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和社会意象》探讨了知识如何塑造社会认知与文化价值观。文章分析了知识的传播与接受过程,强调了社会背景对个体理解的影响,呼吁重视知识的多元性与包容性,以促进更全面的社会发展与理解。
知识和社会意象读后感第一篇
强纲领还是太极端了,无怪乎被这么多人反对。这种极端的感觉是对本体论和目的论的一个混淆,这导致了一种表述上的让人不舒服。是的,我说的不是他理论太极端,而是他太极端的被说了出来。布鲁尔老师这样子的理论虽然对于建构论的人文研究者很好接受,但是对于以外在实在为潜意识的科学工作者来说,似乎怎么看怎么不舒服。在科学已经正确的前提下,研究为什么正确很是不讨好,要研究也应该向拉图尔那样换一种表述方式。
强纲领4点,因果性客观性对称性反身性。因果和客观可以一定程度上是对科学家对自我事业的转述,而对称性反身性是科学革命的转述,也是普遍性的要求。我们会发现这不是总结性的模型而是生成性的模型。这种理论生成模式和量子力学的假设很像,那边也是假设波应该满足什么样的特征然后生成了最初的式子。单说出来好像也没什么问题,但问题在于,布鲁尔的理论没有大量的后续实验来加以说明猜想的可行性,至少是在可观测范围内的可行性。
可能是布鲁尔老师写这本书还是写早了,他写的各种概念实在是过于古典,凭借的资源还是曼海姆的讨论。还在进行各种定义,对知识定义为文化。这下强行定义不得不惹怒很多持有原来定义的人。我们为什么要跟着你改定义?理论被相对化,但是没有强调其绝对性的一面。
在一个关于科学的详细故事进来之前,强纲领的运行都处在一种空转的状态,更多是对之前理论的整理生成,内部性的空转无法生成可以把握外部科学世界运行的理论。在事例进来之前,就算某个定义改变,那也从一个概念滑动到另一个概念,对于更喜欢事实的科学家来说,无非是另一套把戏。相比之下拉图尔的运作就聪明了很多,故事先于理论。至少我喜欢这种取向的写作。
如果只是这种历史考察,那我们很大程度上将会怀疑这些例子(不是故事,不是详细的故事)受到作者拼贴剪辑的程度。事物本身如此复杂,不可以被压缩成几句话然后来支持作者的论证呢。而且另一个断裂在于,对于过去科学不正确的讲述不能成为现在科学不正确的证据,相反,只能成为现在科学正确的例子。因为每一个不正确的理论都最后被纠正了(没被纠正的我们也不知道它不正确啊,就像袜子还剩一只我们才会发现),那我们现在的道路终究会正确的。
布鲁尔对于之前事例的考察似乎可以得出社会接纳这一事实,但是面临反驳其实被接纳是因为实际上是真理。信念又一次在这种反驳中被拉平了,布鲁尔变得灰头土脸。也许他说的没什么问题,但是效力不止来源于论证。何况论证还不是很完整。当他在后文论证真理时,他也无法一个人对抗所有的真理观念。我的建议还是要绕开,纳入这些,而不是对抗这些。每一个他对某一词语的解释,都增加了理解的难度,而不是相反。 入手好还是要从简单的经济学入手。看一下英国和德国的经济学博弈的区别,两者因为国家的不同背景,提出了相互不同的经济学模式。而这一现象普遍存在于法学等学科模式中。那这到底是科学的例子还是科学的反例呢?似乎是作为不科学的反例来出现的。这些讨论已经老生常谈了,我想现在人文学界应该已经普遍意识到了在看似独立的理论背后蕴含的主观倾向。我们的简单反驳在于布鲁尔举出的这些例子都还是太古典了,甚至韦伯都已经批评过。
接下来转向了比较艰难的数学。但是布鲁尔选取的例子还是很让人疑惑。为了论证数学的问题,他选取了经济学或者是政治家密尔(js穆勒)的文章。这就很奇怪,似乎他的数学和现在的数学体系并不一致。让我们先放下这个疑惑,密尔本身思想的讨论以及弗雷格反驳倒是中规中矩,讨论了一些公式及其现实意义,这还是很难让人信服。而之后对于1是不是数的这种讨论,虽然哲学上很本质,但是对于现在的数学前沿研究似乎也不是绕不开的问题。数学家只会告诉外行人去看数论,看集合论等等;而你想和他们讨论,首先要成为数学家。但是很明显,布鲁尔老师不是数学家,他讨论的对象,也不是数学家。而无论怎么想,公式还是那个公式。
对于阿赞德的例子分析的差异也显示了布鲁尔和拉图尔的分析的差异。这也是修辞的力量。对称图谱的出现和对于未保含因素的分析,拉图尔更好的保护了逻辑而不是破坏了逻辑。这种建构的整合的力量,是比破坏的指责的力量更为难得一种力量。
布鲁尔好像科学社会学发展的某个中间商,又不肯放弃之前的概念,还要坚持不能太相对主义。只能说他完成了自己的历史使命,一种如同帕森斯或者福山一样的使命。那这条道路,或者说所有科学的尽头在哪里?似乎就是“够了”。我什么也没多说,只要人们觉得各种观点了解的足够多,已经够用了。没什么新观点了,就够了。如果觉得不够,那就去反驳,解析,写作,讨论。社会科学的客观性只能建立在个人至上,那最终的导向也就停止于个人觉得足够。
知识和社会意象读后感第二篇
科学知识社会学(SSK)是20世纪70年代初在英国发展起来的一个科学社会学流派,其成员一部分来自爱丁堡大学的科学研究部,因此又被称为爱丁堡学派。作为爱丁堡学派杰出代表的布鲁尔在其所著的《知识和社会意象》一书中提出了科学知识社会学的研究纲领,也即“强纲领”。在这本书中,布鲁尔通过强调知识和社会之间的关系、通过阐述其“强纲领”理论,对包括科学知识在内的人类知识成因进行了相对主义说明。他在书中向我们提出了一个尖锐的、关于知识的元理论问题:包括科学知识在内的人类知识究竟是怎样形成的?或者说,社会因素是如何建构人类知识的?本文将概述这本书中布鲁尔所提出的理论的学术背景及其主要内容。
一、提出背景
较早从事知识的社会研究的是迪尔凯姆,他受孔德实证主义的影响,以民族学的方法进行了社会知识研究。但最早提出知识社会学概念的是马克斯·舍勒,他在20世纪20年代出版的《知识社会学问题》一书中正式使用了“知识社会学”一词。而成为知识社会学集大成者的是曼海姆,他认为知识是情境依赖的,主张考察知识的历史、社会情境。但我们能够看到,这些传统的知识社会学研究都有意无意地对知识作了二元区分,把知识分为自然科学知识与社会知识,并认为社会知识不同于自然科学知识,只能对社会知识进行社会学分析,而自然科学知识具有普遍性、客观性和精确性,无法作社会学说明。而默顿学派虽承认科学的发展速度、科学家关注问题的焦点受社会历史因素的影响,但认为科学知识是建制目标规定的标准产物,普遍主义、公有性、无私利性、有组织的怀疑等社会规范保证正确无误的知识生产,从而把科学知识“黑箱化”了。布鲁尔则对这些主张表示不满,他坚持认为科学知识是完全能够进行社会学分析的,并且这种社会学的考察涉及的是科学知识的内容和性质,而不是科学的发展速度等方面。因此,布鲁尔在书中的一开头便提出,“应当把所有知识——无论是经验科学方面的知识,还是数学方面的知识——都当作需要调查研究的材料来对待”。也正是因为他所坚持的这种“强硬”的基本态度,学术界将其所提出的纲领称为“强纲领”,而他也完全接受这种称呼。
二、关于知识
作为开科学知识社会学之先河的学者,布鲁尔反对传统科学哲学和科学社会学的知识论。传统知识论把知识和信念做了严格的区分,认为信念是人们思想上某种相信的状态,信念有正确的信念和虚假的信念,信念不全都是知识,知识只是人们所拥有的正确的信念,且不是所有的正确信念都是知识,知识只是“属于正确的信念的一个次类”。同时,传统哲学家意识到自然界只是知识构成的一个方面,作为知识,它必然是为人所拥有的东西,因此,谈论知识必然要涉及到获取知识的主体。但是传统哲学家眼中的认识主体基本上是独立于社会的个体的人,“是孤零零的、非社会的、像相片一样没有生命的、或者说是理想化了的单个的人,而不是处于具体社会历史情境之中、并且随着具体的社会历史情境的发展变化而发展变化的人”。也即是说,传统知识论认为知识是个体的人所掌握的正确的信念。
而布鲁尔对此进行驳斥,他认为知识是集体认可的信念,“与把知识界定为真实的信念——或许也可以把它界定为有根据的真实信念——不同,对与社会学家来说,人们认为是知识,什么就是知识。它是由人们满怀信心地坚持、并且以之作为生活支柱的那些信念组成的”。科学知识社会学研究的对象,正是这些被人们视为理所当然的、被社会群体视为权威的信念,而不只是那些正确的知识。布鲁尔对个体主义知识论表示怀疑:“人类的知识以及人类的科学在多大程度上是由仅仅依赖于这个世界与其动物性认识能力之互动过程的个体建立起来的呢?”他认为,“这种程度很可能是非常低的”,“难道个体的经验实际上不是在由人们共享的各种假定、标准、意图以及意义构成的框架之中发生的吗?”因此,他强调:“我们的文化所具有的知识——正像它在我们的科学中所表现出来的那样——并不是关于任何一个个体都可以为自己而经历或者学习的某种实在知识。”
三、关于知识成因
在知识问题的研究上,哲学家采取蒯因式自内向外的策略,即从个体的自我意识出发,探究人们是怎么认识外界事物的。但布鲁尔认为这样无法解释,不同的人面对相同的对象时为何会产生不同的知识但却又能达成共识。因此,布鲁尔强调知识是集体认可的信念,同时强调应该在社会学范式下研究科学知识的成因,把以往被人们忽略的社会因素纳入到考虑之中,重视社会因素对科学形成的作用。
布鲁尔指出科学知识社会学拥有理性主义哲学不具有的优势,不仅可描绘科学知识的实际状态,即科学知识的相对性,同时又能维护科学知识的客观性,不至于陷入完全的主观主义当中。因为,一方面,知识的相对性来源于特定社会情境对具体的认识主体的影响和限制,而不是来源于作为其认识对象的客观对象,通过考察这个认识主体所处的社会情境就可以把握作为认识结果的知识的相对性;另一方面,通过对知识成因进行社会定位,我们可以比较明确地确定知识地客观性和效度。布鲁尔明确地说道:“有一些批评者认为,‘强纲领’之所以被称之为‘强’,是因为它体现了下列主张,即知识‘纯粹’是社会性地、或者说知识完完全全是社会性的(比如说,就像知识根本没有任何来自实在的感性方面的输入物那样)。这完全是一种误解。隐含在‘强’这个语词之中的‘力量’所指涉的是下列观念,即所有知识都包含着某种社会维度,而且这种社会维度是永远无法消除或者超越的。”
布鲁尔并不否认知识中包含个体经验到的自然信息内容,他指出,“作为科学事业的组成部分,科学知识社会学也同样自然而然地坚持唯物主义或者‘实在论’(按照这个术语所具有的某些意义来看)的各种一般假定。也就是说,它认为,物质世界的实在理所当然是某种无论如何都不依赖于认识主体的知识或者信念而存在的东西。……实在(一般来说)并不是某种社会构想,只有关于实在的知识才是从社会角度被人们创造出来的。”他在书中用一个平行四边形的图示说明了知识的形成,也即是说个体信念的产生是自然(个体经验)和社会文化(以前的信念)因素共同起作用的结果,而诸多的个体信念在社会框架下进行协商最终抵达集体认可的知识。同时,我们也不能忽视个体经验仍然是在人们共有的基本假设、概念框架及某种意图的基础上形成的。
布鲁尔在书中提到了一个普利斯特利的燃素说和拉瓦锡的氧化说之争的例子。普利斯特利认为燃素可以被他们称为铅丹,或者我们称之为氧化铅的物质加以吸收,铅丹在吸收了燃素之后就会转化成铅。他做了一个实验,把一个装满燃素的气罐倒立着放在水中,其中漂在水面上的是一个盛有某些铅丹的坩埚,用通过凸透镜聚焦的太阳光给这里的铅丹加热,结果非常符合他的燃素说。铅丹转化成了铅,而且气罐里的水面明显上升可以表明铅丹确实吸收了燃素。但是在这个气罐的内壁上形成了某些水滴,于是普里斯特利推论说,铅丹之中包含着无人意识到的某些水,当铅丹被加热时,这些水就会出现并且附着在气罐壁上,这样他的经验便又符合他的理论假设了。但当我们将普里斯特利的分析与如今流行的拉瓦锡的氧化说进行对比就会发现,他的理论是完全不符合“实在”的。氧化说认为,这个气罐里的气体是氢气,而铅丹则是氧化铅,加热的时候氧气从氧化铅中逸出,于是便剩下了铅,氧气和氢结合便形成了水,气体在这个形成过程中被用尽了,所以这个气罐里的水面上升了。我们可以看到,在这过程中的现象是完全一样的,但他们却作出了不同的说明。因此,用经验来说明不同的理论产生的原因是行不通,“如果不首先确定以前的信念状态,就不会有任何一种经验成分与因此而产生的信念所特有的价值相对应,……不断变化的经验所具有的任何一种模式本身,或者所产生的任何一种影响本身,也都不能决定不断变化的信念所特有的模式。”
总而言之,布鲁尔基于集体约定主义的知识观,尽管承认自然因素在个体经验的形成中起到了作用,但却认为在集体认可的信念形成中这种作用微乎其微。同时,“实在”对不同理论形成的作用是共同的,因此在解释这些有差别的理论何以产生的问题上无能为力,于是便给了社会因素揭示这些差异性的产生以用武之地。
四、“强纲领”
通常,人们要么只是从理性主义角度来研究科学知识,而把非理性因素弃在一边;要么主要是从理性主义的角度对科学知识进行研究和说明,而对社会因素的态度基本上是“能避开时则避开、不得已时再求助之”。布鲁尔反对这种看法,他认为在科学知识的形成过程中,各种社会因素不仅始终存在,而且在科学知识形成中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对科学知识进行说明应当采取社会学范式,而不是尽可能避开社会学。同时,他提出其所坚持的这种科学知识的社会学研究方法应当遵守以下四个信条:
1. 因果性,它应当是表达因果关系的,也就是说,它应当涉及那些导致信念或者各种知识状态的条件。当然,除了社会原因以外,还会存在其他的将与社会原因共同导致信念的原因类型。
2. 公正性,它应当对真理和谬误、合理性或者不合理性、成功或者失败保持客观公正的态度。这些二分状态的两个方面都需要加以说明。
3. 对称性,就它的说明风格而言,它应当具有对称性。比如说,同一类原因类型应当既可以说明真实的信念,也可以说明虚假的信念。
4. 反身性,它应当具有反身性。从原则上说,它的各种说明模式必须能够运用于社会学本身。和有关对称性的要求一样,这种要求也是对人们寻求一般性说明的要求的回应。它显然是一种原则性的要求,因为如果不是这样,社会学就会变成一种长期存在的对它自己的各种理论的驳斥。
根据这四个信条布鲁尔便对知识的目的论模型和传统的经验主义进行了批驳,强调知识的因果关系模型与后经验主义方法论。
知识的目的论模型认为,某些信念并不需要任何说明或者说并不需要某种因果性说明。对我们为什么要从一组假设中推导出我们所得出的结论的说明,就存在于逻辑推理的各种原则本身之中。逻辑构成了存在于假设和结论之间的一组联系,只要一个人能够进行推理,那么这些联系本身就可以对这个推理者的种种信念提供最出色的证明。而如果人们在推理过程中犯了错误,那么逻辑本身就不是说明了,而应该由社会学或者心理学来解释这些错误的原因。
而如本文上述的,这种自己说明自己、自己推动自己前进的学术活动是不可能的。也如布鲁尔所强调的,“假如说人们假定真理、合理性以及有效性都理所当然是我们追求的目标,是我们与生俱来的某些自然倾向的发展方向;我们都是有理性的动物,我们天生就能够正确地进行推理,并且能够在认识到真理的时候坚持真理;那么显而易见,我们没有必要对各种真实的信念做出特殊的注解。”同时,这种目的论模型放弃了彻底的因果关系取向,人们只在为了对付错误的时候确定原因,而不为真理寻找原因,那么人们只有首先对一种信念的真理或者合理性做出评价,才能决定是否应当把它当作不释自明的,还是需要诉诸一种因果关系理论,这显然是荒谬的。这种目的论模型还违反了公正性和对称性的要求。公正性要求即是在坚持因果关系模式的基础上,既对被视为错误的信念作出社会学说明,也对被视为正确的信念作出社会学说明。而对称性要求则不允许用逻辑性、实在性来论证真理、理性和成功,而用社会性、心理性来解释谬误、非理性和失败。
同时,传统的经验主义者认为,各种社会影响会使我们的信念混乱,而不受任何限制地运用我们的知觉能力和我们的感觉运动,则可以使我们形成真实的信念。这种观点鼓励个体依靠自己的生理和心理方面的资源去认识这个世界,只要这些认识能力充分发挥作用,那么人们自然而然地从他们与这个世界的实际互动过程中产生出经过试验和检验的知识。但这同样是不可能,如布鲁尔所反驳的:“这些认识能力所产生的是由自然而然的知识和同样自然而然的错误组成的混合物,而且它们是通过运用同一种原因类型产生这种知识和错误的。”同时,传统的经验主义的重要特征就是它的个体主义,而如上文所述,布鲁尔同样质问道:“人类的知识以及人类的科学在多大程度上是由仅仅依赖于这个世界与其动物性认识能力之互动过程的个体建立的呢?”可以说,一个社会所具有的知识在很大程度上并不表示它的个体成员们的感觉经验或者是动物性知识的总和,而是他们对“实在”的集体看法。我们可以看到,这种传统的经验主义同样违反了“强纲领”理论的公正性与对称性要求。
最后,虽然布鲁尔在书中提出的观点和理论强调自身并不是认为科学知识完全由社会因素所影响,但其可能在论述中依然过于偏向社会因素的影响而忽略了一些其他方面,他也因此遭到许多的批驳。不过这一些并没有大的影响,他从社会因素方面考察人类的认知活动,凸显科学知识中的社会因素的做法,依然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
知识和社会意象读后感第三篇
零、吐槽
尊敬的布鲁尔教授,您的书真的是不说人话,您的写作习惯同样也太不照顾凡人的理解能力了。我尽力把您深奥的话语以更低级的方式梳理出来。
梳理从第四章开始。因为前三章我基本都没看懂。
一、波普尔和库恩的科学观
1.波普尔的科学观:
核心思路:批判性
科学理论:对于实在世界的本性/规律的推测。系统而有说服力。
科学理论从各种不言而喻的假定出发(假设条件)。理论首先通过逻辑直接检验,保证假设之下对实在世界的规律性陈述是逻辑自洽、无矛盾的。然后接受实践经验检验。未发现新的矛盾,则暂时保留此理论。
理论与实在的规律一定存在鸿沟(所指与能指的必然偏离)因此一切理论权威与经验权威在根本上一定是不可靠的。要批判性审视各种理论,努力发掘经验与理论的矛盾。这样的努力是永恒的,人在这样的努力中不断逼近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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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因此,可检验性,或者说,可证伪性,是科学理论的必然特征。不具有可证伪性的东西不可称之为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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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让批判充分出现,要保障观念与交流的自由。要打破一切妨害观念与交流自由的障碍。
2.库恩的科学观
核心思路:科学研究“范式”的不断生长
范式:某一领域进行科学研究提供有效的研究模型/研究程序,由对具体的“实验方法”、“实验设备”、“实验结果的理论解释”等部分的指导组成。范式在不断发展出新的变体。
范式的发展可以让人们发现更多的“可找到答案的问题”(库恩称之为puzzle)。在范式指导下找出答案的过程,就是“规范性”的科学进步过程。
在范式指导下,如果某一问题暂时未能得到答案,那么首先可以归因于研究者个人能力的不足。但当顶尖研究者们付出了足量努力却仍未解决某一问题时,这便成了值得关注的一个反常现象,可能进入“反常性”的科学进步过程:产生新的范式,如果新的范式可以解决反常现象。
“新范式是否能够替换旧范式”这一判断,需要对研究领域的各种细节有深刻的把握,也需要足够的理智,因此这一判断往往由本领域专家共同体进行。对于新范式的前景,专家共同体一定无法给出有力的判断,因为它尚不具有足够的实践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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显然库恩这里的专家共同体扮演了权威角色,这与波普尔反权威的观念至少在词语形式上出现对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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库恩认为,科学教育就是一个“独裁的”,把范式教给学生,让学生获得按照范式进行科研的能力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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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在库恩看来,科学是一组具体的实践活动,是一套(在不断生长的)行为模式和判断模式。我们对于某些科学理论的信赖,本质上是对范式的信赖。
3.两者分歧的总结
波普尔认为科学的方法论是规定的(prescriptive)
库恩对科学研究的论述更接近与一种非公开的、合法化的、非规定的说明。【这句没看懂】
波普尔认为的动力是批判、不一致、辩论。
库恩认为的动力是默认的共识、共享的行为模式。
波普尔关注科学的普遍性、抽象性的方面(学术上的方法论准则、一般性的学术价值),因此科学的发展是同质递归的过程,是类似分形的,同一类科研方法可运用于科研的所有阶段。
库恩关注科学的局部性、具体性的方面(具体被提供的科学研究方法),因此科学是由不同的研究程序相接替组成的。
二、波-库科学观向启蒙主义-浪漫主义意识形态的溯源
1.布鲁尔对启蒙思想的概括
社会契约;基本人权思想;略
启蒙思想的方法论风格:
1.1个体主义、原子论:它视集体为个体单元的简单集合(sets)。被集中的个体单元,他们的本性不会有变化(如:基本人权、个体的欲望与理性等等)。也就是说,在任何集合方式下,这些基本本性/基本个性都不会有变化。
1.2个体主义对思维过程的影响:历史的变化,受人们的一系列关注支配,这种关注面向的是具有超时间性和普遍性的东西,(例子同上,理性、道德、基本人欲)
1.3演绎主义(deductivism):由于超时间性、普遍性事物的存在,对社会现象或个体行为的解释,都由这种基本的、抽象的、一般性的原理出发。
1.4批判倾向:启蒙运动本身具有批判、教育、变革的特征,启蒙思想也是让批判与改革具有合法性的一种意识形态。它发挥作用的方式,便是基于上述“抽象的普遍主义”思路,发掘/提出一些清晰的一般性原理,利用这种原理的“应然”来批判社会中与之不符的“现状”。因此它总可以被用来打破现实中曾经稳固的联系模式/联想模式。
2.布鲁尔对浪漫主义思想的概括
否认社会契约,人自然的处于关系网络之中(人是社会性的),在关系中的人承担不同的权利、责任、义务,有差别的分享权威。【很社会学】
浪漫主义的方法论风格:
2.1联系观:人的集合总具有某些特殊的性质(精神、传统、民族特征)【人是分群的】,把人置于群体联系种,观察群体的总体性模式,才能理解个体。
2.2对思维过程的影响:有具体性、历史性的方面更加重要,那些普遍性的体现都会受到历史性的制约。
2.3个性/特殊性关注:关注某一社会现象/个体行为的全部特殊个性的解释,会比抽象原理的解释更加真实。
2.4规范倾向:因为它关注事物间具体的联系、事物本身历史性的特征,所以对某一局部现象的解释,总会依赖于整体中与之联系的其他局部。因此它关注到的任何价值(它做出的对任何现象的解释说明),一定具有(对于整体而言的)内在合理性。【功能主义?】
3.波普尔与启蒙主义
3.1个体主义与原子论:波普尔视角下的科学理论有很强的孤立性(个体),科学理论只是从假设条件与对实在世界的规律性陈述中产生,不同理论的关系在于它们陈述了实在世界不同方面的规律。
3.2一般性与普遍性:波普尔提出的科研方法论是一以贯之的,适用于各种时空的科研。他提出的科学思维是超时间性的。
3.3类似“社会契约”:公理假设。科学界暂时缔结契约,对现实做出某种抽象。(如:质点、刚体)。
4.库恩与浪漫主义
4.1联系观:科学理论是范式指导下的产物
4.2特殊性:对于新范式的确立过程,包含着直觉性的判断(因为它没有足够的实践依据?)。而且,范式本身发展的过程中,库恩也没有发现存在抽象性的原则/规律。
4.3【没看懂在说什么】库恩认为范式不具有成文的法规,范式间的“历史变化和文化变化”是理所当然的(what?)。库恩的解释中,规定性内容是潜在的,所以布鲁尔认为他的解释具有的非规定性色彩和浪漫主义思想风格一致。(一致??)
(本段论证稍显混乱)
我试图把他的论证转述为:
4.3规范性与权威性:科学的进步依赖规范性的范式,而这种范式是不成文的、默认的、共享的行为模式,是一种“合理的”类似社会规范的东西。而革命性的范式变化,又是由代表权威的专家共同体主导的。
5.总之,“意识形态传统”和“对科学的认识论”之间出现了同态现象。
三、意识形态的影响
不同的意识形态为不同的行为提供合法性,在提供合法性解释的过程中,意识形态自然会被相应地适当改造。
这段举了19世纪到一战期间,英、德两国思想家们,在经济、政治等领域互相辩论的内容中,体现出的这两种意识形态的特征。由其说明了一战时期基于意识形态的辩论附带了煽动仇视对方国家的色彩。
顺便再次确认了波普尔-库恩的科学观中各自的启蒙-浪漫思想痕迹。两种科学认识论与两种意识形态间存在结构与内容上的相似性。
最后提出问题,为什么关于启蒙-浪漫意识形态的争论也渗透到关于科学/科学哲学的争论中来了呢?
(在我看来)布鲁尔给出的答案是,因为意识形态是无孔不入渗透于社会之中的。
他的论证是从语言的角度来的,语言作为能指,它的模糊性让它可以包含多个社会意象(所指)的苗头。比如“culture”被从单纯的农业概念丰富为社会意义上的概念,表示了某种崇高圣洁统一之物,与工业的实用、功利相对立,为柯尔律治等反工业思想家所常用。所以所有的语言都有潜在的被划入某种意识形态的可能。这个论证过程颇为诡异,但是意识形态渗透于社会这一点还是值得肯定的,许多其他著作有更好的论证方式。所以不影响论证的继续推进。
在承认这一点的情况下,几乎所有的理论都在某种程度上存在对意识形态逻辑的复述。
四、两种科学认识论所具有的神秘化知识倾向
这一段将要论述在波普尔和库恩的理论下,知识都会被赋予某种神秘性、神圣性,使得“知识”被从“科学研究对象”的集合中被排除出去。
对于库恩的理论,它注重强调知识的历史性,研究对象的特殊性与具体性。因此,科学研究的复杂性,那些超出于当下计算水平的部分、那些必然与现实有出入的理想化假设等等都会被最大程度展现出。它引导人们关注实在世界中隐而不显、无法表达的部分。
对于波普尔的理论,布鲁尔的批判点在于它“把某种非社会的、以及的确是超验的(transcendent:超越某种决定性界限而存在的东西)客观性赋予了理性和逻辑”。因此使得“客观性”被从由物理与心理过程组成的那部分世界中剥离开。在布鲁尔看来,这已然变成了形而上学与本体论之间的区分。【但这为什么是神秘化,我目前还没看懂】
接下来分析产生“神秘化”倾向的动机。布鲁尔认为,当某种对社会/社会部分的威胁被察觉到后,社会的保卫者会神秘化这一社会的标准和价值观(包括知识)。这里的威胁,应该指的是一种意识形态上的、制度上的、社会规范上的威胁。这应当是基于经验观察得出的结论,逻辑上也具有合理性。神秘化的、超验化的价值观,接受它的引导便成了理所当然之事,而如果保卫者本身便是处于从这套价值观带来的社会规范中可以获益的位置,那么其动机就有了合理的解释。作为生活在这片土地上的人,类似事件从古至今屡见不鲜,我甚至不需再转述布鲁尔举出的发生于欧洲的例子。类似的,作为那些对社会规范施加威胁的人,便会把知识具体化、使之容易运用,从而祛魅。
这一理论还隐藏了一个结论,即一套知识/社会规范未受到威胁时,也不会呈现神秘化色彩。不妨考察从红船——建国——改开各个阶段CCP思想的神秘化色彩来进行佐证。
因此,尽管启蒙思想本身具有批判性,浪漫思想本身具有权威性,但随着意识形态使用者攻守位置的变化,这两种意识形态也可以用于保守或批判。
五、知识神秘化的应对
由于知识在两种意识形态下的认识论中都具有了被神秘化的可能,而两种科学认识论又会随着其背后意识形态的兴衰而兴衰,因此布鲁尔主张对知识的本性进行科学的探讨,而不是在意识形态之下进行探讨。
如果一种理论受事实和观察的支配,那么这种理论的起源就是无关紧要的。库恩的理论承诺对范围广泛的历史材料做出说明,因此可以认为它符合之一准则,只是还需考察它面对未来科研时的解释力。
如果仅对“知识”进行哲学上的研究,那么就不会有“新材料”的输入,即一切讨论都是基于过往的历史材料或是某种人为建构的公理(显然这些因素必然是片面的、包含谬误的、有误差的),因此这种研究也就永远不会有修正错误的机会,它将永远受到它存在的那些基础性材料背后的意识形态的影响,存在与现实的偏差。而在这一套框架内部的一切讨论——支持与批判——都是在加深对那意识形态的支持。
如果想要避免这种情况,哲学就“既不能诉诸对起源和真理的区分,也不能诉诸对发现和证明的区分。【没完全看懂】”。不过,也是只有当与现实经验相契合的公理/公设/前提假设/承诺存在时,这一套研究和解释才会被人们所接受。
因此对这种注定产生偏差的研究的恐惧,只能通过对【当下时代的】科学及相关科研方法的绝对信任来最大程度的缩小。(例如,历史学家们都知道,历史上的历史学家的历史研究一定有其历史局限性,但仍然对自己的历史研究抱有当下历史条件下的信心)。
所以好像就在这个当口,布鲁尔在本书写到一半的时候,突然提出了他理论(SSK)的承诺/公设:把社会看作一种极其稳定的东西,因而任何对其奥秘的深刻探究,都不会干扰或破坏它的存在与运行。
然后又说,做SSK就要搞理论建构,不做怀疑主义的那种纯粹的批判,要用建构来批判和解构以前有关“知识”的错误理论。
所以,对知识神秘化的祛魅,就是不断发展SSK理论,对“知识”进行科学的研究。
六、试图总结
所以这一章的整体逻辑:
1.以波普尔和库恩的科学知识理论为研究对象,说明一切知识都取决于某种存在于纯粹的信念之外的、不具有超验性的东西,这种东西就是社会本身。
2.基于意识形态背景下的理论,都可以使知识神秘化,或者在不同立场下,使知识应用化。SSK试图把对知识的研究从中拯救出来。
3.在这两种对知识生产的解释视角之间(波普尔个体主义科研达尔文主义视角,库恩的功能主义权威范式视角),布鲁尔的“威胁-神秘化”关系分析,是对知识生产过程的一种非常有冲突论色彩的理论解释,也十分具有合理性,所以,马克思还是强啊。
所以这一章也只是对一般知识的分析,下一章才开始分析科学知识(数学),真正进入SSK理论。得,接着看书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