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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再也回不去了读后感1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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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再也回不去了读后感1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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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我们再也回不去了》通过讲述主人公在成长过程中遭遇的困境和挣扎,揭示了现代社会中青少年面临的现实问题。故事情节曲折动人,情感细腻真实,深刻探讨了友谊、家庭和自我认知等主题,引人深思。读完后让人感慨万千,对生活有了更深的理解。

我们再也回不去了读后感篇一

追随闫红的文字有些日子了,比如那些文学大咖,她并不自带才华横溢的光环,却能心灵手巧般通过文字的组合与排列,与读者隔着千山万水,交换思想,融洽情感,成就并不遥远的文学梦、铺就并不轻松的人生路。至少,我认为闫红的文字乃至人格具有三大特点: 闫红是我见过的第一位能将小说散文化、散文小说化的优秀作家,对于文学体裁的运用游刃有余,大音希声、大象无形,此乃特点一也。 对于小县城、小乡村、小事件、小人物的眷念,总是在细节中给人以想象的空间,尽管我们都生活在现代物欲横流的社会,但能像这样,始终没有忘却自己的初心,并非易事,此乃特点二也。 发乎情,止于理,不擅长于长篇大论,却能像邻家小妹一般与你唠嗑,说说心里话,不做作,不虚夸、不诅咒、忒真诚,此乃特点三也。 每一次相逢其实都是久别相逢,我们为了各自的理想而打拼,就无法保证时时处处能在一起抱团取暖,通过现代化的沟通方式可以了解各自的方位,但却无法逃脱时光在我们心灵中镌刻的印记,于是有了文字,让我们可以隔空喊话,可以情同意合。 回忆是甜蜜的梦。我们走过的路、迈过的桥,看过的风景,一点一滴地沉淀在我们的回忆中。在回忆中,你是天真的小伙子,我是可爱的小姑娘,我们都曾经有过无忧无虑的时光,犯过错、走过弯路,对未来总是抱有理想,对现实总是多份抱怨,然而,时间不会让我们踏入同一条河流,任由遗憾与悔恨在我们心中生根发芽、开花结果。 读着读着,我们哭了,并不是我们天生软弱,而是闫红将自己的前尘往事一件件扯碎了,抚平了,让我们由衷地感受到自己是如此的幸运、如此的快乐。比起早年闫红的咬牙切齿,比起当下闫红的无可奈何,我们能不为自己的坚持、坚强、坚信而喝采吗? 往事已如烟,既往不可追,我们能做到的就是让眼泪随风而逝,不再在亲人的怜悯中品尝失败的痛苦,不再在友朋的欢呼中释放胜利的骄傲。生命终有止境,我们与每一个人的交集,无论亲疏远近,都是一场场迟早会到来的或长或短的告别。不说再见,是因为我们无法预料明天与意外哪个先至,也许人生就是不断地放下,但最好的放下是让我们永远葆有对未来的信心与力量。

我们再也回不去了读后感篇二

看着书名,我就已经开始无限回忆我的过去,我的故乡,我的童年,但是闫红带我回到她的童年里,在她的童年李,我看到了很多我自己的影子,还有很多有有趣的往事,读起来一点也不晦涩,很轻松也很愉快。这是一本值得我们这个年代阅读的书。

我们总是怀念过去,怀念以前,为什么?因为那是我们成长的过程,那是我们青春的历程,甚至是我们幼稚的过往,一切的一切都是回不去的,所以我们才会无比的珍惜,也很渴望回到过去,例如,书中提到的青梅竹马,在我孩童时期,也有一个邻居,我们每一天一起上学,一起放学,每天都是一起相伴,包括夜晚的自习,那时候我们是无话不谈的好朋友,好闺蜜,然而毕业后,我们却渐行渐远,慢慢开始没有联系,直到现在不联系,我有时候也会怀念我们的从前,但是我明白,就算现在我们之间相遇,我们也不可能回到从前那样的要好,就想书中的作者和S一样,都是回不去的青春年少。

其实书中描述娥好多场景都是我很喜欢的,但是最喜欢是关于作者如何成为作者的那一段,当她认识到自己不喜欢去上学,她就开始偷偷逃学,直到最后,不得不和父亲坦白,最让我震惊的就是她父亲的态度,她父亲很严肃地问了作者:你真的想好啦?作者答:是的,她的父亲就这样酒同意了,不仅同意,还给她联系到复旦大学的文学班,花着大价钱但却没有毕业证,尽管如此,她父亲还是尽力的去满足作者,看到这里,我不禁联想到自己,如果我当年要是说不上学,我父亲可能会打折我的腿,直到我毕业很多年后,我想去上海闯荡时,我父亲还是把我臭骂一顿,这反差对比,实话,我内心有很大一片阴影,我父亲对我一生都有很大的影响,尽管我现在已成为人母,但是我的家庭导致我的性格和一些习惯,至今我都无法摆脱,不是说我父亲就不爱我,只是他的爱很多时候都是沉重的,给予我的不是支持,都是批评,我从未得到过他的赞许,这对我的成长来说,真的不是一件很开心的事情,就像作者与妈妈的关系一样,每次都吵到不可开交,但每当有需要的时候,又对对方是奋不顾身,也许我和父亲就是两只刺猬,总想彼此的取暖,但每一次抱在一起,就会相互伤害,可能伤害也是一种爱吧,只是这种爱不被儿女所接受,又或者他仅仅是不会表达自己的爱,不管怎么样,我都知道我父亲是爱我的,这杨就可以了。

其实我们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青春,有自己的回忆,最回不去的就是故乡,还有故乡里面的一切,就像书中所说,既然回不去了,那么我们就向前看,把自己的遗憾深深留在心理,尽量不再留遗憾在以后吧!

我们再也回不去了读后感篇三

我常抬起头,迎着光,眯起眼,伸出手,看着指缝间流失的时光,感叹时间过得真快。那些走过的路,说过的话,爱过的人……时而清晰,仿佛就在昨天;时而模糊,仿佛早已遥远。难掩的失落,不言而喻的惆怅,因为往事只能成追忆。

我们喜欢忆童年,闫红也不例外,她也喜欢讲童年的故事。可能我们都喜欢那些曾经的以往日子,不管当时的苦与乐,酸与甜,再忆时,只是感觉当年再紧张、再烦恼、再痛苦、再快乐的事情,都似过眼云烟,不值一提,因为那些已经成为过去式,我们再也回不去了。

我们总会产生一种错觉,固执地认为别人的一切都比我们好,开始埋怨上天不公,命运坎坷,一生曲折。读闫红的“未被这世界温柔相待”,妈不温柔,生下来五个月时父母就离婚。童年经常在骂声中度过,参加工作了,为了让家里经济宽裕些,下班后还要不停地忙碌,多少年都过不上安生的日子。但是她不抱怨,不争论,最糟糕的日子里,她依然觉得命运待她不薄。因为她学会把不好的放下,高高兴兴地过好每一天比每天活在痛苦中更重要。她也教会我们认识真正的生活应该怎样过。多与少,其实只是个比较的问题;多与少,只是个感觉的问题。之所以闫红能走到今天,我想和她的妈妈的为人处事有很大的关系。我们就应该做到有陪伴,不纠结;有相知,没恩怨,有时顶顶嘴,很快又合好。因为一切都是容易承受的快乐,不甜不咸,不轻不重。正如她所说,因为任何的千疮百孔,我们都有能力修复到柳暗花明。

追忆童年,那时没有大鱼大肉、灯红酒绿,我们拥有乡村背景,从春夏到秋冬,还有蔚蓝的天空,涓涓的河流和美丽的田野。生长在农村,接触新事物少,知识结构单一,有的甚至连电脑都没碰过,虽然都很刻苦,但学习上还是显得很吃力,人也会不自信,可能内心深处就带有一种自卑感。人有比较才会觉得有伤害,再看看黑柳彻子的童年,她在巴学园里的成长过程,也算是给闫红和我们这些有着相同成长环境的人,一点心理安慰,因为童年毕竟已经远去,纵然有些伤痕,也在时间的消逝中渐渐治愈。

闫红著写的《我们再也回不去了》,那里面的故事总有一个能和我们碰撞。旧日,我们回不去了,但我们经历的一切,我们的故事,终将与记忆里的那个风华正茂的自己重逢。

流年在时光的树上开出了淡雅的花,岁月在时光的心中留下刻骨的痕。每一天,每一年,它让我们享受了生活的酸甜苦辣,更让我们积累了丰富的生活阅历。好的、坏的,不去计较,不去沉伦,因为时光永远不可能倒流。那些过往的曾经,都只能成追忆。

我们再也回不去了读后感篇四

读完闫红的《我们再也回不去了》,仿若跟多年未见的老友在一个阳光明媚的午后畅谈了一番。感慨万千,收获满满。写这篇书评的时候,一直想取一个特别一点儿的名字,最好还能有点诗情画意。奈何知识储备有限,一直没想出合适的名字。只好起了“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这样一个表面看来不太恰当的,所以特意加了双引号。但其实,这样取名也有我的用意,青春年少之时,总以为时间还多,路程还远,朋友、家人还有很多的时间彼此相处陪伴……但其实,更多的时候,人生就是一场相遇与分离的过程。

闫红真的是一个非常会讲故事的作者,因为你在读书的时候,从不会觉得有距离感,有时候甚至会把自己代入到故事情境中,把自己当成故事的主角。这一个个的小故事中,最让我感动的便是闫红妈妈对她的爱——“我妈后来更重视我的吃。她的补救之道是每天炒两个鸡蛋埋在我碗底,再手疾眼快地将餐桌上猪肉之外的所有好吃的,抢到我碗中。”“上海人带来的巧克力之类,她藏起来,见家里没人——主要是我弟弟不在家时,塞给我一小块”短短几语,就将母亲对孩子深沉的爱刻画地淋漓尽致。

我自己是独生一代,没有过兄弟姐妹,也体会不到父母的差别对待。书中作者的某个行为我也曾经有过,如今想来,只剩下满满的愧疚。作者遇到自己不爱吃的东西,便转身塞进抽屉的最后一格,直到这些东西终于被她的妈妈勃然大怒地发现。让我想起,自己工作之后一直在宿舍住,有时懒得做饭,妈妈经常会做一些方便吃的食物拿到宿舍,我自己煮一煮或者蒸一蒸便可以吃了。奈何自己有时应酬多,又或者犯懒,赶上是夏天,食物坏掉被我扔掉了。妈妈打电话来问好吃吗,我下意识地说了谎,说很好吃。可惜不巧,妈妈突然来看我,发现了垃圾桶里的食物。当时她只是淡淡地吐槽了我几句。后来有次说起我脾胃虚弱,妈妈说,给你磨点山药粉加点核桃、红枣、枸杞,你冲水喝。说完了自己默默地补了一句:“给你弄什么,你都不吃,放到最后都坏了,浪费我的心意。”回想起自己在这方面确实“劣迹斑斑”,未免觉得有些心酸,感觉很对不起妈妈。可是天下的父母都一样,不管子女做了什么,是否伤到了他们的心,他们都会一如既往地对你好,把自己最好的东西毫无保留地留给你。我文笔水平有限,没法像作者一样将母亲的感情刻画地生动,但是天下母亲的爱从不逊色于他人分毫。

每段青春或平淡、或精彩,每段感情或刻骨、或遗憾,无论如何;我都建议你看一看这本《我们再也回不去了》,你一定可以找到曾经那个风华正茂的自己。对曾经的自己说一句“此情可待成追忆,未来我们还会相遇”。

我们再也回不去了读后感篇五

感谢这本书,让我了解那个时代人们生活的缩影,甚至勾起了我的童年回忆。读到有些地方,我也感同身受。

作者更多地采用一个十多岁孩子的视角来讲述她小时候的人和事,有时站在成年人的立场上,来回望时间轴的另一端。在时间之河的上游,那里安放着作者的童年。作者十分重视细节,大概是这些童年往事对她来说太过珍贵,又或者发生时身临其境,所以印象深刻。作者把她小时候的世界直愣愣地用孩童的眼睛表达了出来。

在描述和母亲的关系时,作者采用先扬后抑的手法,比如在饭桌上母亲如武林高手一般为女儿夹她爱吃的食物,让人啼笑皆非,也让人非常羡慕母亲对女儿的偏爱。但是看到后来母女的紧张关系,根源在于作者觉得母亲对她的爱不够,起码相对于弟弟来说。当然,最后作者选择了理解母亲,也选择了放过自己。就像作者说的那样:“多和少,其实是个比较的问题。”

关于发小,我们每个人都遗憾于过去曾经亲密无间的人,现在变成了好友列表中一个个沉默的符号。其实这是很正常的事,时光流逝,世界在变,人也在变。一段关系,如果缺少勤劳的维护,当然会慢慢变淡。真正珍贵的是,有一段时光,他或她曾经陪你一起并肩走过,眉眼带笑地在你的时光里留下了灿烂的脚印,这就足够了。

作者把一些感受描绘得十分贴切。比如,在描写一段美丽的邂逅时,作者与他在窗内外目光相对:“……用余光感觉到那个人,一直站在窗外的那棵梧桐树下,路灯洒下的光,就像金色的雨,从他的肩膀,一直落到脚下的青砖地面上。”描写得好美啊,把那种怦然心动的感觉形象地传达了出来。然后作者又说道这些都是慢时代里的前尘旧梦,如同“昏昏然地摇过来摇过去”的幻影,说明了一见钟情的飘渺虚无。

作者将姥姥的一生描写得家长里短,却又荡气回肠。姥姥这个人脾气火爆,当地人称“鬼见愁”,却阴差阳错地和姥爷离了婚,想要回头,姥爷却已经娶了第二任妻子,作者叫她孟姥。姥姥带着作者的妈妈还是在原来的村子住下了,因为这样索要生活费方便。低头不见抬头见,姥姥总是和孟姥吵架。虽然这样,但也是姥姥在孟姥因为政治批斗被迫和姥爷离婚时,收留了孟姥和她的三个孩子。等到孟姥改造回来,姥爷已经娶了第三任妻子施姥。姥姥莫名充满了荒谬的正义感,和孟姥联手,三天两头跑到姥爷家闹。其实,归根到底,还是姥姥放不下姥爷。当姥爷离世时,孟姥和施姥也已经离开人世,而作者的姥姥在姥爷灵前说“好的很,我要活到见五辈人呢!”当老一辈人的恩恩怨怨过去,只留姥姥一个故人留在人世,爱的人不在,不平的人也不在,姥姥的心里大概也有一丝苍凉之感吧。

我们再也回不去了读后感篇六

收到这本书的时候我正在和朋友聊着高考倒计时,说起多年前的这个时候的往事,有着淡淡的忧伤,或许是因为年纪越来越多的原因,不再伤春悲秋,却依旧会因为某些小事而有着感触。很多时候时间这东西或许残忍,它在不知不觉中流逝,当你发现它的时候,一切都已经不在了。然而时间又是最公平的,无论是贫富,健康还是疾病,对于每一个人而言,都是只有一次,它来过,它离开,没有人能将时间改变。就像我们总是去回忆那个即将离别曾经,感慨那个时候最好的我们,却也知道,一切都回不去了,也不可能再回去。事实就是如此,我们会认为美好,也会认为残忍。 《我们再也回不去》是闫红的最新作品,说实话,她的作品我看的不多,只是零零散散的阅读过,写作的风格也并不是了解,可以说是真的陌生。这是我读她的第一本书。或许时过境迁,曾经鲜衣怒马的少年郎如今只存在于记忆中,我们会如作者般去寻找那些美好的回忆。小时候真傻,居然那么盼望着长大。是啊,那个时候总是以为长大之后就可以去做自己想做的事情,太过于太真,天真也好,至少曾经有过美好。读闫红的文字,是一种感动,书中的大多数故事都是关于亲情,友情,爱情的,无论任何人逃不来这些感情。或许因为同是生长于农村,作者笔下的故事,那些人文,那些环境,仿佛是自己的童年,久远而美好的曾经。 读这样的书,不是去读故事,而是去读一个人的曾经,在这样娓娓道来的回忆中寻找着记忆的影子,那些忧伤的,快乐的,感恩的,痛苦的,它们交织成生命的网,记载着我们的童年,然而这一切都再也回不去了,无论那是怎样的过往。我们爱过的人,我们错过的事,在某一个时间点,各奔东西,散落天涯。 书中将文章分为四个部分,作者用“文德路”“颖上”“清河路”“马圩子做标题”给人一种随和的感觉,或许我们总是能在某个地方看到这样的一条路,而在这条路上曾经发生过什么呢?闫红的文字细腻而温暖,读她的文字总是能找到一些共鸣,很多的时候,那些故事在上演,而我们作业旁观者也曾经历过这样的过往。再也回不去的童年,再也回不去的曾经,再也回不去的我们。 这样的一本书或许有着太多的感动,我们不停的去回忆着过往,不停的回忆着曾经的朋友亲人,仿佛一切都还是昨天的样子,不过也好,我们被它温暖,被它救赎,这样就足够了,关于那些记忆,我们记在心里,或许它会随着时间而变得模糊,也或许在不经意间被我们遗忘,幸运的是,我们一个自己曾经拥有过。回忆是美好的,关于童年,关于亲人,关于我们曾经历过的一切。

我们再也回不去了读后感篇七

最亲最美是故乡

评《我们再也回不去了》

之前读过闫红老师的《我认出许多熟悉的脸:闫红读名著》,里面用平白的语言解读经典名著中的人物和情节,看起来就像八卦或者瞎扯某部电视剧或者电影中的片段,从那本书开始了解闫红老师,觉得她的手法很特别,她自称“人性搬运工”一点儿不离谱,而且搬运起来很令人信服,寥寥数语便道出了某些人性中的好与坏,而且就像聊我们身边隔壁老王或者邻居小明一样。如果说《我认出许多熟悉的脸》书中的很多人物作者可以肆无忌惮地评论,那么《我们再也回不去了》一书是对待她小时候身边的人和事,特别是自己的亲人和亲近的事,闫红老师的文字展现的小心翼翼地雕琢了,对亲人的爱和怀念,对往事的回顾和治愈,凭借自己的记忆,将自己所经历的过往一一陈述,而在中间将当时自己的心理描写进去,给人物和故事增加几分个人的感情色彩,更是站在现今的立场去看待过去。我们和闫红老师并排着站,像她的好朋友一样,看她将过去的人和事像画作一样铺开来,听她细细道来当时的种种心情。

书中有很多作者关于童年的故事,我没有看出这些故事之间的划分标准,更多可能是闫红老师为了更好地回忆和存储,所选择的一种用地名方式的区分吧。阅读过程中,我更深刻的体会就是通过作者自己对于每个人物和故事的描绘,可以看出闫红老师自己成长的环境,从小爱她扶养她长大的姥姥、一直鼓励支持她从事文学写作的父亲和老师、邻居家大胆爱又潮流时髦的同学、曾经在她家来来往往的陌生人……我看到了一个顺从于社会的安排但又有一份不安分的心,一颗敏感的心灵记录了所有对她的好与坏,那些人生中经历的喜乐与忧愁在回忆中并没有好与坏的区别,更多是深刻与平淡的不同,在作者闫红老师的笔下一一呈现流露出来,形成了一个个我们阅读和品味的故事。

最美好的事,是过去的事。读这本书时,我经常回想起我的童年,我成长过程中经历的种种曲折与变化,可能就是受到书中很多文字背后思想的启发吧。“记住乡愁”久久流传于众多人之间,因为我们再也无法回到过去,更无法回到自己成长时期的那个故乡;但是,记住乡愁才能让我们获得自我,才明白我们“从哪里来”,获得我们个人或者文化的出发地,才能更清楚地认清“我是谁”,也才能继续探索“向哪里去”。我们一次又一次地叩问过去,从过去的人和事中获得更多的生活滋养,甚至可以和过去的自我对话、为成长过程中产生的伤痛疗愈,就是为了鼓足勇气更好地重新收拾行囊再出发。

回不去固然是一种伤感,往前看更是一种勇气。人生有太多太多的不可预知的事,但勇敢的人们总是跨越磨难、忘却伤痛重新面对生活。2016年一场百年不遇的大雨曾经冲毁了井陉山区的好几个村庄,可是一年以后当我重新造访那里,我惊奇地发现那里的房屋重新修缮面貌焕然一新了,修好的公路比以前更好走了,人们重新在河道旁种植庄稼,期盼着另一个丰收年。

2019-4-16

我们再也回不去了读后感篇八

是否感觉时间过得很快,还没来得及做什么,一天、一年就这样过完了。而我们也在迅速的长大,父母也在快速的变老。这对每一个人来说,都是一件非常残酷的事情,毕竟我们没有办法让时间停止,青春永驻、父母不老。它依然会随着时间的长河缓缓流过,只给我们留下满满的回忆。

但是,对于现在高压力的年轻人,回忆往事已经变成一件奢侈的事。他们没有时间,白天要努力工作,晚上回家要照顾小孩,谁也不会把时间浪费在静静回想往事上,毕竟对大多数人来说那是极其浪费时间的一件事。

谁曾想记忆也是会慢慢褪色的,如果不时常记起,也许你大脑中掌管记忆的海马体,会认为这是可删除的,那些回忆就像永久删除的垃圾文件一样,将很难再被重新找回。

在读闫红老师的《我们再也回不去了》时,这本书就像与我的记忆串联了一样,时长让我看到某一个章节时,放下书籍,回想起以前的事。

《我们再也回不去了》

随着书籍阅读的越多,我越来越喜欢看这种带有生活气息,又富有深刻意义的书籍,不在只是打发时间,不在只是浅显的欣赏书中的人生哲理,而是将自己代入文中,代入那个时代,去体会,去感悟,去深思。

闫红老师的这本《我们再也回不去了》是老师对过去的回忆,一字一句都代表了老师对亲人的思念,我觉得老师在用这本书在怀恋自己以前的生活,以前的过往,给自己留下一次回忆过去的机会,并总结成文字、书籍,然后发行,让更多像我们一样的孩子在读此书的时候,回忆过往,珍惜身边人。

如果说读这本《我们再也回不去了》只是满满的感动,我觉得都太浅显,因为它时长让我想放下一切的冲动,就像闫红老师小时候一样,在没有办法继续前进的时候,放下一切,回归自然,等到足够了解自己后,再重新出发。

但也仅仅只是冲动,我没有老师那种勇气,却也慢慢体会到,需要将生活慢下来,不要急匆匆的向前走,要时长给自己一点空间,去回忆、去想象、去记录、去深思。

读完闫红老师的《我们再也会不去了》,心里更加平和,也能更加坦然地面对眼下的困难,也给自己提了一个警钟,要时长记录自己和身边朋友、亲人的点滴生活,不要等到连回忆都没有的时候,才追悔莫及。即使哪一天,我们垂垂老矣,也能借由这些文字,回忆我们以前的生活,和以前的人。因为他们确确实实从我们的生命中走过,给过我们真真切切的体会,那些都是不应该忘记的,是值得回忆一辈子的。

那些记忆中的人和事,你还经常回忆吗?

我们再也回不去了读后感篇九

忘记了是哪位名家说过的:中年妇女好做媒。

对此我是深有感触的,我妈就爱干这事。打我记事起,她就挺热心给各类熟识的人做介绍,当媒人。彼时,她正是个妥妥的中年妇女。

而今我也到了我妈那时的年纪,媒是不爱做,嫌麻烦,怕人怨。但还是乐见年轻人谈恋爱的。

私下揣度像我这种年纪,有这种心理的人应该是不在少数。办公室新招了两个年轻人,正好一男一女。一群已经死会(已婚已育)的女人们总是对他们各种打趣,趁他俩不在,还八卦一下他们的恋爱前景,尽管这两人其实啥动静也没有。

当然,我得澄清一下,这类讨论我是不发言的,未免热心太过。但是,听一听也是不反感的。

总而言之,热心保媒也好,乐见恋爱也好,都足以表明,中年妇女那渐渐沉寂的情感生活中,渴盼一些热烈爱恋来调剂渐趋单调的生活。在“良家”妇女这里,表现为围观他人的爱情——总不至于人人都去“老房子着火”罢。譬如我妈,一双利眼时时瞄准那些单身男女,一旦发现有什么蛛丝马迹或是相互适合的条件,立马就可以给他们制造机会。譬如我等,逮着一双新人,居然可以展望他们的未来。

聊可安慰的是,作家闫红的笔下,也流露出了类似心绪,这大大安抚了我作为一名“中年妇女”的失落。

闫红在她的《我们再也回不去了》对老家乡村一个伶人的往事颇是浓墨重彩了一番,不是怀思这个在草台上唱戏的女人的“艺术生涯”,而是对她的数次“私奔”做了一番探讨。闫红也晓得,穷乡僻壤里,是不作兴爱情的,爱情它在非常态中呈现,譬如文中的伶人小刘与白友安抛夫弃妻私奔的新闻,会让乡人们热切讨论,以此获得一次接近爱情的机会。

闫红作为一个天生的作家(我认为的,呵呵),打小就对生活事物有着敏锐的观察力,她既细致又冷静。小时候对这些是天然的好奇,成年后,闫红这样说自己:许多年后,我成了一个“私奔爱好者”,不,准确地说,是“私奔围观爱好者”。

她对于“私奔爱好者”小刘及其女儿,怀揣一种敬服:

但闫红自己,自嘲对于私奔这件事,真是叶公好龙。

闫红的心理,非常接近“良家”中年妇女的状态,把风景都看透,知晓燃烧过后,很可能还是一片沉寂,因此按兵不动。但不妨碍可以成为“私奔围观爱好者”,就如同她看戏台上那个穿黑色戏服的团长在台上疾走,突然一声呼喊如旱地拔葱,低首俯身,仿佛悲痛得难以自抑,然而痛到极点,也成享受与欢喜,抛下日常生活的皮屑,无边无际的庸常的磨难,进入悲欣交际的云端,浑然忘我。

闫红演不了小刘的私奔,唱不了团长的高腔。但可以看,可以在心里回味。是该说别人太激昂,还是说闫红及我们太怯懦?

说到这里,又想起了不知谁说的,中年妇女好做媒,是因为觉得自己生活幸福,迫不及待想把这个幸福传递给别人?是吗?我觉得这个解读未免太过武断。

中年妇女幸不幸福,天晓得。

我们再也回不去了读后感篇十

我小姨穿了件紫色的T恤,肩上是镂空的,露出光洁的蜜色皮肤,下着灰色短裙,小腿不算细,但线条很美。她齐耳短发,齐眉刘海,长睫毛,大眼睛,看上去又抚媚又清新。

这段话是我的闫红老师的《我们再也回不去了》一书中《马路求爱者》中读到的。

当我看到这样的细节,深深被作者的文笔打动,感觉她就在我身边,向我讲述着生活中身边故事,如同这在我耳边向我娓娓道来。

本书作者闫红,安徽《新安晚报》编辑,安徽文学院签约作者、年度作家。代表作:《她们谋生亦谋爱》、《误读红楼》、《十年心事梦中人》、《从尊敬一事无成的自己开始》、 《我认出许多熟悉的脸》。

本书共分为《文德路》、《颖上》、《清河路》、《马圩子》四个章节,从不同的角度以作者是的亲身经历把我们带入到当时的生活场景。

在阅读每一篇文章的同时,我会从自身角度出发,寻找灵感,注重细枝末节的变化,找寻合理布局的存在,把自己置身其中,就像聆听身边人讲身边事,每一个故事都走进了我的心里。

在《好好在一起,就是好好告别了》在一篇文章中作者从姥姥下葬开始回忆“曾几何时,我姥姥是我记忆的主线,他带我走过的地方,见过的人,他说过的话,尤其是她在命运面前做的各种别出心裁的选择,都成了我灵感的储备,他让我看到了生活的多样性,让我知道,在我阅读那些套路之外,还有其他。”

这也打开了“我”记忆中闸门,姥姥把我从小带大,她老人家一生经历坎坷,她习惯了粗暴的面对生活,以这种粗暴对抗生活的粗暴,这就是生活,姥姥经历了太多的不如意,被姥爷“抛弃”的她独自一人带着妈妈,生活的艰难可想而知,甚至会“逼迫”妈妈去找姥爷要钱,全然不顾妈妈被叔叔们的不待见。姥姥看似强大,内心却很薄弱。

不管怎样姥姥心中始终有大爱,比如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姥姥替他单身汉的弟弟收养了一个孩子,在那个物质匮乏的年代她可以做到买成箱的“健力宝”给那孩子喝,可见姥姥对每一个人都会倾注全力的爱。但又不免暴露姥姥性格的“飞扬跋扈”,比如对收养的那个孩子,在心情不好的时候,会他扯过来,一顿怒骂暴打,把姥姥的人物性格特点描写的淋漓尽致。

每个人的生命历程中都会遇到自己的“贵人”,在《我十四岁时在小城遇见的燃灯者》一文中作者写到:初二那年学习成绩一般,没有作文写得还行。邻居家的我叔是副刊编辑,这种近水楼台的机会可以少走很多弯路。在王叔送给“我”几本书,其中两本是三毛的,还有一本都德的《磨坊书简》,“像是一个新世界,就此打开我的阅读和写作,进入了一个全新的状态。”

王叔还帮助过好多写得好的作者,这也成了“我”和王叔乐此不疲的谈论着有关阅读和写作的话题。

"人的一生中有许多次遇见,遇到友谊,遇到爱,遇到懂得,遇到崇拜……遇到一个领路人,尤其重要,再如吸墨纸一般随便吸收个什么就能,虽然得一塌糊涂的年纪,遇到一个有水准可信任,而且还乐于助人的人是多么好,他读过的书,走过的路,看过的云,起拂过的心思,都有可能成为你的某个起点,你一下子就站到那里,然后走下去。"

此刻我的心里震撼着,《我们再也回不去了》这本书萦绕在我的耳边,打动着我的心畔,让我魂牵梦萦,久久不能释怀。

我们再也回不去了读后感篇十一

晚上九点多的窗外,依然灯火阑珊,我吹着人间四月天的凉风,感受着这不冷不热的适宜气温,孩子在我的轻敲浅拍下已悄然入梦,捧着这本闫红写的《我们再也回不去了》,看着这夜色却是如此地温暖亲切。

当我看到作者写“我姥姥这一生的爱与苍茫”时,瞬间心里仿佛被拨了一道弦,共情,感动,疼痛和愧疚感同时席卷而来,百感交集。北方人喊妈妈的爸爸和妈妈通常是姥姥姥爷,而我们南方人都习惯叫外公外婆。

童年的记忆,最多的是关于外婆外公。小时候,爸爸经常在外上班,为整个家庭谋生,我又是家中长女,还有一个比我小一岁的妹妹和小三岁的弟弟。所以妈妈几乎毫无顾虑地将我放养到了外婆家,我倒没什么烦恼,反而很喜欢去。凭心论,现在自己我当了妈妈才深刻地理解我妈当时一个人操持整个家庭又同时抚养三个孩子是多么的艰辛。所以我上小学之前(那时候我都没读幼儿园,7岁直接上一年级的),大部分时光都是在外婆家度过的,上小学之后的寒暑假也是在外婆家度过的。比作者幸运的是,我的童年都被外婆外公满满的爱包裹着,未有任何缺憾。外公外婆虽有很多孙子孙女,对我的疼爱却不比任何人少半分。

我家和外婆家有一河之隔,每次去外婆家都要坐木头船,摆渡人摇着木浆慢慢地划到对岸,然后我蹦哒着跳下船头,冲上岸,牵着妈妈的手欢天喜地的向外婆家跑去。外婆年轻的时候曾被自家的耕牛斗过脚,所以打我记事起,她走路都是跛着,背微弓,“生活以痛吻我,我却报之以歌”在外婆身上体现的淋漓尽致,纵使她经历了各种苦难,却始终乐观地面对生活。这是我从她身上学到最坚韧的一面。在那个物质尚匮乏的时代,她变着花样给我弄吃的(腊肉炖黄瓜,是我至今都怀念的味道,可惜再也没人做出那种味道)。而她和外公却坚持一日吃两顿,懵懂无知如我,那时候竟不知节约二字何意。那些年里她教我女孩子如何不能淋冷水,要爱护自己;她教我六月初六晒水洗澡,整个夏天不生痱子;她教我枣子要蒸着吃才不拉肚子。童年里,她教会了我很多很多古老真实的道理。打从心里感激着外婆,那时候我告诉妈妈说,等我将来长大赚钱了,一定要将工资的一部分拿出来孝顺外婆。

后来上了初中高中,渐渐地去外婆家的次数越来越少了,呆的时间也越来越短了。后来上了大学,一年去外婆家的次数减少成两次了,再后来,异地工作,结婚生子,一年只有过年的时候去一次了!

李安的《少年派》里说:“人生就是不断的放下,最遗憾的是我们来不及好好告别。”对于外婆,我最大的遗憾是未能见上她最后一面,未能与她好好告别。她87岁那年逝世,那是2015年的平安夜,冬天对于老人而言终究是难熬的。外婆的离去没有受任何病痛的折磨,她是自然终老,听我妈说她离开的时候像是睡着了一般,缓缓闭上眼睛离我们而去!那时候接到消息,坐车赶回去,8小时的车程,一路想一路哭一路忏悔一路心痛。回想着从前在外婆怀里撒娇的时光,再想着上次见外婆是正月初三,贴耳话家常,可那次却成了永别。从那以后,对外婆的呼唤只回荡在心里,这世上再无人应答。生命的繁华退去,不尽的爱恨过后,何以为凭?最爱我的外婆。 往事如烟,生命终有止境,我们和每一个人的交集,都是在一场或长或短的告别中,好好活着,好好告别,也许对自己,也是!

最后借用《北京东路的日子》里面的歌词来表达我们内心里那些最纯真的美好和再也回不去的当初: 开始的开始 ,我们都是孩子,最后的最后,渴望变成天使,歌谣的歌谣,藏着童话的影子 !

我们再也回不去了读后感篇十二

阅读者:太阳当空照

阅读总评价:5星

阅读总时间:办公室、公寓

书籍颜值拷:纸张摸起来很舒服,字体大小也合适,毫无疲惫感。

此书闪光点:引用的一些名人名言很切合,也很亮眼,意想不到的感觉。

读时小迷茫:叙述性散文,读起来都很顺利。

阅读后感想:

本书共分为《文德路》、《颖上》、《清河路》、《马圩子》四个章节,从不同的角度以作者的亲身经历通过叙述性描写把我们带入到当时的生活场景。

在阅读每一篇文章的时候都很容易进入到作者的世界中,同时会在作者的记忆中寻找自己的记忆,那种感觉就像作者和你面对面聊天,两个人像故乡的友人,在星空下,拿着一瓶酒,慢慢地叙说。

作者以我姥姥为整本书的主线,姥姥带我走过的地方,见过的人,姥姥说过的话,尤其是她在命运面前做的各种别出心裁的选择,都成了我灵感的储备,她让我看到了生活的多样性。

这也打开了“我”记忆中闸门,姥姥把我从小带大,她老人家一生经历坎坷,她习惯了粗暴的面对生活,以这种粗暴对抗生活的粗暴,这就是生活,姥姥经历了太多的不如意,被姥爷“抛弃”的她独自一人带着妈妈,生活的艰难可想而知,甚至会“逼迫”妈妈去找姥爷要钱,全然不顾妈妈被叔叔们的不待见。姥姥看似强大,内心却很薄弱。

不管怎样姥姥心中始终有大爱,比如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姥姥替他单身汉的弟弟收养了一个孩子,在那个物质匮乏的年代她可以做到买成箱的“健力宝”给那孩子喝,可见姥姥对每一个人都会倾注全力的爱。但又不免暴露姥姥性格的“飞扬跋扈”,比如对收养的那个孩子,在心情不好的时候,会把他扯过来,一顿怒骂暴打,把姥姥的人物性格特点描写的淋漓尽致。

同时还很羡慕作者,有那么开明的父亲和遇到了自己的“贵人”,在《我十四岁时在小城遇见的燃灯者》一文中作者写到:初二那年学习成绩一般,没有作文写得还行。邻居家的我叔是副刊编辑,这种近水楼台的机会可以少走很多弯路。在王叔送给“我”几本书,其中两本是三毛的,还有一本都德的《磨坊书简》,“像是一个新世界,就此打开我的阅读和写作,进入了一个全新的状态。”有的时候,运气和天赋真的就是你成功的基础,努力可能只是让你看起来更接地气一点。

书中能看出作者对90年代的怀念,怀念那个时代的思想碰撞和人与人之间的纯真,在文章中带出的社会现状和人性的思考,让我联想到《观念的水位》和《李银河说爱情》两本书,更多平凡的人可能一生遇不到几件值得深思的事情,读读这本书你就可以看到不一样的世界。

谁适合阅读:那些生活平淡和遇到一些困难的人。

我们再也回不去了读后感篇十三

《我们再也回不去了》

看封面的时候,就在耳边响起南拳妈妈的《牡丹江》,特别是那首歌词“到不了的都叫做远方,回不去的名字叫家乡。”我成为了别人眼里浪迹天涯的游子,既到不了我想去的远方,也回不去魂牵梦绕的家乡。

离开之后,总觉得还有机会再重逢,可是匆忙岁月告诉我们,回不去的不仅仅是家乡,还有心境吧。

看这本书的时候,心里有淡淡的苦涩,和清浅的甜,以及对于往事的释怀,我们如果抱着过去的痛苦不撒手,哪里有空闲去拥抱明天的幸福。特别是第一个故事《哪一种爱不千疮百孔》里的,作者的母亲,或许也有一些重男轻女,在对待弟弟和自己的时候,或有不公,但是你知道吗,如果始终抓着这一点不放,连手里的快乐和幸福也都一起丢了,是否很不值得,就像文章里说的,

而这智慧,通过文字也传达给我们读者,大家现在都在说原生家庭给我们带来的伤害,像烙印,如伤疤,一辈子不可消除,而往事不可追,也无法挽回,能改变的是我们自己,自己需要和自己达成和解,重男轻女的思想是错的,让我们受尽了苦楚,希望可以让它终结在我们这一代人就好了。

作者对于生活的感悟还特别的透彻,金句频出,让我忍不住想要摘抄下来背诵全文,笑。比如说,

生活里太多的是无疾而终,可是如果你把它放在文学作品里,就会被人吐槽是不是烂尾了,好的坏的,总要有一个结果才好,可是生活才不管你的心情,虎头蛇尾的事情不要太多了。

我想我们阅读,更多的是在书里找自己,找共鸣,而写书的人,更多的也是在写自己,而回味的大多数时间,很容易就能从记忆的犄角旮旯找出过去从不曾注意到的细枝末节。

看这本书的时候,就经常给我这种感觉,我会有一种作者是存在在这个世界上的另一个我,虽然未曾蒙面,却感觉已经认识很多很多年了。

尤其在吃货这一属性上,我从小也是一个喜欢吃零食,胜过喜欢吃饭的,还特别挑食,不爱吃的绝对不会吃一口,而喜欢吃的,也会努力攒钱去买,有一个特别要好的小伙伴,恰巧也姓吴,更巧合的是,我们也同样因为升学再也没有见过了。

人生苦短,相聚时难别亦难,今后的岁月需要倍加珍惜,希望在离散之时可以好好告别。

因为飘在异乡的缘故,有时候会特别想家,想念我小时候的乐园,经常梦见的也是十四岁之前的家,梦里的情景是三楼的灯亮着,我兴高采烈地跑上去敲门,开门的并不是熟悉的面孔,那人问我,你找谁?梦里的自己泪如雨下,而梦外的自己,摸一摸哭湿了的枕头,继续睡下。

最怕突然听懂一首歌再去听它,时过境迁,到不了的都叫做远方啊,回不去的名字叫家乡呐。

End。

我们再也回不去了读后感篇十四

民国作家萧红写过一篇文章叫《我和祖父的园子》,现已收录到苏教版小学五年级语文课本中。文中萧红通过质朴活泼的语言,回忆了她童年时和祖父在园子里渡过的美好时光,让人心生遐想。 萧红是个很有个性的女性,她冲破藩篱,敢爱敢恨,才华横溢,留下一部《呼兰河传》,英年早逝。 刚拿到《我们再也回不去了》这本书时,我粗略地看了几页,发现作者闫红的写作风格和萧红有相似之感。闫红写起往事来,比萧红更真实、接地气,她像一个过来人给我们数落着曾经的家长里短,过往云烟,竟一点也不枯燥,趣味得很。

《我们再也回不去了》这本书的作者是闫红,与作家萧红只有一字之差,看来富有才气的人都是相通的。闫红,安徽《新安晚报》编辑,安徽文学院签约作家,腾讯大家首批入驻作者、年度作家。 代表作品:《误读红楼》、《她们谋生谋爱》、《我认出许多熟悉的脸》等。 本书以地点变换为章节,分为文德路、颍上、清河路以及马玗子四个部分。 闫红回忆过往酣畅淋漓,那些她和妈妈、姥姥的“恩怨情仇”,如流水一般倾泻下来,直率而自然。 “我当时无感,回头一想,怎么都不是滋味。后来听我妈聊起别人家的事儿,风轻云淡地说:闺女就是一门亲戚。 啊,这就是答案了,闺女就是一门亲戚,打发掉就行了。” 闫红写姥姥跟她要钱那一部分,把姥姥的“刻薄”、“顽固”、可爱,写活了。让人觉得这个姥姥就是某某人的奶奶。 即便是与父母的分歧,闫红写得也很敞亮,一点都不忸怩,读来有亲切之感。闫红笔下的家人个性鲜明。妈妈和姥姥性格相似,脾气暴躁,但都是善良、吃苦耐劳的女性。尤其是姥姥,虽然有点古怪,但是个看事很通透的明白人,只是善于伪装罢了。 闫红对姥姥的感情很深,姥姥的离去让她生发遗憾和感慨。她后悔没有对姥姥更好一点,没有给她买个更好的茶杯和绣花鞋。这些琐屑事情的陈述,是对姥姥真情的告白。 李安的《少年派》里说:“人生就是不断地放下,但最遗憾的是我们来不及好好告别。”生命终有止境,我们和每一个人的交集,都是在一场或长或短的告别中,好好活着,好好告别。 我想到了美国作家钱德勒写的《漫长的告别》,这本书是钱德勒在去世前的妻子病床边照顾期间写成的,也寄寓着对挚爱漫长的告别的心情。告别需要仪式感,对逝者是尊重,对生者无遗憾。 闫红的乡村背景,是她人生中很浓彩的一笔,很多灵感、见识、素材、快乐和自由都来自姥姥家的乡村。我也是乡村出来的娃娃,乡村的夜是神秘莫测的,乡村的故事三天三夜也讲不完。乡村的一棵树甚至都可以说出好几个故事。总之,乡村是充满活力的。 “洗手净指甲,做鞋泥里踏。”故事里的施姥姥,是很多乡村妇人的缩影。纵然生活艰难不堪,也要守住自己的一片净土和世外桃源。用老土话说:是个利索人,干啥都利利索索。 戏子小刘和人不断私奔的故事,在上世纪八九十年代很普遍。记得俺村有个姑娘就和村里的人跑了,她的家人终究没有找到她。过了几年,她竟然带了一个孩子回来,家人的气早就消了,自然同意她和男方在一起。 那时,两个相恋的人遭到家人阻挠,跑是最有效的办法之一,生米煮成熟饭,风声松了,再回来。当时父母的咬牙切齿、打断腿的誓言,早就烟消云散了。 只是像书中小刘这样的女人并不多见,她太自由放纵了。 阅读为闫红打开了一扇不小的窗,把幼小的她从烦恼苦难中抽身开来。阅读改变了她的一生,写作成为她谋生的饭碗,乐此不疲。真的很羡慕闫红能有一个爱文学爱阅读的父亲,他是闫红最始的启蒙人吧。 而清河路报社家属院的王叔既是闫红写作路上的伯乐,也是引路人。是他给了闫红无限的鼓励,激发她开辟一片新天地。闫红能遇见他,是何其幸运! 冰心在散文集《繁星》中说过:童年的梦啊,是梦中的真,是真中的梦,是回忆时含泪的微笑。 其实,何止是童年的梦,记忆的闸门一打开,喜忧参半。过去的日子,流过的水,渐渐成为故乡式的存在,我们再也回不去了。 在《我们再也回不去了》这本书中,闫红与记忆里的那个风华正茂的自己重逢。而我也借助这本书,穿越时间的隧道,坐在高高的玉米堆上,听着邓丽君的歌曲,与年少轻狂的自己相逢。岁月神偷,悠远绵长,愿我们且行且珍惜,遇见更好的自己。

我们再也回不去了读后感篇十五

时常在影视剧中见到此类场景,失去亦或是逝世的那个人永远牵扯着包括男主人公在内的所有人士内心。世事难料但终究还是难逃魔咒,失去的才是最珍贵最难忘的。很多时候,当我说出一句话后,我总是过后少许就后悔莫及自己居然说出如此二货的语言,但经年后,我却反复回忆当初的些许真实。人总是如此,回不去的最美好,得不到的,最是珍贵。当到了一定的年龄,我们更能深深感受当初的美好,对现实的不满,深陷回忆中。

闫红的这本《我们再也回不去了》就是一本值得在书中寻找记忆中那个风华正茂的自己的书籍。曾经看过她的一本《我认出许多熟悉的脸》,在字里行间感受着她的人生哲学思想。

《我们再也回不去了》是一本集齐了众多故事的散文选集,在如此细腻的文字中,你能够轻而易举地深陷其中,似友人在喃喃自语,似同伴在聒噪解说却总能意犹未尽。这就是闫红的文字。让我们开始酣畅淋漓的阅读吧。

时下一句“且行且珍惜”,让无数人为之疯狂,通常有此想法的人多半被生活中人或事多多少少伤害过。我也曾有很长一段时间深陷在痛苦当中,也埋怨过父母多年的不关心,待到我成年生活状况好许很多后却又纷纷扬扬的来接触。不理解为何要如此不公平的被对待,兴许还是要感谢时间,她让我慢慢理解,人的一生没有什么你对我错,只在乎你自己内心最深的感受。就像闫红所说的,对与错,多与少,其实就是一个比较的问题。 我们希望的越多,自然就能觉得自己得到的越少,这终究是个感觉的问题,没有孰是孰非。待到再回首,只能独自品尝其中的滋味。

当出版行业又兴盛起来,书籍又被一批一批人士抬高身价,对于真心喜爱文学的人,总能惆怅无论价格多高亦或是多低,都无法替代书本在我们心中的地位。我无法说书籍给了我多么伟大的激励,因为也确实没有达到所谓的由于读书而特别的出人头地。但至今依稀记得,小学时,连汉字还记不全的年纪,偷摸着看爸爸的一本武侠小说,虽不能完全明了,却至今都让我难以忘怀。

在《我们再也回不去了》里面闫红回忆着自己的家人朋友过往,我对她那个看似木讷的小舅姥爷很是钦佩,因为他才是真正的嗜书如命,儿时我们也会给每本书都包上书皮,待到成年,却已然忘记当年包书皮看书的激动怜爱了。

如果看书带上功利性,似乎总不能得心应手,所以闫红的小舅姥爷的阅读方式无论从哪方面而言,对生命都意义重大。因为阅读会在某个时刻,某个角落,以一种很独特的方式给你救赎。

闫红的文字,也许如今的年轻人并不感兴趣多少,但是对于经历过些许,亦或是年长许多的人而言,就像缓慢的流水一样服侍着已经翻不起波浪的心灵,真心感谢这本书,让我感受到曾经的家人和自己,曾经看似不美好实则暖意满满的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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