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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西西比河某处读后感1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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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西西比河某处读后感1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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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西西比河某处》是一篇描写美国南部河流的文章。作者通过详细的描写和生动的语言,展现了密西西比河的壮丽景色和悠久历史。文章中还融入了作者对自然的敬畏之情和对人类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思考。读后让人感受到大自然的伟力和人类与自然的紧密联系。

《密西西比河某处》读后感(篇一)

诗与远方

《密西西比河某处》是诗人于坚的长篇散文,也是一本摄影集。虽然书名提到了“密西西比河”,但实际在书中并没有描写密西西比河的语句,我推测应该就像长江之于中国一样,以密西西比河指代美国。“密西西比河某处”应该就是遍指美国。整部作品分成两部分:一本是散文,一本是摄影集,以函套的形式合二为一。诗人以文字与图片两种艺术的表现形式,带我们进行一趟美国的精神之旅——带我们去看美国的大城市,带我们去看美国的乡下,带我们领略美国的时尚,也同时带我们欣赏美国的粗俗。我们既可以看到美国多色人种混合在一起的包容,也可以看到美国的排外。可以说,通过文字与图片的形式,让我们看到了这个国家的很多方面。

先来说一下摄影集。摄影集中,诗人并没有选择拍摄美国的山河大川、旅游胜地这类。诗人记录的是在美国的点点滴滴或是生活的某个切片,既没有讲究艺术美,也没有进行修图,甚至有一些照片还拍虚了,这种随意的妙手偶得就是一种真实的呈现,呈现的是真实的美国日常。另外,摄影集中的图片都是单色的,这并非诗人的摄影器材拍不出彩色,应该是诗人有意为之,让我们更关注除了颜色之外的一些细节。

在长篇散文中,诗人于坚回顾自己如何第一次拿到签证,如何跨越大洋,又如何来到美国。异国他乡的现代都市的场景让他看到很多也想到很多,通过诗人的所见所闻所想,我们也跟随他见到他所见,闻到他所闻,感受他所想。借着这么一个过程,进行东西方两个大国之间的文化碰撞。诗人回忆自己还有朋友的人生经历,回顾美国的历史,讲述各地的风土人情,来一趟知识与文化之旅。

散文这本既不分章也不分节,从头到尾一气呵成,就像是一条奔腾的河流一样。整本书从一首关于河流的歌开始,一气呵成,如大江东去奔流入海。说实话,习惯了阅读各种小说的我,对于诗人的这种散文的叙述方式一开始是十分不适应的。虽然里边也有人物、情节、背景等等,但是读起来总没有像小说那样顺畅清晰。但是深入阅读进去之后,渐渐也习惯了诗人的这种叙述方式,慢慢的以文字形成的影像与体悟也可以感同身受了。印象最深的是叙述到诗人刚到美国纽约的时候,以整页都不分段的文字将多个影像给我们形成某种视觉的强烈冲击的效果,各种好的坏的、美的丑的、前卫的艺术的一股脑的完全塞过来,像极了我突然置身于一个全新的地方,那种看什么都新奇的感受。

在行文当中,诗人时不时添加了一些现代诗,更加丰富了这本书的内涵。固然东西方文化与生活有着天差地别,让身处异国他乡“独在异乡为异客”的国人产生浓烈的乡愁,同时也有渴望完全融入当地的孤独感与疏离感,好在有诗歌这种语言形式,打破隔阂,将不同地域的人串联起来。

诗,成了联结远方的纽带。

《密西西比河某处》读后感(篇二)

书名:《密西西比河某处》

作者:于坚

出版社:北京十月文艺出版社

于坚,昆明人,诗人、作家,也拍纪录片、摄影。2005年开始“坚记系列”的长篇散文与摄影的写作,书写“有难度的散文,而不是“轻骑兵”。著有《昆明记》《印度记》《建水记》《巴黎记》《大地记》《希腊记》等。

《密西西比河某处》是诗人于坚最新长篇散文,也是他的第一部摄影集。全书没有章节,没有小标题。似游记又非游记的文字穿插着诗文,记录了作者从昆明到纽约之行,用图文诗的方式带我们看不同的世界,探寻另一个世界的文化。

“我不从审美的角度看世界,我所拍摄的是一个正常的、普通人看到的世界。”

摄影集去除了色彩存在的“杂念”,选用黑白表达情绪与氛围。黯淡背景中形成高对比氛围,烘托出人物自身的情绪。通过这些照片表达了于坚对世界的见解,告诉读者在他的时代里,看见过什么,思考着什么以及记下了什么。在他镜头里拍下的是一部分人视而不见的东西,选择它们并不是因为它们美,而是它们是能否能感动到自己。

“照片、文字都属于一种语言,但语言不是世界本身,语言只是世界的隐喻”

“我只是想通过这些照片和文字,让读者知道我在思考着什么。照片是我看的痕迹,文字是我思考的痕迹。”

在他的照片和文字中,纽约有一种现代主义的魅力、生机勃勃,充满机会和创造力,一直处于世界创造力的高端。纽约是一个包容的城市,你可以成为最前卫时尚的,也可以成为最落伍寂寞的,当你注视着巨大的广告牌恐龙般的攀着摩天大楼的身子向天空飞去。扭头一看,下面可能有一个流浪汉正躺在店门口。

密西西比河联系着大半个美国,密西西比河流域风土、历史见证了一代美国是谁啊的崛起,赋予了诗人灵感。美国新与旧的碰撞,中西文明、思想、诗文化的交融。

一位风格鲜明的摄影家,一位题材广泛、语言自由、心接古今中外的诗人。带读者去体验昆明与纽约之间来回巡游,完成诗了对文明的守护。

《密西西比河某处》读后感(篇三)

贯穿美-国南北的密西西比河是世界第四大河,是美-国早期崛起的发源点,是一国长期繁荣、强大的根基,是一代文明的摇篮,于是,密西西比河也堪称美-国的母亲河。在奔腾的密西西比河沿岸,是古老与现代,落后与先进的文明交汇,是新与旧观念的碰撞,也是一卷波澜壮阔的历史文明的画卷。

在这片土地上,密西西比河以其独有的魅力风姿吸引着无数诗人、作家前往,也以其深沉的韵味滋养着一代又一代向往自由的灵魂,像林肯、马克·吐温、梭罗、海明威、福克纳、凯鲁亚克等等都与密西西比河有着无比强烈的情结。

诗人于坚与密西西比河同样有缘,青少年时期,爱好诗歌的他爱上了自由,读诗也读得“血肉横飞,灵魂出窍”,也爱上那些与密密西比河孕育的自由灵魂。在那些密西西河优秀儿女的感召下,于坚对密西西河充满向往与热爱。终于有一天,亲自踏上了这片心中的热土,并孕育一部《密西西比河某处》。

《密西西比河某处》是一部散文集,也是一部摄影集,是诗人于坚站在异国他乡,以亲历者的感触描摩的异国游记,是对贯穿整个漫长缓慢的青少年时期的密西西比情结的一次历史性梳理,也是多年后的于坚亦诗亦文,亦行亦思,以诗人的灵感触摸独属于自己的真实。在他的眼里,这是“一切自然”,“精心设计处,但处理成洪荒时代的样子”,大河,“安静,就像一个老人正坐在故乡的大树下钓鱼”,“美-国消失了,英语消失了,回到最初的世界上,上帝从来没有创造过国家这种东西。河流就是河流,石头就是石头,树就是树”。只有亲历其境,才可以看见人们怎样生活,还能怎样生活。只有身临其境,才知道生活的本色原来就是热烈和朴素。

人类在自然之力面前是无比渺小的,面对大河同样也是。诗文里的世界,现实的世界,自己亲历的世界交织在一起,是既让人忧郁,又让人热烈的隐秘色彩。有人说读不懂诗,那不要紧,还可以读文章,看不懂文,还可以看画面。文是诗的注脚,诗是文的短章。诗是精悍简炼的,而文则舒慢而沉思的,前者犀利,后者深沉。图则简明直白。

我很喜欢看于坚讲上个世纪的故事,那个时候,压抑的外面环境,内里都是不甘平庸的自由心。分明是苦难的历史,如今看来满是苦尽甘来的释然。那些大时代滋生出的生活情境,如今再也看不到了,那个年代人与人之间的纯真,也换了另一番面目,即便是苦中作乐,如今也变成是让人乐呵一下的回忆。

于坚的散文是长长的线,以个人视角串起了那些尘封的记忆,平凡的人们的诸生态,一一现露笔端,也让我们重新认识这些站在世纪中段的人们的生活图景,所思所想,特别是那些“热血奔流,生命被语言解放”的诗人们的人生百态。

于是,自然之河密西西比河变成了一条精神的河,在黑暗中滋养出无数属于自己的歌。这些歌的共同点便是“自由激励着生活”,是他们无比渴望着无拘无束的精神世界。于坚站在这里,观察着这条密西西比河历史的沿岸,也洞悉自己所经历的过往,漫步慢行之中也思考着诗,诗人和生活。

一个人的阅读史铸就了他的灵魂,一个人的剖白也激发着对自我的不断认知。在《密西西比河某处》一书中烛火观照自我与大世界,混乱生命的悲剧以及人之活着的伟大。就像密西西比这条大河的一草一木,万物皆有灵。

《密西西比河某处》里的摄影作品全黑白,偶遇的人,街角,随便的物什等等,看似非常随意,就是那么信手一拍。构图也是不走常规风,随性又让人意外。读完诗文,再看摄影作品,便也理解了。

《密西西比河某处》读后感(篇四)

密西西比河是北美洲大陆上流程最远,流域面积最广,水量最大的河流。密西西比河的称呼来自印第安人,意思是“大河”或“众水之父”。密西西比河通过暗藏在岩层深处的潮湿末梢渗透了整个美国,流入大西洋,汇入整个地球。密西西里河的某处,可以是美国的某处,也可以是全世界的某处,当然,全世界的某处,也可以是长江黄河的某处。

当然,对于于坚来说,密西西比河并不是通过海陆循环、不是伴着太平洋季风降临到的云贵高原,而是通过威廉·福克纳的小说《献给爱米丽的一朵玫瑰花》,通过小说里的那条鱼游到了遥远的昆明。于坚,字之白,昆明作家、诗人,在阅读了大量美国文学作品后,在千禧年开启四年之时前往了纽约,并把这段旅行的经历写成了《密西西比河某处》。但是,尽管附赠了一本于坚的摄影集,这本书并不能算是一部游记,而是一趟文化之旅、认知之旅、发现之旅,以散文的方式构筑回忆的主线,以诗歌的穿插抒发适时的情感,以记录的真实再现异国的风光。《密西西比河某处》的同名摄影集则是这位诗人拍摄作品的首次集合出版,我们可以通过于坚的作品看到,在一个诗人的眼里的世界是什么样的,诗意的语言是怎么搭配照片的。

毫无疑问,这套《密西西比河某处》是个文艺的作品,但也不是难读的作品,就像于坚的朋友评价于坚的诗那样,“然而就诗人本身的语言来说,于坚当晚读的诗。几乎没有欲将翻译者推向绝望的深渊的遣词造句。”于坚的诗很白,文化很散,但是流传到了海外,文艺其实不是故作高深、矫揉造作、话说一半,在于坚那会儿,文艺就是大家在工厂焊铆钉,别人在休息时打扑克,他在看书。

在于坚那个年代,拿到老美签证并不是一件特别容易的事情,选择横跨大洋的,要么是求学的学生和陪读的父母,要么就是文艺骚年们前往可以包容一切的曼哈顿,当然也有书中那个忽悠所有亲戚朋友一起开地产公司,最后卷钱跑路的那种极端个例。书中的美丽国和最后落地看到的毕竟是不一样的,于坚朋友说过,中国的电饭煲比老美的好,老美的消炎药药效更快,不管是实际主义者还是文艺主义者,都可以在书中感受到另外一个国度平时见不到的一面。

世界是一部人类的巨著,在世界某处,不同的人都过着不同的生活,多看书,多上路,这也算是理想中的状态。

《密西西比河某处》读后感(篇五)

这世界,诗人那么多,但唯有一个于坚。他是一个生于昆明长于昆明的人,大概是昆明的蓝天与白云,养成了这位用文字表达自己的诗人。他的文章独具自我特色,善于用摄影作品展现世界。他自己也曾说过:“我通过摄影回到一个作者与世界的那种原始关系,首先看见而不是思考世界。”,这种“图”+“文”的形式,在文学界算是一种新的开拓,这本《密西西比河某处》,便是一种用摄影作品+散文的形式,展现远在大洋另一端的异国风景,感受异国他乡的文化与风情,以及让我们有了更多看世界的路径。

这是一套<散文集>+<摄影集>的书,它看似一本于坚的游记,可我却觉得这是一本异国他乡的研究记事本,他在密西西比河两岸,走过了那么的路,见过了那么多的人,他给他们拍照、记录他们,用文字和影像将这一趟的旅行重新回忆并构建一个不一样密西西比河,他见证垮掉的纽约派诗人,观赏奇特的街景建筑、回忆斑驳的食物,他把异国他乡的文化、风景,不同风格的故事,不一样的人和物,都讲述给我们听,让我们看见远处的城市与人。

这本书很有趣,不仅仅散文集富有诗意,随书的摄影集同样拥有魅力。散文是于坚出游异地的回忆记录,摄影集则事他走过的那些地方的留念,就好似看一部黑白的默剧,那些黑白光影交错之间就在脑海里留下了深刻印象,对比彩色的摄影作品来说更具有冲击力,直击心灵,就好像我在那儿看着这些时光的流逝,看着这些人或物,一点一点的走进记忆中。

读他的文字会越发觉得富有力量与温度,以前读诗歌是这样,现在读散文也是这样。看到了在密西西比歌边上点火热生机与无限魅力。

读于坚,会有独特的美,也不怪乎别人称他的文字是“清淡简洁,就像落在郊外废墟上的一场雪”。清淡、冷静,温度、有力,都是他文字的代名词,也有着更多的人间烟火气。

读于坚,会很迷人,他让人看见异国他乡的月亮,比国内的亮,却没有国内的“亮”,他们那儿的人不关注月亮,他们没有李白,没有浪漫,即使圆如玉盘的明月高悬,他们也只看到脚下的泥土与草地。

他说:“月亮在八月十五的时候,总是要照亮李白的诗文,不是故意的。 这白玉酒杯,刚好搁在月光够得着的那层。 ”你看,就是这样的烂漫,才是让我觉得这本书非常好的原因。你可以在书里只读一句话、一首诗、或是一篇散文、一幅摄影作品,它都可以让你回味无穷;也无需禁锢于什么时候读,可以随时拿起读一句,也可以随时放下。读于坚嘛,就是要如他那本自由、随心所欲。

《密西西比河某处》读后感(篇六)

看了于坚先生的《密西比比河某处》两件套,还以为先生会拍的是密西比比河,没想到拍的主要是纽约。一看到纽约,作为摄影爱好者,就不能不激情澎湃了。想到那部纪录片《纽约街拍》几乎每个人都在重复着同一句话同一个观点:不是我想拍什么要拍什么, 而是情不自禁的按下了快门。在纽约的那种摁下快门的快感肯定无法比拟,即便很多时候要冒着干仗的风险。

面对丁坚先生的每一张照片,他要搜寻的是那里的什么吗?我看了几遍,可能他就是想拍美国吸引我们中国人的地方吧。镜头像动物一样在纽约街头行走。它的步伐不禁处在被叙述的诸多事件之间,也处在镜像之间,有时甚至处在人与人的情感之间。镜头的每一次捕捉都是对被拍摄的猎物的一次观摩。

我曾经在摩洛哥想拍当地人,但当地人拒绝被拍摄,如果你偷拍的话,他们会表现的极其愤怒,他们认为相机有摄魂术,如果自己被拍摄,那自己的灵魂可能被吸入进某个未知的空间。现在想来,他们可能认为只有上帝才有资格审视他们,而相机明显不能被承认有这种资格。后来发现伊斯兰教的教义是比较不喜欢具象化的,如果自己的容貌被陌生人具象到某张纸片上,这是与他们的信仰理念相悖的。

看丁坚先生的照片,不仅是被拍摄者他们本身,还有丁坚先生看到的那个美国,和他想展现另一个世界的生活方式。如果说每座城市都有自身独特的气质,那么纽约无疑是最受人瞩目的。丁坚先生用自己独特的视角记录下了她形形色色的一面,展现了各种风貌和状况,我认为用镜头去描述纽约这个世界是一件非常纽约的事情。丁坚先生定格到的纽约静态的图片给人的冲击,震惊和感动完全不输动态的影像,丁坚先生很好的用画像来抒发自己在纽约街头的情绪,再用真实影像来记录这些画像,感觉有一只强而有力的手从照片的另一端伸出来,揪住我的衣领,不让人离开这个黑白的世界。

丁坚先生的镜头完成了对最有弹性,最接地气,最自信,最富有生命力的纽约街头的捕捉,虽然可能不如《纽约街头》里的一众大神所长期拍摄的照片那么惊为天人,但确实让我看见了纽约街头对于每一个人的巨大地磁引力。

《密西西比河某处》读后感(篇七)

密西西比河,渗透了美国,那些暗藏在岩石深处的裂缝中都是密西西比河的河水,那带有灰度的河水,渗透了整个美国。河岸边的居民也渗透进河水中,让这河水的灰度更深一层,最后流进大西洋。当你驻足在密西西比河畔,你会发现世界都还原到它最本初的模样,“美国消失了,英语消失了”。周围的景色那样朴素却又那样真挚,“河流就是河流,石头就是石头,树就是树”。

于坚将自己在异国之行的所见所闻再度重构,融合自己写的诗篇,将他看见的密西西比河、他回忆中的街景和风土人情,都杂揉进这本杂记和摄影集中。随着于坚亲临其境,看着那些异国文化就此浮现在眼前,听着异国的歌曲,体会不一样的人生。我看见了别人是怎样生活的,别人还能怎样地生活。

我认识到了新的纽约,并不只是作为城市的名字,也不只是作为一个城市、繁华的都市,而是属于纽约的生活。密西西比河地流淌,将无数发光的事物融进人们的生活,他们在这片土地上不停拼搏。在这个崇尚自由的土地之上,即使欲望横流,也依旧住着知足常乐的居民,因为怎样壮丽的事业都比不上大自然。当秋天来临,密西西比河畔两侧的树叶红的发紫,那样热烈的自然之美,映射在河面之上。河面上还有水鸟在游荡,未来就像河水一样,在眼前不断地延伸。

在旅程中,也会看到不同的艺术,那些艺术就盘旋在我们周围。艺术从来都不曾消亡,它变换了不同的形式,在我们的生活中流淌,就像密西西比河。它存在于街头路人的歌声中,存在于行人随意摆在路边的棋局,存在于展厅里随意的展览。人们在时代广场的闲逛,都可以看作是艺术的一种展现,这些都取决于你怎样去看待这个世界。

“我总是听到风中传来河流的声音。”我能看见河边的芦苇在随风摇曳,带着微微颤抖的潮湿露珠,露珠里倒映着河水和两岸。在风中传来的不只是河流的气息,还有人声的嘈杂,以及内心的欲望在喧嚣。河水流经的过往终成废墟,我们不能停留在过去,之能不停向前不停不停,一直行走在路上。

虽然经常会有东西闪回在脑海中,那些思念不停在心头盘旋,但是这些都不能阻挡你前进的步伐,你必须学会忘记,学会向前看。即使你可以留恋很多,但是人生不要经常回头,沿途的风景总是会更加美好。人生就是这样吧,如同河流一样向前奔腾,带走两岸很多气息和泥土,却也将一部分自己永远留在了两岸的风景中。

“我只知道 天会下雨 风会在大地上流动 岩石会出现在山上

我只知道 河水会流 鸟在天空 海在水里 城市的尽头会出现原野“

我知道 我会终将遗忘你 时间会过去 花草会消亡 城市会往复 而我会在路上

《密西西比河某处》读后感(篇八)

于坚,“第三代诗歌”的代表性人物,曾获得第四届鲁迅文学奖。他不仅仅是一位优秀的诗人,更是一位优秀的散文家。

这套散文摄影集《密西西比河某处》分为两本,一本是摄影集,一本是散文集。两本书装在“盒子”里,拿出书的那一刻,就是打开了作者独有的那个世界的大门。

摄影集独立存在,每一张图片配上简单的几句话,并不复杂。在翻开这本摄影集之前,我以为是异国他乡的旅游记录,将自己走过的道路用相机一点点永久保留。但其实他拍的都是最平常的人和物。在地铁中,他记录的是来来往往的人影;现代艺术博物馆,他记录的是别人的脚;还有废弃的房间、“一间房学校”等等。

就像于坚他自己说的:“通过照片,我告诉读者在我的时代里,我看见过什么,想到了什么,思考着什么以及记下了什么——我对世界的见解。除了文字,照片也是语言的一种,通过这种形式,于坚让我们透过他的眼睛、耳朵感知到他希望能够传达给我们的东西。

说回这本散文集,这是第一次读于坚的作品。在散文之中还会穿插他的诗歌,第一感觉就是口语化、平民化、直白化。跟我之前读的朦胧派有着明显的区别。通过”在路上“这种形式,和于坚一起看他经历的人和事。不是那些华丽浮华的文字,质朴却更能打动人。虽然这一场记录是在国外,但是骨子里的传统文化烙印却从没被抹去。

80年代那个时候,正是西方文化对我们的文化冲击最大的时候,那个时候最流行的话就是:外国的月亮就是圆。不过在于坚的身上,我看到了中国诗人对自己文化的骄傲。云南、纽约,两座截然不同的城市,在他的笔下也体现得淋漓尽致。

密西西比河,贯穿美国南北,是新旧思想碰撞的地方。而于坚本身作为80年代的人,我们的国家改革开放还没多长时间,他去往纽约这座城市,也是新和旧的一种碰撞。踏上密西西比河这片土地的于坚,不是心血来潮,而是圆热爱诗歌的自己的一个梦。那片土地,是爱上自由的他所向往的地方。但在他的字里行间,还是能感受出,哪怕他处在那片土地,还是难以掩盖对云南的思念之情。

读这套摄影散文集,看于坚讲述他过去的回忆。他的文字没有繁复的赘述,诗歌直白口语化却不失尖锐,黑白摄影让我们更关注照片细节,通过散文、诗歌、摄影三者的完美结合,于书籍之中洞见平凡人的生活百态,思考生活的本质。

《密西西比河某处》读后感(篇九)

《密西西比河某处》是当代著名诗人于坚的最新作品,本书分为了散文集与摄影集两个部分。通过阅读这本书,让我们对于于坚有了新的认识,他不仅仅是一个优秀的诗人,也是一个优秀的散文家,同时还能拍出很多具有新闻价值的摄影作品。

在阅读这本书之前,一起先来认识一下于坚吧。于坚,国内最具影响力的作家之一,昆明人,14岁辍学,16岁在昆明的一家大工厂里当铆工,后来辗转做过电焊工、搬运工、大学生、大学老师等。20岁开始创作,25岁开始发表诗歌作品。1984年,毕业于云南大学中文系。

《密西西比河某处》可以看作是一本美国游记。因为不同的缘由,于坚在不同的年月,先后去过美国数次,在美国游历、与朋友见面交流、看各种展览,去参加诗歌诵读会等活动,而这些都成为本书中的内容。从偏僻的边城到开放的美国的大都会,于坚体会到了强烈的文化冲突。在扑面而来的文化差异中,美国向他展示着多元性的一面。在冲突与交流中,于坚对于美国和昆明都有了一个全新的审视。

对日常生活细节的关注,是于坚写作时遵循的一个重要原则。他的文字,充满了画面感,三言两语,即能勾勒出一个栩栩如生的生活场景。在写作中,他结合日常生活的经验,驾轻就熟地运用日常语言。“素白的语言,显然与这样一种抒写普世人生的诉求很般配,然而于坚的诗歌语言的张力,我想,或许隐藏在另一个被纸面文字所遮蔽的面向,无法通过缄默的阅读来抵达。”

在《北郊工厂的女王》一诗中,“你在黎明驶进上班的人流时世界突然安静了/你按着铃铛像一只美丽的麂子穿过宽肩膀的峡谷/许多胡子脸都红透了像一颗颗在雾中上升的太阳”,写出了工厂的厂花上班时,吸引了无数的青年小伙子爱慕的目光,他们直白大胆地去观看厂花骑车进厂,而又有些害羞,脸红起来,寥寥数语,将小伙子们内心的爱慕淋漓尽致地体现出来,也间接地写出了厂花的美丽无比。而这一切表达效果,无不体现出于坚文字的魅力。

在惠灵顿旅馆,网上的评论大部分都是负面的,设施陈旧、房间狭小、像是国内的招待所、服务人员都是老弱病残等,但是当于坚住进这个旅馆时,他却说:“我打开窗子,发现这是拍摄纽约的最好位置。摩天大楼此起彼伏、深浅不一,每一栋都别具一格,设计师在细节上独具匠心,避免雷同,雷同仅在‘摩天’这个高度上。那些雄伟的楼在黎明的时候看上去就像山水画,远近高低各不同。”由此可以看出,于坚有着敏锐的感受外部世界的能力,当其他人关注了旅馆的破旧不堪时,而他却发现了它独具特色之处。这也是他能够创作出很好的诗歌的一个重要的因素之一。就像罗丹说过,世界并不缺少美,而是缺少了发现美的眼睛。毋庸置疑,于坚具有善于发现美的眼睛。

作为诗人,于坚的创作没有局限于诗歌,他对于摄影也有着浓厚的兴趣,并且有着自己独特的认识。他在看完莱昂·莱文斯坦的摄影展之后评论道:“他拍下的那些瞬间已经进入无意识的层面,无意识的然而是资料性的。摄影最难弄的东西,非文学性,‘自己出来的’,不知道有什么意义,但魅力无穷。”生活中有很多转瞬即逝的东西,而摄影作品却可以在某种程度上把瞬间性的东西定格为永恒的画面。这可能也是,于坚对于摄影感兴趣并且尝试去创作的动力所在。

在他的摄影作品里,我们可以看到他对于普通人的关注。他的镜头关注了美国很多普通人的生活现状:在华盛顿公园下棋的路人、打鼓的非洲人、唱歌的艺人、艺术博物馆中参观的形形色色的参观者、布鲁克林渡轮上的人、街头上行色匆匆的人、流浪汉和狗……他的作品呈现了身处不同空间的普通人,是他们在日常生活中最真实的表现,也让作品具有了着打动人心的力量。

他还给很多朋友拍摄了照片。比如画家海德,画面中的她面容端庄,眼神坚毅,神态放松,但是她的身边是一个轮椅。她本来是超市的售货员,上货时不小心从梯子上跌下来,导致半身不遂,一辈子都要坐在轮椅上。但是,他学会了画画。“她学会了画画,喜欢画刚刚孵出来的小鸟,悲哀、孤单。她是一个非常美丽的姑娘,不像小鸟,像一只漂亮的雕。”

打开《密西西比河某处》这本书,让我们对诗人于坚有了一个全新的认识,他的散文语言是简洁的,同时具有着深刻的韵味。在他的文字世界中,我们能够体会到他的生活经历、思想观念对于他的创作的影响。而他的摄影作品,也能反映出他对于外部世界的认识。《密西西比河某处》,值得推荐的一本书。

《密西西比河某处》读后感(篇十)

以前我是不读现代诗的,因为我领会不到现代诗的美感。问过身边爱看书的朋友,他们也答不上来,总感觉有一种高深莫测又故弄玄虚的感觉。《密西西比河某处》按于坚老师自己的话说是一篇“文”,不是简简单单的散文、游记,就像是一个老朋友在你身边将自己的故事、经历和一些人生的感悟娓娓道来。于坚从不拘泥于形式,只在乎表达,语言自由,心接古今。80年代成名,为“第三代诗歌”的代表性人物,强调口语写作的重要性。对于我这类不懂诗歌的人,也能清楚的知道于坚在写些什么,在传达些什么,非常直白又非常通透。于坚好在不卖弄,他看了外来的东西会活在本国的传统中理解,他代表着许多被人们遗忘的事物,这点上我认为于坚比很多人都热爱汉语。

密西西比河是美国最大的河流,同时也是北美洲最长的河流,是世界第四长河,发源于美国北部的艾塔斯卡湖的上密西西比河为河源。以中国人对水的迷恋为标准,那密西西比河是美国的动脉。《密西西比河某处》这个题目就好似于坚要来领着读者前往大洋彼岸探寻美国灵魂的感觉。

在书写美国纽约的同时,于坚也回忆着家乡和过去。上世纪70年代,他在昆明的工厂里做工时第一次读到了惠特曼的诗,此前他从没有看过有诗歌这样歌颂工人,于是也开始富有激情地歌唱“北郊工厂”。锻铆车间里爱好文艺的工友曾与于坚一起读诗,后来命运改弦更张,移民纽约长岛,终于在实用主义指导下过上了和《生活》杂志相差无几的“好日子”。

在书中,于坚写了很多自己的对美、对生活的认知。“谈到为什么写作,阿发说,认识自己的生命。”,“诗意不再是惠特曼、狄金森的那一套,不是什么头上的星空、荒野……你得在这儿,这个人工的大地上活个滋润。认命吧,这就是你的天堂。”杜尚和金斯堡意识到了诗的对应物的消失,于是要重建一个诗的对应物,要在可口可乐、钢铁大桥、水泥墩子、摩天大楼里再次写出诗意,解放生命,这是他们的努力。

在昆明与纽约的对比中,我认为于坚还是更热爱自己的家乡的。纽约是一个物质的天堂,人总是要有存在感,存在感需要有一个对象。人不是横空出世的,你总是出生在一个故乡、一种母语中,母语意味着信仰。纽约虽好,却是不属于于坚的世界。

照片、文字都属于语言。语言不是世界本身,是世界的名副其实的喻本—转喻或隐喻式的此在。对于人来说,语言即存在。通过照片,我告诉读者在我的时代里,我看见过什么,想到了什么,思考着什么以及记下了什么—我对世界的见解。

在一个物欲横流,种族、文化都多元的美国,于坚的摄影集却全部是黑白的。黑白照片传达出的一种压抑感或许正是他想传达出的,美国没有独属于自己国家的印记与文明,在数次游历与旅居的过程中,找寻一种对家乡与旧友的思念,所谓不是念旧时,只是念旧人。

《密西西比河某处》读后感(篇十一)

“天黑后禁止妖怪进入城镇”是《密西西比河某处》中记载的美国科罗拉多州一项法律。

本来我打算用另一条怀俄明州的法律作标题,“从1月到4月,在没有获得许可的情况下,不能为兔子拍照”,但是放弃了,理由很简单,虽然好玩,可是这个标题实在是太长了。长得我不得不换一个标题,又不舍得把它就这样抛弃,就只好放在文章中。同样有意思的还有好几个,比如说加利福尼亚州规定“不能把下蛋的鸡关进笼子里”。

《密西西比河某处》是一本巨散的散文书,散到290页的书浑然成为一体,没有划分故事,连123的数字都没有,还好有分段,算作小小的分割。

每个人都可以作出自己的评价,于坚在《密西西比河某处》中处处有着自己对世界的审视。

“上帝从未创造过国家这种东西。”这应是人类的原创,国家的兴衰一如花草,是人这个不太聪明的生物迈的一大步。想来不负责任地猜测,这种精细复杂程度,恐怕赶不上一株草木。

“纽约没有野果”算作于坚来纽约的第一声怅然吧。凡是带了个“野”字,总有些新奇感,有些让人期待的。在作者眼中,“纽约也许是20世纪世界历史最后的原创”,但这个原创,已经没有了野字,这多少令人失望些。

纽约的长岛有惠特曼,也有购物中心,也不见得去购物中心的人就不会去附庸风雅地去悼念一番诗人惠特曼。总是要自己给自己赋予意义,无论是精神上的,还是物质上的,不见得哪个就高贵过哪个吧,不过稀有的总要稀罕些。

阅读的时候,在看到作者天马行空般的联想时,一个念头从脑海划过,普通人的游学或者观光,与诗人作家的不同,是不是就在于修辞学钻研的程度。

他说这里的广告,“商业有多么贪婪,广告就多么清心寡欲”。广告是光明灿烂的、天真纯洁的、诚实无欺的,宣传永远都不是它自己的东西。商业广场是物质主义的圣地,但它日夜用“羞涩、天真、原始、朴素、纯情……”这些与商业毫不相关的东西来打扮自己。

他讲纽约的荒唐,一个叫做皮耶罗·曼佐尼的艺术家制作了名为“艺术家之屎”的罐头,罐头里面装着他自己的粪便,在他去世40多年后的2007年,拍出了12.4万欧元。

在阅读《密西西比河某处》时,看到一个关于中国“杀马特”的纪录片,“杀马特”来源于英文词“smart”的谐音,意为时尚的、聪明的。这群爱好杀马特的年轻人,却是人群中“最不时尚”“最不聪明”的孩子,五彩的头发、夸张的造型是他们追逐不到的人生价值感,是他们缺失的保护色。

这样的城市化,算不算一种生命的迷失?

最后说来,作者于坚的视角真的挺有意思的。

思量着一般人面对陌生的钢筋混凝土形成的现代高耸建筑群城市,最惯常用的是仰视,带着压迫感与窒息感的畏惧与新奇;熟悉了,可能是一种淡漠的平视,一种无甚牵挂的疏离。

但我在书中众多的文字中,察觉到作者想要的是一种俯视的角度,一种飞鸟的感觉,即使再庞大的陆地怪物,在九万米高空外也仿佛不过尔尔。

《密西西比河某处》读后感(篇十二)

这本《密西西比河某处》一共用函套装两个部分,一个部分是于坚摄影集,另一个部分就是于坚写的一篇长篇散文关于他在美国的所见所思所想。

先来说说于坚摄影集吧。这本摄影集的所有照片都是在美国拍摄的,全部都是黑白,时间从2004年到2010年再到最近的2019年,地点大部分都是在纽约布鲁克林和费城,这本摄影集中的美国和印象中潮流时尚的美国完全不同,于坚拍摄的都是生活路上的那些细节,搭配上这黑白色调我感到了一种孤独和反差感,感受到了不一样的美国。

正如于坚所说“纽约不是天堂,也不是地狱,纽约是一种生活质量、品味、第一流的世俗,一个现象林立而又含义深邃的生活世界。”所以这个地方它有好也有坏这,这几副图片挺值得完味的。摄影集的最后一个部分是于坚和他的美国诗人以及朋友的一些照片可以对应另一本文字最后一部分一起食用。

看完了这本《密西西比河某处》带我了解一个从来不认识的诗人于坚。我真的看了这么多本书基本都是文学社科诗真的是少之又少。像书中提到的惠特曼的《草叶集》狄金森那些美国著名的美国诗人我一个都没看过,连现代中国诗人也没怎么看过,实在是惭愧。以后一定好好读读这些作家的诗,当时看《虚无时代》时就有有说:“尼采提出上帝之死之后我们还有什么?”很多人的答案就是诗歌。我看着于坚和罗恩•帕吉特还有安妮•沃尔德曼的友谊真是挺羡慕的,他们一起参加沙龙朗诵,一起交流,还专门去了罗恩森林深处的家即使不同的国家不同的语言也无法阻挡诗之间的交流。可能这就是诗人之间的共鸣吧。

书中最喜欢的一首诗就是罗恩的“诗人就像永恒之鸟” 我的心脏“怦”地跳了一下 如果在写一首诗时 心脏病发作而死 这可能是糟糕的 然后又安心了 我从未听说有人 曾经在写诗时死去 就像鸟儿从不在飞翔时死去 好像是这样的

上面这首诗是英文翻译过来的,即使这样也很通俗易懂。写诗对于这些诗人来说,和走路吃饭一样简单正常。也正是因为这样,于坚这位诗人才能和美国的使人们走到一起。我觉得于坚很厉害,可以和这么多大佬一起读书交流,而且你一句我一句写信沟通,然后用翻译器翻译,最后组成了那么多优美的诗。距离和语言阻挡不了有才的人们心中诗的交流。慢慢读完这本书,我了解到了于坚笔下的自己,他笔下的美国也那么活灵活现。诗真好啊。感谢这个世界还有文字能够记载这些“美妙的旋律”,让我能了解大佬们的所思所想。

《密西西比河某处》读后感(篇十三)

美国有条大河,它的名字叫密西西比河,它是世界第四大河。

看到这本《密西西比河某处》,心中自然涌起一种宽广辽阔的感觉。

这是一本特殊的书。说它特殊,因为它并不只是一本写满文字的书,同时还有一本摄影集,文字和照片构建出关于密西西比河的记忆。

作者于坚,出生于五十年代的优秀诗人,“第三代诗歌”的代表人物。他的诗歌《《只有大海苍茫如幕》曾获第四届鲁迅文学奖。

于坚老师的诗歌平易、睿智,口语化的表达简单又不乏深意。不仅是诗歌,他的散文也糅合了诗意的优美,把日常生活写得悠缓又深刻。

于坚老师也是一位摄影家,他用他的镜头勾勒出山河岁月、人世沧桑。

没有张扬的表达,也没有鲜亮的色彩,《密西西比河某处》就像一团雾,在黑、白、灰的色调中把诗、文、图融合在一起。

常说“文如其人”,其实书也是如此。

《密西西比河某处》不同于其它的书籍,它把摄影集与散文集分成两个册子,用方方正正的书套合二为一。结实而厚重,仿佛是来自远方的礼物。

长篇散文竟然没有章节,任由作者娓娓道来,从一个人到另一个人,从一个地方到另一个地方,从一首诗到另一首诗,看似天马行空,其实杂而不乱。

于坚老师不是旅行家,所以他眼中的美国超出了大多数人的想像。

他写美国的变迁、美国的城市,他也写美国的文化、美国的诗人,而这一切都与那条叫密西西比的大河有关。

诗人的心总是想通的,总是能跨越地域和语言的阻隔,在诗意的空间里寻得知己。

于坚老师喜欢佛罗斯特,这是美国二十世纪最受欢迎的美国诗人,是美国文学中的“桂冠诗人”。佛罗斯特的诗语气平缓、冷静,浅显易懂的口语中带着人们熟悉的韵律,畅如流水。于坚老师的诗也是如此,不谋而合的知音。

罗恩·吉帕特是另一位和于坚老师心意想通的知音。他们仅凭着翻译软件和邮箱,居然合写了很多首诗,书中的《无题》、《云鞋》就是他们的合作之作。跨越语言、时空、思想的差异,诗居然还能这样写!

阅读文字的快感总没有照片来得猛烈。

罗恩坐过的椅子、罗恩住过的小屋、罗恩的家、罗恩的手,诗人罗恩是于坚老师镜头里的真实。

很多很多优秀的学者、作家、诗人都走进于坚老师的镜头,他们是记忆,也是另一种形式的记录。

文字与照片都是生活。

“诗不会死亡”,因为生活还在,密西西比河还在,诗就在那里!

《密西西比河某处》读后感(篇十四)

作品分成两部分,一本散文和一本摄影,图像和文字相辅相成,带着我们回到那个并不久远但已经和如今大不相同的年代,感受那一代中国人对西方的“凝视”和对自身的“检视”,认知时代的变化,更新自身的视域。

这一“1+1”的结合应当归因于作者于坚老师的创新:他将图像引入散文,开辟了新的现代性语言空间。用他的话来说:“照片、文字都属于语言”,而语言,是“世界的名副其实的喻本——转喻或隐喻式的存在。”

简单拍一下

在他的文字里,我们能够看见那个特殊的年代——它是几十年经济腾飞的开端;它是社会遽变的开端;它还是“从前慢”的尾声,在那个还没有电话、互联网的年代,文艺青年之间常常忽然造访,带着一包脆花生、油炸土豆片,半瓶白酒,就可以一起畅谈音乐、文学和梦想。

它是西方文学和思想大量传播的年代,新时代以来,随着经济发展和对外开放程度的加强,西方文学作品大量涌入中国,形成“五四”以后的又一波译介热潮。也因此,在那个年代成长起来的青年们拥有前辈所没有的广阔视野,公共知识分子人才辈出(在那个时候这个词还没有被污名化),形成现代以来艺术文化思想方面空前绝后的“众神时代”。

散文集就从那个时代开始。一切开始于作者旧友老卡吟唱的那首《谢南多亚》,他唱着这首歌,仿佛自己已经来到了密西西比河的激流之上。“密西西比河”就这样出现了,它是一个符号,一个梦想,八十年代的中国文艺青年并不了解它,但它却是他们心目中神圣的“流奶与蜜之地”,他们的意念像19世纪“淘金热”中美国的移民一样跨越这条大河,西进,西进,但他们幻想淘得的并非黄金,而是另一个世界的文化。

于坚老师的文字仍带着那个年代的激情和潇洒。“二十岁是一棵非常年轻的树/在阳光中充血/向天空喷射着绿叶……”这是他1983年的诗,并不能说这诗有多高明,但却能从中感受到二十岁年轻人四溢的荷尔蒙和荒野一般的生命力。他写自己1973年在工厂车间偷偷阅读《草叶集》的感受:血肉横飞、灵魂出窍,这词用得多好啊!我想无论哪个年代的文青,应该都能在文字带来的震撼上达成共情——它让我们感知渺小和伟大,那种激荡的情绪如同千军万马,几乎能在一瞬间使人形神俱灭,被碾作一粒尘埃,漫游在文字飞舞的异度空间。

在这种酣畅淋漓的讲述下,过去的回忆仿佛带着点黑色幽默。即便时代背景是压抑和贫乏,在一切关于诗歌、文学和远行的故事里,这些不过是油画中虚化的黯淡底色,用以衬托中央的琉璃杯盏和丰美果实,使其更加鲜活明亮。虽然稿纸要藏,读诗唯有停电时,车间的火花在屁股下飞溅四射,于坚老师让我们感受到的却是年轻和蓬勃,像脱缰野马一样的一往无前,正如《草叶集》中“我自由,整个世界展开在我的面前/漫长的黄土道路可引到我想去的地方/从此我不再希求幸福,我自己便是幸福。”

现在时代已经大不一样了,可是许多中产的年轻人们却被淹没在无形的沉重负担下,物质丰盈,精神贫瘠。那个年代的他们,或许能为我们带来一些生命力吗?

不多说了,我已经跟着于老师跨过密西西比河,现在要继续旅行了。

《密西西比河某处》读后感(篇十五)

如果除去在书本里面想获取知识的焦虑,只有享受的话,那在我最近看的一本书中《密西西比河某处》首当其冲。当我看完这本书以后也开始思考读书的意义,大部分时候,是带了某种目的性的,就如同我在上一篇书评中写道,不论是小说带给我的人生态度和历史带给我的直观知识。

从我翻开那一本书的那一刻,我就知道,我一定要从中获取些什么。然而我们却忽略了看书本身就是一种享受。不知道有没有对书是颜控的小伙伴,这本书在我心里细节设计满分,你会感慨真的是一个对书本有着满满爱意的人才会做出这种设计。

首先我拿到书的时候,没有细看,就觉的挺厚的一本书,当时在看其他书,这本书就暂时性搁浅了。拿出来的时候,包装属实震惊到我了,我看到厚厚的那只是一个厚厚的壳子,顺便让我吐槽一下其他书的书腰,弃之可惜,留下无用。我转头看了一下我在这个狭小的出租屋里,一张简单桌子上的书架,好几本书的书腰被我抽取其他书的时候现在已经折磨到面目全非。丢了吧,他确实是书籍的一部分,不丢吧,看着它破破烂烂真是闹心。所以在设计这一方面,《密西西比河某处》真的是我心里的NO.1。

有了这个硬邦邦的壳子,整套书不会在杂乱的书籍中走失,也不会在搬书的时候磕磕绊绊中对内容有什么损害。不得不说,这个设计掌握了当代审美密码,色彩简介却有格调,我想它真的长在了我审美上。两本书封面的搭配都是白色黑色灰色这三个颜色进行调配。在视觉的冲击下突然感觉到有悠远的宁静和深度思想突然把你从这个纷扰的世间拉走。看过电视剧《遥远的救世主》应该都会去搜索一个名为《天国的女儿》曲子。空灵的女声,宛如一泻如柱的瀑布,冲刷洗涤着灵魂,世间贪瞋痴怨皆再无瓜葛。我此时读读书的看法改变了,读书本身就是一种享受,读书的目的基本可以忽略不计了。当你真正喜欢一个东西的时候,它已经带给你精神上喜悦的富足了。

事实上这两本书的内容也没有让我失望,我们先说这本画册,因为这本画册对我而言是比较新奇的,这个书本更让我感到舒适的是,画册和书本,暂时就叫那本硬壳子称之为书套吧,风格做到了完全统一,应该是后来的编辑和出版社根据作者内容风格和拍摄风格做的统一,就是说很爱了。这个格调我会以为是那种小清新的略带忧伤的格调,我还是低估作者的格调了,照片很随意,黑白灰的滤镜,每一张出来的片子都给我展示什么叫做自然的生活。偶尔照片旁边会有三言两语去解释,这不就是我向往的生活吗。在这个世界来过,然后去发现各个角落的美,并纪念,带着一起纪念的,还有渺小的我。哦,我和这个美丽的世界曾经在同一时间段共同留念,想想就是一段非常浪漫的事情,这样,这个时间,这个地点,这架相机里的世界,只属于我一个人。

然后是这本文字的书籍,书籍的大小是非常有年代感的,像是我之前在奶奶家看到过的那样大小,但这种年代感在我面前的表现力是厚重的,或者说我更愿意珍重它。书中大多是作者自己本身的一些经历,和另一本画册对应着,散文,记录,诗歌是这本书构成,而构成这本书的内容不是文字,是生活,我向往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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