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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已售罄》读后感摘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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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已售罄》读后感摘抄
时间:2024-12-19 06:25:17   小编:

小说《爱已售罄》讲述了一个被爱情抛弃的女孩的故事。她在迷茫和痛苦中挣扎,最终找到了自我和解脱。小说通过细腻的描写和真实的情感展现了现代社会中许多人面临的困惑和挑战。读后感触深,引人深思。

爱已售罄读后感篇一

很久没有像昨天和今天这样,静心下来读一本小说。也许是年岁渐长失去阅读的耐性,又或许虚度的年华磨掉了爱情的触角,总是缺乏读完一个长长情感故事的心情。但这一次,却一口气读完仍觉意犹未尽。故事里的明欢,带着天生缺失的安全感,在我曾经迷恋和辗转的城市北京,在爱与被爱中迷茫与彷徨,最终走向温暖的现实人生。在别人的故事里,何尝不是看尽自己的冷暖悲喜。想起曾经,我也疯了似的迷恋书中夏俊森这样的男子,执着霸道,冷漠深情,温柔热烈,一个表情,一个举止,就让人心生迷恋。我们为这样的迷恋念念不忘,甘愿奉上那些经不起挥霍的青春时日,到最后,却嫁给连说“我爱你”都觉得做作的男人,如此生儿育女便一生。爱已售罄,来生请早——很喜欢这个句子,像许给青春和爱情的决绝诺言,残酷又温暖。书中很多金句,想必写这本书的女子也是个感性温婉之人。很久不曾读到的好故事,值得一读。推荐!

爱已售罄读后感篇二

很久没有像昨天和今天这样,静心下来读一本小说。也许是年岁渐长失去阅读的耐性,又或许虚度的年华磨掉了爱情的触角,总是缺乏读完一个长长情感故事的心情。但这一次,却一口气读完仍觉意犹未尽。故事里的明欢,带着天生缺失的安全感,在我曾经迷恋和辗转的城市北京,在爱与被爱中迷茫与彷徨,最终走向温暖的现实人生。在别人的故事里,何尝不是看尽自己的冷暖悲喜。想起曾经,我也疯了似的迷恋书中夏俊森这样的男子,执着霸道,冷漠深情,温柔热烈,一个表情,一个举止,就让人心生迷恋。我们为这样的迷恋念念不忘,甘愿奉上那些经不起挥霍的青春时日,到最后,却嫁给连说“我爱你”都觉得做作的男人,如此生儿育女便一生。爱已售罄,来生请早——很喜欢这个句子,像许给青春和爱情的决绝诺言,残酷又温暖。书中很多金句,想必写这本书的女子也是个感性温婉之人。很久不曾读到的好故事,值得一读。推荐!

爱已售罄读后感篇三

初读此书,觉得章节有点散乱,不像一般快餐式言情小说那样情节环环相扣,但静心研读后,发现这就是生活,我们的生活情节本就凌乱,思想也是在生活的磨练中逐步成长。

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花季,都有那么一个迷恋或曾暗恋过的人,然而我们大多数人都没有那份追寻爱情的执念,此书女主沈明欢却只为了追寻心中那个人的踪迹而奔走他乡,成为众多北漂族中的一员,在这座让人疲惫又眷恋的城市中,经历了各种挫败、无奈,也遇到了形形色色的人,这些人在她的生命中来来往往。作者淡淡的叙述着一个个的故事,看似在描绘着他人的情和事,实际上这些人和事最后都成就了女主沈明欢的成长,而最终淡然的以感恩之心挥别青春。

此书看似没有结局,实际是替我们在自己的心灵上对各自的青春画上了句点,但这不代表结束,我相信在我们人生中只要想到青春年少时都有冲动再读一遍此书,借此来慰藉已逝的青春!

爱已售罄读后感篇四

文/火花星河

很早之前就在网上的一堆名言语录里看到过这句话,总之,觉得是让人很悲伤的一句话。

没有想到,这会是我最新编辑的一本书的名字。

第一次见作者的初稿,觉得作者的语言很有感染力,很会讲故事,文字表面徐徐道来,很安静,内里却潜藏着巨大的能量。但是粗粗看来,也有一点障碍的地方,就是整个故事随着“我”的讲述,时而清晰,时而扑朔迷离,有很多主观的地方。很多人在女主角沈明欢的生命中来了又走,有如匆匆过客,有的淡淡退出,并没有特别的结局,让人觉得纷扰杂乱。

第二次,再一个字一个字看时,竟然对书里每一个模糊的身影记忆深刻。原来,看这本书,需要一颗安静的心。原来,我已经不知不觉将沈明欢的记忆复刻到我自己的记忆之中,我愿意把自己最享受的夜读时光交给她,替她去伤心和悲喜。

这样喜欢沈明欢的故事,一定是因为我也是个北漂,曾经的生活太接近了,同呼吸共命运。

看了这样的好书,我愿意尽自己的所能,使她完美,从字句到装帧。

因为她是一件艺术品。她不只能带给我怦然心动,也能带给大家。让心灵更有勇气,更丰盈,让活着更美好。一切源于爱。

作为编辑,我没有和作者交流更多,我只是默默爱着这本书——以及生命中青春的无悔时光,以及夏俊森那样的男人,以及其他非主角的男人,以及暗恋着他们的自己,以及和他们告别的自己,以及现在拥有的一切。

姚意说,以感恩的心。

爱已售罄读后感篇五

昨天收到了快递,单位同事帮忙拿上来的,很是开心。

下午和晚上一口气看完了这本书。看得出来,作者文笔不错,也有一定的生活阅历,可是我看这本书经历了三个心理阶段,入戏——出戏——吐槽。

说实在的,读这本书的前半本时,我是被作者所讲的故事吸引了,一个安静内向又有些清高和坚守的姑娘,做的是跟我类似的编辑工作,小时候一直平凡无奇,从不引人注目,家庭和谐温暖,虽偶有争吵也不妨碍爱的滋润。这个人物设定非常容易让目标读者有种代入感,要么自己就与她有差不多的经历,要么在某些方面重合,毕竟这个社会平凡的女孩居多,很容易引起共鸣和欣赏。而且,前半段所讲述的故事从小女孩沈明欢的角度来讲,明媚又温馨,就像是阳光下一朵静静绽放在墙角的小花。这个阶段,作者的文字很优美,表达很顺畅,起承转合比较自然,娓娓道来,偶尔还能见到些轻松幽默的表达,读起来很是享受。

可是到了后半段,尤其是沈明欢的恋爱开始之后,我表示很是不能理解。一个那样的女孩子,文静温柔但又有自己的个性和坚守的姑娘,居然会跟那样一个人开始。如果不是编的痕迹太重,而是源于作者自己的经历的话,那么作者对那段情事的执念未免太深,让故事的讲述转折有些太突兀,处理得不够好,铺垫明显不够。当然,那段经历是够让人痛苦的,而且很难以置信,那样一个人,怎么配得起我们明欢!不过,也许这就是生活吧。

最后,我想了一下,或许是因为这本书的来源是网络连载的缘故,情节处理上难免有些不够顺畅,尤其是后半段。沈明欢对夏俊森长达十几年的感情,一朝结束,竟然连自己的内心独白都几乎没有,草草了之。喂,这跟你前半本精心描绘出的明欢根本不符的呀!对于最后故事的结局,或许那样才是恰和《爱已售罄》的主旨吧,当理想的爱终究未果时,世人愿意用任何形式的爱来爱自己,尤其是女人。

最后,作者的文笔还是很不错的,读起来赏心悦目。

爱已售罄读后感篇六

2003年,我认识了一个姑娘。一个会写漂亮文字的天津姑娘。

2004年,和她相约一起去吃水煮鱼。我记得她微卷的长发,大而幽深的眼睛。

她有一个男朋友,见过其照片,很帅,同样擅长玩弄文字。但这在我眼中都不算优点。当年的我认为,痴情才是男人的迷人之处。

显然男孩是痴情的。当时他风华正茂,才华横溢,被众多文学女青年所垂涎。而他和女孩在一起后,便在自己活跃的文学论坛里改了签名:爱已售罄,来生请早。以此召告天下,他心已有归属。

正如已婚男人无名指上所戴的婚戒,不隐瞒,不掩藏,高风亮节给人看。

我欣赏这样的情感,我尊敬这样的为人——选择吾爱,不悔我心。

后来女孩和男孩似已退隐江湖,曾经活跃的论坛里都已没了身影,那些散落在网络的文字也渐渐被后来的浪花所淹没。

或许,他们就这样洗净铅华,去过平静的生活了罢。

祝他们幸福,永远。

2005年,我在北京。

不久,我将新浪博客名更新为:爱已售罄,来生请早。并打算一直沿用下去。

彼时我乃一枚孤僻的胖纸,单身。给主流杂志写非主流爱情故事,却不相信所谓的劳什子爱情。认定那不过是男人们以爱为名寻找消遣的东西。

我写爱已售罄,是警戒自己别奢望。因为,有妄念的人,注定失望。

我写来生请早,是因为我压根不相信有来生。

2012年阳历年末,我开始写一个长故事。

我在一个万年潜水的论坛,注册了一个新ID,开始在凌晨不睡时噼啪码字。以此为始,跟自己的三十岁作别。

这个长故事里写了一些人,也写了一些事。还写了一座城。

这个长故事的名字,叫:爱已售罄,来生请早。

三十岁,我懂得爱情是三个字——过日子。

“爱已售罄”四个字多奇妙——对于有些人是结束,有些人却是开始。

正如世间之爱,左手苍凉,右手温暖,尽在一念之中。

爱已售罄读后感篇七

2003年,我认识了一个姑娘。一个会写漂亮文字的天津姑娘。

2004年,和她相约一起去吃水煮鱼。我记得她微卷的长发,大而幽深的眼睛。

她有一个男朋友,见过其照片,很帅,同样擅长玩弄文字。但这在我眼中都不算优点。当年的我认为,痴情才是男人的迷人之处。

显然男孩是痴情的。当时他风华正茂,才华横溢,被众多文学女青年所垂涎。而他和女孩在一起后,便在自己活跃的文学论坛里改了签名:爱已售罄,来生请早。以此召告天下,他心已有归属。

正如已婚男人无名指上所戴的婚戒,不隐瞒,不掩藏,高风亮节给人看。

我欣赏这样的情感,我尊敬这样的为人——选择吾爱,不悔我心。

后来女孩和男孩似已退隐江湖,曾经活跃的论坛里都已没了身影,那些散落在网络的文字也渐渐被后来的浪花所淹没。

或许,他们就这样洗净铅华,去过平静的生活了罢。

祝他们幸福,永远。

2005年,我在北京。

不久,我将新浪博客名更新为:爱已售罄,来生请早。并打算一直沿用下去。

彼时我乃一枚孤僻的胖纸,单身。给主流杂志写非主流爱情故事,却不相信所谓的劳什子爱情。认定那不过是男人们以爱为名寻找消遣的东西。

我写爱已售罄,是警戒自己别奢望。因为,有妄念的人,注定失望。

我写来生请早,是因为我压根不相信有来生。

2012年阳历年末,我开始写一个长故事。

我在一个万年潜水的论坛,注册了一个新ID,开始在凌晨不睡时噼啪码字。以此为始,跟自己的三十岁作别。

这个长故事里写了一些人,也写了一些事。还写了一座城。

这个长故事的名字,叫:爱已售罄,来生请早。

三十岁,我懂得爱情是三个字——过日子。

“爱已售罄”四个字多奇妙——对于有些人是结束,有些人却是开始。

正如世间之爱,左手苍凉,右手温暖,尽在一念之中。

爱已售罄读后感篇八

文/ 莫小沫

是谁说,在作品里往往能看到作者的影子。《爱已售罄,来生请早》是一本折射作者姚意的小说,故事内容与姚意的生活经历有着莫大的联系。姚意早年离家,一路颠沛至京城,在京城漂泊,想必正如小说主角沈明欢的北漂经历。

该书讲述的是北漂一族的爱恨情仇,女主明欢为了追寻年少时爱恋过的男孩,而毅然远离家乡,孤身北上。以她为线索,牵扯出她的好友——小遥、小米的爱情。

年少时的爱情总是勇敢而无畏的,怀揣着暗恋的情愫,明欢故意穿上漂亮的裙子转悠,想引起他的注意。可惜,这个男孩——夏俊森很少注意到明欢,在一个夏天他爱上了苏雨秋,两人一起自杀未遂,后来私奔。从此,夏俊森便离开了明欢的视线。但是千山万水都挡不住一颗为爱而勇敢的心,明欢不顾一切阻拦成为了北漂一族。初到北京的时候,小遥收留了她,住着极小而潮湿的地下室,找工作屡遭拒绝,以为是天降机遇,结果只是想潜规则而已。北京的世界这么复杂,小遥遭遇骗局之后变了样,苏安不为人接受的情感纠葛,甚至是后来明欢的男朋友易小天通过投机赚钱结果一败涂地……周围的人都随着复杂的世界而转变着,唯有明欢,她始终坚守着自己那片纯净的土地,一直爱着夏俊森,却一直没有在对的时机遇到他,或许是因为他只是把明欢当作亲人,没办法爱上吧。

爱情就是如此,从来不讲究先来后到。尽管明欢明明是早认识夏俊森的那个人,却永远没办法以女朋友的身份站在他旁边。

而现实往往爱开玩笑,你以为你喜欢的人,最终总是在别人怀里受伤害。再强大的爱情,也熬不过一次次的伤心难过,也熬不过一次又一次的看着他爱上别人,再被别人伤害。

反而你以为他不是你喜欢的那种人,最后竟然是最合适你的人,与你共度此生的人。我想,人心都是肉长的,没有人可以抵抗有一个人一日复一日的、几年如一日的对你好,就算是冰山,也有被捂热的一天。蓦然回首,你发现原来有一个人一直守护着你,这便是最大的福分。

找个好人就嫁了吧。

爱已售罄读后感篇九

北京,一个与“漂”字联系在一起的名字,注定要承载太多人的故事。那些只因一个小小的梦想便背起包一路向北漂的可爱的人,似漂浮于城市边缘的罅隙中的精灵,以独舞的姿态竖起自己有限的坚强外壳,每日营营役役于这个繁华而忙碌的城市。

一颗颗怀梦的心在这个大都会里默默地坚守、静静地等待,只为找到自己的归宿。因此,每一个北漂的人都将自己的故事编写在了朝九晚五的工作中,编写在了拥挤堵塞的交通工具里,编写在了行色匆匆的街道广场上。

沈明欢,一个在职场上没有鸿鹄之志,在生活中普通木讷的女孩,选择北漂,源于寻找心灵的归宿,夏俊森就是她的“情怀”,因此这一路向北注定会漂成一场风花雪月。

12岁时的一次清淡相遇,开始了一场温暖的守候。夏俊森的名字早就深深地烙在了沈明欢的心上,每一次若即若离的相遇,都是一次对这个忧郁感性而又世故偏执的男人更为深刻的理解。可惜,夏俊森这个为爱私奔的男人一路走来已经将自己变成了一头恋爱的犀牛,卖力地导演和表演着一场又一场爱的虐恋而欲罢不能。沈明欢在这一场又一场的静静观望中,寻找着亦真亦幻的情愫。在爱与被爱的迷茫和彷徨中,命运终于给了她想要的答案。

姚意的这本《爱已售罄》用第一人称写了这个“北漂爱”的故事,用自身“小人物”的视角阐述了一场北漂的经历,用自己身上的故事、朋友身上的故事将一份淡淡的忧伤自然流露。每一个正漂着的或曾经飘过的人都或多或少能在书中找到共鸣,发现自己的影子,多少也是一种慰藉吧!

爱已售罄读后感篇十

冲着北漂文学女青年几个字,买来看过。

书里更多是记录北京的工作经历和情感经历,想要看到文学圈潜规则的,莫入。

如果作者的工作经历属实,相比于无才华无人帮衬的北漂,作者算幸运的了。

如果作者情感经历属实的话,就爱情这件事,实在有几句话要说。

对于夏俊森这类只好绝色的男人来说,姿色平庸最好知难而退,不要去爱。

对于夏俊宇这类人来说,他们有激情而不持久,有足够的经历把玩感情,有强大的内心承受伤害。谈恋爱?玩暧昧?除非你一样。

对于易小天这样的男人,不管因钱还是不羁的个性陷进去,最后都会失去别人对你的尊重,没有温情可言。

对于老苏这类大叔来说,享受过他如父亲对女儿般的宠溺,待年老时就得付出母亲照顾儿子般的耐心。

对于大鹏这样的人来说,柔情是真的,担当是没有的。真有爱情的愉悦也是为了取悦自己,一旦遭遇威胁,翻心比翻书还快。

对于小猪来说,作为女人需要你有足够的魅力和韵味,需要你有独立的人格和距离感,一旦相处无趣又没有包容,他会去找下一个故事。毕竟,好女人也多得是。

姚意写出了好几种男女关系的模式,任何人都可以看得出自己的影子。在男女相处上,女人常会直奔爱情,实际上不是所有男女之情都会走向爱情,爱情只是男人对女人最高的褒奖和认可。

不管是这本,还是其他的爱情小说,容易给人一种错觉,以为故事里圆满的就真的圆满了,故事记录了过去,过去的不再变化,而未来的,谁也说不定。爱情小说只是生活的片段,而我们就在这片段中。它呈现出各种迥异的关系,而如何去选择关系的走向,还需要我们自己清醒的认识判断。

爱已售罄读后感篇十一

如果说夏俊森代表过去,易小天代表冲动,那小猪就代表着生活的真实。

什么样的小说是真正好的小说,那就是无限贴近于生活却又高于生活的小说。夏明欢的人生轨迹就是那千千万万北漂青年的真实生活。她没有虚构的主角光环,她就是一个普通人。她会遇到各种潜规则与诱惑,她没有圣母属性,她会情绪化,她会胆怯,她会对未来感到迷茫,她也会在恋爱中歇斯底里。我喜欢这样真实的主角。曾经有一句话说得很好,人生就像是一辆巴士,会有许许多多人上车下车,有的人会在下一站就下车,有的人却会陪你走到终点站。

姚小遥,她绝对是中国好闺蜜的最好代言人,在明欢最无依无靠的时候支持着她,在好朋友获得成功时会比自己获得成功还要高兴,在朋友悲伤绝望时,哪怕自己伤痕累累,也会用自己的身体去温暖挚友。这样的人,才能够一直陪你走到终点站,而在人生的巴士上遇到这样的人是一辈子的幸福。小遥也遇到了感情上的欺骗,但是,我们的女主也同样选择一直陪伴着她,其实,这种相濡以沫的感情,比起爱情来,更显珍贵。

你会和什么样的男人走到最后,在看偶像剧的时候,我总是更喜欢男二号,其实,在生活中,很多人最后没有选择梦幻的男一号,而是和一直默默陪伴自己的男二号走到最后。毕竟,爱情不能一直靠着冲动与激情去维系,终有一天爱情变为亲情,站在你身边的那个人不会是男一号,真实的男二号才是最适合你的人。

我真的很喜欢小猪这个角色,在翻看这本书的时候,我就想女主最后会不会选择他呢?好希望小猪能够赢得女主的心。小猪就是我们身边都会有的普通人,没有夏俊森的那种痛彻心扉的过去,没有易小天的令人捉摸不透,他有的就只是平平淡淡的想要和女主生活在一起的喜欢。他离开自己的乐队,他说他会陪明欢一起去实现她的理想,我想,这才是一个真正的男人所作的承诺,也是我听过的最真实动听的告白。

假如有个人愿在自己身边,就算没有任何语言只是在身边,我也觉得是一种幸福,即使失去了一切,只要停下脚步看一下四周,一定会有某个人在你看得见的地方。请别伤心、不要绝望,无论如何也请别忘记,自己决不是孤单一人的。

明欢,是一个幸福的女人。这辈子她的爱已售罄,她找到了那个能够愿在自己身边的人。

爱已售罄读后感篇十二

和姚意的交情来源于“滚床单”,从刚开始认识就火速的勾搭在一起,有那么几年一直睡在同一张床单上,一起做过不少白日梦,她给我起了一个迄今为止只有她一个人叫的名字——丸子。

那时候她是冬天光腿穿裙子的姑娘,是为了减肥按时摇呼啦圈过后再补点炸鸡和啤酒的姑娘,是下班了早早回去给我们做饭,被我们一口一个好吃给忽悠得做得更起劲的好姑娘,是唱起歌来的软妹子,是早睡会死星球人,是在无数个杂志上笔耕不辍,并成功写倒闭过几家杂志的女文青。

当时的大部分女文青,现在都过上了老公孩子热炕头的生活,关于文学和梦,关于小说和青春,都忘得一干二净,而姚意却优于所有人的,在三十岁的年纪里,终于给当时的青春一个交代。

所以整本小说贯穿了很多年的爱恨情仇,你很难不把她的第一本小说,与她的个人经历联系在一起,里面的每个人物都或多或少的看到我们身边经历过一些人的影子。而她的生活也确实像沈明欢一样甚至更跌宕起伏,与梦寐以求的人若即若离过,她像飞蛾扑火般靠近过,被别人爱到死去活来过,她也为别人醉生梦死过……她笔下的北京人北京事北京飘,有把北京当避风港的 “夏俊森”,有为爱不顾一切的 “姚小遥”,有只为和暗恋对象在同一个城市呼吸雾霾也感到幸福的“沈明欢”。 可是北京这么大,无论是沈明欢还是其他人都渺小如微尘,带着用仗笔走天涯的决心,将自己的青春、热情、爱和梦想燃烧在这里,从千千万万个地下室的如蝼蚁般的生活里跳出来,最后她终于嫁做人妇,虽然,最终牵手的不是和那个让她赴汤蹈火辗转难眠的“夏俊森”,但我们每个人的青春何尝不是爱这那个人,而最后嫁的可能是我们想都没想到的另一个他呢。

整本小说虽然表面是个爱情故事,其实更多的是一个北漂在帝都里小城市人来这里的对爱的彷徨、对梦想的坚持、对追求幸福的勇敢、和始终都坚信的对爱的信仰,所以她笔下的人都格外丰满有趣,像哲学家一样行为古怪的徐立、打着文学幌子热爱文学女青年的周志摩……经历这些人让沈明欢变得更加成熟,用她不张扬的个性,成功化解这些看似陷阱的陷阱。

故事最后的结局,“沈明欢”的那场告别,好像也是我们大部分人对于永远抹不掉的那个他的独白:“在大都市里生活久了,容易让人失去方向感,我明了,夏俊森就像一座灯塔,伫立在我能够观望却无法触及的地方,他为谁而亮我已经并不介意,因为他所散发的光亮,已足够温暖我的一生。 ”

写得太多容易剧透,最后只想说一句,两碗酸辣粉的价格,小二十万字、穿越十年光阴的人生经历,讲述的缠绵悱恻的动人故事:你,值,得,拥,有!

爱已售罄读后感篇十三

关注《爱已售罄》这部小说,是一年多以前从天涯情感社区的帖子连载开始的。在那个版面的无数香艳露骨的标题里,这部以北漂为题材的小说并没有脱颖而出,点击率也算不上火爆。可一章章阅读下来,很快就被姚意清淡而细腻的叙事风格所吸引,渐渐地也就欲罢不能。有两个多月的时间,每天早晨上班的第一件事,便是打开电脑,翻开帖子去看有没有更新。

如果不是生活在北京,或许还无法深刻体会到主人公所经历的那些喜怒哀乐。只有在地下室生活过的人,才能感受沈明欢经历的那种见不到阳光的低潮和湿冷;只有在找工作时碰过壁、遇到过挫折的人,才能体会沈明欢初来北京时那种不被人认可的失落与迷茫;只有在广袤的城市里,与失眠守候过漫漫长夜的人,才能了解什么叫孤单的绝望;也只有在独自一人漂泊在异乡的城市时,才能深刻亲历到那种梦想与现实、希望与失望交织着的痛苦。而恰恰这些,或许大多数北漂一族都有所经历,所以才会对沈明欢的故事有感同身受的共鸣。

“曾经有过卑微暗恋的人,就像一株在角落里孤独生长的植物,只需要拥有阳光、空气和水,还有一点点的爱,就已经足够。”小说里的这段话,很好地诠释了沈明欢对夏俊森的那份小心翼翼的暗恋。一个女孩从少女时代所坚持的仰望,那份长久等待却得不到回应的无望,也只有经历过长久暗恋的人才能深深体会。

历时一年的等待,终于等到了这部小说的出版,也等来了一个不是结局的结局。沈明欢最终和她心中的“男神”夏俊森失之交臂,嫁给了温和善良而又有才华的大男孩小猪。结局有些令人意外,然而细细思量,却又在意料之中。爱上“男神”无异于爱上一种意念、一种信仰,而爱情最终要落于尘土,与一个“实用”的男子唇齿相依。我想生活也是如此,只因有这种“已失去”的淡淡遗憾,才留下一份“得不到”的浓浓念想。

姚意的这部小说写自于她每个失眠的凌晨,同样也适合读者在夜深的时候安静阅读。这是一个看起来很清淡,实则韵味深长的故事,姚意在讲故事之余,也将自己漂泊多年所积攒的领悟,对世事、对情谊的感知,以及深藏于心的悲悯情怀所提炼出的精粹语录,掺杂在主人公的情感经历中,让人在看故事之余更能感受到一碗心灵鸡汤的温暖。

在北京生活久了,经历了无数次的搬家才知道,理智和坚强才是一直可以携带的行李。外地人簇拥出的都市繁华里,又有多少人在霓虹灯的掩饰下舔舐着属于自己的冷清?

《爱已售罄》记载了一个南方女孩子在北京漂着的八年,这八年的时光,足以涵盖所有有关青春的回忆,姚意在帖子里写,她是想以书写的方式来为自己的三十岁告别。我想,无论何种形式的告别,都逃不过感伤,特别是生活在北京这样一座盛载着梦想泡沫的城市,正如好妹妹乐队的歌里唱的那样:“许多人来来去去,相聚又别离,也有人喝醉哭泣,在一个人的北京。也许我成功失意,慢慢的老去,能不能让我留下片刻的回忆……”

爱已售罄,来生请早。告别一段感伤的回忆,仍然可以重新启程。(水蓝色眼泪)

爱已售罄读后感篇十四

人间有味是清欢

——读《爱已售罄》

文/苞米猫

从某一视角来看,北京仿佛只生活着两种人,即北京人和外地人。北京人是土著,是扎着根儿,接着地气的;外地人是北漂,是南来北往,东飘西荡的。《爱已售罄》里描述的就是后者——漂泊在北京的外地人,这个俗称“北漂”的庞大群体。

在北京这座城市里漂泊的人们,一千个人有一千个留恋这座城市的理由,这些人中,有逃离到这座城市里疗伤的“夏俊森”,有为爱勇敢奔赴天涯的“姚小遥”,也有默默追随着暗恋对象的“沈明欢”。《爱已售罄》的开端,“母亲”在电话里问女儿沈明欢:“你为什么不愿意回来?北京就那么吸引你?”沈明欢没有告诉母亲心中的答案,只以一句“你不懂”匆匆搪塞而过。她怀揣着一份私藏多年的情感,开始了北漂的生活,于是一系列发生在她身边的故事,由此拉开了帷幕。

在北京这座浩瀚的城市里,沈明欢是渺小而平凡的,她和许许多多的外地人一样,将万丈豪情寄托在这里,将美好青春奉献在这里。她从一个居住在地下室的蚁族,演变成一个足不出户的宅女;从一个风华正茂的女孩,成长为一个奔三的“剩女”。显然姚意不是一个擅长虚构梦幻的作者,她似乎推崇“缺憾美”,以至于她笔下勾勒出的人物,有一种贴近生活的真实。她让他们直面残酷的现实,却又仁慈地赋予他们“花好月圆人长久”的结局——

她让沈明欢遭遇生活的挫折,得不到梦寐以求所爱的那个人,却又让她峰回路转,有惊无险地奔向幸福的怀抱;她让姚小遥遭遇爱情的背叛,几乎自暴自弃自毁人生,却又让她遇见憨厚老实的老苏,最终过上世俗安稳的生活;她让夏俊森忧忧戚戚地循环失恋,沧桑几许冷暖几许,却又让他遇到阳光明媚的笑笑……她在故事里叙述的人生,有一种淡淡的失意,仿似一曲欢歌尽,芳华永成殇。她笔下抒写的爱情,不颓废,不激烈,却有着一种绝处逢生的温暖。

情感虽为主线,但北漂生活的描写,作者也着墨不少。在北京这座鱼龙混杂的大都市,三线城市出身的平民女孩沈明欢,怀揣着一张大专毕业证初来乍到,在京城人才济济的职场上碰一鼻子灰。她怀揣着美好的文学理想,想在新人辈出的文学圈挤占一席之地,却遭遇打着文学幌子热爱文学女青年的“周志摩”;她想勤奋努力地工作,却不得不在频繁炒人的“尼采狂人”徐立手下惊惶度日……所幸沈明欢的鸵鸟性格,学不会昂扬处世,却也能明哲保身。对于自身的处境,她总是怀有一种悲观的侥幸:“我们生活在这样一个扑朔迷离的城市里,这里的梦想太拥挤了,很多人在自己的梦想泡沫里迷失了。在这之前我们还在感叹自己的怀才不遇,还在嘲笑某位身份人士的装X行为,而这一刻,我们庆幸自己仍然安好而不安分地生活着。”

小说的末尾,在北京生活了八年的沈明欢,终于懂得没有遗憾不成人生,于是,她和自己少女时代暗恋的人在心中作了告别:“在大都市里生活久了,容易让人失去方向感,我明了,夏俊森就像一座灯塔,伫立在我能够观望却无法触及的地方,他为谁而亮我已经并不介意,因为他所散发的光亮,已足够温暖我的一生。”

有一种爱情,走再近也触手难及,退一步却海阔天空,只适合在心中永恒观望。有一种故事,既现实又美好,阅时淡淡的惆怅与欢喜,如浊世里的清欢——人间有味是清欢。

爱已售罄读后感篇十五

年少的时候,初识爱情,以为只要一路追随,便可以将心比心,以我心换他心,若干年后,慢慢成熟,看着当初爱的那个人爱上了别人被别人所伤,分手再次恋上别人,终明白爱情不是单向。相反,你以为最不可能的那个人,却成了后来一直陪伴在你身边的那个。沈明欢最终嫁给了小猪,看到姚意说小说刚发在网上的时候,很多网友不满书中沈明欢和小猪的情感戏份太少。我却觉得,这才是真正的生活。你以为你会和交集最多的那个人在一起,其实走到最后,也许真正对的那个人,正是默默陪伴左右,事事为你想却不为你知的那个人。

小说中不难引起北漂们的共鸣,比如租地下室,比如挤地铁,比如为了离公司近些一次次的搬家,比如初上社会被城府太深的人欺骗,比如不顾家人反对坚持梦想。与其说这是一部北京爱情故事,倒不如说这是一个普通北漂的追梦故事。诚然,沈明欢最初来到北京,是为了年少的时候喜欢的那个高大帅气的少年夏俊森。可是在追随夏俊森的路上,她也不忘追求自己的梦想。并且我觉得沈明欢就是一个北漂的典型范例,她清楚的知道自己要什么,不要什么,比如她在做了一段时间幕后写手之后,有知名的人来找她执笔,出高价,沈明欢还是拒绝了。北漂就是这样,钱是重要的,但永远都不是最重要的。沈明欢和易小天的爱情,也是大多数北漂会遇到的。易小天不是那种很本分的实干年轻人,常年想着投机发大财,后来抛弃沈明欢独自去找了一个可以给他钱给他名的女人,从始至终我都没有同情过沈明欢,因为离开她的是一个不爱她的男人,结束等于新的开始,这一点也在后来她嫁给小猪这一点上得到验证。小遥的爱情也可以堪称为典型。大学毕业之后,走上社会,就会发现,身边的男生,总是不如女生想得多,不如女生成熟,所以女生难免有些大叔控,喜欢那些成熟,挥金如土的大叔,可是这些大叔也不一定都是好大叔,也有有家室,甚至有孩子的怪蜀黍,小遥以为自己遇到了对自己百依百顺的大鹏,却在自己怀孕后发现大鹏是有家室的,伤心欲绝甚至自暴自弃,事实证明,很多东西,只能靠自己去获得,寄希望于别人,定会落得一场空。小说中并没有给单纯的小遥一个悲惨结局,而是让小遥遇到了忠厚老实的老苏,作者意图是什么?世界上不光有大鹏那样的怪蜀黍,还有像老苏这样的好大叔,爱情,跟年龄无关。宋雨秋跟夏俊森的爱情算的上是轰轰烈烈,离家出走,殉情,远走他乡,能做的他们都做了。但是她最终嫁作他人妇,接受了一切世俗安排。我想宋雨秋是幸运的,年少的时候曾有刻骨铭心的爱情,该成家的时候,又可以结婚生子,过世俗生活,不知道多年以后她是否还会记得夏俊森,只是我想当下,对她来说,那个可爱的宝宝,才是最重要的吧?沈明欢兜兜转转了一圈,最终却嫁给了身边最默默无闻的小猪。小猪不如夏俊森帅气,不如易小天会甜言蜜语,可是小猪可以让沈明欢心安,这就足够了。爱情转化为婚姻的时候,我想最重要的就是心安和责任吧?

爱情的路上,我们都是苦行僧,一时天堂,一时炼狱。作者在最后说此刻爱已售罄,倘若还是爱着千疮百孔的我,那么来生请早。我个人不大喜欢这个结尾。感觉沈明欢嫁给小猪就是最好的结局,每个人在寻找幸福的路上,即使不是千疮百孔,也大多都会磕磕碰碰,没有人能一下就抓住幸福。感觉爱已售罄像是后来硬加上去的题目,多少有点牵强。不过整本书看下来,内容还是很喜欢的。毕竟同样也在北漂,书中有太多共鸣。仅是为了这份对梦想对爱情的坚持,也要大大的点个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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