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
我九岁了,妈妈经常跟我说:"“你呀,已经长大了,应该学着帮大人做点事,以后大了,也不能都依赖着大人啊!”我心想这说的也有道理,我能做些什么?
今天是大年初一,恰好我会烧饭,说干就干。我先勺了几勺米,倒进盆里,用自来水淘净,并放了半根手指那么高的水,倒进电饭煲里,按住插头,再把按钮按下。
过了大概几十分钟,我闻到了阵阵米饭香,便揭开盖,热起升了上来,好香啊!
这时,妈妈叫我把饭端了出去,大家都夸我烧得好,我心里美滋滋的,比吃了蜜还甜。
经过了这件事,让我明白了自己的事情自己做,还要帮大人干点事。这才是好孩子。
第二篇
美美和满满是姑姑送我的一对小熊玩具。别看他俩是玩具,但我对他们就像对自己的弟弟妹妹一样。
美美戴着红帽子,穿着红衣服,所以她的小名叫苹果。满满戴着绿帽子,穿着绿衣服,所以满满的小名叫西瓜。他们俩都是我的宝贝。
记得有一次,我和姐姐玩过家家的游戏。姐姐说:“淼淼,我们来玩医生的游戏吧,你又当医生又当姐姐,我来当他们的妈妈。”“嗯!”我点点了头。接着,姐姐抱着美美满满慌慌张张地跑到我这里来说:“医生,我的宝宝生病了,都发烧了,你快来看看!”姐姐演得太逼真了,我不禁给她个大拇指。接着,我摸摸了他们的头,说:“他们要打针了。”我拿着一支铅笔,插进了他们的手背。“哇哇,呜呜呜呜”姐姐在那里装哭呢!看他们哭了,我又当起了姐姐,连忙安慰他们:“别哭别哭,姐姐给你们买糖吃,买牛奶。”结果这招很灵,他们马上止住了哭声。然后我又当起了医生,拿了个空药盒,递给姐姐说:“一天两次,每一两粒。”姐姐点了点头。
现在,我已经上了四年级,我多么希望再和姐姐玩一次这样的游戏啊!
第三篇
张信哲还在读大二的时候,就已经因歌声而小有名气了。那时的他整天痴痴迷迷地揣摸着演唱技巧,拼命地练唱功,写歌词,研究音乐教材,提高音乐修养。相比之下,反而对自己的专业付出甚少。有一天,李宗盛找到他,问道:“你缘何对音乐如何此情有独钟?”张信哲对这一问题颇不以为然地脱口而出:“因为我喜欢。”正是这句话,促使了李宗盛对张信哲的信心,加速了他们的合作与张信哲的成名。
原来,喜欢竟然是成功的阶梯和内在动力。
美国一位著名的教育家说过:“你可以把一匹马领到河边,却不能让它喝水。”学习也是如此,老师的作用只不过是把你领到一桌丰盛的宴席前,告诉你这道菜营养丰富,如何去吃,吃与不吃,吃多吃少,最终还要看学生的爱好与喜欢程度了。有一次记者问爱因斯坦“你的成功是否是因为你的天赋”时,爱因斯坦风趣地说:“有天赋的人很多,而成功与否关键看你对从事的事业的热爱与勤奋。”热爱者,喜欢的另一种表达而已。
喜欢,也是幸福的源泉。
有这么一个故事:两个老朋友在公园里散步,一个是州长,一个是亿万富翁。州长向老朋友抱怨说他被政务搅得心烦意乱,经常失眠,并慨叹当初要是他当作家的理想不被生活改变,该有多好。而亿万富翁则向老朋友诉说金钱使他失去了自由,并对当年一个人坐在海边看潮涨潮落、晚霞翻飞的惬意念念不忘。这时他们看到大哲学家罗尔带着孙女在草地上放风筝的愉快场景,异口同声道:“他们真幸福!”于是,州长和亿万富翁走上前求教罗尔:“幸福是如何获得的?”罗尔看了看他们说:“做你喜欢做的事!”说完,又放起了他的风筝。
你可能贫穷也可能富有,你可能平凡也可能伟大,你可能失败也可能成功,而所有这些都不是幸福的真正源泉。换句话说,不管你是腰缠万贯还是勉强口,不管你是达官显贵还是一介草民,只要你找准了自己的位置,只要你所做的是你所喜欢的,你就会全身心地投入,你就会体悟到其中的乐趣,从而不仅会使你走向成功,还会使你获得幸福。
人生苦短,来去匆匆,我们要想在短暂的生命之旅中有意义地存活,就必须淡泊名利,忘却世俗,脚踏实地地去做你喜欢做的事,为喜欢而活着。
第四篇
阅读是一种很好的放松方式,只要你累了就可以找一个安静的地方,拿起一本书开始阅读,这时书就成了你的好朋友,陪伴着你一起遨游,知识的世界我十分喜爱阅读,我喜爱阅读的这份热情,还是因为那件事。
在小时候我妈妈就会拿起一本书念给我听到了幼年的时候,妈妈经常会拿起书在沙发上看,慢慢的时间长了我便认为读书是一个任务,但是我不喜欢读书,而且也不会选择读好书。
在一个暑假里的我,正在心不在焉的看着一本淘气包马小跳,这本书很好看,但是我却不能静下心去看,一是因为我想出去玩,而是因为这本书不适合我的年龄啊,就在我正想放弃这本书的时候,妈妈走进来我的卧室,他手里拿的一本书,那本书是蓝色包装,还有一些金色十分好看,妈妈走到我的面前,拿起手中的书对我说,这本书你可以细心的看一下,十分适合你做完他就放下了书,然后悄然无声的走了,我又坐了下来,心里不禁有一点激动,我也不知道是为什么,明明不想看,可是却情不自禁的拿起了这本书,书名是海底两万里。
翻开书有一些感觉到惊奇,那书没有动漫图,想了想那是当然,这不再是少年的书了,而是名著我刚开始也没有太用功,可是到了后来我越来越投入其中,书中的潜艇诺第留斯号,开始进入我的眼帘,书中的每一张故事在我的脑海里组成了一节电影在我的眼前晃动,我像一匹狼一样吸收着书中的知识,不知不觉时间已经过去了许久,妈妈走了进来把我从电影里拉了出来,我就会有一些不舍,还想继续阅读,我想这本书真的很适合我,我十分喜爱科技方面的知识,我明天一定要把这本书阅读完。
听过那一次的阅读后,我喜欢上了读书,也知道了怎样选择读好书读适合自己的书,妈妈是让我喜爱读书的引领者,阅读可以让人放松心情,选择一本好书则可以让人感受到阅读的好处,喜爱阅读。
第五篇
在中国,美食一直占有很高的地位,在中央九台上播出的《舌尖上的中国》让全球的吃货口水流下三千尺。在这琳琅满目的美食中,我最喜欢令人垂涎欲滴的川菜。
川菜以善用麻辣着称,并以其别具一格的烹调方法和浓郁的地方风味,在中国的八大菜系中,川菜可以说是首屈。其中的六大名菜是:鱼香肉丝,宫保鸡丁,夫妻肺片,麻婆豆腐,回锅肉,东坡肘子。
而我最钟爱与鱼香肉丝。特别是奶奶炒的。那天,我在旁边看着奶奶做。奶奶把买来的瘦肉,木耳,胡萝卜,玉兰片和调料拿出来,然后把菜和肉一一切成丝儿;在肉丝儿上放些淀粉和料酒,把胡罗卜丝在油锅里炒一下,然后取出盛盘待用,再把肉丝放进锅里;等肉熟了,奶奶把一袋调料放进锅,顿时,厨房里弥漫着香味。最后把切好的木耳和玉兰片放入,开大火,翻炒到全部都熟了后,放胡萝卜丝;最后一步翻炒均匀,装盘即可。
“嗯——,真香啊。”我迫不及待拿起筷子,夹起一簇,放入嘴中:香浓的鱼味,还甜甜的,肉丝滑嫩,素材香脆。真不愧是名菜,我慢慢享受着佳肴。
鱼香肉丝将永远在川菜菜谱上熠熠发光,它将永远是我不变的选择。
第六篇
今天,我们来写一种自己喜欢的植物。
生活中,我们很多人都喜欢养绿色植物,看着那一盆盆绿意盎然的植物,心底的喜爱之情油然而生。
一株植物,你看到它就忍不住要仔细地看看它的根茎叶,开花的植物呢,一开花就让人欣喜若狂,忍不住细细端详,秉烛夜游讲的就是爱花看花的故事嘛。
我们既然那么爱绿色植物、爱那些欣然开放的花朵,而且也认真仔细观察了,那接下来就写一写吧。怎么写?别急,写之前,我们不妨先来看看叶圣陶老先生是怎样写爬山虎的。
爬山虎刚长出来的叶子是嫩红的,不几天叶子长大,就变成嫩绿的。爬山虎的嫩叶,不大引人注意,引人注意的是长大了的叶子。那些叶子绿得那么新鲜,看着非常舒服。叶尖一顺儿朝下,在墙上铺得那么均匀,没有重叠起来的,也不留一点儿空隙。一阵风拂过,一墙的叶子就漾起波纹,好看得很。
大家看,叶圣陶老先生写爬山虎的叶子,先写叶子的颜色变化,嫩红变成嫩绿,嫩绿变成绿意盎然,而且绿得那么新鲜。细细数来,光是写爬山虎叶子的颜色变化都有75个字。接着写叶子的样子或者说姿态。你看安静的时候,“叶尖一顺儿朝下,在墙上铺得那么均匀,没有重叠起来的,也不留一点儿空隙。”叶子也有动起来的时候,“一阵风拂过,一墙的叶子就漾起波纹,好看得很。”这样的描写,你是否看到了那一墙绿绿的,生机盎然的叶子?
正好讲台上有一盆紫罗兰,我们不妨来写一写紫罗兰叶子的颜色和它的姿态。
紫罗兰刚长出来的叶子是嫩绿的,嫩绿的叶子边缘有些紫色的小点点。小点点逐渐遍布整个叶面,颜色逐渐加深。几天后,紫罗兰的叶子就变成紫色的啦。紫色的叶子努力向上生长,好像跟谁比高似的。它挺着纤细的身子探头远眺。微风轻拂,紫罗兰随风摇摆,像身穿紫色衣裳的仙女在空中翩翩起舞。
看,我们写植物,就可以抓住植物的颜色、姿态来刻画植物的特点。当你用语言去描写和形容的时候,你的文字就变得丰盈起来。
如果写花呢?那当然是浓墨重彩地描写花的美丽。就像叶圣陶老先生的《荷花》,里面描写荷花的句子都成为了经典。
第七篇
今天中午,姑姑对我们神秘地说:今天中午我们不在家吃。”.“那我们在哪里吃?”我急忙问。“今天,我们去一家店——吃粥!”粥?嗨!我们家天天吃粥,已经没什么稀奇了。“这粥的味道可不一般哦!”姑姑说。不一般?不会吧,白粥的味道如矿泉水,肉粥嘛,加了一些碎肉,一些盐。但这次粥的味道是不一般的,怎么不一般?在好奇心的驱使下,我急着去那家粥店品尝这不一般的粥。
我们上了车后过了五六分钟,就到达了目的地,我抬头一看,这家店叫做“品位粥店”。
我们进了粥店后找了一个位置坐了下来,服务员阿姨呈上菜单给我们,我过去看菜单,上面写着锅底配汁、肉类食品、点心,各种各样,让人眼花缭乱。姑姑在配汁中选了椰汁,点心一栏选了芋丝球和南瓜饼,在肉类选了鸡肉还有猪肺。可是,椰汁配粥,能好喝吗?
不一会儿,第一道菜呈上来了,是南瓜饼。我看着这嫩黄的南瓜饼,真让人谗得直流口水,我赶紧夹了一块咬了一口,啊!真好吃。服务员又端上了一大盆东西,我还以为是汤呢,等服务员一揭开盖,原来是一盆白粥,顿时,一股浓浓的椰汁味飘了出来,只不过现在还不能吃,因为还没熟,还得加热。这时,服务员上了一盆鸡肉倒了进去,接着又加了油、盐。过了一会儿,粥熟了,我马上给自己勺了一碗粥和一块鸡肉,赶快品尝这不一般的粥的味道是怎样的。我先吹了吹,然后喝了一口粥,恩!这粥的味道确实不一般,不对,是非常地不一般喝到嘴里先是一股香浓的肉粥味,吞下去时就能感受到一股香甜的椰汁味,真是香中有香。
接着,服务员又上了一碟芋丝球。是把芋头切成一丝一丝的,弄成球状,放入锅中去炸,外面被炸成了金黄色,里面炸硬了,但颜色还是紫色,之后切成一瓣瓣,在上面挖一个半圆,在填充一些咸蛋黄,就做成了。味道非常香!
最后,服务员再呈上猪肺和一些青菜放进去煮熟。煮好后,我就赶着去勺一碗粥来吃,好像别人会抢光似的。
啊!今天的粥味道不但不一般,还非常好喝,我一下子就喝了四五碗,怎么样,我的胃口惊人吧?我现在开始盘算着什么时候再来吃一次了。
第八篇
我总是喜欢问自己,你喜欢什么?问自己喜欢什么,是为了让自己不那么迷茫。人只有知道自己喜欢什么,有了目标,才会有方向,才会有动力,才不会那么丧。
最近看了一本书,是摩西奶奶的图书《人生只有一次,做自己喜欢的事》。光是书名,我就产生了共鸣。摩西奶奶自身的经历就令人觉得不可思议。58岁画第一幅画。别说58岁,就是年轻人的我们,我们想学什么,都会纠结,有没有基础的问题。
但是摩西奶奶却没有,也许她也没有想过自己会成功。放在现实的我们,我们在做一件事情的时候,其实都会害怕失败。但我认为,真正喜欢的东西,就不要去考虑那么多。当然,摩西奶奶最后是成功的。成为享誉全球大器晚成的名人。
就算失败,至少我曾经努力过,对得起那份喜欢。
在摩西奶奶的图书最后说:“我相信,人生的意义不在于最终获得什么,而在于经历了什么”。也就是我们现在所说的“结果不重要,重要的是过程”。
有些人是结果主义者,我觉得这样并不好。至少放在自己喜欢的事情上,是不好的。如果结果都是好的,其实结果也没什么意思。如果能够喜欢一件事情,我觉得是很不容易的。所以一定要认真对待。
这种事情,你不去做你是会后悔的。而让我们后悔的事情有很多,我们为什么不让它变少一点呢。当你找到一件喜欢的事情,你为他拼命的样子真的很漂亮。输了,也许真的会不甘心,但是那又怎样,我们就是疯狂。因为喜欢,所以疯狂。有谁可以瞧不起一个为梦想而奋斗的人。至少我觉得,重来一次,我也想拼一次。
有梦,就去追。这个世界太纷扰,我想做我喜欢的事情。
第九篇
《乌龟和我一起骑车》是一篇有趣的文章。
在小豆写作业的时候,把乐乐——和——我——一起骑车连成乌龟——和——我——一起骑车。因此,小豆妈妈和小豆起了争执,随后,让小豆的老师——鲁老师来评理。鲁老师很欣赏小豆的答案,为什么孩子就不能和小乌龟一起骑车呢?六岁的孩子生活在童话世界里有什么不好呢?鲁老师面对小豆妈妈的提问,依然选择不妥协。
第二天,鲁老师来到门前迎接孩子们,小豆来了,一夜之间,小豆似乎成为了大明星,鲁老师成了小豆的“铁粉”。课间,鲁老师批改孩子们的作业,见小豆以前整洁的作业变成涂改了很多次的作业,但依旧是“乌龟和我一起骑车”,鲁老师沉思许久才慢慢打了一个勾。
小豆看到作业本上的勾,嘴巴成了一个O型,异常兴奋,这次,鲁老师就成了大明星。放学,小豆飞快地跑向鲁老师说:“早上没有说早上好,现在补上,鲁老师早上好!”
读完文章,小豆的回答不符合常理,但六岁儿童天马行空的幻想是无限的。也许小豆和小乌龟真有一段奇异的经历也说不定,也许是小乌龟太可爱了,又太弱小了,小豆想保护它,也许是小乌龟太累了,小豆想帮助它……孩子的幻想是不受拘束的,我们不能随意去更改,而后去教一些千篇一律的回答,那些回答是最古板的,只有孩子的回答才是生动的。我们得遵从他们的幻想,他们的选择,让他们做自己,选择自己喜欢的。
第十篇
给杨红樱阿姨的一封信
亲爱的杨红樱阿姨:
我很喜欢您的书,我家里的书基本上都是您写的,我最喜欢您写的《女生日记》,因为里面的冉冬阳把每天的烦恼,快乐都记录了下来,与我们分享。可是我就不明白了,为什么学校要求女生要剪成丑丑的短头发,而不让男生留长头发呢?这个问题我已经思考了差不多一个多月了,也许是学校觉得女生剪短头发比较合适,也许是学校的“上级”命令学校这么做的吧!啊呀,反正我也搞不懂为什么了!
杨红樱阿姨,你知道么,我最讨厌《女生日记》中的一篇特别”变态“的一件事。新的一学期到了,女生们都穿着已经不合身的校服上学了,男生们都看着她们露出来的大腿与小腿。读到这儿,我恼羞成怒,您为什么不写男生们的大腿都露出来了呢?哎,这也不是我想说就说,想改就改的呀!哎,为什么这么不公平呀?为什么这么偏向男生呀?
敬祝健康
您的忠实读者蒋雅淇 敬上
二0一三年三月七日
给沈石溪叔叔的一封信
亲爱的沈石溪先生:
您好!
我正在阅读您写的《狼王梦》。我为黑桑感到遗憾,可我却为他的长子黑仔感到骄傲,一匹半岁的狼竟敢去猎食兔子,十分不可思议,可是母狼紫岚却忽视了对狼最大的威胁是天空。幼狼的经验少,而且黑仔勇敢,谁都会知道后果,当然就是死啦。可黑仔却反抗,幼狼还是幼狼,黑仔还是死了。妈妈用蓝魂儿代替了黑仔,蓝魂儿一天抢到了牛腰却被黄犊吃了,第二天他居然不要命地抢回了战果,还引出了熊,他太牛了。
说到这儿也该完了,我还要继续阅读呢!
沈先生,我很感谢你点燃了我勇气的火焰,他必不可少,也是人人都应有的。一次我们学校出现了一只蜥蜴,我们全怕了。可蓝魂儿却从未屈服过,他积极地面对生活而我们却看见蜥蜴就望而止步,真是太胆小了。感谢您写的《狼王梦》给我勇气。
祝您身体健康
您的小读者鞠杨敬上
2013年3月7日
第十一篇
我从小就钟爱音乐,它能陶冶人情操、给予人思想,但更使我爱上音乐的影响,恐怕来自于家人,我们家里有不少人热爱音乐,对音乐有研究或是音乐方面的老师,在这样的家庭中我逐渐也就爱上了美妙的音乐。
音乐可分为声乐和器乐,这两者中我更偏爱声乐,也就是演唱啦!也正因此我小时候学乐器时都半途而废,说起来也惭愧。我喜欢唱歌,更喜欢听歌。我喜欢中文的快歌,因为它活泼、有生机;我也喜欢英文的慢歌,它柔腻、有美感。我会把这两种风格的歌曲,在我心情不同时放不同的歌曲。我深受歌曲的教育、熏陶,我爱它。
这回我和大家聊聊英文慢歌,选一首我最喜欢的吧!这歌名叫—“昨日重现”……我第一次听这首歌是在电视上无意间听到的,记得是湖南卫视《快乐大本营》---金鹰之星,组织了一群帅哥靓妹进行新秀选拔赛中的一个环节—才艺大比拼。一个风度翩翩的绅士男孩,打扮地有些成熟,甚至有一丝苍老,但他那幼稚的孩子脸,给人满眼阳光男孩的感觉,让我们不猜都能知道他的真实年龄,但这又如何?他的表演很是出色,无论音准、台风、感觉、亲和力,绝对的一级棒。当时我看得有些发呆,也让我很佩服,他一口流利、纯正的英语,再加上绅士的风度,一个活泼而又沉稳的演员,才能称得上好演员,才能拥有更多观众的支持。
每当我听到这首歌,我都会热泪盈眶,甚至流泪时像从高山垂下的瀑布,说真的我也不知道这是为什么。但就好像条件反射一样,忍不住内心的冲荡,也只有用眼泪作为发泄的终产物,这大概与我听歌时的入迷,脑子里产生了联想和想象有关吧。
我听到这首歌曲的时候,神经就自然放松,觉得全身都轻飘飘的,慢慢开始了我的联想:
听这音乐好似有些凄凉,但我不这么认为,想想白雪公主迷失在森林偶然间发现了一间小屋,走进屋中没有人,只有七张小床,她因为太累,就睡在这间小屋子里了,他怎么也没想到小屋的主人竟是七个小矮人,小矮人们热情地接待她,这时的她很幸运吧!这样的情景和“昨日重现”的旋律也很配,是吗?
听到这首歌曲的时候,我也会产生想像,是很美好的想像:
随着音乐的播放,闭上双眼,感觉自己很快地长大成人,在无意间不知不觉的找到了我心目中的白马王子,我们手牵手说说笑笑,让每一个路人都羡慕,我们一起挑婚纱、买戒指、选新房……很快我们就从相恋的情侣变成法定的夫妇;歌曲到了高潮,我们也有了爱情的结晶—一个小baby;歌曲到了尾音,我们的孩子长大了,我们自己也已经变成了白发老人,但我们的爱情却像陈年老酒—更纯、更浓、更醉人;歌曲马上就要结束,我和爱人好像离开了这美丽的人世,来到了一个充满鸟语花香的圣地,我们又变成了小孩子,我用稚嫩的童音,大声喊他:“哥哥……”
第十二篇
介绍自己喜欢的风味食品作文500字 酸辣粉
酸辣粉是南大街双桂坊里颇有名气的风味小吃。
走进双桂坊,就能闻见酸辣粉的香味了,只要闻见那沁入心扉的香气,我的脚就会情不自禁地走进店里。叫上一碗大红色的酸辣粉,再用筷子搅拌一下,转眼又会变成橙色,就像变魔术一样。酸辣粉的味儿就别说了,它把麻辣和酸鲜完美结合,那叫一个绝。当你觉得辣时,会感觉舌头里还冒出一种酸味,虽然可以相互抵消一些,还是觉得很辣,使你不经意间舌头直往外伸,还会不停地哈气,浑身直冒汗。但吃完之后定会让你回味无穷。
酸辣粉的做法看起来很简单:先把粉条放在锅里烫一烫,再往碗里加一点盐、辣酱、醋、味精等,根据个人喜好,还可以加点花生、香菜、肉圆、鱼片等,价钱自然也不一样。然后把粉条倒入碗里,加上店家秘制的汤水,搅拌几下,一碗色香味俱全的酸辣粉就大功告成了。
每次去双桂坊,我都先点一碗酸辣粉。我喜欢趁着烫的时候赶紧吃,因为等酸辣粉冷了,吃的时候就会觉得和普通的粉丝汤没什么区别了,而烫的时候,吃起来又麻又辣,又酸又鲜,非常好吃。夹起一筷子白而透明的粉条,不管三七二十一就得往嘴里塞,不然它会滑回碗里。粉条在嘴里嚼不了三口就会咽下去,不要你出力,它自己会“哧溜”一声滑进肚子里。话又说回来你也不能细细地尝,因为那份麻辣也着实够劲。
每次吃完酸辣粉,我都大汗淋漓。因为汤很烫,而我吃得快,所以我给他取了一个别名——“发汗粉”。
第十三篇
晚上,我沉浸在二胡曲《赛马》激昂的旋律中。曲子一开始,随着悠扬婉转的旋律在弓与弦的轻抚之间传来,我仿佛看到在那一望无际的美丽大草原上,蓝蓝的天空飘着几多白云,微风吹拂着草原,草原像是一块绿色的毯子,一起一伏。盛装的牧民们兴高采烈地聚集在赛马场上,彩旗飘飘。
悠扬的曲子开始转为急促,像鼓声点点,赛马开始了!骑手们一个个策马扬鞭,如一支支离弦之箭,驰骋在大草原上,生后烟尘滚滚。旋律越来越急促,一浪高过一浪,骑手们一个个争先恐后、快马加鞭、风驰电掣地你追我赶。“嘚儿嘚儿”急促的马蹄声像暴风雨打在草原上。
突然,有一些俏皮的旋律,骑手们在驰骋的过程中还时不时地展示他们那娴熟的、高超的马技,他们一会儿在马背上翻腾,一会儿单手抓住马缰侧身捡起地上的东西,马儿和主人配合的天衣无缝,它们依然稳稳地跑着,令人不仅拍手叫绝。
曲末以几声马的昂首嘶鸣结束,展示了骑手们冲过终点拉住马缰,马扬起前蹄腾空昂首嘶鸣的场面。
第十四篇
音乐是生命的源泉。一首幽静的音乐如一缕淡淡馨香,沁人心脾;一首高亢的音乐如一股向上的力量,催人奋进;一首悲伤的音乐如一颗咸咸的眼泪,勾起辛酸往事;一首快乐的音乐如一个灿烂的笑脸,回忆快乐瞬间。
一个人无聊的时候,一首幽静的音乐便成了最好的朋友,当那一串音符贯入耳膜,一瞬间置身大自然,鸟语花香,小溪潺潺,音乐时时围绕身边。这时,我不再感到孤单,一切烦恼烟消云散,我怀着一个明朗的心情期待明天依旧阳光灿烂。
一个人低沉的时候,一首高亢的音乐就成了最好的导师。只要音乐声以响起,热血便涌上心头,激活一颗受伤失落的心,一股不服输的劲头顿生。虽然眼前是暂时的黑暗,相信有一首高亢激昂的音乐会带我冲出黑暗,奔向黎明;忘记更多的失败,让音乐带着我卷土重来。
一个人伤心落泪的时候,总有一首悲伤的音乐作陪,只有那时的乐声是发自心底的呼唤,只有那时,才能感受到悲伤音乐的真谛,只有那时体会更深。
一个人拿着老照片痴笑的时候,也会有一首欢快的音乐伴随。那歌词中的一字一句,那回忆中的点点滴滴,带着我回到每个快乐瞬间。
音乐是心底的呼唤,音乐是最真的想法。我喜欢听音乐,那是每颗心最精华的珍藏,我喜欢听音乐,那是每个人最朴实的心话,我喜欢听音乐。
第十五篇
随着悠扬的小号,这一组管弦乐开始了她的华彩乐章。首先拉开序幕的是柔和的小提琴,这美妙的音符好似在刚融化的河面上漂流,经过之处,青草爆出了新生,杨柳抽出了新枝,随着阳光的照射,音符升入了天空,冬天的灰暗成了春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