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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作文含金庸小说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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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作文含金庸小说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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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作文含金庸小说15篇》是一篇关于高考作文的文章,其中包含了15篇与金庸小说相关的作文题目。这些题目涵盖了金庸小说中的经典情节和人物形象,通过对这些题目的分析和解答,可以帮助考生更好地理解金庸小说的精髓,同时也能提高他们的写作水平和思考能力。这篇文章为考生提供了一种全新的思路和创意,帮助他们在高考作文中取得更好的成绩。

高考作文含金庸小说15篇篇一

金庸的武侠小说之所以能雅俗共赏,畅销不衰,读者亿万,是因为他不仅有讲述惊险曲折的武侠故事的卓越才能,而且有丰厚的祖国传统文化的修养。所以,他的小说不仅有十足的武侠味,还有十足的书卷气,堪称中国传统文化的“小百科全书”。在金庸的小说中,诗词歌赋、琴棋书画,均有出现,且多为交杂,如词与音乐、诗与书法。至于武功和诗词歌赋、琴棋书画的交织则更是金庸独创的文化景观。这篇文章结合自己阅读的金庸代表作《射雕英雄传》、《笑傲江湖》》,来谈谈金庸小说中的音乐,期待从这一小处落笔,能探究到金庸小说中传统文化的痕迹。

一、音乐篇

《笑傲江湖》之箫琴缘

古琴是一种古老的中国乐器,可以说是中国音乐的象征。因此,富有传统文化特色的金庸武侠小说,自然也要写到琴,并以此传达出中国传统文化的独特信息。其中,《笑傲江湖》与琴的关系更大!

这部小说的题目就是由一支琴、箫合演曲的曲目而来。而小说的故事情节,也有很大的一部分围绕《笑傲江湖曲》的曲谱创作者及其传人的故事展开。正派中人(五岳剑派之一的衡山派高手)刘正风与邪派中人(日月神教,又称魔教)曲洋,一个善箫,一个善琴,一见如故,结为至交。这种友情甚至超越了门派政治的斗争,因而不被正统门派所容,终于家破人亡。但他们情同手足,至死不渝的精神将铭记千古。临终之时适逢令狐冲在场,遂委派令狐冲代为寻觅曲谱的传人,一向为人正直、刚正不阿的令狐冲不负两位前辈所望,贴身保管携带。从此,曲折坎坷、悲欢离合的跌宕故事接踵而至,令狐冲与日月教教主任我行的女儿任盈盈相见、相识、相恋,最终两人才得以合奏这一曲《笑傲江湖》。

在令狐冲第一次听到这《笑傲江湖》时,书中有一大段美妙的描写(第7回,略)。令狐冲在一旁想:“这二人爱音乐入了魔,在这生死关头,还在研讨什么哀而不伤,什么风雅俗气,幸亏莫大师伯及时赶到,救了我们的性命……”——这时的令狐冲还不懂得,刘曲二人是真正地把音乐看得比生命还重要,从而音乐观念及审美情趣的异同又决定了音乐家之间关系的亲疏。所以刘正风说他一听到师兄莫大先生的胡琴“就想避而远之”,而对知音者曲洋则是宁可牺牲全家人的生命也不愿意说一句绝交之言。爱琴爱乐之人,极爱成痴,更表现出一位真正的艺术家纯净善良的心灵和宽广高贵的胸怀!

是啊,这就是志趣相投的生死与共的挚友的最高表现。

《射雕英雄传》之箫筝缘

《射雕英雄传》中的东邪黄药师的玉箫不但可以吹奏出美妙的音乐,而且还可以发出无形的内力伤人于无形之中。他的那首《碧海潮生曲》便是音乐与内功合二为一的力作。

话说《射雕英雄传》中西毒欧阳锋代侄儿欧阳克赴桃花岛向黄药师之女黄蓉求婚,带去了32名色艺双绝的西域佳人,要送给黄药师。黄药师拒绝,欧阳锋手掌拍击了三下,八名女子取出乐器,弹奏了起来,余下二十四人翩翩起舞。八件乐器非琴非瑟,乐音节奏甚是怪异,加之舞女媚态百出、变幻多端的诸般姿态,只怕旁人看来都会把持不定,心神错乱。黄药师只是微笑,看了一会,把玉箫放在唇边,吹了几声,众女突然间同时全身震荡,舞步错乱。箫声再响几下,众女已随着箫声而舞。欧阳锋见情势不对,让侍女抱来铁筝,在筝弦上铮铮地拨了几下,发出金戈铁马的肃杀之声,立时把箫声中的柔媚之音冲淡了几分。于是,一场空前绝后的箫筝合奏音乐会就开始了。

且看文中对箫筝合奏的描写:“秦筝本就声调酸楚激越,他这西域铁筝声音更是凄厉。每一声都和郭靖心跳相一致,筝声渐快,心跳也逐渐加剧。只听到筝声渐急,到后来犹如金鼓齐鸣、万马奔腾一般,蓦地里柔韵细细,一缕箫声混入了筝音之中。铁筝声音虽响,始终淹没不了箫声,双声杂作,音调怪异至极。铁筝犹如巫峡猿啼、子夜鬼哭,玉箫恰如昆岗凤鸣,深闺私语。一个极尽惨厉凄切,一个却是柔媚婉转。此高彼低,彼进此退,互不相下。细辨这箫声筝韵,方觉一柔一刚,相互激荡,或柔进以取势,或缓退以待敌,正与高手比武一般无异。”

原来,这样的音乐合奏,实为内力的搏击比拼。如此惊心动魄、激动人心的画面,怎叫人不拍案叫绝、啧啧赞叹!

据说金庸曾经学习过芭蕾舞,对西洋、中国的音乐自然不陌生,所以在他的武侠小说里出现音乐应属自然而然,而且音乐又与武功、搏击产生了奇妙的联系。尽管这种关系是想象、夸张的产物,但小说中的音乐却是值得研究和品味的。

高考作文含金庸小说15篇篇二

我读的第一部武侠小说是金庸的《天龙八部》,此后便一发不可收拾,成了名符其实的“金迷”。飞雪连天射白鹿,笑书神侠倚碧鸳成了我心中抹不去的烙印。武侠小说虽是通俗小说,但金庸的作品却在庸俗中间不平凡。

金庸笔下的许多角色都被人们所记住,有憎恨、有喜爱、有同情。但每一个人物的性格都是那么突出,栩栩如生,仿佛就在眼前。萧峰的豪迈、杨过的痴情、郭靖的忠义、令狐冲的洒脱……都令我神往。梦想着有一天,自己也成为一代侠女,扶持正义,惩恶扬善,劫富济贫,行走江湖,成就自己的武侠梦。

作为武侠小说,金庸所写的小说是现实与历史中均不存在的幻境,尽管他是虚幻的,但人们或多或少能从中找到自己的影子。因而,金庸虽是写的武侠小说,却又远远超过了武侠,从中我们能品味出更多有意蕴的东西。《射雕英雄传》中的欧阳锋,《笑傲江湖》中的岳不群、左冷禅,不惜断绝亲情、友情,只为称霸武林,最后却功败垂成,或死于非命。《雪山飞狐》中田归农及其弟子和宝树和尚等人,为了富甲天下,算尽心思,最终困死在宝藏之中。正应了那句话“命中有时终须有,命中无时莫强求。”

萧峰致力于辽宋两国和平,却最后自尽而亡;郭靖为国出战,死守襄阳,却一家殉国;袁承志效忠于闯王,尽心尽力,却被闯王猜疑,远逃中土;红花会群豪浴血奋战,反清复明,最后却惨败而归……相比之下,令狐冲则是我最喜欢的人物。

他鄙视名利,随遇而安,潇洒不羁,真可谓是笑傲江湖。在他身上更多的是今朝有酒今朝醉的乐观与豪放。我行我素的令狐冲不回收任何世俗的约束,这正我喜欢令狐冲的性格中最突出的一点。正邪两派誓死不相容的势头并未在令狐冲的身上展现出来,他出身名门正派,又尽得风清杨老先生真传,练成了无人能及的独孤九剑。但他却从不以正派自居而瞧不起那些所谓的邪派,和采花大盗田伯光结义,日月神教教主之女任盈盈为妻。该出手时就出手,从不受世俗约束的令狐冲,他的行为只受他自己的感觉支配,他是一个浪子,他更是一个隐士。

喜欢令狐冲,喜欢他的乐观,喜欢他的洒脱,喜欢他的不羁,喜欢他的豪放,更喜欢他的处世态度。金庸小说,不仅仅只是武侠,更多的是折射出的哲理与情感……

高考作文含金庸小说15篇篇三

说起武侠小说,人们总会情不自禁地想起金庸的武侠小说,他曾自述:“武侠小说本身是娱乐性的东西。”可为什么他笔下的这些“娱乐性的东西”可以如此受广大人民群众的喜爱,甚至一度被奉为经典。

那么,何为经典呢?互联网上的淫秽小说能被视为经典吗?答案肯定为不。经典作品是最能代表一个时代、一个系列的作品。可为什么金庸的武侠小说能够被奉为经典呢?有以下几点原因。

第一,金庸武侠小说具有很高的艺术价值。

以往的武侠小说往往更加看重的是情节,不注重对人物形象和内心世界的塑造,但他却塑造了一批又一批极为生动而又丰富的人物形象,表现诸多人物内心的想法、和其精神世界,并非简简单单的好与坏,每个人物背后都有着故事。例如,任我行居心叵测地《葵花宝典》传给东方不败,东方不败修练后变得不男不女,因此东方不败痛恨任我行,在其为圣姑疗伤之时,偷袭夺得教主之位。后爱上杨莲亭,不理教务,杀害众多教中忠心之徒,最后在任我行、令狐冲、向问天联手,在任盈盈对杨莲亭的拷打下,分心被杀。

此外,其小说既有古典文学的影子,也充斥着现代文化的意韵。小说通俗易懂、简洁生动。语言上也运用了各种手法,自然流畅而又古朴文雅。同时它还引用许多诗词、歌词、楹联,同时小说整体上使用白话文,从而使适宜阅读人群增多。

第二,其小说具有深厚的文化意蕴。

小说中兼容吸纳了我国的古典文化的精华和西方小说的思想派系,如《射雕英雄传》对应儒家,大侠、《倚天屠龙记》对应佛教,主人公张无忌看破红尘皈依佛教。同时金庸也小说中融合了琴、棋、书、画、药、相、卜、术、山、水、花、草等,提高了其小说的审美意识和文化水平。同时,其小说中的武功“降龙十八掌”,各招式的名称都来源于《周易》。鸿渐于陆,时乘六龙,神龙摆尾等,都是《周易》中对人生各个阶段的比喻。《射雕英雄传》中的,五绝也都对应着五行。不仅如此,金庸的所有作品都是建构在中国古代的某些朝代上,最典型的例子就是《射雕英雄传》和《倚天屠龙记》,前者中的郭靖不仅在江湖中武功卓绝,更是一位守护襄阳的大英雄,抵抗着大金的侵略;后者中张无忌也和元朝的朝廷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赵敏更是一位元朝的郡主。

第三,金庸武侠小说具有一定的现代精神。

武侠小说诞生于漫长的封建社会中,反映了广大人民群众对侠肝义胆之士存在的渴望。但古代武侠小说中总有着“快意恩仇”的观念。如《水浒传》中,武松被张都监陷害,又被蒋门神暗算,盛怒之下回到孟州,将鸳鸯楼中的人屠了个尽,不管男女老少,又如黑旋风大闹江州法场之时,也是随心所欲,杀人为快。

金庸却否定了这种观念。“侠之大者,为国为民。”其笔下的大侠,不仅仅武力超群,品行高尚,更怀有家国之心,忧国忧民,就像《神雕侠侣》中杨过痛恨郭靖夫妇,想要为其父亲报仇,却被郭靖夫妇的为国为民之心所打动,深深地质问自己,后来又清楚了父亲的人格和品行,更是羞愧不以,完完全全放弃了复仇的念头。

最后,金庸武侠小说具有积极而又深刻的价值导向,金庸在小说中通过写江湖上的恩恩怨怨、正与邪来回斗争,弘扬了正定胜邪的理念,发扬了爱国爱民的情怀。

综上,金庸系列小说完全符合经典小说的全部要素。这也是其被奉为经典的原因所在。鉴于知识局限,不能完全领会金庸系列小说的文化底蕴、写作背景等等,对金庸老师的作品不能做到完全体会。但是金庸系列小说的境界,至今未被超越。在往后的学习与生活中,我会逐渐了解的更多。

高考作文含金庸小说15篇篇四

武侠小说大概人人皆知,那么金庸的武侠小说,相信就算没有读过书,通过电视剧、广播等也一定对其故事有所耳闻。金庸迷越来越多,无疑,金庸小说是现代武侠小说的代表。金庸也因此成为大众的热门话题,喜欢不喜欢的,都出来对其发表意见。金庸也因此而成为大具争议的话题,大是大非都拿来往小说上套。因此又有了更多的“反金庸迷”的出现。

我呢,写了这篇东东,自然是作为一个金庸迷来说话的。

前不久,金庸小说>第41回,入选了中学语文课本。金庸先生便因此而招来了劈头盖脸的非议(当然也有些人是出来替金庸说话的,再当然一次:替金庸说话的当然是少之又少了)。多数人借机对金庸先生大加诽谤,大表不屑;有学生、有家长、虾米资深学者、老师、某某校副教授,统统抛投露脸,发表高见。有的说金庸小说入选课文将遗患无穷,戗害学生的心灵。并且有的家长豪不含糊的称其为“毒草”(什么年代啊,晕)。

听了他们的言论,真想马上写点什么反驳一下,解偶心头之恨(再次声明:我是金庸迷)!但看着电视机上的大名流们咄咄逼人、唾沫四溅的喊“垃圾”,偶就不敢提笔了。但忍而又忍,实在忍不过。虽然学历不及你,道理不及你,论调不及你。仅仅用偶可怜而微薄的见识看看大家们的观点学说~~~~也知自己浅薄无学问,并在各位名流面前深感无地自容,自惭形秽。还要拜托大家们大人不记小人过,海涵小人的胡说八道!!!

某学者说:金庸小说实在太俗,难登大雅之堂。这实在是一个为否定金庸小说而找的最蠢的借口,很多人说它俗,但又没听说出哪里俗。一个空幌子而已。即便有一二说出来,也是不能成立的。因为俗或不俗你说了并不算,也许你是不俗的,你品位高,可以读>品>,从不看乱七八糟的东东,但是你没有权力也没有能力让所有人都可以像你一样拥有这么高的品位。另外一种说法:你不屑的东西就叫俗了吗?你不能接受的东西就叫垃圾。你们天天讲马克思主义,马克思主义就是叫你们这样看事情的吗?

再说回来,金庸小说,我们看的就是它的俗,通俗而不庸俗。那曲高和寡的阳春白雪到底有多少人去看那?

且放下金庸的俗与不俗不论,倒退个2、300年去看看,今天我们拿来当宝贝,你们奉之若神的“四大名著”在它们最初流行的年代是怎样遭到大名流、学者、思想家们所唾弃、说它们俗?在今天又是怎样被你们捧成“天书”的(说到这里我就不禁要笑一笑了^-^)???

其实,古代四大名著,今天的金庸小说。相通点是它们都是时代的新东西,是文学百花园中的一朵奇葩,你们忍不得它的与众不同,便要掐死它们。试想,万一每次这种“斗争”都以你们胜利而告终,那真要为“四大名著”捏把汗了……

高考作文含金庸小说15篇篇五

冬天的故事(微小说投稿)

发件人:祟什。2000.5.8

冬天的故事(微小说)

冬天第一次看见舒雅是在那个电话亭,他看见一个女孩在打电话,扎了一个马尾,在寒冷的冬天也只穿了一套运动装,一米六五的身高,不瘦不胖正是冬天心中标准女友的身材。

那年,冬天高一,17岁。

冬天知道舒雅名字也是在一次月考之后,他们俩以全年级第一名和全年级倒数第一的身份被叫到年级主任的办公室,也叫了他们的监护人,舒雅的父亲来了,而冬天叔叔却没有来。当然,冬天是那个倒数第一,被那个尖酸的年级主任说了不少刻薄的话。只是冬天没想到因为就考了个全年级倒数第一就找了一个全年级第一的人来羞辱他,而且居然会是她,这才是冬天万万没有想到的。

之后,冬天在那个冬天开始准备好好学习,追上舒雅,但平时考试却刻意考得很差。其实冬天是一个很聪明的小孩,只不过他想学坏,只有学坏了,他那个整天工作的叔叔才会管他,就算是骂他、打他,他也希望叔叔能够理他,可是叔叔始终还是叔叔,永远不会改变,就算他变得再坏。

那年,冬天高二,18岁。

这次考试,他们在同一个考场。又是一个寒冷的冬天,似乎比往常冷了很多,坐在考场的人都在抖着脚,冬天抖的最厉害。其实冬天是个不怕冷的孩子,但是早在他10岁,也就是他父亲母亲出车祸那年冬天,他就感受过在下雪的时候光着脚丫,穿着单薄的小棉袄行走饿了三天三夜的感觉,从那时,他变得很怕冷,不仅是手冷、身上冷,心里更冷。他很有钱的亲叔叔收养了他,其实叔叔并不想收养他,只是碍于情面才收养他,像收养了一条狗一样,让他吃好喝好过好就行了。住在大别墅里,有暖和的衣服,有温暖的被窝,手不会冷,身上不冷,心也不会冷么?

恰好相反,舒雅是一个从小就生活在温暖的家庭,他父亲是一个老师,母亲是一个典型的贤妻良母,除了父亲对她有点严格,她压力有点大以外,其它的她觉得都很好。她有点怕的父亲,父亲有这一种很古板的思想,虽然他是一个教师。他父亲有点重男轻女,总觉得舒雅不如男孩子。舒雅这个倔强的女该却不这么认为,她总是把一切都努力做到最后给她父亲看。无论是成绩、运动、美术、音乐、舞蹈等她都很在行,他的父亲对女孩的偏见也小了很多,只是在心里想要是舒雅是个男孩子该多好啊。

一个纸条丢在了舒雅的脚边,舒雅抬头朝四周看了看。纸条是冬天扔过去的。舒雅假装捡笔把纸条捡起来,纸条上写的是:明天考英语,下午可以帮我在教室里临时恶补一下么?舒雅朝冬天看去,冬天在认真的答题。监考老师似乎发现了什么,朝舒雅走去

“舒雅同学!”

“啊?”舒雅慌忙中不小心把纸条弄掉了,舒雅快速地捡起来。

“舒雅同学,谁给你传的答案?”

“没…没有……”

“没有?你给我出去!”

“老师…我…”

“出去!”

“老师,是我扔给舒雅的”冬天站了起来,整个考场一片寂静,大家都悄悄的看着从没违过纪律的舒雅和天天违纪的“坏学生”冬天干的好事。

“你们俩给我出来。”

冬天和舒雅一起走出考场。

高考作文含金庸小说15篇篇六

微型小说又名小小说,超短篇小说,一分钟小说。过去它作为短篇小说的一个品种而存在, 后来的发展使它已成为一种独立的文学样式,其性质被界定为“介于边缘短篇小说和散文之 间的一种边缘性的现代新兴文学体裁”。阿·托尔斯泰认为:“小小说是训练作家最好的学 校。”(《论文学》)

日本作家星新一指出:“很久以前就存在着类似超短篇小说的作品。……但是,超短篇小说 这个名字的正式出现,是源于美国。”多数人推崇美国作家欧·亨利(1862—1910) 是创始人。他的近三百篇作品,情节生动,笔调幽默。其中《麦琪的礼物》脍灸人口。可以 这么说,超短篇小说具有立意新颖、情节严谨、结局新奇三要素。即在1500字以内,要概 括出普通小说应具有的一切。也可以说,微型小说是一种敏感,从一个点、一个画面、一个 对比、一声赞叹、一瞬间之中,捕捉住了小说——一种智慧、一种美、一个耐人寻味的场景, 一种新鲜的思想。

微型小说在写作上追求的目标是四个字:微、新、密、奇。

一、微。指的是篇幅微小,不超过一千五百个字。因此,构思和行文时必须注意字句的 凝炼,不允许作品中有赘词冗句。如马克·吐温的《丈夫支出帐本中的一页》。全文只有七 行字,却具有长篇小说的全部情节。

二、新。指的是立意新颖,风格清新。星新一写作一分钟小说,就极力追求“新”。他写道: “有些评论家把我的小说与美国的超短篇小说(Short-Short)混为一谈,这是不妥当的。 我是受了美国超短篇小说的影响。但是没有完全依*,而是发挥了自己独特的风格和技巧。 我的小说强调一个‘新’字,给读者以新题材、新知识,甚至让他们感到惊讶!”(星新一《一 分钟小说选》)为此,他常常借助于童话、寓言、科幻、推理等手法,通过非现实的题材或 现实题材的非现实笔法,反映他在现实生活中的独特的感觉,表现清新的主题,如他的《保 修》。 当然,微型小说的立意和其它形式的小说作品一样,有时并不是一眼能看出的,有时主题并 非一个,是多元化的,这都是可以的。例如美国著名科幻作家弗里蒂克·布朗写的一篇被称 为世界上最短的科学幻想小说:“地球上最后一个人独自坐在房间里,这时忽然响起了敲门 声……”就写得十分别致而耐人寻味。

三、密。指的是结构严密。微型小说的作者在结构上,应力求时间、场所、人物都尽可 能地压缩、集中,使作品结构简练、精巧,如同微雕工艺品那样。因此,特别要在选材、剪 裁和布局上下功夫。

四、奇。指的是结尾要新奇巧妙,出人意料。微型小说的特点多半在于一个“奇”字。 中外作家的许多优秀作品就常在结尾处使人拍案叫绝。如邵宝健的《永远的门》的结尾就出 人意料。

高考作文含金庸小说15篇篇七

发件人:勿胖

炎炎夏日,那个教室,那排桌椅,早已不是我们,但在那个时段,有你,真好。——题记

“热啊,好热啊。”我一脸撒娇味儿,嘴里念叨着,眼睛却直勾勾的盯着她手里冰激凌。

被我盯的头皮发麻的她,一脸嫌弃地把冰激凌递给我:“唉,真是服了你,嘻嘻……你卖萌这么丑,你爸妈知道吗?”

“滚,好像你是姐姐吧,应该让着我。”“真不知道你脸皮这么厚。是怎么避免别人打你的冲动啊。”

“你……哼。”“哈哈――”一切明明都那么美好,可一场意外却打破了这梦境一般的画面。

“不好了,佳佳,快来医院,爷爷出事了!”我一时没反应过来。脑海里只回荡着五个字“爷爷出事了”。这五个字压得我喘不过气来。我不知道自己怎么到的医院,只看着“手术中”的三个红字,我的心提的高高的,仿佛那不是我的心。

她就在我不知所措的时候出现了。她看看手术室,再看了看一脸茫然无助的我,什么也没说,只是走过来紧紧握住我的手。我扑在她怀里,再也忍不住了,放声大哭起来。我怕,我怕那个慈祥和蔼的爷爷离开我,我怕,怕那个心灵手巧的爷爷离开我……

手术门突然打开了,我们一家立马围了上去,迎来的却是医生无奈的眼神和摇头。天塌了……我不知道我是怎么回的家。从此以后,我变得沉默寡言,也不愿出门,就着自己一个人,想像着在世的爷爷。我不知道我该怎么办,我不能摆脱我诡异的心情。要是爷爷在,看见我这个样子肯定会笑嘻嘻的问:“呀!我们杨家大小姐转性了?这么文静。”

可惜,再没这机会给我开这样的玩笑了。“小杨,我来了。”他从背后蹦出来。笑眯眯的。“……”“好了,别愁眉苦脸的了,一点儿也不好看,我们出去走走”不经我同意,他便拽着我出了门,把我带到草地上,拉着我坐下。

我望着那张熟悉的脸,还是笑不出来。“小杨,你听说过,月亮太阳本是一家,可后来意外分开,不过月亮一点也不孤独,因为有满天繁星陪着它。小杨,爷爷已经去世,这点,大家都明白。不过,你并不孤单,你不是还是爸爸妈妈,还有我,还有许许多多的在关心你,想着你的人吗?别这样了,好吗?”

“你终于有个姐姐的样子了。”我噙泪向她说道。“我一直都有好……小杨,你又回来了。”“什么叫又,我一直都好吧!”相视,大笑……

(四川省广元市利州区嘉陵小学杨佳佳)

高考作文含金庸小说15篇篇八

中学生小说——梦走了他还在投稿

发件人:七溯.

中学生小说——梦走了他还在

“啊执你个蠢货!”夏执顺着声音传出的方向望去,嘴角一点一点扯开,露出一个酒窝,洁白的牙齿若隐若现。

林朔三步并作一步地冲上前去,一把夺过夏执手中的可乐,咕噜咕噜地喝了几大口。紧接着,拉开椅子,数落起了夏执。林朔在夏执的耳旁灌入滔滔江水。一秒,一秒,又一秒……

看着他口若悬河夏执就忍不住把桌上的矿泉水递给他,趁他喝水之际,夏执悠悠地来了一句:“我没有关机。”

“嗯,诶?”

夏执拿起手机看了看,挠头笑笑“不小心按到飞行模式了。”

“啊执你个蠢货!”林朔满腹焦急瞬间消散“蠢货啊执!就知道不该担心你任你驰聘天涯!”

貳.

地铁上,车内很安静,车不断地停,又不断地出发。一股疲倦之一笼罩着夏执,“林朔,到站了叫我!”

“遵命,保证完成任务!”

最后那一个字的余韵还没有消,便看见夏执靠在林朔肩上沉沉睡去。

醒来后,夏执看到旁边,林朔身体微微倾斜,睡得香甜。夏执看着林朔,又可气又可笑。拉着他的耳朵喊道“林朔!”这一声喊,吸引了所有人的注意力,大家都把目光集中在夏执身上,夏执只好尴尬地笑了笑。同时,睁开了惺忪睡眼后的林朔,用极其懒散的声音道:“怎么了?到站了?”夏执没说一句话,死拉硬拽着林朔离开。

林朔一只手插着口袋,懒懒地打着哈欠,抱着一副无所谓的样子,另一只手任由她拉着。忽然,夏执停住了脚步,甩开他的手:“到站了,都过了四站了!好丢脸,林朔你个二货!”

“怎么了嘛?”林朔走到跟前,按住她的肩膀。

“你还说!”语罢,夏执转过身不理他。

林朔走上前邪魅一笑,用手温柔地拂过她的脸颊,见夏执没吱声,一把捏住了她的鼻子。

“嗯……嗯……放手啊!”

“我们是好基友!”林朔将手撤退,宠溺地笑着抱住她。

夏执不可置信地看着林朔,不可置信后是一面笑,一面说:“丢脸!”

“坐地铁回去,走。”

“不准再睡觉!”

“好咧,娘娘起驾回宫!”林朔拉起她的手,往地铁站走去。

看着走在前面的他,夏执心中一阵阵苦涩。

叁.

天气晴朗的日子。

夏执倚靠着大树,抬眼望着它茂盛的叶子发呆。头顶,一棵参天大树,粗壮的树干,数不清的分支向上生长着。浓密的树叶,叫人几乎窥不见上方景象。树叶遮出的一片阴凉,使炎热的气焰渐渐减弱,但,风还是热浪滚滚。

林朔打完了篮球,走到大树底下,做到了夏执身旁。夏执将水递给林朔,他拧着瓶盖说:“怎么了?”见夏执半响没说话,林朔率先开口,打破沉寂,没头没脑地补了一句“我打篮球是不是帅呆了?”

夏执白了他一眼:“少来。林朔,世界上没有两片完全相同的叶子。你看,我们像不像?长在同一棵树上,只是在不同时刻凋落,最终还是融于泥土。我们永远不可能在一起。”

此时,林朔已灌了大半瓶水,他抿起嘴角,伸出手摸摸她的头,道:“蠢货啊执!在同一棵树上,我们嬉戏玩耍,你永远是我的小伙伴,最好的朋友!”夏执期待的眼神注视着林朔,林朔只好继续说下去:“啊执,爱有千万种形式,再往前一步,大家都尴尬。嗯?”

夏执甩了甩头,笑着说:“开玩笑而已。”

林所无奈地笑了笑,伸出手,揉乱夏执柔软的头发。“蠢货啊执!”

“二货林朔!”夏执望向他,那是,他褐黑色的眼眸里她的轮廓。

夏执终于从梦中醒来,走了这么久,终于梦走了。侧眼望向他,他亦同时望向我,他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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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作文含金庸小说15篇篇九

小说读后感作文500字 《西顿动物记小说》读后感

这个寒假,我读了一本书。书的名字叫:《西顿动物小说》,它的作者是加拿大的欧·汤·西顿。他被誉为动物小说之父。作为一个杰出的动物学家,西顿一生的绝大部分岁月都在加拿大的林莽和大自然中跋涉奔走。他从观察动物所获得的的大量素材中,精心选择最有文学价值的动物生活,写成了46篇动物小说。西顿对动物怀着深深的敬畏之情。他在动物身上看到了我们人类的身影。

在这本书里面,我最喜欢的故事是《麻雀兰迪》,兰迪是一只脾气暴躁的麻雀,它的生活习惯是犹如金丝雀一般的养尊处优,因为它是和金丝雀一起喂养的。有一天,兰迪跑了出去,到外面独自闯荡,他遇到了一只母麻雀叫贝蒂,一起生活,一起吵闹,因为兰迪一直生活在鸟笼里,没有这样的经历,所以贝蒂很照顾他。在建造他们的一个鸟窝时,贝蒂被垒窝用的马毛给缠住了脖子,不幸死去了。兰迪十分伤心,后来因为有金丝雀一般的歌声,被人又送回了原来的主人。尽管生活环境又回到了从前的无忧无虑,但是他没有忘记之前的艰苦难忘的经历,继续快乐地度过余生。

从这个故事里我懂得了一个道理:人和动物一样,尤其是像我这样的小孩,不会一直被人照顾,不会一直养尊处优,总有一天要离开父母,独自生活,就需要我克服困难,锻炼自己,去适应今后的生活!

高考作文含金庸小说15篇篇十

无火时代小说作文投稿

发件人:曼珠沙华

无火时代小说2000字

炎日炙烤着大地,仿佛想将世间的一切蒸发,多多走在大街上,心里焦躁烦闷,妈妈总是动不动就骂他。之前看到一篇文章,一个小男孩无意中回到了无火的远古时代教会了原始人用火,受到了原始人们的欢迎。

多多想,如果他是那个人那该多好,可以不用在这当人肉烧烤,还可以躲开那些爱啰唆的大人,不用天天被他们唠叨教训。

想着想着,多多更加气愤了,为什么他不能到远古时代去当大明星,要在这受妈妈的气。“啊!”一不留神,多多掉进了一个大坑里,直直的往下掉,过了很久很久,也没有摔到地上,多多只觉得头晕目眩,渐渐失去了意识。

……

多多慢慢的张开眼睛,模糊的景象渐渐清晰,一群衣着古怪的人正围着他,多多发现他们正用用好奇而警惕的眼神打量着自己,仿佛在看一个外星怪物。

多多用同样的眼神打量他们,他们用粗糙的草绳串起树叶蔽体,披散着头发,赤着脚,面容也与平常人不太一样,反而有种原始人的感觉。原始人?!多多为自己的这种想法感到震惊。

看看四周,没有水泥地板,没有家具彩电,不像房子,却更像是山洞。外面分明艳阳高照,里面却略显阴暗潮湿。难道….我穿越回了远古时代?多多这样想着,再看看刚刚那些人更确定了自己的想法,心里更是震惊不已。

多多是自己坐起来,想和远古的朋友们打声招呼。谁知,那些原始人看看到多多坐起身来,竟吓得纷纷退了几步,用恐惧防备的眼神紧盯着多多,生怕他是什么害人的野兽。

多多伸出一只手,想向他们表示友好:“你们好啊,我叫多多。”

原始人们见多多没有恶意,却仍然不敢向前,一个皮肤黝黑的男子把原始人们招到一个角落,围在一起,悄悄的讨论着什么。多多好奇的凑个耳朵去听,之前的害怕已全然消失,取而代之的是无限的好奇。

那个像是这个族群大家长的男人朝多多走来,“@#¥%%@#¥……&**((”多多发现自己完全听不懂他们的语言,用古怪的眼神看着那个男人,发现他眼中并无恶意。多多摇摇头,有指指自己和那个男人的嘴巴,表示自己听不懂他的语言。

族长把多多拉到所有人的中间,大家手拉手在多多身旁舞蹈,多多这才明白族长和大家是在向他表示欢迎。

夜幕很快降临,几个男人打猎完毕,一起扛了一只肥大的鹿到山洞中,鹿颈上的献血使多多觉得反胃。

多多原以为他们会生火来烤鹿,环顾四周才发现洞中根本没有生火工具,也没有保留的火种,多多瞬间惊觉,他居然是回到了无火时代!

族长撕下鹿腿递给多多,滴滴鹿血滴落在多多的身上,多多瞬间跑到洞外狂吐,所有人都不明所以的看着多多,族长也为她的举动感到惊吓,以为是自己哪里怠慢了客人。

这时,多多才发现外面不知何时下起了倾盆大雨,狂风把树木吹得东倒西歪。“轰隆!”就在多多还没反应过来时,一道闪电朝他劈了过来……

多多吓得愣在原地,许久才反应过来,只见山洞外的一棵树被雷劈中,燃烧起了熊熊大火。

所有的原始人都被那会发亮会发热的火光吓得躲在山洞的最里面,女人和小孩老人都惊恐的抱在一起,缩在角落里,年轻男子们也警惕的看着那火光,手里拿着木棒和大块的石头,一副准备迎击敌人的模样

多多觉得非常巧合也非常的可笑,但又反应过来,这些人们不懂用火,怕火也十分正常。多多拾起一根干木柴,朝那颗燃烧的树走去。

族长急得直跳脚,想将多多拉回来,心里又害怕火,慌张地朝多多做着动作。

多多举着火把朝洞内走去,阴暗的山洞瞬间明亮起来,变得温暖。多多指指火把,又指指族长,再把自己的手放在火把前晃晃,表示很安全。

族长疑惑地看看多多,最终带领人们小心翼翼地朝多多走去。感觉到火的明亮和温暖,一些大胆的人也学多多的样子拿干树枝去点火,一会儿,山洞中便烧起了熊熊大火。

多多示意那些想触摸火的人不要去碰,又拿起族长给他的血淋淋的鹿腿,用尖利的树枝叉起放在火上烤,人们都有样学样,学着多多的做法,不久,山洞中就溢满了烤鹿肉的香气,人们第一次吃上了熟食,高兴地围着多多蹦蹦跳跳。

多多看着兴高采烈的人们,突然想起了妈妈做的香喷喷的饭菜,原本十想当那个大英雄,现在却觉得干什么,在哪,都不如在家好。

多多想着想着,靠在墙壁上睡着了。

多多睁开眼睛,原以为会看到族长他们和光秃秃的山洞,谁知竟发现自己竟在自己的房间里,多多看看四周,几番确认后,才敢相信。多多觉得迷迷糊糊,他明明就回到了无火时代,怎么会在自己的房间,难道他在做梦?

“妈!”多多朝门外叫了声后,才想起自己之前才和妈妈吵过架,原以为妈妈会责骂他,谁知妈妈竟笑盈盈地说:“起床啦?来,洗漱下快来吃早餐了。”“妈,你不生我气啦?”多多觉得好奇,“我干嘛要生你的气,别胡说啦,快来吃早餐!”多多妈催促着儿子。“好,马上。”

多多晃了晃脑袋,然后走进洗手间洗漱去了。

多多房间窗帘后,一根已经僵硬石化的树枝静静的躺在窗户旁,阳光透过窗户照射在树枝上,它折射出淡淡的光,仿佛在诉说着一个神奇的故事。

无火时代

炎日炙烤着大地,仿佛想将世间的一切蒸发,多多走在大街上,心里焦躁烦闷,妈妈总是动不动就骂他。之前看到一篇文章,一个小男孩无意中回到了无火的远古时代教会了原始人用火,受到了原始人们的欢迎。

多多想,如果他是那个人那该多好,可以不用在这当人肉烧烤,还可以躲开那些爱啰唆的大人,不用天天被他们唠叨教训。

想着想着,多多更加气愤了,为什么他不能到远古时代去当大明星,要在这受妈妈的气。“啊!”一不留神,多多掉进了一个大坑里,直直的往下掉,过了很久很久,也没有摔到地上,多多只觉得头晕目眩,渐渐失去了意识。

……

多多慢慢的张开眼睛,模糊的景象渐渐清晰,一群衣着古怪的人正围着他,多多发现他们正用用好奇而警惕的眼神打量着自己,仿佛在看一个外星怪物。

多多用同样的眼神打量他们,他们用粗糙的草绳串起树叶蔽体,披散着头发,赤着脚,面容也与平常人不太一样,反而有种原始人的感觉。原始人?!多多为自己的这种想法感到震惊。

看看四周,没有水泥地板,没有家具彩电,不像房子,却更像是山洞。外面分明艳阳高照,里面却略显阴暗潮湿。难道….我穿越回了远古时代?多多这样想着,再看看刚刚那些人更确定了自己的想法,心里更是震惊不已。

多多是自己坐起来,想和远古的朋友们打声招呼。谁知,那些原始人看看到多多坐起身来,竟吓得纷纷退了几步,用恐惧防备的眼神紧盯着多多,生怕他是什么害人的野兽。

多多伸出一只手,想向他们表示友好:“你们好啊,我叫多多。”

原始人们见多多没有恶意,却仍然不敢向前,一个皮肤黝黑的男子把原始人们招到一个角落,围在一起,悄悄的讨论着什么。多多好奇的凑个耳朵去听,之前的害怕已全然消失,取而代之的是无限的好奇。

那个像是这个族群大家长的男人朝多多走来,“@#¥%%@#¥……&**((”多多发现自己完全听不懂他们的语言,用古怪的眼神看着那个男人,发现他眼中并无恶意。多多摇摇头,有指指自己和那个男人的嘴巴,表示自己听不懂他的语言。

族长把多多拉到所有人的中间,大家手拉手在多多身旁舞蹈,多多这才明白族长和大家是在向他表示欢迎。

夜幕很快降临,几个男人打猎完毕,一起扛了一只肥大的鹿到山洞中,鹿颈上的献血使多多觉得反胃。

多多原以为他们会生火来烤鹿,环顾四周才发现洞中根本没有生火工具,也没有保留的火种,多多瞬间惊觉,他居然是回到了无火时代!

族长撕下鹿腿递给多多,滴滴鹿血滴落在多多的身上,多多瞬间跑到洞外狂吐,所有人都不明所以的看着多多,族长也为她的举动感到惊吓,以为是自己哪里怠慢了客人。

这时,多多才发现外面不知何时下起了倾盆大雨,狂风把树木吹得东倒西歪。“轰隆!”就在多多还没反应过来时,一道闪电朝他劈了过来……

多多吓得愣在原地,许久才反应过来,只见山洞外的一棵树被雷劈中,燃烧起了熊熊大火。

所有的原始人都被那会发亮会发热的火光吓得躲在山洞的最里面,女人和小孩老人都惊恐的抱在一起,缩在角落里,年轻男子们也警惕的看着那火光,手里拿着木棒和大块的石头,一副准备迎击敌人的模样

多多觉得非常巧合也非常的可笑,但又反应过来,这些人们不懂用火,怕火也十分正常。多多拾起一根干木柴,朝那颗燃烧的树走去。

族长急得直跳脚,想将多多拉回来,心里又害怕火,慌张地朝多多做着动作。

多多举着火把朝洞内走去,阴暗的山洞瞬间明亮起来,变得温暖。多多指指火把,又指指族长,再把自己的手放在火把前晃晃,表示很安全。

族长疑惑地看看多多,最终带领人们小心翼翼地朝多多走去。感觉到火的明亮和温暖,一些大胆的人也学多多的样子拿干树枝去点火,一会儿,山洞中便烧起了熊熊大火。

多多示意那些想触摸火的人不要去碰,又拿起族长给他的血淋淋的鹿腿,用尖利的树枝叉起放在火上烤,人们都有样学样,学着多多的做法,不久,山洞中就溢满了烤鹿肉的香气,人们第一次吃上了熟食,高兴地围着多多蹦蹦跳跳。

多多看着兴高采烈的人们,突然想起了妈妈做的香喷喷的饭菜,原本十想当那个大英雄,现在却觉得干什么,在哪,都不如在家好。

多多想着想着,靠在墙壁上睡着了。

多多睁开眼睛,原以为会看到族长他们和光秃秃的山洞,谁知竟发现自己竟在自己的房间里,多多看看四周,几番确认后,才敢相信。多多觉得迷迷糊糊,他明明就回到了无火时代,怎么会在自己的房间,难道他在做梦?

“妈!”多多朝门外叫了声后,才想起自己之前才和妈妈吵过架,原以为妈妈会责骂他,谁知妈妈竟笑盈盈地说:“起床啦?来,洗漱下快来吃早餐了。”“妈,你不生我气啦?”多多觉得好奇,“我干嘛要生你的气,别胡说啦,快来吃早餐!”多多妈催促着儿子。“好,马上。”

多多晃了晃脑袋,然后走进洗手间洗漱去了。

多多房间窗帘后,一根已经僵硬石化的树枝静静的躺在窗户旁,阳光透过窗户照射在树枝上,它折射出淡淡的光,仿佛在诉说着一个神奇的故事。

姓名:杨菲学校: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龙山中学

班级:初一四班指导老师:陈碧娴邮箱:

高考作文含金庸小说15篇篇十一

小说读后感1200字 奇幻小说的奇葩——读《临界·爵迹》有感

一本小说没有好坏之分,小说的唯一目的是为了娱乐读者,而不是说教某种精神。如此看来,无论是恢弘缜密的背景设定、跌宕起伏的情节发展,还是个性鲜明的人物塑造,郭敬明的奇幻小说《临界?爵迹》都给读者递交了一份完美的答卷——这本书真的很精彩,而且必须一口气读完,才有说不出的感觉。

这本奇幻小说主要写了:店小二麒零成为七度王爵银尘的使徒,再成为七度王爵,最后“化身”为结尾里,幽冥和特蕾娅在天格内部的谈话中,特蕾娅所称唯一能容入白银祭司邪恶灵魂的“完美容器”。说实话,我以前还喜欢过许多奇幻小说,如:R?L?斯坦的《鸡皮疙瘩》、雷克?莱尔顿的《波西?杰克逊》、雨魔的系列作品《兽王》……但我自从走进老郭的奇幻小说后,便有了答案:老郭的奇幻小说几乎是史无前例的绝!因为一般的奇幻小说,不是胡编乱诌,让读者很难融入和信服这个世界,或是有些老套,如去寻宝、救公主之类的。但当我看完《临界?爵迹》后觉得,郭老师的奇幻小说是非常与众不同的,不仅新奇,还全是健康的想像。因为这本奇幻小说多角色,多人物,《临界?爵迹》看完后,要想好久才能将此书的事情发展情况梳理透彻。而且,这本书没有一个真真正正的坏人。哪怕连恶鬼般的幽冥,都有个保留点——绝不去伤害特蕾娅一根毫毛。(嘿嘿,忘了告诉你们,特蕾娅是侵蚀者不是人!除了有披到脚跟的乌黑长发,应该没有毫毛吧!)最重要的是《临界?爵迹》从第一章开始,我便被这个庞大的世界观给迷住了。每一个人物,他们魂兽、魂器、攻击方式……让我觉得不是一部小说,而似一款制作成熟的游戏,又如好莱坞大片,还有着史诗的气势。

本书中,我最喜欢的一个人物,不是那有些傻头傻脑,憨厚、正直,魂力还浩如汪洋的零度王爵(即“完美容器”)麒零、不是那帅气的孤傲男,现任七度王爵,上代大天使银尘、不是那尊贵如神,仍有大度作风的上任一度王爵吉尔伽美什、也不是高深莫测,速度极限的三度王爵漆拉,而是二度王爵——幽冥。他在本书中,首次出场就极符合他的外号,杀戮王爵。一身由不明黑雾幻化而成墨一样的黑袍,还戴着伏地魔式的兜帽。有着披到腰间的长发,匕首般的浓黑眉毛,阴险的墨绿色眼睛和一张一直保持着邪笑的嘴,神出鬼没,邪魅凶狠。他既似一个让人忐忑不安,心惊胆战的幽灵,又如一个末日的审判者,而且还斩断了自己的使徒神音的手腕,这时,你就会惊叹他到底是个什么样的恶魔。但是,作者花了大量的笔墨描述了他幼年时与特蕾娅相依为命,互相扶持一步一步爬到顶峰,成为二度王爵。读到这里,你便会感慨他的际遇,叹息他的人生。其中,幽冥和特蕾娅幼年的故事中,有个片段我仍记忆犹新:特蕾娅为保护幽冥,不惜使用黑暗状态。当特蕾娅控制不住自己,变成怪物时,幽冥并没有扔下她,而是忍住冰刃刺穿手掌的痛苦,给特蕾娅的爵印注入魂力,使她恢复原状。那时的幽冥,你可以想象,他并不是个充满杀戮的死亡之神,而是个胸襟宽广、充满爱的救世主。这时,你会明白:原来,幽冥的另一面是如此的温柔!而且,在本书结尾,作者不忘在刷上一笔,让他那内心深处充满的爱、温柔与深情表露无遗 ,几乎让读者潸然泪下。这个人物的塑造至此达到巅峰,情感描写丰富细腻,放下书本,你仿佛能看到结尾中,天格外部的荒野雪原里那一双在黑暗里萤火般滚烫发光的绿色眸子。

《临界?爵迹》并没有结束。《临界?爵迹2》的结尾,只是把前面零散的结果总结一下,《爵迹?风津道》只是明确一下,奥汀大陆面对的敌人,不是囚犯白银祭司,而是野心勃勃的风后西鲁芙。真希望《临界?爵迹4》赶快“问世”呀!不得不说,当我看完《临界?爵迹》后,不禁感叹到:此书不愧为奇幻小说的奇葩!

高考作文含金庸小说15篇篇十二

【守护甜心】文章投稿

发件人:?轻描淡写〃

守护甜心小说400字

胡编小说

新生入校:

一天早晨:

“丁零丁零丁零”

“亚梦!”小兰喊道,“起床啦!”

亚梦:“别吵我啦,让我再睡会~{昏昏沉沉}”

美琪:“再不起来的话要迟到了哦”

亚梦:“......”

{过了一会儿}

亚梦忽然惊醒:“唔,几点了”{看闹钟}“啊~~这么晚了,你们怎么都不叫我啊!”

{齐声说}:“我们叫了...”

{学校}叮咚~~叮咚~~

亚梦:“呼呼~”{喘气}“终于到了,没有迟到啊!”{进门}

花痴甲:亚梦大人还是一样的酷毙火辣啊{花痴}

花痴乙:是啊,好迷人~

女生:切!有什么了不起的!

花痴群:羡慕嫉妒恨呀

女生:谁羡慕嫉妒恨啦

{一团乱}

亚梦:{无视ing}

唯世:亚梦早上好!{微笑}

亚梦:早..早上好,唯世君!{吞吞吐吐}

{这时,老师进来了}

老师:今天,有一位转学生来到我们班,大家欢迎!

学生{鼓掌}

老师:让这位同学做一下自我介绍吧。

雪梦亦晴:你们好,我是雪梦亦晴,请多多指教!

花痴甲:哇塞~~他好可爱诶

花痴乙:再可爱也没有我们亚梦大人迷人!

{省略···}

(乱成一片)

这些都被雪梦亦晴听到了:亚梦...不管你是谁,没有人可以比我漂亮的!

老师:你要坐哪里呢?

雪梦:我要坐那里{指着唯世旁边的座位}

老师:可是,那里已经有人了,要不——

雪梦{打断}:亚梦同学,应该不介意我坐这里的吧。

亚梦:{摇头}不介意呀,你坐吧。{对唯世笑了一下}{唯世也回给她一个微笑}

这一切都被雪梦看在眼里:可恶的亚梦,我一定会从你的手里抢回唯世的!你等着吧!

邮箱470623509@qq。com

高考作文含金庸小说15篇篇十三

文具复仇记

发件人:︻◣鮭他媽

作者:毕朗迪

年龄:7岁

小学二年级一班,于2015年寒假创作了小说《文具复仇者》

联系邮箱:

“汤姆”,妈妈又开始唠叨了,“你要是再敢损坏文具,哼,我要把你做成和它们一样的文具。”“我的天哪!”每当汤姆说起这句话时,妈妈都会满意地点点头,可是不久,她又会反悔,因为汤姆又开始损坏文具啦!不仅这样,就连文具盒里的文具也对汤姆的这些行为耿耿于怀,想要对汤姆进行强烈地报复。

而汤姆好像也察觉到了文具在报复,于是他也开始了反击。汤姆召集许多和他一样喜欢损坏文具的人来参加这次的“战斗”。这些人有:戴夫、汉斯、索罗等等……终于,文具们开始了最强地报复,原因仅仅是:汤姆和索罗一起折断了2b铅笔的爷爷,6b铅笔。这还不够吗?文具盒里的文具被折断就等于人类受伤。没错,就这样子,文具们开始了最强地报复。“哎,2b铅笔,你和放大镜去南方察看下汤姆他们的行动。”橡皮对2b铅笔大叫道,橡皮又对直尺大叫道:“你负责察看汤姆他们会不会进入这间房间。”橡皮的嘴一直在工作,可是身体却躺在摇椅上,这家伙越来越把自己想象成老总了。突然,直尺闯入了它的房间。“啊……到底怎么了?”橡皮尖叫道。直尺说:“我……我看见……汤姆他们……进……进入房间……了。”“什么?”橡皮自问自答,“汤姆他们进房间了。”“那你出去通知其他人吧,我在这里指挥你们。”“你真的不出去吗?”直尺问橡皮。

橡皮看出直尺话中有话,它的另外一个意思是:“橡皮不出去,那么它就是胆小鬼。”橡皮想到了这个意思,只好说:“那我出……”怦!橡皮的话还没说完,文具盒就震动了一下。不用问,它们都知道:这是汤姆在摔文具盒,橡皮和直尺被摔出去了。“嗷……”橡皮和直尺又在同一时间摔倒了。原来,汉斯正把文具盒提起来了,怦!汉斯又把文具盒摔了起来。怦!怦!怦!“哈哈哈!”文具盒外一片狂笑,文具盒里天旋地转。文具们全愤怒了,铅笔抓起两个别针就开跑,它到了别针发射台,铅笔把别针扔向空中,两个别针还没落地,就“唰”的一声飞出去了,分别落在汉斯的两个肩膀上,开始疯狂地啃咬。“啊……”汉斯痛得哇哇大叫。他放开了文具盒,可别针哪肯放“嘴”,更加疯狂地啃咬起来,把汉斯的眼泪都疼出来了。

大哭的汉斯跪在地上求饶:“别针爷爷,请放过小的吧!放过小的吧……”。戴夫不想看见自己的“战友”狼狈的样子,劝了一句:“男子汉流血不流泪。”他就冲了上去,离汉斯还有一毫米的时候,他停了下来,因为他看见汉斯被咬的皮开肉绽,心想:如果冲上去救汉斯,别针就会到自己身上来,自己也会被咬的皮开肉绽。由于想到了这一点,他及时停了下来。没办法,戴夫抓起了摆放在桌子上的书,重重地扔向汉斯的肩膀,一个别针掉了下来,仓皇而逃,戴夫又抓起一盒抽纸,再次扔向汉斯的另一个肩膀,另一个别针也掉了下来,也仓皇而逃了。直尺在旁边越看越气,拿出了自己的特长——反光。现在阳光明媚,正好符合反光的条件。直尺开始反光了,它的身体一扭一扭的,强烈的阳光刺着汤姆他们的眼睛。汤姆忍不住了,自己先跑出了房间,其他人也跟着他跑出了房间,向自己的妈妈添油加醋地哭诉:“妈妈,文具欺负我了。”妈妈:“别闹了,文具怎么可能欺负你呢!”“可是……”“好了好了,别和我说这些空话。”妈妈没好气地说。于是他们四个放弃了向妈妈求助,只好继续战斗。怦……大门被踢开了,四个人同时出现在了房间里,索罗最激动,一个飞毛腿把文具盒踢到在地。汉斯第二,他一下子就把文具盒踢飞了,文具盒打破了窗户的玻璃,飞进房间外草丛中,这四个人愣住了!“快去追啊……”戴夫最先清醒,不耐烦的跺了跺脚,其他人终于如梦初醒,一起跑出了房间,冲向外面的草丛。呀……怎么没有啊?聪明的索罗察看了四周,突然向东边跑去,他着了什么魔呀?其他人议论纷纷。汤姆察看了一下四周,看到了一个小黑影被众人围着,他擦了一下自己的眼镜,看清楚了那个黑影是会跑的文具盒,而会跑的文具盒正是汤姆他们所追的文具盒,他又看见,索罗正在众人的后面。汤姆一下子明白了,他大叫道:“伙计们,文具盒跑了,它跑到东边去了,而索罗正在它的后面,我们赶快去追啊!”刚说完,还傻乎乎坐在草丛里议论的人全都跟着汤姆一起向东面跑去,他们很快就到了众人的面前。

文具盒东拐西转,竟然跑出了城市。围观的人到了城市的边缘就不追了,而汤姆他们还在追,文具盒跑在郊外的小路上,它居然跑到了一个废弃的工厂。由于工厂里经历过8级地震,所以已经垮塌了一大半,文具盒在废墟上跑的很费劲儿。汤姆他们很容易便追上了文具盒,他们离文具盒很近了,汤姆扑了上去,文具盒拐了一个急转弯,汤姆扑了个空,更可怕的是,他面前有一口弱电井,汤姆摔进了弱电井里。幸好,工厂已经被废弃了很久,弱电井里早已没有了电,这才免了汤姆一死。这时,索罗、汉斯、戴夫刹不住车,也跟着掉进了弱电井里,文具的报复终于成功了。

高考作文含金庸小说15篇篇十四

狼王的儿子

发件人:残羽

天空很净,只有一轮银月孤独的挂在空中。森里与山脉的交界处一群青狼半身倾斜,双眼盯着那轮银月。不知作些甚么。许久,为首的一只体态壮硕的银狼,朝着天空啸了一声....

它是狼王的儿子,所以天生不免就有些孤傲,甚至经隐隐约约有些上位者的气质。自从它降生到这片大陆。它好像甚么都不用愁,不用像其他狼一般,在外面与肉食动物捕食,不用为自己的食物担忧。

因为每次在它饿了的时候,狼王的那帮手下和兄弟争着抢着给它送好吃的并且也没有狼惹它,应该说是不敢,因为它是狼王的儿子。

这年冬天,大雪好像被攒了几年一样,雪下的很大,整片森林变得白皑皑的,好似银树一般,大地被雪厚厚的覆盖了,不见一丝生机。狼群的食物开始变得紧缺,甚至已经不够整个狼族吃。

一条年老的狼建议去外面捕食,否则的话,那些小狼会死,狼族的希望就会再次蹦灭,狼王别无办法,只好允诺,一群黑压压的狼开始静悄悄的出现在山里,四脚踏在雪上发出“哧哧”的声音,留下了一层隐隐可见的脚印,在一片漆白的环境下。它们的踪迹还是暴露了。

生活在山里的猎人,已经连续几天没有捕捉住一只猎物,山顶上,为首的老猎人放下了望远镜,笑了笑,“这个冬天我们不愁没吃得了,拿上东西走。”“阿爸,找到猎物了吗?”一位皮肤黝黑的大汉摸了摸腰间的棍棒说道。为首的老猎人笑了笑,默默点点头”好,兄弟们准备好,走......

“咚”一声,一只灰白色的巨狼重力的摔在了半米宽的坑中,鲜血殷红了学弟,殷红了森林,这片山谷变得好似有了生机一般。“奥”尾后的狼朝着天空啸了一声,紧紧的聚在一起,不敢再动:

“哈哈,阿爸它们中陷阱了,赶紧杀“猎人们攥紧了手中的棍棒冲向了一只娇小的狼,一个横劈,那只狼无力的倒下了,紧接着,一个又一个。

那些狼起初呲牙咧嘴,后来渐渐开始恐惧,慢慢向后退,竟最后开始逃窜,它们早已忘了自己出来是为自己的后代争取活的希望,忘了它们是凶残的野兽,忘了只要它们聚在一起,那些猎人根本不值一提。可它们没有,只记得自己活下去才是王道,

山洞里,狼王的儿子听到了声音,跑了出去,不幸的是迎头的便是猎人追逐狼的场面”阿爸,看那只狼是纯白色的,给阿里做棉袄。准暖和,我去杀了它。“。”好,就知道疼你的阿里,去吧”皮肤黝黑的汉子盯着那只纯白色的狼—狼王的儿子,随后,摸了摸腰间的棍冲了上去。

狼王的儿子望着迎头而来的攻击,一个逃闪,避过了危机,可是那只后腿被劈中了,狼王的儿子啸了一声,不知是痛苦还是愤怒,因为它不敢相信,自己是狼王的儿子竟然敢有人伤它,一个猛扑,遮住了阳光,遮住了天空,可是被那猎人轻松的一划,狼被摔了下去,另外那条腿也劈折了。

它开始后悔,自己当初为什么不去同其他猎物捕杀历练。它拖着疼痛的后腿向前爬去,发出低沉的吼声。猎人没有跑。一副看戏的样子,手中的棍棒来回摇摆着。

狼王的儿子开始寻求帮助,令它更加愤怒的是。当初那些整天送好吃的,整天献媚的狼。此刻见了自己好像空气一般,飞快的跑了过去。它不敢相信,难道它们忘了自己可是狼王的儿子,对,狼王,它的父亲。只要找到它的父亲,谁也不敢惹它,但是它不知道的是狼王早已被猎人们捕杀了......

望着越来越近的棍子和四处逃窜的狼,它到死都不敢相信。因为自己是狼王的儿子.....那一棍迎了上去,它的毛皮做成了衣服。

后来山里又出现了一个狼王,狼王的儿子甚么也不愁,它饿的时候,狼王的兄弟自会给它送好吃的,也没狼敢惹他。因为它是狼王的儿子。

姓名:赵亚硕

年纪:高一

邮箱:

高考作文含金庸小说15篇篇十五

一、开头:

开头一定要开门见山的写明你对公司有兴趣并想担任他们空缺的职位,以及你是如何得知该职位的招聘信息的。这样会使你的求职信显得有针性和条理性,同时使人事经理更好了解各种招聘途径的效果,会让招聘公司立即对你产生好感。

如:“我从《***职位快讯》上看到贵公司正在招聘***职位,我寄上简历敬请斟酌。”

二、重点:对申请职位的认识和符合职位个人才能和经验的展示

信的第二部分要简短地叙述自己的才能,特别是这些才能将满足公司的需要。没有必要时具体陈述,因为履历表将负责这些。这部分你强调你的将会有益于公司的发展。不要在信中表示你会因聘用而收益多少,面对桌上一大堆履历表和许多空缺职位,招聘经理关心的不会是你的个人成就。尽可能地少用人称代词“我”,要让人感到你想表达的是“我怎样才能帮你。”

三、要点:联系方式写清楚

在示职信中给出你电话预约面试的可能时间范围,或表明你希望迅速得到回音,并标明与你联系的最佳方式。

四、结尾:感谢他们阅读并考虑你的应聘。

写求职信戒四误:

通过写信求职是一常见方式,但必须避免以下四种失误以提高求职命中率。

1、不够自信,过于谦虚

求职者应当在信中强调自己强项,即使不可避免地要说明自[文章来源于 ]己的弱项,也没有必要时那么坦率。

2、主观意愿,推理不当

许多求职者为了取悦于招聘单位,再三强调自己的成绩,而不知有关经验与能力对职位的重要性。

3、语气过于主观

对于招聘单位来讲,他们大都喜欢待人处世比较客观与实际的人,因而求职者在信中尽量要避免用“我认为”,“我觉得”,“我看”,“我想”等字眼。

4、措辞不当,造成反感

写求职信最忌用词不当,例如:有我这样的人才前来应聘,你们定会大喜过望。对方看到这们的词语,怎么会不反感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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