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变》讲述了一个普通家庭因为琐事而走向破裂的过程。作为现代都市生活的写照,小说展现了夫妻之间的沟通不畅、矛盾不断,最终导致婚姻出现裂痕的现实。通过小说,读者深刻领悟到婚姻需要双方共同努力和理解,才能保持稳固。
婚变读后感篇一
完全读不下去,里面罗嗦的句子,大量名人和引经据典的引用,看起来象个书呆子在一堆资料中寻找什么,就这个书得这么高的评价?为的什么呢?想起皇帝的新装,大家都说这衣服好啊,真漂亮,实在太好了,这本书怎么给我同样的感觉呢? 好,真好,文学大师的手笔,堪比另一个巨匠,但好在哪里?读不下去,看不懂的书就是好吗?
婚变读后感篇二
没有人能拯救他人,人只能拯救自己。
在办公室,在地铁站,在吃饭的间隙,在睡觉之前,我就是这样一些零碎的时间,看完这三个年轻人的故事。本以为米切尔最终会和马迪在一起,作者的结尾让人意外。
格拉马迪克斯先生真的是让人羡慕又嫉妒的那类人——足够聪明,足够敏锐去感知真相,也足够有勇气与接受这一切。当他最终决定放下马迪的那一刻,肯定是他人生的“至暗时刻”,转念一向似乎也是他与自己和解,走向新生活的一刻。让人能够笑出声的部分几乎都与米切尔有关,与他做朋友肯定是一件足够让人开心的事情。
班克黑德先生的前小半生足够戏剧,躁郁症确实可怕,替他惋惜。很想知道他后来的路会怎么走下去,与马德琳分手的方式可以更和谐一些,但是那样的话或许就不够戏剧。米切尔啊米切尔替这个善解人意的小伙心痛。想来对自己的精神要求足够高的他,一旦发现马德琳心有所属,必然就是这个结局。不去研究宗教学,他的未来无论在哪里想必都会幸福。
真的很不喜欢故事里班克黑德和马德琳对感情的态度,在都爱着对方的前提下,班克黑德会选择嘲讽与伤害,马德琳呢,会偶尔出个“轨”(个人意见)。好在这些都不影响整个故事的好看程度。选个三观正常的恋爱对象真的很重要,亲身体会。
大学刚刚毕业、失恋,正如我现在的状态,后遗症是晚上经常晚睡,但这一切都是小事。爱而不得真的有那么痛苦吗?正如托尔斯泰的寓言故事,既然人类宿命的终点都是死亡,就请好好享受能够舔到的蜜糖。我要去再读一遍这个故事的结尾。
婚变读后感篇三
#内含书中情节# #不是书评#
几乎是马不停蹄的 我想要记下些什么 读完这本书 一开始我是毫无反应的 我想那时我的理性占据了感受的大部分 但我只是稍微回想了一下里面出现的很多情节 就像拉闸放水一样的 思绪汹涌而来 甚至源头无处找寻 这就是这本书给我带来的影响——我的感性赤条条的站在我面前
我想到了(也可以说是看了然后潜移默化了)很多关于这部作品的学术评论或者文学意义 它们很有条理的出现在我的嘴边 但我有一种感觉 就是他们没有出现在我的心上 我感觉我的内心感受踏踏实实的躲在我的理性后面 它被某些言语击中 很快我的感性占据主导 因而我的体会渐渐浮上水面 敲了一段这样不成文的胡话。这是这本书给我带来的第一层感动,我必须要记下来。
<爱情,反抗,矛盾,折磨>
在当时背景之下格格不入的他们是令我深受感动地第二层。
马德琳,伦纳德,米切尔,他们三个不能代表那个时代,因为他们是那么特别,但他们的种种矛盾与性格又与那个时代无法分割。
马德琳,因为她容易受情感控制的性格,陷于了一场不可思议的爱情之中,爱上了有躁郁症却才智过人的伦纳德,这注定是一场虐恋。可是马德琳却在这场虐恋中显得尤为勇敢,这可以说是盲目,或者是超过她原本个性的不顾一切。哪怕到最后她早已意识到这是个错误,她对伦纳德的感情也在持续不断的让她把这类警告以及不安抹去。
“你没有毁掉我的人生”这句话像是在安慰伦纳德也像在说服自己,真实又挣扎,尤为动人。她很爱他,但他们在一起只能是折磨,是看不到边界的痛苦。
而也是因为马德琳这样的性格使得她一直坚持自己钟爱的学术研究。她的感性与思考帮助她在往她喜欢的那条路走,而且在我看来是非常顺畅的,不能说没有困境,但对于她自己来说,尽管伦纳德成了她生活的中心,她依然很清楚自己热爱并且擅长的领域,甚至到了后期,伦纳德病症更加严重的时候,她依然懂得用热爱的事业去让自己内心平静态度积极。
而伦纳德,显然,他是个不折不扣的天才,有着独特的个人魅力,外表乐观,自信,善于言谈。但却是整本小说最具有矛盾色彩的人,内心挣扎,灵魂与肉体几乎是不切合的,被病痛折磨得痛苦不堪。可他着实在进行着自我救助,从发现自己爱上马德琳开始的抗拒接受,到后期的独自一人归乡治愈,他有着顽强的抗争精神,比每一个书中的人物都看得透彻。当然,因为病痛他埋怨过去 疲于生活 进行过无数次的孤注一掷 但他没有自杀 了结自己 也没有选一种更轻松的方式活着 只是抗争 为他自己 也为一直不放弃自己的马德琳。可以说他的领悟与成长比马德琳和米切尔要更加彻底,这个成功塑造的精神病人给我带来的反思不亚于小说情节的震撼。
至于第三层,这就牵涉到个人隐私了哈哈
米切尔就不提什么了(...)
说说结尾吧,结尾他对马德琳说的话倒是令我有点出乎意料(这小子终于醒悟了)
还有最后马德琳“感激”的说'是的' 让我觉得荡气回肠,很难说是什么感觉,但是莫名很感动
摘记就到这吧 觉得自己啰啰嗦嗦的
好想再读一遍啊。
婚变读后感篇四
今年关于读书的计划,是把100本的配额种,挪一些到长篇小说中,那么少看一些互联网方法论,设计知识和工作方法。空余时间久这么多,而这样的取舍完全值得。
去年底看完了《斯通纳》,那种对人生的高度自省态度,很震撼。接着看评论,说《斯通纳》和《源泉》很像,讲的都是“固执”的人——斯通纳不会刻意迎合,慎独得令人惊讶;霍华德洛克,拒绝去设计巴洛克式的华丽建筑,追求实用,现代,即使所有人觉得实用的建筑都是垃圾。
我这么容易妥协,那我坚持的又是什么。
我不记得我从哪里看来的《婚变》的推荐。中文翻译叫《婚变》,其实直译叫做 结婚情节线, The Marriage Plot.原自女主人公马德琳比较喜欢研究的:英国维多利亚时期小说中的结婚情节这条线,比如奥斯汀的《傲慢与偏见》。
这多半是一种女性主义的崛起,研究那些看似软弱的女性角色,即使说18世纪公共生活中,完全没有女性的存在,但是在家庭和婚姻领域,仍然可以去探究女性的意义:女性作为家庭主妇,女性打临工,女性作为作家...
整个小说放在80年代初期布朗大学,毕业生马德琳和几个男生之间的周旋,毕业,“他理我,他不理我,他为什么要和我分手,他不给我打电话怎么办;我讨厌他,他很烦,他为什么要找我”——让我,想起了自己期期艾艾的大学生涯。现在看来这些烦恼着实有趣,也并没有那么的浪费时间和情绪。
布朗大学的兄弟会学生会,坊间传播的最受欢迎的学生榜,让我想起了11年的人人网,当时加了好多中学都没有说过一句话但是2度,3度人脉认得的同学。
书里的明线是马德琳的恋爱,暗线是马德琳是课程中的思想激辩——女性主义,符号学,宗教学,英美文学...人物间对这些概念的讨论,贯穿了全书,内容非常重,也非常“学院派“。
为什么叫婚变?马德琳迷恋伦纳德,可是伦纳德有躁郁症,情绪很不稳定。他们在一起,又分开,又结合;最后还是因为他的躁郁症而分开。这段婚姻因为男方的精神问题而作废。
尽管看完大纲,觉得情节不值一提,但是读到四分之一时,就开始疯狂想知道,后面怎么样了,人物怎么想的。
伦纳德病得不轻,马德琳开始全职照料他,陪伴他;这让两个人之间的关系成了一种角逐——沉迷,依赖,控制,失去自我,疑虑,猜忌。即使两个人在一起,这样的关系也令人疲惫。
马德琳和伦纳德在欧洲度蜜月时,伦纳德又发病了,跑掉了。马德琳的妈妈菲利斯从美国飞到欧洲帮她处理残局。有一段写的很好:
“菲利达从抵达摩洛哥到一周后离开,期间并没有说过一句 我早就告诉你了。马德琳为此而感激母亲。她惊讶地发现菲利达也并非不食人间烟火,档弄清楚伦纳德取得那个地方是个什么地方,她竟然格外冷静。马德琳得知后,又不由得哭起来。菲利达却冷笑道:假如这是你婚姻中唯一需要担心的事。那你已经很幸运了。”马德琳意识到菲利达是从自身经出发说这些话的,看来父母的婚姻比她曾经怀疑的更复杂。
很多东西没有写出来,浮在表面下的隐事实比写出来的更令人着迷。就像大学毕业,表面上都是光明的前途,吃不完的散伙饭,道不完的别,背后实际上是迷雾重重的未来。
故事的结尾一样含糊不清,尽管相爱,但是没有在一起。比之前所谓的爱,但是长达300页的纠葛要清爽很多。能有什么启示吗?看故事并不是要得到什么呀。
这本书翻译特别好,看完之后就能想象出布朗大学的学生生活徐徐展开。460页的故事如何顺利看下去?我的建议是:尝试记忆出人物最初是什么出场的。
婚变读后感篇五
按时间顺序读过了《The Virgin Suicides》《Middlesex》《The Marriage Plot》三部尤金尼德斯的长篇小说,按我个人的喜好排序就是《The Virgin Suicides》>《The Marriage Plot》>《Middlesex》备受好评的中性我对其却最没啥感情,果然喜欢和好是不能硬生生地挂钩的。
不得不说的是《The Marriage Plot》在外网的评价似乎不怎么好,总体上大家都认为不如《Middlesex》,原因主要有两点,一是频繁的掉书袋,不是每个人都能接受文化方面百科全书式的灌输,很多东西对于大众读者来说是陌生的。二是老套的爱情主题,大家看多了现在都腻得不行了。倒是《Middlesex》主题新颖,紧扣时代关于性别问题的讨论。但我作为一名在读大学生,即使不是文学专业的,《The Marriage Plot》也非常对我胃口,主要是我对文学感兴趣,对如今大学里文学专业学院派的真实面貌略知一二。可以说《The Marriage Plot》的确是非常学院派了,这确实让本书的受众缩小了不止一点点,因为如果根本不知道大学里文学专业的学生究竟在干嘛,也许真的很难带入感情。首先书里人物讨论的那些什么符号学,宗教,解构,哲学等等,非文学专业的一脸懵逼,只能理解些皮毛,再者那些层出不穷的书籍和人名让拥有贫乏阅读量的我捉襟见肘,不过这并不妨碍我喜欢这部作品以及对这部作品关键思想的理解。书中就这样写到:
我觉得把《The Marriage Plot》归档于爱情小说就真的委屈了,从表面上来看本书确实是实打实的正统爱情小说,情节并无多少新意,但在阅读这部作品的过程中,我的注意力完全不在这上面,作者花诸多笔墨的地方根本不在于描写一个“简·奥斯汀式”的爱情故事,也没详细地分析主人公们的“爱情心理”,而是以爱情故事为框架,写毕业生毕业之际生活中的一切,阅读到后面越觉得这一切让爱情显得越加微不足道,本书结尾米切尔的话如下:
婚变的结局就是所有人都退出了“plot”,婚姻情节线就真的只是条线而已。也终于明白了罗兰·巴特在《恋人絮语》里的那句话:
沿袭了中性的风格,尤金尼德斯的长篇都野心很大,想折射出一个时代的矛盾,细致入微的描写让人不禁怀疑这是否是作者的亲身体验,实则中性及婚变中的背景都是作者泡图书馆加想象出来的,尤其是中性及婚变当中那些深奥的生物知识,感觉自己的生物白学了。
《The Marriage Plot》胜在阅读体验感,随处可见尤金尼德斯式幽默,削弱了主题和人物方面的提升,故在文学性上有硬伤。但这种阅读体验在茨威格之后我便再也没体会过了,能在茫茫书海中遇到心有灵犀的作品的几率微乎其微,只能说一旦遇到就好好珍惜。
期待尤金尼德斯的下一部作品。
婚变读后感篇六
这是一本情节线混乱的书,婚姻关系在上一页悬而未决,下一页已完成一阵,甚至即将完蛋。
三位主人公全部处在紊乱年代,即刚刚告别大学本科,学院的脚手架被撤掉,社会生活的资本尚是零蛋的时代。
三人分别是马德琳、伦纳德、米切尔。
基本关系是:马德琳与伦纳德恋爱,同居,结婚,再离婚;米切尔追求马德琳未遂,一直惦念该女;伦纳德和米切尔之间的交集很窄。
马德琳念英文,其寝室内收藏的小说在全书第一段上被曝光。马德琳的正式出场甚为狼狈,整个毕业仪式因为诸多原因而七荤八素——原因包括:和男友的情路出现波折而心烦意乱,应对父母时对前途担忧,前一夜竟然酒后滥交而略略懊恼……
马德琳与伦纳德的关系因为一本学院味道浓稠的书而暂时涣散,那书名为《恋人絮语》,作者是法国符号学家罗兰·巴特。
《恋人絮语》是马德琳的最爱,也是她的“恋爱宝典”,它采用星座般的结构构成,汇集一系列断章和短语,尽情尽兴地条分缕析“爱情”这件事。名义上,它是一个“解构主义文本”,但马德琳却用其“建构”她的爱情。而伦纳德不合适地引用书中的段落,反讽了其女友的作为,甚至暂时“解构”了他们的爱情。
大学期间,马德琳曾追赶热潮,选修了《符号学》课程。正是在该课的课堂讨论上,马德琳模糊地发觉,她对“文学理论”不能信任;也明确地发现,她喜欢课堂上一位似乎和她站在一个阵营里的男生。此男生即伦纳德,自信、阳光、热情、活力四射……此阶段马德琳不晓得他罹患躁郁症,即一种双向性的情绪失调——有时候身心会进入濒死状态,有时候又亢奋异常。
伦纳德主修生物,他的聪明和他表现聪明的方式,全部为其加分,使之焕发魅力。而伦纳德的魅力,一定程度上正因为躁郁症而促成,两极化的身心感受在催逼这位家境不幸的青年变得“激跃”和“沉着”。本科毕业后,伦纳德进入位于“朝圣者之湖”的实验室工作,分派到的活是:研究一项基本上会无疾而终的课题——与酵母菌之繁殖相关。仍未确立未来方向的马德琳,则随男友同居在“朝圣者之湖”。
在此时期,本科阶段已经对马德琳三番五次释放善意和爱意的米切尔——人文学院的希腊裔小伙子——开始明白他的单相思不会有机会,鉴于他在本科末期生成的兴趣(神学),他决定体验一次计划不周全的“间隔时期”,去印度感受人间的“神圣性”。
米切尔此行亦是乱七八糟的,比如说,起先一道去印度的伙伴,在途径巴黎拜访女友后忽然认识了“同性情人”,因爱而驻留欧洲了,撂下米切尔独行。至于宗教体验,实际上迟迟未能降落到米切尔身上。但有关于宗教和人生终极问题的思考却在冥冥中让米切尔肯定自己的未来道路——继续神学研究。即便在亚洲,在十字架、星月符、佛陀造型的环绕中,米切尔还是对马德琳心心念念。
照顾着男友(后来的丈夫)的马德琳,仍然在寻找着自己未来的方向。她在大学三年级上遇到了一位对维多利亚时代小说有所心得的教授,这位教授提出了“婚姻情节线”问题。处于混沌中的马德琳想到了“这根线”,实际上,“这根线”勾连起了她的本心——诚如全书第一页所宣示的,马德琳爱那些18、19世纪小说。
马德琳开始修订当时的论文,投稿到《简奥斯汀学刊》之类的杂志上。同时开始产生模糊的愿望,即如果杂志刊出她的“作品”,她或许可以以此去申请研究生院,以她的方式(和“文学理论”不一样的方式)去研究过去时代的小说。
至此,三个人物都在最不稳定的时期,抹去了青春时代的理想主义,分解了各种梦幻,经历了一些谈不上好坏的事情,同时生成了一些未来的可能性——米切尔从事神学研究;马德琳从事文学研究;伦纳德则学习善待自己的身心,并妥善利用他的躁动和沉默——这三种可能性在小说中都不明示。
随着马德琳和伦纳德的婚姻结束,以及米切尔从印度归来,小说逼近尾声了。最后,小说戛然而止在一声马德琳的肯定上——不是肯定米切尔对她的爱意,而是,关于她自己。
在涣散的情节中,在不稳定的时期中,三个人在“爱情结束”后,开始重组自己……
祝他们好运。
婚变读后感篇七
此书评为补记,重读会重写、添加
2018.1.1
看到一些评论国内和国外的,说这本书只有非常闲的没事时候看,还有说对女主角塑造不细腻,啰嗦无关紧要的细节描写太多,说作者卖弄学术……但是对于我来说,这真的是一本让我沉浸其中的小说,上面说的问题确实存在,但是有种什么魔力让我很喜欢,我很喜欢里面人物关于文学,宗教很有思想深度的描写,人物主角的心痛欢喜都抓住了我的心。有人说这本和乔纳森 弗兰岑的自由像,但后者我是读一部分弃
我很喜欢里面对于罗兰巴特穿插的引述,这本书有点文学作家启蒙科普,还有最后他们不朗大学毕业的时候的描写,在朝圣者研究中心的描写,虽然男主角纶纳德是一种病态以及有点神经质的,但真的很有人格魅力,我很喜欢男主。他的骄傲,他的自尊,他的聪明,他的狼狈,他缺爱冷漠的家庭关系,服用精神治疗药物后身体灵敏度,脑袋思维,性功能也变差,看心理医生的描写。揣摩着不能逻辑太清楚了,对方会说你掩饰自杀的念头,也不能太消极,表现出自己治疗完全没效,观察脸色,心里权衡着医生想听的答案,就像受摆布的傀儡。哈哈哈哈,真讽刺心酸。也让我了解抑郁症患者内心的挣扎
最后和女主离婚内心的痛苦挣扎,引用了一个科学原理,如果可以选择,酵母细胞的理想状态是二倍染色体。但如果它所处的环境缺少营养,你知道会发生什么吗?二倍染色体会再次分裂成单倍染色体,孤独弱小的单倍染色体。因为单细胞在危机中更易生存。他们的婚姻确实太痛苦了,我都为女主感到很心累,男主把女主完全拉入了悲惨的生活,最后男主主动离开,女主都还是放不下
12.31
!!!!!!!OMG,this book is really really so good. I’ve not read such a story for several months. 有关文学,宗教,燥郁症,还涉及一点点生物,对于我是一本想反复去看的小说,我也准备看作者其他的作品。
有点点让我想起了 it ends with us 其中爱情部分,我们可以看书不同于女性作家的,结局不是悲剧,我差点以为男主要自杀了,what 最后竟然是我们的男主选择离开当一个大好人,也不算太好,没和男二一起,没有说男一二为女主做了多少感动以及牺牲之类的
12.30
看了一半,有的故事情节是插述,还有的零散的夹杂在不同人物自己部分的情节中,读者可以看出清晰的一条故事脉络,并且也丝毫不觉唐突,作者的写作技巧真的很高超,情节发展也比较缓慢,加了人物其他日常非铺垫的东西,像我看过俗套的剧情一样,但是我还是看的很有味,一定是作者的很会描写。男主因为服用治疗抑郁的药,导致性功能障碍,女主每天疲于照顾他,还要每天听他抱怨实验室的工作。所以,所谓的爱情就是慢慢这样被磨平,由深爱到疲惫最后再到分手。
12.28
今天刚到,这本书真的不错,但是也不敢说向大众的推荐,只能说个人比较喜欢,写作的方式还有时不时的论调,我觉得很好看!里面提到非常多的人物,著作,各种的思想观点,另作为一本爱情小说,人物间的对话以及感情共鸣也不错。
鉴于是不是有点滞销,书仓库放的久了,加上本身纸质不太好,所以手感体验不太好,还有气味,这可是一本38元,不太厚的书啊
之前看了10%内容的英语,实话说嫌弃自己水平不够,因为太多引用了,又长,英语阅读我看的慢,买中文的缘故,有部分原因就是为了看译者的注解。并且中文翻译看不懂的,例如人物之间对话,我就跑去翻英语原文,哈哈哈哈
2018.4.17
又看一遍尤金尼德斯的婚变,还是这么好看,男二米切尔对女主的爱,其实是比较隐忍可爱的小心思很多的哈哈哈哈,女主误会了他不想和自己上床,后来又去她宿舍的留言板留言尤利西斯中的性爱的描写,[允悲]这大概是弥补吧,两个人越来越远后看到她和别的男人走在一起,尤金尼德斯引用了柏拉图的话,男人啊真是口是心非的动物,爱要大声说出口。
相反男主伦纳德是那种神秘,高傲,忧郁,神经质,聪明的,受女人欢迎的那种,女主等他的第一个约会看电影的电话战战兢兢。作者引用了不少罗兰巴特的恋人絮语里面的话“写作此书是鉴于如下考虑:如今,恋人的絮语成了极度孤独的絮语。”到他们第一次吵架分手,“一旦发出第一声告白,我爱你就不再有任何意义”书的后半部分着重关于精神抑郁方面的描写,让人非常心疼……后面再记录
婚变读后感篇八
就业情况日趋严峻的现代,为什么还会有人学文学?
2003年普利策文学奖得主杰弗里·尤金尼德斯在他的最新力作《婚变》中,不无讽刺地回答:
“大部分人都只是被动选了这个专业。因为他们左脑不够发达读不成理科,因为历史太枯燥,哲学太艰涩,地质学太局限于石油开采,数学太要求精确——因为他们没音乐天赋,没艺术才能,没赚钱的心思,或者根本就没那么聪明,这些人上大学读学位,所做的事情与小学一年级时毫无不同:那便是读故事。”
上个世纪90年代我读中学的时候,在我们四川的小县城也还流行着“学好数理化,走遍天下都不怕”的说法,师长们会优先动员成绩优秀的学生选择理科,大多数人确实相信:文学就是那些不知道该选什么专业的人所选的专业。
在实用主义者眼里,读故事谁不会啊,读一肚子小说就能找到工作吗?能按揭房子还是能买得起包包?你们懂得再多道理,也过不好这一生。——重理轻文的结果就是如此容易迷恋诸如此类时髦的陈词滥调,轻则把鸡汤当真理,将肉麻当有趣,重则以无知为荣,把知识分子(尤其是公共知识分子)当成骂人的词。
严肃,想脱下他裤子看一下
杰弗里·尤金尼德斯自己毕业于以文科院校名闻于世的布朗大学,他的上一本小说《中性》完全称得上是传统文学的典范之作,作为一个知识分子,当然不会真的唱衰文学。事实上,《婚变》是一部向传统文学经典致敬的作品。
不能把英美文学里的学院派小说简单等同于校园小说。没错,校园是两者共有的舞台;是的,两者都会写青春少艾的男女、更会写男欢女爱——如果只想用不动脑筋的青春纯爱打发闲暇,那么这部将近500页的小说对你来说必然太严肃了。
如果说“严肃”是学院派小说的属性,这种“严肃”是作家/知识分子的自觉意识和责任感,是知识分子对高等教育和学界的反思,对人生意义的求索:例如去年末引进的学院派小说《斯通纳》,其作者在大学任教40余年,到死都默默无闻,很多人却在主人公“严肃、优美、极富感染力”的一生里看到了自己。
这里的“严肃”也是指作家创作的态度。尤金尼德斯的上一本《中性》名声大噪之后,由于书里对双性人的生理心理描写如此逼真,以致于有好奇的读者认为他肯定写的自己,甚至想让他脱掉裤子一窥究竟。动笔写“5α还原酶缺乏症” 之前,尤金尼德斯可是在哥伦比亚大学的医学图书馆泡了很久,其创作的严谨可见一斑。
有趣:到底什么才是有趣?
王小波以降,越来越多的人认识到“有趣”的重要性,但“有趣”并不是一个可以随意攀附的特质,严肃、专注、精通、渊博,才是趣味的真正土壤。《圣经》里参孙有个著名的谜语“Out of the eater came something to eat/Out of the strong came something sweet.”答案经由参孙的妻子透露給了非利士人“what is sweeter than honey?/what is stronger than a lion?”——最甜的蜂蜜在最强者狮子的肚子里呢。
幸运的是,我们不必像大力士参孙一样亲自手撕狮子,尤金尼德斯已经为我们那么做了,在《婚变》里,看他将英美文学里的名篇名家信手拈来,嬉笑怒骂,别有趣味——罗兰·巴特企图用《恋人絮语》来解构爱情,认为当人彻底明白“爱情”是一种人造的观念,就能挣脱其主宰我们情绪的暴政,女主角将之作为恋爱指南的行为本身就是对这种解构的解构;海明威被女权主义者们唾弃,说他厌恶女性、憎恨同性恋、是一个受压抑的同性恋者和猎杀野生动物的屠夫,因为他是白人,是男性,所以不可避免首当其冲被颠覆;十九世纪英国文学总是围绕着婚姻打转,小说以结婚情节线的传统步骤展开:追求者、求婚、误会,在简·奥斯丁时代小说止于婚礼,稍后的乔治·艾略特时代开始探讨婚姻里的不幸福,再往后干脆就没有婚姻情节线了,德莱塞的《嘉丽妹妹》里有姘居、有私奔,唯独没有婚姻,而那不过是1900年;伊迪丝·沃顿、柯莱特、塞林格、德里达、布朗肖、博尔赫斯、卡夫卡、穆齐尔、加缪、托马斯·品钦、乔伊斯……有兴趣的话完全可以对照尤金尼德斯的评述給自己列一个暑期书目,可以帮助你更清晰地读懂尤金尼德斯的幽默与犀利,这是小说主线之外附加的趣味。
上个世纪80年代,在英美文学界盛行的理论是解构主义,一时人人附庸,每个人都宣称自己知道的比文本所能提供的更多,尤金尼德斯借书里角色的眼睛看到从事传统文学批评的学者纷纷转行,“他们要降低作者的地位。他们要把一本书,把这辛苦得来、卓尔不群的事物,变成一个文本,偶然的、不确定的、任由讨论的。他们要使读者成为主体。”(卡尔维诺在《为什么读经典》里也旗帜鲜明地反驳过这种风气,让大家牢记“任何一本讨论另一本书的书,所说的都永远比不上被讨论的书”。)
《婚变》按照传统文学的方式进行叙事,戏仿婚姻情节线:人物设置上有女主角、追求者、第二追求者;情节上亦有恋爱、误会、求婚、婚姻、生变。这种致敬的方式,本身便是对“作者已死”论调的有力反驳,女主角马德琳对传统文学的喜好是尤金尼德斯本人的真实映射:接受天才论,想要一本书带我们去自己去不了的地方。
托尔斯泰的困境
回到篇首提出的问题:我们为什么要聊文学?
尤金尼德斯让男主角之一米切尔带着托尔斯泰的《忏悔录》走上游历欧洲和印度的旅途,可谓大有深意。米切尔跟尤金尼德斯本人一样是希腊裔美国人,他对自我的探寻和对宗教的叩问,某种程度上可以看成是作家本人的精神历程:盲目的虚无主义和盲目的信仰一样,都是在智性上不健全的。附庸风雅地信奉时髦的主义或者教义,无法让富有自省精神的人获得内心的平静与满足。
《忏悔录》里讲了一个俄罗斯寓言:一个人被怪物追捕,跳进一口井,却发现井底有一条等着进食的龙,这个人抓着树枝进退维谷,又见两只老鼠正在啃噬那条救命树枝。托尔斯泰说,这就是我们人类的困境:我们就是那个抓住树枝的人,等待我们的是必将降临的死亡,无处可逃,只能靠舔舐顺着树枝滴落的蜂蜜维持生命并且分散注意力。
借着米切尔的发现,尤金尼德斯说,无论是朝气蓬勃的年轻身体、避暑别墅、体面衣服、性高潮、新发型,还是谈论政治、投身于种种主义,愉悦不过是树枝上流淌的蜂蜜,人与人的不同仅仅在于抓树枝的方式。
在这世间,每一个人都是与众不同的个体,“我”要如何成为“我”?“我”应该以怎样的方式抓握树枝?这是平等摆放在我们每一个人面前的终极问题。而文学,能够通过展示前人的经验,提供一种美的范式,是生活无可避免走向庸俗途中最诗意的防线。
如果你也认为一个人只拥有此生此世是不够的,那文学便是树枝上最甜的蜜;文学可以让我们的目光投向自身之外——更为广阔浩瀚的宇宙中,还有别的许多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