

……

多多慢慢的张开眼睛,模糊的景象渐渐清晰,一群衣着古怪的人正围着他,多多发现他们正用用好奇而警惕的眼神打量着自己,仿佛在看一个外星怪物。

多多用同样的眼神打量他们,他们用粗糙的草绳串起树叶蔽体,披散着头发,赤着脚,面容也与平常人不太一样,反而有种原始人的感觉。原始人?!多多为自己的这种想法感到震惊。

看看四周,没有水泥地板,没有家具彩电,不像房子,却更像是山洞。外面分明艳阳高照,里面却略显阴暗潮湿。难道….我穿越回了远古时代?多多这样想着,再看看刚刚那些人更确定了自己的想法,心里更是震惊不已。

多多是自己坐起来,想和远古的朋友们打声招呼。谁知,那些原始人看看到多多坐起身来,竟吓得纷纷退了几步,用恐惧防备的眼神紧盯着多多,生怕他是什么害人的野兽。

多多伸出一只手,想向他们表示友好:“你们好啊,我叫多多。”

原始人们见多多没有恶意,却仍然不敢向前,一个皮肤黝黑的男子把原始人们招到一个角落,围在一起,悄悄的讨论着什么。多多好奇的凑个耳朵去听,之前的害怕已全然消失,取而代之的是无限的好奇。

那个像是这个族群大家长的男人朝多多走来,“@#¥%%@#¥……&**((”多多发现自己完全听不懂他们的语言,用古怪的眼神看着那个男人,发现他眼中并无恶意。多多摇摇头,有指指自己和那个男人的嘴巴,表示自己听不懂他的语言。

族长把多多拉到所有人的中间,大家手拉手在多多身旁舞蹈,多多这才明白族长和大家是在向他表示欢迎。

夜幕很快降临,几个男人打猎完毕,一起扛了一只肥大的鹿到山洞中,鹿颈上的献血使多多觉得反胃。

多多原以为他们会生火来烤鹿,环顾四周才发现洞中根本没有生火工具,也没有保留的火种,多多瞬间惊觉,他居然是回到了无火时代!

族长撕下鹿腿递给多多,滴滴鹿血滴落在多多的身上,多多瞬间跑到洞外狂吐,所有人都不明所以的看着多多,族长也为她的举动感到惊吓,以为是自己哪里怠慢了客人。

这时,多多才发现外面不知何时下起了倾盆大雨,狂风把树木吹得东倒西歪。“轰隆!”就在多多还没反应过来时,一道闪电朝他劈了过来……

多多吓得愣在原地,许久才反应过来,只见山洞外的一棵树被雷劈中,燃烧起了熊熊大火。

所有的原始人都被那会发亮会发热的火光吓得躲在山洞的最里面,女人和小孩老人都惊恐的抱在一起,缩在角落里,年轻男子们也警惕的看着那火光,手里拿着木棒和大块的石头,一副准备迎击敌人的模样

多多觉得非常巧合也非常的可笑,但又反应过来,这些人们不懂用火,怕火也十分正常。多多拾起一根干木柴,朝那颗燃烧的树走去。

族长急得直跳脚,想将多多拉回来,心里又害怕火,慌张地朝多多做着动作。

多多举着火把朝洞内走去,阴暗的山洞瞬间明亮起来,变得温暖。多多指指火把,又指指族长,再把自己的手放在火把前晃晃,表示很安全。

族长疑惑地看看多多,最终带领人们小心翼翼地朝多多走去。感觉到火的明亮和温暖,一些大胆的人也学多多的样子拿干树枝去点火,一会儿,山洞中便烧起了熊熊大火。

多多示意那些想触摸火的人不要去碰,又拿起族长给他的血淋淋的鹿腿,用尖利的树枝叉起放在火上烤,人们都有样学样,学着多多的做法,不久,山洞中就溢满了烤鹿肉的香气,人们第一次吃上了熟食,高兴地围着多多蹦蹦跳跳。

多多看着兴高采烈的人们,突然想起了妈妈做的香喷喷的饭菜,原本十想当那个大英雄,现在却觉得干什么,在哪,都不如在家好。

多多想着想着,靠在墙壁上睡着了。

多多睁开眼睛,原以为会看到族长他们和光秃秃的山洞,谁知竟发现自己竟在自己的房间里,多多看看四周,几番确认后,才敢相信。多多觉得迷迷糊糊,他明明就回到了无火时代,怎么会在自己的房间,难道他在做梦?

“妈!”多多朝门外叫了声后,才想起自己之前才和妈妈吵过架,原以为妈妈会责骂他,谁知妈妈竟笑盈盈地说:“起床啦?来,洗漱下快来吃早餐了。”“妈,你不生我气啦?”多多觉得好奇,“我干嘛要生你的气,别胡说啦,快来吃早餐!”多多妈催促着儿子。“好,马上。”

多多晃了晃脑袋,然后走进洗手间洗漱去了。

多多房间窗帘后,一根已经僵硬石化的树枝静静的躺在窗户旁,阳光透过窗户照射在树枝上,它折射出淡淡的光,仿佛在诉说着一个神奇的故事。

无火时代

炎日炙烤着大地,仿佛想将世间的一切蒸发,多多走在大街上,心里焦躁烦闷,妈妈总是动不动就骂他。之前看到一篇文章,一个小男孩无意中回到了无火的远古时代教会了原始人用火,受到了原始人们的欢迎。

多多想,如果他是那个人那该多好,可以不用在这当人肉烧烤,还可以躲开那些爱啰唆的大人,不用天天被他们唠叨教训。

想着想着,多多更加气愤了,为什么他不能到远古时代去当大明星,要在这受妈妈的气。“啊!”一不留神,多多掉进了一个大坑里,直直的往下掉,过了很久很久,也没有摔到地上,多多只觉得头晕目眩,渐渐失去了意识。

……

多多慢慢的张开眼睛,模糊的景象渐渐清晰,一群衣着古怪的人正围着他,多多发现他们正用用好奇而警惕的眼神打量着自己,仿佛在看一个外星怪物。

多多用同样的眼神打量他们,他们用粗糙的草绳串起树叶蔽体,披散着头发,赤着脚,面容也与平常人不太一样,反而有种原始人的感觉。原始人?!多多为自己的这种想法感到震惊。

看看四周,没有水泥地板,没有家具彩电,不像房子,却更像是山洞。外面分明艳阳高照,里面却略显阴暗潮湿。难道….我穿越回了远古时代?多多这样想着,再看看刚刚那些人更确定了自己的想法,心里更是震惊不已。

多多是自己坐起来,想和远古的朋友们打声招呼。谁知,那些原始人看看到多多坐起身来,竟吓得纷纷退了几步,用恐惧防备的眼神紧盯着多多,生怕他是什么害人的野兽。

多多伸出一只手,想向他们表示友好:“你们好啊,我叫多多。”

原始人们见多多没有恶意,却仍然不敢向前,一个皮肤黝黑的男子把原始人们招到一个角落,围在一起,悄悄的讨论着什么。多多好奇的凑个耳朵去听,之前的害怕已全然消失,取而代之的是无限的好奇。

那个像是这个族群大家长的男人朝多多走来,“@#¥%%@#¥……&**((”多多发现自己完全听不懂他们的语言,用古怪的眼神看着那个男人,发现他眼中并无恶意。多多摇摇头,有指指自己和那个男人的嘴巴,表示自己听不懂他的语言。

族长把多多拉到所有人的中间,大家手拉手在多多身旁舞蹈,多多这才明白族长和大家是在向他表示欢迎。

夜幕很快降临,几个男人打猎完毕,一起扛了一只肥大的鹿到山洞中,鹿颈上的献血使多多觉得反胃。

多多原以为他们会生火来烤鹿,环顾四周才发现洞中根本没有生火工具,也没有保留的火种,多多瞬间惊觉,他居然是回到了无火时代!

族长撕下鹿腿递给多多,滴滴鹿血滴落在多多的身上,多多瞬间跑到洞外狂吐,所有人都不明所以的看着多多,族长也为她的举动感到惊吓,以为是自己哪里怠慢了客人。

这时,多多才发现外面不知何时下起了倾盆大雨,狂风把树木吹得东倒西歪。“轰隆!”就在多多还没反应过来时,一道闪电朝他劈了过来……

多多吓得愣在原地,许久才反应过来,只见山洞外的一棵树被雷劈中,燃烧起了熊熊大火。

所有的原始人都被那会发亮会发热的火光吓得躲在山洞的最里面,女人和小孩老人都惊恐的抱在一起,缩在角落里,年轻男子们也警惕的看着那火光,手里拿着木棒和大块的石头,一副准备迎击敌人的模样

多多觉得非常巧合也非常的可笑,但又反应过来,这些人们不懂用火,怕火也十分正常。多多拾起一根干木柴,朝那颗燃烧的树走去。

族长急得直跳脚,想将多多拉回来,心里又害怕火,慌张地朝多多做着动作。

多多举着火把朝洞内走去,阴暗的山洞瞬间明亮起来,变得温暖。多多指指火把,又指指族长,再把自己的手放在火把前晃晃,表示很安全。

族长疑惑地看看多多,最终带领人们小心翼翼地朝多多走去。感觉到火的明亮和温暖,一些大胆的人也学多多的样子拿干树枝去点火,一会儿,山洞中便烧起了熊熊大火。

多多示意那些想触摸火的人不要去碰,又拿起族长给他的血淋淋的鹿腿,用尖利的树枝叉起放在火上烤,人们都有样学样,学着多多的做法,不久,山洞中就溢满了烤鹿肉的香气,人们第一次吃上了熟食,高兴地围着多多蹦蹦跳跳。

多多看着兴高采烈的人们,突然想起了妈妈做的香喷喷的饭菜,原本十想当那个大英雄,现在却觉得干什么,在哪,都不如在家好。

多多想着想着,靠在墙壁上睡着了。

多多睁开眼睛,原以为会看到族长他们和光秃秃的山洞,谁知竟发现自己竟在自己的房间里,多多看看四周,几番确认后,才敢相信。多多觉得迷迷糊糊,他明明就回到了无火时代,怎么会在自己的房间,难道他在做梦?

“妈!”多多朝门外叫了声后,才想起自己之前才和妈妈吵过架,原以为妈妈会责骂他,谁知妈妈竟笑盈盈地说:“起床啦?来,洗漱下快来吃早餐了。”“妈,你不生我气啦?”多多觉得好奇,“我干嘛要生你的气,别胡说啦,快来吃早餐!”多多妈催促着儿子。“好,马上。”

多多晃了晃脑袋,然后走进洗手间洗漱去了。

多多房间窗帘后,一根已经僵硬石化的树枝静静的躺在窗户旁,阳光透过窗户照射在树枝上,它折射出淡淡的光,仿佛在诉说着一个神奇的故事。

姓名:杨菲学校: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龙山中学

班级:初一四班指导老师:陈碧娴邮箱:

第九篇

小说读后感1200字 奇幻小说的奇葩——读《临界·爵迹》有感

一本小说没有好坏之分,小说的唯一目的是为了娱乐读者,而不是说教某种精神。如此看来,无论是恢弘缜密的背景设定、跌宕起伏的情节发展,还是个性鲜明的人物塑造,郭敬明的奇幻小说《临界?爵迹》都给读者递交了一份完美的答卷——这本书真的很精彩,而且必须一口气读完,才有说不出的感觉。

这本奇幻小说主要写了:店小二麒零成为七度王爵银尘的使徒,再成为七度王爵,最后“化身”为结尾里,幽冥和特蕾娅在天格内部的谈话中,特蕾娅所称唯一能容入白银祭司邪恶灵魂的“完美容器”。说实话,我以前还喜欢过许多奇幻小说,如:R?L?斯坦的《鸡皮疙瘩》、雷克?莱尔顿的《波西?杰克逊》、雨魔的系列作品《兽王》……但我自从走进老郭的奇幻小说后,便有了答案:老郭的奇幻小说几乎是史无前例的绝!因为一般的奇幻小说,不是胡编乱诌,让读者很难融入和信服这个世界,或是有些老套,如去寻宝、救公主之类的。但当我看完《临界?爵迹》后觉得,郭老师的奇幻小说是非常与众不同的,不仅新奇,还全是健康的想像。因为这本奇幻小说多角色,多人物,《临界?爵迹》看完后,要想好久才能将此书的事情发展情况梳理透彻。而且,这本书没有一个真真正正的坏人。哪怕连恶鬼般的幽冥,都有个保留点——绝不去伤害特蕾娅一根毫毛。(嘿嘿,忘了告诉你们,特蕾娅是侵蚀者不是人!除了有披到脚跟的乌黑长发,应该没有毫毛吧!)最重要的是《临界?爵迹》从第一章开始,我便被这个庞大的世界观给迷住了。每一个人物,他们魂兽、魂器、攻击方式……让我觉得不是一部小说,而似一款制作成熟的游戏,又如好莱坞大片,还有着史诗的气势。

本书中,我最喜欢的一个人物,不是那有些傻头傻脑,憨厚、正直,魂力还浩如汪洋的零度王爵(即“完美容器”)麒零、不是那帅气的孤傲男,现任七度王爵,上代大天使银尘、不是那尊贵如神,仍有大度作风的上任一度王爵吉尔伽美什、也不是高深莫测,速度极限的三度王爵漆拉,而是二度王爵——幽冥。他在本书中,首次出场就极符合他的外号,杀戮王爵。一身由不明黑雾幻化而成墨一样的黑袍,还戴着伏地魔式的兜帽。有着披到腰间的长发,匕首般的浓黑眉毛,阴险的墨绿色眼睛和一张一直保持着邪笑的嘴,神出鬼没,邪魅凶狠。他既似一个让人忐忑不安,心惊胆战的幽灵,又如一个末日的审判者,而且还斩断了自己的使徒神音的手腕,这时,你就会惊叹他到底是个什么样的恶魔。但是,作者花了大量的笔墨描述了他幼年时与特蕾娅相依为命,互相扶持一步一步爬到顶峰,成为二度王爵。读到这里,你便会感慨他的际遇,叹息他的人生。其中,幽冥和特蕾娅幼年的故事中,有个片段我仍记忆犹新:特蕾娅为保护幽冥,不惜使用黑暗状态。当特蕾娅控制不住自己,变成怪物时,幽冥并没有扔下她,而是忍住冰刃刺穿手掌的痛苦,给特蕾娅的爵印注入魂力,使她恢复原状。那时的幽冥,你可以想象,他并不是个充满杀戮的死亡之神,而是个胸襟宽广、充满爱的救世主。这时,你会明白:原来,幽冥的另一面是如此的温柔!而且,在本书结尾,作者不忘在刷上一笔,让他那内心深处充满的爱、温柔与深情表露无遗 ,几乎让读者潸然泪下。这个人物的塑造至此达到巅峰,情感描写丰富细腻,放下书本,你仿佛能看到结尾中,天格外部的荒野雪原里那一双在黑暗里萤火般滚烫发光的绿色眸子。

《临界?爵迹》并没有结束。《临界?爵迹2》的结尾,只是把前面零散的结果总结一下,《爵迹?风津道》只是明确一下,奥汀大陆面对的敌人,不是囚犯白银祭司,而是野心勃勃的风后西鲁芙。真希望《临界?爵迹4》赶快“问世”呀!不得不说,当我看完《临界?爵迹》后,不禁感叹到:此书不愧为奇幻小说的奇葩!

第十篇

“我们不能在一起。”

“对不起,我觉得我们可能不合适。”一位淡雅宣美,樱桃粉唇,一身轻纺连衣裙衬托她清风脱俗,弯弯的柳眉,力挺的鼻梁,皤然心动的美人泪镶嵌在白皙的脸蛋上,甜美的笑容就像是拥有久违的魔力,让你的愁情一染而清。甜甜是一个标准的大美人,是一种清纯的魅力。甜甜礼貌地弯了弯腰说道:“十分抱歉。”

坐在甜甜对面的,是一位成熟的男子,矫健的身姿,温和的脸上却怎么也遮不住尴尬,硬朗地说:“没有关系,正好我现在有一个饭局,下次再约。”话落,迅速整容自己的装束,扯扯领带,用手向甜甜轻轻一挥,便冲出咖啡厅。

甜甜见那个男子走了,轻轻地皱了皱柳眉,但又展开了笑容,轻悄悄地从胸口捧出一个项链——那个一个简单的项链,美仑美奂的两片四叶草嵌在细小的棱形框架上。甜甜小心翼翼地将它放在五层洁净白纸上,就如珍惜世间珍宝,轻轻地抚摸它被岁月侵蚀的“美貌”。

那是童年青梅竹马送的,本来一世稀友的他们,因为家庭情况,分离了!还记得他童年胖嘟嘟的小脸上,严肃认真地说:“甜甜,一定要相信我,我们以后肯定在一起!”那专注的神情,甜甜颇为心动,他为她戴上四叶草项链,俩人美美地笑着。

“现在……”甜甜小心翼翼地抱住项链,慢慢地将它放在自己的心胸,轻轻地按着它,无奈地闭上眼,心中徜徉着绵绵长江的愁情。她独自坐着,沉思,思索着童年,美好回忆每天的回味,只是不想被岁月冲刷罢了!

甜甜起身理了理衣服,用手勾起一抹笑,深邃的酒窝看起来格外亲切。甜甜还要去准备考大专,所以她得赶快赶回去。甜甜转身走向收银台,与厅长谈了几句,厅长打趣她说:“你可真是,标准真高。”甜甜只是笑了笑沉默不语,厅长无奈地摇摇头,叹息道:“一等便是十年,每天惦记着他,爱着他。老天真是不开眼!”甜甜微微摆了摆头,便向门口走去。

突然,一位男子冒冒失失地跑过,一不留神碰到了甜甜的手臂,男子手中的资料从他手中脱落,如同雨后飘落零散的花瓣,男子抱歉地说道:“对不起,对不起。”迅速拿起散落在地上的资料,甜甜连忙蹲下身体捡起资料,温柔地说道:“该说对不起应该是我。”

甜甜将手中的资料递给男子,男子与她双眼对视,空气好似凝固了,童年青梅竹马小胖那清澈的大眼,与眼前这个男子相重合,有一刹那甜甜认为这个男子就是她朝思暮想的小胖。俊美的姿容,那海蓝色的刘海下是一双好似可以看透人心的双眸,高大的身体,修长的手指轻轻划过脸颊,白洁 的脸上牵绊着性感的薄唇,浅蓝细格的衬衣,手腕处松松挽起,简洁略带华美,又有几分说不出的性感,就像参加完豪华夜宴后刚刚将晚礼服随手扔掉的王子。

他不会是小胖吧?不会的,童年的小胖那么壮实,怎么可能是眼前这位俊男。甜甜心理暗暗自嘲:甜甜,你想小胖想疯了吧!竟然把眼前的俊男看成他!

男子轻轻地问道:“姑娘,姑娘,”他朝甜甜的眼前挥挥手,“姑娘,你没事吧!”终于,甜甜回过神来,眨了眨眼,温柔地说道:“没事,那资料没事吧?”那男子微微一笑说道:“姑娘,刚才真是感谢你了。”甜甜扯了扯裙摆说道:“没事,还不是我不然你的资料也不会散落,那是我该做的”男子抱着资料,连忙摆摆手说道:“不是的,要不是我跑得急,哎,还得准备去考大专。”甜甜听到这话,眼前一亮,她嘟起嘴说道:“你也是准备考大专?我也是。”

男子激动地说道:“哦,是吗?那太好了。”他轻轻地将资料放在桌上,在弯腰间,灿烂的阳光直射着他胸口的项链——两片四叶草,在阳光的熏染下显得更加动人,照耀着他俊美的侧脸。

也许,就连老天爷也觉得,两座相隔万里的海湾也会有一座跨越岁月的桥,连结它们,惺惺相惜。他的手悄悄地蹭了衣角,又绽放了微笑:“你好,这位美丽的姑娘,我叫苏晨,很高兴认识你!”话落,伸出一只宽厚的手掌,礼貌握手。甜甜抬头,看向苏晨出尘的脸,入神了……

第十一篇

【守护甜心】文章投稿

发件人:?轻描淡写〃

守护甜心小说400字

胡编小说

新生入校:

一天早晨:

“丁零丁零丁零”

“亚梦!”小兰喊道,“起床啦!”

亚梦:“别吵我啦,让我再睡会~{昏昏沉沉}”

美琪:“再不起来的话要迟到了哦”

亚梦:“......”

{过了一会儿}

亚梦忽然惊醒:“唔,几点了”{看闹钟}“啊~~这么晚了,你们怎么都不叫我啊!”

{齐声说}:“我们叫了...”

{学校}叮咚~~叮咚~~

亚梦:“呼呼~”{喘气}“终于到了,没有迟到啊!”{进门}

花痴甲:亚梦大人还是一样的酷毙火辣啊{花痴}

花痴乙:是啊,好迷人~

女生:切!有什么了不起的!

花痴群:羡慕嫉妒恨呀

女生:谁羡慕嫉妒恨啦

{一团乱}

亚梦:{无视ing}

唯世:亚梦早上好!{微笑}

亚梦:早..早上好,唯世君!{吞吞吐吐}

{这时,老师进来了}

老师:今天,有一位转学生来到我们班,大家欢迎!

学生{鼓掌}

老师:让这位同学做一下自我介绍吧。

雪梦亦晴:你们好,我是雪梦亦晴,请多多指教!

花痴甲:哇塞~~他好可爱诶

花痴乙:再可爱也没有我们亚梦大人迷人!

{省略···}

(乱成一片)

这些都被雪梦亦晴听到了:亚梦...不管你是谁,没有人可以比我漂亮的!

老师:你要坐哪里呢?

雪梦:我要坐那里{指着唯世旁边的座位}

老师:可是,那里已经有人了,要不——

雪梦{打断}:亚梦同学,应该不介意我坐这里的吧。

亚梦:{摇头}不介意呀,你坐吧。{对唯世笑了一下}{唯世也回给她一个微笑}

这一切都被雪梦看在眼里:可恶的亚梦,我一定会从你的手里抢回唯世的!你等着吧!

邮箱470623509@qq。com

第十二篇

“芙蓉城三月雨纷纷,四月绣花针。”清秀淡雅的歌曲也唱出了蜀绣的那份美好,柔和,但如今蜀绣却已没有了从前的那般耀眼了。

奶奶就刺的一手好蜀绣,而我小时候就喜欢看奶奶刺蜀绣。春日暖阳把阳光洒在大地上,门前的迎春花开的正浓,淡雅的嫩黄在叶间流淌。在阳光下的还有正刺着绣的奶奶,铺满了老茧的手上捏着一根细小的银针,在薄纱上上上下下的来回穿梭,落下一步步细密的针脚。

奶奶捏着银针,挑选了合适的丝线便准备刺了。食指和中指夹着细针,拇指从针后轻轻一推,针就滑进去了,一道细密的线痕印在薄纱上。而随着不断的穿梭,一小片精巧的图案就出现在了纱上,那是一簇迎春花。上面的迎春花在静静的开放,明亮的色彩凸显绣中的春天,随后在绣的左上角,暖阳也在迎春花所向之处照耀着。奶奶理了理线条,摸到绣边有一处粗糙的线端,渐渐眼睛湿润了,“没想到老了手艺还是退步了,也许蜀绣这门手艺也快被载入史册了吧,也不知它的春天能不能常在呢?”。一幅蜀绣完成,奶奶也收了针线,摸了摸细密的针脚,悄悄地叹了一口气。

将那段蜀绣装入一把绣扇后,奶奶把那扇送给了我,看着上面的迎春花,也不禁有些惆怅。

后来的一次展览会把蜀绣再一次推向了高峰。看到了蜀绣细腻清秀,人们几乎移不开眼睛,再摸上去,触肤的光滑,简直爱不释手。我们家也门庭若市,每天都有向奶奶定蜀绣的,甚至还收了两个徒弟。奶奶如今经常看着这些蜀绣说“果然你的春天还是常在的”,便在阳光的余晖下又去刺绣了。

那把绣扇一直被我珍藏着,就好像有它在,蜀绣的春天就不会远去,一直在这里,绣中的迎春花也一直会向着阳光开放,迎来又一个春天。

第十三篇

作文投稿-微小说

发件人:lenka.

七年级微小说:风

天刚破晓,淡青色的天空还镶着几颗稀落的残星,空气中弥漫着轻纱似的薄雾。轻柔的风拂过田野,翠绿的海上起了粼粼波涛。

背上帆布小包,女孩飞也似的跑出家门,风柔柔地抚摸着她的脸颊。女孩一直很喜欢奔跑是风过耳畔的声音,就像飞起来了一样。“风儿这么早就来啦?”巷口卖鸡蛋的老婆婆笑盈盈的看着女孩。“那是,旅行社才说过,今天又有旅客要来的。”“病才好呢,小心别累坏了。”“没事。”女孩向村口跑去,声音里带着几分兴奋的微颤。

小屋门口停着一辆铮亮的黑色轿车,风儿上一次和母亲去省城的时候见到过,路上跑着许多这样的车子。风儿还曾经和母亲说过,以后要让母亲也住到省城里去,但母亲只是笑笑夸她懂事了。风儿正望着那车出了神,小屋的门打开了。“怎么才来?进来吧。”

“让您久等了,这是我们为您安排的导游。风儿!”躺在沙发上的一位富态的中年妇女几乎占据了整条长沙发,打扮的奢侈而臃肿。她用怀疑的眼光不住地打量着叶子,然后缓开金口:“这么小的一个孩子,居然还是导游,能胜任么?”“没事,”老板拍拍胸脯,“她经验可丰富着呢。”风儿也骄傲地抬起头,微风把她的刘海吹起来,捋到耳后。“那行吧,出了事可要找你负责的,”妇人厌倦的挥挥手,“村子里有些什么景色?”

“来,您看,出了这条巷口,就是景色之一了,这里的每一座桥可都是有故事的。这座桥上的雕塑啊,像极了……”那桥边就是村子里的集市,卖菜的、卖肉的笑呵呵的互相打着招呼,风似乎把这一份热闹的叫卖声传递的更远了。太阳拨开云层也出来了,所有人的身上似乎都笼罩着一层金辉,乡间一片祥和的美景,风儿的嘴角也不由上扬了几分。

走着,人群却突然在岸边聚拢了一圈,小贩的推车上刚出炉的煎饼还冒着热腾腾的香。河里是一个不到10岁的小男孩,在水中不断挣扎、扑腾着,大声喊叫着救命。显然,他的父母不在现场,可岸边人无动于衷,还有几个小贩跑回去收了摊,急急忙忙得跑回去了;叶子认识的几个邻居,在谈论着小男孩的悲惨,谈论着接下来即将有一次葬礼……

寒风猛地刮大了,岸边一株垂柳弯折了腰,天也变得阴沉沉的。

叶子是不会游泳的,她知道,自己如果下水,只是会多夭折一条命。于是叶子只好咬咬牙,转过身。远处,那贵妇开着车走了,只留下车子的一个黑色暗影。

水中的人影不见了。

叶子狠心地咬着嘴唇,强迫自己不回头去看。

人群已经一哄而散了,熟人、朋友都混在人群里,闹哄哄的挤得不成样子,分不清谁是谁,谁又是谁了。叶子只觉得耳边一片模糊,所有的声音,一如风过耳畔,却不再美妙。

天气阴沉沉的,漫天是灰黄色的浊云,叶子不禁打了个寒战。不再有风,可只让人觉得冷飕飕。叶子再回头看那桥,雕塑已不再美轮美奂,乡间的似乎也只有了枯蔫的细叶。

耳边再没有别的声音了,除了风。

姓名:徐昉奕学校:上海市民办xx中学 班级:七(1)班 指导老师:施文芳邮箱:

第十四篇

生活就是大海,它时不时地溅起一朵朵小小的浪花,使你回味,让你震撼,催你奋起。成长的岁月中,也许我们在刻意找寻着那一朵震撼心灵的浪花,其实停下脚步环顾四周,你会发现,那朵苦苦追寻的浪花就飘荡在我们的身边。

在一个寒风呼啸的夜晚,窗外没有月光,偶尔听见枯枝折断吹落的声响。父母不在家,我独自在卧室里写着作业,不知为什么,总有一丝的忐忑不时涌上心头。灯突然灭了,黑暗顿时笼罩了整个房间,我的心顿时悬了起来。发生了什么事情?外面传来一阵喧哗声,我摸到窗边,整个小区一片黑暗,哦!原来停电了,我的心里松了一口气。但想起还没有写完的作业,不禁又着急起来。我一步一步摸索着走到床边,找到了手电筒,借着这一丝的光下楼了。

楼下聚集着很多的人,纷纷议论着:“正看着那最精彩的片段呢”,“衣服还没洗完呢”,“哎呀,我还正织着毛衣呢”,“电脑上的游戏那一关还没过呢”……大家都埋怨着,眼光却齐刷刷地看向同一个地方。这时,我才注意到楼前的电线杆上趴着一个人影。“那是谁?”我好奇地问道。“物业派来的电工,”有人回答道。

我定定地注视着那位电力维修工,只见他用头和肩膀紧紧夹着一只手电筒,两只手拿着工具在紧张地忙碌着。风仍旧肆虐着,哗啦啦地拉扯着电工的衣服,像要把他拽下来一般。只看见他在几米高的电线杆上晃晃悠悠。天哪,看着真是危险!楼下人们的议论声渐渐低下去了,似乎所有的人们都在为他捏着一把汗。电工拿着工具熟悉的操纵着,如果一不小心,电源很可能外漏。我们抬头注视着电工,心里都为他捏一把汗。

夜晚的时间仿佛过得很漫长。终于,电工从高高的电线杆上下来了。用衣服抹了抹额头上的汗珠,憨厚地对大家笑着说:“好了”。紧接着,整个小区顿时为一片光明笼罩。大家纷纷地对他表示感谢,他反而显得不好意思了,一个劲儿地说“应该的、应该的……”。转身收拾好工具,默默远去了。那身影,如同一朵短暂地绽放的浪花,孤独而美丽着,点缀着生活的海洋,然后无声无息的消失,不留丝毫痕迹。

那个身影,如同一朵最美丽的浪花,在我的生命之海中永远绽放!

第十五篇

狼王的儿子

发件人:残羽

天空很净,只有一轮银月孤独的挂在空中。森里与山脉的交界处一群青狼半身倾斜,双眼盯着那轮银月。不知作些甚么。许久,为首的一只体态壮硕的银狼,朝着天空啸了一声....

它是狼王的儿子,所以天生不免就有些孤傲,甚至经隐隐约约有些上位者的气质。自从它降生到这片大陆。它好像甚么都不用愁,不用像其他狼一般,在外面与肉食动物捕食,不用为自己的食物担忧。

因为每次在它饿了的时候,狼王的那帮手下和兄弟争着抢着给它送好吃的并且也没有狼惹它,应该说是不敢,因为它是狼王的儿子。

这年冬天,大雪好像被攒了几年一样,雪下的很大,整片森林变得白皑皑的,好似银树一般,大地被雪厚厚的覆盖了,不见一丝生机。狼群的食物开始变得紧缺,甚至已经不够整个狼族吃。

一条年老的狼建议去外面捕食,否则的话,那些小狼会死,狼族的希望就会再次蹦灭,狼王别无办法,只好允诺,一群黑压压的狼开始静悄悄的出现在山里,四脚踏在雪上发出“哧哧”的声音,留下了一层隐隐可见的脚印,在一片漆白的环境下。它们的踪迹还是暴露了。

生活在山里的猎人,已经连续几天没有捕捉住一只猎物,山顶上,为首的老猎人放下了望远镜,笑了笑,“这个冬天我们不愁没吃得了,拿上东西走。”“阿爸,找到猎物了吗?”一位皮肤黝黑的大汉摸了摸腰间的棍棒说道。为首的老猎人笑了笑,默默点点头”好,兄弟们准备好,走......

“咚”一声,一只灰白色的巨狼重力的摔在了半米宽的坑中,鲜血殷红了学弟,殷红了森林,这片山谷变得好似有了生机一般。“奥”尾后的狼朝着天空啸了一声,紧紧的聚在一起,不敢再动:

“哈哈,阿爸它们中陷阱了,赶紧杀“猎人们攥紧了手中的棍棒冲向了一只娇小的狼,一个横劈,那只狼无力的倒下了,紧接着,一个又一个。

那些狼起初呲牙咧嘴,后来渐渐开始恐惧,慢慢向后退,竟最后开始逃窜,它们早已忘了自己出来是为自己的后代争取活的希望,忘了它们是凶残的野兽,忘了只要它们聚在一起,那些猎人根本不值一提。可它们没有,只记得自己活下去才是王道,

山洞里,狼王的儿子听到了声音,跑了出去,不幸的是迎头的便是猎人追逐狼的场面”阿爸,看那只狼是纯白色的,给阿里做棉袄。准暖和,我去杀了它。“。”好,就知道疼你的阿里,去吧”皮肤黝黑的汉子盯着那只纯白色的狼—狼王的儿子,随后,摸了摸腰间的棍冲了上去。

狼王的儿子望着迎头而来的攻击,一个逃闪,避过了危机,可是那只后腿被劈中了,狼王的儿子啸了一声,不知是痛苦还是愤怒,因为它不敢相信,自己是狼王的儿子竟然敢有人伤它,一个猛扑,遮住了阳光,遮住了天空,可是被那猎人轻松的一划,狼被摔了下去,另外那条腿也劈折了。

它开始后悔,自己当初为什么不去同其他猎物捕杀历练。它拖着疼痛的后腿向前爬去,发出低沉的吼声。猎人没有跑。一副看戏的样子,手中的棍棒来回摇摆着。

狼王的儿子开始寻求帮助,令它更加愤怒的是。当初那些整天送好吃的,整天献媚的狼。此刻见了自己好像空气一般,飞快的跑了过去。它不敢相信,难道它们忘了自己可是狼王的儿子,对,狼王,它的父亲。只要找到它的父亲,谁也不敢惹它,但是它不知道的是狼王早已被猎人们捕杀了......

望着越来越近的棍子和四处逃窜的狼,它到死都不敢相信。因为自己是狼王的儿子.....那一棍迎了上去,它的毛皮做成了衣服。

后来山里又出现了一个狼王,狼王的儿子甚么也不愁,它饿的时候,狼王的兄弟自会给它送好吃的,也没狼敢惹他。因为它是狼王的儿子。

姓名:赵亚硕

年纪:高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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