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之版图》是一部描写音乐与生活的小说,作者以细腻的笔触描绘了主人公在音乐道路上的成长与坚持。通过主人公的经历,展现了音乐对人生的影响和力量,让人深受启发。读后感受到音乐的独特魅力和力量,让人对生活充满了希望与憧憬。
歌之版图读后感第一篇
旅行者布鲁斯.查特文
歌之版图读后感第二篇
这个书名、这个主题,我非常希望这是本我喜欢的书来着,然而它不是。大概是整体风格太“嬉皮”了,让我每隔五分钟就走神一次?
主观喜好不提,书的内容是有意思的(只是不是我个人标准的“有意思”)。所谓“歌之版图”,是澳洲土著一种神奇的土地所有权宣告方式:每个土著都有自己的歌谣,进而拥有歌谣流传过的那片土地。作者明显是个“灵魂不安分”的类型,于是这本书并非以人类学科普那种略为严谨的描述方式,而是跟着作者和他的皮面笔记本,以及一个第二代俄裔澳洲向导的脚步,很随性地在散局各地的土著人之间跑来跑去。跑到让你忘记这本书的主旨原本是什么……
歌之版图读后感第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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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白人探险家在非洲急着赶路,给自己的脚夫额外加钱,让他们倍速前行。眼看目的地就在眼前,脚夫们却扔下肩上的担子,原地不动,无论给他们多少钱都不肯向前哪怕多挪一步。他们说,在等自己的魂赶上来。
在卡拉哈里(Kalahari)大沙漠中长途跋涉的布须曼人没有任何灵魂在另一个世界中继续生存的观念。“死了就死了。风吹去我们的足迹,那就是终结。”
歌之版图读后感第四篇
布鲁斯·查特文(Bruce Chatwin)是一个典型的英国“精英分子”。“二战”后期,他出生于中产之家,曾在苏富比拍卖行任职,后来又成为报社记者。正当生活平稳之际,布鲁斯辞去工作,带着自己的鼹鼠皮(Moleskin)笔记本在世界各地游历,足迹远至南美、澳洲、巴尔干半岛等地。布鲁斯在苏富比接受过对于艺术鉴赏力和细节洞察力要求极高的训练,在大学里又接受过考古学专业的教育,这使得他的“游记”既非一般游客“观光式”的记录,也非严谨的学者式的“田野考察”,而是具有文学、历史学、人类学和考古学等多重方面的意义。他的作品出版后,获得过许多奖项,也可以说,查特文是欧洲最早的“斜杠青年”。
《歌之版图》是布鲁斯1983-1984年间游荡在澳洲的记录。他深入内陆,在酒吧、画廊、土著聚集地、荒原之中,与各色人等厮混、交谈、盘根问底,试图找寻澳大利亚土著人的“歌之途”运作的奥秘。
英国是一个阶层划分明确的社会,在苏富比的工作中,布鲁斯接触大量富人,欧洲也因此给他留下了“物质财富泛滥而毫无心灵可言”的感受。与此相对,澳洲土著“茁壮的心智”、“超群的记忆力”、“求生的意志与能力”显得更具吸引力。这次旅途中,布鲁斯进行了多层面的探讨:现代西方文明与澳洲土著部族,工业建设和传统文化的冲突等等。所有的迷思之中,始自“大梦时代”的“歌之途”是他最希望探讨的内容。
在布鲁斯漫游的时代,澳洲虽然已是中度发达国家,但仍然是深具神秘意味,诗性和神性共存的土地。这里关于“大梦时代”的传说尤其令人着迷:传说中,图腾精灵徜徉在澳大利亚广阔的土地上。他们边走边唱,歌唱一切他们遇到的生灵。“在流动的歌声中,世界杂然赋形。”而无数条歌之小径纵横交错,形成了迷宫一般的网络……
布鲁斯观察和游荡的切入点和介绍人叫阿尔卡季,一个在澳洲“超级铁路”建设前夕,为当地土著测绘“圣地”的俄裔澳大利亚人。布鲁斯在阿尔卡季的带领下,访问了社区顾问、律师、神父、西方团体代表、画店、游客、学者等各色人物。布鲁斯的漫游缓慢而松散地推进,他对路途中见到的各色人等都用充满诗性的语言加以细描。那些萍水相逢之人,以及他们陷于日常之中的断章,都生机勃勃,深有趣味。布鲁斯描述的澳洲腹地令人着迷:河床边,白桉树在月下反射着光;峡谷之外,一块块荒芜的红土地;隐藏在蒿草之中,仅露铁皮屋顶的土著聚居地;暗红色岩石包围的,古希腊剧场一样的盆地;风暴过后,陆路交通中断了,孤岛般的内陆上,只有飞机直上云霄……
通过缓慢的谈话,布鲁斯的笔下,一个腾空于现实的“歌之版图”渐趋清晰。“歌谣”作为一种文化形式,在土著部族中具有了更加丰厚的内涵:所有的部族都拥有自己的歌谣;歌谣可以被转出、借入,但是无法销售或者毁掉;歌谣的拥有者为所有的部族成员,而且在吟唱的时候具有固定的次序。每一支歌谣具有跨越语障和部族边界的能量,虽然歌谣本身的词句有所不同,但是曲调永远保持一致……
至此,布鲁斯已经敏锐地点出了“歌之版图”的本质:它们是遍布澳大利亚的部族先民们留下的文化遗产。不过,随着旅途的递进,布鲁斯还坦诚了自己的贪心:他想要从现有的体验向前跳一大步,借此寻求早期人类社会建构的过程,从而获得遍布世界几大洲,穿越历史的普遍性。如他所畅想的那样:“但凡人类留下足迹的地方,也留下了歌声的轨迹……所有的轨迹穿越时空,最终会基于非洲草原上一个偏僻的小地方。”
布鲁斯的叙事是多维的。在现实中,他缓慢地行进在澳大利亚腹地。回忆中,他追溯童年,从自己的经历开始,追寻家族历史和文化基因传承。然后,如同枝叶在树干上肆意伸张一般,旁逸斜出,构建出蛛网一般更加纷繁复杂的网络。随着他的足迹延伸,本书结构变得狂乱起来。不能不承认,书的后半部分读来有些困难——尤其是在后1/3的部分。在这里,布鲁斯做了一个狂放的试验:充满了摘抄、轶事和研究摘要的碎片。这些笔记杂乱无章,草蛇灰线,幻想和现实交织,探索着人类的躁动和烦恼。
布鲁斯的游记系列有一些母题,例如,人类无休止的游荡与放逐,艺术,边界感,客体,等等。布鲁斯曾说,人类需要游荡,永不停息,此乃天性使然。一旦停下脚步,他们的生性就促使他们“通过暴力、贪婪、疯狂或者权位谋求来为天性寻找出口”。在笔记中,布鲁斯可谓“上穷碧落下黄泉”,上至《圣经》,远至各大洲的原始文化,从神到人到动物,全面考察关于流浪、游荡、迁徙、变动不居的主题。从大量关于“游荡”的格言、警句、思想和故事之中,他构建了神性的画面:没有被城市文明侵染的人们,在内心方向感的驱从下,在原始的广阔天地中无休无止地放逐、流浪;诗歌是发自本能的对世界的感受方式,在迁徙中,土著的婴儿早早开始感受诗歌和世界;相对于定居群体极端的保守和残忍,流动部族更加开放,“随时随地都会发出爽朗的笑声,仿佛从来不知道忧伤为何物”。
布鲁斯通过对于“黄金时代”、“反矇昧主义”等主题的思索来探讨人类的本质。他试图构建从神至人,从精神至现实的知识体系。这种非传统的结构给读者的阅读造成了极大的困难困难,一些人认为极其失败,可另外一些人鼓掌欢呼。
《歌之版图》有一个快乐的结尾:阿尔卡季结婚了,“沉默和苦痛通通烟消云散,早就该有的东西现在终于成为现实”。我无法确定这是不是布鲁斯给自己的一个安慰。需要注意的是,当布鲁斯神游的时候,他对于荒野生活的探讨和实验实际上是失败了:他曾被乔治·格雷爵士(Sir George Grey)写于1830的《游记》所蛊惑,从而跟随着酒吧中邂逅的土人去猎杀袋鼠。这场始于浪漫想象的狩猎终结于血腥、残暴和无聊。
对于土著来说,布鲁斯是一个异质。尽管竭尽全力,但布鲁斯对于“歌之途”的追寻有他的限制。比如,他不懂土著的语言,再比如,当地人警惕地对待他的政治倾向。对于走马观花的游客来说,粗略感受一地风情已经是旅游的终极目的,可布鲁斯有另外一种目的:重新发现和认识自我——这也是西方社会流行的“治病”方法。不过,布鲁斯似乎信心不足。通过观察“沙漠书店”中土著艺人卖画,他已经对自己的西方病进行了含蓄的嘲讽:面对荒远的部族文化,来自西方的游客装模作样,却对自己的无知讳莫如深。
布鲁斯一直是双性恋——从目前知道的故事看,可能同性恋的倾向还多些。他一直在家庭和社会舆论中求存。在真实的“歌之版图”上,他意外地了解到了艾滋病的情况——当时,这个病有“同性恋瘟疫”之称——这个知识对他的生活起到了双重的促进:与妻子重修旧好,加速了《歌之版图》的完成速度,这也是《歌之版图》匆匆结尾的原因吧。
对于《歌之版图》,布鲁斯的态度很模糊。一方面,他隐隐觉得自己的生命已经不长久了,因此,应该结束游荡的时光,在书桌前坐下来。另一方面,他又在书籍获得Thomas Cook Travel Award奖提名之后,要求取消奖项,坚称这是个“虚构的小说”。
布鲁斯的作品只有6部,《歌之版图》出版于1987年,此后一年一部作品(《乌兹》(1988)和《我在这里做什么》(1989))。《我》出版之后,他猝逝于法国尼斯。《歌之版图》结尾的时候,实际上布鲁斯的生命已近终点,但他为读者开启的神秘世界远未结束,是澳洲大陆今天的文化基因中不可或缺的一环。
(发表于《书城》杂志2018年5月号,有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