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伦敦经典作文"介绍了伦敦这座城市的历史、文化和景点,包括著名的大本钟、伦敦塔桥、白金汉宫等。文章还提到了伦敦的多元文化和丰富的艺术氛围。总之,伦敦是一个值得探索的城市,无论是旅游还是学习都能带给人们难忘的体验。
伦敦经典作文篇1
这个假期,我去了伦敦,伦敦是英国的首都,那里是一个美丽又繁华的地方。
伦敦老城有很多古老的建筑,古老的城堡呀,古老的小房子呀等等,每一个古老的建筑几乎都有它自己的故事。那些古老的建筑群现在几乎都成了旅游的胜地;伦敦繁华的地方都是商城呀,餐厅呀什么的,属于新城。
伦敦的市民都很讲文明,大街上有人一不小心碰到了一下别人,或在排队时一不小心踩到了别人,大家都会礼貌的说一声:“sorry”(对不起)。再比如有人帮助了自己,他们都会微笑说:“thankyou”(谢谢你)。
伦敦的美食也很棒。炸鸡排呀,意大利面呀,比萨呀……。应有尽有。我最喜欢的就是酸奶,那里的酸奶都是纯酸,没有甜味,但是它独特的味道让我回味无穷。
伦敦不仅是一个旅游圣地,还是一个购物的好地方。在那里,单逛街购物就可以逛上一天。就是伦敦的消费有点儿高,尽管那里高消费,但是大家还是一样的购物。
我喜欢伦敦,喜欢它的繁华,喜欢它的古老喜欢它的文明和美食,大家有时间一定要去游伦敦。
伦敦经典作文篇2
在我的印象中,伦敦是一座古老而又优雅的城市。
它拥有很多很多全世界最早的东西,比如地铁,电话亭,双层巴士。但是它却像是被一大团久远的时光包裹住的琥珀一样,当全世界都变得仿佛电子舞曲一般,被电子产品占领,二十四小时都被LED屏幕照亮的时候,伦敦依旧保留着这些已经呼吸沉重的老家伙们。
这里有很多世界著名的建筑:伦敦塔桥,圣保罗大教堂,大本钟,白金汉宫,威斯敏斯特教堂,环球剧院。伦敦的建筑大都是维多利亚时代遗留下来的,颇具哥特风格的美,几百年的历史和变迁烙在了房屋的每一块砖瓦上,散发出仿佛被雨水冲洗后陈旧的铁锈气息
伦敦作为一个国际大都市,没有巴黎的时尚,没有纽约的张扬,没有上海的繁华,它更像是一位贵妇,典雅而安宁。伦敦没有什么高楼大厦,树木填满城市的每一个空隙,城市居民也不多,人们的生活悠闲而随意。难怪我的一个朋友说她喜欢伦敦市因为伦敦让人觉得亲切想要靠近。
2012年的伦敦奥运会让全世界的目光聚焦在这里,也让人们开始了解“雾都”。
奥运会的开幕式我是全程观看的,7个小时的时差,格林威治时间的7月26日21点,北京时间的7月27日凌晨4点。英国人用一个类似舞台剧的盛大演出展示着他们的历史和他们引以为自豪的一切。
开头的短片我记得很深刻。从泰晤士河的源头沿着河水的轨迹,穿过那么多森林绿地,经过无数次的分流和交汇,翻涌的河水被电影般的特写镜头描绘的淋漓尽致,激起波浪,飞溅的水花每个细微之处都被扑捉下来。水流将我们的视线带到了伦敦,之前推得很快的镜头也放慢脚步,缓慢地走过塔桥,宽阔的水平面一直延伸到伦敦碗。
英国人对泰晤士河有种别样的情怀,我一直觉得河流能赋予一个国家和民族的灵魂。就像长江和黄河,筑造了中华民族的豪迈和大气,就像塞纳河带给法国的是无限的浪漫与艺术气息。
关于工业革命的部分也让我印象深刻,整个场馆中央就像是一个被机械和金属包裹的黑色钢铁怪物,巨大的烟囱一个接一个升起,吐出大量白雾,绿色的庄园被工厂取代。这倒是让我想起了狄更斯笔下《雾都孤儿》里无穷罪恶、贫穷、混乱的雾气——它笼罩着的伦敦,充满了后蒸汽时代的迷人质感,又颓废,又矜贵。“雾都”也是得名于当时严重的环境污染,使伦敦上无尽关于雾的描写。那种工业蒸汽时代的特有的混合了煤烟、蒸汽、尘埃、空笼罩着终年散不去的大雾。现在的伦敦,天空很清澈,干净的让人难以置信。但我还是很向往那个被大雾淹没的城市,那样的伦敦一定有一种特别的美,所以无数的作家会把它写进自己的故事里
开幕式我最喜欢的地方是主火炬的点燃。我好喜欢这个主火炬的创意——刻着两百多个国家名字的“铜花瓣”组成的花朵。火焰蔓延开来,一圈一圈,由外到内,全部燃起的时候,底部的金属支架开始抬高,在空中花瓣汇聚在一起形成一朵火光四色的花朵。巨大火焰冲上空中,火光照亮了整个伦敦碗,也点燃了所有人的心。
最让我感动的是主火炬点燃后,想起的熟悉旋律。Beatles乐队的主场之一——保罗·麦卡特尼演奏起他们的经典歌曲《Heyjude》。他的声音不再像原来那么清澈,有一种被时光打磨后的沙哑和苍老,像是峭壁上经过几百年风雨洗礼风化了的石灰岩。这首伴随一代人成长的歌曲,在现场引起了8万人的大合唱。披头士无疑是这个世界上最伟大的乐队,没有之一,尽管他们早就不复存在,但是他们的音乐却依然能在几十年后的今天令人动容。这才是真正的伟大。麦卡特尼先生的眼睛里闪烁着仿佛那晚伦敦上空的星辰。在唱出最后一个绵长的尾音,他从钢琴前起身,在高台上举起双臂。骄傲的像个王。
后来开幕式结束的时候,电视的转播镜头给了一个伦敦的夜景镜头。夜已经很深了,此时的伦敦已经进入了新的一天。伦敦的夜景很迷人,也很安静,不像中国的大城市在夜晚的绚烂,伦敦像是睡着了一般,俯视时只看见伦敦碗中心一团火红。
我想,这就是伦敦,这就是英国。它古老,但又现代;它矜贵,但又亲切。它很特别,它让无数人向往,让无数人着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