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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号书迷(2023版)》读后感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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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号书迷(2023版)》读后感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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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号书迷(2023版)》是一部令人难以忘怀的小说。故事讲述了一个平凡少女与世界顶级作家之间的奇妙缘分。小说展现了独特的想象力和扣人心弦的情节,令读者沉浸其中。通过主人公与作家的对话,小说还深入探讨了文学创作背后的辛酸和意义。这本书令人叹为观止,让人对阅读和写作有了全新的理解和热情。

头号书迷(2023版)读后感第一篇

从b站up主推荐而来,读的第一部斯蒂芬金的作品。感觉读他的书就像读阿加莎克里斯蒂的书,明明知道他们的作品很有名又很精彩,但如果没有一本书作为突破口,又不会轻易翻开。

先看视频再读书,很多惊喜和乐趣就消失了,疯子书迷囚禁作家,作家面临写书和折磨致死的单选题等等情节中的出其不意,本来应该在阅读过程中逐渐享受到的刺激元素全被剧透了,读书时就没有新鲜感了。虽然在读到安妮砍保罗脚的那段,很多读者都表示文字比电影更震撼,但看过剪辑的我,不是在用文字去想象画面,而是在用文字去对应画面。但写得还是很有意思的。

书中书也是饱受赞誉的点,但我潜意识总觉得《苦儿还魂记》只是截图的碎片,剧情不连贯,也不影响保罗安妮的主线剧情,读到时总是快速翻过。

最后的结局部分才终于给了我惊喜(因为up主没有详细提及),结局一个接一个,真假交叠,与其说是为了反转,不如说是展现更多平行世界的可能性。

但总之,还是相当好看的一本书。

头号书迷(2023版)读后感第二篇

2023.12.3—12.6在读。 —————————— 翻译扣大分,乱用“俏皮”话就算了,好几处真的不知所云。 本书比之前读过的《宠物公墓》《闪灵》更恐怖,一洗我对斯蒂芬金冗长细碎的印象,在开篇保罗就已陷入地狱,再往后不过是往地狱更深处陷入而已。 有趣的是《闪灵》中自恃拥有写作才华的男主被恶鬼纠缠,临了读者才发现他写不出一个字,《头号书迷》中畅销书作家男主却对笔下角色深恶痛绝、一心一意想向严肃文学靠拢,却在监禁期间写出了最妙的苦儿故事,身为作家的焦虑、创作的苦痛,看来真的把斯蒂芬金逼得很惨。但最后的复仇很振奋——他不求救不是为了安妮不再杀人,只是因为想亲手杀了安妮。 安妮,今年看的又一个男作家笔下的恶女角色,力大无穷、丑陋恶臭、疯疯癫癫,男人们的想象有点单一了。 保罗,好意外的人物,他为了求生可以喝下污水、尿液,向安妮卑躬屈膝,但唯一不能退让的就是对小说内容的安排,有骨气,但不多,会哭会闹会求人,一度放弃了逃生只为写出小说,本质上何尝不是一个疯子呢。

头号书迷(2023版)读后感第三篇

很久没看到这么令人心突突跳的小说了,看到中途才发现这是写闪灵的作者,怪不得,还记得闪灵电影中躲在门后的无助感,门外是咔咔斧头砍门的声音,那种绝望,一点点靠近……小说开头是一位名作家出车祸后被一位自己的书迷软禁,让他把自己最爱的作品人物苦儿复活,逼着他写作,当然这个作者一开始只是车祸后身体上一些无尽的疼痛,随着情节发展,层层递进,各种意想不到的接踵而来……心理氛围惊悚感拉满,想逃又逃不掉,想反击又担心失败后遭受更严重的折磨,明明自己费尽心思寻求的一些机会,却又一一被女罗刹浇灭。外部帮助也是,看到的是希望,结局是更加的绝望。结局女罗刹将死未死也很恐怖,仿佛她永远死不掉一样,作者在文字中讽刺着现实,最有趣的一句话“这簿子精彩得令人舍不得放下,就像一部恶心得不行的小说,却让人非读完不可”虽说描述的是安妮的剪报集子,这不也就是指这本小说么!书中还有大篇幅作者被囚禁时,应头号粉丝撰写的小说,小说中的小说!篇幅中提到毛姆的全套作品,引用的蒙田的名句,提到哈代作品无名的裘德,无意中又给我们种草一波……

头号书迷(2023版)读后感第四篇

看过电影和剧本,但在开了上帝视角的情况下看原著小说并没有折损任何阅读体验,甚至完全被吊起来兴趣去“查漏补缺”,对比电影镜头和小说细节之间的长短,可见金大叔作品的魅力一如既往。看得很开心,有些意犹未尽。

两相对比,电影中女主对男主的感情经过改编柔和了不少,甚至“爱意”的占比相对于被弱化的精神疾病显得更多一些,但是书中的细节会让人体味到那种披挂着“爱意”皮囊下的怪物,那种融合了自卑与极度自我的丑陋。病态直接冲击角色形象,甚至连叙述者本身的思维都臻于破碎。那种在被支配恐惧下的飘摇和脆弱,被规训的思维和语言,为了活下来的抗争然后留下的疮疤,都真实得让人心碎。所谓“爱者”对他人的编辑,只因为“我爱你”、“你知道我是为你好吧”就全然成长成遮天的怪物,对他人进行肆意的指导。被指导者即使折损一切逃出生天,被迫害的经历也像是编码一样被打入了骨髓,让人更勇敢、也更怯懦。虽然故事极端化了,但是规则并不。

真喜欢啊,这种疯狂的病态感。笑。

头号书迷(2023版)读后感第五篇

如果认为这是一本普通的惊悚小说,那就大错特错了。当然,作为第一层的惊悚小说,其外皮自然也是合格的,但其内里讲的,则是写作这件事本身。这本书本质上是献给写作者的。我不知道没有写作经验的读者能否领受到这一点,但你如果确实写过一些东西,我是说真正的,呕心沥血的创作,那你不可能不被这本书打动。这是一封写给写作本身的情书,而写作正是是我们的情人。

我们写,因为我们不得不写。故事能捕获到读者,却更能捕获到作者。我们在黑暗中挖掘,从纸上的洞一跃而下。我们迫切地想要知道答案,想要知道每个人的命运,想要知道巨石会如何落下,想要知道最后一个字会如何收尾,所以我们像个傻瓜般地呆坐,佝偻背脊,双眼充血,不言不语地敲击按键。我们不得不写,哪怕残废,哪怕脚掌被斧头砍下,只要手还在,我们就要写。如果打字机坏了,按键七零八落,那我们就用铅笔橡皮,工具不重要,重要的是我们的心和意志。我们是山鲁佐德,我们编织一千零一夜,我们爱我们的故事,爱到痴狂。哪怕有些时候我们会被虚荣捕获,抛弃那些我们擅长的,而去故意追求虚假的深刻,但终究,我们会回来,因为毕竟,我们是在为自己写作。一旦写作完成,故事与我们就再无关系。我们的探索已经抵达终点,我们的使命已经结束。最后,哪怕所有的文字否付之一炬,我们也不在乎,因为我们知道了结局,这便已是全部。这也是为什么我不是很满意这本书的结局——保罗最后烧毁的是伪稿,而真正的手稿被他掉包,最后还得以出版发售,名利双收。至此,写作本身作为被放置在天平上比较的东西,就显得不那么重要了。

斯蒂芬金在这本书里构造了作者——读者的二元对立结构。保罗是作者,而安妮就是读者的代表。她们狡猾、野蛮、狂热、刻薄、固执己见,审美还极其堪忧(在我看来许多根本没看懂这本书的读者正是安妮的写照)。而这样的结构同样出现于《一千零一夜》的元叙事(所以才说是名著呢)。读者是这样的强大,但他们仍然仰赖作者的给予。作者绞干脑细胞,读者则在其下汲汲营营地吮吸其创作的汁液。安妮最后被打字机磕死,而打字机正是写作的隐喻。求仁得仁,亦复何怨。

最后,写作者不会停手。我们是如此贪得无厌,每每被一些现象激起灵感,发出 what if 的灵魂质问。这件事可能完全不起眼,譬如超市购物车笼子里的一只臭鼬。

当然,最后的最后,这本书告诉我们:请勿酒后驾车!

头号书迷(2023版)读后感第六篇

一、关于剧情

除了“绑架”本身的紧张刺激,这本书最大的优点是让角色在不ooc并始终有自己坚守和原则的情况下,避免所有恶俗反转的可能性。

保罗被关了半年,在小房间紧张到撕一页月历都会不安是很正常的,被控制饮食安危想逃出去也是正常的,但在这些前提下他的逃生欲望也是正常的强烈,甚至还缺乏足够的动机给之后的报复背书。

日常读书观影的时候也会发现,作为受害者或是处于绝对人为劣势下的主角,观众对ta们的同情并不是一如始终的。正面光环也是枷锁,反派可能稍微透露一点软弱情绪,或是动摇想加害的念头,观众的同情可能就会倍数增加,举例HP的斯内普之于他的学生们。

斯蒂芬金对这个问题的处理方式也是两方面入手,生理上持续加害,包括但不限于让安妮逼迫保罗药物上瘾、喝排泄物、几乎挖去他的膝盖骨。

但更致命的是让保罗对自己“作家”身份的动摇,让他开始沉迷一个荒诞的新结局,并废寝忘食消除它的荒诞,以至于开始思考安妮的意见,并为此放弃逃跑的可能性。

第二条线其实也是他被作品PUA的过程,从被迫动笔到笔耕不辍,也是一种新的斯德哥尔摩综合征。

提到他的反击,其实方式并不特别难猜,但需要很久的铺垫,作为“正面人物”的主角必须有足够的动机完成不太正面的行为,“反派”也需要足够的智商和作恶的动机,此处拉踩为了结局给凶手套自杀/催眠/机械降精神病/和主角和解的所有作者。

二、“反派”的过往经历是否重要

斯蒂芬金安排了剪贴簿作为安妮过去的引子,但并没有过多笔墨写她是否有不幸经历,以及绑架过程中的心态变化。

保罗是绝对主角,安妮的任务也只是成为有绝对优势的配角,所以她需要强大,需要聪明,需要掌控全局的能力,这些特点没有性别特征,但没有刻板印象里的性别特征又容易让角色有些立不住,毕竟安妮只是现居高山,过往三四十年都密切参与了社会活动。

所以需要给她一个合适的社会身份和家庭关系,让她是优秀的护士,但会偷藏药物杀害患者,让她成为常规的妻子,但是生活重心从不在性缘关系,最实用的另一个身份其实是寡居农妇,强悍、精明、利己主义至上、有点贫穷但生活没有特别大的经济压力,所以她才能全心为书发疯,秉持自己的偏执原则。

全书倒叙部分很少,斯蒂芬金把更多笔墨用在安妮的躁郁症(?)情绪内耗和圆谎式精神自卫上,一方面可以让保罗复仇动机更有说服力,一方面也会加强紧张情绪,毕竟知根知底的疯子远没有一知半解的疯子恐怖。

头号书迷(2023版)读后感第七篇

摘要

#如果一本书卡在瓶颈太久,创意就会开始枯竭,写得七零八落,所有骗人取巧的伎俩也跟着原形毕露。

#“她死了。”保罗说,“我知道——我心里很清楚——可是我还是很难相——”维克斯说:“那里到处是血、碎玻璃和烧焦的纸……可是房里一个人也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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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晚睡前阅读,前后花费了七天时间读完。老实说这本书我是建议一鼓作气直接读完,那感觉一定非常“爽”

保罗是一位畅销书作家,他笔下以“苦儿”为女主角的小说吸引了一大批女性粉丝,然而保罗并不喜欢甚至可以说是厌恶,在最新的一本书里,他总算把苦儿写死了,这令他如释重负。

他最近开始构思写一本全新的小说,一本他自己喜欢的,某一天在他写了一个他满意的章节以后,他冲出门去开上了自己的车,一路在山路飙车一边酗酒,然后不出意外的,他出了车祸。

幸运的是他被一位好心的女士救了,还带回了家中,而这位女士恰好是苦儿系列的书迷,她简直可以说是爱死他了。但紧接着保罗就发现了不对劲,这个叫安妮的女人虽救了他却没有把他送去医院也没有报警,而是偷偷的把他带回了家里,似乎,她并不想让保罗被别人找到。

之后安妮的一切行为可以说是佐证了保罗的猜想,她照顾他,但又在他不顺她意的时候惩罚他,她告诉保罗已经处理掉了他的车子,现在没有人再能找到他,他成了她的私人“小宠物”

安妮要求保罗为她创作一部《苦儿还魂记》,她不允许保罗杀死她心爱的苦儿,保罗在这样的威压下再次开始了苦儿系列的续写。起初很困难,但在强烈的精神和肉体创伤的压力下,灵感却迸发的愈加强烈,他很快开始进入状态······

这本书他写的异常精彩,肉体的伤痛(安妮砍掉了他的左前掌和一根手指)和精神上的高度紧张惊恐反馈在了保罗的笔下,这本书写的实在是太好了,快要写到最后的时候,保罗请求安妮暂时不要看,当他写完她可以直接一次看完,那一定会是非常美妙的感受。同时,保罗知道那也是他的死期。

经过呼救失败间接害死了一位警察之后,保罗决定要亲手杀掉安妮,不然这个狡猾的女人还是会逃脱法律的制裁,她有精神病,天呐这真是一块绝佳的挡箭牌。

当保罗写完的那一刻,他做好了准备喊安妮进屋,安妮兴奋的走进来的时候,她看到的是正在烧毁稿纸的保罗,安妮惊讶到赶紧上前抢夺稿纸想要去浸水,保罗立刻发起了攻击,他用烧的滚烫的厚重打字机砸到了安妮身上,打字机里烧的滚烫的按钮一个接一个蹦出来将安妮的皮肤灼伤,但她顾不得这些,这时候她更想拯救稿件,保罗然后走过去紧紧压在安妮身上,他把稿纸一张张塞进安妮的嘴里,塞到安妮的脸因窒息发紫喉咙肿起一大块,最后在经过一番撕扯后,安妮停止了挣扎。

保罗胜利了。

头号书迷(2023版)读后感第八篇

被保罗顽强的意志力折服,虽然在这个折磨的过程中他曾经有过自暴自弃,但他的求生意志从未熄灭,脑海底层的工厂小人时不时点上一把烈火,让他再一次活跃思维,寻找求生的可能。

安妮自诩正义的化身,让我想到了《致命女人第二季》中主角的丈夫伯特伦,他身为一名宠物医生,对任何生命都有着怜悯和慈爱之心,受小时候母亲当面注射药剂自杀的影响,让他形成了错误的生命观,从此走上了不归路。但凡遇到生活不如意之人,他都会自以为是地帮助他们解脱,带领他们走向死亡。安妮何尝不是如此呢,看着那些悲惨又可怜的“小东西”,她会为他们来到这个世界而可悲,转而痛下杀手,在屡次逃脱法网后迷失了本心,为什么而杀人恐怕她自己也想不明白。他们的本质都是极端自私自利,为了自我情感的满足,就妄然结束他人的生命,把自己当成了圣母一样的存在。

这本小说不是章回电影,摆在我们面前的是残酷的现实,它的情节都达到了合理化的程度。在神经质的安妮面前,没有彻底的瞒天过海。门两边的痕迹,家中无处不在的细线,恐怖到令人发指的敏锐,都让保罗的“小伎俩”无处遁形。他们两个始终没有彼此信任,也不可能彼此信任。保罗每一次自以为是的成功,换在英雄小说里便会成功合理化。我们总期待着有一丝偶然的发生,万一安妮没注意到呢?万一安妮以为是自己弄乱的呢?但是小说没有这样呈现,它把最糟糕的情况摆在我们面前,保罗面对的是杀人如麻的女罗刹。她不允许保罗的挑衅,不允许保罗脱离掌控,用她病态的爱来“呵护”着保罗,惊险地向我们展示保罗的绝处逢生。

从某些方面来说,安妮真的很强,她有一个反派所需要的彪悍的体型、强大的心理素质以及专业的医学知识以及恰到好处的运气,这些共同构成了她囚禁折磨保罗的条件。书中对安妮的描写可谓是字字泣血,对州警单方面的碾压式绞杀,举起斧头的决绝,灼烧伤口的冷酷,割掉大拇指的猝不及防,把拇指作为生日蛋糕蜡烛的变态……难以想象保罗在这样的人身边顽强地待了这么久,并且找到了她的死穴,给予致命一击。

小说情节紧凑,文字扣人心弦。保罗的每一次“探险”,看起来都心惊肉跳,保罗的疼痛、小心、担忧都跃然纸上。当我翻页看到密密麻麻没有标点符号的一长段心理描写时,保罗情绪的崩溃变成了实体,真真切切地呈现在了我面前。他的反抗意识在一点点消磨,在思想混乱中对安妮的称呼从疯女人变成了“女神”,并且“女神”的称号深深刻入了保罗的潜意识,这是心理防线的崩溃,也是自我拯救的尝试。即使在噩梦中保罗也死死抑制着自己的尖叫,醒来发现双唇紧闭。等到两位警察确认安妮真正死亡后,保罗才大声尖叫起来,即使晕倒尖叫也不曾停止。

最终我以为保罗会与安妮和自己的稿子同归于尽,但他骗过了所有读者。作为一名作家,他无法舍弃自己的心血之作,稍施障眼法,既给安妮致命一击,又保住了最后的文稿。虽然安妮已死,但漫长的囚禁和心理上的折磨给保罗带来了巨大的心理伤害,安妮的影子无处不在,她藏在未知的角落,挥舞着斧头,时刻准备着等候给保罗致命一击。但,稍微令人欣慰的是,保罗在这场磨难中页发现了写作的真谛,他也看清了自己的本质,毫无疑问,这个代价是十分惨重的。

本以为故事凄惨结尾,但作家总是擅长从生活中发现灵感,保罗无法以自传的形式写出自己的经历,但当他看见小男孩笼子里的臭鼬时,便明白了一切,新的灵感泵然而发,他得以在书籍中寻找暂时的慰藉,让我们看到了一线生机。希望保罗在写到“全书完”之后,能逃离安妮的心理阴影,拥有一个正常的心理状态,来感受这来之不易的自由的生命。

头号书迷(2023版)读后感第九篇

写之前粗略看了下豆友们的短评,几乎清一色都是五星或四星好评,但我也看到一些嫌弃翻译的短评,也给了五星或四星,难不成是看到别人都给好评,而不好意思给差评么?

可是,大家之所以给好评,是因为金的书本身足够精彩才对吧,而作为中文译本,译者随心所欲,错漏百出,前后矛盾,上下颠倒,乱用方言,影响读者阅读,为什么我们还要无脑给好评呢?不单只这本书,这个99读书人系列的书有很多低级错误,却依然一版再版,不管是作为一个爱书之人,还是仅仅作为金的粉丝,都有义务提出质疑!

好书值得好的翻译,这种不用心的翻译应该得到抵制,才有可能出现更好的译本!

下面进入正题——

如果豆瓣收入信息无误,那这本书国内就只有三个译本(皇冠出版社除外),最早的太白文艺出版社和珠海出版社试找了下没找到,剩下的就只有柯清心的译本了,10年内再版了四次。

能再版多次且评分不低足见这部作品的优秀,而且还是金大爷的书,但我纳闷的是,金大爷的书就不值得找一个像样的翻译吗?

开篇简介就开始出错,可见这本书压根就没怎么认真校对过,要不然也不会有后面的错漏百出了。

上一次出现这种开头就错的情况,很不巧也是金大爷的书,出自《写作这回事:创作生涯回忆录》,上海文艺出版社出版,跟《头号书迷》(下面简称《头》)一样同属99读书人系列,可见这个系列的校对都很随便(其实我怀疑压根就没校对过),不信你看——

能把Stephen写成Skephen可真有你的!

截图出自微信读书,但并不是电子版才有的错误,我的实体书(2014版)上面也是如此!而且和微信读书的版本(2019版)不是同一本,再版了依然没有发现错误……

言归正传,继续来看《头》。

“苦儿”原词为“Misery”(跟《头》的原版名字一样),做名词时是痛苦、悲惨的意思,做人名可以音译成米瑟丽,后文也提到这个系列是“以胸大无脑、美艳无比的苦儿为主角的‘浪漫小说系列’”,翻译成“苦儿”,我还以为是跟“孤儿”什么类似的词呢,而且根据《头》里对这个系列的描述,我没看出女主角有什么“苦”的地方,明明是浪漫小说,主角的名字有必要参考形容词的意思翻译成“苦儿”吗?那遇到主角是花花公子,又叫Dick的小说是不是要翻译成鸡儿?

《头》的英文原版分为4Part,但中文版却把每一Part都拆成两部分,第2Part标题也是Misery,中文依然翻译为“苦儿”。

这一Part,主要讲述了主人公保罗创作《苦儿还魂记》的过程,以及保罗怎样被女主角安妮砍断脚掌的事,原本英文版标题在这里就是双关,翻译成中文却只取了一个意思,而且关于《苦儿还魂记》的部分还都在“苦儿(一)”里,那第二部分为什么还要叫“苦儿(二)”呢?也实在想不通特地把一Part拆成两部分有什么意义……

这里原文为“Would she have behaved in this same fashion if it had been Joe Blow from Kokomo she had hauled out of the wreck? ” “Joe Blow from Kokomo”直译是“来自科科莫的普通人”。

一开始我还在想金是有多讨厌印度人才会这样写,看了原版才发现跟印度人压根没有半毛钱关系,但译者却强行翻译成带歧视性质的“印度阿三”,没有把原文意思翻译出来,强烈鄙视!

原文为Fiddle-de-foof!Handsome is as handsome does,“Fiddle-de-foof!”不知道咋翻译,应该是安妮或独创的,也许译者想表达“小众”而选择方言,但我想问在座的各位,有几个人知道“乖乖隆地咚”是什么意思?作为读者看书还得不断停下来查资料,是很影响观感的,更何况翻译原本就是把读者不懂的语言翻译成熟悉的母语,创作自己的作品时用方言还说,翻译乱用小众方言真的好吗?

“Handsome is as handsome does”个人觉得应该翻译成“心灵美才是真的美”,如果按照她这个翻译,就会觉得安妮只是个愚蠢幼稚自欺欺人的人,但读到故事后面就知道,她是一个对母亲非常崇敬,奉母亲说过的话为真理,且是一个非常聪明的变态,哪怕是杀人放火,也觉得没有任何错,甚至可以伪装得很好,即使被抓到了也可以脱罪,她把表面收拾得干干净净,并不是自欺欺人,相反是聪明的伪装的一部分,她用这句话形容自己就变得很讽刺了。

苦旦——属于戏剧行当里的(不是很了解,应该是比较命苦的女角色,等个大佬解释)。

原文为IN MISERY? the caption below asked. NOT THE DRAGON LADY.,柯清心这段“苦旦苦儿,女罗刹所不为也”,我是真不知道她在说什么?她是否觉得“苦儿”这个翻译特别棒?遇到misery就要扯上“苦儿”,而拽文言文是不是觉得自己文学素养很高?整个一狗屁不通……

看了N遍都不知道这段话在说啥,原文为I had very grave doubt as to her innocence, yes. Unfortunately, I had very reasonable doubts as to her guilt. 大致翻译为我非常怀疑她的清白,是的,很遗憾,我对她的罪行有很合理的怀疑。

这样的翻译是怎么做到一版再版的?而且再版了这么多次都没有发现问题吗?

原文为It was on the Dark Continent that Misery, who kept slipping into cataleptic trances at the most inconvenient moments (and, of course, if she were to be stung by another bee - ever, in her entire life - she would die almost instantly), would either be killed or cured. 大致可以翻译成:在黑暗大陆上,Misery总是不时陷入僵直状态(当然,这辈子如果她再被另一只蜜蜂蜇,她就会会立刻死去),(此行)要么被杀死,要么被治愈。我就想问,什么叫“便是在黑暗大陆丧命或痊愈的”?

原文为Oh BOY are you stoned,“嗑到茫”是什么意思?是方言吗?有没有哪位普及一下,反正我没查到也没听说过这种用法……

原文为left leg just above the ankle,是左腿脚踝上方,后面“他的脚掌只剩下皮肉与小腿相连”是正确的,也就是说安妮砍下的是保罗的脚掌,而不是砍完膝盖又砍脚掌,柯清心翻译的时候是嗑到茫了吧?

方言,表示喧闹之声像鸡和猫那样地喊叫。

柯清心真的很喜欢用一些小众的方言,但每个方言又不同属一个地区,说明不是她生活上的习惯用语,但她就非得用方言,完全不考虑读者是否理解。

搜索了一下微信读书里的书,除了编程类和网络小说类会用“N秒”这样的表述,就没有其他书用过,柯清心你牛逼……

本人非英语相关专业,只是因为觉得某些内容很奇怪才决定去找原文,其他有没有没注意到的就不知道了,上面的翻译只是大致翻译,望各位见谅和多多指教。

希望翻译们翻译时可以用点心,别太随心所欲,作为一个译者,在把外国小说翻译成中文后,却又还需要读者再查资料才能读懂原意,那究竟还要这个译者做什么呢?

反正以后遇到柯清心绕路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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