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篇描写书店生活的记事作文,作者通过细腻的描写和感悟,展现了书店里的独特氛围和人情味。作文中描述了书店里的琳琅满目的书籍、静谧的氛围和热情的书店老板,让读者感受到了阅读的魅力和书店的温馨。整篇文章流畅自然,情感真挚动人。
书店记事作文(精选2篇)篇1
2月28日,我。姐姐和妈妈去了新华书店。
这里的人真多呀!西固新华书店翻建后有四层。我上一年级,姐姐在七年级。姐姐自己去找需要的书了,我来到了四楼的少儿读物书架前,拿到了一本
书店记事作文(精选2篇)篇2
今天抽了空去书店坐会,说是三日不读书,则面目可憎。算算我真是有好几天没正儿八经地沉下心来看看书了。之前倒也不太理解这句,但是现在想想也确实有道理,总是不静下心来看看书,心浮气躁地确实会少了些安适从容的心态,往往会争强好胜,汲汲于各种琐事,反求诸己心的时间就少了,于是看看书还是很有必要的,最起码能让你心静下来去专注地做一件比较有意义的事。
今天并不是周末,于是书店里人也不多,很惹人注意的是一个女孩,我刚走进书店就注意到她了。胖胖黑黑的,穿着厚厚的廉价棉服,留着披肩发,坐在书店的台阶上看书,还吃着阿尔卑斯棒棒糖。她虽然看上去有些俗气,而且不那么聪明,但是确实有一种很令人羡慕的专注的单纯。忽然之间,我也不想看什么艰深的大部头小说了,随手挑了本历史漫画,去阅览区看了起来。
没多久,那女孩也到了阅览区,还很巧地坐到了我的斜对桌,她的朋友颇有些傻气地总是找她说话,很是影响周围人的阅读,那女孩有一搭没一搭地应着同伴,接着她从包里翻出来一本稿纸,然后拿出蓝色圆珠笔奋笔疾书--我很是好奇,她这是在写小说吗?她会写出怎样的一部小说呢?我观察了她好一会儿,她吃着糖,先是在手机上查会儿资料,然后抛开手机一通写。稿纸很普通,纸上面还用蓝色的墨水印着888,她字写得也是很质朴粗疏,我偷偷看了她的故事,几乎没有像样的情节,语句不通,不知所云,甚至连连接词都是单调的“然后。。。然后。。。”,这写得真的连普通都称不上,但是她还是认真,很专注,认真地写完了一面又翻开了新的一页。后面还写了一些薪资的计算公式,看来是上班了,或者在考虑打工了,在计算自己的工资呢。
她的穿着打扮、言谈举止很有些LOw,但是却很专注满足地活在自己的世界里,认真地做一些事情,这种心态其实也是令人羡慕的啊。也许生活就是这样,用劣质圆珠笔在粗陋的稿纸上写下的一行行不通的文字,但是还是应该专注认真地、去尽自己最大可能地去写好,这毕竟比哪些有条件有能力写却不认真对待的人好很多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