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文章介绍了哈佛商学院最受欢迎的营销课——《营销管理》。这门课程注重实践应用,并且教授的内容与现实市场密切相关,深受学生们的欢迎。学生们通过该课程学到了如何制定营销策略、进行市场调研以及如何与客户进行有效沟通等实用技能。
哈佛商学院最受欢迎的营销课读后感篇一
本书一直在质疑市场现有的营销现象,并举证大量案例,但得出的总结却模棱两可,要不就是众多周知的规律,太绕圈子了,弃读。
内容篇幅太长了,个人觉得可以把某些结论压缩一下,不用铺垫那么久,太啰嗦了。
拿起薛兆丰的经济学讲义,感叹什么叫眼前一亮,字字珠玑,打开新思路。这个就是对比吧。。
哈佛商学院最受欢迎的营销课读后感篇二
哈佛商学院类丛书只看过这一本,看完后受益匪浅。作为销售工作者,自然对本类题材感兴趣。本书作者用浅显生动的语言向读者叙述了营销是什么,怎么样营销,为什么会出现目前阶段的过度营销的状况等,看完后非常认同作者的观点,产生了很多共鸣。其实营销就是抓住消费者的心理,我们在消费的时候其实就是在做选择,选择会因人的差异而有所不同,消费者会根据自己购物的喜好及各种因素选择购买商品。这个过程是简单又复杂的。看完本书后会认识到为什么有些品牌会成为famous brand,而有些品牌会在没落后后利用自身独特性赢回消费者,很有趣也很贴近生活。这样的营销课才是最好的。
哈佛商学院最受欢迎的营销课读后感篇三
这本书的内容结合现实生活中的例子,分别阐述了3个方面的营销理念。首先说明了营销大环境下大家都在做相同的事情,大家都在相互模仿,市场同质化竞争愈演愈烈,解释这种现象的根源在于“自发性协从”如同大雁成群结队的迁徙对于每一只个体来说是最安全的保障。回归本质营销也是人参与执行的,大家迫于心理上的“同龄人压力”(大多数人的压力都来自那些和自己年龄资历相等的朋友或同事,没人在乎巴菲特今年挣了多少钱?)把焦点集中在同行业竞争对手上,而忽视了为顾客提供价值。再例证几个具有代表性的企业是如何摆脱同质化竞争乱象,打造卓尔不群的市场营销策略。
哈佛商学院最受欢迎的营销课读后感篇四
这是一本讲营销的随笔合集,并不算好读。
竞争越来越激烈,产品也越来越同质化,各个品牌的商品大同小异。品牌越来越没有识别度。如何实现品牌差异化,书中提到了3种方法。
01 逆向品牌战略
有时为了吸引消费者目光,一个商品会叠加很多功能,可却会让消费者久而久之地适应,认为这是理所当然的。反之,如果只能消费者少量的选择性,品牌就会变得清晰且具有特色,变得容易识别多了。
02 超越行业品牌
当同一个行业已经无法突发的时候,不妨打破圈层,可能会意想不到的收获。
03 敌意品牌
不要试图讨好所有的消费者,坚定地为你的目标用户服务,其他用户的声音不用care。
哈佛商学院最受欢迎的营销课读后感篇五
通过近二十天的时间,把整本书从头到尾拜读一遍。
第一部分【群氓的竞争】
读的有点摸不着头脑,还需要第二遍第三遍……的进行精读!
第二部分【不参与竞争】
第二部分作者通过雅虎、谷歌、捷蓝航空、宜家、机器人、可口可乐、mini、红牛、哈雷摩托等一系列品牌的成功,详细的解读了这些品牌的内在营销策略,找到适合品牌自身的市场!
其实这一部分的核心就是差异化,在这个竞争压力非常大的市场里面,不参与同样类型产品的竞争,自己另辟蹊径。同时也意味着创新,颠覆性的创新!
这样的思维对于企业适用,对于从事营销的人员,同样也适用!
第三部分【人性化,反思】
这一部分作者对于目前社会上的一些竞争行为做了剖析,就像和我们生活息息相关的手机,在苹果手机出来之前,手机的差别并不是特别的大
就现在而言,每年手机推陈出新,可能会提升像素,屏幕的清晰度,手机内存的大小等等。也就是说产品的差异性越来越小,而不是越来越大!
读书是用来指导生活和工作的,通过本书的学习,自己在今后的工作中也要不断改进自己的工作模式!适应目前社会的发展!
哈佛商学院最受欢迎的营销课读后感篇六
第一次参加同读活动,所选的书读起来十分有意思,案例结合策略,读起来十分畅快。遗憾的是自身还没有调整好时间,无法在规定的时间内同群组成员一起读完这本书,打卡情况也是完成的不理想。到今天为止,看到了本书的第二部分,不参与竞争。
因为自身的工作与营销接触不多,读本书的时候更多的是把自己摆在了消费者的位置,读来颇有意思。印象较为深刻的是本书第六章节所描述的——超越行业的品牌。既存活在原有行业里,又远不同于现有的行业。这里有一个非常重要的”心理原型“,每一个产品,我们都会给他一个定位,我们很容易按照某种特定方式给产品定位,同时我们也知道,我们心中的消费类别很容易被替换;如同AIBO被定义为宠物,而非机器人;成长裤区别与纸尿裤。消费者内心是明白的,本质是一样的,但是产品类别此刻发生了变化,AIBO是宠物,成长裤是内裤,产品定位不一样了,同样的内容被装进了不同的壳,由此产生了完全不一样的结果。
本书实在精彩,奈何精力有限,此时无法做出更好的观感。本次同读活动遗憾的一是还没有读完,这本书值得细细读,反复读;二是时间太晚,似乎我的生物钟总是和群里的伙伴不一致,每每错过时间点,十点结束打卡,而我几乎是十点才开始读书,实在遗憾。希望接下来能稳定下来,跟上大部分,边读边分析,好好读一本书。
哈佛商学院最受欢迎的营销课读后感篇七
1-34-超隐 哈佛商学院最受欢迎的营销课读后感
这是一本能让人静下来思考的书,因为书中描述的很多场景在现实生活中一直都在经历着,我们时时刻刻的关注着竞争对手、友商们都在做什么?他们有什么?他们是怎么定价的,很多的项目都会做的一件事情就是竞品分析,我们和周围的竞争对手的产品越来越像或者他们和我们的产品越来越像,有时候客户听完接受后会说感觉你们和某某某几个厂家都差不多,我们会附和这说:恩,协议相同,所使用的东西都差不多,所以看上去很像,但是我们在那哪方面怎样怎样。。。。说出一些现在细想毫无什么意义的差异化,而从来没有静下心来思考到底我产品的本质什么?客户最最想要的东西是什么?我该在哪些方面用最大的力量加强,而有些大家都共有并且没什么真正作用的东西可以舍弃掉,如何增强自己的优势,拉开与竞争对手的优势。俗话说,君子有所为,有所不为,知其可为而为之,知其不可为而不为。而真正的有所不为才是真正的做产品,真正用心做产品的人,才能做出真正差异化的产品,呼唤出客户心中那个隐藏的自我。就像读者写到的在读中学时老师布置的在24小时内成为一个不落俗套的人,即不沿袭陈旧的格式,以背离惯例或传统为特征的人,所有的同学都选择了一种不费心思的做法,但只有一个同学选择了一条能与大家产生共鸣,含有深刻含义的不落俗套,并且他的做法让读者记忆深刻。因此,真正想要做好一件事,不是多了就好,真正该做的就是直击事情的核心。
哈佛商学院最受欢迎的营销课读后感篇八
虽然作者是哈佛商学院的教授,但本书读起来却没有太重的学术味,没有艰涩难懂。反而都是通俗易懂的文字和大量的案例辅助加深观点。
从群氓的天性、发展的悖论到模糊的产品类别,作者前三章向我们讲述了目前市场现况:同类别中异质同质化品牌越来越多,很多产品长的几乎一模一样。在这样的竞争大潮中,消费者对品牌的忠诚度并没有因为各种品牌的营销而有所提升,反而是对品牌越来越模糊。
第四章到第七章展现了在异质同质化浪潮中不随波逐流保持自有特色逃离集体心态的品牌:逆向战略品牌(谷歌、捷蓝航空、宜家In-N-Out汉堡)对大家都司空见惯的那些说不,再提供一些意想不到的服务。超越行业品牌(索尼机器狗、金伯利公司的大孩子纸尿裤、Swatch手表)他们延伸了原本产品类别的意义,向原始概念加入新概念,把一种工具性产品变成一个很有趣的产品。敌意品牌战略(可口可乐、mini、红牛、安逸猿服饰、Bentton)在消费者面前树起一道消费障碍却带来奇特的诱惑。从稀缺性、唯一性角度在冲突中获得力量。
最后作者写到过度的强调差异化只会让企业或者品牌患上营销近视症。都陷入了具有自我破环性质的恶性循坏当中,因为消费者是一直在变的、复杂的。人类的行为事实是难以捉摸的,只简单的依靠几种策略显然无法长久。而过度的关注竞品的发展和数据也是现在多数企业的通病,其实无论是哪种战略都不应偏离了本心和初衷:服务顾客。而不是你的对手在做什么!
哈佛商学院最受欢迎的营销课读后感篇九
2-11-微电 书评
读完本书后,感觉意犹未尽,书中的内容因为有较多的案例,读起来像读品牌故事一样易于理解,作者书中提到对品牌创新的三个策略:逆品牌战略、超越行业的品牌、敌意品牌尤其深刻。
随着生产物资和消费物资越来越丰富,人们可选择的商品种类也更加繁多,而且相同类别的产品由于同质化的严重性,使消费者面临在选择产品时出现选择困难,这同时也影响了消费者对品牌的忠诚度,正因如此,产品的差异化是每个企业都在追求的目标,但也形成了一个循环,即:创新-跟进-同化-再创新。
产品的竞争是引起产品同质化的源头,但如果没有竞争消费者也就得不到更好的产品,这就需要企业在对所生产的产品进行升级是不能脱离消费者的需求,如产品的功能添加,除却产品本身所定义的基本功能,无限制的增加附件功能,不仅增加企业的研发负担,而且消费者也不会愿意付出过多的消费来买个自已可能永远都用不到的功能的产品。
企业的创新归根到底是实现产品的差异化,而差异化毕竟是不那么容易实现的,但书中提到了实现差异化的关键点,即:发现产品类别中一些普通的不被注意的细节,并对其进行研究。这样做既不会脱离消费者,还能更加的贴近消费者所想要的产品。但这样的产品出现时,是很容易从同种类别的产品中脱颖而出的,这归结为其差异化。
书中很多的品牌创新例子是本书的主要特色,还有具体的方法,特别值得细细品读,限于自己表达能力有限无法完全的把本书的特色表达的更加详细,较为遗憾。
哈佛商学院最受欢迎的营销课读后感篇十
我把本职工作不是做营销,但是想了解一下,《哈佛商学院最受欢迎的营销课》是由美国斯坦福大学博士扬米•穆恩所著的书籍,这本书是介绍关于时下比较热门的营销课程,因此受到大家的特别关注。作者扬米•穆恩曾经任教于麻省理工大学,并且获得 多次卓越教学奖,她的营销课程是最受欢迎的,也是哈佛大学学生们最喜欢的课程之一。
关于营销的课程书籍,比比皆是,因为大家都非常关注,都想从中找到捷径,市场上就出现了各种各样的营销书,这些书籍也是良莠不齐,有些人只是为了凑热度,可能对于营销根本就没有什么过多的接触,更别说是独特见解了。可能是照搬照抄一些就敷衍了事,这样肯定是不行的。其实大家都知道销售是有一定技巧的,如果学会了这些最先进的技巧,对于工作一定会大有帮助。但是做销售最重要的是一定要勤快,努力。这是第一位的。技巧只是一种辅助成功的手段,在努力工作的同时,要自己善于发现问题,思考,总结,想出行之有效的解决办法,问题都是多样化的,不可能千篇一律,所以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灵活运用,才能取得好的成效。
作者在书中讲述的营销方式,别具一格,有些内容超出了传统的营销模式,是一种全新的尝试。也就是说有一些逆向思维的模式,销售就是要推陈出新,出其不意,所以作者的销售模式,是一种打破惯例的方式,是可以认真研读的。作者还针对消费者的习惯打破常规,建议把消费者从自有的消费习惯中拉出来,这也是一个独特的创意。总之作者就是想打破传统的营销模式,建立一种全新的营销模式,市场是在变化的,消费者的心理也是在变化的,所以营销模式也要不断的变化,出乎消费者的意料,引领消费习惯。这样的战略思路是可取的,但是也要通过实践来检验。
哈佛商学院最受欢迎的营销课读后感篇十一
作者一开始就提出很多人都有的共同疑惑点,也就是现在品牌的越来越多,就算你选择买一款牙膏,也有无数款品牌,让人很难做选择。确实,这种趋势愈演愈烈。
这种趋势有两大特征:
对于产品本身来说,现在的商家,会把一个产品做的各种功能兼备,让人眼花缭乱,也就是作者说的加法升级。
另一个是乘法升级,也就是找到细分人群,精准销售。
最后市场上就会出现竞争越来越激烈,商品种类繁多,功能齐全的现象。对消费者来说,商品只有细微差别,甚至都差不多,对商家来说,竞争加剧,同行的一些创新点,慢慢会被跟随,整个行业越来越雷同。
作者这个时候提出的观点,很有意思,就是要做差异化,加强自身优势,有所取舍。通过列举的现在市场的品牌,让人有更深的理解。
google在门户网站当道,页面提供各种各样资讯的大背景下,以清爽干净的页面,反其道而行之,来对抗产品类别的升级趋势。是个很好的例子。
第二个战略:超越行业品牌,彻底忽视已有的类别定义,开创新赛道。如金佰利,开发成长裤,强调不是纸尿裤,延长了产品生命周期。
最后一个战略,敌意品牌战略。欲擒故纵,反营销,拒绝使用吸引顾客的传统理念,如:红牛,被质疑不健康,公司反馈:如果红牛让你紧张,那就不要喝。莫名想到我们的椰树牌,大胸美女卖广告,被上热搜,公司也硬刚。
哈佛商学院最受欢迎的营销课读后感篇十二
由于社会的快速发展,人们的需求也在随着市场的变化而变化。但当某些行业领域走向成熟阶段时,同类型企业面临的考验会更大,产品逐渐质化、客户需求更加多元化,而当消费者面临更多选择时,如何让消费者对该品牌产生第一位的印象,这就是本书对消费世界的观察和反思。
如果企业想要创造差异化产品与品牌,可以有三种方法:逆向战略品牌、超越行业品牌、敌意品牌。
逆向战略品牌:忽视产品类别中的扩增趋势,减少不突出的服务,把吸引的人的优势加强。一些不必要的服务虽然让产品内容丰富化,但会让消费者第一时间找不出这个产品的第一优势与价值。在撤销一些服务的同时,提升了服务质量;在简化的同时,让事情变得更美好。这样做的结果就是,最基本的服务和最卓越的服务结合在一起。
超越行业品牌:对抗产品不断细分、不断分化的趋势,这时需要打破固有的产品分类思维,去整合和混搭,以实现跨界创新。超越行业的品牌就是变形机器。它为我们提供了一种新的参照标准,鼓励我们放弃在某个产品上的固有消费态度,接受一些全新的情形。例如企业将公司主打产品与次要产品相结合,或是将几种类型的产品重新命名,重新定位,让客户能够好奇新的产品,虽然产品的服务项没有变化,但是却让客户能够以新的思维方式,来接受产品。
敌意品牌:拒绝遵守喜迎顾客的传统观念,不宣传自己的优点,而是从缺点出发,达到消费者对品牌的信任。就例如个人品牌,如何让他人对你产生印象并能够第一个就想起你,要么是夸赞自己,要么是自损,甚至是给自己贴上“丧”的标签,从自身缺点调侃,反而能让更多的人喜欢并认同这个品牌。
除了这三种方式,更加重要的就是需要不断创新,坚持做到差异化,需要概念性创新。只有创新,才能走的持久,公司品牌才能够在众多品牌中脱颖而出。
哈佛商学院最受欢迎的营销课读后感篇十三
在我的眼中,这本书里强调的逆向思维也好,超越行业品牌也好,敌意品牌也好。其实都是为顾客提供了一种更好的体验。谷歌提供的单纯的搜索,是符合这个时代的,因为这个时代是属于一个信息爆炸的时代,所以他把搜索做得单纯,谷歌提供的搜索引擎要比yahoo更高级,这其实才是它最核心的竞争力。而不仅仅是他的一种逆向思维。 所以在我的认知中,逆向思维影响品牌,所有超越行业也好,都是用简单的方式去做减法,把自己核心优势,去加强。从而提供更好的服务,让人们有一种更全新的体验,也是让顾客觉得更佳的舒服。 其实就是把自己站在一个更高的维度,去看这样一件事情,人们能够看得更加的透彻,知道它的核心点是什么,然后抓住这个核心点去宣传,他并不是不顺应时势,而是去抓住了时势改变的方向。结合到自身的工作,我觉得要做的就是把这个店打造的和其他的店,有不一样的地方,一定要突出自己店的一个特色,而且这个特色,不仅仅是价格上的,或是增加服务,而是要与其他的地方又有一样的,感觉的地方。 就像今日头条是帮助你去过滤信息,在这个信息爆炸的时代,帮助别人去过滤信息,实际上就是把自己的信息,推送给特定的人。 ,那么我们不论做任何事情,从事不同的事业,要做的就是,回到这个事情的本质,也就是说不忘初心,从初心去推断,我们要,提供哪些服务,而去掉哪些服务,而不是人云亦云,看到别人做什么而就去做什么。回到初心,是回到最初的那个原点。一定要刨根问底,去了解最初原点是什么,这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当你回归到这个原点的时候,就会发现过去做了很多事情,都是为了,第一第二第三原则服务的,而并不是为了这个原点,那这些就可以去掉了。然后围绕这个原点,去发散思维,找出最好的方式,有别于其他人的方式,创新的方式。这样才能真正的去找到自己的核心价值,让自己能够生存下去,而且越来越好。
哈佛商学院最受欢迎的营销课读后感篇十四
销售在我们的生活中随处可见,学生时代的时候,老师就锻炼我们要学着把自己推销出去,这样才可以广交朋友。上班以后发现销售是最大的一个群体,也是一个参差不齐的环境。但是说起营销这里面的学问就大了,毕竟销售只是将自己已有的产品推荐给客户,因此会遇到很多客户不需要碰壁的现象,而营销是根据客户的需求制作产品,个人觉得营销会比较厉害一些。
在这本书里,作者就用了很多案例和事实以及道理像我们说明了一个好的营销应该是什么样子的。营销并不是二年级小豆包背古诗,一遍一遍的重复刻在脑子里就可以的,而是需要有自己的意识和创新,站在客户的角度上思考问、解决问题。
可有的时候营销也会遇到吃客户闭门羹的时候,比如你为客户精心定制的方案客户会觉得和自己的风格不符;比如家具店里的老板为了让客户感到宾至如归的感觉,安排了很多热情的销售顾问,却让你觉得很心烦;在比如网页上罗列的天气预报、地理位置、午餐推荐等等,会让你觉得整个界面看山去乱糟糟。
作者还举了一个生动的例子:你和外星人站在同一个超市里,要求挑选出自己没有吃过的麦片。也许对你来说非常简单,因为你总是燕麦,只要过滤掉曾经看过吃过的就可以了,但是对于外星人来说这个题目就有点太难了,因为它根本不知道这些燕麦有什么区别。它需要花时间来研究一番再做决定。
这就是行家和新手的区别,我们在生活中做销售也好,做营销也罢,懂行的人一眼就可以看出产品的好坏以及是不是适合自己,但是新手的话却傻傻分不清楚产品的区别。因此作者得出结论,就这个现象而言,购物已经不是单单靠经验这么简单了,而是可以靠现象学这个专业知识的方法来解释了。
作者在书中还画了很多简单易懂的简笔画,帮助读者更加清晰明了的理解文字部分的意思,我觉得这点做得非常好。因为现在大多数的读者都没有很大的耐心去读一本太过高深的书,这本书配上简体画完全就提高读者对于这本书的兴趣了。不仅如此,这本书里的例子都非常的贴近生活,甚至有一些是作者孩子时期的故事,这让我们看到其实哲学来自于生活,只怕自己并不知道。
哈佛商学院最受欢迎的营销课读后感篇十五
1-104 哈佛最受欢迎的营销课读后有感:整本书都围绕着如何让产品与众不同,并围绕着常规的差异化做了沙盘推演,证明常规的差异化本身就是一个悖论,过度竞争环境下的差异化的终点是趋同,无法实现与众不同的初衷。因为如果用竞争的视角去践行差异化,就等同于从比较的角度去定性参照物,并以此为基础更上一层,这无异于趋同。当然在最后,作者给出了破除悖论的关键:一个品牌可以是有敌意的,同时也可以是有吸引力的;一个人在满足的同时,也会感到不满足;一种关系令人沮丧,也可以让人感到愉快;既相互依存,又让人感觉自由。作者把这称为人性化的设计理念,也就是在产品设计和营销中加入人性化理念,那作者所说的人性化理念具体是指什么?这种新理念又如何附能于产品呢?自己做了一些推想:所谓人性化应该是让产品体现设计者的思路,让消费者通过使用或购买商品的过程,察觉并寻找认同感,表面上我们销售的是商品,其实是营销者在营销自己,不过营销自己的过程中需要一个媒介,而这个媒介就是产品。那为何人性化能使产品时刻保持与众不同呢?我想应该是:人性本身绝非理性也绝非感性,而是时而偏理性时而偏感性,这种特性本身具有极大的不确定性,但由于这又是人的本性,不变的本性加人性化的不决定性,这看似是矛盾的,其实是不变中附带变化。所有的这些定性可能就是生活本身,商品是生活所需,而我们用生活本身的逻辑去设计产品或营销,应该再合适不过了。所以营销本身就是表达自己的过程,而且是真实的表达自己,真实的你应该时常自信,也会时常沮丧和迷茫,而你要做的是通过营销表达你自己,不论是好是坏,至少都是真实的。你不用担心自己是否每次都是百分之百正确,有了这一点你就解放了,因为当你在营销中疑惑时,给出确切的方案是种选择,有争议的方案也是一种选择,或者没有方案仅仅传达疑惑也是一种选择,没准后者的产品更能让消费者传达共鸣! 回顾本书,我也想明白一个问题,面对生活的不确定性,勇敢面对用行动践行心中隐约的方案,不论这种方案的确定性有几分,或许这最好的选择,事后看来,你或许会错,但至少你可以证伪它,可如果你继续迷茫,动摇不定,你无法成功也无法证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