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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作文盗墓笔记6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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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作文盗墓笔记6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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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讲述了一位高中生在参加高考前夕,在老家的村庄意外发现了一座古墓,里面藏有珍贵的文物和文献。他决定在高考结束后回来探险,却遭遇了一系列危险和挑战。最终,他成功解开了古墓的谜团,也收获了珍贵的知识和经历。

高考作文盗墓笔记600字篇1

第一次了解到《盗墓笔记》这四个字,是在四年级的时候。

有一天的课间,我在张洁怡鼓鼓囊囊的书包里发现了四个隶体黑色粗体字:盗墓笔记。看到这四个字,我的第一反应就是:哇!盗墓!打个洞进去找各种宝贝!好洋气有没有!从此之后,我一有时间就在网上找各种盗墓笔记的资料,了解到了这本书是从50年前,一群长沙土夫子挖到一部战国帛书,残篇中记载了一座奇特的战国古墓的位置,但那群土夫子在地下碰上了诡异事件,几乎全部身亡,五十年后,其中一位土夫子的后人无意中发现了先人的笔记,并决定去一探究竟这样的情节开始发展的。不由得,我的兴趣更浓了。

在一年后,我终于从同桌张驰这里看到了梦寐以求的《盗墓笔记》全册时,我一年前的种种兴趣都被重新勾起。一拿到书,我就翻开来开始了阅读。第一本是讲当年挖到战国帛书先人的孙子:吴邪看到了记录的笔记,产生了极大的兴趣,但是对盗墓一无所知的他,只得和他的三叔一起前去盗墓第一站:七星鲁王宫。在途中,他认识了孤言寡语总是一个人、有着两根奇长手指的向导张起灵——闷油瓶,和在墓中无意中遇到的盗墓者胖子。由于我是第一次看盗墓笔记,在作者南派三叔流畅的文笔下,在作者营造的紧张的气氛下,他描写的那幕“胖子鲁莽令血尸起尸,闷油瓶为了救其他人自己引开血尸与其搏斗”让我成功“吓尿了”。作者真是厉害,把这也许是虚幻的一幕一幕描写的活了起来!看完七星鲁王宫后,我不由得感叹,同时也对后面的情节产生了更浓厚的兴趣。

精彩还不着这些!后面的怒海潜沙、秦岭神树、云顶天宫、蛇沼鬼城、谜海归巢、阴山古楼、邛笼石影和大结局情节更是扑朔迷离啊!我竟然发现,作文中的三言两语根本不够描述!何况它还有各种番外:《藏海花》、《沙海》!另外,我也对文中的铁三角:吴邪、闷油瓶(张起灵)和胖子的情谊感到小感动。他们仨,说不清是什么感情,绝不是亲情,他们有没有血缘关系,亦不是友情,他们在墓中也有相互猜忌的时候啊!可是,长达五年的盗墓生活让他们三个紧紧联系在了一起:只要吴邪叫一声,胖子无论是在多远的地方,都会奔着他的“天真无邪”而来;在墓中,胖子奄奄一息说的一番话让吴邪坚定心中的想法:一定一定要让胖子活着出去!闷油瓶为了救胖子和吴邪,让自己进入了险境,在文中最后一章,闷油瓶为了代替吴邪,自己跨进了藏有终极的青铜铁门......这就是铁三角。

“我是什么时候喜欢上了这扑朔迷离的情节了呢?”

“我不知道,也许是在南派三叔讲起闷油瓶的身世那儿吧。”

“我是什么时候喜欢上了这兄弟情深的铁三角了呢?”

“我不知道,也许是在南派三叔细腻的笔下吧。”

“那么,我是在什么时候,爱上了这本书了呢?”

高考作文盗墓笔记600字篇2

运用了各种手段(如:听评书,周建龙版本的,青雪版本的后续,手机小说的补充)终于将《盗墓笔记》全部看完了。现在我简单谈下对这部历时五年才算完结的著作的读后感。

大千世界中生活着各种各样的人,都在做着自己的事情,有的是为了目的,有的是因为没有目的而在寻找目的。一切就像万变不离其宗一样。

生活中我们有着不同的朋友,能够担当的可算是不多,或许说自己能否去为别人担当点什么呢?请问在你身边可否有一个能化解痛苦的“胖子”和一个无视痛苦的“闷油瓶”以及一个不畏生死忠心耿耿的“潘子”吗?这些人是可遇而不可求的。他们经历过的事情骇人而又难以琢磨,可以用现代化的装备和头脑去对抗古人早在千年以前设下的玄机,生还的又能有几个呢?

此书中还可以基本概括为一群老男人的故事,只有“胖子”一人坠入爱河,结局还如此悲惨。虽然是玄幻小说,但至少也要给现代人一点希望啊,这是我的一点点见解。

感叹作者的巧夺天工,让我看得如痴如醉,云云中的几位主角给我的生活中又树立了几个新的形象。我多想和几位忠肝义胆有勇有谋的兄弟一起去探索作者笔下的那些未知世界,体验下惊世骇俗的场面和生离死别。收起笔,关上电脑,原来我正生活在这种险恶之中。

高考作文盗墓笔记600字篇3

我本来是很看不上这类小说的,胡说个啥?有意义吗?小孩子追求的东西就是这样玄幻,那还怎么去追求自己的梦想呢?但从半路出家到一路读下来,也是颇有感触的。首先,作者具有非凡的想象力,陵墓很多人都在电视上看过,没有作者描述的那样大,吴邪他们在里面一路狂奔,直至气脱,还有好几层,尸虫,禁婆,诡异的生物·····只有在小说里才可能存活那些年,不吃不喝。一些悬疑一直不能解决,也是促使读者不能罢手的原因。除去想象力,就是人物的魅力了,第一是闷油瓶,那样的智慧、冷静、出神入化的武功、百战不死之身,让人实在佩服、甚至崇拜。第二是王胖子,头脑灵活、眼力、身手都不凡,还有他的勇敢,也是无人能及。第三才是吴邪(我),书生一个,胆子身手都不济,但能坚持自己的目标,有两个好友的相助,也闯过重重难关,并在这过程中成长。这个我实在就是芸芸众生,我们有韧性让我们经历风雨,又胆小,很多目标可以完成却没有,也许老了会后悔。这么三个男人完成了很多老前辈们没能完成的事,真的啊很了不起。

小孩子迷恋这个真的有一定的积极意义,坚持就是胜利;排除艰难险阻,坚定自己的目标;交朋友要交能与自己共经风雨的人,自己也要能与朋友共经风雨,甚至是生死之交。任何大事需要合作,与他人合作,更要与自己的朋友合作。一个篱笆三个桩,一个朋友三个帮。朋友不在多,患难之交才真的可靠。

文中很少有爱情的描写,重在男人的生死之交,小孩子读读这样的书,避免缠绵的爱情困扰,爱情往往把孩子变得内向、封闭、脆弱、敏感,甚至荒废了学业,很不值。我真的很喜欢这样的书。

据说要拍电视剧,很盼望,希望见到真人;又很担忧,那些好东西只能读出来,演不出来。我们在读的过程中感到毛骨悚然的东西,跟着“我”在前进,后背发凉的感觉很难表现。演不活人物也是对作者和读者的欺骗。读书的感觉为什么只能隐藏在字里行间呢?

高考作文盗墓笔记600字篇4

在昨天,妈妈下午带我去看了场电影,电影的名字叫做《盗墓笔记》,这部电影是由鹿晗、井柏然、马思纯……主演的科幻电影。

我和妈妈买好票,就走进一个厅里找好了最后一排第十五、十六的位置坐下,因为离播放影片的时间还有一、两分钟所以看电影前会有一些广告。马上影片开始了,里面讲述了:一个作家为了写作素材,拜访到一个叫做无邪的古董铺子老板而他也正好准备离开这座城市,无邪和他讲述了关于自己奇怪的盗墓家族事件,并说出了自己第一次和家人们探索和经历的事件。有一次他们寻找到了被淹没在中国西北盆地中的西王母古国中的青铜器和永不老死的秘诀,一批盗贼前往古城探险,进入位于古城地下的西王母陵中,在地下的西王母陵中有着重重机关还有着各种各样有毒的虫子和蛇,在探险的路上不免有些人会死亡或是受伤,但是都没有改变它们的决心。但是后来只有三个人没有死。

这场电影告诉了我一件很重要的事,无论做什么都不要轻易放弃。

高考作文盗墓笔记600字篇5

放假两三天,觉得自己很不务正业,一大摞卷子没动,上去就看起了《盗墓笔记》,说起这本书,以前我同学推荐给我,我却没敢看,以为是恐怖小说,我就是那种胆小要死,以至于看一点鬼故事就几天过不来,以至于从来不看恐怖电影和恐怖小说,于是乎,练就了一身天王老子都不怕的气概,想当年那个雷雨夜,加上停电加上我自己在家,我神经地两手插兜在屋里无聊地逛来逛去,现在想来,自己也觉得不可思议。

好吧不要扯远了,为什么我脑子出问题突然要看此书呢?皆源于我们许高那位神一级的高三学姐一篇文章!

“徵木”这笔名可能知道的不多,就算一高的同学也很少耳闻。我偶然在我们静涟文学社的杂志上看到她的文章,激动得热泪盈眶~~~这就是神一级的文章啊!!于是我奋不顾身的跑到一号楼,又摸到文重去找这位才女,说起来还有一段故事:

敲开1313班的窗户,我对靠窗户的女同学说:“帮忙喊一下你们班xxx(我们高三届社长)”此人指了指她身后的位置:“喏,在这儿坐呢。”社长出来后,我又打听知不知道这班谁叫“徵木”,我们的社长楞了楞:“嗯?就给你开窗户那个,在我前面坐的那个啊……”

好吧,貌似又扯远了,高三学姐太忙,在手的稿又太少,虽没有看到一些神级作品,但知道了我读到的那篇就是写的《盗墓笔记》,从那时我就暗下决心,一定要看!

本打算自己写读后感呢,没想到扯了这么远。至于我的感言,可能比起徵木的文章就相形见绌了。二话不说,先把徵木的神文发上来几句吧,这位学姐总共就发表过两篇文章,一篇获得全国创新作文大赛的一等奖(仰望之),另一篇就是此文了,名曰:《诗三百一言以蔽之思无邪》

……塔木陀凌厉跋扈的飞沙都沉寂,那人目光中辗转千回的善良,不是他要的成全。要说什么呢,回去吧,去看宋城的天灯,将身心融回熙攘人群,从这场屠杀中剥离。亦或是,你该是拿着相机定格这万里锦绣河山的旅人,而不是走南闯北出入绝境的死士。该怎样回答呢,西子湖畔平实安逸的十年不过是一滩死水,冉冉天灯又怎比得上大漠的狼烟,阳关的三弦。如果这场威大的幻觉通往的不是你的国,我仍会拒绝诵读河界石碑上虔诚的铭文。

……昏黄的矿灯蓦地亮起,如记忆里流水人家入夜暖光如豆飘渺而来。这是,一条窄路,独独留给了他。

那人说,还好,我没有害死你。

声线略带颤抖,包含完满的安心。像是在说,晚安。

这该是最清彻的颓然与最绝望的愉悦,教人每每念及都要哀哀恸哭,久不成语。

故事尚未终结,却好像是亲身经历的一场劫难。漫天迷雾,仍有不曾沉惘的追随。不问候鸟迁徙,不问未卜前路。谜底抽丝剥茧,年轻的孤勇啊,烧掉了黄沙锈蚀的笔记,注定多年后沦为沉疴。而青炉香屑洒满的年岁被重阅,也有热泪盈眶。

——完

中间省去了很多文字,如果连贯全文来读,就有种各种感情绵绵无尽的感觉,悠然心会,妙处难与君说。(好吧我词穷了)

再来扯两句自己的:

之前一直喜欢听河图的“归墟终极”,调有点像“星月神话”,一直不知道歌词。某日一搜歌词,天哪:目光瞬相接如隔世鬼眼随门开启不见……第一次见河图唱这歌还是吓了一跳,平时他的歌词都古韵绵绵的,这调跟这词不搭啊……我还迷茫了半天,后来亲自看了《盗墓笔记》,铜鱼,鬼玺,都和这首歌词吻合,这才明白原来在唱《盗墓笔记》。这本书本来只打算扫一眼,太恐怖了我还是不会看的,哪知语言竟不同于一般流行小说的高度,流行小说中罕见的动作心理描写,语言幽默,贴近他们身份,有种深入底层的感觉,内容并不恐怖,一切“纠葛诡谲”都由依有据,既非偶然,又使人惊心动魄,况真是一场“人心博弈”,西泠印社的小老板,出口之话竟不像他年龄所应该说的,那么老道圆滑……

这书有些雅俗的完满揉和,说它俗吧,作者的文学功底可见一斑,况复牵涉了诸多历史建筑知识,让我大开眼界;说它雅吧,却叙述着一些不可思议的倒斗之事,非文坛所涉足,我这才叫欲近不得,欲舍不能。

不过我终究还是胆小,看着时没一点心悸感,看后却有些后怕,于是不得不把书放下了。看看那一摞卷子,想起了我和老爸的对话:

“你什么时候能把作业写完?”

“高三毕业!”

高考作文盗墓笔记600字篇6

读完盗墓笔记我感到了前所未有的疲惫,在经历了那样凶险的一些旅途后,结局是那样的破碎……死了的也许已经又入轮回,活着的还需要慢慢的恢复,还有一个人进入了那个巨大的青铜门后面,不知道是不是真的等待10年后还可以看到他那双淡然的眼眸。可是“我”(天真吴邪)还不能停止下去,不管是不是还能像以前那样的生活或者未来的生活又会遇到什么,还有一个十年,所以,必须还得走下去。总而言之,三叔还算好,虽然还是很后爹,至少留下了一个希望。

然而三叔后面对几个人的小结却又让我的心中充满了钝痛,那种悲伤不能流出眼泪,这才明白悲剧美,为什么总是让人记忆的更深刻,因为诚如鲁迅先生所言---悲剧,就是把美好的东西毁灭给人看!知道了最后的最后,回首以前的初入七星宫、再探海底墓、蛇沼里那诡异的西王母神殿,原来过去的受苦都可以变成一种回忆的甘甜,如果不是最后还留有一丝希望,真的会觉得人生已经是没有意义了,就像张起灵说的“意义这个词语本来就没有任何意义”。不过看了三叔的后记“当写到第二本的时候,我已经有一种强烈的感觉,这已经不是一本小说了。我总觉得有一个世界,已经在其他地方形成。因为我敲动键盘,那个世界在慢慢的长大、发展,里面的人物也开始有了自己的灵魂。”“……慢慢的我就发现一个非常有趣的现象,只要先建立一个场景,比如说大雨,把这些人物放到这个情景中去,他们会走到各自的位置上,做他们应该做的事情。”怪不得当时大仲马写《三个火枪手》的时候,第三部一个人物的死亡会让他哭的不能自己,泪湿稿纸,挂不得曹雪芹当初写红楼梦的时候,会在悼红轩里删改十年最后泪尽而亡,其实真实的当你自己作为一个作者在创造一篇故事和小说的时候,会发现渐渐的在你所描述的那个世界里,这些人物他们都渐渐的有了自己的灵魂。我有过这样的一个体验,在我初中的时候,写过一本8万字的言情小说,当时我心里大概有一个大纲,可是我发现写着写着,不知道是心情的影响还是怎么的,那些人他们自己会做一些事、说一些话,仿佛不是我在写作而是他们想通过我的手告诉我故事的发展,以致于到最后我实在无法驾驭我手下创造的那些角色在停笔了大概半个学期之后,才能又找到思路可以让他们按照我原来的目的走下去,可是写到我那小说的结尾,女主角说的话男主角说的话,真的是那么自然的就写出来了,说道这里很难受的对这一对有情人说一说,当时的我真的是好邪恶,我这个后妈居然没让你们2个在一起,所以说,喜欢文学的人心里,总是有对虐文无法抗拒的一种喜爱?扯远了,所以看到三叔上面说的话,我是真的十分感同身受的,所以我相信在三叔的脑里在我们的心里,盗墓笔记的世界是真实的存在于某个地方,某个空间。而这些人的经历也是真实的存在于我们的时间和空间里,不管是以前一直追文追了5年的人们,还是像我这样一口气把自己沉入进去的人们,还是随意的翻翻并不能坚持到故事结尾的人们……倒笔的人物,他们和他们的故事都会一直存在在那个传奇的世界里,我由衷的高兴。

故事的谜题其实没有完全的解开,作者刚开始埋的伏笔太深,我以前一直都以为是两股力量的博弈。没有想到是三股力量的对决。不管是张大佛爷听从于谁?组织的领头人真的是张大佛爷?还是吴三省和谢连环与老九门的反抗,那神秘的尸体到底是谁?为什么有了它就有了最大的筹码?最神秘的还是闷油瓶,他们家族长久以来的祖墓迁徙和最终青铜门的最后秘密?都没有解答,所以我相信,这些人物他们的未来和过去必然也会存在着发展着,不管南派三叔到底会不会把他们写成故事,我相信所有的一切还是可以串联起来有一个完整的答案的---也许,那才是终极!没有偶然,只有必然。在历史的长河里,有太多太多不为人知的秘密,有一些会被人永远的保持,但是我相信,不管是多复杂的谜题,总是有因果有发展的,所以,人们只是随着这谜题不停的在做着自己该做的事,想想如果真的真的这就是答案,多麽的可悲现在我有点理解闷油瓶的心情了。那种无比的苍凉和淡然,明白发生的必然却永远不能改变?嗯,还是期待三叔能在别的故事里给我们一点解释吧。

在盗墓笔记里,也有很多我喜欢的人物,不过最喜欢的就是张起灵,小哥是一个特殊的存在,在下面的文章里会出现一些三叔的后记里的描述,我觉得很贴切不想打双引号了,其中也有一些我对故事里人物的看法和感受:

-----张起灵:闷油瓶是个强大如神佛的男人。在有他的篇幅里,三叔总是写的无比的轻松,因为有这么一个人虽然他很冷漠很淡然,但是你知道当他在身边的时候可以保护你,为你挡下灾难和痛苦。闷油瓶,但是不知为什么,在看到他的场景里,却又总会有一种苍凉的伤感,也许和小哥总是文艺范的看天空有关?其实,正如他所说他是一个没有过去没有未来的人,他也似乎没有和这个世界联系的任何价值。不知道自己从何处来又要往何处去,他只知道,不管他记得多少又有多少不记得,这个世界上,有一件他必须要去做的事情。

“你能想象吗?有一天,当你从一个山洞中醒来,在你什么都不知道,疑惑的望着四周的时候,你的身上你的肩上已经有一个必须去肩负的使命,你没有权利去看沿途的风景,不能享受朋友和爱人,你的人生所有美好的东西,在你有意识的那一刻起,就已经对你没有任何意义。”

这是一个多么残酷的命运,甚至比死亡要残酷百倍,任何人我想任何人可能在面对这样的命运的时候,不是被打击的体无完肤就是要挣扎反抗,但是闷油瓶他只是淡淡的背负着,好像这一切这残酷的枷锁都是无关紧要是理所当然,好像是一件小事。如果你,可以问问他,他只会默默的摇头,对你说“没关系”是的,闷油瓶就是这样的一个存在,他不怒不哀,既不痛苦也不逃避。他就站在那里,带着一身的伤口,摇摇头,那双淡然的眸子盯着你,告诉他所保护的人,没关系。记得在盗墓里,文锦说过,他的世界里只有他一个人,所以他不需要对别人敞开,他的世界里一切都由他自己去承担,他已经习惯了一个人的世界。其实,也许小哥只是一种茫然,在他要背负的使命里在他的人生里,他不知道到底还能有什么意义,他一直都是这样的活着。不能不让人泛起一种感伤,所以在知道了结局之后再回首盗墓笔记,那些有小哥出现的场景里,我现在除了觉得安心之外,都会觉得有一种淡淡的伤感,总觉得一个人,还是要找到一个寄托一个与世界的联系,也许张起灵就不会那么辛苦,虽然他自己也许并不觉得,但是我觉得他其实一直想要活的更有人情味一点,在盗八的最后,三叔让他进入了那个青铜门里去守护一个终极的秘密,他与吴邪做下了一个十年之约,也许真的在十年后,又再次唤醒他再次遇见他的机会,这不是一个非常完美的结局,作者说这已经是他能想到的最好的结局和方向了,我说,有一个希望总是好的,有一个希望,才能使人继续活下去,不管是小哥还是吴邪。

------吴邪:吴邪,是故事的主角,也是一个很难形容的人。如果一定要说,我想说其实他就是一个普通人。但是这并不表示他不伟大,正因为是普通人,他所经历的这一切才这让人佩服。很多朋友可能在初读盗墓笔记的时候,有点讨厌他的软弱,但是随着故事的推进,喜欢他的人越来越多,他,是一个柔弱得像水一样的男孩子,但是请不要忘记,在严酷的寒冬,最没有形状的水,也会变成坚固的冰。吴邪就是这样的一个人,他单纯却又有自己的聪明;他懦弱但是也珍惜生命;他敏感害怕自己会伤害身边的人,但是他作为故事的主角,他又不能逃避不管他是什么目的,他始终必须经历下去,成熟下去。虽然随着故事的发展,我们一步步的认识到了三叔那句话的真谛“人心,有时比鬼神更加恐怖”,这也是倒笔中我觉得比较成功的一点,就是它不是单纯的一本探险恐怖小说,作者尝试想带给我们一点不同的东西,诡计心机,人心的恐怖真的远远的大于鬼神。但是,我们的小天真在关键时刻却始终那么的坚持那么的柔韧,他希望可以在每一个关口可以拯救每一个可能的生命,我想这也是为什么他身边会有胖子和瓶子那样的朋友愿意一次又一次的帮他救他,因为他的心,至始至终都是那么的纯净,他就像一股清泉,是的,在其中可以看到最初的本质。他有无穷的好奇心和欲望,渴望探求这究竟是为什么,但是只要一个人受到了伤害,他自己的一切就可以变得不重要,因为他想挽救。不管这个人是利用过他,骗过他还是对他好,他只是希望这个人可以活下去,吴邪懂得“活着”的价值!活着,事情总是可以做的,不管是什么事情,可是死了。这一切都没有意义了。

“我希望一路走来,所有人都能好好的活着,所有人都可以看到各自的结局。我们也许不能长久的活下去,请让我们活完我们应该享有的一生。”

所以,吴邪就是这样一个像水一样的男孩子,可以柔韧的改变一些什么,在随波逐流中,也带走些什么。所以我个人认为他也是人缘最好的一个,有点小呆有神奇的脑补能力,他的那种纯粹和清澈,是人心里善的一面,我希望他可以成为闷油瓶生活下去的理由。

-------王胖子:王胖子是盗墓里不可缺少的主角,请注意我不是说的配角是主角!有他的地方,就有无数的意外和欢乐,让整部小说除了恐怖探险外,还有很多很逗的情景,但胖子的意义并不是调料那么简单。他是一个粗中又细的人,他其实有很细的思想,很多时候就是他的奇思妙想和敏锐的发现,帮助吴邪他们脱出困境。当然他有很多他的臭毛病,但是我觉得正是因为这些好的地方和不好的地方都融合在一个人身上,才使得他变得无比的真实!其实在三人组里,胖子是最正常的一个。如果说吴邪是那种逃避的人,小哥是那种无视痛苦的人,那胖子是唯一可以化解痛苦的人。一个可以理解痛苦而又承受那么多痛苦的人,并且在心里能一一的化解,再真正的发自内心开心快乐的人,这就是我们的王胖子,其实他的这种心境是好多人都追求不到得。可是到了最后,南派三叔这个后爹还是把云彩写死了,胖子强大的内心还能化解这强烈的剧痛吗?他选择了让这段痛苦和他自己永远在一起。作者写道胖子抱着云彩的尸体痛哭,对吴邪说道:

“我是真的喜欢,我从来没有开过玩笑。”

我的眼泪无法控制,三叔后悔没给胖子和云彩在以前多写点片段,至少可以让我们的胖子在隐居的时候可以有更多可以怀念的资本。对于胖子来说,他的爱是简单的,喜欢了就是喜欢了,没有那么多的理由,不需要那么多的相处。他的心里和眼睛也是通透的,一切他其实都想的很清楚,但是他又并不烦恼,因为他的强大的内心,可以过滤那些悲痛和不好的一切,再将它们变为养分,最终长出快乐的果子,一个人能这样的活着是多么的难能可贵。

在故事里还有很多的配角,比如吴三叔,谢语花,黑眼镜还有潘子====,他们也是有他们的故事,他们的灵魂,特别是潘子最后的死和他唱的那首歌,让我无比的震撼,这就是人心吧,总是在最细微的地方又会觉得生的可贵和美好。他们的故事在这里很难一一细致的解剖了,只希望。不管是已经死了的人还是活着的人,都可以好好的珍惜自己珍惜生活。

写在最后-----铁三角(这一段完全是摘抄南派三叔的后记,因为我觉得我的任何语言都比不过他的这段话,这也是我理想中对他们倒斗三人组的最好的描述了)

我不知道他们之间的感情是什么,是朋友吗?我觉得他们已经超越了朋友的关系。他们有各自的目的,到了最后,却又各自放弃了自己的目的;是亲人么?我觉得也是不是,他们疏离着,互相猜测着,然而这种疏离,又是一种默默的保护。所有的一切,好像都出于最基本的感情:我希望你能平安,不管是吴邪千里追踪规劝闷油瓶,还是胖子不图金钱帮吴邪涉险,还是闷油瓶屡次解救他们两人而让自己身陷险境。

“这是我的朋友,请你们走开,告诉你们老板,如果我的朋友受到任何一点伤害,我一定会杀死他,即使他跑到天涯海角,我也能找到他,反正我有的是时间。”闷油瓶淡淡地说出这句话,身后是不知所措的胖子和吴邪。

“我告诉你们,就是他以后把我所有的产业全部毁掉,我也不会皱一下眉头。这是我吴家的产业,我想让它败在谁的手上,就败在谁的手上。我今天到这里来,不是求你们同意这件事,而是来知会你们一声。谁要是再敢对张爷说一句废话,犹如此案!”吴邪用他不完全结实的拳头,砸穿了书桌。那一刻,他的愤怒没有让他觉得指骨碎裂时候的剧烈痛苦。

“胖爷我就待在这里,只有两个人可以让我从这里走出去,一个是你天真,一个就是小哥。你们一定要好好的活着,不要再发生任何要劳烦胖爷我的事情了,你知道胖爷的年纪大了。当然,咱们一起死在斗里。也算是一件美事。如果你们真的有一天,觉得有个地方非去不可并且凶多吉少的话,一定要叫上我,别让胖爷这辈子再有什么遗憾。”

这就是铁三角!

感谢《盗墓笔记》这几天带我穿越的冒险,我会在心里永远记得,读过故事的无奈和感动。你们是一群真正有灵魂的人物,虽然不和我们生活在同一个时空,但是我相信有希望就一定会有发展。希望你们和在读故事的我们都可以怀着一颗有希望永远探索的心活下去,好好的活着~

高考作文盗墓笔记600字篇7

今天上午,我和宇婧姐姐去看了场电影,电影的名字是《盗墓笔记》。

我们在取票机前取了票,买了一小桶爆米花,两瓶可乐和两根烤肠就大步走向收票口(因为我们来迟啦,所以得快一点),把票给收票员阿姨就走向了五号厅,我们刚坐下去,电影就开始了。

这部电影主要讲了:出身老九门世家的吴邪,因身为考古学家的父母在某次保护国家文物行动时被国外盗墓团伙杀害,吴家为保护吴邪安全将他送去德国读书,因而吴邪对“考古”事业有着与生俱来的兴趣,在一次护宝过程中他偶然获得一张记载着古墓秘密的战国帛书,为赶在不明势力之前解开帛书秘密,保护古墓中文物不受侵害,按照帛书的指引吴邪跟随三叔吴三省、潘子以及神秘小哥张起灵来到鲁殇王墓探究七星鲁王宫的秘密。在古墓中,吴邪结识了前来探秘的王胖子并救下身份不明的阿宁,经过一系列惊险刺激匪夷所思的事件之后,众人又发现了更多未解的谜团。吴邪等人在和不明势力斗智斗勇的同时又踏上了新的探秘之旅。

看完了这部电影,我的感触很深:无论做什么都不要轻易放弃,哪怕再苦再难,也要坚持下去。有句老话说得好:“人心齐,泰山移”!

高考作文盗墓笔记600字篇8

今天(这里应该是指去年的某一天)看完了盗墓笔记8,心情有些复杂,有种介于失落与茫然间的微妙感觉。

从高三才开始接触盗墓笔记的我,相比大多数盗粉来说,我实在是很幸运的,没有经历太多等待的痛苦。(其实之前一直辗转于不同的巨坑中,所以直到盗8出来之前,我都怀疑自己有生之年是否能看到结局。)

好像是去年逛书店的时候发现盗8出来了,当时虽然觉得欣喜但同时也有一种淡淡的失落,我想大多数书迷都曾有过这种感觉。你一直以一个旁观者看着他们,他们的性格在他们的言行中渐渐变得立体丰满,他们有着自己的喜怒哀乐,自己的故事,然而有一天却不得不对这个你早已熟悉的世界早已熟悉的一群人挥手告别,除了无奈,更多的应该是不舍。虽然去年就把盗8下到了手机里,然而却一直没有看,好像它已被我渐渐遗忘了。直到今天百无聊赖之际打开电子书翻阅时无意看见,才一口气看完了。

总觉得应该写点什么,不为其他,仅仅只是为了追这个故事追了这么远的自己,还有文中那些我所喜爱的那些人,以及向带给我们这么多精彩故事的作者致敬。

有人说一部小说的灵魂是在于人物角色,人物塑造成功与否也是小说成功与否的关键,我个人深以为然。

若要说书中我最喜欢的角色当然是铁三角了。

首先是小哥,相信看盗墓的人没有不喜欢小哥的,当然我也不能免俗。从一开始沉默少话忧郁望天的闷油瓶,到后来身手矫健在各种凶险的墓穴中砍杀粽子,几乎被敬为神佛的张大影帝。一路走来虽然危机四伏险象环生,但是不知不觉我们自己也仿佛被带了进去,随着故事的发展而不禁心潮跌宕起伏。无论多么危险的地方,只要有小哥在我们就能安心。小哥就是所有人眼中的神话和传说。然后慢慢的,我们随着吴邪的视线关察着他的一举一动,一点一点的了解这个人,剥开他神秘的外衣,我们慢慢发现这个失忆加失踪专业户,其实也就是个五感俱全感情内敛的普通人,他说过三句话最让我印象深刻。

“你能想象,会有我这样的人,如果在这个世界上消失,没有人会发现,就好比这个世界上从来就没有我存在过一样,一点痕迹都不会留下吗?我有时候看着镜子,常常怀疑我自己是不是真的存在,还是只是一个人的幻影。”从这一刻开始,我们终于明白,在这个男人淡然若水的外表下,潜伏着难以想象的巨大悲哀,令人痛惜。而吴邪代替所有人道出了我们的心声,“如果你消失,至少我会发现。”让我们一起唱:就让永恒时光刻下你的模样……

“还好我没有害死你……”在巴乃玉洞里,铁三角命悬一线时,小哥对吴邪语。看似冷漠淡然超然物外的小哥其实有着一颗非常温柔的心。他沉默的用自己的方式守护着别人。

“吴邪,带我回家。”这句话简直是说到了所有同人女的心坎上去了,所以我们说三叔是腐神,是有根据的,这话真是让人想不想歪都不行啊。如此强悍的小哥,也是需要一个可以让他安心依靠的避风港的。【窃笑~~~】

当然那句用我一生换你十年天真神马的,地球人都知道,我就不说了……

我非常喜欢吴邪,这爱与对小哥的可以说不相上下。不同于那些万能男主,吴邪是个普通人,除了他那异于常人的‘幸运值’外(每下一墓,必定起尸……),基本上大多数人会有的缺点,他都有。但是正是因为如此,这样一个真实可感的吴邪,让人觉得很亲近。然而这个人又有着许多人没有的优点。吴邪是聪明的,他绝不是一无所知的傻帽,这个小青年是正牌的建筑专业毕业学生,并且由于职业要求,他涉猎甚广,甚至包括一些别人不知道的奇闻轶事。所以他的文化素质绝对高于一般人。更不说他的职业让他长期接触古代的帛书字帖什么的,他自己还写得一手漂亮的好字【瘦金体哦】。要放在现实世界里,这就是个标准的儒雅绅士,谦谦君子。而且还纯情的要命。【二十几岁还没牵过姑娘的手啊】简直就是一个极品好男人。一直记得贴吧里一姑娘说的,吴邪这人太善良,在这个险恶的社会,大部分人都在对别人作有罪推定,而吴邪却与大部分人相反,他习惯对别人做无罪推定。但是这绝不是蠢,作为一个小奸商,他自然有着察言观色的一套本领,但这并不影响他的处世方式。这个人心里太纯粹,他若是信你,他便交出他的所有真心待你,绝无保留。他重情义,为朋友可以两肋插刀。在秦岭神树篇,他甘愿冒着生命危险帮助自己的发小老痒。即使后来知道一切都是老痒引他入局设的圈套,他除了一瞬的愤怒外,更多的是同情理解还有伤心。这种人往往性格坚韧,待人宽容,但是也有个缺点,不伤则已,一伤则极重。因为真正能够伤到他的,只有他的真正在乎的人。

吴邪虽然外表看起来是那种温和好说话的文弱书生,其实骨子里却有着一股狠劲倔劲。他若是认定一件事,就是九头牛也拉不回来。比如他不顾众人劝阻,非要追查整个谜题;比如他追着小哥,非要践行自己的承诺,“你若消失,至少我会发现”;比如在西王母城的陨洞前,他一个人非要傻傻地坚持等着小哥出来;又比如在巴乃的玉洞里,他不顾自己的性命,硬是凭着自己强大的意志力把小哥和胖子从那个绝境里拖了出来;又比如,在最后的最后,他还是追着小哥到了长白山,坚持送他最后一程,“如果我不能陪他出去,那么我只能陪他走下去一直走到他把我打晕为止。否则,这事实说不过去。”这样的固执在我们看来有时候未免有些傻,但是这就是吴邪,对于自己认定的事即使再困难也从不退缩。吴邪其实比我们想象中更强大,这种强大不是外在的,而是埋藏在他的骨血深处,越是在绝境中,这种特征就越明显。谁说吴邪不爷们儿,那是被他一向的温良的外表给蒙蔽了。吴邪却乃真爷们儿也!

最后就要说到我们可爱又可敬的胖子啦。这个始终坚定围绕在组织身边,坚持不懈用自己的插科打诨在各种高度危险的场合下,娱乐大众的胖子,深受广大稻米的喜爱。可以说,没有胖子,这篇小说必然会失色不少。王胖子同志不顾生命危险,本着人不娱我,我必娱人的精神,发扬高度敬业的插科打诨精神,为伟大的盗墓事业做出了不可估量的贡献。

王胖子是粗俗的——“靠!你哪只眼睛看见胖爷放屁了!”

王胖子是无耻的——“M的,还真给老子找着了,这里肯定就是那个西周墓的主墓室。躺在那玉台上的,必然是鲁殇王的尸身。这鲁殇老儿也真够缺德的,雀占鸠巢,把人家的斗倒掉,自己住进来。今天我胖爷就来替天行道,收拾收拾你这个没职业道德的,让你知道倒斗就是这个下场!”

王胖子是龌蹉的——“小同志,在花姑娘的干活?”

王胖子是谄媚的——“这是三爷的相好。”胖子立即就道:“叫大姐头。”

王胖子是厚脸皮的——“这个,通俗地讲,我其实是个地下工作者。”

王胖子是不靠谱的——『如果张起灵是一个称号的话,那小哥的真名叫什么?会不会是‘张二狗’之类的名字?』

王胖子是胆大包天的——“要不咱干脆替他征婚,把他包给一富婆,以小哥的姿色,估计咱还有得赚,以后就让他们自己过去,你看如何?”

王胖子是义薄云天的——“你这话说的欠缺,陪人家送死也要看人,咱们这几个人真叫缘分,你要去,冲着你的面子我也得护着你啊。”

王胖子是恬不知耻的——『我靠,我们哥儿几个牛逼哄哄,随便找一个出去,也是威震全球盗墓界的翘楚,胖爷我更是号称倒斗界的肥王子。咱们几个来到这个地方,都他妈那么费劲,都他妈多少人生死未卜,难道还有比我们更厉害的?』

以上事实证明王胖子的性格是复杂的,感情是淳朴的,语言是粗直的,胆子是挺肥的,经历是传奇的,想象是丰富的,心理是强大的,存在是喜感的,爱财是如命的,对铁三角的革命友谊是万古长存的。由此推导出:胖子是可爱的。以上。

PS:其实去年就看完盗8啦,今天才翻出来这篇读后感,权当纪念了。虽然吴邪千愁万绪的回家了,胖子情场失意躲在世界的旮旯里伤肝伤肺了,小哥奋不顾身的跑去长白山守门了,但是铁三角的传说仍在盗墓界流传不息。2015,长白山,不见不散。

高考作文盗墓笔记600字篇9

终于看完了盗墓笔记……我原认为看在线的剧透,看完之后心里会@#¥%&*!!,但真正看完后却觉得非凡平静。也是平静。没什么可令多想的心里感受了。看完第1季时心中一堆坑,一堆疑问,提前看那些了解贴却越绕越糊涂,以前看完小说几天不能平复的心情,看完了之后,却都没有了。疑问还在,但是看了结局就觉得都不紧要的心里感受了。有坑也好,没坑也好,也是1个故事完结了。那些疑问那些坑,随着它的完结就都不紧要了。无论怎样,日常继续了。

关于铁三角

瓶子是本来就似乎活在日常之外的人,他永远和这个社会脱着节,他仅有在墓穴里是神通常的存在,若让他真正日常在这个社会中,恐怕他真的是九级伤残人士,完整不能自我活下去。他的一生都只是活在家族命运之中,大概仅有无邪和胖子是他与这个社会唯一的联系。实际一开始看剧透的时间,我一向觉得瓶子是最悲剧的人。但是现时看完,却完整没有这种心里感受。青铜门,十年,又或是一生,又或是仅有几年,实际想想,这大概对是他长期奔波流离千难万险的唯一的宁静的归宿。他那样1个活了这么久的人,却一向都在不停地奔波,也许这十年反而可令给他从不曾拥有的宁静。所以,看完结局,我觉得瓶子的结局反而是可令接受的。当然,那里的“结局”只是指这一段的落幕。

瓶子给我的心里感受,一生也是无力的。我觉得,他是1个看开了的人,或者也许该说是麻木的人吧。他看多了生死,涉及了太多的阴谋计策,看透了好多人心,所以他一切都看淡了。他的方向简便而明确,其它人再多的事都与他无关。至始至终他只是为了自我的目的而行动。他不是个坏人,他会尽全力去救人,但就像无邪说的,瓶子只救那些想活的人。不想活的人,哪怕是无邪——这个他这么久以来唯一的朋友(胖子对不起),只要无邪不想活,他也不会拦着。这一点与无邪是天壤之别,对比无邪猜想(仅仅是猜想)瓶子最后那一番话的意思认为瓶子要寻死之后的“千里追寻”,对比无邪无数次被告知里面的人是自我进去愿意死的让他别跟来却还是不停地去救人,瓶子是真的放下了的人。也许对于他这种人来说,人生也不是紧要的,其他人的或自我的。他只是要守护这家族的秘密。对于无邪来说,最后三叔四周房子的一场大火,让所有一切都划上了句号。但是对于瓶子来说,这一切都与他无关。或者说这一切只是他沿路的风景,他看了,历程了,尤甚驻足了,但最后的目的都仅有自身存在的好处——背负家族的命运而已,他只是为此而前进。

所以我说我并不觉得瓶子是最悲剧的。正因我觉得他不是无邪或者胖子,从他涉及到这个故事的时间开始,他已经看清了一切,仅有1个方向,没有剩余的心情在里面。假如说悲,是像胖子那样痛彻心扉的伤痛,或是像无邪那样无法摆脱的自责与往昔不复的无奈,那么他是完整的云淡风轻。

瓶子最让我动容的,是他对无邪说的那一番话,他说他是个没有过去和未来的人。他的这一番话,确实让人痛心。所以我说瓶子是个“没有心情的人”是从他“涉及这个故事开始”,在这之前,瓶子不是没有感情,只是迷茫过、无奈过后,最后无力去挣扎了。最后的最后,他宁静地、从容地走向青铜门去度过那十年,或许也只是为了自我的一种休息。

最后瓶子去找无邪离别,这是让我感到非凡非凡暖和的画面。瓶子从来没有表现出过多的在乎,但是无邪对他的这份感情他了解,他也在乎这来之不易的朋友。他为了救无邪而从三十米的高空跳下,但不拦住无邪寻死。最后无邪放弃了拦他,他告诉无邪假如愿意,可令10年后来替他。他们俩这一切的表现,总让我想起“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的字句。PRO医师说瓶子怎么会让无邪来替他守,他务必是骗无邪好好回去日常的。实际我觉得,骗是有可能的,真的让无邪替他也是有可能的。他们这一份友情,是互相抛弃生死都不顾的。我可认为对方上刀山下火海,我也坚信对方可认为我不计生死,也是那样。又或许就应叫他俩为知己。

至于是谁替谁守的异常,好多人说就应是无邪守,瓶子为了无邪去守。实际这一点我不是很同意。在我看来,这份职责说到底,是瓶子他们张家的责任。要说“就应”,那还是“就应”是瓶子。究竟这和人家老九门一点关系都没有(好吧,和张大佛爷也许有点关系,也许该说是老八门)。瓶子当年看到自我无力撑起这一重责,去找老九门,也是请人家“帮忙”。人家答应了,是仗义相助,帮助张家,得感激,但是人家毁约了,也不等于也是害你,只是没帮这个忙而已。再说老九门这些年来这么多风雨,三方势力的博弈,社会地位的动荡,说自顾不暇也都能理解,人家却有难处。这些是非,天真无邪想不透,认死理觉得既然答应了,就“就应”是自我去守青铜门。但瓶子,肯定是看得清也想得透的。所以瓶子最后没人依靠,他也不去追究什么老九门的毁约,也没有再去催促刚结束混乱(或者说才开始的)新九门,还是自我撑起了这个职责。最后对于无邪,他的那番话,纯粹还是作为上方所说的“知己”之约。只是把实情都告诉了无邪。无邪若不来,他也不怪。

关于胖子,我的心里感受和三叔一样,是这三人里面做丈夫最靠谱的1个,这一点相异于三叔是从性格了解的。我是纯粹站在伴侣的角度上说:天真同学那样动不动为了闷油瓶不用自由不用命的人肯定靠不住,闷油瓶在这要素基本上自动省略无异议吧(嫁给他比养几个儿子还烦)。所以实际这俩人在一起也不是仅有腐女觉得靠谱。假设这俩人要和别的女性/男人进入婚姻殿堂,1个动不动失踪,不失踪就失忆,然后上班啊交际啊家务啊什么都不会;1个动不动不用命不用钱不用自由地去找去救,自我身手没那么好却哪儿危险往哪儿钻。他俩的伴侣要是没沼泽母蛇那么粗的神经肯定熬但是去。所以真要谈婚论嫁的话,即使不从腐女的角度来看,他俩也挺靠谱。加上瓶子还有着传宗接代的责任,要找个血统纯的女族人估计和让粽子跳迪斯科的难度差不多,而正好天真身上流着半调子的宝血,在盗墓的世界里,他俩只要去秦岭神树那里运用“物品化”力量再造个人估计也不是多大的难事。解决了张家传宗接代的异常,也少迫害俩女生。所以即使我看秦岭神树篇没看出和主线有什么联系,但是现时想想这点上也很紧要。既然人家1个人都能造个人,俩个人就更没异常了。

但是假如真那样,我上方所说的他俩之中的那份知己之懂,那份共生死的宝贵的兄弟情估计就不会存在了。那样想到觉得很痛心,究竟友情和爱情还是不一样的。男生的“兄弟”女生的“闺蜜”,都不是通常的友情,超越了友情但也不是爱情。但是想想,假如让这俩主角“无后”,或者说去祸害其它女子/男子,本着我佛慈悲的原理我还是愿意他俩在一起。兄弟情什么的没有也就算了。

话扯远了,说回胖子。实际我前面写瓶子心里是很沉重的,这大概也是瓶子这人给我的印象所致。但是跳出瓶子的圈子开始写胖子,我就了解自我的语言活了好多,思维也简单了好多,(想的也不靠谱了好多==)。这大概也是相异的人给我的危害相异吧。但是接下来估计语气又得沉要点了。正因胖子是我觉得三人中最悲剧的人物。

胖子这人,首先是个有本事的人。即使不是像瓶子那样弄几滴血就让千年粽子听话的“神”通常的存在,但是在无邪的对比下也是个能飞天遁地的能人了。即使没宝血,但脂肪厚,在不危害灵敏的状况下,被砍几刀或跌下几米或饿几天,生存能力也是其他人比不上的。并且从各个地方我们也能看出,胖子这人不通常,心眼肯定不和体型一样。尤甚是三人中最细的。在北京混出的响名儿,肯定不是靠和无邪相处时的“贫”混来的。一眼就能看出四周的人不可信与不可靠,察觉出“三叔”即无邪,在假无邪的脸无论如何都找不出破绽时还是坚信“三叔”皮的无邪的那份直觉。对闷油瓶的许多理解和默契。在西王母那儿决定假如再过一天瓶子还不出来就打昏无邪扛出去的决绝。可令说,胖子那样没有盗墓家底背景(现在没有线索显示有)的人在这个年纪(就应和无邪差不多吧……云彩16岁,大云彩一轮也就28岁,再多几年30多岁,即使是老牛吃嫩草,但单看年纪不大)可令那样貌做稳固做大,想想也了解肯定有好几把刷子。

但是盗墓里面基本上有胖子也是简单的,哪怕胖子放个屁惹出大事,也还是惹读者笑出来。更别说胖子平常时候那说相声似的话语,可令说我看盗墓的时间基本上笑出来也是正因他。所以胖子这个人在整个笔记的地位是至关紧要的。不仅仅正因是铁三角,而是正因把整本书的环境弄活了,心里感受的到是几个“活人”在死人墓里做活,气氛再沉重境况再危险,也能让人偶然松口气,没有真的变得死气沉沉。拉近了因盗墓的生僻话语、历史典故、专有名词而带出的距离感。

所以胖子这人我觉得是那样的。他极会看人,和无邪在一起,他不会使心眼,自我想什么也就说什么,不会防着无邪,正因他坚信无邪,也看准了无邪不会害他,给无邪起的外号是无邪最大的本质——天真。他和瓶子在一起,他不对瓶子过度追究,他尊重瓶子的选取,只是陪着瓶子一起出生入死。他会看人,会待人。对他人有手段,有心眼,有假面。对认定的朋友,却用最真的心性去思考,去着想。

所以胖子是个十分“真”的人。也正正因如此,对于云彩,无邪也说他能意识到。但是他还是陷了进去,崩溃了神经。在他身上,有弱点,有缺陷,有优点,有强悍,有真、有假,在整部作品里,胖子是个最真的的成人。

正因他真的,所以他有部分“粗”有部分“俗”,正因他纯真,所以即使对方是个耳目,但却动了真情。是正因他真性情,肠子掉出来都能继续贫嘴的他,历程了一切大难不死的他,却正因相处早些时候的云彩的死而一蹶不振。

所以我说胖子是整部作品里,我觉得最悲剧的1个人。不像小哥的虚无缥缈,胖子是个我们触手可及的人。所以他的悲痛,也最令人痛心。

最后说无邪。实际对于无邪我最后的心里感受很复杂。之前的几部看下来,无邪也是我最中意的人物。正因他很善良。或者在盗墓的世界里就应叫做“天真”。即使对于前一秒的敌人,下一秒落难了他也想相救。他做不出狠、绝的事,也许在盗墓世界里的内部人会觉得他太“软弱”,但是也是那样的他,让我在看前几部时都很安心。这种安心不是情节上的,是心情上的。他的不忍他的天真,反而让我有种安全感。

(这种安全感大概是正因假如这个世界真是存在,当瓶子、胖子、三叔、潘子、小花他们都在我身边时,我觉得至少还能坚信他那样一种心里感受。即使未曾谋面,即使未曾深交,那样的1个人是可令坚信与托付的。对他的喜欢大概也是正因对于现实的一种追求的侧面反映吧。)

所以那样的无邪是可令得到胖子与瓶子的信任的。可令得到许多人的帮助与支持。所以看似最弱的他,却可令作为中心,与各方都有联系,三叔潘子阿宁各种强人都逃但是而他却不死。书中曾说过无邪回顾解家霍家能发展下来都有原因,自我家仔细想想大概也就正因他爷爷“关系好”,不觉哑然。但总体看来,实际人脉,或者说一种吸引人带给帮助、令人放心的体质,比实力更有用。所以无邪即使是个很软的人,但实际是个很强势的兵器。“攻心为上”,大概也是这么个道理。当然不可否认的是无邪的脑子还是很好用的。与人交往,他了解怎么让人家说出他想听的话,了解哪个人的软肋是什么。另外可令说是“博贯古今”,了解异常什么的往往带领众人化险为夷。这一点也弥补了他体质的不足。

所以我对无邪是十分十分喜欢的。没看结局之前,我最怕的也是无邪最后变成了三叔那样的人。所以当无邪变成假三叔时,需要狠,需要决绝,那样貌纠结的内心,让我看的很痛楚。我既希望他不用失败,也不希望他真的可令做得到惟妙惟肖。之前无邪每次要去救“敌人”时,我心里都会骂句“傻”,但另外感到暖和。但后来无邪对盘马的精神折磨,他的“聪颖”却让我很担心,担心之后会那样潜移默化地,他流失了为人着想的那份纯真而变得心狠手辣。最后,无邪对于云彩的死,并没有过多的意外与惊奇。我想,若是以前的他,定会觉得,云彩即使是个奸细,但究竟相处下来,那样的死也令人痛心。当然,也许是胖子的悲痛,让他觉得再多悲痛已无必要了吧。最后的无邪,无奈、无力和疲惫,但是当他举起菜刀想要砍手指来威胁二叔时,我还是笑了出来。还好,他还是那么天真。他只是学会了某些辨别,历程了这么多,不再像以前那样对谁都轻易信任,也许这叫做成长。

最后无邪让瓶子走向了青铜门。没有再拼命去救。这一份理解,或许是他最大的成长。放不下他人轻易的生死,为他人着想的他,最后放开了瓶子,让他去走自我的路。但下1个十年,他认定了自我的责任。成长并不是脱胎换骨,让你看得清周遭,他让你变得坚强,让你更经得起风雪,但无邪改变的外貌下,维系了自我的那份天真。

写到那里写完了。本来想放微博上,没想到写了这么多。想放贴吧,了解现时离盗8已经有部分时日了,估计放进去也没人看。但是看完这部作品还是有话想说,所以就打了出来,放在这万年无人的在线日志上。有人看也好,没人看也罢,就那样放着吧。当作看过盗墓的一点证明。

实际除了对铁三角的感想,对于盗墓好多情形都有自我的猜测,也有部分疑问。看了在线的某些了解贴,有的讲的满靠谱,看完后醍醐灌顶,有的就觉得有部分扯,看的我悦来粤糊涂。按照联系论的观点,万事万物都有联系。也是说,只要你想,从盗墓扯到哈利波特均可令。有部分推测那叫1个繁琐,弄得盗墓里面什么事都不简便,没有多大笔墨的配角,就务必不是配角,是主角之一扮演的。各种人物,都有内情,都有背景。实际我觉得盗墓是很复杂,但是三叔要构架的是整个世界。那么这个世界里,必然有简便的人物,有复杂的人物。这也是主次之分。每一个人都弄得复杂的要命,各种人都有深层深深层,那么这整个世界就很假了。10个人里有1个天才,人家才叫他天才。筛选下镜头缩小,5个人里3个天才,也能接受。可1个世界,二十个人里二十个天才,除了天才没别的,那样整个架构就过度紧密和狭小了。我个人的心里感受,到后来三叔把复杂的都挑明了,没挑明的差不多再推测深入点也有个想法。留下一两个没弄的,留给读者思考,串一串也差不多,几个版本自我选取。还有几个坑,结局没写死,开放着,就看你想怎么补了。大概就那样。有的解密呢,说的就有点太复杂了,挑明了的秘密和没挑明的比是1:10,从而各种猜测各种放大镜。真是那样的话,我觉得差不多可令重来写部小说了。当然按照这比例,就算不埋坑只填坑,估计也要再出4部。假如把主角人物名字改了,外形改了,地点啊时间啊改一改,那差不多也是另外一部作品了。假如真是那样,那我希望这部作品能别那么隐晦了,到最后看本小说死的脑细胞比高考都多。脑补不能的觉得亚历山大。

高考作文盗墓笔记600字篇10

从我决定写这个题目开始,这就注定是个漫长的故事。《盗墓笔记》,没有多好的文笔,或许,这只是一种网络小说。但又或许,就是因为你没看过,所以你才不知道有个团队,他们的故事超越友情超越亲情,最后的结局,又令人心痛。

那个说着“带我回家”的张起灵;那个说着“如果你,消失至少我会发现”最后却丢失天真的吴邪;那个说着“胖爷我一身神膘走天下”的王胖子。还有那个台上花开花落又仿佛看破红尘的谢雨辰,与那个笑看一切,玩世不恭的黑瞎子。他们走在这个“比鬼神更可怕的是人心”的世界里,从最初的各怀目的,到后来愿为对方涉险,而那个打着“天真无邪”名号的小三爷,从开始的走进别人精心布置的迷局到后来自己精心布下命局,从小三爷变成小佛爷。这十几年一路走下来,看着他们一点点脱变,看着他摘下了脸上的面具却戴在了心上。

解家雨臣,立也无痕,玲珑水袖,一纸戏文。 王家胖子,嬉笑怒骂,痛彻心扉,长伴故人。 张家起灵,麒麟缠身,悠悠长白,岁月无痕。 吴家无邪,翘首回问,凝眸远视,天真已逝。齐家黑瞎,笑得轻佻,风雨陌路,恍然一生……我们只是听书者,奈何早已入戏。

“比鬼神更可怕的是人心,比死亡更可怕的是永生”,这句贯穿全书的话,吴邪明白,我们也明白;有些面具戴上就摘不下来了,吴邪也明白。我们所有人都是天生的演员,剧本就是不断改变的命运,导演就是不断雕刻我们的光阴。人心的险恶我们都会在剧本中一点点了解,唯一不同的是,光阴和命运不允许我们“罢演”。尔虞我诈,人心莫测,一个人的心隔着肚皮,两个人的心隔着两个肚皮。莫测莫测,不要去猜测。有句话说得好“女人心,海底针”,其实人心都这样,不论男女。

一个网友说的话我现在还记得:“遇到鬼神的概率与遇到真爱的概率是一样的,遇到非善人的概率与吃肉塞牙缝的概率差不多。”虽说有点夸张,但的确如此。国内鬼片看过吧?里面哪个鬼不是人作孽出来的?世上最可怕的恶魔做出的事,终究是人自己想出来的,不怕你做不到,就怕你想不到,对吧?而人能做出的最恐怖的事,永远超出你的想象,因为人在不断“突破自我”。如果这世上真的有鬼神,它们又怎么会去伤害哪些在它们眼里如同蝼蚁一般的人类?反而是人,说不定在我写这篇作文时,就有好几个被害死的人。因为利益而见血封喉的人很常见,因为利益而结交的人的更常见。

人心入戏,半真半假;人生如戏,戏说人生。

如果说“比鬼神更可怕的是人心”现实,那么“比死亡更可怕的是永生”就比较虚幻飘渺了。毕竟没有人是永生的。许多人也许会想永生为什么不好?永远活着不好么?那样或许就没有什么“生前无法完成”的遗憾了。但你想过吗,当你做完想做的所有事时,你又可以去干吗呢?当你看着身边的人一个一个离你而去,你不孤独吗?人活着不过是解决完自己一个有一个的烦恼后,为自己找下一个烦恼。永生是疲惫的。

人生莫测,测不透;戏说永生,说不清。看不透的不要看,想不明的不要想,如果非要知道答案,就要做好你承受不了的准备。

高考作文盗墓笔记600字篇11

读完《盗墓笔记》后很想写点什么,可是一直拖啊拖,拖到今天。

今天再一次顺序播放着手机里的歌曲,慢慢的放着就到了音频怪物的《咫尺回忆》,心里忽然有种淡淡的伤感,心里想着这是一种什么样的感情,能让人淡看死亡。

这个世界上有太多不忠不孝不义的人,反而显的书里的感情更美更深,这也难怪现在太多人一头扎进书里,每天忿忿然替书中主角担忧。

初读笔记时,年方十五。完全不懂书中所说,只是就这样一点点的把这些一字一句记于心间。

自然,彼时我尚未踏上宅腐之路。

只是觉得,这张起灵应该是反派大Boss吧?不然为何如此神秘?

后来觉得,天真有这么个人保护真不错,我要是也有就好了。

再然后,胖爷出现了。

开始觉得这胖子真欠收拾…至今仍这样觉得。他的出现,让盗墓铁三角隐现雏形。

天真的聪明执著,小哥的少言能打,胖子的跳脱神经,视明器如命。

这些都是后来书中铁三角中的特色。

我是一个看书不会投入感情的人,从开头的只是当打发时间看到后来有想投身入其中的想法,再到后来的归于平静,回到这只是一个故事的起点,用了三年。

虽然如此,当胖子被从岩缝里拖出来,却不忘满身刻满的地图。当小花虽可能遇险,却不忘留下线索时。当吴邪从古楼里一步一个脚印背出张起灵时。当潘子高声唱出那“小三爷,你大胆的往前走,往前走,莫回头……”时。当吴邪最后跟着张起灵上长白山,却被点晕时。

我哭了,这些都戳中了虐点。很真,真的就跟发生在你眼前一样。你能看见却不能帮忙…

后来我腐了,虽然看到更多的是基情。

但是即便是腐了,我也觉得这种感情不是什么外力可变的。

三人缺一不可,书中人缺一不可。

不得不说,虽然书很长,作者很坑爹。但这本书真的很好,书里的友情,义气。是一直求而不得的东西……后记中他们说的那些话虽然平淡,但是其中分量不言而喻。

想是此生若得有此情

一半,便是朝闻道夕死亦足矣。

____其实我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只是想说听歌听到哭的稀哩哗啦也是一种境界了;看书看的泪流满面也是一种本事…从一首歌想到一本书,再到这篇文艺更是无奈。

嘛,算了,用语文老师的话来说就是只可意会,不可言传。

于是,掀被子盖,睡觉。

高考作文盗墓笔记600字篇12

时间太快了 《盗墓笔记》我是二零一三年九月十五日追完的 距今也有一年三月零五日 回想起刚阅完的那个傍晚的失声痛哭竟也仍依依在目。

一生热爱回头太难 也许真的是小说的缘故人真是变了很多 感兴趣的事物也不再相同 感觉就是世界观颠覆。

当日你们说我走火入魔了 说“张起灵和吴邪没有十年了” 说我一点也不文青啊 说祝我和张起灵百年好合乱七八糟的 我其实全部记得清清楚楚。

这些年来恍恍惚惚闭眼又似回那年 我状态还真是不好。

你们也许找到了新的肩膀与可以倾诉的人 我也是 他们很好。

我只想说如果可以 再陪我走一段路吧 还是那条街 那条巷 那些人。

如果可以我还想再听你说一句

“我就不上楼了 在你家楼下等你 快收拾出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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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作文盗墓笔记600字篇13

我本是听书人,奈何入戏太深。

——题记

有这样一群人,义无反顾地踏上一条不归路,寻找所谓的真相;有这样一群人,为了朋友间的一句话,不惜两肋插刀,以我之命换你生;有这样一群人,背负的太多太多,家族、使命、历史亦或是终极……

“一入盗墓深似海,从此真相是路人”,一个月前我看完了《盗墓笔记》,它带给我的是震撼,深深的震撼,那是一种无法自拔的感觉。

这是一个由战国帛书引起的故事,主人公吴邪及他的三叔吴三省从帛书中得到一张古墓的地图,从此踏上了寻找真相之旅。从七星鲁王宫始,西沙海底,秦岭神树,云顶天宫,蛇沼鬼城,张家古楼,到青铜门前……一个接一个的谜团,吴邪等人逐渐被卷入一个巨大的阴谋。

在这盗墓途中,吴邪也结识了许多朋友,他们与吴邪一起共同面对危险和谜团。

小哥张起灵——被吴邪称作“闷油瓶”,性格沉默寡言,一身蓝色连帽衫。他的食指和中指奇长,后背一把黑金古刀,有能驱虫、威慑粽子的“老闷宝血”。他总能在他人遇险时挺身而出,身手极好,有不为人知的过去,并患有失忆症。

王胖子,自称“摸金校尉”,为人豪爽,是乐天派的代表人物,经常在冷场时活跃气氛。他四肢发达头脑却不简单。思维独特的胖子有一套自创的“枚举法”,且他喜欢摸明器。但是看似贪财的胖子却自愿淌吴邪这一趟浑水,并多次营救吴邪和小哥,提供寻找真相的重要线索。

再来说说主角吴邪——一家杭州古董店的老板,对古文字颇有研究,会写瘦金体和做拓本,有强烈的好奇心却没有勇气探索“新事物”,普通却不普通。我有时恨他的犹豫不决和胆小懦弱,也爱他的天真无邪和同甘共苦。他是铁三角一个特殊的人物——虽身手不好,有下墓必起尸的体质,被称作“拖油瓶”;但他总能在关键时刻发现一些细节,找出问题的关键所在,借此不断追求真相。因此,他也是各方势力的主要针对目标。

《盗墓》中老九门、袭德考、张家和“它”组织的关系和目的错综复杂,相互的利用猜忌,无数的阴谋陷阱,只为青铜门后的最终秘密——终极。吴邪一干人被卷入其中,历经风雨,却不知上一代的恩仇何时能解除?在不断探索谜团、寻找真相的途中,我也想了很多。友情?责任?生命?意义?亦或是其他的东西。

我最感动的或许不是铁三角真挚的友谊,不是潘子对三叔至死不渝的忠诚,不是胖子愿放弃一切留守孤村只为他心中的云彩,也不是花儿爷和吴小佛爷必须担负家族责任背后的孤独;于我而言,感触最深的,是小哥自我的追寻。

我还记得胖子说的那句话:“如果你身边的亲人有一个去世了,其他人都健在,你会觉得这一次的去世,是一次巨大的浩劫。而如果你身边的亲人,在一年内一个接一个地去世了,你会慢慢地麻木。而小哥离开时的眼神,似乎就是后者。”

“在很长的岁月里,看着自己身边的人一个接一个地以各种方式死去,你发现任何人都无法在你身边留下来,这个时候,对于死亡,你就会有另一种看法。比麻木更深的一层,就是淡然,对于死亡的淡然。”

小哥对死亡的态度从麻木变成淡然,当身边的人一个接一个地离开,而他却挽留不住什么。只因为,他姓张,是起灵人。

“你能想象吗?有一天,当你从一个山洞中醒来,在你什么都不知道,疑惑地望着四周的时候,你的身上已经有了一个你必须肩负的责任,你没有权利去看沿途的风景,不能去享受朋友和爱人,你人生中的所有美好的东西,在你有意识的一刻,已经对你没有了意义。”

只因为他是张家族长,张家唯一的起灵,所以宿命剥夺了他沿途看风景的权利,他要承担一个家族的责任,一切美好的东西都没有意义。正如闷油瓶所说:“意义这个词,本身,就是没有意义的。”

世人皆说张家族长强大如神佛,淡漠如冬夜,却不曾想到;西藏墨脱那哭泣的石雕,却不曾想到,那三日静寂里,他无法挽回的悲痛和内心的脆弱。人们说他高傲冷淡,我却不尽然。

张起灵说:“如果你一心想死,我是不会阻拦的”,他只救求生的人,所以他从来没有让他队里的人有过牺牲。小哥的魅力不是高冷的人设和酷炫的身手,而是对于生命的尊重和对众生平等的爱,是慈悲!闷油瓶对所有生灵都给予尊重,却唯独忘了自己。

张起灵,我从不求你君临天下,只愿你此生安稳,能被世界温柔相待,也好好爱自己。

令我心疼的还有失去天真的吴邪和一生戏台如梦的解雨臣。他们都是老九门的后代,肩负着自己的家族。于吴邪,经历了太多的匪夷所思,他已经学了戴上面具伪装自己;但正如三叔所说:“这个面具戴的太久,就摘不下来了”。吴邪在风口浪尖中已然褪去天真,再也找不回曾经的单纯。如今他是道上叱咤风云的吴小佛爷,只等待十年后他的归来,还他无邪。

于花儿爷,从小学戏,台上的他好似梦中仙,那一出《霸王别姬》唱尽霓裳笙调;台下的他是解家当家,有着逃不开的与生俱来的责任。甚至不是他可以选择接不接受的,要么成为花爷,要么就是死,他比谁都清楚。

这是我了解的解语花,孤傲而执拗,冷酷而强硬。内心的柔软从未被现实堙没,正如哪怕吴邪已不再天真,但他骨子里的东西还在。午夜梦回,从噩梦中陡然惊醒的时候,卸下所有的伪装与防备,独自面对血淋淋的伤口和现实时,解雨臣只是个从未长大的孩子,将自己抱紧,再紧一点,抵挡那些伤害。解雨臣不是吴邪,他只是披上了一个解语花的假面,便自以为成熟了不再受伤了,却依旧是伤痕累累。

责任,束缚了他们,也成就了他们。或许这是他们人生的一个重要阶段吧;或许年少轻狂的他们需要时间的磨砺来锻炼自己;或许这些危险重重的考验能让他们得到真正的朋友。

尽管闷油瓶依然带着鬼玺进入了青铜门代替吴邪赴十年之约,尽管吴邪活着从长白山下来失了天真成为手段狠辣的吴小佛爷,尽管胖子承受不住云彩的死从而巴乃村平凡生活,但铁三角的友谊永远都在。

它不会因为解连环的欺骗、汪藏海的计谋破碎;它不会因为齐羽的挑拨离间、吴三省的质疑冲淡;它不会因为潘子的去世、陈皮阿四的执念改变。这就是铁三角,这种友谊,无懈可击!

《盗墓笔记》包括了我太多太多的回忆和爱,最后只想说----一生那么长,等你十年又何妨。

我居北海君南海,寄雁传书谢不能。桃李春风一杯酒,江湖夜雨十年灯。

----后记

高考作文盗墓笔记600字篇14

——总述。

放下《盗墓笔记大结局》的那一刻,心中有很久的空白,仿佛在我面前合上的不是一本书,而是一整个世纪,恍如隔世。

接触《盗墓笔记》之前,我不会想到有这样一部小说在我心目中可以超越之前读过的所有小说。它到底比其它小说好在哪里?我说不上来。其它小说我都可以从很多方面评价甚至用上我所学不多的文学理论知识,可是对于这部小说我潜意识里觉得它不该用之前的方式去欣赏。如果非要让我概括一下对它的感觉,那就是“超好看”,一如那本杂志的名字。

三叔说过:“一切不以好看为目的的小说都是耍流氓”,看到这句话忽然领悟到了什么。一部小说,不管文字多么优美,运用了多少写作技巧,塑造了多少鲜明的人物,设置了多么庞大复杂的结构,如果因为它不好看而让读者没有阅读下去的愿望,那都不能算是一部成功的小说。以前我总是想我若是写小说喜欢什么样的风格,现在我可以说,就是三叔这种风格!

在此,我先为南派三叔喝一声彩,期待他以后写出更多好看的小说。

虽然不愿意去考虑一些文学性的内容,但是不得不承认,《盗墓笔记》在人物塑造方面是非常成功的,下面来举例分析:

——铁三角。

虽然不是一个人,但我还是想写下来,毕竟有了它才有了书中大部分故事。

这是一个很奇妙又和谐的组合,他们的相遇是缘分也是命运。一个头脑聪明但是天真无邪,一个身手不凡就是太少言,一个看起来很不靠谱关键时刻却不掉链子。

综观整个故事,最多的情景是这样的:三人一起下斗,发现棺材,胖子怂恿吴邪开棺,吴邪开棺遇粽子,小哥秒杀粽子,三人活着出斗。这样的场景重复再多次也看不腻,甚至不管遇到什么样的险境,只要想到他们三个还在一起就十分欣慰。

所以《秦岭神树》是我看得最痛苦的一部,因为少了铁三角的生死与共。

——吴邪。

他是主人公,我们看到的都是他的所见所闻所想。

三叔说他就是一个普通人。的确,他跟我们大部分人在整体上没有什么不一样的,除了那些离奇诡异的经历。可正是这些经历造就了今天的吴邪,承担了痛苦一步步成长起来的小三爷。

他是对于钱财相当精明的小古董商,但是为了别人可以一再不顾自己经济能力的破费;他是个倒斗菜鸟,却多次险中求胜;他懂得站在别人的角度思考,却看不透人心险恶;他擅长与各种人打交道,只是面对闷油瓶时情商会直线下降(小哥恰好相反:情商比较低,遇到吴邪后有所上升,可惜还是达不到正常水平。所以这两人相处起来略显苦逼)。

这就是我们的天真无邪小同志。

——小哥。

这是整本书里我最爱的角色,所以私心想给他多写一些。

关于他的描述,最准确的莫过于吴邪给他取的“闷油瓶”这个外号了,就是“闷声不吭的拖油瓶”的意思。这种闷乍一看似乎有点呆呆的味道,因为他对外界的人事物表露出的反应甚少。然而我们知道他是把一切都看在眼里的,只是毫不上心,依旧为了自己的目标独自前行。内心和所为与这个世界格格不入却突兀地跟随在人群中,看起来真有些像拖油瓶。

说到这里又想起另一个“失踪专业户”的称号了。他的目的与所有人都不同,而且必须去做,因此任何人都无法跟他一路同行。但这并不代表他会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损害其他人的利益,每次众人发现他失踪都是脱离险境之后,也就是说他是考虑过别人的安危的。最让人欣慰的是,他总是会在危急时刻突然出现,仿佛从天而降,挽救一大批人,带给你无限的惊喜与安全感。仿佛只要有他在就没有什么危险值得害怕,三叔自己也承认有他在的篇幅总能写得格外轻松。胖子那句话说得好:“家有一哥,如有一宝。”

三叔在后记里评价他说:“这是一个强大得犹如神佛一般的男人。”不仅是指他的身手,也包括他的心灵。淡淡地看着世间百态,却不悲不喜,在斗里像神佛普渡众生一样救同行的一干人等于危难之中。现实点说,他更像一个医生。看惯了生离死别,尽自己最大的能力救助每一个有生命危险的人,却从不对此产生悲悯的情绪。

其实有时候,我们认为他是不幸福的。因为除了吴邪和胖子,便没有人是真正了解和关心他的想法和作为一个“人”的情绪的,虽然他自己觉得这些对他是没有必要的。我想,他对吴邪和胖子的感情一定是发自内心的很真诚的。从没有期望得到却意外收获了的感情,大概也会让他有一丝受宠若惊吧。这样看来,他又是幸福的(这点在后面瓶邪感情分析中会详细写,先说到此)。

我不能说我很了解他,但我一直在尝试体会他的各种举止中反映的真实内心想法。

——胖子。

他是个开心果,书里大部分的笑料都是他贡献的。

他的所作所为让很多人觉得不靠谱,但在没有小哥的篇幅中,他也起到了一定的安心作用。不靠谱却也实力不凡,大大咧咧其实胆大心细,有时候他简单的思考方式反而能找到真相。即使是满嘴跑火车的荤段子,在最紧张的时刻也缓解了很多气氛。最难得的是,铁三角的另外两个成员要由他从中插科打诨。

他,就是铁三角之一的王胖子。我私下里还认为他充当了“媒婆+真相帝+电灯泡”的角色(笑~)。

——潘子。

一直认为除了铁三角他就是最重要的人物,他也是主角。

有很多次他都濒临死亡却奇迹般的挺过来了,我以为他会一直走到故事的最后。可他在张家古楼里还是离去了,以一种很惨烈悲壮的形式。让他的小三爷泪流满面,也让读者红了眼眶。然而他已经完成了他的使命,誓死效忠三爷,保护小三爷。在最后唱那支歌的时候,他应该是满怀欣慰的吧。

如果说我对小哥的感觉是爱,对吴邪是萌,那么,对潘子就是一个“敬”字。他是个真爷们儿!

——吴三省﹠解连环。

这两个我写下来纯粹就是用来膜拜的啊。

两个人内外串通,一个地面一个地下,双生子一般,二十年如一日,联手搞垮组织。当然,他们付出的也太多了。

《盗墓笔记》最牛逼角色非他们莫属!

我不是一个话痨,写文章时也是,通常拼凑了很多天才写出一个前言不搭后语的短篇。敲这篇评的时候却是下笔千言但不离题万里,大概是感情到了心里就有无尽的语句一行行跳跃到屏幕上,平时还需要绞尽脑汁挤出词汇现在似乎不需要了。于是乎有了下面这段:

——瓶邪。

这是我最想写也是全书最让我震撼的感情。

他们的感情不能简单的用友情、亲情和爱情来定义,因为他们之间这三者兼具,然而又超越了这三者。这仅仅只能说是一种“感情”而已,似乎只是出于本能。

他们比朋友的关系更深,多了些依恋;他们又比兄弟家人疏远,少了些亲密无间;他们跟爱情相比,多了精神上的默契,少了肉体上的需要。

这是最复杂也最简单的感情,没有任意一种单纯的感情能替代它,也没有哪一种感情能表达得这样简单直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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