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人的骨灰》读后感(篇一)
书写的不错,情节紧凑,对人物的刻画很深入,翻译也很符合中国人的思维。但实话实说,这个故事看完心里有点堵的慌,作者要有如何的经历才会刻画出这样在常人看来有点匪夷所思的心理动态呢?写作的过程中不会有内心很痛苦、很累的感觉么?当一个花季少女能够到动手谋杀的时候,要么是其自身性格有缺陷,要么是现实实在太残酷,让其忍无可忍,不管是哪种情况,总不是我们想看到的。
《情人的骨灰》读后感(篇二)
两个女孩同心同德谋杀灭迹的故事却从始至终让人沉浸在浪漫的友情和家庭氛围中。不需要道德束缚和虚假同情。绝不向着虚无的空气调情。勇往直前地在18世纪大公爵家的铺路石头铺就的阳台上埋葬罪恶,寻欢作乐…还有托斯卡纳的阳光,绘画和歌剧…有谁会怪罪她们哪?一个绝妙的故事!还真是: "诺尔属于德国最好的小说家"!而这本书的翻译一定比《公鸡已死》还要难吧?可读者的感受是: 不露痕迹又色彩绚烂!
《情人的骨灰》读后感(篇三)
故事的女主人公玛雅、柯拉是两个平平常常的十六岁花季女孩。她们出身于两个截然不同的家庭,本应像其他同龄孩子一样在校快乐地学习和生活。
但她们却成为小偷和杀人犯,神不知鬼不觉地将妨碍她们的人杀掉,不管他们是她们的兄弟、朋友、情人甚至自己的丈夫。而且所有命案都经精心策划和善后处理,不留蛛丝马迹,令警方难以侦破。
例如,柯拉五十二岁的富豪丈夫亨宁之死,就是巧妙利用两个酒鬼——亨宁和玛雅父亲醉酒互殴现场,两个女孩不露痕迹地将亨宁弄死。
她俩本来应是活泼、可爱的女孩、中学生、大学生,为什么变成了无所不能的小偷——一开始偷小玩意、化妆品、食品、衣物、美酒乃至中国展览馆的宋代瓷器,大至汽车……以至于杀人越货呢?
这是我合上书卷后一直思考的问题。
世人皆说: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此话不假。父母的一言一行对儿童的成长有着不可替代的影响,对其人生观和性格的形成产生潜移默化的作用。因此,绝不能忽视家庭在孩子教育中的作用!
书中的玛雅,生长在怎样的家庭呢?她的父亲是酒鬼,母亲是抑郁症患者,而父亲在她七岁那年抛妻弃子离家出走,母亲和哥哥又看不起她。家里穷困潦倒,圣诞节时她连一件漂亮衣服也买不起,母亲只好用一件旧的灰衣服改做,这是一件像大象皮一样的衣服,母亲还讽刺地叫她“大象”、“母象”。孩子感到自己是一个无家可归、失去母亲的孩子。
她在家里享受不到父母之爱,得不到一丝温暖,便干起了偷窃的行当:偷她哥哥的东西,也偷外面的东西。在学校里,同学们也漠视她,她觉得很孤独。
恰巧此时,学校里转来了一个新生——柯拉。她俩一见如故,柯拉赞美玛雅如大象一样的旧衣,俩人顿时拉近了距离,从此形同姐妹。
柯拉是富二代。父亲是汉语言教授,整天忙于学术,疏于和女儿沟通交流,而柯拉的母亲大部分时间则是外出旅游,她不喜欢有一个穿着盛装参观艺术展览会的母亲。
两个出身于不同家境的少女,因在家得不到应有的关怀和爱而走到了一起。用玛雅的话说就是:“柯拉拒绝所有人的示好,毅然决然地投向我的怀抱。我高兴得不知所以了。”
于是,玛雅坦然地教会柯拉偷东西,而柯拉则给她精神上的回报和经济上的资助,两个花季少女成为亲密伙伴,包括在谋杀中紧密配合。正所谓:近朱者赤,近墨者黑!
这两个女孩都是因为缺少家庭的爱而走上了偷窃杀人的道路。而作者的处女作《公鸡已死》,也是因为“爱”而疯狂,使无辜女性遭殃,一桩桩命案让警方无所适从。
在中国,类似例子也不胜枚举。少年杀父杀母者有之,十几岁的孩子杀死同学有之,打架斗殴砍杀对方有之……凡此种种,都可对照小说思之。
作品在逼真、平实、充满黑色幽默的叙述中,让读者深深“了解到女性犯罪中最隐秘阴暗的一面”(蔡骏语)。值得一读!
相信读者自会得出正确的结论和有益的教训。
《情人的骨灰》读后感(篇四)
译者前言
英格丽特·诺尔(Ingrid Noll),本名英格丽特·古拉茨(Ingrid Gullatz),1935年9月29日出生于中国上海。她是当代德语畅销小说最成功的作家之一。
英格丽特·诺尔的父亲是医生,她的童年时代在上海、南京、桂林、重庆等地度过。1949年回国定居。高中毕业后在波恩大学攻读德语语言文学和艺术史,后中断学业。1959年嫁给医生彼得·古拉茨,和他育有三个孩子。和大多数家庭主妇一样,她抚育孩子,料理家务,并在丈夫的诊所帮忙。就这样相夫教子三十年,她只在剩下的不多的时间里从事业余创作。
五十五岁那年,等到孩子长大并离家独立生活以后,她才有充分的闲暇时间从事自己喜欢的文学创作。1991年出版的第一部长篇小说《公鸡已死》让她一夜成名,并登上畅销书排行榜达三十五周之久。1993年出版第二部长篇小说《情人的骨灰》,同样好评如潮,并于次年荣获德国“格劳泽德语年度最佳侦探小说奖”。格劳泽奖全称弗里德里希·格劳泽奖,以瑞士著名侦探小说家弗里德里希·格劳泽命名,每年从来自所有德语国家的德语侦探文学作家联合会400多名会员的作品中评出格劳泽侦探小说大奖一名。诺尔的第三部长篇小说《女药剂师》出版于1994年,曾经占据畅销书排行榜长达七十七周。继《公鸡已死》、《情人的骨灰》和《女药剂师》之后,诺尔又先后出版了《夜风凛冽》(1996)、《罗生门的玫瑰》(1998)、《幸福的寡妇》(2001)、《无赖兄弟》(2003)、《像贵妇人一样》(2006)、《布谷鸟孩子》(2008)、《誓言》(2010)等长篇小说,并有多部短篇小说集问世,均成为畅销书,其中《女药剂师》、《情人的骨灰》、《夜风凛冽》被拍成电影,《公鸡已死》被拍成电视剧。《女药剂师》中的女主角扮演者卡特雅里曼(Katja Riemann)荣获1998年德国电影奖最佳女演员奖,《夜风凛冽》中的女主角扮演者弗丽茨哈贝兰德(Fritzi Haberlandt)荣获2001年巴伐利亚电影奖最佳女新秀奖。她的小说被翻译成英、法、日、俄、西班牙、意大利等二十八种文字,其影响遍及全世界。为了表彰英格丽特·诺尔十多年来在侦探小说创作上的杰出成就,诺尔在2005年荣获格劳泽荣誉奖——“个人突出贡献奖”,她被誉为德国的“犯罪小说天后”,是“当代最有成就的德语作家”。
英格丽特·诺尔在迄今为止创作的小说中,从不沿袭传统小说套路,而是以一种清晰、看起来并不复杂的风格叙述日常生活中的故事,透过中规中矩的小市民的表面揭示那种潜伏着的疯狂。《萨尔茨堡新闻报》因此将英格丽特诺尔称为“德国的派翠西亚·海史密斯”。在英格丽特·诺尔的小说中,尽管女人们往往通过精心安排的谋杀摆脱了男人,但作者本人并不希望自己被理解为男人的敌人。她说:“我喜欢男人,最后我自己也有了一个男人。”德国《明镜》周刊称“诺尔属于德国最好的小说家”,《法兰克福汇报》则评论道,英格丽特·诺尔的小说以栩栩如生的人物刻画、环境描写以及大量的黑色幽默著称,那些看似完全正常的女人由于得不到人生的幸福而成了罪犯。
《情人的骨灰》被誉为紧紧抓住心跳的旷世犯罪奇书,诺尔也凭借本书确立了其德国“犯罪小说天后”的地位。
从表面上看,柯拉和玛雅是两个完全平平常常的16岁女孩,是可以同甘共苦的人。可是,如果有人想给她们制造麻烦,那他们就要倒霉了。不管他们是谁,是她们的兄弟、朋友,哪怕是丈夫:谁妨碍了她们,他就会死去——很快,没有痛苦,而且直截了当。完全没有道德和虚假的同情。她们干起杀人的勾当来干脆利索,聪明绝顶,警方根本不知道如何去侦查。
诺尔认为每个人的心中都隐藏着谋杀的因子,在其作品中处处可见如你我一般的平凡人所犯下的不可饶恕的罪行。她的故事可谓是叙述一般人遇到生活中的问题时必须采取的自救之道,只是随之而来的结果往往是死亡。那些人物就像你我身边的正常人,他们之所以走向堕落和罪恶,实在是因为环境所迫,因而点出人性并无绝对的善与恶,有的只是求生时做出的抉择。
沈锡良
《情人的骨灰》读后感(篇五)
头颅是否美丽
德国英格丽特•诺尔《情人的骨灰》读后感
二个美丽聪明的德国姑娘; 一个个令人惊骇的谋杀场面;一段段毫无遮掩的内心剖白;一次次堕落和高贵的冲撞;一幅幅异国情调的画作……
一、 人性之善恶
总以为高度文明的国家,人的精神、道德都达到极高的水准。《情人的骨灰》,以第一人称,展示了德国一个中等阶层出生的女孩玛雅,在校学习成绩突出,但有着扭曲的心灵,黑暗的灵魂。父亲的入狱和母爱的缺乏,为了报复得不到的爱,以偷窃作为报复手段。“后来我干脆一股脑儿地将自己缺乏的一切据为己有。或许偶尔地,为了达到目的,我可以不择手段。”
另一主人公柯内丽娅(柯拉),一位汉学教授的女儿,因品行“多多少少是被原来的学校撵走的”,一位想成为一名画家的女孩,“她有情调、幽默风趣,充满想象力,一头红发,行为举止放荡不羁。”二个女孩志同道合,在美丽的外表下,做了一件件令人难以想象是少女做的事情。
偷窃,对二个女孩来说是随手的事,百货公司、超市,像是自家的东西;在博物馆轻而易举地盗走价值连城的中国宋代瓷器,可载入偷侠史册;到人家葬礼上骗钱;到后来,柯拉与比他父亲还大的富翁结婚而谋取巨额遗产。更骇人的是,杀害自己的哥哥,杀害自己的丈夫。
读者不由深刻思考人性的形成,善恶均是人的本性,在不同的生存环境下,哪个占据了主位。而爱是扬善的基本土壤。高度的物质文明,并没有对大多数人以抵达内心的爱,特别是离异的家庭,贫富的歧视,对未成年孩子心灵的塑造,现代社会给出的爱是缺乏的。玛雅的行为,也是作者希望读者思考的。
二、 人世之色彩
小说的构架,作者以色彩作为每章的标题:象灰色、青瓷色、血红色、波斯粉红、黑色、红褐色、橘黄色、…看这缤纷的人世,万花筒似的表面下,什么是真正的颜色。
颜色,是画家的语言。小说中二个画家人物,是玛雅最亲的人,一是父亲,一个是柯拉。玛雅父亲因酒醉后杀了妻子的弟弟而入狱,出来后处于流浪状态,杰出的绘画天才淹没在酗酒中。作者描写了他酒醉后的一张画:“一个与耶稣基督长得很像的白色尸体躺在一根烧黑的横梁上,鲜血从他的伤口汩汩流出。”这比耶稣遇难还震撼的画面,画家穷到只能以黑白红三种颜色作画,黑白红正是生命本来的颜色。这个至今没人知道名字的画家,最终在潦倒中死去,连女儿玛雅都不愿去料理后事。
玛雅的女友柯拉,是想成为阿特米西亚•简提列斯基式的画家,“最喜欢画尤迪特砍下赫罗弗尼斯的头颅”。柯拉说:“以艺术创作消除了自己的神经症,或许我也能做到这一点,神经症这个用词是错误的,我指的是心灵创伤。”小说描述了这样的场景,在柯拉的画室,即将死亡的玛雅父亲,在卧榻上伸展四肢,让玛雅举起军刀,做柯拉 “砍下头颅”画的模特。
作者让我们带着血腥,去观察“心灵创伤”的女孩,我们该说些什么,我们感觉到颜色的命题了吗?
三、 人物之碰撞
小说中其他人物的宽厚、善良与女主人公形成碰撞。其中有二位值得注意。
玛雅的丈夫,来自一个虔诚基督教徒的德国农庄家庭,在念大学时与玛雅相恋。当玛雅怀孕准备打胎时,宗教的力量挽救了小生命,他义无反顾地娶了玛雅,让新的生命到来。为了继承父亲的耕地、收割的事业,放弃了在城市的医务岗位。他一心一意要把玛雅和儿子带回农庄,过田园的生活,但事实证明不可能。
柯拉的父亲,汉语学教授,宠爱着柯拉,尽可能让柯拉过上贵族的生活。他收留玛雅在他家寄宿,并把她当成家人,把玛雅的儿子也当成孙儿对待。当女儿与比他还大的人结婚时,还是赶去祝贺。
但这种爱,不能抵达二个女孩的心灵,不能拯救堕落的灵魂,不能阻止她们杀人。我们要拷问,人到底需要什么,才能使心灵得到滋润,物质文明远不能给人心灵深处的需要。
四、 小说之道具
作为中国读者,对小说中的一件道具,那“青瓷色”的宋代瓷碟,是感兴趣的,看作者的描述,该是一件宋代官窑瓷器,价值连城。二位女孩,优雅地从博物馆偷出来后,跟着主人公玛雅。曾有个男生发现,并进行要挟,被二个女孩设局化解。后随玛雅到了农庄,被玛雅放在地窖里安全的地方。这件宝贝,是否与小说的主人有同样命运,给我们留下了很大的幻想空间。
《情人的骨灰》
(德国)英格丽特•诺尔 著 沈锡良 译
作家出版社2015年1月第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