屠场读后感篇一
一本阅读时很难让人不联想到《活着》的书籍。开卷之前先了解到了关于作者辛克莱的一些搞笑事迹(虽然,迷信一些没有有力论据支撑的医学观点好像也不能说是搞笑,用人之常情来说更加合适。),导致我对这本书的预期值也降到了极低的程度。但是,阅读的过程中(虽然才读了不到两百页),我发现辛克莱的笔锋如此锐利,与活着那样让人不由自主觉得所有的悲剧都降临到了一人一家之身时不同,辛克莱的视角放的更高,会让阅读之人很明确地感受到是一座山重重压在贫苦的移民求职者身上,所有符合这个条件的人都无法逃脱近似的困境,甚至所有人在被物化之后还会不约而同地去维护资本的利益,因为在矛盾被转移的境况之下,随时会被开除降薪的危险远比工会的枝头诱人,所以,它比《活着》更令我感到不适。
这是一本没有人情味的作品,与其说是关于动物的《屠场》,不如说是人沦为屠场之器具的《工业》。
屠场读后感篇二
拿到《屠场》这本小说后,可以预料到这将是一场直面黑暗与丑恶的阅读过程。诚然,在厄普顿·辛克莱的笔下,随着以主人公尤吉斯为主线的立陶宛移民家庭在美国悲惨经历的徐徐展开,我们不由得在人物命运的波折中体验着人世间的苦难与哀痛。尽管一百多年的时间过去了,这本现实主义小说依旧留给当代读者以无比的震撼和触动,甚至由此所引发的对于食品、社会等等问题的思考也颇具现实意义,这一点的成功要归功于辛克莱独特的文字风格所折射出的思考,而在阅读的过程中也会让我常常想起其他的几部作品,下面会一一提及到。
回到作品本身,对于第一章婚礼的描写代表了主人公及周边人物在整部故事中唯一的欢乐时刻,两个来自立陶宛的新人在移民地美国芝加哥结合,男主人公尤吉斯对于新生活的向往充满了理想主义的期待,身处底层社会的周遭人纷纷登场,体验着一场婚礼所带来的欢乐,可恰恰就是这一章末尾对于金钱的短缺和欠债的压力已使这份欢乐也显得尤为短暂,美好的未来仿佛触手可及但却高不可攀。这一章的设立有着特殊意义,与理查德·耶茨《革命之路》有着相似之处,在《革命之路》小说一开篇的时候,女主角爱波参与了由社区邻居组成的业余演员话剧节目,虽然爱波在其中倾心投入所扮演角色,但最后的演出效果不是很好,随后引发了在公路上她与男主人公弗兰克的第一次争吵。这个失败话剧在小说开篇呈现形成了蝴蝶效应,持续影响着之后事态的发展,在这一点上,理想与现实的冲突已经悄然呈现,同时还借助其他人物的出场营造出了周围人假意逢迎、自私虚伪的客观环境,为整部小说奠定了破灭的基调。
通过前几章可以看出,尤吉斯一直彰显出了年轻自信的优越感,他不甘于平凡和贫穷,想靠着自己的力气去拼一份家产,从而改变命运。对于面临来到美国后的一项项挑战,他能靠着一份坚韧的心态去咬牙承受,在他的认知中,似乎忠诚的劳动能换来对等的回报。但是随着情节的推进,尤其是身边的人不断地被卷进社会的熔炉中,他的性格渐渐发生变化,从痛苦到怀疑,从怀疑到否定,从否定到堕落,各种人物的悲惨故事不亚于余华笔下的《活着》,他们被生活所挤破,被职业所压榨,被制度所碾压,最终或死或沦落,在那个残酷社会的染缸中,好人不仅不能够获得回报,反而会被拽入到地狱的深渊万劫不复。尤吉斯的堕落类似于另一位美国现实主义作家德莱塞《美国的悲剧》中男主人克莱德·格里菲思的转变,从被迫从属的角色转变为心甘情愿的乐享其中,似乎这有与黑暗同舞才能蝇营狗苟赢得喘息,在这里,原有道德观和价值观的自我约束早已荡然无存,取而代之的是与残酷社会的同流合污。 但换一个角度来看,尤吉斯又与尤金·奥尼尔的戏剧《毛猿》中男主人扬克有着很多的相似之处,他们对不公正的社会有过自己的抗争,但仅凭个人力量一直无法摆脱社会对于个体的毁灭。在结局处理上,扬克以死亡的方式结束了生命,但却透露出了不屈不挠、永远进取和不断探索的人类意志,这一点也正如尤吉斯在最后篇章的转变和觉醒,社会主义思想像是拯救他的一根绳索,将他从泥沼中拉出,成为了一个在思想和行动人的独立个体。
书中对于各种工作场景的描述可以说是十分详细和生动,作者不遗余力展开描写,不仅是为了让读者有更直观的感受,更为了让他们体会到底层人物与圈笼里的猪、牛等牲畜无异,这何尝不是整个社会的悲剧。通过作者在文中的叙述,当时每一个产业都充斥着对于底层劳工的剥削和压榨,资本家凭借着垄断托拉斯在工业时代创造着巨大财富,书中后半部分尤吉斯碰见了资本家琼斯的儿子弗雷迪少爷的经历颇似卓别林《城市之光》的经典桥段,靠着剥削所换来的是对于金钱的挥霍无度、对于物质的骄奢淫逸, 而底层工人却承受着为几分钱几毛钱几块钱奔波乃至家破人亡的结局,两者之间的鲜明对比在书中比比皆是。同时,对于书中真相(尤其是食品行业)的揭露淋漓尽致,很多人都知道罗斯福总统阅读此书扔香肠从而推动立法的经典桥段,但诚如作者所希望的那样,作品的意义是在于打动公众之心,他在书后通过社会主义演讲者和参与者们的论述给出了自己清晰的答案,主人公通过积极参与社会主义活动找到了自我价值,从而获得新生,尽管在有些地方的处理上值得推敲,但是这丝毫不影响辛克莱所做出的努力和期望,他渴望着一种改变,而这也成为了他所要表达的一种信念。
在世界文坛上,厄普顿·辛克莱不算是最出众的作家,甚至放在现在,能认识他和他作品的读者也不在多数。当你阅读到《屠场》这部作品时,你可以感受到他的文字偏于直白,他乐于在描述中掺杂着自己的感受,以至于很多细节都给出了他的态度和意见,书中的情节因为人物命运的相似,在感情处理上有重复的色彩,在作品的后半部分对于观点的论述呈现出了一种说教的意味。但这些问题从本质上不影响这是一部好的作品,如果现实主义作品不能够从心灵深处打动我们,那也就无从谈及它的思想和意义所在。纵观整个故事线,《屠场》也很像是中国的“骆驼祥子”,人物经历的相似让两个角色横跨大洋有着深切的共鸣,对于社会黑暗的有力控诉和抨击,成为了很多作家的一个切入口,但在不同的处理和表达方式上各有风格和特点,文学的魅力经久不衰,期望有更多的好作品能够唤醒人类的良知吧。最后要对四川人民出版社再版这部作品表示感谢~~~
屠场读后感篇三
纯净的食品,对于一个国家来说,至关重要。好吃的食物人人都喜欢,却不知道好吃的食物背后是那么的肮脏不堪。那么是什么改变了这一切呢? 改变这一切的竟然是屠场这本书,屠场这本书竟然能够推动了,1906年的纯净食品及药物管理法。并且促进了食品安全,这本书到底有什么魅力呢?喜欢这本书的一起来探讨一下吧。 作者厄普顿辛克莱,1878年出生于马里兰巴尔的摩一个没落的贵族家庭。他的命运就像不断转变的灰姑娘一样,可能是他的命运让他对生命的意义有了不一样的认知, 为了有个好的生活他很努力,15岁时就为一些出版物写文章。并以此供自己上大学,后来他为了写一本让大众都有共鸣的书,亲自到屠场体验生活。 只有亲身体验才能感同身受,写出来的文章才会让人产生共鸣,正是如此在这本书里让我看到了,底层人民为了幸福生活,满怀憧憬的从自己的故乡,辗转反侧来到了芝加哥追寻梦想。 没想到追寻的不是幸福生活,而是悲惨生活的开端。故事内容令人细思极恐,从光线昏暗到处爬满老鼠存放肉的库房、到令人作呕的工作环境,整个制作流程跟本跟卫生搭不上边。 还有被资本家压榨到,透不气的工人们。那里有压迫那里就有反抗,这种压迫使工人们团结起来一起反抗,这本书把当时美国, 从农业走向工业,过度时期的腐败现象、贫富分化、为了利益的道德沦丧,演绎得淋漓尽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