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闹,少年》是一部描写少年成长故事的小说,讲述了主人公在青春期所经历的挣扎和成长。小说通过对青少年心理的深刻剖析,展现了青少年在成长过程中所面临的困惑和挑战。通过主人公的成长历程,读者可以感受到作者对青少年成长问题的深刻思考和观察。
《别闹,少年》读后感(一)
这本书的题材和内容都很符合大众的口味,特别是这个标题,别闹,少年。很清楚的描述了人在少年时期都活泼好动的特性,而且也表达出了作者对青春时期的怀念,内容丰富,不错,值得阅读。而且里面的内容和人物刻画也栩栩如生,让人看后有一种重回青春的感觉
《别闹,少年》读后感(二)
不清楚 为什么会在图书馆里借了这本书 当时可能是觉得绿色封皮吧 苏打绿的颜色。对于作者 是第一次以文字媒介相识 没有过关注 讲述的多是自己的故事以及周围朋友的故事 爱情为主 因为这主题对我这种人有点敏感 不是很爱 觉着即使是分手的故事也能让我羡慕 呵呵 不过 从后记中看 对作者而言这是他对青春的一个纪念 也是应该花费很多心血而成的作品。
《别闹,少年》读后感(三)
青春的年华总是易逝的却也是令众人怀念而无法忘却的。这也是为何如今各种青春小说和电影畅销的原因。
第一次看到这本书是在某杂志上的推荐吧,后来在书店发现了它。不过在此说一句,自觉35元的价格还是小贵了些。
书中讲了些故事,不长不短。说实话论讲故事并没有张嘉佳的《从你的全世界路过》好。不过书中却又那么几个细节及瞬间是令我动容的,甚至在读完这本书后有种意犹未尽。也许是出于完结了一本书的感慨,也许是出于对于年华离去的感伤。
再看一眼自己,从后往前。
《别闹,少年》读后感(四)
五封信,几十个故事,信手的随笔,有心的无主情话。
《别闹,少年》将情绪缝在了故事之中,你会发现这些故事里,那些讨厌的,勇敢的,倔强的,爱作的,人们不是别人,正是另一个你。
那些年,你甩开伸来的手一万次。有一个人给你的台阶连起来能接成天梯。
那些年。你不疲倦,以为这就是永远。你不知道,永远两个字,十二画就写完了。
记忆,被时光卷得行色匆匆,心满意足。你驻足不前,退后也不是,前行也不是。回望过去,查无此人。努力,就像用圆珠笔在本子上写心里人的名字一样。一百遍,笔芯写完,又能怎样。感动常在,只为自己。
少年。
你可知道。
比光速还快的,是物是人非。
《别闹,少年》读后感(五)
这本书在一个多月前就已经看完了。之所以现在才来写书评,纯粹是因为自己对于这本书的感情过于复杂。
这本书我大概是分成了两个部分读,倒不是不能一气呵成地读完,而是觉得全书的前后部分差距稍微有一点大。
我这里说的前半部分是指大概到【感动常在,都为自己】这一章之前。不得不承认的是,小北在写小故事方面算是比较有天赋的,行文十分流畅,几乎是一气呵成,让人读着有一种“根本停不下来”的感觉,恨不得就捧着书一口气读完。
至少在看到后半部分之前,我是这样认为的,这是一本值得大家细细品读的好书。
当然,这里的后半部分就是包括【感动常在,都为自己】及后面的章节了。在我看来,这几章中,小北的行文重心渐渐从讲故事转移到了说道理。或许是每一个天赋都有其局限性,很少有人能够各方面都达到比较高得水平,小北在说道理这部分的笔风就略显青涩苍白了。
在看后半部分的时候,自己就觉得没有一种强烈的带入感。对于现在流行的心灵鸡汤这类的文章,带入感这种东西该是十分重要的。你想要表达出来的东西,不是你自己了解或者是领会了就可以,而是要给这本书的阅读者一种这能够跟我引起共鸣的感受,若是带入感不够强烈,那么读者对于书本身想要表达的东西就没有一个深入的理解。
不过,我想,任何事物都会经历从青涩走向成熟的过程,对于小北也是如此,一切都会好起来的。
《别闹,少年》读后感(六)
拖了许久的:别闹,少年,迟迟下不了笔,是因为里面的情节与现实毫无瓜葛犹如虚幻世界?
OH no ,不是,真的是看完感触颇多,却不知从何开始,有太多的话语却不知怎么将它吐出来 ,于是试着往喉咙处一挠...
给小安的信:
看着小北对小安从最初看到名字那种热烈心惊肉跳,把喜欢小安那种感觉比喻成就像走在过道上无缘无故被雷劈,隔几天劈一次,隔几天劈一次,有时候甚至会抬起头默问老天,你到底有完没完.....暗恋期间,这感觉真的形容的贴切,见到喜欢的人会紧张会不知所措,想表现的漠不关心却管不住自己的眼睛呈雷达状捕抓到喜欢的人右脚踏入自己可见最大半径范围内一刹那,捂不住自己的耳朵偷偷伸长想听到关于TA的各种八卦事情,甚至每次想在TA面前呈现最佳状态却总以笨拙画个完美的句号。这种feel 很简单 很纯粹,美的让日后回忆起来都嘴角上扬,心想 当时自己怎么就那么傻乎乎丫?
从这种朦胧美的暧昧期直接跳入有点生厌的结束期,时间瞒着我们偷偷溜走2*365天,读到:朋友无意在豆瓣一名为“你最想对TA说的话”的活动。原谅我第一反应笑了,不是因为故事情节,仅仅是因为豆瓣这2个字,这么近,这么近,竟然在我触手可及的范围内,如此接地气。而后反应完毕,继续阅读,读毕,发现小北真的是从内心里完完全全放下了小安。
看到小安参加那个豆瓣活动的照片,她举着一张纸,纸上写着小北的英文名和一句话:我想知道 你现在过得好不好?连周边朋友都感动的泪奔,说小安是爱小北的。小北自己听完却笑了,他笑不是觉得欣慰而是觉得朋友们傻。小北说---我已经不在寻求那些能证明什么的蛛丝马迹了,也不再轻信那些能渲染什么的深情举动了,更不再抵抗那些能戳穿什么的悲恸伤感了。
说白点,小北已经对永恒和消亡这些事麻木了。小北长大了,没了以前的那份可爱单纯的心惊肉跳,真正从内心深处放开了这段感情。有点惋惜,不可否认时间也让我成长了,想当初看-那些年,我们一起追的女孩,沈佳宜没和柯景腾在一起,我气得直掉眼泪,看完闷闷了一个星期,有什么理由不在一起,那么相爱,凭毛线不在一起?现在距看完电影已过365*2天的我也释然了,就是因为那么一些理由,沈佳宜就是没和柯景腾在一起。青春还真的是人生中最伟大的一场虽败犹荣,对于那些年的结局我也就此释然了。
读小北的文字就跟我最喜欢的一部电影《about time》有点相通feel,很容易被许多小确幸的细节碰中。时光按照自己的步调从容走着,于此刻此时,让我再看你一遍,从后往前.
《别闹,少年》读后感(七)
收到小北这本书的时候,对作者并没有过多了解,只在微博上关注到一个很帅的男孩发一些矫情的文字,生来一副好皮囊,再加上让人不反感的生活记录,这种暖男总会得到很多女孩的关注。《别闹,少年》前面就是小北的照片,白衬衫或白体恤,小平头,清新自然,再加上在草地上与溪水草地为景,与动物为伴,感觉到一种平和。
写这篇短评时,我已经看完书两天,整本书都是抱着在地铁里读的。非早晚高峰的地铁并不拥挤,带着耳机,靠在一个角落,读几篇很容易将人带到那个上课传纸条,下课写情书,课间送饮料的回忆中。看到第一篇就是写给小安的信,看到心里被撕拉得有点痛,也许所有人都习惯在别人的故事里心疼自己。
看《别闹,少年》就像看一个男孩的成长,从最初“有你天堂,非则洪荒”到后来“我爱红尘,红尘爱我”,不知是不是责编有意这样安排了文章的顺序,整本看下来从青春,爱情,友情到看到世间的人情冷暖。温和的风格,唯美的故事,淡淡并不绝望的忧伤。我们在拥有时,总觉得什么都还有很多,现在却总觉得不够了,就像我们的青春一样。从15、16岁懵懂爱情,28、29岁我们想要结婚生子,46、47岁我们不再感受激情归于亲情。
我们一起长大,认识很多人,能留下的人很少。同走一路陪伴在彼此身边,或者一段路之后远在天涯。起初,同学录上最常出现“保持联系”四个字,像一道印章,见证共同岁月的同时,也预示着盖完章即刻走人。现在才明白,逢强调保持联系的人,似乎是最早一批为分离做好准备的人。跟我们关系一直铁的那几个,别说写保持联系了,谁在同学录上动过一个字。
我们曾穿一件卡通套装去取悦一个不回头的女生,也曾煲四个小时的参汤在零下一度送给心仪的男孩;我们曾偷偷为一个不爱说话但笑起来很好看的女生打架,也曾在被窝里举着手电绣十字绣,织围脖送礼。
读毕,希望小北这样的男孩别老,他是花季女孩们永远活在记忆中的白衣少年。我们总认为我们应当得到配得上自己的爱,什么是配得上呢,两人在一起舒服就相恋。以后能不能和你一起看夕阳不重要,不是夕阳不美,也不是近黄昏,而是夕阳变得太快,一扭头一个样。如果你在旁边,等我想起夕阳这件事,扭过头一看,天早黑全了。我喜欢他有这样的幽默感。
《别闹,少年》读后感(八)
我是个对书很挑剔的人,虽然能出版的文字,一定有不错的价值,但密密麻麻的文字集结成书,就是一件新的作品。它的封面,它的排版、配图,它的纸张、印刷质量,都是作品的不可缺少的一部分。朋友都说我龟毛,但我相信书也是有“秀色可餐”,有“面目可憎”的,同样的书,我会选择看上去更赏心悦目、更有气质的那本。
从包裹里拿出这本书,就微微点头。简单的绿色、一张黑白照片,广告、新鲜、繁华充斥的街头,却有些阴沉,飘着点点细雨,人们行色匆匆,客车正在飞快地行驶,映在观者眼里是一道模糊的、闪烁的光影,大大的站牌树在靠近我们的前面,大大的“终止 END”,是车、还是时间、还是我们?右上角喷漆似的鲜明字体“别闹,少年”,轻率、洒脱、嘻哈似的范儿,右下角细细的一行字“青春是人生中最伟大的一场虽败犹荣”。简单,深刻,又闪烁的青春范儿,怎么能不喜欢?
翻开书,是作者的几张照片,多是黑白色调或纯色调,简单的广阔天地,年轻的少年迎着光、迎着远方,无所畏惧、无所强求,该是走过了青春,坦然回首讲给朋友听,也讲给现在的、当时的自己听,朋友不置可否,现在微笑,当时懊恼,现在的自己却只是笑看着当时的自己,微笑不语,有种成长别人没法之于帮助或评价,全心全意的投入了,经历了,走出来了,也就是了。
读完书,被朋友拿走了,她读过一些之后,我们闲聊起来。我说着那些故事,她竟然纷纷附和,姐,我是乖乖女,你可是从小到大正宗的女汉子,哪来那么多的“共同语言”、“惺惺相惜”!一番掰扯之后,我俩忍不住笑了,那些青春岁月、那些年,我们各自独自挣扎着、闷声不吭的咆哮着,以为我孤零零和全世界对抗,其实,我们都一样,每个他人的故事里,读到的都是自己的影子。那么就在这里写下我读到的“我”和“小安”:
《给小安的信》
阳春三月的午后,杨柳依依,清风徐徐吹起你的发,那么远,却好像就在我眼前,所有其他都一片模糊,仿佛只有你,和我,和阳光、微风,我不知道是因为那天的天气太好、一切都正恰好,所以我记住你,还是因为你,才记住了那天的天气、那天的一切?
我清楚地知道我喜欢你,因为我的大脑、每一个细胞都仿佛叫嚣着“我喜欢小安”,让我无法从喜欢你的情绪里逃脱。我却说不清喜欢你什么?因为关于你的一切我都喜欢,你内双的眼睛、鼻梁的雀斑、嘴角的斜纹,我统统喜欢。
可是,小安我喜欢你,让我狂喜、兴奋,也让我懊恼、不安。你的美好,让我慎重地犹豫不觉,尤其我最想说的话,你平常的一天、普通的一个时刻脱口而出,我该感动的,却想被点了穴,只能干愣着。
我清楚记得你说的每一句话,我俩的每一个约定在真心话的时候,和朋友说起,被他们嘲笑,都是小事情,你也会觉得是小事情,现在我想想,的确是小事情,但当时的我中怎么就那么小心眼,那么小题大做。直到后来我才明白“约定这种东西,成立于氛围,结束于现实。它们作用于很久以后,不经意间被想起会觉得很美。它们的美不在于最终实现,而在于使人铭记。”
在不同的地方上大学,我想你,约你一起旅行,你答应了,我忙的不亦乐乎,充满了期待和雀跃。可始料未及的是,所有美好在见到你的那一刻嘎然而止。我突然变得平静,甚至说失望,像曾经因为突如而来的喜欢你一样,我被突袭的失望深深伤害了。
很久不联系,偶然看到你在豆瓣上的一张照片:你举着一张纸,纸上写着我的名字和一句话“我想知道你现在过得好不好”,我笑了。
所有无疾而终的爱情无非:我爱你,你不爱我;我不爱你,而你又爱我。我不知道爱换成其他什么词,是不是也成立?当我思考这个其他词的时候,我知道:我已不在是当时的我。那些过去的岁月,我面向太阳,像拥抱阳光一样张开双臂。
《别闹,少年》读后感(九)
拿到这本《别闹,少年》的时候,我刚吃过晚饭。傍晚五六点的光景对三月里的江南而言,天还不算暗。我像被洗脑一样,脑袋里开始单曲循环鞠萍姐姐唱的那一句“勇敢的少年啊,快去创造奇迹”。 我站在灰蓝色的天空底下想,哇嗷,我天真纯洁的少年时光真的是再没办法从狗嘴里啃回来了! 绝倒 我初阅读时,并未觉出作者文笔妙处,只认为文字大胆,颇有些令人解颐之处。直至夜半,我笑歪在书桌前,方有种与飞行官小北的文字相见恨晚之感。其中有段儿文字写他对高中同学录的看法: “跟我关系一直铁的那几个,别说写保持联系了,谁在同学录上动过一个字。后来,又流行这样一句话,大意是真正的朋友,即使很久不联系,见面依旧默契,不会尴尬也不会客套。” 看到这里,我以为下面怎么着也要煽情一把,结果来了段儿“等到大三大四,相信这句话的人又开始排着队自扇耳光。”我捧书狂笑,倒不是全因为这话写得多么犀利直白,而是从前我还真这么折腾过!一是笑自己那些年的幼稚,攒了一本厚厚同学录;二是笑自己这些年无缘无故地丢了不知多少朋友。 全书更像一个扎满小针的可爱玩偶,无论换多少个姿势,换多少个拿法,总会被那些出其不意的文字扎出指尖细密的血珠。那感觉一直连到心尖儿,像是有点痛的却又是叫人痛快的。 试问,若不在年少时把这辈子堪称巅峰的矫情尽情挥霍一把,以后的日子要拿什么来找乐子?青春没有几个被狗啃过的牙印,没有踩过几堆狗屎,没有遇上几个人渣奇葩,往后哪儿还有机会自己扇自己玩儿呢? 性感 大多数的时候,飞行官小北都以一个理性视角,以一个成功熬过少年时代的“过来人”口吻,讲着他所记得的故事和敏锐的情感,讲着对这个世界的理解,老练而纯粹。 他说:人生这种东西,就好比沙发。除非极舒适,否则就得不断换姿势。但极舒适的的沙发常见,极舒适的人生鲜有。姿势换多了就纳闷,咋就怎么找都不对呢? 他说:我之所以理解他,是因为我也曾很像他,有这样一个人肯陪我一起抵御这世界的分秒荒凉,我就能平和许多。 他说:我确实喜欢自己,全天下能反光的物体都可以作证。 我不自觉地想用“性感”来形容这个作者,一个通过文字从感性到性感的人,明明满是自嘲偏又高冷得不得了。行文间,他时不时就彰显一把人性的光辉或是闪现智慧老人的光芒。那些大道理,矫情得恰到好处,连出场时机也拿捏得就像是超级男模解开了衬衣的扣子,无意间刚好能露出若隐若现人鱼线,惹得旁人猛咽一口口水而不自知。 小北真是个机智的小伙伴呢! 少年 读到结尾处,我像小北说的那样,顺手牵羊出一段少时旧事。 我高中时有个同桌,是极文静内秀的女生,学素描和小提琴,写一手漂亮的硬笔字。有一次我不知怎么就与她探讨到人将老去这件遥远的事情上,她忽然显得格外激进和愤慨。她说自己完全无法忍受脸上张牙舞爪地爬满皱纹,然后松弛成一张萎缩的面皮。她说变老了肯定要去自杀,因为“老”实在太令她恶心。 当时“贪生怕死”的我无疑却对她产生了钦佩之意并对她的决定表示惊叹,甚至心中暗自赞赏和羡慕这种面对死亡的无畏无惧。 看,年少时,我们都多么干脆,多么白目。换言之,我们都多么傻缺。 至今我都能记起她生动的表情和夸张的语气,那又是一种怎样的鲜活和漂亮啊! 尾声 但即使怀念,我也从未想过要回到过去。因为那种以为自己会成为超级英雄,以为自己的爱很伟大,很无私的日子,经历过一次还不够吗?我恨不能“回望过去,查无此人”,从此锦衣日行。 倘若时光换一换,有人对现在的我说起高中同桌说过的话。我大概只会拍拍那人的肩膀,笑着来一句:“别闹,少年。” 我只希望,每当自己想念那个年少时的我的时候,我能在小北的那张沙发上挤一挤,偷喝一口他的酒,然后翻开那些无法被直视的过往,对自己说—— 让我再看你一遍,从后往前。
《别闹,少年》读后感(十)
连续三天,我读这本书到半夜两点,用当下流行语说:“根本停不下来”。原因我也不清楚,可能人到深夜比较容易矫情。
“青春,是人生中最大的一场虽败犹荣。”被封面上这句话深深地吸引,铿锵有力,字字珠玑,蕴含着一种史诗般的气概。而“别闹,少年”,恰恰又带着一股嘻哈的韵味。猎奇的心理不断作祟,让我急于品味一下这本书究竟是何种曲调。
先说说飞行官小北。翻开书,有几张作者的照片。黑白彩色兼有,个性十足。你会看到湛蓝的天空,刺眼的阳光,辽阔的草原,奔跑的背影,白色的衬衫,坚定的步履。一切你能想到的美好事物,都在几张简单的画面中展现得淋漓尽致。青春与自然的气息,透过书页迎面而来。
见过作者,声音很好听,比想象中多了一份深沉。我在想,有故事的人大概都会被这种气质包围。平和中依旧不乏少年的酷,更不乏“飞行官”的范儿,沉稳洒脱,带着几分倔强。感觉这样的人才会有这样的故事,才能写出这样的文字。读来会让你想起什么,然后哭着笑出来。
我不想用“帅”这个词来形容一个人,在我心里这不是一个褒义词。当下可以称之为”帅哥“”美女“的人太多了。说一个人”帅“,可以说明对他的关注还停留在表象,至少是超越了其他。
说实话,我不是一个会讲故事的人,也经常看不懂别人的故事。那为什么还要听呢?因为你讲的是你,我听的是自己。我们没有相同的人生,但我们有曾经相似的情绪。读到某些文字,就像听到一首熟悉的老歌,就像咀嚼小时候最爱吃的糖果。
”毕业即分手“的故事烂大街了吧,可我还是把”给小安的五封信“读了三遍。他们之间的美,美到令人落泪;无法实现的愿望,最终也没有走在一起,疼到让人窒息。“约定这东西,成立于氛围,结束于现实。它们作用于很久之后,不经意间被想起会觉得很美。它们的美不在于最终实现,而在于使人铭记。“身边有多少小北,或者小安。
”这么多年过去了,一个人过马路时,右手还是会不由自主地拦一下。“钉在墙上的钉子,即使拔掉也会留有痕迹。钉在心上的,痕迹只会更深。况且,钉钉子时,还是少年。
所谓相似的情绪,大概就是读到一段话,你可以当自己是作者。”我的青春快没了,你怎么还不来。再晚,我就听不清,看不清,想不清了。那时,我会以为你是个疯子,说着我听不懂的道理,唱着我听不懂的歌。我会在你注视着我的时候,想回家好好睡觉,好好醒来,和昨天一样,和前天一样,和大前天一样,和这一生一样。“对啊,我不怕老,只怕一切都来不及。我可以等你,而时间愿意吗?
”想点一份你和屋檐,赏暴雨。“想起最近手机里单曲循环的《晴天》,“ 从前从前,有个人爱你很久。但偏偏,风渐渐,把距离吹得好远。”听到周董的声音就觉得感动。是老了吗?大概是吧。
曾经自诩为不怕时光的少年,现在怕得要死。因为老去,是一场无论如何也打不赢的仗。可是又不能坐以待毙,只好在知道结果战败的情况下拼死搏斗。人生有那么多的无力,这应该是最大的无可奈何吧。
少年,比青春多了一丝活力。韩寒写的《似火年华》,有句歌词是”再不疯狂我们就老了“。害怕老去,在某种程度上也是害怕失去吧。年轻时最大的资本,你的试错可以被接受,犯错可以被原谅。而变老则意味着放下勇气、信念、骄傲,换之以孤独、顺从、苍白。
别闹,少年。作者说,”一生年少“不是给自己的定义,而是对自己的期望。我不知道有多少人试图抗拒过,即使明知道自己一天天变老,即使耳边有人不停地说你都xx岁了,该如何让如何了。与时间为敌,将心中的”少年“永远作为生活下去的标尺和动力。
人不轻狂枉少年,不闹何以为青春。只是,当一切渐渐变得平淡,少年你还在吗?我相信你还在,我知道你还在。我不会忘,你也要记得。
惟愿我们一生年少。
《别闹,少年》读后感(十一)
在红尘里打滚一遭,总会有几句人生格言可供说道,也总有几件人生往事可供吐槽。不然,就真枉费了这大好的青春,辜负了这如花美眷、似水流年。
但记忆跟梦有异曲同工之妙,分明历历在目,却总隔了一层。想要说清楚道明白,大抵要经过一番解读、一番粉饰,都是文艺的再创作。因为往前追溯,才有了过去。
当然,这种再创作也有技巧上的高低。有些借记别人故事说的还是自己,从“他”开始,到“我”结束;有些则更加具有概括能力,从“我”或者“他”开始,到“我们”结束。
小北的《别闹,少年》可以划归为后者。本书由5封信和30多篇或记事、或议论、或点评的文章组成,都是作者在深夜里回望时光的结果。其中,个人觉得那写给小安的5封信已将他这些年来的三观道尽,之后的30多篇,则是偏重故事的不同,内涵上却差不离。
纵观小北的语言和讲故事的方式,他自称矫情,其实还好。感情是真挚的,行文是流畅的,人物形象也是鲜活的,也会在讲到涉及本质问题的时候顺带自我剖析,偶尔发发议论也有自己的见解和三观。对于一部文艺作品来说,他只要能够对产生共鸣的人有效果就行了。这样看来,《别闹,少年》对于“我们”而言已经具备了普遍的意义。
另一个特点是,他的文字具有将记忆中的人和事都具象成一帧帧可以观看的照片的能力,使得这本书成为了画面感十足的青春小电影。即使,我与小北以及小北故事中的人们素昧平生,这些画面感十足的文字也能够一下子将他们的形象传达到了我的脑海里。
有了上述两个特点,我就可以大着胆子腆着脸说:虽然我没有见过你,但我对你很熟悉。
我就可以放肆想象这样的小北: 从前,有一个开飞机的舒克,他的名字叫飞行官小北,他摇头甩手走在自己的路上,感情丰沛,内心细腻,爱惜自己,也热眼旁观身边人。关键是,他记忆力还很好,帮着我们回忆也许自己都已经忘记的过去。
记忆同梦,那小北就是一个专门的做梦者了。每当夜里生产梦境时,他总能看到包裹在影子里的少年们。不管影子如何光怪陆离,显得我们小小的身体如何荒唐,小北总能抽丝剥茧、拔出萝卜带出泥的试图复原少年们的本来模样。
但这样还不够。梦要经过剥离才能露出意义所指,记忆也需要小北的理性加工才能成为“小北的少年们”。
因此,做梦的同时,小北是在意识清楚的情况下进行的写作。小北在书中表现最多的人生格言概括起来是:基于人是自私的,爱别人真真假假,爱自己真真实实,所以,一是不要被自己的行为感动,二是不要被短暂的情绪绑住前行的手脚。这两条,即使做梦的时候他也没能忘记,也贯穿了本书始终。
正因为如此,在梦与醒之间的小北,幸与不幸都在此了。“别闹,少年”四个字举重若轻,正是夜半如梦呓一般的存在。
期许一生年少的小北,努力证明“我的文字都在说明‘我’这件事。”这话不假,但“我们”也在那些文字里跳跃出来。相比同龄人而言,小北早明世事,再怎么自称矫情,也不可避免的成长着。既入红尘,长途跋涉,都会变化。
也许终有一刻,小北在做梦的时候,会对那些梦里纷纷的少年们真的说出“别闹”两字,就让他们留在当时当地。只因为,就算他记忆力再好,也甘愿披着梦夜行,那前方的光一打,影子就被留在了后面啦。
这样,小北就能“惟梦闲事不梦君”了吧。
《别闹,少年》读后感(十二)
有点怕读小北的书,特别是《给小安的信》那一章。
好比宝玉站在蔷薇篱笆外面,看面薄腰纤袅袅婷婷的龄官儿用金簪子画地,站了半晌,龄官儿浑然不觉,满地都是一个“蔷”字——那是她心爱之人的名字。少时片云致雨,龄官儿头上身上都是雨水,纱衣裳都湿了,仍是没头没脑不管不顾地写着他的“蔷”,宝玉心下便担忧:这个孩子一定有什么话说不出的大心事,外面这么个形景,心里不知怎么煎熬呢。看他的模样儿这般单薄,心里哪还搁得住煎熬?
但最有feel的,也是《写给小安的信》。恍若回到十六岁那年的夏天,天地辽阔,少年的世界是一派晴朗,纵有烦恼也只是路过乌云,最多下一场太阳雨,你看那孩子小心翼翼地对心爱的人表白:
“你曾说过,对你来说我是一个不能被任何人替代的人。我也明白,对你来说我只能是一个不能被任何人替代的人。这就是我在你这条道上可以取得的最高荣誉。像一个终身被软禁的国王。只不过这个国王当年不服,埋头做着希望能感动他的天地的事,却奢望他的天地不只是被感动。”
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我们都年轻过,了解这种想触碰又收回手的感觉,因此这句话一出现,便立刻被它击中。我的心变得柔软,知道那孩子正在学着去爱,当人在陷入爱情时,想象和记忆都变得格外茂盛而脆弱,仿佛热带雨林一般温润潮湿,长满了低矮的蕨类和开花的植物,你看他一直在碎碎念:
“最喜欢的是你的眼睛。你是内双。后来逢人问到有关内双的问题,我会这样解释:内双是藏而不露,比双眼皮内敛,比单眼皮温和。回答这些问题的时候,我的脑子里想的全是你。”
“你的笑容让我想起洗衣粉的味道,就是我妈把一堆洗好的衣服叠整齐放在我的床脚,我抱着放进衣柜前总要闻一闻的那种味道。”
少年看见红玫瑰,纵然神魂颠倒意乱情迷,也带有清新的美感。年轻人的世界里没有真正的绝望,再穷困潦倒也隐含着一线希望和颓废的美感,就像泰勒•斯威夫特写下的又一首伤心情歌,就像林赛•罗韩当着记者的面酗酒飙车。唯一能够真正击败他们的是时间,天总会黑,人总要离别,小王子最终也要离开玫瑰去做星际旅行。比光速还快的,不过是物是人非,一切都飞快地离你而去,那个世界刹那间就和你没了任何关系。散发着奶油蛋糕味儿的、好看得近乎透明的姑娘,曾跟你画过三八线,往你背上贴纸条、腕上画手表的同桌终于抱着大桃子离开了,你最后一次看到她,她已经染了太妹似的黄头发,分在慢班里,据说她和小混混谈恋爱,你们偶尔在校园遇见,除了假笑两声你不知道说什么好,最后还是她气定神闲地笑着告诉你,“回不去了。”
即使小安会抱着写有“我想知道现在你过得好不好?”的牌子拍照,再把照片传到豆瓣活动上,即使陶霖还坚持在酒吧唱奥特曼的“奇迹一定会出现”,我们仍知道,终究是回不去了。那些躲在温柔、阳光、笑容、白衬衣后的小忧伤,躲得过醉酒当歌的夜,躲不过四下无人的街。一切都在堕落,一切都在无可挽回地走向庸俗。青春确实是人生中最伟大的虽败犹荣,可是你终究要离开,你会长成大人。
我们终究要失去那个自在如风的少年,这件事想想都让人难过。
《别闹,少年》胜在清朗自然,小荷刚露尖尖角,浑金璞玉尚待时光雕琢。字里行间一派坦荡,见得到作者本心。玉娇龙在竹林中怒斥:“你们这些老酱油,怎么见得到本心?”大抵如是。小北亦有玉娇龙那种不管不顾的执著,他待人宽厚,却不肯放过自己,即使他提起自己过去时用的都是说别人经历的口气,即使他擅长就地掩埋那些稍纵即逝的难过。那种强作欢颜装没事儿人的劲儿,还是让我想起倚天屠龙记里金毛狮王的绝技“七伤拳”,心肝肾脾肺阴阳二气,“一练七伤,七者皆伤,先伤己,再伤人”。
我始终觉得写作者都是赛亚人,受到不致命的重创对这个群体来说其实是大幸,因为阅历的丰富和技巧的提升只会让他们忍辱负重得到新的变身机会。伤疤越多,越有可能使作品尽善尽美。唯一需要担心的是他们的心,心脆弱而敏感,跟不上钢铁之躯的变化。最好的诗人都死于心碎。这像是写作者的第22条军规,懵懂者最易快乐,追索真相的人却一定会承受命运的折磨。当然小北也可以写很漂亮的心灵鸡汤,但我希望他不要,我希望他丰盛而精彩,倒不一定要时刻绷紧政治正确这根弦,毕竟“要做个好人”这种想法已经搞砸了很多人的人生。
《别闹,少年》读后感(十三)
单曲循环着“鬼迷心窍”。看完了小北的这本书。我们不探求故事的真伪,只探求带来的感动。第一遍通读之后,好几个故事颇有感触。第二遍开始略记录想法。“你可知道,比光速还快的,是物是人非。”
“青春,是人生中最大的一场虽败犹荣。”
“那些年,你甩开伸来的手一万次。有一个人给你的台阶连起来能接成天梯。”
“那些年。你不疲倦,以为这就是永远。你不知道,永远两个字,十二画就写完了。”
“你知道吗。我已经长大了,已经学会如何去看待约定了,约定这种东西,成立于氛围,结束于现实。它们作用于很久以后,不经意间被想起会觉得很美,它们的美不在于最终现实,而在于使人铭记。”
“你曾说过,对你来说我是一个不能被任何人替代的人。我也明白,对你来说我只能是一个不能被任何人替代的人。这就是我在你这条道上可以取得的最高荣誉。像一个终身被软禁的国王。只不过这个国王当年不服,埋头做着希望能感动他的天地的事,却奢望他的天地不只是被感动。”
第一个故事。描绘的是久别重逢。但凡年少,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恨不知所踪,纠结而流离。对于过往,我们总是会想象若干个不同的结局,如果当初。。那么后来。。现实太过残酷,想象总是美好。人生的道路,我们总有一次次的相遇和一次次的分离,每次离别,都会无形中刻画下一次见面的场面。往往。见面除了天时地利人和还需要双方想见的信念。久别重逢的朋友,再次见面除了兴奋,偶尔还会充满忐忑。很多书上写过,在见面时,看着对面站着的人,陌生而熟悉,有时会喜极而泣,有时会淡然的点头而过。的确,陌生而熟悉,分隔的日子,不同的生活,等等。有一次见快十年没见的好朋友,在见到她的那一刻,所有的情绪都没了,一个拥抱,好像缩短了十几年的距离,她还是那个和我一起上学,一起打雪仗的姑娘,还是那个邀请我去她家,爷爷给我好吃的姑娘。她还是那个和我分享好听歌曲,愿意被我点歌的姑娘。
“渐渐地,我跟这群人都走得很远了。在那之后,我没有加入其他小群体,自顾自地学习和玩耍。那大概是我第一次感到寂寞吧。”
这个故事。描绘的是青春年少。在学校的时候,总会有这样那样的小团体,男生女生,高个矮个。。各种分类将大家包围在各个圈子里。偶尔会排外。比如转校生。大家总是很一致的将他们划出玩耍的圈子,日渐熟悉,日渐融入。偶尔,会因为闹别闹,与圈子里的小伙伴分开,一面很想回去,一面却独子跑去别的圈子假装很开心,年少总是别扭又可爱。比如有朋友商量着出去玩耍,讨论要不要带上没那么熟悉的、却偶尔会一起的另一个朋友。结果一起出去。却不小心被另一个人知道始末。顿生嫌隙。比如我们的事,不涉及你。那究竟是涉及还是不涉及。我们不是油和水,可以那么轻易地画出界限。
“起初,同学录上最常出现“保持联系”四个字,像一道印章,见证共同岁月的同时,也预示着盖完章即刻走人。现在才明白,逢强调保持联系的人,似乎是最早一批为分离做好准备的人。跟我们关系一直铁的那几个,别说写保持联系了,谁在同学录上动过一个字。后来,又流行这样一句话,大意是真正的朋友,即使很久不联系,见面依旧默契,不会尴尬也不会客套。”
“现实生活中灵魂苍白的人挺多。这些人表面很平静,甚至可以表现得很乐观,却处处流露出深不见底的绝望。他们的特征惊人地相似—极度渴望爱情,难以忍受独处;对温柔和关怀没有抵抗力,对意见和建议没有辨别力;不加选择地对人友善,并为得不到回报而怨恨;渴望多一些社交生活,却在社交时渴望逃离;喜欢新结交的朋友,以为每一个都会成为挚友;更喜欢跟朋友闹掰,闹掰的原因多为“当初错看”……”
“对待玻璃心的唯一方法就是远离他,任何关心和同情都是导致玻璃下一次被摔碎的导火索。玻璃心在形成初期,被嵌入一套常人根本无解的行为模式—需要大量关心,却讨厌自己需要大量关心,却一次需要更大量的挂心。。。即使意识到也会用“那我就是这样”或者“我根本改不了”来堵住这条自我修正的道路。拯救他们只能靠他们自己,越多的关心只会让玻璃心愈加脆弱。”
还记得那些在同学录上画的花花绿绿的图案,各种字体的个性设计。整理东西时翻出同学录,看着那些幼稚的话语,偶尔浮出那几张年少的面庞。散落天涯的朋友,似乎真难在天涯相聚了。看着那些躺着都中枪的话语,有人说:如果有人在你最难过最美好最容易被辜负的时光里陪你走过那么一段,陪伴在你的身旁,那么无论将来那个人变成了什么样子,他还是不是你最好的朋友,你都没有办法把这个人割舍下,即便最后分开甚至陌生,也会对他心存感激。因为太多时候,交谈是一种莫大的温暖和美好。感动常在,只为自己。
但凡少年。一生年少。那些被我们辜负的时光,在错过时候,才发现是最美的时光。
《别闹,少年》读后感(十四)
(并非纯书评,借机说了很多废话,括号可跳过)
最近手抖买了这本书。
说是手抖,其实总有点原因的。
不过说原因之前,
先说些题外话:
(之前读书对我来说是个逼格的事,只是我自己不太自知。
所以潜意识里总是找些纯文学,严肃文学,甚至哲学的书来看。
我的豆瓣想读列表基本是自以为找的格调高的有深度的书,深的甚至有《维特根斯坦传》这样的书,是不是略好笑。
当然其实只是自以为格调而已,况且那些很多只是想读而没读的书列表而已。
一蚊叮有个段子,那些想读而没有读的书,筑成了一座图书馆。
我最近才恍惚,原来书和名牌衣服一样也可以当做品味的炫耀。
当然这是很蠢的事,只是我觉得炫耀书袋的人或许更孤独一些而已。
亦或许是另一个原因,梁文道的《我读》里说过的一句话被我很深刻的记得,他说:
任何一本书被读者拿起的时候,心里都会有一个欲望,那就是改变自己,这是一个很伟大也很卑微的欲望。
或许我是真的是想靠读书改变自己的,
无奈道长的卑微二字说的太好太对,
这点看我乱七八糟的文笔就知道。
所以因为逼格也好,欲望也好,我之前很少读过所谓的青春文学。
这一年来只买过两本纸质的书(因为只有青春流行文学是需要买的,大部分严肃的书是可以找到电子资源,或许是他们的作者不在乎钱,或是他们已经死了),一本是王小波《我的精神家园》,另一本就是这本《别闹少年》。
买书的原因是这样:
我为某人写了一首很烂的诗,大意是我喜欢她。
我问她诗是否比得上巧克力,花或是蜡烛,
她说诗很好,比得上那一切,
但是……
世界上在但是两字之后的事情总是有一丝残酷且不言而喻。
所以很俗的原因:
我希望寻找文字的安慰,可惜维特根斯坦不会给我。
而我的品味又没有低到去找鸡汤的地步,所以就去找青春文学。
这时候我想起还有个家伙说过,
青春文学都是鸡汤,只会让人逃避现实,寻求短暂的虚假的自我安慰和感动,然后再陷入忧伤的小情绪,如此让人陷入一事无成的死循环。
到底什么是鸡汤,
写鸡汤的人通常用混乱的逻辑牵强的理由写了一些自己都不信的东西来安慰你,打动你。
所以鸡汤都篇幅很短,看似华丽却没有斟酌的文字,
是有站不住脚的虚假的积极,虚假的美丽,虚假的感动。
后来回想我写的诗也有鸡汤的成分。
或许唯一不同的是我没有彻底的说谎。
但是我不同意说那句话的人,
青春文学是有类似鸡汤的效果,但是毕竟有文学的尊严:
其一青春文学比鸡汤篇幅长,且有一定逻辑严谨性,
其二青春文学当然是经过斟酌的质感更好的文字,
其三,最重要的很多青春文学说出的感动,
有些是作者真实的感动。
也就是区别或许在于真挚二字。
从关注小北的微博一年的我看来,
他是这样。
所以我买了这本书。
当然还有一个原因:作者小北很帅。)
如此以上说了那么多废话说完,谈谈书吧。
一生年少 这四个字是最打动我的。
但是正如书里扉页写的
愿一生年少,
因为小北自己说,一生年少只是愿望,因为老去是一场无论如何也打不赢的仗。
好在我们青春过,青春是人生最大的一场虽败犹荣。
对于像这样本该属于过去的美好文字,二十岁出头的我有点相见恨晚。
说第一部分,
并不是给小安的信,我想说的是书前几页的写真照片。
突然脑子里冒出一行字:好看的人才有青春。
当然我不想再拿鸡汤调侃了,但是我想青春总归和漂亮不漂亮,好不好看是有关的。
由此我又想到以前在看到的一句话:
没有全无关乎外表的内在,
也就是我斗胆的说漂亮的人即使是坏人,内心总有和外表对应的一块漂亮的地方。
漂亮与否当然是会是任何男女都无法回避的问题。
就连号称精神的骑士王小波先生在给李银河的情书中也这样写到:
我不要孤独,孤独是丑的,令人作呕的,灰色的。我要和你想通,还有你的温暖,都是迷人啊!可惜我不漂亮。
一个精神世界如此的强者尚且在爱情中对自己的外表惋惜,
何况你我。
小北的观点是,越苍白的灵魂会越需要被在乎外表与物质。
换句话说如果你不是个有趣的深刻的让对方觉得对的人,
那你应该是个漂亮的人才会有人要你。
第二部分:给小安的信
其实小北需要告诉的就是正如他的题记:
约定这种事成立于氛围结束于现实。
它的作用在于,不经意间被想起会很美。
回想我们每个人自己记忆里的约定,
对于小北的这个定性,我总无可反驳。
还有,书信总是美好的形式,因为是私下的情绪总是最少的伪装。
诸如这样的句子:哈哈小安,我的小安。
第三部分:回望过去查无此人
写的大约是儿时和中学错过的那些人的故事,
我觉得那些或许无关乎爱情,
错过一个喜欢的人已经够凄美。
第四部分:有你天堂,非则洪荒
也没有自己的爱情,
三个故事分别写了三段陪伴:
自己心疼的老好人哥们,
心疼自己的老妈,
和几乎和自己成为情侣的死党。
特别喜欢最后一个故事的最后一句:
我看着灯心想会的,陪你抵御这世界的每一秒荒凉。
把男孩与男孩的感情写的男孩读了也感动。
第五部分:赤脚走路,一走就疼
这部分写了三个朋友在不得不离开自己的爱情,或者被离开后,
怎样从新勇敢走上自己的路的故事。
第六部分:我爱红尘,红尘爱我
分别写了红尘中的几件必不可少的事:哭,烟,念,郁,唱。
就像他自己说的,略显矫情吧,
其中的 叫作念 一篇,写的是气味勾起回忆的念想。
特别是晒过被子的阳光的味道,
一定是让最多的人感到共鸣。
虽然那个被科普文章说是是烤螨虫的味道,
但是那味道本身还有它勾起的儿时回忆却还是诗意的。
比如他写道:橡皮香,上学时,和同桌上课说话,或一个人在橡皮上胡乱涂画,或是和伙伴们比谁作业写的更快的记忆,随着这香味跃然心中。
读到这篇很难不想到我最喜欢的普鲁斯特的《追忆似水年华》一段:但是我一旦品出那点心的滋味同我的姨妈给我吃过的点心的滋味一样,她住过的那幢面临大街的灰楼便像舞台布景一样呈现在我的眼前……就像日本人爱玩的那种游戏一样:他们抓一把起先没有明显区别的碎纸片,扔进一只盛满清水的大碗里,碎纸片着水之后便伸展开来,出现不同的轮廓,泛起不同的颜色,千姿百态,变成花,变成楼阁,变成人物,而且人物都五官可辨,须眉毕现;同样,那时我们家花园里的各色鲜花,还有斯万先生家花园里的姹紫嫣红,还有维福纳河塘里漂浮的睡莲,还有善良的村民和他们的小屋,还有教堂,还有贡布雷的一切和市镇周围的景物,全都显出形迹,并且逼真而实在,大街小巷和花园都从我的茶杯中脱颖而出。
我没法把普鲁斯特和小北相比,但是我想说,
好的作家都喜欢从生活中提取的诗意这一点总是相近的。
书的后半部分越来越有趣:
第七部分:感动常在,都为自己
关于孤独和自我感动,
相信是每个喜欢文学的人不可能没有思考过的东西。
我认为寂寞的人会去寻找感动,而寂寞到孤独的人才会去写作。
就像小北在这章的“孤独也好”一篇中写道:而单身的这两年来我从来没像现在这样喜欢自己,把自己的喜好和追求发扬光大。把自己所有的感触都记下来,要做到这一点,唯一永不湮灭的理由就是我认为这些是最重要的。这是有代价的,这个代价就是孤独。是的,只有孤独能让我觉得自己如此重要,为了抵抗孤独和一个人在一起,这样的代价太重要了,甚至会牺牲比生命还重要的东西。
……简直不能同意再多。
也许你不信,我觉得只是因为你没有真正孤独过。
另外文艺青年不可能没有听说过的一个词:“刻奇”。
来自于米兰昆德拉的那个谁都看不懂的那本《……之轻》书名我都懒得说,因为所有人都知道。
刻奇的意思很复杂,有政治层面的,也有文学层面的,生活层面的。大意还是无限增益的自我感动。
这种感动有时候是被别人绑架和鼓吹的,有时候只是因为自己给自己的鼓吹。
不仅在感情中是这样的,我觉得像之前蒋方舟的一篇博文中提到的,看文学的人也特别容易陷入刻奇,当然她认为那是还好的。
因为刻奇有点像梦,在我看来文学就是永远不醒的美梦 。
但是刻奇最可怕的是,梦醒后,你真的会发现曾经你感动的东西变的那么荒谬微不足道。
第八部分:耳边有风,以风为向
这部分写的是劝解朋友的关于探讨社会为人处事,和事业选择,人生的职业态度的甚至关于精神操守几个故事和随笔。
如果说书的前半部分还只是自己的或是他人的青春的小故事的话,那么书的后半部分俨然变的有点苦口婆心了。
身为自由撰稿人的小北仿佛也有了一点专栏作家和纯文学的作家的思辨性,
没办法,人总是要长大的。
“我们中的我们”一篇写出了对我们年轻人在面对无力改变的社会规则和国情的不应抱怨,要好好努力过好自己的观点。
事实上很多写专栏的和时事评论的作家的境界也不过就是如此。
当然小北还说希望打破规则的都是英雄,
这些人比如我喜欢的另一些作家,像是李海鹏,刘瑜,周濂,余华或许还有未来的蒋方舟等等。
只不过英雄的书和思想总是很难懂的,除非我们也成为英雄。
第九部分 若你爱我,承蒙眷顾
我最喜欢的章节名字,青春文学该有的名字。
其中“惑乱时期的爱情“一篇谐音马尔克斯的大作《霍乱时期的爱情》,
它讲的观点我也最喜欢,
即:别人说出不喜欢你三字,就是对你判了死刑,纠缠是没有风度的表现,除非你能从头到脚变成另外一个人。
最后一部分:白日落定,锦衣夜行
不只是故事,真的是散文或随笔了,
分别探讨了职业的尝试与吃苦精神,
工作认真靠谱负责的底线,
社会规则,处世心理,
和人生的终极归属等等问题,
作为一个个比我们稍微年长的人,
总归不免俗套要讲些道理的,
但是道理还是由喜欢的人来讲比较好说得通。
后记:让我再看你一遍,从后往前
后记写的很煽情,但是我依然喜欢的紧。
在我看来,
有些人用文字来探索宇宙和真理比如庄子,海森堡。
有些人用文字来扣问上帝,找寻智慧,比如黑格尔,尼采。
有些人用文字记录和刻画时代比如司马迁,狄更斯,托尔斯泰。
有些人用文字来当往于两界之间的灵媒,比如顾城,海子,阿多尼斯那样的诗人……
但是文学与文字,更多时候无非就是让一些人有的写,让另一些人有的看而已。
小北不过就是个用文字画了一张明信片的少年,记录了他的青春,他的年少。
人生是个不断受锤的过程(无奈还是王小波说的,我知道你们已经烦了)小北说我们会爱上这个过程。
他说:所以我要写,为我们而写,把我能记录的全都记下来。
我把少年时候的自己写了进去,我用这本书创造了一个打败时光的小小结界。
当我想念年少时期的我的时候,我希望届时能有一张沙发,一杯小酒,让我翻开这本书,
对那个不论是美好还是愚蠢的自己说,让我再看你一遍,从后往前。
我想我也还会继续写
写那些蹩脚的诗,
写那些矫情的随笔,
和这些哗众取宠书评。
写,也为了年少的自己而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