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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再见时作文初三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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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再见时作文初三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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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再见时作文初三500字篇一

在《水浒传》《西游记》《三国演义》《红楼梦》中,最深深吸引我的是《西游记》。

时光如流水,回忆儿时母亲让我静心看四大名著,当时是千万分不乐意。可如今,当我重拾起旧书时,却是万分喜爱。

清晨的第一缕阳光洒满人间,小草上那调皮的露珠悄然回家。在湛蓝的天空上,平时爱玩躲猫猫的白云不知何时又多了起来。当太阳公公热情地拥抱着我时,我欣欣然张开了眼。赤足来到书桌旁,打开窗户,贪婪地呼吸着清晨的空气。回头间看到书架上的那本《西游记》轻轻地拿下、慢慢地打开,饶有兴致地阅读起来。

书中那一幅幅精美的插图不断地吸引着我翻页。当读到三打白骨精时,不禁为白骨精的诡计多端而感到气愤,为唐僧的是非不分而叹息,为孙悟空的离去而惋惜;而儿时读《西游记时》时哪里是读啊,只是看那吸引人的精美的插图。现在回想,倍感惋惜,怪自己当时为何不仔细品味。

儿时,最喜爱的是唐僧师徒四人取得真经后的喜悦,打心眼里为唐僧师徒四人取得真经修成正果而感到兴奋不已;现在喜爱的却是唐僧师徒四人历经九九八十一难的过程,喜爱唐僧的慈悲为怀、孙悟空的神通广大和机智勇敢、猪八戒的“好吃懒做”、沙和尚的任劳任怨、白龙马的不辞辛劳......

合上书籍,脑海中出现那一幅幅生动有趣的画面:大闹天宫时的孙悟空天不怕地不怕;三打白骨精的孙悟空机智勇敢,撕破白骨精的假面;真假美猴王中孙悟空的神通广大,寻问各路神仙,机智地证明了自己才是真正的美猴王;历经九九八十一难后孙悟空的自豪、骄傲。

通过这些,你们应该知道我最喜欢唐僧师徒四人中的谁了吧?没错,就是孙悟空。我再次领略《西游记》的风采,那勇往直前、机智勇敢的孙悟空就是我学习的新榜样。

“初读好书,如获良友,重读好书,如逢故知。”《西游记》我的最爱。

我与再见时作文初三500字篇二

那是一个深秋的傍晚,我和爸爸到田野里散步。彼时,天气已经微凉,正走着,我忽然发现前面草丛里有个小东西在动弹,走近了再一看,原来是一只小燕子,都这个时候了怎么还有燕子?我正感到纳闷,想问爸爸一个明白,爸爸用手指了指它的翅膀,有一个伤口,原来它已经不能再飞了。我们把它带回了家。

被我们带回家的燕子已经奄奄一息,我们帮它清洗了一下伤口,然后把它放在一个空鸟笼子里静养。过了一夜,它可能是感觉到了温暖而慢慢地睁开了双眼,接着就急切地移动着看起来很沉重的身体,惊恐地看着我们。我们不敢再多打扰它,只是在它的面前放了点水,远远地观察着它。燕子好像发现我们对它并没有恶意,也就放松了警惕,两三天后开始吃我们放在笼子里的食物。就这样,在寒冷的冬天,在我们温暖的小屋里,燕子渐渐安顿下来,和我们一家人也慢慢熟识起来。

一转眼,春天又来了,燕子在鸟笼子里已经养得很健壮了,我们都非常高兴,希望能和它多待一段时间。一天早上,我听到屋檐下有燕子“叽叽喳喳”的叫声,以为笼子里的燕子飞出来了,一看却发现它正猛烈地扑棱着翅膀,不停地撞向笼子。爸爸说:“燕子的同伴来找它了,大自然才是它们的家。”哦,我明白了,虽然有太多舍不得,但我还是把燕子放出了笼子。不难想象,飞向天空的那一刻,燕子该有多么高兴啊!而我也为燕子再次回到自己的家而高兴。

又过了大概一个月的时间,一天早上刚起床,我发现有一只燕子正站在我家窗户上。“是你吗?小燕子。”我喊道。虽然它没有回答,但我知道一定是它,是它来和我们一起回味曾经共同度过的美好时光。

如今,从初春到深秋,总有燕子黑色的身影在眼前掠过,尽管分辨不出是哪一只,但我总觉得每一只都是曾经和我们在一起生活过的燕子,于是心中就升起了一种异样的感觉……

我与再见时作文初三500字篇三

光阴似箭,岁月如梭。短短的六年的小学生涯即将结束了。我将要告别培育了我数年的母校,告别亲爱的老师们,告别平日朝夕相处的同学们。说道要离开,顿时心中涌起了一股眷恋之情不由自主的燃烧了起来。

记得小时候我在爸爸妈妈的带领下进入了小学。踏着轻快的步伐,走进我梦寐以求的小学。这里的一切都吸引这我的眼球,从小就怀着对学校的憧憬、对老师的敬仰走进了美丽的校园。绿草如茵的操场,窗明几净的教室,天真烂漫的同学,和蔼可亲的老师,散发着油墨香气的课本,一切都是那样诱人。

走进教室,一排排摆放得整整齐齐的课桌椅,表面粉刷着一层绿色,朴素又美观大方。凳子上坐着一位位同学,他们一张张陌生的面孔目不转睛的望望着我,使我有点害怕。经过一段时间的相处,我和他们混熟了,他们很可爱,很善良,音容笑貌全印在了我的脑海里。

转眼间我都要快毕业了,告别他们,我真有点点依依不舍,但是我们依然要忍痛割爱默默的走开了。

亲爱的母校,我谢谢你您,是您让我在您的怀抱快里成长,从幼稚变得懂事,从迷惘变得睿智,从自卑变得勇敢······

再见了,美丽的母校。再见了,敬爱的老师。再见了,亲爱的同学。我回永远记住你们,想恋你们的。

我与再见时作文初三500字篇四

黑紫色的桑葚,是我小时候的最爱。

犹记得小时候,总是无意间走到桑树下面,抬起头望着那成片的绿桑叶。在那桑叶间点缀着绿的、红的、紫的、黑紫的桑葚,像是各种精灵躲在桑叶中纳凉。看着那五颜六色的桑葚,我的腿就迈不开了。我仰着头,不停地吞咽着口水,只想着能有一阵风把这些精灵刮下来。母亲每次忙完家务活都会顺道给我摘一把,看着我吃得手上、脸上都沾上了桑葚黑紫色的汁,母亲总会笑着叫我小花猫。

渐渐地,我又长大了些,有了自己的小伙伴,也能够自己爬树了。于是整个夏天有大半的时间我都是蹲在树上的。桑树浓密的树叶恰能遮住阳光,偶有凉风吹来,别提有多惬意了!那桑葚更是在风中飞舞,看的人直咽口水,接着我们就开始在树上“扫荡”。

时光在一点点流逝,随之面对的是越来越大的压力和无穷无尽的作业。我被压得喘不过气来,无暇顾及那曾经的美味桑葚。自此以后,我就没能再次品尝桑葚的味道。

如今细细数来,我和它也已经有三个年头没见了。机缘巧合下,我竟在路边重新看见了它。满树的桑葚压弯了枝头,我踮起脚尖摘下一个,眼前又浮现出那绿的、红的、紫的、黑紫的小精灵,浮现出母亲和小伙伴们的面庞。

再见桑葚时,我已褪去了稚嫩,明白了逝去的终将逝去,但我们要学会将记忆留在脑海里,将真情留在心间。人不能总是沉湎于过去而不能自拔,要学会站起来、走出来。感谢桑葚,带给我充满乐趣的童年,更感谢桑葚让我有机会认识这些小伙伴。

桑葚,再见了,希望下次相见时,你依然挺立,而我已学业有成。希望你能用那厚重的身躯,扛起我的那份精神,让我的心中时刻充满着信念,那份与你相连、永不可磨灭的传承信念。

我与再见时作文初三500字篇五

总算是等到总编点头表示同意的那一刻了!我飞也似的冲下楼去,打车直奔火车站,一路小跑登上了17∶05时开往牡丹江的列车,找到座位坐下,才感到浑身仿佛一摊烂泥,疲惫之感一起袭来,心神俱疲,好累呀。

此时,已近黄昏。尽管是早春二月,雨水已过,可是北方的天气依然是春寒料峭,好在白天的日照长了许多,下午五点多的时候,感到阳光很明媚。

车窗外飞驰的景色清晰可见,楼房、树木、白雪、旷野、山脉,在眼中变幻消逝着。车速很快,带着每一位乘客的心愿,奔驰在北方初春的原野上。此时,疲惫了一天的心灵,似乎寻找到了一方静谧,周围嘈杂的声音已不觉心烦。

转眼之间,只见天边似乎涂上了一抹淡淡的紫红,如一条浓淡相间的紫色纱巾,仿佛仙女们在起舞弄清影,镶嵌在远处的山峦之上。偶尔,一排排整齐的树木印在那些色彩之中,如水墨大师在挥毫泼墨,在夕阳西下的瞬间,留下一幅富有动感之美的画卷,只要你剪截下来,就是一幅难以描摹的中国山水画卷。

列车依然在飞驰,我不想将目光收回,因为夕阳落山的时间是短暂的,大自然的神奇往往是在瞬间展现出来的,正如人生应该抓住的机遇一样,稍不留神,就会从你的手中溜走。“那是炊烟!”我情不自禁地喊出来,引得周围的人都看向了我。

此时,天边的云霞不知何时已经渐渐消失,不过夜幕降临的脚步似乎还有些迟缓,天边还能清晰看见天空的亮色,只是景物次第模糊起来了。朦胧之时,眼前闪过一片片房屋的轮廓,星星点点的灯光眨着醉人的眼神,点缀在这无边的画幕之中,许多房屋的烟囱中飘起了炊烟,如轻纱般笼在房顶之上,那就是深深烙印在我记忆中的炊烟的画面。

脑海中忽然闪现出一个词语“暮霭”,宋代柳永的《雨霖铃》一词中有“念去去千里烟波,暮霭沉沉楚天阔”句子,一种离别之情流淌在字里行间,那是借黄昏时的云霞与雾气来表达一种难舍之情。而此时的烟雾分明是炊烟,是儿时居住在小山村里的那一种,只有在清晨或傍晚才能见到的炊烟。顿时,一种久违的感觉涌上心头,耳边似乎响起了那首《又见炊烟》的老歌:“又见炊烟升起,暮色罩大地,想问阵阵炊烟,你要去哪里?夕阳有诗情,黄昏有画意……”

是呀,夕阳有诗情,黄昏有画意,可是在我的记忆里那只是儿时的事情。虽然不懂得邓丽君的歌词里到底有哪些含义,但在我的心目中,这歌词能把家乡的炊烟美景唱出来,在我的心中就是一幅美丽的水墨画,那是一种文字与音乐的神奇呼应。

也许,从那个时候,我就渐渐喜欢上了炊烟。那个时候,常常在黄昏时,与伙伴们在屋前的南山坡上玩耍,偶然间看见萦绕在房屋上面的炊烟,似乎觉得很奇妙,一个个猜疑,那是孙悟空的花果山吧?不,那是王母娘娘的瑶池。小伙伴们争论着,吵闹着,直到隐隐听见母亲的呼唤,才连跑带颠地一路奔回家中,顾不上母亲的数落,坐在饭桌前便大快朵颐起来。然后,又拿起铅笔,想要把那些景色描画出来。

后来,我离开了生我养我的故乡,来到了城市里。随着大片的平房变成了鳞次栉比的水泥楼房,那种暮霭炊烟的画面就渐渐消失了。遗憾的是,每天忙于写稿出题,画板似乎已经忘记了存放的位置,更谈不上拿起画笔了。

列车依然飞驰着,炊烟的画面也在不断地变幻着,只是都笼在农家的屋顶上。我不由自主地说道,为什么这炊烟都在屋顶之上而不见升高?对座一位满头银发的农民大伯回应道,无风烟不升。原来这里面也有许多的自然理趣啊,可叹自己枉读了那许多书本,却不如一位整日劳作在田野中的农村老翁了解自然。

车窗外的炊烟画面逐渐模糊起来,而在炊烟的朦胧中越来越多的灯亮起,橘黄的光,烘托出乡村中一片独有的宁静与平和。我想那家的主妇可能正在为一家人忙碌着晚饭,孩子、丈夫还有老人已经围坐在了一起,正在品尝着劳作的甘甜。只觉得那粗茶淡饭的味道已经浸润到我的心脾,全身的疲惫之感也早已不见踪影,整个身心都已沉浸在久违的炊烟之中,唯有一片宁静,许多温馨。

夜幕已经完全笼罩了大地,不知何时,一颗启明星时隐时现地悬上了宁静的夜空,隆隆的列车声伴随着那首熟悉的歌依然回荡在耳畔——“又见炊烟升起,暮色罩大地,想问阵阵炊烟,你要去哪里?夕阳有诗情,黄昏有画意……”

朦胧中,似乎有个声音在问:若干年后,当我们的子孙问起,这“又见炊烟升起”的画面究竟在哪里的时候,我们应该如何回答呢?

我与再见时作文初三500字篇六

小时候读不懂你,只觉得晦涩;大了点看《倾城之恋》,向往乱世佳人,时代的火车轰轰烈烈往前开;看《色戒》,读懂了人性的可悲;再后来难过《异乡记》里,你对自己毫不留情的凌冽审视……在时间的无涯的荒野里,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如今又与你相见,我只想问:你还在这里吗?

——题记

清书架时,一本蒙尘的书出现在我眼中,是你的《倾城之恋》。你的名字印在书页上,无比媚俗的名,却象征着文坛上的神。扉页是你的照片,你神情淡淡的,侧着脸,像古画里走下的人。

我翻了几页,看到白流苏,范柳原,看到结尾:“为了这份爱,城倾了。”

说不出的感慨,你就像我一个老朋友,早闯入我生命,给我留下过不解、羡慕、叹息,最后离开了我的视线,日子久了,我也忘了你仰头望大雪纷飞时,是怎样的风流温柔。有一天你出现在我家门口,头发漉漉,眼神清亮如鹿饮溪。

和你初次相遇那年我七岁,你十九岁,我咿呀咿呀得意洋洋的翻报纸,鬼头鬼脑的念文章,正好是你的《天才梦》。

你说,生命是一袭华美的袍子,上面长满了虱子。‘

爸爸说,你的一生应了你这句名言,你最后一个人孤独死在美国,穿着一袭华美的旗袍,被人发现时满身都爬着虱子。

我眼睛发亮,斩钉截铁的宣布,我要,好好,看看,张爱玲,的书。

我对你印象深刻,我找来你的书,搬着小板凳在爸爸的书房里阅读,黄色的白炽灯打在我的脸上,给我勾勒出一层金边,你的身影在我眼中日渐清晰,打着光从哪个回不去的时代走来,夹着不带烟火气的寂寞上海。因为要升高中,我和你告别。

今天在此时此地,我又与你相见,张爱玲。再相见时,你还是你。

你说:于千万人之中,遇见你要遇见的人。于千万年之中,时间无涯的荒野里,没有早一步,也没有迟一步,遇上了也只能轻轻地说一句:“哦,你也在这里吗?”

小时候读不懂你,只觉得晦涩;大了点看《倾城之恋》,向往乱世佳人,时代的火车轰轰烈烈往前开;看《色戒》,读懂了人性的可悲;再后来难过《异乡记》里,你对自己毫不留情的凌冽审视……在时间的无涯的荒野里,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如今又与你相见,只想问一句:你还在这里吗?

——2016-3-16

我与再见时作文初三500字篇七

春天如约而至,老屋前的老槐树又该枝繁叶茂了吧?它还是那样挂满了一串串芬芳浓郁的槐花吗?随着车轮不断向前行进,我的心里也越来越忐忑起来。这次和爸妈一起回老家,其实是为了祭奠离开我们整整一年的爷爷。

去年春节过后,一直在老家生活的爷爷终于答应了爸爸妈妈,随我们进城去医院检查一下身体,也就是从那时起爷爷住进了医院。一向身体健壮的爷爷怎么突然之间病倒了呢?他可是一向最疼我的呀。我回想起小时候他将我高高举起拽老槐树叶子的情景,我回味着爷爷给我蒸的槐花菜的味道。躺在病床上,他对我说:“丫头,等我病好了,咱还回家捋槐花,我给你蒸菜吃。”当时,我天真地以为,爷爷输点液就好了。

和爷爷在一起,他讲的最多的就是老槐树的故事。听爷爷说,老槐树是他的爷爷栽下的,已经有一百多岁了,他就是在老槐树的陪伴下长大的。老槐树不但能遮风挡雨,在灾荒年代里,满树的槐花还能接济一下家人的生活。到后来,老槐树的树干已经需要两个大人才能合抱过来。村里人常常流露出羡慕的眼神,说是托老槐树的福才让村子里最先走出了大伯和爸爸两位大学生。这时,是爷爷最开心自豪的时候,他会走到树下,用粗糙的老手拍打拍打同样粗糙的树皮。如果有一起看树的人,爷爷还会讲上一两段老槐树的故事。

病床上的爷爷身体不见好转,精神状态也一天不如一天。“让我回去再看一眼老槐树吧。”这是爷爷跟大伯和爸爸提出的最后要求。从医院回家看过了老槐树,第三天,爷爷就安静地去了。那时,老槐树已是满树的绿色,初绽的槐花散发着浓郁的芬芳。

时间过得真快,整整一年了,爷爷的音容笑貌还在眼前。可是,老槐树的叶子已经绿了黄,黄了落,如今又绿起来了,而爷爷再也不能看一眼老槐树,抚摸一下老槐树了。

车子在老家的门前停下,抬眼就能看见满树绿色的老槐树,槐花香扑面而来。大人们照例谈论起了老槐树的故事,泪水从我的眼角静静地滑落下来……

老槐树,你可知,你的故事里缺少了爷爷这个重要角色啊!

我与再见时作文初三500字篇八

母亲在世时,有做土酱的习惯。

大约是在农历的五月初吧,那时虽说麦子早收进了仓,秧也插完了,但田里的活儿还是很多,种大豆,栽玉米苗,给棉田松土锄草,母亲仍旧每天起早贪黑,忙得团团转。只有遇到雨天,一下几天,下不了田,母亲才会待在家里。这时,母亲便会张罗着做土酱了。

做土酱的原料其实只有两样东西——大豆和麦面。大豆是挑种豆时挑剩下的,多数残缺不全,有的只剩了个壳。麦面是从准备交给粮管所的公粮里扬出来的半瘪的小麦磨成的,麦皮麦面磨在一起,黑乎乎的。这一天,一吃罢早饭,母亲就忙开了。先把那些大豆淘洗干净,倒进大铁锅里猛火炖熟,然后捞进木盆,和面一起和匀,做成饼状。接着,母亲在铁锅上抹一点油,把那些饼一一贴到锅上,命我用软草烧火,一面烙熟了,用铲子翻个个儿,再烙另一面。如此反复,要烙上五六锅才完。烙好的饼堆在竹匾里,像座小山。母亲搬把小凳坐到匾跟前,操起菜刀就切,饼被切成一片片很薄的小角子。我蹲在旁边,趁母亲专注于切饼时,时不时偷上一片解馋。饼切好了,母亲把衣橱里的两个大抽屉腾空,把饼角子一层层摊放到抽屉里,最后去圩坡上扯几把芦叶,盖在抽屉上面。

十多天后,那些饼角子长满了绿色的“毛”,又密又长。母亲把家中的两只“牛头缸”洗干净,把饼角子倒进缸中,再烧上几锅开水倒进去泡,酱这才算是做完了。

接下来便是晒酱了。母亲在院子里垒上两个砖头墩子,把酱缸搬到上面,嘱我以后每天起床的第一件事,就是去用筷子搅酱,把熟的搅下去,把生的搅上来。一到下雨天,要用草帽把酱缸盖上。我当然天天乐意去做,因为我可以乘搅酱之机,堂而皇之地尝上几口而不被母亲责备。酱一天一天变红,变厚,味道也一天比一天好起来。早晚喝粥的时候,我总是忍不住挑几筷子当咸菜吃。记得有一年,我还从鸡窝里拿了两个鸡蛋,放到酱缸里酱,然后偷偷煮着吃了,那味道很特别,至今记忆犹新。

晒到伏天,整缸酱都红透了。母亲便把酱缸搬进厨房,用塑料薄膜把其中的一缸扎紧,封好。另一缸盖上锅盖,留着现吃。这以后,几乎顿顿饭都离不了土酱。酱烧丝瓜,酱炒紫茄,酱汤炖蛋,虽都是些家常菜,但因为加了土酱,味道便一下子变得鲜美起来。最常吃的,也是我最爱吃的,是母亲做的炖酱,撒些青葱,加点红辣椒,色艳味浓,特别下饭,百吃不厌。我在外读书那几年,只要一放假回家,总是吵着要母亲给我炖土酱。左邻右舍也爱吃我家的土酱,谁家来了亲戚,拿个碗来讨酱,母亲总是很大方地用勺子把碗舀满,满脸笑着把人家送出门……

想不到的是,我19岁那年,可恶的癌魔夺走了慈爱的母亲,从那以后,我就再也没吃过土酱。前些日子,利用暑假空闲,去外地看望一位多年不见的师范同学。酒酣之后,吃饭时,同学对正在上菜的母亲说:“妈,来碗土酱!”他母亲答应一声,端上个大花碗,青葱红辣椒浮在酱面上,惹眼极了。同学对我说:“这是我母亲自己做的,特下饭,我最爱吃了。你也尝尝!”说着,他挑上一大筷,有滋有味地吃了起来。

再次见到这久违的土酱,见到这青青的葱、红红的辣椒……举起的筷子停在了半空中,我想起了母亲。

我与再见时作文初三500字篇九

在公园里,我见到一片暗红色的鲜花,长的甚是好看。我想这是玫瑰吧,看到旁边的介绍才知时月季。这些月季的花朵都是深红的,深得发黑,其艳丽不逊色于玫瑰。能在这样一片鸟语花香中漫步,简直是享受。

与其他月季相比,暗红色的月季更优雅。一场萍水相逢,让我对这种颜色的月季情有独钟。

没想到,还能再次赏到月季。

几个月前,家里又多了一盆花——妈妈最近特别爱养花,她望着这一盆疏影暗香,自豪的说:“这是我刚买的法国月季,看,漂亮吧?”我心里一阵惊喜,仔细观赏着。这盆月季也是那样红,红的发黑。在夜晚,她们互相缠绕着,与周围墨绿的叶子相互映衬,就像是黑夜里的皇后。

可惜,好景不长。没过几天,那十来朵月季全都凋谢了。“花迟早是要枯萎的,也许再过几天又长出了。”妈妈解释道。

于是,我就盼着她们开花。每天晚上都要来阳台看一番,结果都是失望而返。时间一天天过去,那盆月季始终没有动静。每天把它放在阳光最充足的地方,盆里却一直只是一片墨绿,颜色极其单调,死气沉沉的。我对它渐渐失去耐心了。也许是伺候得还不够好,所以不开花?想起大作家们笔下的梅兰竹菊,在那样险恶的环境下还能生存,我家的月季真是太娇气了!

然而,奇迹还是会出现的。

不知何时,那一盆茂密的叶子中竟冒出一朵花苞!真是令人欣慰。很快便长出一朵小月季。我终于又见到了月季!

一天早上,再来看月季时,发现有花的那一枝的茎上绑着一根牙签。一问才知道,是昨晚妈妈把茎弄折了。只好死马当活马医,用胶带把一根牙签绑在弄折的地方,简单地固定一下。没想到月季竟活了下来,头反而翘得更高了。

与之前的几枝相比,这朵月季的颜色太淡了。??的粉红色显然没有鲜艳的暗红好看。可它顽强得挺了过来,至今仍未凋零。

花如此,人亦如此。在险境中成长起来的人,更禁得起生活的挑战。因为经历过挫折,才会更坚强,经历过挫折,生命才有意义。

我与再见时作文初三500字篇十

推开小木屋的门,满屋的灰尘呛人了我的眼中,泪眼模糊间,我恍惚地看到了躺椅上的外祖母,笑得那么慈祥。

我愣住了。

不顾双眼火辣辣的疼痛,我冲进去,没错,躺椅的位置依然没有变。在院子的左边,可上面,却没有外祖母的身影,心中不免生起了落寞。抚摸着充满外祖母气息的躺椅,如祖母手一般粗糙的躺椅,承载着童年美好回忆的躺椅,我再次流下了眼泪。

小时候该跑该闹的年纪,却因身子弱被禁在家中,夏夜,别的孩子在屋外肆意欢笑,我却和天上的繁星听祖母讲故事。朗朗夜空下,祖母躺在躺椅上,手摇着一把蒲扇,微微摇晃着身体,用低沉平缓的声音为我讲述一个又一个奇妙的故事。每当讲到精彩处,躺椅便停止发出“吱吱”的声音,因为外祖母坐直了身子,用一双慈祥睿智而有神明亮的眼睛总会注视着我。这时,天上的星星也不再调皮地眨眼睛,双眼睁得大大的,聚精会神地听奶奶说。

那把躺椅,承载着许多引人入胜的故事。

渐渐地,学业逐渐繁重,每见到祖母,她总是关切地问我的学习,躺椅上外祖母的话语像一股暖流融进了我的心中。这时,无论学习压力再大,我也会对祖母说:“别担心,我很好。”于是,我便欣慰地看到祖母绽开了满意的笑容。

那把躺椅,承载着许多善意的谎言。

太阳总有落山的时候。再见到祖母时,她虚弱地躺在躺椅上,再也无法为我讲故事,与我谈心了,看见我来,她勉强扯出一个牵强却依然慈祥的微笑,强装轻松地对我说:“别担心,我很好。”我用力地点点头,跪在她面前,手握她粗糙的手,擦去我眼中泪水的手,不说话。即使这是个谎言,即使她在第二天离开了我。

她留给我的,只有那把躺椅和对她的思念。

如今,再见到那把现已布满灰尘的躺椅,我已经泣不成声。祖母,我何时能与你再次相见?

我不顾躺椅上的灰尘,蜷缩在躺椅上,仿佛小时在祖母的怀抱中,甜蜜地进入梦乡。梦中,祖母躺在躺椅上,为我讲故事,与我谈心,笑得满脸波浪,那么慈祥。

我与再见时作文初三500字篇十一

她是我的“闺密”,我们一起上幼儿园,一起上小学,又一起迈进中学的大门。更令人想不到的是,我们居然又被分到了同一个班级,再次成为同桌。我们相视一笑,击掌而庆。

初中生活在我们灿烂的笑容中拉开序幕,我们一起背书,一起讨论问题,一起去操场上锻炼……每一个日子我们都过得那么充实,那么快乐!

不过,也有让我们不安的事,那就是她的数学一直很不稳定,升入初中以后,学得更是吃力,考试成绩一直在及格线上徘徊。我知道她很努力,我知道她也想改变这一切,可许多时候,勤劳的汗水并不一定就能浇开成功的花朵。在一次次失败面前,她脸上的笑容变得越来越少。我的心情也变得非常压抑。

第一学期结束时,她告诉我,她爸爸准备把她转到城里一所著名的私立学校读书。听说那所学校管理非常严格,学习压力非常大,学生几乎都有点“变态”,可升学率却特别高,每年都有许多学生考进重点高中。

果然,新学期开学时,我身旁的座位空荡荡的,她再也没有出现。我怅然若失,一种说不出的滋味把心头堵得满满的。

这以后的日子里,同学们开心的笑声依旧,只是缺失了她的欢笑;操场上锻炼的同学依旧,只是缺少了她的背影;我的日记依然天天写满一页,只是没有了她的喜怒哀乐……我偷偷上过几回QQ,看到她的头像总是灰的。我知道,她一定是忙得没有时间上QQ和朋友聊天。一种淡淡的思念,总是挥之不去。

今年暑假的一天,我代表学校去县城参加古筝演奏比赛,比赛结束后,我来到附近的新华书店,准备买几本新书回去。突然,一个熟悉的身影出现在眼前。我定睛细看,齐耳短发、圆圆的脸蛋,右嘴边有一颗痣……对,是她,一定是她,我的“闺密”!

我连忙走过去,轻轻推了一下埋头挑书的她。她抬起头,看到是我,疲惫的脸上露出一丝笑容,但完全没有我想象中的那种惊喜。简单的几句问好之后,她捧着一摞习题集说要走了,她要赶着去补课,时间快来不及了。望着她匆匆而去的背影,我一下愣在那里,九年时间建立起来的深厚友谊,为什么变得如此淡薄?时间真的会冲淡一切吗?如果不是沉重的升学压力,她还会这样吗?

真不知道,下一次再与她偶然相见时,她是否还记得我这个“闺密”?但愿走过“苦难”的中学生活后,我们还能像从前一样,卸下一身的紧张与疲惫,彼此交心。

期待那样的重逢能尽快到来。时间不可能把所有东西都改变,特别是最纯真的友谊。

我与再见时作文初三500字篇十二

贤弟:

昨日,本已与汝商量好同去普陀山漂流玩乐,不料有台风“梅花”侵袭,故此漂流之计落空,只得窝居于家中。听闻窗外风声雨声,颇有感触,遂写下此文。

其实,早在准备漂流之前,就听闻台风“梅花”已向之江逼近。只因“梅花”实在难以捉摸,前一日还在台州,今日已到舟山群岛。无法,只能败兴而归,暂居于汝家中,不过倒也是少了旅途之劳累辛苦。

任凭窗外“梅花”如何惊雷,如何狂风,都不为之动,倒也自得其乐,感觉自己乃一代郡主,颇有君临天下之感,掌管着整个宅邸,可为所欲为,不受其规矩之限制也。不过月明星稀之时回想起来,确有一丝旅行未成之遗憾矣。不过听说台风“梅花”已往高丽去矣,舟山群岛现又复往昔之景色也。又听闻,因来往之客游人如织,又开辟一块新沙地向游人开放矣,传闻此地水清、沙软,真真乃夏日消暑之好去处也!我意欲再去,不知贤弟可有再去之意?兄弟奉陪。

愚兄

辛卯年七月十九日夜于月凉阁

我与再见时作文初三500字篇十三

午自习时,谢老师突然宣布:大家准备一下,待会儿我要请部分同学,读读昨天写的作文草稿,然后请大家来评评、说说优缺点。这话犹如晴天霹雳!要知道,我最怕读作文,何况,这次作文写得不咋地。唉,作为一名中队委,这种洋相我可出不起啊

我开始忐忑不安,趁别人读的空档,拼命修改草稿。快轮到我了,我急得如同热锅上的蚂蚁团团转,怎么办啊?这回肯定出纰漏,下不了台了。

转眼间,就轮到我了,可我并没打算上台去读作文,而是像被钉在座位上,一动也不动。老师看着我,同学也一个个盯着我,我从他们的眼神中都读懂了:沈晓蕾,你快上去读啊,把你的好作文读出来,让我们分享一下吧!这情景僵持了十几秒钟。

沈晓蕾,快上去读啊,同学们都在等你呢。 谢老师说。听到这催促声,我依然没有站起来的意思,脸上感到火辣辣的,身子也在开始不安分地扭来扭去,心里矛盾极了,手中的稿纸也被我一会揉皱,一会抹平。谢老师却亲切地问:沈晓蕾,你是不是没有自信?我点头。

同学们来点鼓励!顿时,我耳边响起了阵阵掌声,我,仍然坐着不动。

掌声不够热烈!又一次,振聋发聩的掌声响起了。这时,我的内心十分纠结:去读吧,又怕出洋相;不读吧,又辜负了同学和老师的一片好意。

沈晓蕾不上来读的话,我们就拍到她来读为止。谢老师的声音中略带着一丝生气。啪,啪,啪啪啪,这次的掌声不像前几次那样杂乱无章,而是十分有节奏。

唉,真是一个固执的娃子。后排的张磊边说着,边轻轻地叹着气。听到这话,我真想冲上去跟他理论,可是,我又有什么资格去跟他理论呢?

一次次掌声过后,下课铃响了,终于,谢老师在无可奈何中宣布下课。

没有人知道,在同学们一次次鼓掌之时,我的心中正在开展一场读与不读的厮杀,赞成读的势力微薄,赞成不读的却显得人多势众。最终,还是不去读的想法占了上风。那时,我是王八吃称砣铁了心,不去读,也不敢读

现在回想起来,不管怎么样,老师给了我读的机会,我理应珍惜。如果时间能倒流,我会走上讲台,大声朗读,把自信留给自己,将不足展示给同学,我不怕

我与再见时作文初三500字篇十四

在晚唐诗坛上,李商隐是一位大家,当时与杜牧齐名。不过,若就对后世的影响而言,他是超过了杜牧的。李商隐在诗歌史上的一个重要贡献,是创造性地丰富了诗的抒情艺术。他的诗歌创作,常以清词丽句构造优美的形象,寄情深微,意蕴幽隐,富有蒙眬婉曲之美。最能表现这种风格特色的作品,是他的七言律绝,其中又以《无题》诸作(多为七言近体)堪称典型。诗以“无题”命篇,是李商隐的创造。这类诗作并非成于一时一地,多数描写爱情,其内容或因不便明言,或因难用一个恰当的题目表现,所以命为“无题”。其中有的可能别有寄寓,也可能有恋爱本事以为依托,虽有不少学者对此进行考索,但是在没有确凿的证据以证明确有寄托或确依何事之前,主要应该以诗歌形象所构成的意境为依据,把它们作为一般爱情诗对待,这并不妨碍认识它们的艺术价值。下面这首《无题》,大家就是把它视为抒写爱情的名作去欣赏的: 相见时难别亦难,东风无力百花残。 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 晓镜但愁云鬓改,夜吟应觉月光寒。 蓬山此去无多路,青鸟殷勤为探看。

这首诗,以女性的口吻抒写爱情心理,在悲伤、痛苦之中,寓有灼热的渴望和坚忍的执着精神,感情境界深微绵邈,极为丰富。

开头两句,写爱情的不幸遭遇和抒情主人公的心境:由于受到某种力量的阻隔,一对情人已经难以相会,分离的痛苦使她不堪忍受。首句的“别”字,不是说当下正在话别,而是指既成的被迫分离。两个“难”字,第一个指相会困难,第二个是痛苦难堪的意思。前人诗中曾有“别日何易会日难”(曹丕《燕歌行》)“别易会难得”(宋武帝《丁都护歌》)等句,都是以强调重聚之难而感叹离别之苦。李商隐从这里推进一步,表明因为“相见时难”所以“别亦难”——难以割舍、痛苦得难以禁受。诗人在一句之中两次使用“难”字,第二个“难”字的出现,因重复而给人以轻微的突兀感,造成了诗句的绵联纤曲之势,使相见无期的离别之痛因表达方式的低回婉转而显得分外的深沉和缠绵;这样的缠绵情态,在“别易会难得”等平直叙述中是不易体会的。这位抒情主人公既已伤怀如此,恰又面对着暮春景物,当然更使她悲怀难遣。暮春时节,东风无力,百花纷谢,美好的春光即将逝去,人力对此是无可奈何的,而自己的境遇之不幸,和心灵的创痛,也同眼前这随着春天的流逝而凋残的花朵一样,因为美的事物受到摧残,岂不令人兴起无穷的怅惘与惋惜!“东风无力百花残”一句,既写自然环境,也是抒情者心境的反映,物我交融,心灵与自然取得了精微的契合。这种借景物反映人的境遇和感情的描写,在李商隐的笔底是常见的。例如《夜雨寄北》的前两句:“君问归期未有期,巴山夜雨涨秋池。”次句不仅象征诗人留滞巴蜀,而且反映了客子离人的百无聊赖,同“东风无力百花残”一样,写实与象征融为一体,赋予感情以可以感触的外在形态,也就是通常说的寓情于景的抒情方式。

三、四句,接着写因为“相见时难”而“别亦难”的感情,表现得更为曲折入微。“春蚕到死丝方尽”中的“丝”字与“思”谐音,全句是说,自己对于对方的思念,如同春蚕吐丝,到死方休。“蜡炬成灰泪始干”是比喻自己为不能相聚而痛苦,无尽无休,仿佛蜡泪直到蜡烛烧成了灰方始流尽一样。思念不止,表现着眷恋之深,但是终其一生都将处于思念中,却又表明相会无期,前途是无望的,因此,自己的痛苦也将终生以随。可是,虽然前途无望,她却至死靡它,一辈子都要眷恋着;尽管痛苦,也只有忍受。所以,在这两句里,既有失望的悲伤与痛苦,也有缠绵、灼热的执着与追求。追求是无望的,无望中仍要追求,因此这追求也着有悲观色彩。这些感情,好象在无穷地循环,难以求其端绪;又仿佛组成一个多面的立体,光从一个角度是不能见其全貌的。诗人只用两个比喻就圆满地表现了如此复杂的心理状态,表明他的联想是很丰富的。“春蚕”句首先是人的眷恋感情之缠绵同春蚕吐丝绵绵不尽之间的联想,又从蚕吐丝到“死”方止而推移到人的感情之生死不渝,因此写出了“到死丝方尽”,使这一形象具有了多种比喻的意义。南朝乐府西曲歌《作蚕丝》:“春蚕不应老(不应,这里是“不顾”的意思),昼夜常怀丝。何惜微躯尽,缠绵自有时。”造意与《无题》的“春蚕”句相近。不过,这里的春蚕“何惜微躯尽”,是在料定“缠绵自有时”、前途颇有希望的情况下产生的意念。《无题》“春蚕”句则不然,就其表现追求精神而言,它表现的追求是无望的,却又是不计希望之有无的,感情境界有差异,联想也更为曲折。以蜡烛的燃烧比喻痛苦的煎熬,在李商隐以前的南朝乐府中,也不少见。如“思君如明烛,中宵空自煎”(王融《自君之出》),“思君如夜烛,煎泪几千行”(陈叔达,同题)等皆是。“蜡炬成灰泪始干”同样是用蜡烛作比喻,却不是单一地以蜡泪比拟痛苦,而是还进一步以“成灰始干”反映痛苦的感情终生以随,联想比前人深微复杂得多,形象的底蕴也因此而丰富得多了。

我与再见时作文初三500字篇十五

在晚唐诗坛上,李商隐是一位大家,当时与杜牧齐名。不过,若就对后世的影响而言,他是超过了杜牧的。李商隐在诗歌史上的一个重要贡献,是创造性地丰富了诗的抒情艺术。他的诗歌创作,常以清词丽句构造优美的形象,寄情深微,意蕴幽隐,富有蒙眬婉曲之美。最能表现这种风格特色的作品,是他的七言律绝,其中又以《无题》诸作(多为七言近体)堪称典型。诗以“无题”命篇,是李商隐的创造。这类诗作并非成于一时一地,多数描写爱情,其内容或因不便明言,或因难用一个恰当的题目表现,所以命为“无题”。其中有的可能别有寄寓,也可能有恋爱本事以为依托,虽有不少学者对此进行考索,但是在没有确凿的证据以证明确有寄托或确依何事之前,主要应以诗歌形象所构成的意境为依据,把它们作为一般爱情诗对待,这并不妨碍认识它们的艺术价值。下面这首《无题》,大家就是把它视为抒写爱情的名作去欣赏的:相见时难别亦难,东风无力百花残。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晓镜但愁云鬓改,夜吟应觉月光寒。蓬山此去无多路,青鸟殷勤为探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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