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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狄更斯男孩》读后感1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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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狄更斯男孩》读后感1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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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狄更斯男孩》是一部感人至深的小说,通过描写主人公奥利佛的艰辛经历,展现了贫穷与不公平对人性的摧残。小说中充满了对人性的反思与呼唤,让我们意识到社会的不公与压迫,并激发了我们对于正义与善良的追求。这部小说给人以深刻的启示,引发了对社会问题的思考与反思。

狄更斯男孩读后感第一篇

首先,我得承认我看得非常马虎,实在是没有吸引我的地方。文字十分直白,故事也没有起伏。食之无味弃之可惜(似乎也不可惜)。 拿到书的首个疑问就是为什么要取“狄更斯男孩”这个书名,然后打开才知道原来是以“我”——享誉世界的大作家狄更斯的儿子展开的故事。一个没有什么特殊才能的大作家儿子,笼罩在父亲的名誉光环下而受到了多数人的尊敬、友待,他希望大家能破除期待滤镜,以普通人的态度对待自己。我原以为会是儿子逃离父亲的一次成长旅行,不过似乎不是(或者说作者想写但并没有让我感受到)。虽然儿子一直说父亲除了文学外在生活中也是一个普通人,甚至最后发现父亲还有很多自己没有意料到的缺点。但作为儿子其实还是崇拜父亲的,也因此会为父亲争论辩护。 查尔斯狄更斯本人几乎没有直接的描写塑造,但全文脱离不了“查尔斯狄更斯”的“痕迹”,不过只存在在人物的谈话之间。我很怀疑作者只是找了一个“噱头”、“买点”来吸引读者,故事写得真的非常非常平白,平淡如水。

狄更斯男孩读后感第二篇

描述爱德华去澳大利亚,见识各类人文风光以及趣事。他开始是迷茫的、叛逆的。害怕提及父亲的光环,与自己类比,甚至之前,还未曾读过父亲的小说。

他或许没有父亲的天赋,但是用朴素亲切细腻的文笔,描述了澳大利亚原住民的精彩纷呈。在这一路上,他在接踵而至的人物与事件中成长。接近和感受自然与人文,他躺在漫天繁星下沉睡,在羊群中、牧场里成长。

相比于我们更喜欢带孩子去大城市历练,狄更斯选择让他去做一件事,简单的事,自己选择坚持的事,返璞归真,找寻本我。

下定决心,做到最好。

狄更斯男孩读后感第三篇

多子家庭的普通小儿子和知名作家父亲和解的过程,虽然最后已是生死两茫茫。

没有想到那个时候狄更斯的影响力,就连远离英国本土的蛮荒之地的澳大利亚普通人对他的多部作品都能熟知。而此时同时代的作家们,再也没有如此普及、深入人心、经久不衰的作品了。

相较于狄更斯男孩的成长故事,澳大利亚广袤土地的原住民的普通生活还原得更为吸引人。作者刻意褪去文学的粉饰,用朴素的语言刻画男孩稚嫩成长的心路历程。

作为名人的孩子,从记事起就生活在伟大父亲的阴影之下。而且自己又是如此普通,没有任何天赋,成长的全程都在被观察、被审视,活在他人的期望里,还能有力量去发现、去认知,也是很了不起了。

只能说普洛恩最终成长为一个有良好善恶观的前议员。相比较他的家庭,在这个远离家乡的温暖团队里,被爱护有加的他,得到了在家庭中得不到的关爱。

狄更斯的夫人全程都没有出场,只出现在一封书信中,成为被这个家庭、这个世界故意遗忘的女人。

狄更斯男孩读后感第四篇

托马斯·肯尼利的《狄更斯男孩》是一部令人感动至深的文学作品,它深入探讨了家庭、弑父、乡愁和成长等主题,以细腻的叙事和深刻的情感带领读者踏上了一段感人至深的文学之旅。 家庭是这部小说的核心,尤其是作为狄更斯家族成员的爱德华。他身处家庭期望和传承的压力之下,为了在家庭中找到自己的位置,他必须应对家庭对他的期望以及他对父亲狄更斯的崇敬。小说通过这些复杂而充满情感的关系,深刻展现了家庭对于个体的影响,同时也引发了读者对于家庭内外动态与关系的思考。 弑父的主题在小说中以一种象征性的方式展现,通过爱德华内心的挣扎和对狄更斯父子关系的探讨。这一主题反映了父辈与子辈之间的权力关系、价值观的传承和冲突。爱德华对父亲的情感挣扎,使他必须寻找自己的声音,从而在家庭中找到自己的独特角色。 乡愁则在小说中以深刻的情感体验呈现。爱德华在澳大利亚的陌生土地上,心头充满了对英格兰的乡愁。这种情感既表现为对地理家园的思念,也体现为对文化、家庭和身份的认同。小说通过这一主题深刻反思了个体对于故土的情感以及对家庭背景的影响。 最后,成长主题贯穿了整个小说,以生动的描写和情感展示了爱德华从少年到牧场经理的成长之路。他在陌生土地上的挣扎和追求,呈现出了一个年轻人的成长过程,同时也反映了家庭、文化和社会背景对于个体的塑造。成长这一主题使读者共情于爱德华的自我认知和自我发展的旅程,引发了对成长的深刻思考。 总而言之,《狄更斯男孩》是一部深受观众欢迎的文学佳作,它以感人至深的方式探讨了家庭、弑父、乡愁和成长等主题。通过丰富的细节和情感描写,小说带领读者沉浸在对家庭、成长和自我探索的无尽思考之中,呈现了一个感人至深的文学之旅。如果你寻求一部深刻的文学作品,能够引发关于家庭、成长和自我认知的思考,那么《狄更斯男孩》绝对值得一读。

狄更斯男孩读后感第五篇

托马斯·肯尼利的《狄更斯男孩》是一部充满人性光辉的小说,它以19世纪的英国和澳大利亚为背景,讲述了爱德华·狄更斯在异国他乡的成长经历。这部小说不仅让我们看到了一个充满激情和梦想的年轻人如何在困境中成长,也让我们看到了人性的善良和坚韧。

爱德华·狄更斯是查尔斯·狄更斯的儿子,他的父亲是一位举世闻名的大作家。然而,爱德华并没有享受到父亲的荣耀,反而因为父亲的声名而备受困扰。他在学校里受到了同学们的嘲笑和欺凌,这使得他对生活充满了绝望。然而,当他来到澳大利亚后,他开始了一段全新的生活。

在澳大利亚,爱德华遇到了各种各样的人,他们有的是善良的,有的是邪恶的,有的是贫穷的,有的是富有的。然而,他们都给了爱德华不同的启示和帮助。他在这些人身上学到了生活的真谛,也找到了自己的价值。

在这个过程中,爱德华经历了种种困难和挑战,但他始终没有放弃对生活的热爱和对梦想的追求。他用他的勇气和智慧,克服了所有的困难,最终实现了自己的梦想。

《狄更斯男孩》是一部关于成长、爱和希望的小说。它告诉我们,无论生活中遇到多大的困难,只要我们有勇气去面对,有智慧去解决,就一定能够实现自己的梦想。同时,它也告诉我们,生活中的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独特的价值和意义,我们应该尊重和理解他人,而不是嘲笑和欺凌。

总的来说,《狄更斯男孩》是一部值得一读的小说。它不仅让我们看到了一个年轻人的成长历程,也让我们看到了人性的善良和坚韧。我相信,每一个读过这本书的人都会从中得到启示和力量。

狄更斯男孩读后感第六篇

世界上所有的爱都是对不完美的人的爱。

由于工作太忙,并且近期长时间阅读比较少,拖了好多天才写下这篇书评。

书的外装帧设计其实很有前些年畅销小说的味道,因此并没有抱有过高的期待,加上对于狄更斯和澳洲都缺乏了解,前期读起来是有点费力的,但后期尚可算是渐入佳境,或许也是习惯了作者的行文风格和陌生拗口的人名吧。

如我所言,在此之前,对于狄更斯,我的了解仅限于纸面上的作家和他的知名作,并没有真正地拜读过,反倒是提起的他的作家朋友,算是读过一二。因而在没有背景铺垫的情况下,狄更斯最初单纯以“出名的父亲”这一形象出现于我的脑海里。显而易见,作者叙述的主线虽然是爱德华,但主体围绕着狄更斯本人展开,在阅读过程中,作为读者能够了解两个儿子眼中的狄更斯是什么样的,有何异同。随着阅读的深入,书中的爱德华心中的父亲形象丰富起来,而我也在阅读的过程中跟着爱德华一起不断建立对他的构想。

作为儿子的爱德华在故事的开始对父亲这一存在既倾慕又抗拒,这是他的来处,无法否认,无法抽离,但又不断地使他动摇……在澳洲的土地上,他不断探索、理解,直到他与这部分的自己和解。

除此之外,作者花了大量的笔触去描写澳洲原住民的生活,以及他们所处的这片南半球广袤而奇趣的自然风光。题外话,读这本书的时间点,恰好由于一些原因,作者最著名的作品因为场外因素受到一些的非议,在读的时候,其实能感觉到作者对此的基准点并不是某种立场,而是反战思想,在描述种族主义者对原住民的屠杀时可见一斑。

最后想说的是,我个人不太喜欢“老板”这个翻译,显得颇有些死板。唐突地猜测一下,这里的用词大概是boss,如果是boss的话不如翻译成“老大”来得舒服。

狄更斯男孩读后感第七篇

这本书行文风格,语言流畅都没问题,但一开始读起来还是有点带着问号,总是想着“接下来会发生点什么?”、“嗯?没什么,还是没什么呃……”的感觉。总体来说是一位有这才华横溢,无限荣光的伟人父亲的小儿子(十个里面最小的孩子,可想而知出生时父亲已经很老,是年龄差最大,代沟最深的一个),年纪轻轻前往殖民地闯事业的故事。

“狄更斯”这个只在文学作品作者的地方见过的名字,在这本书里变得立体了起来,虽然不是纪实,也不知道真实的狄更斯小儿子是不是这样在澳大利亚荒芜原始的土地上一样劳作,一样经历,一样所思所想。

对于澳大利亚的描述,基本都用殖民地来称呼,而Home表示英国。在那个大不列颠横行世界的时代,这个殖民地充满了“粗鲁的土著”、流放犯和来追求财富的人;这片大陆对于英国人来说,广袤原始,适合建各种牧场;一片全新的土地,适合重头开始,适合改过自新,也适合寻找真正的自己,更适合躲避世俗、突破道德底线和掩饰疯狂的念头。

书中所有人对狄更斯的反应,都有点出乎我的意料,原来狄更斯作为一位出名的作家,在英文世界里的地位如此之高,常常有人用最伟大的人来形容他。他的书被形容的各种完美、各种高明、各种精妙(可能也是因为我看过的不全,有点想找来全部再看一遍的冲动)。与此同时,文中穿插很多莫瑞斯的手稿、乔吉姨妈的来信,有种里面的人都很善用语言,精通文字的感觉。然而同时,前面的拔高,可能也是为了给后面回归普通人身份做个对比,毕竟再伟大的作家也是个普通人,普通男人,也有不懂感恩,对发妻毫无怜悯的冷漠,对儿女的功利性的挑剔以及对情人的疯狂迷恋。

关于本书作者托马斯·肯尼利,除了看过电影《辛德勒的名单》其余作品均未了解过,似乎很擅长写这类基于真实人物和真实事件而编写的同人小说,用这些有一定名气的人物讲出自己心底的话。有没有真的看懂普洛恩的成长,我也不确定,也不懂。

最后,最喜欢这本书中的两个句子:一个是“已然来到世界的边缘,还能逃到哪里去呢?”另一句是“深情一吻,然后就分手,就此一别,然后是永远!”

狄更斯男孩读后感第八篇

01

电视剧《无所畏惧》正在热播,由沈羽洁饰演的XXX之女夏舒刚进律所就被各项目负责人争,被安排到独立办公室。而主角罗英子却被安排在大通间的工位上。为何呢?因为夏舒身上自带父亲的光环。

上一辈光环能给下一代“谋福利”而这个福利都是好的吗?狄更斯的小儿子爱德华却说“伟人的儿子通常没有他们父亲的伟大。不要指望在下一代人种出现两个查尔斯·狄更斯。”并且表示压在自己心头的那种另父亲失望感从未离开过他……

02

澳大利亚当代国宝级作家《辛德勒名单》原著作者托马斯•肯尼利。这位曾获迈尔斯•富兰克林文学奖、澳大利亚年度文学奖等,四次获布克奖提名的伟大作家在2020年85岁高龄的时候出版了这不引起世界文坛广泛关注的新作。

《辛德勒名单》讲述的是1868年,文学巨匠狄更斯把最小的儿子16岁的爱德华送到澳大利亚谋生的故事。对就是那个写《双城记》的狄更斯,狄更斯希望他的孩子在遥远的土地上扬名立万,或者说是用一种不玷污自己名声的方式生活。

16岁的天之骄子的爱德华,自以为离开便能走出父亲的光环,遗憾的狄更斯的儿子这个光环还是一直跟随者他。给他带来尴尬、攻击甚至是阴影。

03

书中托马斯•肯尼利在史实的基础上进行少许的加工和编辑杜撰,最大程度给我们展现和还原时代背景下刻画人物的内心情感。

如燕迪把他的画送到爱德华面前的时候我看到:那蒙巴的原野不是旋涡羊、兔子、马、牧羊犬等等一点点显露出来。那种属于澳大利亚殖民地偏远牧场的硬邦邦的奇怪而原始的美,一点点的浮现出来。

书籍大量的对话,阅读的过程中如同看电影一般的感觉,在对话中人物形象越来越清晰,如在阉割羔羊后的对话,从羔羊到“老板”。那个喜欢整洁的大师,遇到不整洁就会不高兴,讨厌凌乱的储藏室、讨厌乱扔的板球袋。不喜欢之后说出来的话会尖酸刻薄。

04

跟随者爱华德我们看到了走下神坛下,更真实的狄更斯。在爱德华眼中“老板”(爱华德对狄更斯的称呼)有缺陷的、复杂的、有血有肉的人。期待有机会拍成电影哈!

狄更斯男孩读后感第九篇

小说是以真实的人物为蓝本,在真实的基础上虚构细节从而塑造出的一段关于一个男孩在殖民地的生活和成长故事。

说起狄更斯,《远大前程》,《双城记》和《雾都孤儿》是他几部经典作品,前两本我都还依稀有点印象,深深叹服于小说中人物的塑造,而且一旦开始读就停不下来,仿佛有一种魔力。

看这本书之前我推荐大家可以先去阅读一下毛姆《阅读是座随身携带的避难所》这本书里一篇关于狄更斯的内容,里面描写了狄更斯的出生和他之后的家庭情况,或许会更有帮助一些,不用担心很难读,整个过程像看名人八卦一样轻松。

说了太多废话,来说说这本书。

首先我觉得整本书前五分之一的部分,味同嚼蜡,导致我拖了很久才继续往下看,当你度过这个艰难的阶段,你会发现整本书开始渐入佳境,不同的事件,不论是紧张刺激的或是振奋人心的一个接一个出现,出场的人物,阴险歹毒的或是可爱友善的每一个都让人印象深刻。

主人公是狄更斯最小的儿子,被父亲送到了澳大利亚去寻找属于自己的一片天地,他在这片广阔的殖民地上,学习牧羊,学习和原住民打交道,学习一切在这里能用得上的东西,拥有新的人生经历,体会新的感情,不断在一个个突如其来的事件中慢慢成长。这种成长是缓慢的,是润物细无声的,是你突然有一天会发现他已经长大了的那种感觉。

从主人公和哥哥几次的争论中,一直有些问题让我不禁去思考,第一,狄更斯把兄弟俩送到澳大利亚是一种放逐(学习不好,不堪大用)还是一种救赎(寻找另外的出路)?第二,“老板”和他们母亲之间的情感令人唏嘘,曾经一起写食谱的亲密爱人最后分道扬镳,甚至不再往来。爱是如何消失的?

另外书中对于澳大利亚牧场景色的描写让人心驰神往,有一个场景主人公不愿意住在牧人小屋里,宁愿整晚躺在星空下,看着满天的繁星,感受自然的气息。而描写白天聚集在牧场里的羊群,白茫茫一片也是颇为壮观,还有一些有趣小片段描写,例如剪羊毛的热闹场面,为即将成年的公羊阉割等,都充满了牧场里忙碌的气息。

基于这个时代的背景,澳大利亚殖民者和原住民之间的尖锐矛盾也被作者描写了出来,全书最后原住民被屠杀的场景不仅令主人公痛心,久久无法释怀,光是想象这些画面就会让人觉得触目惊心。揭示了殖民统治者们残酷无情的一面。

在这本书里你会看到一个站在巨人肩膀上的男孩,想脱离父亲带来的光环,从未读过父亲任何一本书的他也只是一个普通的男孩,他也要经历很多才能获得成长,获得自身的价值观,了解什么是自己最想要的,直面自己内心深处的想法,敢于面对生活中遇到的种种难题,所有人都是不完美的人,都需要不断成长,成长在自我的放逐与心灵的救赎中。

狄更斯男孩读后感第十篇

狄更斯男孩是谁?

这是我看到书名的第一个疑问,直到看了简介:写过《辛德勒的名单》的作者托马斯·肯尼利写了名家查尔斯·狄更斯小儿子的故事,原来是此狄更斯。名家故事+虚实结合的双重加持,让我开卷时充满期待。

我对殖民主义的背景不太了解,在我看来查尔斯狄更斯似乎将殖民地视为流放与重生之地,他将几个儿子分别送往不同的殖民地,期望他们能在这场远征里获得成长取得建树,故事便从16岁的小儿子普洛恩被送到殖民地澳大利亚开始。

作者的笔触很成熟,读着常常让我忘记这是16岁少年的视角,只有当普洛恩对异性与性关系充满探究渴求时、当他在板球场上自信夺目时、当他为了父亲名誉赤脸相争时、当他无措地在成人世界周旋时...我才恍然想起他不过是个16岁的青少年。

整本书出场人物众多,名字出现后总要翻翻前文才能记起人物细节,作者用平铺直述的语言展示了普洛恩在澳大利亚牧场的交际网。大多数的角色都服务于展现普洛恩性格里的多面性:女孩儿与夫人身上映射了普洛恩的性懵懂、与舅妈私奔的莫瑞斯用自己的书唤起普洛恩新的体验和感知……某种意义上我甚至觉得莫瑞斯打开了普洛恩潘多拉的魔盒,让他去思考更深一层的东西。

书读到前半段时我曾感慨,普洛恩的澳大利亚牧羊之旅真是平顺,他最大的烦恼也不过是父亲光环过盛,给他日常生活带来不少啼笑皆非的故事,身边环绕的也大多是友善之人。直到他猝不及防地被迫面对血腥和死亡,甚至不止一次。

后半段普洛恩接二连三迎接身边人的死亡,尤其“老板”的死给他留下了绵延的虚无,曾记得普洛恩和阿尔弗雷德,对父亲持以相反态度,一方维护一方批判,这一切在父亲死后都归于虚无,不管爱与恨,最终统统化为支撑活人走下去的信念。与此相反的,又正是信念让丹迪和神父奔赴了死亡,这几个配角的死反而是让书前的我感到痛苦的。

普洛恩,如一张白纸般走入了那片澳大利亚牧场,牧场的生活为他绘上了饱满的颜色,又因为远离家乡,他对故乡亲人的思念沉淀出了自己的色彩。这本书与其说写普洛恩成长的故事,又更像一幅牧场群像画卷,每个角色都活灵活现,在普洛恩这张纸上留下了浓墨的一笔。

狄更斯男孩读后感第十一篇

这一场看似独立人生的“放逐”仪式,实则令普洛恩彻底爱上了蒙巴,并且赚够十足的勇气回答莫瑞斯小说里的答案:伟大的父亲查尔斯·狄更斯并不是一个神话,他只是一个平凡的普通人,有血有肉,有情感破裂的婚姻、也有漫天轻摇的绯闻;有聪颖的神之意识、也有恼怒的斜目而视;有严谨的社交工作、也有欢愉的酒舞剧场;有语重心长的父辈凝视、也有傲慢自大、孤芳自赏的激进意识。 普洛恩找到了答案,并随着莫瑞斯小说唤醒了自己的文学脉搏,他逐步理解《窄门》里“无伦理道德”、也感受到D·H劳伦斯在《查泰莱夫人的情人》描述的一句话:空虚,一切都是空虚的精彩炫耀。他同步加入了莫瑞斯的真情实感,命运线头交织起的神话,才是真实理想和大地回馈所带来的血肉体验,他也解放了自己作为“老板”儿子的束缚,毕竟开头他曾惆怅过:“就好像作为一个伟大的讲故事的人,父亲作品里的每一个字都应该像遗产一样在我的血管里流淌。” 莫瑞斯写到:“作为布莱克的‘精神之子’,我想对散文世界的大师们说,我们不可能崇拜自己还没有理解透彻的东西。我们崇拜的只能是那些被宣称完美的、没有欺骗的东西,灵与肉都完整地呈现在面前的女人。从茫然和庸俗中解脱出来,从冠之以神秘和神圣的孩童般天真无邪的遐想中解脱出来,从即使最好的作家创造的抚慰人心但最终毫无价值的意象中解脱出来。”在狄更斯的笔下,属于时代主义的特征中,小说艺术居高临下否定了某种平凡的现实,利用离奇和转运的剧情来触摸现实的格局,但现实才是真正深藏不露着秘密,它施舍给小说的题材只不过是不经意之间遗弃的鼻涕纸。所以上半段莫瑞斯的小说叫唤着普洛恩共同前行!并且用质疑的意识逐渐打开他的思考,海厄姆的盖德山庄里住着神明,但带着梦四处游荡的普洛恩同样是自己的上帝,在消毒水的房间里,他用尽了人类所肯定的全部道德,这是“老板”狄更斯无法实现的根本现实。 下半段的转折在于圣诞节,哥哥阿尔弗雷德问弟弟:“普洛恩,你真的懂爱吗?世界上所有的爱都是对不完美的人的爱。不完美的孩子爱不完美的父母。爱一个从不犯错的人很容易。你想让我相信,‘老板’天赋异禀,与众不同,从不犯错?”哥哥阐述了一种真正的亲情,只不过年幼的普洛恩无法理解神话后的背叛,即:“任何一种对父亲的质疑都是一种污蔑和侮辱。”他自始至终维护老板在自己心中的印象,因为他渴望得到某种无聊的认同,这是原生家庭无论如何都无法磨灭的现实目标之一,好在故事的第三段给出了更好的答案。 溢血事件结束之后,贝尔夏尔事故之间,普洛恩发现了一丝疑虑,再也没有任何束缚可以影响他的判断,成年人的脑髓开始在蒙巴的新土地上密布生长、思绪的悠远随着肉体和精神的双重卸甲获得新生……他步入舞台的同时继承了父亲的一部分特征,比如对爱的渴望和理解,对娱乐的控制和约束,但他永远都会记得父亲送别前夕对他说的话:“到目前为止,你一直需要的是坚定不移的、永恒的目标。因此,我劝你无论做什么,一定要下决心,做到最好。我第一次赚的第一碗饭的时候,还不到你的年纪……从那以后,我再也没有松懈过。”这是当下最好的父辈劝诫。 有能力者褪羊全毛,无用者才会只吃羊腿,我喜欢这样重新开始的结局,没有人需要被一种头环肯定,我们要的是自己,一只从开启风帆就撕碎旧习的船只、一块从磨损腐朽就坚韧的马蹄,一片从季节变换就飘下的残旧书页,只有认清真正的生活,才能找到属于自己的自由,这样的蒙巴才是普洛恩抛弃神话的一生,幸福的味道由末尾展开,正像波德莱尔诗歌里轻轻摇曳的小船,未来交给自己,比交给任何人的“认可”更为重要。

狄更斯男孩读后感第十二篇

看到书之前,我以为《狄更斯男孩》讲的无非是一个阿卡狄亚式的田园牧歌世界,一个不甘平庸的男孩面对神一般的父亲,除了证明自己还能做什么?

小说着墨于蒙巴牧场里一望无垠的袋鼠草,激烈的板球比赛,帕坎吉人奇异而有趣的风俗习性,以及朗姆酒和纵马草原的酣畅淋漓。

怎么看这都是理想的阿卡狄亚式的生活。

然而真的是这样吗?我试图穿过作者冲淡的文字发现背后涌动的暗流,如拨开蒙巴牧场上的天竺葵,去追寻一只鸸鹋鹩莺飞过的痕迹。

小说一半的篇幅在说“老板”狄更斯与家人、朋友的恩怨。他不仅与妻妹传出绯闻,还与一名爱尔兰女演员有了情感纠葛。这也是狄更斯被同时代人所指责、被狄更斯男孩们所怨恨的一点。是什么样的仇恨能让狄更斯在最后的遗嘱里也要抱怨上一句?而高傲的凯瑟琳却没有留下只字片纸的回应。

随着狄更斯的遽然去世,他的名字成了文学的化身、为底层人呼喊的使者,指责因此失去了意义。

只是,当狄更斯的男孩们在异国的土地上学会爱不完美的父亲,当我们从此将狄更斯视为一座永恒的丰碑、一道照亮19世纪的光,那个被神的阴影笼罩了一生的女人是否应该就此沉寂?

书中再现了白人对原住民的歧视与屠杀,场面异常惨烈。托马斯·肯尼利在他的另一本小说《吉米的颂歌》中写了另一场血腥的屠杀,只不过那是原住民对白人妇女儿童的杀戮。

我相信在现代化的澳大利亚土地上,风里还残存澳洲土著人古老的呜咽与悲鸣,他们失去祖先的土地,灵魂无法安息,亦不甘沉寂。

爱德华最终选择留在了这片土地上,做自己,不必去向父亲证明什么。

承认平庸,然后自信地活着,也是一种成长。

从自卑退场到用不完美的嗓音与心爱的姑娘合唱,从担心被人们识破没有读过父亲的书而惶恐不安到大胆承认自己的平庸,“伟人的儿子通常没有他们的父亲伟大。不要指望在一代人中出现两个查尔斯·狄更斯。”

爱一个不完美的人,乃至理解与尊重一个落后的部族,是狄更斯男孩与父亲无声的和解,是莫瑞斯对爱情飞蛾扑火般的不离不弃,是狄更斯筑起的“乌拉尼亚小屋”,也是邦尼兄弟伸出的友善之手,更是查利斯神父跋山涉水后对信仰的献祭。

只是,有些声音不该沉寂。

狄更斯男孩读后感第十三篇

本文有剧透,请读完书再看!

要不是受到了人民文学出版社的“感召”,我将与这本书擦肩而过,就像《向左走,向右走》里的金城武和梁咏琪。我知道《双城记》里那被引用千万次的开头,却从来没读过狄更斯的书,一本都没读过。但“瞬间迸发的热情”让我们相遇,我收到了它,打开了它,花了四五天时间读完了它(比我以为的长一些),现在开始写关于它的书评。

因为真的毫无研究,对本书作者也不甚了解,所以当我置身于作者编织的世界,那个19世纪60年代还充斥着流放犯的澳大利亚,就自然而然地置入了普洛恩的视角,一个生长在父亲盛名阴影下的男孩。人们因为他父亲而对他另眼相待,不管是“恨屋及乌”还是“爱屋及乌”,他都承受着普通人不同的压力,尤其是他还承受着来自自身的压力:普洛恩也没读过狄更斯的书。

甚至译者都在书前写到本书的中心主题是狄更斯本人,但在我看来,那又如何?在这个故事从头到尾,我只愿意他是他自己。普洛恩作为狄更斯的小儿子从17岁不到就来到那片广袤的地域与羊群为伍,从一个男孩逐渐成长起来,学习放羊、组织板球、经历了友人的私奔(说起来,读到莫瑞斯的文稿我才真正掉进这个世界,某种程度上比开头更好),一桩的喜剧变悲剧的双双死亡(那可能是他第一次看见死亡。我也震惊于作者笔墨的细致,现在想来,那桩悲剧可能也是命中注定的结局,叹息),被抢劫(我真的很疑惑会有这么有文化的抢匪吗),还有悲中之悲的父亲的死亡和亲眼见证的屠杀。

读着读着有时候希望不能理解他,最好一点儿都不理解,但是我经历的死亡也太多了,再想起他比我还要年轻那么多,不由得更加心有戚戚。而最后,他变成了一个更加坚强、成熟的人,真的为他骄傲,即使我只是一个过客,一个局外人。

本书还涉及到一些有一定概率被不分青红皂白的所谓女权主义批判的部分,但我都能理解,放在现代社会不能容忍,可毕竟是那个时代嘛。

我只说了普洛恩,但其实还有非常非常多的其他角色,虽然作者从不描写长相,但每个都很有性格,即使经常需要前后翻一下,回忆下“这到底是谁”,但是每位都在我脑海中留存了深刻印象。

以故事论,这是一本比较慢热但越到后来越好看的书。

对于实体和编辑部分,我真的要突出称赞一下繁多的注释,非常详细,涉及到各种历史和地理知识。我把每一条都看了并且理解度和知识量大大提升,送上我的敬佩。这本书拿到手里大小和重量都比较合适,封面也很有澳大利亚的故事感,31w字的体量造成字体稍微小了一些,但没有什么大碍,唯二我觉得不太好的地方:

1、p61第一段末尾有一个错别字,应该是“从伦敦到布洛涅”。 2、p204开始,在讲到查德夫人浓重的口音时候,最开始只有狄更斯的名字读错了,并没有别的提示,有点突兀,在后几处,有句子写了口音注释,有的没有写,没有做到统一。

总之瑕不掩瑜,本书还是十分值得一读,读狄更斯的人可以侧面了解到他的生平,不读狄更斯的人可以参与一个小男孩的部分生命。

狄更斯男孩读后感第十四篇

16岁的爱德华·狄更斯踏上了前往澳大利亚的旅途,在遥远的澳大利亚,他将重新认识父亲,重新审视自己,他将成为一个真正的男子汉。 查尔斯·狄更斯,英国批判现实主义作家,著有《雾都孤.儿》《双城记》《远大前程》《大卫·科波菲尔》等经典作品,是受人敬仰的伟大作家。而本书中的“我”,就是作家狄更斯的小儿子爱德华·狄更斯。 像你我生活中所熟悉的众多成长在祖辈父辈绚烂光环下的青年一样,爱德华·狄更斯不可抗拒的享有这种光环带来的荣耀,也无法摆脱这种光环所带来的束缚。于本书开端的他而言,他先是伟大作家狄更斯的儿子,后才是那个青年爱德华·狄更斯。而在他看来,她遇到的所有人都因为他是作家狄更斯的儿子,而期盼他或者是认为他,也同他的父亲狄更斯一样,接近文学,热爱文学。但是实际上,他从没真正读过父亲的作品,而且经常将不同作品中的人物搞混。他最怕的就是别人跟他谈论起父亲,谈论起父亲那些为人称道的作品。 “世界上所有的爱都是对不完.美的人的爱。不完美的孩子爱不完.美的父母。爱一个从不犯错的人很容易。要了解……然后去爱……这是关键!” 如同书中所展现的一般,主人公爱德华·狄更斯对父亲的感情似乎也是这般令人捉摸不透。但是广阔的天地和日复一日的辛勤劳作不仅锻炼了他的身体,磨练了他的心性,似乎也启发了他对父亲,对于亲情的感悟。父亲并不完美,但父亲只是希望儿子能够成长为一个有责任心、一个能够在这个世界上安身立命的人。当然,爱德华·狄更斯最终成为了这样的人,也理解的父亲,懂得了爱,但也是此时,他的父亲却永远的离开了他。 值得一提的是,本书作者托马斯•肯尼利(Thomas Keneally)是澳大利亚的国宝级作家,他的作品备受瞩目并多次荣获国际大奖,其中最广为人知的就是被斯皮尔伯格改编为影史经典的《辛德勒名单》。这本《狄更斯男孩》是托马斯•肯尼利的新作,书中不仅包含了狄更斯之子爱德华在异国他乡的成长经历,更能从中了解文豪狄更斯的家庭历史和情感羁绊。

狄更斯男孩读后感第十五篇

清新的封面,蓝天、草原、羊群

人民文学出版社的一本新书《狄更斯男孩》,作者是电影《辛德勒名单》的原著作者,也是澳大利亚国宝级作家托马斯·肯尼利。

我们都很多人都听过也拜读过狄更斯的文学作品,这位19世纪英国批判现实主义小说家,写出了《双城记》《大卫·科波菲尔》《匹克威克外传》《雾都孤儿》《远大前程》等一大批经典著作,为英国批判现实主义文学的开拓和发展做出了卓越的贡献,他的作品至今依然盛行。

《狄更斯男孩》是托马斯·肯尼利在85岁高龄时出版的一部新作,它不是主要介绍文学巨匠查尔斯·狄更斯的系列,而是以他的小儿子爱德华(普洛恩)为主线,在父亲查尔斯把他送到澳大利亚去谋生之后,探索澳洲的心路,在无垠的蛮荒之地寻找自我,演绎一场充满纷争、勇气和成长的旅程。通过阅读这本书,让我对查尔斯·狄更斯有了深层次的了解,同时也在作者的文字中,伴随着爱德华的种种经历,也完成了对文学巨匠狄更斯的一次“审视”,当然也感受到了作为一个伟大人物“平凡”的儿子,如何实现了人生的一次淬炼,并且完成了和优秀父亲的和解,和自己的和解。

在我看来,整部作品分为三个阶段:初别离,深融合,再出发。

初别离篇幅并不多,爱德华和三年前哥哥阿尔弗雷德被送到澳大利亚一样,三年后他也踏上了澳大利亚这片遥远的土地。那时候他只有16岁,学习不佳,只喜欢骑马和打板球,从不读父亲的书。直到离开英国,他才意识到作为狄更斯的儿子,这是一种遗憾,同时也让他对父亲有很深的愧疚。书中的开篇描述了爱德华如何启航抵达澳大利亚,抵达遥远的新南威尔士殖民地一个两千平方英里的牧场。

然后就是深融合的过程。这一过程可以说占全书80%的内容,书中出现了大量的地名和人名,一些书页的下方会有标注,一些没有。说实话,阅读其中,就像爱德华努力在异国他乡适应陌生环境和各种人物一样,有点陌生、生涩,可能需要做标注和查阅,但是如果忽略掉这些,注意爱德华描写的各种植物的名字、景色的描写,会感受到一百多年前澳大利亚内陆那奇怪而原始的美,还有那些奇怪又原始的风土人情、生活方式,那些不同个性的人物、有名字的马、“黄鸟”……如此而来,从一开始感受到的略微“啰嗦”的描写变得越来有趣味了,甚而变得享受了。

通过托马斯·肯尼利的笔墨,渐渐感受到爱德华的成长,与此同时,也能感受到托马斯·肯尼利的正义感和人道主义情怀。尤其是白人种族对原住民残酷屠杀的场景,他借爱德华之口,愤怒声讨了白人种族令人发指的罪行。这部分最精彩的地方我认为是邦尼和爱德华的对话。

真正让我感动的是书最后的部分,当远在异国他乡的爱德华在这片曾经陌生如今熟稔的土地上历练成长起来,成为一名出色的牧场经理人的时候,却得到了自己的父亲狄更斯离世的消息。当所有人都认为自己的父亲是一位伟大的文学家,他的作品令很多人铭刻,但他从来没有读过父亲的书,在他的心目中,父亲并不如人们想象的那样完美,他甚至也有一些另他和哥哥不能释怀的地方,比如和母亲的故事……然后就像很多人那样,当他拥有着的时候,并不会想着会有一天失去父亲,尽管有一些偏见,一些误解,一些耿耿于怀,但还是在离开父亲到遥远的异国之后,学会了“绅士”化的处理,少抱怨,多接待,等待时间的稀释。

我想一定有很多人也会有类似的感受:优秀的父母会不知不觉传递一些期待,滋生一些隐形的控制欲,这会让子女感受到一些以爱之名的出“操纵”,逃不掉也离不开,想不在乎却也无法真正做到。于是,不知不觉中有一些讨好的人格形成,好像所做所为要得到父母的肯定,要得到他们点赞,要让他们欣慰。爱德华不也如此?他不曾真正接纳父亲,正如父亲也是如此,十个子女中,有夭折的,要意外去世的,这些让狄更斯深爱的,也因为离去成为他的伤痛。可是,他真的懂自己的孩子吗?

在父亲的追悼会上,从来畏惧公共场合演讲的爱德华不得不上台发言表达哀悼,那一段讲话精彩至极,“阿尔弗雷德和我永远记得那一天。父亲用他那机智幽默的方式指导我们划船。对你们来说,我的父亲是一个伟大的作家。但对我来说,他是带领我们冒险的人……”

然而就在他觉得因为父亲的离世而达成了和父亲的和解之际,哥哥阿尔弗雷德给他看的一封信又让他重新陷入了失望。

当卡尔泰来找他说,这种绝望在对话中表现得淋漓尽致。

看起来跌入绝望泥沼,这种不被肯定和不被承认的痛苦远远大于丧父之痛。就好像爱德华一直想通过自己的努力改变父亲对他的认识,哪怕承担起被父亲送到澳大利亚,接纳这种安排,然后克服重重困难,很努力很努力了,但是结果……

如何救赎呢?

作者托马斯·肯尼利在结尾的处理无疑是升华了,也是我所认为的第三阶段:再出发。

是一场梦境,详细的描写,逼真的小溪的光泽,西服的领结,逼真到父亲的胡子,他身边围绕的挚友,逼真到那些内容真切的对话,逼真到父亲也有眼睛空洞,“看瞎”的时刻。是伟大的作家父亲,但同时也是一个“无知得可怜”的父亲。“他对世界全然无知。”

“我已经很努力了,爸爸。干得很出色。你应该告诉比尔先生,不管他是谁。”——你应该告诉所有人,你的儿子爱德华也是很优秀的人,是你值得骄傲的孩子。

“黎明时分,我在橘红色的阳光中醒来,卡尔泰睡在已经熄灭的篝火另一边。尘土是淡紫色的。”

逝者已矣,活着的人更要好好活着,哪怕不被肯定不被承认。我们这一生,也许是承载着宏大的愿望而生,也许是带着卑微的理想而活,最终我们要学会的,可能是要摆脱一些外在的存在,而找到内心的自我。在这漫长或短暂的过程中,我们要完成很多次失望与肯定的轮转,有时是别人对我们失望,有时是我们失望于人们甚至拥有的世界,但是存在着,便是战斗着。终其一生,我们不能放弃的就是自我的肯定和对世界的热爱、一以贯之的善良。我们需要取悦的,是我们自己,永远不自责,不后悔地活着。

感谢人民文学出版社,让我成为新书第一批读者,强烈推荐身处喧嚣世界的我们读一读此书,会找到内心的平静和共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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