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现象学》是黑格尔的一部重要著作,阐述了精神的发展过程和自我意识的形成。通过对历史、艺术和宗教等领域的探讨,揭示了人类精神活动的本质和内在逻辑。本书深刻地探讨了精神世界的复杂性和多样性,为理解人类思维和行为提供了重要的参考。
精神现象学读后感(一)
读过黑格尔的德语原文,听过先刚老师的课,当年听说先刚老师在翻黑格尔的东西,大家就一起期待又一部翻译巨作的问世!如今终于翻完了,果然是翻译巨作!语言平实,精神切中!我文笔不好,写不出什么优美的语言来形容巨作之巨,只能在这里向有广大读者大力推荐这本好书好书!
精神现象学读后感(二)
这本书是读者阅读过有关黑格尔著作的最经典的译著。语言平实,毫不晦涩,能使读者在阅读过程中逐渐体会到黑格尔哲学的魅力。对于想了解黑格尔、研究黑格尔的人们而言,这本译著绝对是一本值得力荐的好书!!!
而且,读者对照过德文版的精神现象学,这本译著无论从格式还是内容上而言,均是坚持了忠实于德文版的原则,足见作者的深厚功力。
精神现象学读后感(三)
一,这个版本先刚先生的译本非常厉害。我本来只能给黑格尔四星的,但是必须给天朝第一德汉翻译家先刚先生五星。只要肯沉下心去看这个译本,不会看不懂;
二,黑格尔是有料的。但是,怎么说呢?他在学习康德的时候,应该更用心一点。感觉黑格尔对康德哲学的精华,有点没太用心。所以,导致黑老头,在“唯物辩证法”的道路上,一路狂奔,直至得道成妖了。。。传说中的黑老妖。。。
精神现象学读后感(四)
主体以直接的方式接纳对象的知识即先验的知识,直接的方式可归纳为感性确定性,在主体和对象肯定感性确定性时,感性确定性也在提供主体和对象确定性,通过这种确定性,主体是一个纯粹的自我,一个通过他物才具有确定性的非本质事物,而提供主体知识的对象则是纯粹的对象,一个简单、直接的存在或本质,在这个过程中,感性确定性自身也充当了主体,而作为纯粹自我的主体和作为简单、直接的存在或本质的对象充当了对象,即承认对象的自身又承认了自身,而检验感性确定性是否提供普遍真理的关键点在于,当把事情颠倒处理,即感性确定性能否做到否认对象的同时否认自身。
普遍性就是通过否定作用而存在的实在,感性确定性给予了对象和主体纯粹性,当我们承认纯粹的真理性,即是在肯定感性确定性的普遍性,因为我们借此承认了“否认”这个行为本身体现感性确定性的本质,也就是说,感性确定性可以在否定对象的同时又否定自身,借此感性确定性同时完成了承认和否定两个工作,然而这并不能为感性确定性的普遍性提供足够的证据,因为否认对象时的“否认”和行为本身体现时的“体现”表达的是两种以“我”作为共相的真理,在这样的前提下,对象和主体都是共相,而共相本质上是知觉,而不是认识,“我”知觉到的纯粹性是简单的,即否认所有与“我”的联系,这与“纯粹”的确定性和肯定性二律背反,肯定性和确定性是所有先验知识的前提,而判断先验知识不能少任何一个前提,因此,感性确定性只能是不具有普遍性的经验知识,它所提供的“普遍性”只是共相,而先验知识提供特定的“自我”,即知道确定性的认识主体,指出了直接知识的性质,指出它的过程中同时打破它的存在性、真理性,在经验知识中,主体通过存在认识对象,而在主体认识先验对象并不需要存在,先验知识本身是抽象的、虚无的,它甚至会从知识变成主体,在被指出本质后被自身反思,自身反思正好是主体确定性的典型表现。
通过这一章,我们排除了感性与普遍性之间的任何谬误,以及区别了经验知识和先验知识。
精神现象学读后感(五)
这几天翻看刚出版不久的《精神现象学》新译本,感慨系之,也算为这本经典打一个广告。
《精神现象学》于上个世纪由贺麟、王玖兴两位老先生首次译为中文,先贤筚路蓝缕之功惠及学林,”数十年来,贺王译本流传甚广,影响深远,可以说滋养了几代学者和读书人,其在学术史上的重大意义怎么评估也不过分。“(《精神现象学》·先刚译本 · 译者序 · 24—页 ·人民出版社)但相比较于先刚老师耗时八年、修订五遍的新译本,贺王译本问题也不少。最主要的问题在于:“就具体内容而言,则可以说其中含混不清乃至错讹之处颇多,再有就是时不时地多出一些黑格尔原文里面不存在的字句。虽然贺麟在其译后记中说道‘译者在极少数的地方为了补充原文语意,采取了略增加几个字或一句话的方法。译者增补的字句都用方括弧[ ]标明’。但实际情况确实,那些方括弧中的‘补充’绝大多数都是画蛇添足,而大量真正的窜入文字却安然潜藏在方括弧之外······赫贺麟和王玖兴在从事翻译的时候······可能过多参照了《精神现象学》的各种英文译本、法文译本、俄文译本,到头来不免‘以讹传讹’,离黑格尔原文渐行渐远。“(《精神现象学》·先刚译本 · 译者序 · 25页 ·人民出版社)
因为我不懂德文,英文也不好,所以没有对照德文或者英译本校勘过,在译文的准确性上不敢妄置一词。但就直观的感受而言,能将《精神现象学》这一据说德国人都要对照英译本阅读的巨著如此流畅显豁、明白精练的翻译过来,没有深厚的德文功底、精湛的原典理解是根本无法想象的。尤其是对于我这样只懂一点的皮毛的”半桶水“,一个可靠流畅、准确简洁的译本不仅可以避免不必要的误解,而且可以提高阅读的兴趣与个人的信心。
精神现象学读后感(六)
【作者简介】马丁•海德格尔(Martin Heidegger,1889-1976),出生于德国西南巴登邦(Baden)弗赖堡附近的梅斯基尔希(Messkirch),逝于德国梅斯基尔希。德国哲学家,20世纪现象学运动主要代表人物之一,实存主义、诠释学的主要创始人和主要代表之一。1909年-1911年 在弗莱堡大学学习神学。1911年-1913年在弗莱堡大学学习哲学、人文科学和自然科学。1913年在施奈德、李凯尔特指导下获哲学博士学位,博士论文题为《心理主义的判断学说》。1916年获弗莱堡大学讲师资格,讲师资格论文题为《邓·司各特的范畴和意义学说》。1922年,担任马堡大学哲学系副教授。1927年《存在与时间》在胡塞尔主编的《哲学和现象学研究年鉴》第八期上首次发表。1928年,胡塞尔退休,海德格尔接任弗莱堡大学哲学讲座教授。1976年五月二十六日逝世,二十八日安葬于家乡梅斯基尔希,终年87岁。
精神现象学读后感(七)
在一般认识中,黑格尔作为古典哲学的集大成者始终带着“客观唯心主义”的哲学家,相信“绝对精神”的存在。但这样就有一种误解。仿佛黑格尔在一切认知上都是基于绝对理性的存在这一前提。而又由于他的这糟糕的本体设定(就如泰勒斯的水,赫拉克里特的火一样),人们普遍就会产生一种看法,这是一种落伍的自我幻想,只是柏拉图的回光还照 。总之是不合时宜的,而且是毫无意义的。但实际上如果以方法论的方式审视绝对精神这个概念,我们就会发现黑格尔的真实目的并不是为了证明这个世界的本原是绝对精神,而是绝对精神的圆满便是真正的自由,实现人的自由在于人自身,人的全部合理性在于自身。正如斯宾罗莎认为人的自由在于认识人自身的必然性,马克思的自由建立于人的目的与行为的统一,从必然王国诞生的自由王国。从目的上说两人同出一辙,只不过马克思与黑格尔的实现方法不同,一种是以社会学,经济学的手段。因此必然假设唯物的前提。也只有物质第一性的成立,才能构建所谓的必然王国,资本主义取代封建主义,共产主义取代资本主义的必然性。或者说必然王国本身就暗喻着人存在于社会,被物质作用并被塑造的现实,但同时它也暗喻着它的否定,或它的超越,既人的自由建立于客体的主体化和主体的对象化,从而达到对人的“本体论的承诺”。 而黑格尔从思辨的角度,先承认了否定的第一性,既《精神现象学》的第一章,通过“感性确定性”确定。因为“感性确定性”就是一种纯粹的否定,它否定一切的杂多,不仅是表象的,而且是空间上的和时间上的“此”。从这点来说类似于物自体这个概念。但与物自体不同的是,它可以充当谓词,也就是说它可以是自为的,同时还是可以分裂的,这里的否定并不单指矛盾律的纯粹否定还指对立物的互相过渡和中介过程。通过否定,感性确定性得以存在,同时也能演变为知觉 ,而知觉也形成了新的“个别”,既普遍的否定。这些“个别”在我之中排列形成各种规定性, 类比于康德的判断。而在排列中,或者在否定中 ,意识达到了一种普遍性,通过“并且”的方式将各种规定性合并为一个单一存在。就比如一个玩具,你将它拆散,又将它拼接。你不仅要了解玩具的构造同时也要形成玩具的概念。类比于康德的综合判断。之后黑格尔再如法炮制,引出了知性,奴隶意识,主人意识,自身确定性等概念。例如自我确定性的出现来自于对象的我与我的对立,但同时也一直在否定我的对立,呈现为一种运动,并最终克服了这种对立达到了自身统一。可为什么会有这样一种运动呢,尽管我们可以论证运动的结果是统一,可为什么第一阶段的意识要与第二阶段的意识达成一致呢?对立的我必须与我一致呢?黑格尔解释为“欲望”。换言之,意识无时无刻都在进行否定同时也在否定否定,无时无刻都在制造差别也在消除差别。黑格尔并没有解释为什么意识会具有这种品性。或者说他认为意识就是如此定义。既意识始终是自为的。那么黑格尔会引出“绝对精神”这个概念并把它作为基石就并不奇怪了。269页黑格尔论述道“一个自在且自为的存在着的本质认识到自己是一个现实的意识,同时还把自己当做自己的表象活动的对象,它就是精神。”这句话其实就是同义反复。本质即自在,意识即自为,本质认识到意识,即它具有了自在自为的品性,“同时”后面那句话其实是前面那一句话的环节,本质能认识到意识,必然自己也是意识,因此就是自在的意识认识到自己的意识的现实性。而这就叫精神。也就是说精神是自在的,因此必须是第一性的,否则便是由其他第一性的决定,便不能算作自在。自为也就是说它是能进行否定,自我展开并自我结束的。黑格尔经常拿圆作比喻,他认为圆的每一点即有着成为直线的趋势,同时也是它的否定。圆每一点既是开端也是结尾。假如把精神看作圆,那么追问圆上每一点是毫无意义的,因为所有点都消解在环节之中,都消解于无差别的统一性之中。因此尽管圆是有周长的,但对于圆上的点这却是无限的。也就是说,对于精神而言,精神就是无限的,是绝对自由的。因此只要让精神前面加上绝对二字,完成否定之否定。正如“天下之大,无外者也,天下之小,无内者也。”达到精神之外无外者也,那么人就是纯粹自由的了。从这里可以看出黑格尔正是通过《精神现象学》引出了绝对精神这一概念和合理性。毫无疑问是黑格尔后面哲学丛书的导言之作。而并不是互相悖逆的。绝对概念的显现和巡回本质上是一体的。 另外这本书有很多有趣的地方。比如在“精神”一章讨论了父母与孩子的悲剧性角色。在颅像学那一章说了一句“那么它和一泡尿液真的没有什么区别”。“最完善的器官亦即生殖器官就是与排尿器官结合在一起。”(215页)
精神现象学读后感(八)
在特性的范畴内,感性确定性可被归纳于直接的确定性,其规定,真理即是共相,共相在知觉经验对象的过程中是简单的、本质的,在这里,知觉的原则是普遍性,它告诉我们对知觉的理解是一个逻辑必然性的过程,其派生的概念包括:1.对象的同一性。2.知觉指出和指示的过程。两者是对立关系,只能有一方是主要的,因为对象的同一性体现于被知觉和不被知觉都是无差别的,知觉和对象彼此是对立的、互不相干的,把不相干的事物联系在一起的,是作为纯粹的普遍者的“又”,即“事物”,在“事物”的范畴内,联系产生于特定的对立关系中,在对立关系中的两个现象的所有不相干的特质都不被规定,这些特质被认为是差别的、特定的而被归纳于普遍性中,这种普遍性就是“事物”纯粹的本质存在,即单纯的共相的集合,所有的特质,无论被规定与否,都被视为单纯的共相。
在上述总结对象、知觉、特质、特性之间关系的过程中,“事物”作为知觉范畴内的纯粹的普遍者和知觉真理的诸要素之一起到了关键作用,其中最重要的是对象的差异性和单一性,前者表示诸多差别的否定性,即不相干的特质都不被规定,同时差别之中包含着普遍性:自己与自己关联而不相互影响,即否定的同一性,在知觉与对象的关系中,否定的同一性表现为“对立关系”的同一,这种否定性的直接统一与纯粹主要环节联系,便是统一了所有的单纯的共相;后者则表现单纯的否定性,把不相干的对象联结成“单一”,在“事物”的范畴内,它表现出无差别的被动的共性,即知觉通过事物意识对象,其中,意识是被规定的,所有对象都是纯粹的单一体,都具有普遍性的特质,因此在单一性中,知觉的真理标准就是自身等同,同时这也是知觉在接受对象时的活动,这些普遍性的特质同样也派生了客观的存在,所有客观的存在都可归于一般的共同体,所有的一般的共同体都是可被规定的,除了可被规定的,还有已经被规定的,两者加起来就是知觉的特质,意识在知觉过程中形成的经验都从属于知觉的特质,这些经验甚至包括把多样性的现象当作与知觉者联系着的自身等同的质料的活动,同时经验也从属于活动中矛盾的发展,这个矛盾就是普遍性与单一性的矛盾,矛盾点在于,对象作为一个普遍的共同的媒介的前提必须是作为感性普遍性的特质的存在,但这些特质都从属于单一性,即必须与他物有联系。在单一性的范畴内,规定性的特质只能是一般的感性存在,感性作为对象的意识只是一种意谓,即脱离知觉退回感性本身,知觉从感性存在开始,到感性存在结束,这个过程由意识驱动,在意识的范畴内,知觉是对象,因此就有了特质——单一性和普遍性,同时意识是对回返自身的反思,在反思中知觉可以认识矛盾,在这样的循环中,知觉形成了“认识”,结合对事物自我同一性和单一性的真理的反思,可得出结论:事物的自身在“自身”的范畴内被作为主体的自身规定。
事物的多种特性:1.有自身的本质、是真实的存在。2.在事物的范畴内有排他性和普遍性的被规定的特质。前者可被归纳为真实的自身等同,后者则是事物作为“又”的集合体的前提条件,知觉就是通过这些前提条件来认识事物自身的本质和其真实的存在。存在是真实的,事物内诸多特质的区别也是真实的,为了让这些说法有说服力,意识把事物看作真实的自身等同,把自身看作其对象(包括知觉)的反面,进而做到单一性超越并返回自身,变成了排他性,这样一来意识促成排他性和普遍性。知觉通过普遍性向外把握纯粹的无众多的单一体,又通过排他性返回自身,通过这样一个循环的过程,意识在我们主体的知觉中形成经验,从而让事物在它自身中有一个包含对立面的真理性,即“又”的概念,但在调和单一性和普遍性的矛盾的同时,新的矛盾也形成了:意识通过将事物归因于自己这一行为来设定事物为单一体,意识还作为事物的主体来将事物与单一体的设定划分开。但这个新的矛盾被事物自身调和了:事物也作为意识的主体给了意识一个义务,即“自为”又“为他”,这体现了事物的同一性。同时,事物在知觉中有特定的数目,毕竟不特定的事物的数目会造成知觉的不真实,由此结合事物的同一性,多个事物可对应多样性。在事物的范畴里,单一性变成了排他性,普遍性变成了多样性。
关于事物的讨论起始于“他为”和“以为”,事物在“他为”和“自为”的对立中自为地保持自身,“他为”表示不同于他物的特质不是本质的。“他为”和“自为”并不同时具有排他性和多样性,因此它们之间的对立也不是事物本身真实的对立,由此可以得出,“他为”和“自为”都是事物非本质的特质,而事物有本质的特质由“规定性”构成,例如,对象的本质的特质,目的就是构成对象的简单的自为存在。区别本质和非本质的同一性使事物趋于毁灭,因为非本质有义务被事物毁灭,进而分开事物自为存在的设定和为一切他物的否定的设定,最后成为自己相关联的绝对否定,从中我们可以得出结论:事物的本质在他物之中,所有的主体都是他物的对象。
从事物的范畴再回到知觉的范畴,对象的差异性和同一性都为非本质,对象在它的纯粹规定性中被扬弃了,规定性是为他存在的自为存在,两者先天地在一个统一体中存在,正如知觉先天地代替意谓个别性成为真实的个别性,其具体表现为单一体的自为存在和返回自身的存在,单一体同时被“普遍性”制约,如前面提到的,单一性和普遍性在知觉中存在,前者作为对象是规定性的和差别性的,后者作为对象是无规定性的无差别性的,两者的矛盾的力量是知觉的知性,即理智,它推动着知觉的一切直接确定性的辩证运动:知觉被自身规定和扬弃→知觉以差异性为非本质性规定同一性为本质性→知觉以纯粹规定性为本质性规定同一性和差异性为非本质性→知觉以扬弃为本质性推翻自身→知觉再以规定性为本质性规定新的特性……如此循环中,知觉证明自己是非真理,关键之处不在于“非真理”,而在于“知觉证明”,这代表着理智的权威性。
精神现象学读后感(九)
13.The nature of philosophical truth and its method
哲学只考察本质的规定性,对真理形成运动的陈述只能由逻辑进行。
14.Against schematizing formalism
康德的三一体(triplicity)
形式主义(formalism):把对图式(schema)的某一规定性表达,视作是对其本质的把握。这是基于直觉的,感性的知识。这种对公式的外在的空洞的应用是构造(construction)。
科学通过概念使得自己的生命成为有机体系。
在科学中,那种来自图式而被从外面贴到实际存在的【规定性】,是充实了的内容使自己运动的【灵魂】。
——存在的运动(the movement of being)分为两步。
第一步,成为他物(other),因而成为它自己内在的内容(immanent content)。在这个过程中,否定性使得实际存在有了区别并建立起来。(negativity consists in the differentiation and positing of existence)
第二步,把展开的他物或它自己的具体存在收回,即把自己变成一个环节或简化成规定性。在返回自身的过程中,否定性是形成被规定了的简单性的功能。(negativity is the becoming of determinate simplicity)
——在这样的过程中,内容不是从他者获得它的规定性,像标签一样;而是自己规定自己,自己把自己安排到整体的一个环节上。
Steps:
1.abundance of content
2.simplified into determinateness
3.reduce itself into one side of existence
4.develop into higher truth
5.return to itself
15.The demand of the study of philosophy
在科学的研究中,要注意概念的思维———注意概念本身。概念的思维打断【material thinking:back and forth in unactual thoughts】和【formalistic thinking/argumentative thinking:from notion to notion;free from content】
16.Argumentative thinking in its negative attitude-
概念思维和形式思维的对立。
形式思维忽视内容,忽视内容本身的否定性。
17.-in its positive attitude;its subject
黑格尔指出,哲学著作之所以难懂,是因为不习惯的阻抑(unaccustomed inhibition)。人们通常采用主宾词来了解知识,即A是B。但哲学命题却恰恰破坏这种关系,而要求采用不同的方式来把握命题,即回到概念本身。也就是说,概念思维(speculative style)和形式推理(argumentative style)是互相对立的。
但是,不经推理而占有真理同样也是哲学研究的一种障碍。it seems that the mastery of philosophy is found precisely in the lack of knowledge and study ,as if philosophy ceased where these begin.
18.Natural philosophizing as healthy common sense and as genius
缺乏概念的天才式/自然哲学
a supposedly natural philosophizing that
considers itself too good for Concepts and thinks that this lack makes it an intuitive or visionary and poetical thinking, in fact brings to market arbitrary combinations of an imagination that has merely been disorganized by thought-fabrications that are neither flesh nor fish, neither poetry nor philosophy.
Common sense是对人性根基的践踏。
Common sense建立在共同的情感上。
人性根基只存在于意识和意识取得的共同性。
通往科学之路:
普通人 阅读哲学著作
哲学天才 概念生产知识的普遍性
19.Conclusion:the author‘s relation to the public
科学有赖于概念的自我运动。
真理到来的时代不早不晚。
大众不因意见不合排斥阅读某哲学著作。
作者更努力地呈现哲学思想。
精神现象学读后感(十)
自我意识能认定自身为客观现实的前提是扬弃作为单纯性质的客观性,让自身成为自我意识的内在和本质,这样的前提一般情况下存在于作为自身的自我意识与作为对象的自我意识的对立中,即在之前第四章“自我意识的双重性”中出现过。但这种前提作为一种确定性,只存在于一般单纯的自我意识之间的对立中,但现在确定性并不足以为这个前提提供充足的理由,现在需要一种有双重性但不统一的理性的独立,它通过自我意识的双重运动过渡到理性的自由,理性的自由反过来借自我意识的双重运动承认个体意识的普遍性(个体可以认定自身为理性)和实体真理性(个体只能进入实体,在实体中存在),并声明自身和它者都具有完全独立性且具有互为存在性,这便是不同于直接统一的自由统一,自由统一不仅证明理性是活的精神,还为之前提到的“自我意识扬弃客观性,自身才是内在和本质”这一命题的确定性上升为真理性,这种真理性将自我意识的性质解释为自在性和为它性。其中自在性体现于自我意识在自身的内在确定性中;为它性体现于自我意识能进入作为它者的自我意识中。内在确定性与作为它者的自我意识的统一就是现实里的绝对的精神统一,这样的统一只存在于伦理世界,在伦理世界中自我意识是内在的、普遍的,因为伦理世界为一般意识提供它者独立性,引导一般意识认定自身与它者意识的统一,一般意识从这个客观存在的统一中认定自身为自我意识,进而自我意识就能认定自身为客观现实。
伦理世界进入实体后成为存在着的社会秩序,这本质上是一个意识中普遍的精神变为实体中个别的精神的过程,个别的精神要有幸运才能是普遍的,但幸运不可能在理性的精神活动中出现,不过幸运也不是万能的,它只能给个别的精神提供能让它存在着的社会秩序中的“信心”,而理性却能给个别的精神提供关于它自身本质意识的知识,个别的精神能从这些知识中找到它的绝对真理性,从而打破个别的净身在存在着的社会秩序中赖以苟活的信心,找到个别意识以自身为本质的根据,即一个视自身为活的真理性、作为特殊的我的实在的个体,这样的个体视法律和社会秩序为没有绝对本质的思想、没有现实性的抽象理论,这时自我意识作为精神概念的运动就是伦理实体形成或实现的过程,即特殊的我决定存在着的社会秩序,意识形态先于伦理实体出现。理性不仅如上述那样打破个别精神对存在着的社会秩序的信心,还会教会个别精神的意识如何对自身有信心,让个别精神能在自身中生存。自身的信心来源于个别意识自身的现实与客观世界的统一,但统一的前提是个别意识需要自我意识在伦理世界中的经验,且这个伦理世界中的伦理实体是由理性的自我意识的真理性构成的,即以自身为内在和本质的理性的自我意识,这一过程就是自我意识作为精神概念的运动以伦理实体为本质,在运动中形成道德,指明自我意识的目的。
自我意识认定自身为实在时,自身包含的对象作为另一现实与自我意识对立,从而自我意识将自身看成另一个独立存在,如果是在理性的自我意识伦理实体中,自我意识就能确信另一个独立存在的自我意识就是自身,即超出实体、确信自身、确信个体性的现实存在、确信个别意识的现实存在,从中找到个体的快乐、个体的必然。个体的快乐源于两个独立自我意识的统一,即从一般自我意识与欲望得到满足后所扬弃的原素中,自我意识能够意识到自我意识与自我意识的对象的统一;个体的必然源于个体性作为真理性而经验到的对象,这种对象只能与纯粹的本质或空虚的抽象联结,不能独立存在或自为存在只能在这种联结关系中有意义,其意义在于无法运动、无法被扬弃,但却是一个现实存在,类似于纯粹的概念或无法运动的意识。不过,在个体的快乐与个体的必然之间存在自我意识的矛盾,即自我意识的目的与自我意识的实现之间的矛盾和构成自我意识本质性的东西与自在地是本质性的东西之间的矛盾,这些矛盾源于现实、纯粹、抽象等形式之间的过渡,这些矛盾用最直观的视角来概括就是,现实存在寻求生命到头来却获得死亡,自我意识此时需要一种真实同一性,能让自我意识从中找到简单的、个别的情感,我们称这种真实同一性为“心的规律”。“心”是个别性成为内在本质过程中自我意识要实现的目的,自我意识通过实现“心”将自为存在规定为普遍的、必然的。但心与现实是对立的,它们之间的对立源于规律与个别性之间的矛盾,但这个矛盾无法像自我意识的双重运动中的矛盾那样通过必然性运动返回到自身,因为认定自身为必然的自我意识认为自己的真正本质是独立自为性,其个体性只能在扬弃必然性的基础上体现出来,具体表现为:找到一种个别的、普遍的情感,这既是我的情感,也是一切人所有的情感。个体通过这种我和一切人共有的情感在个体的活动中扬弃规律性,成为一个自由独立的普遍性,这样一来个体的行为是个别的心的行为且个体承认的普遍现实即个体的本质就是自由独立的现实,个体进而找到自己所能隶属的现实普遍性,并继续寻求个别的心与普遍性的直接统一,在寻求、渴望的过程中将现实与赋予了生命的秩序融合,进而实现自身的心的规律。但自我意识对现实赋予生命秩序是与生命秩序独立自为的性质相矛盾的,不过当独立自为的性质具有绝对普遍性的形式时,便能促成自我意识与心的规律之间的合体,具体体现为:自我意识通过心的规律认定自身的规律为持存的活的秩序,但对自身规律的认定成了心的规律与持存的活的秩序之间的矛盾,因为活的秩序是独立的、自在自为的,无法被认定,但在心的规律的认定下,自我意识的本质只能被认定为持存的活的秩序,矛盾会随着这种秩序推动心的规律成为自我意识的本质,即两者之间的矛盾是暂时的、是某一个阶段中必要的,但最终两者还是会合体。合体后,自我意识会在个体的快乐与个体的必然形成的合体中表达自身的自觉的毁灭,进而表明意识的疯狂,疯狂导致之前所有可供寻找充足理由律的统一分离,只剩下现实性的意识与虚无性的意识的统一体,即疯狂一般,它只为意识存在,并被意识认定为意识的本质,使意识陷入癫狂错乱,宣称心的规律为现实性规律,把个别性建立为实际存在着的,为达到这个目的,疯狂一般将非个别的自我看成是真正的现实,非个别的自我通过意识的行动变成意识的对象,这样不仅核心论题“自我意识的目的与对象”被颠倒了,心的规律与作为自我意识本质的持存的活的秩序也被颠倒了,一切关于“心”的都被颠倒,只有公共秩序完好无损,于是在现实中公共秩序成了心的实体,即普遍秩序的实现德行,这样一来公共秩序就是一切心的规律。
活动的理性的形态分为认定自身为纯粹个体性的自我意识与认定对立的两个一般意识具有个体性与规律的自我意识。其中纯粹个体性和与之对立的空虚普遍性在前文已经详尽地讲过,这一段重点讲活动的理性的第二种形态的性质,即个体性与规律。个体性与规律之间是既对立又统一的关系,其中个体性与规律统一的关系在伦理世界中实体化为德行,两者对立的关系在伦理世界中实体化为世界进程。德行、世界进程、统一、对立之间的复杂关系可以简化为规律与个体之间的相互运动,在相互运动中规律与个体产生了德行的形态和模式,即从个体的角度来破坏现存有效的秩序和从规律的角度来避免现存有效的秩序被破坏,但德行只保留作为存在于生命内的必然性的规律而扬弃个别性,使自我意识不再执着于个别性,而是从属于自在的真与善,“使自己从属于”这一谓词催生了绝对的秩序,于是就可以扬弃规矩,使德行变为自为的,而被扬弃的规律作为意识中的绝对矛盾的现实性而存在时表现为疯狂,作为对象性的现实存在时表现为颠倒,颠倒再通过与存在于生命内的必然性相反的必然性(被扬弃、被颠倒的必然性,即存在注定要被扬弃、颠倒)被颠倒从而找到德行的目的,最开始找到的是德行的目的的形式,即一种具有普遍性的精神生命,再借仅存在于德行意识里的个体性在现实中呈现出精神生命的内在和本质。但这种个体性不能出现在世界进程中,否则会表现为疯狂、颠倒,这种个体性本质上是德行与个体相互运动中直接统一的那部分,这部分只能通过自在自为的善找到,而能找到的前提是在普遍形态中建立镜子中普遍形态的过程中发现世界进程中善的具体存在,这种善无法被德行否定,以至于能让德行被世界进程征服,从而扬弃世界进程与善之间的对立,这样就找到了自在自为的善,使个体性成为普遍的实在,最终可得到理性的自我意识的精神形态在伦理世界中的实体。
精神现象学读后感(十一)
文章首发公众号:那一只芦苇
上篇文章,我们通过“序言”概观了黑格尔的意图;但就《精神现象学》本身涉及的还是有关的意识的内容而言,上篇文章的介绍就太简略了。这篇文章,我们将通过《精神现象学》的“导论”来详细说明,黑格尔如何突破近代哲学以来形成的认识上的二元对立。在说明黑格尔认识论内容前,我们先要梳理近代哲学的认识论发展脉络。
认识论先是经由笛卡尔,形成了“存在与思维”的对立,从此,对客体的认识,只是认识客体在我的意识中如何显现的,认识的结果只是显现的内容。
洛克在笛卡尔基础上,首先提出了哲学在认识论上的要求,即是要界定意识的认识能力和范围,这便是著名的《人类理智论》的内容。洛克把一切知识来源归结为经验,经验使我们得到两类简单观念,以此组合形成各种复杂观念和知识。然而洛克的问题有两个:1、一方面强调人只能认识意识中的观念,一方面却有在意识之外假设“实体”的持存;2、没有说明经验与观念的区别,也没有说明人为什么能够形成复合观念。问题一在贝克莱、休谟的推进下,取消了实体存在合理性;“存在即感知”,一切事物都只存在于意识中;但是经验派都无法回应问题二,各种认识的形式如何产生。休谟只用“习惯”来后天说明,这远远不够,因为感性认识本身也是一种形式。
问题二在康德处得到了所有解决:一方面在洛克基础上,他首先前所未有地细致区分出人的五种认识能力:感性、想象力、知性、判断力、理性;一方面,他又发展笛卡尔、莱布尼茨以来的“天赋观念”,将其与人的认识能力相联系,即:时空、图形、范畴、理念。然而康德认识论同样有巨大问题:1、他一方面强调物自体不可知,一方面却将其作为实在的刺激来源,这将范畴超出界限的运用了,此外他还不能说明物自体何以能够与意识作用;2、他区分的五种能力,毕竟没有从科学形式说明如何产生。
现在,我们进入到黑格尔:
黑格尔在《哲学史讲演录》中指出这种在认识之前想要考察认识能力的做法是荒谬的,“就好像在下水前,要先学会游泳。”然而不在认识活动之中考察能力,又能在哪考察呢?而在“导论”中,他指出,这样的做法,只会割裂出一个独立的认识活动,又割裂出一个独立的待被认识的绝对者。首先,想要从经过认识活动这个中介的认识中抽离出一个纯粹的,不受认识活动“污染”的绝对者绝不可能,因为认识活动就是认识的“光线”本身,离开认识活动,只有空洞的场所。其次,单独的认识活动也不可能存在,没有不认识对象的认识活动。即使像康德这样,不再以真相(物自体)为真理目标,只关注于现象的真理也不可以;因为科学的全部目的就在于真相本身——黑格尔从来不认为哲学只是一个对于智慧爱而不得的过程。
黑格尔具体是这样阐述他的认识论的:
首先,他承认,认识就是“知识”对于“真理”的确认;因而认识中有两个要素,一个是待被认识的真相,即“自在体”,一个是要去认识的知识,即“为它存在”。但他又指出,不管是对象,还是针对于对象的知识,它们都是在意识之内的。因此,当我们去检验时候,就是意识用二者来检验认识,并不需要有新的尺度作为检验标准;后者只是建立在一种错觉的基础上,即以为有一个独立于外的客体,又有一个独立于客体的认识活动。进一步他这样解释:一方面,真相虽然可以被看作是一个自在存在,但由于它在意识之中,而意识本身包含着“知识”这一环节的规定性,所以“真相”就成了“知识”确认的“真理”的一个环节,这时候,真相也就可以说是一个尺度。另一方面,如果我们把对象(真相)看作为它者存在,即为知识存在;那么知识也就成了一个尺度。以上两种情况的检验:前者是检验概念是否与对象契合,后者是检验对象是否与概念契合。两种做法是一回事。这都是意识自己检验自己。对象和知识都是意识的对象,没有独立于意识之外的不一致;如果非要说不一致,那只能说对象和知识,前者是自在的一个环节,后者是为着意识存在的一个环节,仅仅有环节上的不一致——即同一个东西上的不同环节。
以上是说明,对象和知识都在意识之内;接下来要说明,认识正是针对于这种差异的,并且这种差异推动着认识的发展,也推动着对象自身的发展。
正如一切认识一样,当知识不契合对象时,知识便要改变,来符合对象;但这个改变不是单向,由于二者都是意识的内容,对象根本上隶属于知识,对象也要改变——检验既是对知识的检验,也是对尺度的检验。在黑格尔看来,在达到绝对知识之前,认识的不一致是必然的,因为任何认识的普遍性总是伴随着矛盾性:如在“感性确定性”的确认上,意指的“这”,在语言说出来时,便已经不是一个时刻的“这”,而是任意时刻都成立的“这”;如在“知觉”的确认上,首先是“盐”的各种属性,再是认识到集合各种属性的“盐”的对象。因此,这个过程中将有两个对象:一个是起初的自在体,一个是自在体为着意识的存在。而每一次的不一致推动着知识和对象改变会形成新的认识,如在“感性确定性”后便是“知觉”认识。
针对于这个这个发展,黑格尔说:“意识经验的序列是符合科学的进程,每次的结果虽然不够真实,但不应该归结为空洞的虚无,而必须被理解为某种东西的虚无,它只是这个东西的结果,它包含着之前知识所包含的真相——从对象转变为为着意识而存在的自在体,使得出现了新的意识形态,其本质不同于之前的意识形态的本质。”在这里,黑格尔回应了康德说不能回应的问题:以科学的形式说明不同认识能力的来源。
这条意识形态不断完善的过程,便是走向科学的路;而这条走向科学的道路,本身就是科学——这便是《精神现象学》要呈现的,以意识的经验为对象的科学。《精神现象学》的终点是“绝对知识”,在此处,现象等同于本质,意识不再与它者或对象纠缠,意识把握自己的其本质。
精神现象学读后感(十二)
个别意识能被定义为绝对本质,是意识能返回自身的条件,苦恼意识无法被定义为绝对本质,因为它不能作为意识返回自身的条件,其中个别意识是作为自在之物的他物,它体现本质对于意识具有存在,而苦恼意识是仅为自我意识而存在的他物,这是将自我存在外在化并将自我存在转化为客观事物的意识,对于返回自身的意识表现出否定性,而个别意识对于返回自身的意识表现出统一性,统一性与否定性构成意识的真理,意识的真理的确定性是唯心主义下的理性概念,在自我意识的范畴中表现为“我即是我”,前者是作为唯一对象的我,表示“一切都是存在”,后者是作为主体的我,表示“一切都是我”,这个命题指向一个概念,即自我意识是唯一的、自在自为的实在,宣称一种直觉确定性。作为一个没有哪个意识能否认的特性,直觉确定性是理性的基础,理性认可其它真理性之确定性,从而保证“他物”存在的确定性。以上是从命题的角度演绎个别意识与苦恼意识,从个别意识的运动的演绎中看,个别意识本质对于意识具有存在,苦恼意识本质只为意识而存在,两者归结为:存在的或自在的东西只于它意识存在时存在,即自身的存在取决于意识的存在,这里的“其”作为主体,包含了主体和对象的特性和本质,以及个别意识、苦恼意识的运动,它们共同宣称一种真理确定性来帮助理性针对自身真实性的认定。关于理性自身认定的争论本质上是实在的纯粹抽象,因为作为争论主体的自我所指的存在物单纯范畴既呈现一种纯粹范畴必须扬弃的他物,也包含存在物的内在本质,一种与自我意识本质相同的存在,理性从他物中寻找理性的意识,并通过真理确定性确定他物为自身,进而从抽象理性中预感理性的现实性,这种预感变为现实的前提是意识将纯粹理性自身予以直观,并能经验到直观的过程,其具体过程为:意识首先找到以独有形态呈现的理性,再将理性推向具体的现实,最后找到作为存在着的现实的理性自身,当然,在这个过程中可能出现“理性即是一切现实性”这个意识的确定性,这意味着理性从自在的变为自为的,即具有认识、确定对象的能力,也可以说是从无机的变为有机的,在有机范畴中存在着的现实是自然,因此,要完成对理性的观察,首先要完成对自然的观察。
无思想的意识在感觉过程中规定感觉对象,但感觉的客体并不能像知觉的客体那样拥有普遍性,因为知觉能够承担对象特有的运动和对它的对象进行记忆,这里的记忆是指将在现实中以个别形式存在着的东西以普遍形式表述,本质上是一种持续自身等同运动,即循环地寻找对象、描述对象、扬弃对象,作用是认识对象的本质、排他性,将对象和他物区分开,保证事物自身的自我同一,其中,在描述对象的过程中还会返回已经被扬弃了的对象,保证知识的自我同一,与事物自身的自我同一一起保持等同的规定性,即规律,规律在理性的本能中认定其自身就是真理,原因是真理确定性下的规律本能地拒绝被假设并认定规律自身就是自在的、自为的,并能洞见纯粹概念意识的真理有缺陷;规律在意识中认定其真理性存在于经验,原因是规律在意识中显现为现象。在针对规律的找寻、观察认定中,理性描述作为概念的规律,扬弃作为现象(感性存在)的规律,把检验规律的过程纯化,使规律在这个过程中变成普遍的。通过对作为无机物的规律的观察,理性在自然中主体的现实性得到了确定。
对象能返回自身的前提是对象具有概念的单一性过程,即目的的所有过程都是“返回自身”,由此目的的概念是自在自为的,从中可以推证对象的有机物本质上是规定性,将对象的有机物与概念的单一性过程结合来看,有机物就是实在的目的自身,可作为现实的概念被给予理性与理性相干后,目的就能以自我意识为主体,根据自我意识的双重性,目的分成了作为对象的目的和作为自身的目的,其中作为对象的目的落在外在知性上,外在知性立足于有机关系的环节,即承认有机物是自身反映的存在,但通过这样单纯的知觉无法扬弃与目的相对立的“规律”这一概念,规律反映自然要素与有机物之形成过程之间的关系,包括有机物与自然要素的对立关系和“有机物在自然要素有机结构中呈现”这样一种关系但都是非必然的,只是可能的,只能作为最终的结果存在,并不具有完整性,这种完整性只能在有机物与他物的联系中构成,目的的他物就是自身存在,内在的自身存在与外在知性构成了有机物的现实性,即有机物环节关系的双重意义需要由自身存在来区分,而其真理性需要从外在知性中寻找。有机物的外在是一般形态的为他存在,一般形态这个概念作为外在的无机物而出现,一方面被视为自我存在的运动过程,由于对象返回自身的前提是概念的单一性过程,当无机物的凝聚性被规定为对立的单一性时,自我存在的运动过程被认定为扬弃自身的特定活动;另一方面,当保持无机物的凝聚性时,无机物被视为具有纯感性属性的凝聚性的静止的存在,根据之前提到的,“有机物的现实性是由内在的自身存在与外在的知性构成”,外在的划分决定内在存在的作用:作为绝对自为的有机物的内在,一方面扬弃自身,另一方面考察一般形态的内在方面,但与外在的区别包括:有机物的内在是绝对自由的且与他在各不相干的。结合有机物的外在与内在来看,有机物的统一体是自我同一与纯粹否定性的统一,即肯定有机物自身的普遍性的同时,也将有机物的自由与外在形态区分开。对于有机物的自身同一,即外在与内在的共相,我们称之为有机共相,普遍的生命就是有机共相最简单的本质,从它内在本性的方向发展可以看到概念的区别,其具体表述为“数的序列”,从对普遍的生命的观察中,我们可以观察到如生命一般的理性,同样的,我们从自然中观察到的就是如自然一般的理性,只要观察的对象是一个有机整体。
观察自然时,从无机物中发现认定自身为抽象的具体事物和返回自身简单性的有机自然的生命,有机自然的生命包含着普遍性与个别性之间对立但又不分离的关系,这种关系具体表现为:普遍性发展了个别性,但个别性只能包含在普遍性中。这一切对自然观察的前提是通过理性的自我意识,在理性如自我意识那样返回自身的过程中发现思维的规律:思维规律是纯粹的规律以及纯粹思维是自在的共相。从这两个规律得出:思维的规律是绝对概念。这个命题与自我意识的同一性是相互矛盾的,矛盾体现于自我意识观察的目标、方法与思维规律自身运动的目标、方法之间的矛盾。自我意识观察的目标是把知识的本性转化为客观存在的形态,方法是否定统一;思维规律自身运动的方法是让作为绝对概念的思维规律在自身运动中分裂为形式和本质。作为绝对概念的思维规律的本质是一切内容,唯独不是一种感性存在,而思维规律自身运动的目标就是让形式去观察并规定感性存在。对于这个矛盾,我们要观察规律实在,以自为的、否定的直观活动为现实,观察到作为普遍性对立面的各种能力的统一体,找到自为存在的个别性与普遍性,通过给予普遍性与个别性自为存在的现实,我们从对有机自然生命的观察过渡到对自我意识与其直接现实的关系的观察。
在自我意识中,个体被认定为自在地、自为地存在着的自由的行动,根据自我意识的双重意义,自在、自为表示自身体内存在对立,即个体作为意识的运动和个体作为显现为现象的固定的现实存在之间的对立,这种对立本质上是以活动为形式的原初的、自在的规定性,但这只是从表象上看的,从形式上看存在着理论与实践的对立,自在的、自为的实践中包含着内在意图与外在行动之间的对立。意图中的独特性与自为存在的单一性合起来构成“意谓”来提供可从中寻找规律的对象,方法是“假定”,作出这样判断的理论基础是“一个人的现实就是他的面相”这样一个命题,与之相对立的是“一个人的行为就是他的面相”,对此我们要从器官面相学中搞明白哪个命题是对的。器官面相学中的器官本质上被认定为“看得见的内在”,可以同时是自在存在和为他存在,内在通过器官获得外在性,外在性通过作为从个体分离出来的现实的“行为”表现出来,使“自身”变成“他物”,再像自我意识扬弃他物一样扬弃自身,使内在分为内在个体性与脱离了内在的外在现实。这样一来外在就是一个持存的整体,任何外物都无法构成规律,只是简单规定了的普遍的东西,那就是面相。因此,一个人的行为就是他的面相。
面相学解释的是精神的外在要素,精神本质上是一种过程的系统,精神通过它的本质将精神自身分化为不同部分的存在,反映在自身大脑中是精神的纯粹本质和分化了的肢体的中项,根据器官面相学,精神外在的自为呈现应当被指明对应的器官,其中精神的纯粹本质指明规定自我存在的大脑;分化了的肢体的中项指明头盖骨。头盖骨的作用是替大脑规定外部界限进而规定具体存在,在与大脑的相互关系中充当与大脑漠不相干的主体,它们的相互关系建立于有机统一体内,在那里大脑和头盖骨相互通过对方规定本器官的形象、形态,其中大脑是通过扬弃头盖骨来确信本器官的自为存在,头盖骨则是通过大脑自由的、自为的过程与状态找到处于纯粹过程之外而自我导向的智慧,理性本能正是通过这种智慧观察作为共相存在着的概念,进而观察理性自身的思维规律,观察的根据就是作为符号的客观现实,没有任何精神活动和感性存在。
结论就是,头盖骨并不能被认定为器官,只是原初的存在,作为主体的理性也是如此。
精神现象学读后感(十三)
作为自身的真理性通过作为对象的确定性消失,但自身仍自在地存在着,保持与真理对应的行动——统摄作为他物存在着的对象,使作为对象的确定性为主体所拥有。当这一语法的主语从“真理性”变成“自我意识”时,谓语也随之变为“回归”,即作为对象的自我意识通过主体从感性和知觉世界的存在里的反思回归到作为自身的自我意识,反思作为直接的知觉的对象为主体所拥有,进一步,自我意识与知觉的对象建立对立关系,自我意识从对立关系中找到了自身的本质,根据开始提到的自身与对象的语法,作为自身的本质通过作为对象的本质消失,与前面不同的是,这里的作为自身的本质是作为他物存在,因为这一结构的建立是基于对立关系,剩下的作为对象的本质要成为有自我意识的生命,就要通过诸多差别的无限统一建立自我意识自身与作为对象的本质的同一性(无限统一的自身与对象是同一的),在同一性的建立过程中,生命通过对象扬弃一切差别的无限性,自我意识消融差别的独立性,这一建立同一性的精神运动的过程可被定义为“流动性”,作为自身的流动性包含一切运动的形式的实体,作为对象的流动性是自在以为的差别,正是这样的差别使流动性分为自身和对象,而对象是差别的前提,试图通过与自身统一来证明自为的存在的个体性在这一无限闭环运动中作为促进能源,这样一来运动成为活生生的过程的生命,生命能在作为促进能源的个体性中形成个别形态,同时在以差别为前提的对象中扬弃个别形态,在形成和扬弃的运动中生命保存整体,这就是作为对象的本质成为有自我意识的生命的具体过程,其中的三个关键点:自身与对象的语法,作为促进能源的个体性,运动的双重意义(扬弃与形成)。生命在运动中保存整体的运动也被规定为“返回了的统一”,但返回了的统一要与直接统一(最初统一)区别开,直接统一作为简单的本质存在,而不像返回了的统一那样依赖作为对象的本质,同时以纯粹的自我作为对象,这意味着抛弃对象、肯定自身,从而证明纯粹自我的绝对独立性,即自我意识通过自我意识来证明自我意识的存在,前面提到的,作为对象的自我意识回归到作为自身的自我意识过程中以知觉为直接对象,因为回归是基于知觉世界的存在,在这里自我意识自身的回归是基于对象的扬弃,即以纯粹无差别的自我作为直接对象,一方面在扬弃对象的过程里于否定性中保持自身,从而保持生命整体,另一方面在无限的扬弃和形成中保持生命整体,两个方面互相保持绝对独立性,在这之后绝对独立性不再属于现象背后的超感官世界,而是绝对实体的精神。
在绝对独立性中,自我意识自身通过成为另一个自我意识的对象能够自在自为,自我意识本性中的双重性使自身与另一个自我意识的对象建立同一性,从而实现自在自为。这里的双重性不是指自我意识无限扬弃与形成的运动过程,而是指自我意识有另一个与它相对的自我意识,即自我意识一方面发现自身是另一个存在,从而丧失自身,另一方面在对方中看到了自身,从而扬弃对方,在这个过程中,自身和对方都具有双重意义,即都在进行扬弃与形成的双重运动,当自身作为主体时,其双重性表现于一方面扬弃对方以确信自己的存在,另一方面自身因为从对方中看到了自身而扬弃作为对象的自身,前者通过双重意义的扬弃来统一自我意识与自我意识,从而证明自身的存在,后者通过双重意义的返回,证明自身独立存在后有了新的双重意义,同时被扬弃的一方同样拥有这样的双重意义。这一系列自我意识双重性运动的本身也具有双重意义,即一个运动既是自己的运动,也是对方的运动,一方面扬弃对方的自我意识与自身统一证明其存在,另一方面被扬弃的一方也与自身(对象的自身)统一证明被扬弃一方的存在。之所以自我意识的运动过程及其派生出的各种运动过程具有双重性使是因为自我意识通过在意识中表面为力的交替过程把自己分为两个极端,而把另一个自我意识作为自己的中项,在与另一个自我意识联系中保持自身的自在自为,但这样的自在自为只是简单的自为存在,因为在这样的自为存在中,自我意识只是通过中项证明自身的存在,扬弃了那两个极端,所以那两个极端在证明中没起作用,但那两个极端正是自我意识,因此简单的自为存在不能证明自我意识。比起具有依赖性的、奴隶性的简单的自为存在,具有独立性的、主人性的纯粹自为的存在才能证明自我意识。类比前面自我意识的无限运动过程,生命与纯粹自为的存在同等重要,自我意识在对纯粹自我意识的证明过程中认识到这种同等重要性,在这个过程中自我意识还发现了自我意识自身是自我意识客观形式之纯粹的否定,它否定了自我意识通过力把自己分为两个极端的行为,而表明自我意识与自我意识的运动过程是一个双重活动,即通过自身的运动扬弃对方或被对方扬弃和对方通过运动扬弃自身(作为对方的对象)或被自身扬弃。作为主人的纯粹自为存在的意识有力量支配自己的存在,主人的存在有力量支配作为奴隶的简单的自为存在的意识,奴隶在被主人支配中感受到对绝对主人的恐惧,进而对整个存在(包括自身的存在)怀有恐惧,从而扬弃自身独立性,这样一来,奴隶行动就是主人自身的行动,主人对奴隶做的,奴隶也应该对主人做,这两个作为独立意识的行动构成主人对自身确定性的真理,但对奴隶来说是作为被抑制于自身内的意识的行动,因此也是非必要、非本质的活动,自我意识本质的行动是作为主人纯粹否定客体,而不是作为奴隶被主人纯粹否定,这会让自我意识对包括自身存在在内的整个存在怀有恐惧,但在纯粹自为存在中的双重活动里,奴隶扬弃自身独立性后,其自身独立性会有新的双重活动:被主人纯粹的否定,对主人而言是直接、立刻的自我满足,对奴隶而言则是通过劳动延迟满足。在延迟满足的过程中,纯粹否定的关系变成对象的形式,使自我意识奴隶外化,即通过劳动,奴隶得到了一个对劳动对立的,真实的、客观的自我存在,在对立中奴隶意识找到了自身的精神,并作为自为存在着的意识返回自身的非本质行动,即让恐惧内化的服从和让恐惧外化的劳动,但这样的恐惧还不够,要有绝对恐惧使奴隶意识成为真实的、客观的存在进而让奴隶拥有普遍形式,掌握推进奴隶行动的普遍力量。
独立的自我意识本质中,纯粹抽象的自我分化出自我意识的非本质,在非本质行动中自我意识返回自身,奴隶意识便以这个自身为对象,使奴隶意识成为真实的、客观的存在,即“自为存在”,这也是奴隶意识的形式,另外,把自我意识自身作为对象,并不表示奴隶有能力以对象为意识,毕竟作为主人的独立的自我意识并没有这样做。如此一来,便能证明,奴隶意识只能是意识,不是别的实体,只能是意识的奴隶意识产生了以意识的纯粹运动为本质的意识,这种意识在思维中单纯地、独自地与我自身联系,在思维的存在中看待意识自身,在这里意识发现,意识自身对于意识才是真正本质的东西,意识根本不需要普遍性、本质之类的东西,意识的自由在于能使自身执着于个别的东西,至于主人和奴隶,应该被自我意识否定,不论是在主客体关系里的主人和奴隶,还是在其它关系中的,都应该被自我意识否定。与之相反的思想纯粹普遍性返回自斯多葛主义自由,这种自由的出现前提是普遍恐惧和奴役,于是奴隶意识从这种普遍恐惧,甚至是绝对恐惧中超脱出来,这样奴隶意识便成为了真实的、客观的存在,奴隶也因此有了普遍形式和掌握普遍力量的能力,也就是返回自身的运动过程中扬弃对象,并在否定性中保持自身的能力,即能在多样性形态中成为真实的否定性,为了给自身争得自由的确定性,奴隶意识要否定自身的规定性和真理性,对此自我意识需要作为否定进程的辩证法,借此固定其自身事物的变化以实现其非同一性,同时将自由的经验提升到真理的高度,给予自己自由来实现自身同一,但非同一性和自身同一性构成了意识在怀疑主义中的自相矛盾性,不过意识会从自相矛盾性的经验出发进入新形态,而自身同一性和非同一性都会返回自身,在非同一性返回自身的过程中,自我意识经验到自身是绝对颠倒混乱的意识;在自身同一性返回自身的过程中,自我意识经验到自身解放自身、自身同一的意识,这两种意识的对立产生了苦恼意识。
自我意识本身在与之相对的直观中找到作为对象的自我意识,其中本身与直观的可能的统一是苦恼意识的本质,但实际上自我意识的本身与自我意识的直观都作为互不相干的存在构成非本质,而可实现的统一来源于自我意识的对立面,自我意识通过统一排除非本质的部分,从而解放自我意识本身,因此,自我意识是以自我意识的对立面为超脱工具进入到单纯不变的个别性意识的,根据意识的两重性,单纯不变的个别性的意识可被分为:1.个别性出现在不变者。2.不变者出现在个别性。在两重性返回意识时,自我意识在苦恼中的经验让意识认识到三种结合方式:1.不变的本质是自我意识异己的本质(直观与自身不统一)。2.不变的本质是个别性的一种形态。3.个别性与普遍性统一(自身是不变本质的个别事实)。这些经验和方式来源于不变意识和个别意识同时作用的运动,其具体运动步骤为:1.不变意识与一般个别意识对立。2.个别意识与其它个别意识对立(个别意识有专属于它的不变的本质)。3.不变意识与个别意识合而为一(完全彻底的融合同一)。有具体形态的自我意识(同时作为自身和对象的自我意识)扬弃无具体形态的纯粹不变的意识(扬弃作为个别形态的不变的本质),其具体过程为:1.尚未超脱的自我意识作为一个纯粹的意识。2.自我意识作为一个个别的存在。3.自我意识作为它自身自为存在的意识。第一步中尚未超脱的自我意识即苦恼意识作为一个纯粹的意识促成纯粹思想与个别存在之间的联系,即纯粹思想与个别性的统一,苦恼意识通过这个统一认定自身是具有个别性形态的不变意识,但由于苦恼意识在认定过程中追求不变的个别性,导致具有个别性形态的不变意识的自身仍然是非本质的。由此便从第一步进入到第二步:苦恼意识作为一个个别的存在。苦恼意识能作为一种自我情感以自身为对象,以一种自在现实的东西返回自身从而促成苦恼意识的个别的存在,即欲望和劳动的态度,劳动的理想状态是扬弃异己的存在从而使苦恼意识确信自身的内在确定性,但欲望和劳动趋向的现实性并没能让苦恼意识找到自身内在确定性的依据,欲望和劳动趋向的现实性只是分裂为本质的虚无和神圣的世界。本质的虚无就是自为独立的意识经验到的现实是自在自为的虚无,意识通过欲望和劳动得到自为独立从而有一个能动的现实与之对立,从而承认与之对立的能动的现实是意识的本质,同时也放弃了自己混乱的非本质,进而实现意识与不变的本质之间的统一,但统一会在欲望和劳动趋向的现实性中再次分裂,形成普遍性与个别性之间的对立。尽管在过程中苦恼意识找到了自己的本质,但在结果时再次失去,因为作为一个个别存在的苦恼意识是行动尚未实现的内在情绪,苦恼意识这样的形态来源于纯粹情感,因此是混乱的,即使表现出了本质的一面那也只是偶然的,为了本质的稳定,要实现外部行动,即让苦恼意识作为它自身自为存在的意识。苦恼意识作为它自身的存在的意识,否定一切与其敌对的对象,因为意识构成敌对对象的非本质存在之实现与普遍本质的对立,使非本质放弃自己的表现形态,并且意识在此对立中视自己的实在性为直接的虚无,具体表现为:1.意识的实际行动成为毫无行动的行动。2.享受成为对自己苦恼的感觉。行动和享受在被扬弃后获得自在自为的存在,从而退至个别性,意识企图扬弃个别性但并没有做到,因为意识不能从扬弃中获得本质的价值,其结果是意识与其敌对对象共存,产生苦恼不幸的情绪,迫使意识在不变本质之统一中通过不变的本质思想毁灭其现实存在,但意识也由此引入不变的本质思想来促成个别性与自在本质的结合意识凭此结合扬弃行动和享受的自在自为的存在,也就是扬弃意识个别性的独特行动,从而消除意识的苦恼境遇,同时肯定意志是普遍性的他物,前者作为普遍性的自为存在,后者作为客观存在的行动两者实现了自我意识的统一。
但在统一中,意识的本质和对象在普遍性的统一中痛苦,同时在个别性行动中自我满足,这再次回到了苦恼意识。自我意识的双重活动就是这样在寻求统一的过程中无限延续。
精神现象学读后感(十四)
9.The transmutation of the notion and the familiar into thought
可以减省地谈具体存在的扬弃过程(the sublimation of existence),但需要高度改造(transformation)关于形式(form)的表象和熟悉(notion and familiarity)。
被收回到精神实体(substance)中的具体存在(existence)通过第一次否定(first negation)被直接搬进(transpose)自我的元素中(element of the self),但是自我获得的这种财富(possession)还具有未经理解的直接性(uncomprehended immediacy)和不动的(无)差别性(unmoved difference),如同具体存在自身一样(existence itself);具体存在只是这样过渡(retained)到表象(notion)中去。
因为进入表象,具体存在成为一种熟知的东西(something familiar),具体存在的精神(existing spirit)(particular spirit)因此不试图去理解它/把握它的概念。这是一种自我欺骗,存在本身的运动停滞不前。所谓理解,不过是外在于存在的,不过是检验存在是否在每个人的观念里都一样。
但知识是反对这种表象和熟悉的,知识是普遍自我的行动和思维的兴趣(knowledge is the general self and interest of thinking)
对表象的分析,过去所做的是扬弃它的熟悉形式(sublimation of the form of its familiarity):把表象分解成原始元素(original elements)就是还原回它的环节(moments),环节不具有当前表象的形式而构成自我的直接财产(immediatel property of the self)。这样的分析诚然只能分析出思想(thoughts)来,即只能分析出熟悉的(familiar)、固定(fixed)的、静止的(static)规定(determinations)来,但这样分解出来的(differentiated)、非现实的(unactual)东西,是一个本质性的环节(an essential moment):因为只有具体的东西(the concrete)把自己分解成(differentiate)非现实的东西,它才是自身运动着的东西(move itself)。分解活动是知性(understanding)的力量和工作。
当主体赋予在它自己的因素里的规定性以具体存在时,它就扬弃了抽象的、一般存在的直接性,而成了真正的实体,成了存在,或者说成了身外别无中介而自身即是中介的那种直接性。
It is the same which above was called the subject which, by giving determinateness existence in its element, sublimates abstract immediacy-i.e., immediacy which barely is-and thus is true substance: that being or that immediacy which does not leave mediation outside itself but which is mediation itself.
10.-and this into the Concept
表象中的东西成为纯粹自我意识的财产,这种普遍性的上升只是(精神the completed education)发展的一个方面(one side),而不是全部。
古代研究和现代研究的区别。
前面提到思想的规定以自我、否定力量、纯粹现实为实体和存在因素。
现在要通过确定性的自身抽象——通过对自身建立的固定性的扬弃(扬弃对立的内容、扬弃无条件的自我…),纯粹的思想才变成了概念:真正的实体、精神的本质性(spiritual entities)。精神实体
这种有机的整体的必然的运动构成科学的本质。
其之所以构成区别在于精神是否返回The element of immediate existence。
接下来讨论the forms of consciousness and truth。
The immediate existence of the spirit作为consciousness有两个moments:认识(knowledge)和the objectivity which is negative to knowledge。在这两个对立的moments中呈现forms of consciousness。
意识只知道经验里的东西,而经验里的东西就是精神的实体。
在这个运动中(experience made by consciousness),spirit先将自己异化,再从异化中返回自身(扬弃),这样原来没经验过的东西才呈现出现实性和真理性,才是意识的财产。
在意识里的自我(ego)和作为自我对象的实体(object)之间的不同一性,就是一般的否定性。否定性是两者共同的缺陷,但也是两者的灵魂和推动者。也就是说,推动者是否定的东西,而且是其自身。当实体表明自己是主体(推动者)时,精神的具体存在和本质也统一了,它既是它自己又是它自己的对象。于是直接性中的抽象元素、知识和真实性之间分隔被克服了。存在(being)被中介化了,成了实体性的内容,即自我的直接财产,是概念。到这个时候,精神现象学就终结了(concluded)。
精神在现象学里为自己准备了知识的元素。在知识的元素中,精神的各个环节以知道自身即是其对象的那种单一性的形式扩展开来,这些环节不再分裂为存在与知识的对立,而停留在知识的单一性中,它们都是具有真理形式的真理,它过是内容上的不同罢了,它们在这种知识的元素里,自己发展成为一个有机的整体,这个运动过程就是逻辑或者思辨哲学。
11.In what way the Phenomenology of the Spirit is negative or contains what is false
对true和false的讨论
现在由于精神的经验体系只包括精神的现象好像这个体系对于具有真理形态的真理科学纯然是一种否定的东西。因此人们会不愿意去和否定的虚假的东西找麻烦而要求直接了当地走向真理。
但是黑格尔指出和虚假的东西打交道是有意义的。真实和虚假通常被认为是势不两立的,事实却并非如此。
虚假(false)是实体(substance)的他物(other)和否定物(the negative),实体作为知识的内容是真实(true)的。
实体自身也是否定的东西,一部分因为它内容的区别和规定,一部分因为它单纯的区别(一般的自己和知识)。错误的认识意味着知识(knowledge)和实体(substance)不同一(not identical)。但不同一性(non-identity)正是一般的区别、本质的环节,从中发展出同一性,即真理。不同一性并不随之被抛,而是作为自身、否定性存在真理之中。
但虚假不是真实的组成环节。为了指明他物,真实和虚假不应在被扬弃时还被使用。??
把历史和数学中的真理所采用的思想方法,即【真理存在于表示某种特定结果或者可以直接给予认识的命题里】,用于知识或哲学研究里,是教条主义。
12.Historical and mathematical truth
首先,在哲学知识中,(the becoming of the existence as existence)和(the becoming of the essence or inner nature of the matter)是不同的。
而数学知识只关注(the becoming of existence),即the emergence of the nature of the matter in knowledge。
其次,哲学还把这两种形成结合起来(向内、向外,由内而外,由外而内)。
The internal genesis or becoming of the substance is undivided transition into the external or into existence, into being for another; and, conversely, the becoming of existence is a retreat into essence. In this way the movement is the double process and becoming of the whole: each posits the other simultaneously, and therefore each also has both as two aspects of itself. Together they constitute the whole by dissolving themselves and making themselves into its moments.
数学知识的缺陷在knowledge和content两方面。
The knowledge(人为建构),being external to its content,reduces what moves itself(本质的) to mere material in which it has an indifferent,external,lifeless content.
精神现象学读后感(十五)
5.The absolute is subject-
黑格尔认为他的看法的正确性只能通过体系化的陈述予以证明——关键在于:把真理或真实的东西不仅理解和表述为实体,还是主体。
We comprehend and express the true not as substance but just as much as subject.
Substantiality involves the generality or immediacy both of knowledge itself (知识自身)and of that which being or immediacy for knowledge(作为知识之对象).
关于上帝是唯一实体的争论。(涉及斯宾诺莎、谢林的观点)
6.-and what this is
活的实体(The living substance)只有在安置自身的运动(the movement of positing itself)中,或者是自己转化的中介(the mediation between itself and its development into something different)时,才是真正的主体(subject)。
实体作为主体是纯粹的简单的否定性。
The substance as subject is purely simple negativity, and thus the process of the bifurcation of the simple which produces its own double and opposition, (the process) then again negates this indifferent diversity and its opposite.
它是单一的东西分裂为二或树立对立面的过程,这个过程又是对区别和对立的否定。(否定之否定)
何为真理?真理是它自己的完成过程。
Only the sameness which reconstitutes itself, or the reflection into being itself is the true, but rather an original unity or an immediate unity. The true is its own becoming the circle that presupposes its end as its aim and thus has it for its beginning-that which is actual only through its execution and end. (Kaufman, 28-30)
因此,上帝的生活和上帝的知识全然是自身的同一性(sameness)和统一性(unity),而缺乏任何他物、异化和异化的克服。这种自在(itself)是抽象的普遍性,在抽象的普遍性中自在之自为而存在的本性(the nature of this life to be for itself)被忽视了,因而形式的自身运动(the self- movement of the form)也被忽略了。
本质(essence)不应只理解和表述为本质(immediate substance or as the pure contemplation of the divine),还应该理解和表述为形式(form)——in the whole wealth of the developed form,即全部展开的形式的丰富内容。
只有这样,本质才能被理解和表述为现实的东西(actuality)。
问:本质和真理是一个东西吗?
The true is the whole, but the whole is only the essence perfecting itself through its development .
绝对本质上是结果。中介/反映(否定的否定)使得真实的东西成为结果/绝对。
It is therefore a misapprehension about reason (理性)when reflection is excluded from the true instead of being comprehended as a positive moment of the absolute. It is reflection that makes the true a result while also sublimating this opposition to its becoming; for this becoming is also quite simple and therefore not different from the form of the true which mani fests itself in the result as something simple: rather it is pre cisely this return into simplicity.
While the embryo is surely in itself (自在的)human, it still is not human for itself: human for itself(自为的) is only the educated reason
which has made itself that which it is in itself.
上述的话还可以表示为:理性是有目的的行动。
目的是直接的、静止的、不动的。不动的东西自身却能引起运动,所以它是主体。它引起运动的力量,是自为存在(being-for-itself)或纯粹的否定性(pure negativity)。
为何“上帝是永恒”这样将绝对想象为主体的命题是不可能的?
人们试图通过名词反映其自身(itself),一种主体(a subject),这无异于将主体当成一个固定点、用外部的运动将一个宾词附着在揣测的主体上。但只有通过固定点自身的运动,内容才能被表达为主体。
上面的讨论表明:知识只有作为科学或体系才是现实的,才可以陂陈述出来。说真理只作为体系才是现实的,或者说实体在本质上是主体,是绝对即精神这句话所要表达的观念。
黑格尔指出精神是新时代及其宗教最高贵的概念。
唯有精神的才是现实的,精神的东西是:
[i]the essence or being-in-itself;
[ii] that which relates itself and is determinate, that which is other and for itself; and
[iii] that which in this determinateness and being outside itself remains in itself-or, in other words, it is in and for itself.
The being-in-and-for-itself,自在而自为的东西,是精神的实体。(spiritual substance)
只有对它自身而言也是自为的,即产生纯粹概念(也是客观因素),在这种客观因素里取得具体存在,并且这具体存在是对它的客观反映。
——只有这样的精神是科学。科学是精神的现实,是精神用自己的因素建造的领域。
7.The element of knowledge
科学和直接自我意识之间的对立。直接自我意识视自身的确定性为现实性原则,科学于是被外在于意识之外,取得了一种非现实性的形式。因此,科学需要将自我意识和自己结合为一,从自在变成自为。
8.The ascent into this is the Phenomenology of the Spirit
The becoming of science in general or of knowledge is what this phenomenology of the spirit represents. Knowledge in its natural form or immediate spirit, is that which lacks spirit, the consciousness of the senses. To become true knowledge, or to generate the elements of science, which is her pure Concept itself, it has to work its way through a long journey.
接下来,黑格尔指出个体的教养应该要从普遍意义上的教育考虑。于是进一步探讨了普遍的个体(general individual)和特殊的个体(particular individual)的关系,也是普遍精神(general spirit)和个人精神(individual spirit)之间的关系。
普遍精神既构成个体实体,又因为显现于个体之外构成个体的无极自然。
从个人看,个体精神的形成在于通过教育获取普遍精神,消化其无机自然而据为己有。
从普遍精神看,则是实体(substance)获得自我意识,发展和反映自身。
Science represents this educational movement both in detail and necessity and also as that which has already been reduced to a moment and property of the spirit. The aim is the spirit’s insight into what constitutes knowledge.
世界精神需要相当漫长的耐心来达到自我意识。
个体精神要想把握实体不易,但却任务艰巨性却减小了,因为一切都是已经完成了的自在的史实,是被扬弃的现实性、被克服的直接性。因此个体不需要把具体转化为自在,而只需要把自在转换为自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