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来见我》是一本关于诗歌的书籍,它不仅介绍了很多著名的诗人和他们的作品,还深入探讨了诗歌的意义和价值。通过阅读这本书,我深深感受到了诗歌的美妙和力量,也更加珍视了诗歌在我们生活中的重要性。这本书不仅适合爱好文学的读者阅读,也可以让普通读者感受到诗歌带来的快乐和启迪。
诗来见我读后感(一)
这本书是在魏天无老师朋友圈的推荐看到的。书名就给人陌生感,我去见诗,是理解和功利;诗来见我,是遇见与激活,是唤醒生命的文化记忆。在蹉跎江湖的漂泊中,李修文以悲悯注解自己与他人的生活,在贯通古今的人类悲欢里寻求“欣于所遇”的一瞬,以期达成“文化的人”的美学追求。在这一过程里,诗歌与文化,超越了知识的存在,鲜活为立体丰满的形色人物,与热烈悲悯的文化视角。
诗来见我读后感(二)
庄子说“万世之后而一遇大圣知其解者,是旦暮之遇也。”这本书的好,就是让千百年前的古诗词与我们的生命,仿若旦暮之遇。
千百年过去了,那些诗词背后的人并未逝去,是我们的同时代人,是我们的兄弟姐妹,与我们同在一个世界,由诗词构筑的世界。诗歌由此拓宽和加深我们的生命,更重要的是,给也许总是不如意的生命带来深深的安慰,也给少有的欢乐灌注永恒的意义。
一如作者在深山的大雨中、在酷冷的彼得堡街头、在武汉看到因疫情而死的人们,也在与萍水相逢的人们痛饮时,总仿佛另有人陪伴,一起走出无望或者一起把酒言欢。这些诗词重新令一切物象与人事纷至沓来,令万物皆相见。
于大多数人而言,写诗总是困难的,李杜从来只那么一个,当生命被这些诗歌安慰时或被这些诗歌击中时,便也如我们所写,也似乎是一个诗人,这也是一件无比奇妙的事。
想想,按照平行宇宙,在无数我们未知的地方,有无数的我们,也许明天,正在用手机敲这些字的我死了,但另一个地方却有一个我正在敲下同样的字。而那些已经过去的或者还未出生的诗人,也许就是另一个你,是你的一种可能性,读到他的诗,也是读到自己的诗。
也许这种游戏也有些像傅里叶变换,发生在时间轴上的无止境一切,如果换一个方向投影,那些无穷尽的运动形成的图谱则永恒不动,世界处于永恒的静止中。曾经存在的那些诗人们,曾经存在的那些人们,仍然与我们同在,同在一块广阔的幕布上,隔着诗歌,我们互相传话。
不过,总感觉书名有些没有一针见血,仿佛我不动,诗来了。可事实正如书中所说“我们中国人,无论你生在什么样的境地中,总有那么一两句诗词在等待着我们,见证着我们,或早或晚,我们都要和他们破镜重圆,互相指认着彼此。”诗与我,是互相指认,互相扶持。
诗来见我读后感(三)
我一口气读完了李修文老师的《诗来见我》,读这本书容不得我喘气的机会,自认为断了之后那种完整性就戛然而止。《诗来见我》是我见过的最为朴素的一本书,这本书没有过多地装饰,更没有华丽的封面,放在书堆里应该也不是显眼的,但是翻开它之后,你就会有颇多的感悟,而作者对于诗句的运用已经到达了一个极高的程度,而对于我来说,书中的很多诗我没有听过,可能只是对于一些诗人有比较粗略的了解。
书中分为很多的小片段,作者通过每个片段都告诉我们一个又一个道理,而这些道理一般都是由一首诗或者几句诗引出。诗句中表达的含义和现实情况又是不谋而合的,作者的运用巧妙至极。《诗来见我》真正地写的是自己,而自己的经历成为了一首又一首诗的培养基,让这些诗句在一个一个场景中浮现,甚至迸发。书中充满着各种的感情,这些感情既复杂又简单,矛盾且可爱。我们可以看到《寄海内兄弟》中的友情,亦可以见识到《救风尘》中的亲情,而《偷路回故乡》更让我们见识到故乡情的浓厚……
这是一本“情书”,古人的情感和作者的情感在不同的时空、不同的时间得到了某种程度的汇合。古往今来,人们都在用不同的方式表达着内心的情感。作者在这本书里写了自己,当然也写了周围的人,这些人可能只是人生的过客,但是作者会把这些经历记录下来,即使没有非常贴合的诗句,能用白话文表达足矣。
《诗来见我》是作者满怀情感的一本书,倾注了作者很大的精力。而对于我来说,“诗去见他”也是我的一种希望,这样作者就能将古人的情感与我们现代人的情感有更多的联系,这种情感的互通难道不是一件非常有意义的事情吗?
这本书值得我们反复去阅读,因为人生难免有重合的部分,而作者的故事无疑可能映射出我们的所见、所想、甚至是经历,无论怎样,这本书给了我要好好学习诗词的力量,希望我那本好久没有翻阅的诗词书能够被重复阅读,这样我就可以体会人之情,感悟诗之意。
诗来见我读后感(四)
《诗来见我》,刚看到书名,觉得作者好大口气。 自为庸碌之人向来对名家之作饱含敬意,敬爱有加,阅读之时总是些许膜拜,些许赞叹,更多仰望。诗,吾正襟礼容,与你相约。这部作品,作者反客为主,诗歌穿越时空,来段时间旅行,和作者相约在转蓬之地。书名新颖,当然对读者来说,有不小的悬念,好奇心陡升,读者自然成了诗来见我这场约会的参与者。 全书看去,作者总是漂泊,有时在甘肃,有时在武汉,到一个地方,就伴有诗歌的出现,中国古代文学有影响力的诗人几乎都提到了。读者对那些生活境遇坎坷的人报以深沉的同情,对他们虚负才华不能施展抱负感到惋惜。作者在生活漂泊之中,是慎独的,身处异地,诗歌要尽地主之谊拜访至交好友,重逢之日、相聚之间、告别之时,诗歌,自要与“我相见”。 与诗歌见面之时,自要以已之心度诗人之情,诗歌出处总是恰逢其时。童年时繁体版的《乐府诗集》,远在异国他乡时想起《暮雪》,触景生情,成立自己前进的动力。每次困顿,每次的伤感,每次的甚感寂寥,每次的孤独踟蹰,诗歌总会与我默契相约,总会填补我内心的需要,远走他乡,那首无名氏的《题驿壁》,作为警醒自己的安全规程。诗歌除了能在心灵上慰藉我们,在日常行为上,也能助我们一臂之力。作者的漂泊,辗转行途,都有诗歌作伴,当然还有志同道合的朋友,还有患难与共的知己,这些漂泊,每一次的停留都是相聚,每一次的分别都是人生感悟的树木年轮,人生一世,草木一秋,旅途的往复不就是春秋的轮回吗?旅途的漂泊不正是草木对风的感召吗? 整部书,没有像常规古诗词鉴赏书籍那样去编写,而是在作者的亲身经历中,将中国古典诗词融入进去,将作者的眼观耳闻将诗人的经历融合在一起,叙事手法有一种我中有你、你中有我的阅读感受,情境的融合似盐花入水,无形、无色,只有品读之人方才能感到不同。这本书一共二十章,章节各有标题,标题有引乐府诗,有引《红楼梦》,有引田园诗,有引《全唐诗》,有元稹,有王勃,有陶渊明,当然还有沈从文,作家在云游四海中也感受着诗人的悲喜人生。“诗来见我”不就是“我等你多时”,正如作者最后一句:你可能会来,也可能不会来,但我只当你会来。
诗来见我读后感(五)
中华文化源远流长,博大精深,随便撷取一叶,都可泛滥成茂林花海,令人心醉神迷。古典里最为大众接受喜爱的,应为古诗词,黄口孺子、垂髫少儿都能言之成诵,及笄女子、弱冠男儿自要浅吟低唱,耳顺之年、花甲老者更会咀嚼再三。《尚书•尧典》曰:“诗言志,歌永言,声依永,律和声。”王国维《人间词话》云:“词之为体,要眇宜修。能言诗之所不能言,而不能尽言诗之所能言。诗之境阔,词之言长。”诗词互补,为传统文化留下了最为灿烂辉煌的华章。
人们之所以喜欢古诗词,既因其音韵谐和琅琅上口,更因为古代的创作者和今天的阅读者虽相隔久远,文字里的文化基因却相承相继,所遇所感多能“共情”,情景相似,情感相通,自然要产生共鸣,引起后来者的良多感慨。
但古诗词终究离我们太久远了,很多寄予在古诗词里的文化要素已非常见,不好理解。要准确理解古诗词:一靠自己多读,蘅塘退士所谓“熟读唐诗三百诗,不会吟诗也会吟”,说的就是这个道理。积累到一定程度就会一通百通,虽不一定会吟,至少可以加深理解。二靠别人解读,古往今来,对古诗词的解读若过江之鲫,不绝如缕。比如今世,叶嘉莹的《唐宋词名家论稿》《古诗词课》等是一个路数,让我们读懂古诗词,传古典的薪火;张炜的《陶渊明的遗产》《斑谰志》取另一个角度,通过诗词让我们认识作者,浇自己的块垒。叶嘉莹和张炜以及时下大多数古诗词解读,尽管着力点可能有异,但有一点却是共同的,面对古诗词,他们取的都是“我去”的姿态,即我主动深入作者的情感世界和诗意词旨里,去感悟理解,去解说解读。
李修文的《诗来见我》既可以说是有关古诗词的随笔,也可说是对古诗词的另类解读。从古诗词解读这个角度看,李修文不是“我去”,而是如其书名所说是“诗来”,即他的生活际遇、情绪波动正好与某些古诗词所描绘的有共通之处,于是那些久存于心的古诗词在此时此地此情此景一涌而出,都来诠释他的日子与情感。这,应该是《诗来见我》最大的特色。
最能体现这一特色的是《寄海内兄弟》一文。“我”与小林、马三斤、大老张或短或长的交往是文章的主体,“我”兜兜转转、念念难忘的,是那些贫寒里、风雪里看似萍水却深过八拜的兄弟情谊,古人张籍的《没蕃故人》、陆龟蒙的《别离》、韩奕的《逢故人》、周紫芝的《临江仙》以及白居易元稹、辛弃疾陈亮的友情与唱和,只是“我”所遇所感的注解或证明。不是因为诗词与掌故而想起自己的日子,“我”并未刻意“去”探源,也不愿精心“去”考证;而是因为自己的际遇与情感才想起曾经的诗句,那些“诗”似乎就生长在内心,如幼时所习土语方言,说“来”就“来”,若邻里串门“来”得自然自如,若运命安排“来”得恰如其分。“我”昂然而立,端然而坐,谦谦然不顶礼膜拜,而是让古诗词欣然而来,乐然就我,施施然不卑不亢,一点也没有“以我解诗”的模样,完全是“以诗证我”的姿态。正因为如此,读《寄海内兄弟》时颇为恍惚:这哪是在解读古诗词,李修文写的分明是自己的日子!
除“诗来”外,《诗来见我》的另一个特色或许就是归类解读,即根据“我”“他”的生活经历,梳理出不同的主题,让这一主题之下的“诗来见我”。友情、飘泊、悲愤、故乡、风尘、母亲、雪、秋天、追悔、葬花、别离、酒、临死,这些古诗词里最常见主题一一呈现在“我”“他”的生活里,令“我”“他”想起那些或千古流传、或沉于故纸、或人尽皆知、或冷僻莫名的诗词。李修文文章里所选诗词,并不回避广为流传的,却也搜求较为冷僻的,不求多,甚至不求精,但求其能与我“共情”,根据与我“共情”的深浅,有的一字一句慢嚼细品,有的一晃而过点到即止。
但也并非所有的文章都是“诗来”,有时也落入“我去”的俗套。有的文章“我”的日子只是解诗的噱头,比如《红槿花开》;有的文章甚至差不多见不到“我”,比如《犹在笼中》《墓中回忆录》。大多数文章的主体都是“我”,而《追悔传略》《陶渊明六则》的主体却是“他”。虽明知“我”也好,“他”也好,只是作者行文的表述选择,但在全是自述性文章的书里,一时用“我”,一时用“他”,终觉别扭,若统一为“我”,岂不更好!
诗来见我读后感(六)
读完李修文《诗来见我》,只觉这书名起得妙。我们并非作为超脱于诗外的“第三者”去读诗品诗,而是作为拥有丰沛情感的主体,吸引诗来“见我”,来映证我。诗,在这里成为了我们独特人生的注脚,也道出了某种真相。王国维在《人间词话》里曾点评古人的诗词:“有我之境,以我观物,故物皆著我之色彩。”化用到这里,则“以我观诗,故诗皆著我之色彩。”也是成立的。所以说读诗也是一种创作过程,是将自己的人生和经历交予诗词的字里行间去阐发升华的过程。《诗来见我》这本书的内容,也正是随着李修文个人的际遇跌宕起伏,“吸引”了一首首诗词前来注解,从而组织起来构成了完整的文学氛围。当然,按照王国维的说法,“有我之境”依然不是最上乘的境界,诗人孜孜以求,依然还是要去求“寒波澹澹起,白鸟悠悠下。”的“无我之境”。但在求“无我”的路上,对自己诚实、对世人悲悯,是真实可爱的。
以现在的名气来看,李修文无疑是成功的。茅盾文学新人奖、鲁迅文学奖、湖北省作协主席……这些都是文坛给予的肯定。不过《诗来见我》这本书却揭开了李修文“半世蹉跎”的另一面。那里大雨纷飞、大雪漫天,那里寂寥落寞、尊严稀缺。李修文天南海北地地卖文为生,经常受到老板们的冷眼。由于充当编剧的关系,他混迹于各个剧组之间,时常无可捉摸地出发,又无可奈何地离开。在功成名就之前,这个世界对待他这样一个文人近乎残酷。于是乎,“蹉跎”两个字是弥漫在整本书里的背景氛围。由这两个字生发开去又吸引而来的,也正是那一首首感慨喟叹的诗句。从李德裕的“不堪肠断思乡处,红槿花中越鸟啼。”到苏轼的“人生如逆旅,我亦是行人。”从杜甫的“恸哭松声回,悲泉共鸣咽。”到元稹的“惟将终夜长开眼,报答平生未展眉。”再到白居易的“夜来携手同梦游,晨起盈巾泪莫收。”那逆旅的迷途人形象变得鲜活可感。这里面有求而不得、爱却别离、怨且憎会……我从中隐隐看到了那个“十科不第”的罗隐,一生彷徨于科考的路上,而终于担下了命定的不如意。人生每每到达这步田地,酸甜苦辣咸算是尝了个遍,于是笔落惊了风雨,读诗自然更加入木三分。书中传递的此种观感超脱了肤浅的诠释,而似带上了刻骨的领会,让人读来顿觉通透。
只是逆旅的时间长了,也难免会心生怨念。以致这种怨念一再通过现实中的“雪夜”、“大雨”、“迷路”、“出逃”得以“示现”。在敦煌,李修文遁入夜幕,只为听清那一声声的驼铃;在圣彼得堡,他徒步在风雪中,几次三番的迷路让人心生惶恐;在去成都的路上,客车遇雪停留在加油站,他在被同僚数落“酸腐”之后深入风雪却漫无目标;在锦州,他又被资源丰富的“大哥”抛弃在风雪交加的路边,脑袋里有个声音告诉他算了吧,死在这里吧……际遇如此,古人诗中的那些痛苦、哀伤、悼念、不甘、惶惑以及风雨间歇的平静,才有了感同身受的契机。艺术,不仅关注美的事物,更对那些痛苦的普遍的人类情感加以关照。李修文将切身的体验化作了细腻深刻的文字,展现给了读者。
不过话说回来,诗词本身有境界格局,读诗也当在绵延不绝的痛苦后寻求超脱和平静,去完成那哲学意义的“纵身一跃”。当下的感受固然重要,但耽溺其间却非诗的本义。正如船山先生王夫之所说:“情之所至,诗无不至;诗之所至,情以之至。”诗歌虽可描摹情感,但它是高于情感的。所以光以情读诗,容易把诗读矮了。李修文的《诗来见我》为我们“以情读诗”了一把,但他的境界绝非仅此而已。就像他在提及韦应物的“春潮带雨晚来急,野渡无人舟自横”时所说,这是一首理解和原谅之诗。在我看来,也是他领受了无数次“被夜路羁绊被大雨浇淋被诸多迷障折磨得不知何从”之后,救下了自己,因一首诗救下了一整座风尘的世界。——你说众生皆苦,我答你野渡无人,舟已自横;你说不见正果,我仍答你野渡无人,舟已自横。以此观之,先生写这本书,隐隐透着对人世的悲悯。我们通过这本书,也要看见自己,看见这个世界。
最后说句题外话,当年李修文尚未获得茅盾文学奖新人奖时,一位作家朋友曾有意引荐他来书店作分享,结果因为书店老板囊中羞涩未能成行。现在想来,如若当时如愿,或许他又会多一段旅途,多一首余音绕梁的诗,也未可知。影响人世机缘的往往不过碎银几两。李修文的蹉跎眼见淡去,而我的诗还要循着他的轨迹,继续参悟下去。
诗来见我读后感(七)
在诗歌里活几回
文/何万敏
“要写诗,写诗即是挽回,即是提前的祭奠,即是自己把自己救出来。”作家李修文在散文集《诗来见我》(人民文学出版社2021年3月版)中,视诗为“征途之药石也”——这既是其新著的基调,亦是作家感怀人生的气质。一首无名氏的诗:“记得离家日,尊亲嘱咐言。逢桥须下马,过渡莫争船,雨宿且防夜,鸡鸣更相天。若能依此语,行路免迍邅。”李修文时常念及:“当尊亲们远在千里万里之外,照着那几句话去做,不仅是本分,更是纪律,唯有纪律加身,过桥时必先下马,鸡鸣后看天动身,虽说往前走还是逃不开没完没了的迍邅,可是,当一天将尽,你仍然可以勉强告慰自己的是,这一已之身,还将继续度过接下来的另一天。”
这首《题驿壁》,最早见于宋朝安定郡王赵令畤所著《侯鲭录》,诗中的“迍邅”二字,说的是难行、迟疑和困顿之意。“但凡要出门去那世上厮混,这二字,谁又能逃得过?”每当落脚一处,诗句便影子般浮现在对面墙壁上,作家感慨“这样也好:抬眼即能看见自己的护身符”。
既为“护身符”或者“药石”,分量都不轻,有精神寄托乃至身心疗愈的功效。
诗歌之动能,先人早有所悟。钟嵘《诗品》,意在想要为诗歌定出一个品评的标准,不妨从品第诗人之高下反观,“可见钟嵘所认识的诗歌,其本质原来该是心物相感应之下的发自性情的产物”,加陵论诗认为,钟嵘对于诗歌中感情内容尤其是哀怨之情的重视。英国诗人奥登直陈诗歌的有效性:“诗歌不是魔术。假如诗歌,或其他任何艺术形式,能够被认为拥有一个隐秘的目的,那就是通过说出真理,使人清醒,为人解毒。”
那些游走在驿路上的诗人们,仿佛与李修文共时空,或相楫以礼,或擦身而过;或相逢颔首,或围坐浅酌。当过往与当下折叠,那些大名鼎鼎的诗人,李白、杜甫、白居易、刘禹锡、元稹等人,和开电器维修店的小林、终日坐在旅馆楼下等活路的泥瓦工马三斤、流窜在京城各医院再穷也记着为远在河南乡下的女儿买一个旧笔记本电脑的血头……各自忙着身前事,仿佛相隔未远的各色人生,顿时激活了尘世的烟火与生机。那些诗人们曾经写给自己的诗,如心脏律动般活泛于今人的欢聚与别离、苦恼与愤懑之中,让你时常念及再时常背诵起来。这时刻,诗人无异于知己,诗句可至于激动莫名。
——《偷路回故乡》:诗词丛林里,往往是走投无路的孤臣孽子写故乡最多最苦乎?宋末元初尹廷高最为深切,“馀生如过鸟,故里但空村”;南宋名相赵鼎每于诗中望乡,“何意分南北,无由问死生”;即使沉郁豪峻如文天祥,也不免乡思绞缠,“凉风起无未,万里故乡情”。
——《十万个秋天》:身在牢狱,骆宾王写下了“西陆蝉声唱,南冠客思深”;有志难伸,刘辰翁马下“听画角,悲凉又是霜天晓”;登高远眺,王安石禁不住心怀激荡,“萧辰忽扫纤翳尽,北岭初出青嵬嵬”;音容不在,李商隐也只能一声叹息,“远书旧梦两悠悠,只有空床敌杀秋”。
——《拟葬花词》:花开的欣喜与飘零的黯然,历来都贴近心境。只说桃花,仅以唐朝为例,崔护人“人面不知何处去,桃花依旧笑春风”,白敏中之“凭君莫厌临风看,占断春光是此花”,更有刘长卿托物言志之五言:“四月深涧底,桃花方欲然。宁知地势下,遂使春风偏。”
成百上千年的时光里,存留下的古诗词实在是卷帙浩繁,是一笔丰厚的精神资源宝库。
你看,无论何种场域、怎等情绪,总有可采撷的诗句用来搭建自我内心的小房子。惟有恰切的居所,才能滋养、抚慰甚至疗愈匆忙而烦躁的灵魂。作家李修文正是这样,总能从诗词丛林信手拈来,重新构筑搭建充满诗意的光彩殿堂,他让读者相信,久远的诗词佳篇在不同的时代焕发着光辉历久弥新,吟咏诵读于是刺破层层浑蒙混沌,继续与生命律动相呼应肝胆相照。
信手拈来作为一种叙事状态,端的是水到渠成的文学创作底子,当然后者赋予的时间过程要漫长许多,意思是说作家所经历过的征途岁月,积淀了足够的勇气、真挚、虔诚、丰富,才有可能将精妙诗句与迭宕体悟拼贴得严丝合缝。我起初猜测作家著文时手不离书,便于引经据典纵横捭阖,后来看到新书发布会上他演讲的视频,才知道他其实是记性与悟性都超好的一类作家,帮助我们理解热衷诗歌之人如何遨游着鱼水不离。正如出版方的评价,在本书中,古典诗词由远走近,由古向我,由物及心,比坐在花前月下、岁月静好中读到的唐诗宋词更透彻、更贴己。这份已经融进作家血液中的诗句和诗意,在“我”之命运与悲苦中的印证,亦是中国古诗千百年来不断被唱诵、记忆、感动的灵魂根本。
由《诗来见我》,我也有了转回去读为李修文带来鲁迅文学奖荣誉的散文集《山河袈裟》。我读到的是同样的精神气质,对普通人情感和尊严的饱含笔墨,而山林与小镇、寺院与片场、小旅馆与长途火车,则是人生命运的“山河”场域。所以评论家李敬泽更看重《诗来见我》背后游方的作家李修文,“他把命放在诗里,他让那些诗句有了热血和魂魄”。
活在郁郁葱葱的诗歌里,敏感多情的心田润泽丰盈。由此,生命的形态呈现出迥然的面貌,千姿百态,生机盎然。
诗来见我读后感(八)
以诗为“北斗”
——读李修文《诗来见我》
文/ 冀宏伟 诗词的国度孕育着诗词的海洋,从《诗经》到《唐诗宋词》, 诗词的精神气象,情感温度,早已融入我们的血脉里,塑造着我们的容颜,淬炼着我们的灵魂,影响着我们的审美品位。李修文既像一位伫立在历史与现实之间的诗词使者,又是一位心仪古人,追慕历史的行吟诗人,引领读者穿越时空隧道,在风尘仆仆的驿站和旅途中遇见古诗,沉潜古诗、解读古诗。 阅读李修文德散文集《诗来见我》,能够强烈地感受到芸芸众生的今人与流放贬谪的古人两两相望,遥遥打量,探幽入微,往返古今,现实境遇与史海钩沉交相辉映,互为悲悯。在灿如星辰的诗词世界里,一边在历史的纵深处,回望触摸诗人起伏沉浮的真性情,一边领略诗词之光的巨大魅力;一边透视观照现实生存境遇,一边重温诗和远方的人文情怀,人在江湖的挣扎无奈。 《诗来见我》不仅仅是一部以诗论诗,就诗论诗人的散文集,而是放眼于历史与时代的苍茫之境,以形而上的视角和诗意姿态,寻求古今过往相同而又不同的诗人情感历练、精神求索、思想风骨。一花一世界,一诗一个人。20篇断章与剪接式的散文,像20个抑扬顿挫,错落有致的音符,一气贯通,一脉相承,组成了一曲以诗意为主旋律的乐章,在历史的尘埃里自得玄机,向天而歌;在现实的邂逅中,以诗为镜,交织碰撞。 吐蕃、故人、旅馆、驿站、饥寒、穷困、贬谪、悼亡、故乡、风尘、哀歌、饮酒、花事、羁旅、死亡……是《诗来见我》如影随形的参照物。作为一个为了生计奔波,养家糊口的男人,常年累月人在旅途,诗在路上,多少故人或擦肩而过,或不期而遇,多少往昔或触景生情,或殊途同归,终究还是以史为鉴,以诗为媒,“始于诗交,终于诗诀。” 《寄海内兄弟》把唐诗与现实底层人物的生存困境,命运变数相结合,展开心灵独白,充满着沉甸甸的悲悯情怀。当今现实小人物小林、马三斤、大老张,唐代的张籍、陆龟蒙、白居易、元稹,在诗里陌路相逢,有血有泪有酒。海内存知己,天涯若比邻。散落于民间底层弱势群体的知己友人,好像一株株不知名的野草,一岁一枯荣,虽死犹生,在悲悯中反复吟唱是诗词的风雅颂,赋比兴。 《犯驿记》在驿站与旅途中与诗相遇,步步为诗,在一咏三叹中与古人对话,与历史会晤,怀古抚今,抒发千古苍茫的幽思喟叹。从李商隐到苏轼,从白居易到元稹,从宋之问到寇准,从苦命妇人到无名无姓的受苦之诗,驿站代代无穷己,更多的苦命人还会命犯驿站,写下更多的受苦之诗。 《红槿花开》以李德裕、柳宗元、黄庭坚、秦少游、刘禹锡、刘梦得等串联起一条贬谪之路。路上有火焰一般的红槿花,有烈焰焚心般诗的吟诵,更有“前不见古人,后不见来者”的独沧然而涕下。 《遣悲怀》由开小超市老周写给亡妻的对联,勾连起痛失幼女的王安石、韩愈的悼亡诗。今人与古人在悼亡诗里神奇交汇,坟头与荒草,青烟与啼血碰撞出柔肠寸断,阴阳两隔的欲哭无泪,是诗在哭?还是人在哭?“总有一个幽冥之处早已被我当作了忍住哽咽的底气,总有一个口不能言的亡灵能够抱住我们的口不能言,直到生死连通,阴阳同在,词牌才算作了香炉,字句也化作了青烟。当真是,一旦落下悼亡之笔,你便有了一座秘密的大雄宝殿。”这样的文字早已超越了生与死、爱与恨的文字叙述,它是一座无字碑,甚至是一颗心到另一颗心的秘密通道。 《犹在笼中》以十科不第的罗隐与身陷困境的笼中鹦鹉为隐喻,在嬉笑怒骂,感怀伤事中,将罗隐的十次科考幻梦经历与自我相联系,引发身陷囚笼的无奈挣扎、本色人性,以及展翅翱翔的美好渴望。 《十万个秋天》以敦煌的秋天为季节线索,以杜甫为精神写照,铁马秋风,汤汤远去。对于杜甫,作家始终心怀情有独钟的慈悲敬仰之情。在李修文的笔下,这个世界上,能把蟋蟀当作天涯沦落人,自行爬进他的肝肠的人,大概也只有杜甫这样有良知的悲悯诗人了。同样,能把杜甫写到这个份上,这种火候的作家恐怕也十分罕见。杜甫的蟋蟀是一个秋天;李密的反隋也是一个秋天;蒋捷的《声声慢》也是一个秋天;黄巢的“我花开后百花杀”也是一个秋天;直到苏轼的《浣溪沙》里的秋收。从秋天到秋收,从杜甫的征战苦役,到苏轼的喜获丰收,寄托着作家从杀伐到祥和,从蟋蟀的哀音到人间盛世的美好期待与向往。 《最后一首诗》从罹患绝症跑出医院去寻死的下岗女工,在信中抄写李清照的《武陵春》,到流放贬谪路上的苏轼的《自题金山寺画像》,到屈原的《惜往日》、纳兰性德、李白、杜甫、于谦,以及无名乞丐的无名诗,每一首都是绝命诗,是悼亡诗,是诗人留给世界的最后一首诗,也是诗人生前自己写给自己的墓志铭。在生与死的凝望中,诗来见我,我见古人。生为诗生,死亦如诗。待我成尘时,你将见我的微笑。作为生理意义上的生命,肉体消失了,作为精神意义上的诗却得以永生。 “世界以痛吻我,我却报之以歌。” 世界那么大,我却以诗为脚步,以诗为道路,以诗为“北斗”,定位诗人轨迹,透视人生苍茫,追寻悲欢诗意,重构诗词背后的历史时空。李修文的《诗来见我》把自我与古人放置在历史的尘埃里,诗词的长河里,怀揣一腔敏感慈悲的诗意,矛盾困扰的谋生块垒,走进杜甫、李白、白居易、刘禹锡、苏轼、陶渊明、元稹等诗人的精神世界、诗词之旅,给了读者一次丰盛的诗意收获,崭新的诗意震撼。而最大的收获与震撼,竟然是一个女人在临死前留给一个男人一封信里的几句话:“你可能会来,也可能不会来,但我只当你会来。”这几句话,却成为了真正的诗!读这样的诗,心是悲凉的,但血是滚烫的。 “我与春风皆过客,你携秋水揽星河。愿有岁月可回首,且以深情共白头。三生有幸遇见你,纵使悲凉也是情。即许一人以偏爱,愿尽余生之慷慨。渐行渐远渐无书,水阔鱼沉何处问?” 谨以此,献给死去的那个女人和活着的那个男人,谨为了诗,为了爱! 注:本文版权归作者本人所有,任何形式转载请联系作者本人,严禁抄袭,侵权必究。
诗来见我读后感(九)
我该如何纪念
读李修文《诗来见我》有感
李修文年少成名,以几部小说惊艳当代文坛,而后辗转奔徙,“匿迹”于当代文坛,“谋生”在大大小小的影视剧组,阅尽人生事态,炎凉冷暖。可以说,在某种程度上,庙堂与江湖,宫阙与草野,人潮汹涌与门可罗雀,李修文都有着切实的体察与自我的认知。也因此,在李修文的作品里,既有“手可摘星辰”的豪迈,也有“拔剑四顾心茫然”的踌躇,既有春风得意飞驰的马蹄,也有“对饮悲歌泪满襟”的郁郁不欢。而在我的阅读体验里,李修文是一个执着关注当下与回望过去的作家。一方面,他踏长路,行异途,住远乡,漂泊与困顿在袭扰他的同时,也给了他观察底层人民的一个窗口。而另一方面,李修文一再将目光回溯到久远的过去,在与古人的对话与传承中,接续了诗歌的骨血与脉搏——以己之心度古人之腹,以今之烈酒浇历史块垒。他终将看见那荒野之上的星光,日光底下的金子。
李修文的文字有着自我独特的风格与印记,不同于那些纵横捭阖的如椽巨笔,李修文更有着一种浅眉低唱的婉约气质,不过在这种柔和平缓下,古人的气象早已沁入他的灵魂。于是,我们也便得以在那一篇篇平和散淡的文字里窥见他的隐忍、克制和退却,也可以体察到他的疏狂、渴望与历经岁月变迁和生活摧残后仍然保有的热爱。这些构成了李修文散文的独特美学风格:有着传统文体和自我主题意象的散笔写作,寄养在普通人与自我故事里的困厄、悲凉、无措、凄苦背后的爱与美,歌颂与希望,烟火与人间。
《诗来见我》是李修文最新的一部散文集,书其实不厚,但我却读了挺长时间。一方面是李修文夹杂其中的诗词歌赋,在让我惊艳的同时,也将我指向了一片更广阔的文学视野。不同于以往,这种阅读体验的中断并没有增加我的焦虑与不安,反而让我接续上了从少年时代便已扎根于心的古典文学。于是那一点点的星光,那一些些的种子也终将化作燎原的大火,莽苍的绿意,将我燃烧生长在李修文的书中,涅盘而出的是那一份久已复苏的传统和悲悯,奇崛与冷冽。
李修文在《诗来见我》中,进一步拓宽了散文这一传统文体的边界。不同于小说之情节诡谲,也不同于诗歌之意象杂叠,散文在当代的地位,其实处于一种比较尴尬的境地,看起来无所不包,而又看起来无域可归。小说、诗歌的成熟,使其具有一整套系统的研究方法,而散文则不然,散文的特质在“散”,而这个“散”自然也给其定性与归笼埋下了困难的伏笔。但李修文似乎不在乎这些,他在基本放弃了小说的创作之后,一头扎进芸芸众生之中,茫茫人海自是少了许多才子佳人,文武将相的起承转合,但那代替了跌宕起伏的平铺直叙与日复一日燃起的烟火,依然也蕴藏着人生的真谛。李修文没有去追溯散文的源头,也没有去费尽心力规定散文的边界,但实实在在的,李修文拓宽了散文的领域,凿深了散文的内涵。在现代散文的园野里,李修文着实走出了一条自我的道路,道路旁历经的荒草、棘木,污秽终将在他那随和平淡的故事里一一重叠,绽放成一朵又一朵永不凋谢的花朵。
周晓枫曾经说过:“我希望把戏剧元素、小说情节、诗歌语言和哲学思考都带入散文中,并尝试自觉性的小说与散文的跨界—掏空小说的肉,用更坚实的盾壳保护散文,向更深更远处探索散文写作的可能性。”李修文的散文即是如此,在《诗来见我》中,李修文几乎全部都是在讲故事,讲那些发于幽微的野芳,讲那些困囿生活的星光,讲那些漂泊困顿的离舟,李修文将小说的文笔融入了他的叙述中。《寄海内兄弟》,他讲陕西汉中“终日坐在旅馆下等活路”的泥瓦工马三斤,讲白居易和元稹,辛弃疾和陈亮,那些在“无边人间里游荡和浪迹”的深切也就贯穿了时间与古今,源源不断地将那些“你的朋友”,“我的朋友”放到我们的心里,眼里,灵魂里,骨血里,只等寒冷的冬夜来临,他们就会跳出来暖你心窝,红你眼眶。他写《犯驿记》,将那些驿站化作了人生命犯与执着的意象;写《红槿花开》,将自我与跋涉之路上的刘禹锡、柳宗元、元稹、白居易、李德裕等人相映照,写尽了通贯古今的苍凉与失意,悲伤与羁情涌上了李修文的笔下,自然也会涌入到我们的心间眼前。《救风尘》写一生离乱却依然品味“活着和活着之苦”的韦应物;《偷路回故乡》与《致母亲》则将亘古未变的思乡与亲情,揉进了字里行间。他在南方小城里听到的钟祥乡音,恍若回到小镇上的街景,何尝不是催促那可以归家的游子的声声驼铃和那有家难返的游子的泣血之音。
李修文的文字多见悲怆、激昂与压抑,这看起来似乎很矛盾,也难以融合,但李修文却如此稔熟地融合到杂糅到自己的文章里,归根结底还是那五光十色的人间和人群。君不见李白诗歌多飞雪,激昂之下,仍是一颗悲愤之心,纵是被后人誉为“诗圣”的杜甫,生前的流离与战火,也终是化作他诗歌的苍凉底色,闪烁在大唐穷途末路的日渐西斜里。只不过那些生之苦、死之悲,李修文也终于在诗词歌赋里找到了来路和去处,救赎了这一路的风尘,也解脱了孜孜的欲求,葬于那漫天苦海与无望的滚滚风尘,“也终将那救下一整座风尘世界的标准答案”在诗歌的传承与代代兴亡的慨叹里留给了世人。
尤其令我惊讶的是,或许是因为编剧出身,李修文的笔下有着诸多电影之中“蒙太奇”的处理手法。他写《犯驿记》:“这样我便伏低了身去,从脚底下开始,逐一翻检,依次打探,绝不轻易放过任何一片方寸之地,有时候,当我直起身来去眺望正在上冻的河水和更远处的风雪,又总是忍不住去疑心,我根本不在今时今日,而是置身在了唐朝的蓝桥驿中,再过一阵子,等雪下得小一点,元稹就会来,白居易也会来。”他在《偷路回故乡》中写:“这样我便舍去了高墙内的乡音,忙不迭地疾步往前走,越走路边的房屋树木和溪流便渐渐与我的故乡重叠在了一起,最后,当我在一座小电影院的门口站定之时,竟至于激动莫名:是的,我将南国当成了北地,我也让故乡置身在了他乡。”他写除夕:“那天晚上,风声不断,爆竹声也不断,置身在如此境地里,我分明感到我的周边站着来个三个来自宋朝的人。”爱森斯坦曾经说过:“把任何两个镜头对列在一起,它们必然会由于并列而造成一种新的概念,产生一种新的性质。”这种古今交错映照而出现的场景,给李修文笔下的故事和人物带来了极强的戏剧张力,扩大了他整部作品的时空容量,也正是在这种依靠“不同时空场面的‘叠印’来制造一种特殊的美学效果,也更加能够体现作家创作的主观意图。”可以说这样比比皆是的描写更加验证了,也更加说明了李修文叙述的源头:以古人之酒浇今时之块垒。
所以呀,你是古人,是月亮,是啼血的杜鹃,是声声慢的子规,是无可奈何的落花,是向东的一江春水,但你也终将是寻母的大老张,是念妻的老周,是走歧路的我,是沈园徘徊的少年,是困在笼中的鹦鹉,是深夜啼哭的婴孩与轻声抚慰的年轻母亲,是圣彼得堡的纷飞大雪,是十万个秋天里的多彩,是哀歌的乐府,是赠我筱面窝窝的黄河小城里的老太太,是半辈子扎根在祁连山的语文老师,也是同病房的大姐。
这些是生,是死,是成尘作土,是荣耀千年都不重要,重要的是,当诗歌们排着队渐次出现在你我眼前的时候,我们什么都不要做,只需要安安静静安静地等待,在那破空而来的片刻,写在纸上,写在心里,写在大雪里,写在孤雨里。如此,无论是雨过天晴,还是雪后初霁,烟火总会重新被燃起,人群也终将再一次汹涌。那时的你与我,我与他,今人与古人,过去与现在也必将会退去,然后相顾一笑,跃入人海,寻找下一段继续的路。如此,陌生人,当诗来见识千万别吝啬,别推搪,别让欲望、诉求与执念填满心头的沟壑,我们需要诗歌,正如我们需要过去和你我。
诗来见我读后感(十)
每当看到解读诗词的文章,尤其是将古人的感情同当下生活、同自我命运紧紧结合的,我都会忍不住感叹,这些作家的感受能力真的太强了。他们品读诗词,同时也在字里行间找寻自己;他们沉浸在古人的悲欢离合里,同时也记录着自己经历的世俗人情。这种跨越时空的共情能力,总是吸引着我将自己也放进诗词里。 几年前,曾读到过叶嘉莹的《北宋名家词选讲》,她讲到晏殊词里沉重的感发生命力时说到,“对这种感发的生命,以及在这种感发生命中所传达的中国古典诗歌中悠久传统方面的情意的引发和联想,是我们在欣赏阅读古典诗歌时,所最应当加以细心体会和留意的。” 李修文的新书《诗来见我》似乎印证了叶嘉莹的观点,也让我认识到了一种新的与诗词“互动”的方式。李修文,何许人也?13岁就写出了人生的第一篇小说,20多岁就凭借《滴泪痣》和《捆绑上天堂》两部小说一炮而红,堪称少年得志的典范。然而,风头正盛之后,他混迹于各种剧组,在充满不确定性的影视圈里来回奔走,经历了起起落落的12年,那也许是他人生中最落魄的日子。12年之后,已过不惑之年的李修文带着他的新作《致江东父老》,以散文家和编剧的身份重新回到了大众视野。 如果说李修文早期写小说的风格是缠绵凄婉,那么他回归之后的散文风格则是真诚的、炽热的,记录的都是和小人物相关的事情,《致江东父老》是如此,近期推出的新作《诗来见我》也是如此,只不过,后者依托了古典诗词,同时又融入了自己的命运遭遇。他写为生计奔波之无奈,写与故人重逢的喜悦、分离的伤感,写“我与我的周旋”,写与山花、与大雪、与秋天相关的一切联想。在这当中,诗跑来见他,他抓住了诗。 借他人之诗句,浇自己心中之块垒 我们为何会对一本书、一部电影甚至一首诗有发表评论的冲动?无非是我们从中看到了自己的影子,感受到了相同的情感,想尽快抒发出来。所以专门研究电影的北大中文系教授戴锦华老师曾经在给影评分类的时候,就提到,在专业影评之外,大多数影评是属于“借他人之酒杯,浇自己心中之块垒”。我想,许多书评、诗评也是如此。 读《诗来见我》,最大的感受就是,书中提到的那些诗,无论是情感还是场景,几乎都和作者当下的经历契合。就像作者在《犯驿记》一章中所写,“诗虽穷途之诗,地也是末路之地,但是,多少人先在诗里看见了自己,继而也替自己找到了宽谅和解脱。” 李修文心中的块垒,很多。在《犯驿记》一章,他写到自己短暂工作过的筹笔驿,接连提到了在此驿站写过诗的李商隐、罗隐。诸葛亮伐魏之时,曾于筹笔驿扎营筹划军事,李、罗二人途经此地都写下了诗作来慨叹诸葛亮的人生与成败。 李商隐的“管乐有才原不忝,关张无命欲何为?”,罗隐的“时来天地皆同力,运去英雄不自由”,戳中了许多人的心,也戳中了当时正在此地为生计奔波的李修文。尤其是十考不第的罗隐,为了饭碗,为了保命,凄惶奔走于各个驿站之间,作者似乎在他身上看到了自己。此时作者心中的块垒在于:同样是奔波,罗隐凡过驿必有诗,而自己却没有。其实是作者一年又一年写写画画,最终却因为灰心作祟,将它们全都付之一炬,这一点让他没办法心安理得,并且常常羞惭。 作者在这里遇到的困扰,其实是所有艺术工作者都会遇到的一个问题。梵高就曾说,“每个人心里都有一团火,但路过的人只看到了烟”。对于艺术工作者或者文人来说,没有什么比看着心里的火堆燃起又看着它们渐渐熄灭要痛苦吧。一边是摆在面前的生计,一边是藏在心底的梦想,二者来回周旋之际,人注定也要经历一番撕扯。 由此也引申出来“两个我”之间的周旋。在《自与我周旋》一章中,李修文提到了好多诗人们自己写给自己的诗。尤为推崇白居易那首《喜老自嘲》,当中一句“任从人弃掷,自与我周旋”,引发了李修文内心关于“两个我”之间的纠葛:“我常常觉得,在这世上流离逃窜的,实际上有两个我,一个我在讨论会、项目推进会拍摄现场里被骂得狗血喷头,另一个我却在戈壁滩、雪山下乃至家乡的桃花林里神游八极……” “两个我”撕扯、缠斗,甚至拔刀相向,李修文说,撕扯最严重的时候是他出门做编剧的头一年。那段日子,从精致的象牙塔到喧嚣的山河大地,李修文经历了一连串的酸甜苦辣。蒋勋在解读《红楼梦》时,讲到贾宝玉和薛宝钗成亲、参加科举考试时,说也许每个人的人生都存在着“两个我”,一个我永远不沾染俗世污浊,为艺术感动,为风花雪月倾心;另一个我则是回归现实生活,完成诸如结婚生子、挣钱养家之类的世俗任务。宝玉也不得不直面这“两个我”。 “我与我周旋久,宁做我”,最终做的是哪个“我”,李修文挣扎,我们每个人也在挣扎。 从诗词里寻找力量 挣扎到痛苦的境地,我们就需要找到疗愈的方法。这个方法在哪里呢?李修文用一整本《诗来见我》告诉我们,方法就在诗里。是的,对于李修文而言,他走进白居易、元稹、李商隐、李白等人的世界,其实是从中汲取力量,来对抗现实遇到的挫折。 在《雪与归去来》一章中,李修文写到他在圣彼得堡经历的一个迷路的雪夜。他一边在风雪交加的路上艰难前行,一边时不时怀疑自己的方向是否正确,正当他内心焦灼之际,他想起了清朝大须和尚的那首《暮雪》。在“日夕北风紧,寒林噤暮鸦”的雪夜,毛笔都被冻住了无法临帖,可这对大须和尚而言,恰好是他敲床吟句、自己给自己煮茶之时。 大须和尚的心境感染了李修文,透过这首诗,李修文看到了深陷在苦寒里的人的去向和退路,开始相信自己能找到正确的路。而当面对旧交的数落、望不到尽头的奔走流离,李修文又从吴梅村的“十丈黄尘千尺雪,可知俱不似江南”中找到了最贴合自己心境的词句,吴梅村在回忆未受兵祸的江南,李修文在想念那个“鬼混与浪迹开始之前的自己”。 在李修文的叙述下,读者慢慢感受到了一种穿越古今的情感相通。就像他在《诗来见我》的新书发布会上所说的:“我们生老病死,几乎在每一个时刻,无论你是受挫、失意、狂喜、喜悦,都有那么一两句诗词既能够容纳得下我们,又提醒我们不要乖张,不要脱离人之为人的具体的界限或者处境。所以它对我来讲就是一种疗愈,而且我们不要想着立即从它的身上获得什么,许许多多的时候要靠你的个人际遇,它对于你的意义才水落石出。” 这不得不让我想起一生与诗词为伍的叶嘉莹,叶老这一生经历了太多,出生在军阀混战的年代,十三岁又遇上“七七事变”,整个少年时代几乎都充满着战乱饥荒。而在成家之后不久,丈夫被捕,她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和家人失去联系,不得不独自带着吃奶的孩子到处谋生。到了晚年,又经历了大女儿的离世之痛。 面对无常的人生,叶嘉莹直言,自己遭遇到很多人生中的挫折、苦难、不幸的事情,都是用诗词来化解的。即使是读到李商隐诗里的悲观心态,她也能从中转化出让自己顿悟的力量。在这一点上,我觉得李修文和叶老是一致的。 诗来见我,诗来“现”我 一路读下来,发现李修文和诗词的联系方式,也和叶老很相似。 前段时间读叶老一本解读李商隐诗的著作《美玉生烟:叶嘉莹细讲李商隐》,里面叶老说到,有许多个夜晚,李商隐的诗常常主动跑到她梦里。仔细想想,“诗来见我”可不就是这个意思吗? 在书中,我常常能读到,诗词主动来“找”作者的时刻。例如,还是在《雪与归去来》一章,李修文写到自己刚经历一场失败的谈判,在漫天的飞雪中,“元人孙周卿所作之词《水仙子》中的景象却分明将我一把拖拽了进去”。在作者笔下,这些诗似乎都有生命,不请自来。 为什么是“诗来见我”,而不是“我去见诗”?同样是在这本书的发布会上,著名的文学评论家李敬泽教授在被问到如何看待这个书名时就曾说到,古诗词之所以在中国人心里非常重要,并不是说我要写情书了,就拼命找两句诗来意思一下,而是说此时此刻你的人生情境似乎古人同样经历过,而他刚好把你心里的话说了出来,所以诗就会不由自主地浮上心。 从学诗、背诗,再到由自己的人生境遇去真正体会诗,我想我们每个喜欢诗词的人刚开始都会经历一个“需要用诗就拼命找诗”的阶段,虽然这离真正的“诗来见我”还有很长一段距离,但却是必不可少的一个阶段。我想起自己中学时期写作文,一旦遇到特定的情景,我总喜欢引用诗词,有的是自主浮上心头,有的确实是搜肠刮肚寻来的。虽然现在想起来,这些时刻似乎有点幼稚,但也确实让年纪轻轻的我和诗词的联系变多了不是吗? 李修文说,诗来“见”我,也可以等同于诗来“现”我,因为无论在什么时刻,总会有一两句诗来见证我们的此时此刻,让我们在诗里找见自己。关键是,要拿自己的生命去感悟古诗词。我想,只有用心感悟了,固定内容的诗才会产生源源不断的生命力吧。 “雨巷”诗人戴望舒曾有一个观点,说“古体诗是诗的形式,散文的内容,而现代诗是散文的形式,诗的内容”。回想我们学过的古体诗和现代诗,这话似乎很对。 的确,随便例举一些古体诗,像“渭城朝雨浥轻尘,客舍青青柳色新”“乱花渐欲迷人眼,浅草才能没马蹄”,将它们展开,就像是我们现在写的语句优美的散文。反过来看那些现代诗,“你站在桥上看风景,看风景的人在楼上看你”“黑夜给了我黑色的眼睛,我却用它来寻找光明”,其中的哲理一解读,似乎一首诗能解读出一篇论文出来,比古体诗更契合“诗是文学中的贵族”(最难懂)一说。 然而,读完李修文这本《诗来见我》,我竟然开始对戴望舒这个观点产生了一点怀疑。李修文说:“我们通过学习诗、理解诗,其实是理解人的心理复杂,并且理解这种复杂。”我想,由古向我,由物及心,诗一旦注入到人的生命际遇里,那些百年千年不变的内容自然而然会丰富起来。 结语 在这个网络热词满天飞的时代,我们为何读诗? 子曰:“小子何莫学夫诗?诗可以兴,可以观,可以群,可以怨。迩之事父,远之事君,多识于鸟兽草木之名。” 孔子的这段话,是对诗歌社会作用最高度的的赞颂。而对于个人而言,每首诗的背后都站着一个人,当诗来见我,我们便能与诗背后之人来一场相见恨晚的遇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