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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而优则士》读后感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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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而优则士》读后感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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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而优则士》是一本令人深思的书。它讲述了一个关于如何通过戏剧来培养优秀品质的故事。作者通过生动的描写和深入的分析,揭示了戏剧在塑造人格和提升能力方面的重要性。这本书不仅给予了读者对戏剧的新的认识,同时也为人们提供了一种全新的思考方式。

《演而优则士》读后感(篇一)

竹林七贤、魏晋风度、包括《世说新语》都是听说过很久却不知其所以然的名词,终于因这本《演而优则士》对这些概念有了生动的认知。这本书可以算是一本角度独特,自成一体的对《世说新语》的解读之作。我的阅读体验可以用”爱不释手”来形容。在我看来这本书有三个特点。

首先是方法论独到。刚看了几页导论,我就翻开扉页看了作者的背景,原来作者董铁柱是加州伯克利大学东亚语言文化学的博士,这就解释了他为何会将《世说新语》记录的场景置与哈贝马斯的“公共空间”理论框架对照分析。不仅如此,他引入了“错觉”和“成见”两个关于认知偏差的概念,并加以界定,进而构建了本书讨论的核心问题,即“《世说新语》中故事的主人公,也就是作者定义的表演者,他们彼此之间,以及他们与观众间的认知是否一致”。本书的讨论都紧扣由此方法论设定的的讨论结构,全面支撑本书的主要结论“演而优则士”——通俗的讲就是魏晋名士的风度,也就是他们所倡导的价值观,是靠高超演技来凸显的。

其次是篇章结构构思精巧。本书主体论述分为八个篇章,从为什么要清谈,为什么要帅,为什么要喝酒、为什么要幽默,为什么有缺点更可爱开始,由浅入深,一环扣一环地将读者带入作者思考问题的框架内,在熟悉了作者分析问题的套路之后,后面三章上升到对孝、礼教、道德等内涵更为复杂的概念与名士的行为之间联系的剖析。

第三,本书能够自成一体有赖于深入的文本分析。《世说新语》原著共有六卷三十六篇,近1200篇故事,涉及人物1500位。这本书的作者显然是在这1500个人物中精心选取了能够纳入他的分析框架的人物和故事,用引用原文、翻译、解释说明等手段,还原事件现场的表演者、观众的心态,分析揣摩作者的用意、以及作为读者的感受,让你看完不得不信服,哦,果真是这么个道理。

作者对魏晋名士思想状态的一个结论是,他们并不是传统礼教的反对者,恰恰是儒家思想的继承者,只不过是理性地认识到,不是尽可达到“圣人”知行合一的境界,退而求其次,降低对践行标准的期望,转而享受思维的乐趣,秉承“将无同”的中庸之道,在无可无不可之间,通过夸张的行为艺术展现自己所推崇的价值观。

作者仿佛邀请读者走进一个穿越回魏晋的时光机,用当代人能理解的思维框架,观察古人的言行,领会他们的价值观。作者本人就是一个专业的导游,在旁边做着生动的解说。跟着作者享受古人今人共通的思维乐趣,真是一件美妙的事儿。

《演而优则士》读后感(篇二)

新婚后,女婿到了丈人家应该做什么?《世说新语·文学》篇中西晋裴遐的故事告诉了我们答案。《文学》篇第19则说: 裴散骑娶王太尉女。婚后三日,诸婿大会,当时名士,王、裴子弟悉集。郭子玄在坐,挑与裴谈。子玄才甚丰赡,始数交未快。郭陈张甚盛,裴徐理前语,理致甚微,四坐咨嗟称快。王亦以为奇,谓诸人曰:“君辈勿为尔,将受困寡人女婿。” 裴遐与王太尉王衍的女儿成亲,婚后三日,王衍的几位女婿在王家聚会。王衍的女婿几乎各个都非常有地位,他的大女儿嫁的是贾皇后的亲戚贾谧,小女儿则嫁给了太子司马遹,当然裴遐也是出身名门,当时王、裴两家可谓望族,这一场婚姻也属于门当户对。这一天王、裴两家都来齐了人,在这样的场合大家要做的就是——清谈。 恰好当时在座的还有著名的哲学家郭象。郭象以善清谈而闻名,“口若悬河”这一成语,最初就是用来描绘他侃侃而谈的场面。郭象主动和裴遐展开辩论,郭象讲得气势磅礴,而裴遐则应对自如。在座的各位都极为佩服,王衍颇为得意地对大家说,你们就不要再挑战了,否则就要被我的女婿搞得狼狈不堪了。 这则故事可供玩味之处甚多。首先,在这样喜庆热闹的场合,大家不是玩樗蒲围棋,也不是比骑马射箭,而是喜欢看“主角”和人捉对清谈,然后众人旁观;其次,这样的清谈如果展现出高水平的话,可以获得他人的尊敬,浅白地来说就是可以让人有面子,故事中很显然王衍对自己女婿裴遐的表现很满意;再次,郭象在其中充当的角色也颇为有趣:到底他的故意挑衅是为了展现自己的才华让裴遐难堪,抑或是配合裴遐,为了凸显裴遐对玄学的理解和辩论之才从而获得老丈人的欢心,还是为给王衍做托,让大家知道他女婿的厉害…… 《文学》篇中的另一则故事同样表明,清谈是名士们在一起时的不二选择。第55则说: 支道林、许、谢盛德共集王家,谢顾诸人曰:“今日可谓彦会,时既不可留,此集固亦难常。当共言咏,以写其怀。”许便问主人有《庄子》不?正得《渔父》一篇。谢看题,便各使四坐通。支道林先通,作七百许语,叙致精丽,才藻奇拔,众咸称善。于是四坐各言怀毕。谢问曰:“卿等尽不?”皆曰:“今日之言,少不自竭。”谢后粗难,因自叙其意,作万余语,才峰秀逸。既自难干,加意气拟托,萧然自得,四坐莫不厌心。支谓谢曰:“君一往奔诣,故复自佳耳。” 有一次支道林、许询、谢安等人一起聚在王濛家。谢安说,今天这样群贤毕至的集会机会难得,应当一起清谈。许询就问主人有没有《庄子》。刚好主人家有《庄子》的《渔父》篇。于是谢安就根据《渔父》选择了谈论的主题,让大家来谈论。支道林第一个谈,讲了七百多个字,词藻华丽,论述精致,大家都说好。然后大家一个一个接着谈论,最后是谢安出场,讲了一万多字,精妙绝伦,众人无不佩服。这则故事和上一则的相同之处,在于两个故事都告诉我们,在名士集会的时候大家喜欢清谈;不同之处则在于聚会的众人都参与了讨论。如果说上一则故事裴、郭二人是表演者而其他人是观众的话,那么在这里大家都是表演者而互为观众。当然,主角是很明确的,整个过程最重要的是突出了谢安高人一等的才华。 其最值得注意之处则在于一个细节:许询问主人家里有没有《庄子》。通常人们以为,魏晋时期玄学盛行,而玄学主要的探讨内容就是《老子》和《庄子》,那么当时的名士应该对《庄子》非常熟悉。但这则故事告诉我们,即使是支道林、谢安这样的清谈大家,对《庄子》似乎也不是全然熟稔的,至少不能烂熟于心;要找个大家都可以讨论的话题,还需要现找《庄子》的文本。在对《庄子》的文本并不非常熟悉的情况下,名士们对《庄子》哲学的阐发也许更多的是对自己固有思想的即兴表达。与其说这是对庄子哲学思想的探讨,不如说是一种文字游戏和表演。同时,许询问身为主人的王濛家里有没有《庄子》,而不是直接要王濛拿《庄子》出来,说明《庄子》并不是名士们家家必备的读物,而王濛家里只有《渔父》一篇,并没有《逍遥游》或是《齐物论》这样的核心篇章,也进一步让人思考:在那个号称对庄子思想非常推崇的年代,对《庄子》的重视程度究竟是怎样的,《庄子》又是以怎样的形式在魏晋时期传播的? 如果说这些名士对庄子哲学本身并没有足够的重视和了解,那么,他们又为何动辄在聚会的场合以庄子哲学为主题作清谈呢?庄子哲学对他们来说,又意味着什么呢?抑或我们也可以问,哲学——或者说是中国哲学——有着什么样的特质,可以成为他们在公共聚会时的谈资?

《演而优则士》读后感(篇三)

正是因为酒同时代表了礼和知这两个层面的文化内涵,所以它可以被用作触及礼教底线的常用工具。一群人在一起喝酒可以是出于礼仪,也可以是出于欣赏。出于礼仪而在一起喝酒之人,有时候在心里并不一定互相肯定对方。鄙视对方之人就可以利用共饮的机会,借醉来表达对对方的不满或轻蔑。《世说新语·言语》篇第101则载,桓玄有一次拜见司马道子,司马道子已经喝醉了,而当时座上有很多客人。他就问人说:“桓温来欲作贼,如何?”桓玄听了伏地不敢起身。这时候身为长史的谢景重说:“故宣武公黜昏暗,登圣明,功超伊、霍,纷纭此议,裁之圣鉴。”于是司马道子说:“我知!我知!”然后他举杯邀请桓玄喝酒。

这一场面堪称一场精彩的表演。众多的客人是天然的观众,而司马道子和谢景重之间的配合可谓天衣无缝。桓玄的父亲桓温的谋反之心可谓人尽皆知,当司马道子在桓玄来到之后才问这样的问题,可以说是在“醉与不醉之间”,说醉了,那是因为不醉是不会说出这样的话的,说不醉,是因为他说话的时机是恰到好处。观众们可以自己判断司马道子的状态,而这样模棱两可的局面正是酒赋予司马道子的。他们甚至没有办法去批评他:在宾客众多的情况下,司马道子即使喝醉都是由于礼的缘故,每个客人来了作为主人都得陪着喝酒,客人多了他就自然醉了。而这些客人是不是司马道子在知道桓玄会来访的情况下故意请来作为观众和证人的,我们这些千年后的观众就不得而知了。

谢景重的回答看似是替桓玄解围,夸赞了桓温的功劳,将其比作了伊尹和霍光,两者都是位高权重却并没有谋反的典范。谢景重的话仿佛是在对司马道子和众人说桓温也是一位忠臣。然而,这段话完全可以被理解为是对桓温的警告,告诫他应该以伊尹和霍光为榜样,不要试图谋反。谢景重和司马道子的一问一答,正是借用酒在公共空间中的角色,对他们所看不顺眼的桓玄提出了劝诫,更是对在场所有人的一次劝诫。很显然,司马道子和桓玄之间并不互相肯定,但是由于和礼的紧密关系,酒依然给了司马道子借用的机会,让他可以公开质疑桓玄及其父亲。这种在清醒情况下属于“失礼”的话,在“醉”酒的场合就容易被人接受。

在《雅量》篇第21则中,身为弟弟的周仲智同样靠酒对大哥进行了挑衅。他在喝醉之后对大哥周伯仁说,你的才华不如弟弟我,却平白获得了赫赫名声。过了一会儿,他甚至举起蜡烛扔向周伯仁。周伯仁笑着说,你这样用火攻,是下策啊!周仲智对大哥的不满大约是由来已久,可是由于为弟须悌的关系,在正常的情况下,是不敢对周伯仁说如此无礼的话的。正是酒给了他这样的权力。

在严格的礼教中,周仲智的自我肯定在外在的压力下无法得以宣泄,向兄长挑衅是一种社会的禁忌。这样的压制也会进一步导致兄弟之间的紧张关系。而用以成礼的酒却能在很大程度上动摇这一礼仪结构的单一坚固性,让礼变得更有弹性。一方面,周仲智酒后的言行在一定程度上触犯了礼法,释放了内心的自我;但是另一方面,他的举动并没有从正面肯定自己,反而暴露了自己的狭隘,恰恰给了他的兄长周伯仁一个展示其雅量气度的机会。就这样,通过酒,周仲智用冒犯兄长的言行增加了兄长的威望,主观上触犯礼仪的行为却在客观上维护了礼仪。

然而,要使酒能起到通过触犯礼法而让礼法更有弹性的功能,也需要被触犯一方的配合。就本质而言,酒只是工具,重要的是使用工具的人。如果被触犯的一方只是把对方的行为看成是对自己的冒犯,而没有认识到礼的弹性,并利用这一机会展示自己的气度,那么就会变得尴尬。《方正》篇第54则载,王濛、刘惔有一次和桓温一起去覆舟山玩,酒酣后刘惔把脚放在了桓温的脖子上。桓温很是不开心,用手把刘惔的脚拨开了。回来后王濛对刘惔说,他难道可以对人发怒的吗?这则故事的微妙之处在于王濛的话并没有当着桓温的面说,而是在回去之后对刘惔说的。

刘惔酒后之举和上一则故事中周仲智所做的相似,都是借酒来做平时不被允许的无礼之举。王濛的话表明,这样的举动在酒后是被允许的,这是公共空间的游戏规则,因此桓温不应该发脾气。而王濛之所以不和桓温解释,也许是因为他觉得既然桓温不理解或是不接受这样的规则,那么桓温就是不属于同一公共空间的人,解释对他来说是没有必要的。在第一章中,我们已经讨论过桓温在清谈的场合对王濛等人表示了蔑视,可见王濛、刘惔等人和桓温之间不但没有互相肯定,反而是互相轻视的。可是,为何桓温和王濛等人相互看不上,却又保持着相对紧密的联系,经常在同一公共空间参与清谈或饮酒呢?难道不是互相欣赏之人才会选择共饮的吗?

对于这个问题,刘义庆的叙述并没有给我们明确的答案。但是这一现象告诉我们的一个事实是,魏晋名士参与公共空间活动的界限是模糊的。名士间的交往并不存在着非此即彼的原则,即使是自己所鄙视的人,也可能出现在相同的公共空间内。对于一部分人来说,可能会选择坚决不与自己所不欣赏的人共饮,然而这样的坚持只能局限在相对封闭的空间之中。在较大的公共空间中,名士们有很多机会和各类人共饮,这也再次证明了公共空间的开放性。

《世说新语》中与酒相关的各个故事告诉我们,饮酒对于魏晋的名士来说,似乎并不仅仅是一种生理的需要,而且和个性无关。魏晋时期绝大部分的名士都有着酒瘾,这种瘾更像是布迪厄(Bourdieu)所说的生存心态(habitus)的体现。由于社会对酒的推崇,在名士们的个人意识中充满了对酒的向往,从而试图从多方面通过酒来展示自己。这种瘾更多的是来自内心,是一种渴望在公共空间中“战胜”他人的社会需求。他们通过酒来展示自己的个性和态度,也表达了自己对他人的判断或欣赏,而重要的是,他们所显示的价值判断表明,好酒所蕴含的文化意义并不是全然的颓废或逃避,也不是彻底的狂放,更不是一种对现实反抗或是对自由的追求,而是在遵循一定的社会礼仪、习俗和规则的情况下,对自己才性的展现。

嗜酒的名士们同样遵循着“将无同”的原则,一方面认可酒与礼的密切关系,在公共空间内通过酒来表明自己对既有社会体系的认同,而在另一方面,则利用酒可以让人“醉”的特点,通过各种极端的方式来表现自己对于礼仪、社会和他人的独特见解。也就是说,名士们在酒的世界里所展现的个性,并不是要从根本上对抗这个社会的规则,而是对这个社会的规则作了自己的诠释。而这样的诠释和清谈有着一样的效果,可以让他们在与同侪的竞争中脱颖而出。

《豪爽》篇第13则中说,王敦每次酒后就吟诵“老骥伏枥,志在千里。烈士暮年,壮心不已”,然后用如意击打唾壶,壶口都破损了。这则故事很好地说明了名士如何通过酒来表达自己的态度。王敦所吟咏的是曹操的诗句,而曹操的身份人尽皆知,王敦此举从广义来说是用曹操的诗句来激励自己,而从狭义来说则是向大家表明自己的野心—要成为曹操这样手握大权之人。然而,王敦在且只在酒后吟咏,这首先是因为他要表达的是对当前社会体系的认同,他不想公然做一个乱臣贼子,同时他也想展示的是在认同的前提下,对当前社会的不满以及做出相应改变的抱负,然而这种理想绝不是要从根本上否定社会的制度。至于他究竟是想篡权夺位,还是想做一个匡时救世的重臣,这就让观众有了自己判断的自由。这样“有意无意之间”地表述自己的态度,正是由酒赋予了这种可能性,而在抛却一般的善恶准则的前提下,王敦通过酒所表达的态度是积极的,正面的,而不是消极的,颓丧的。这正是《世说新语》向我们所展示的名士们和酒之间的关系。

本文节选自董铁柱著《演而优则士——〈世说新语〉三十六计》,略有删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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