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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轮马车谜案经典读后感有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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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轮马车谜案经典读后感有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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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轮马车谜案》是一部扣人心弦的推理小说,故事情节紧凑,悬念迭起。主人公通过一系列巧妙的推理,揭开了一个错综复杂的谜团,展现了他出色的侦探才能。读后让人回味无穷,引人入胜,是一部不可多得的精彩之作。

《双轮马车谜案》读后感(篇一)

首先,再次提醒下,书中的导读,泄底了一些剧情,不建议直接看导读。

话说,这种百年前的侦探小说,实在不是我的菜。

我就明确说了吧,这本书我很不喜欢,就像书中提到过的《莱文沃思案》,以及大英图书馆的《女侦探》,这些小说我总感觉不精彩。

书中还会掺杂着一些过时的观点,我觉得这本书就是过时了,以现代的眼光来说,很一般啦。

但据说这本书还是畅销书,百年前的畅销书,柯南·道尔,阿加莎·克里斯蒂等一些作者都是经过此书的启发,

故事性感觉较差,写得啰嗦,完全不是导读说的那样跌宕起伏,感觉有很大一部分剧情都是多余的,放眼望去尽是些废话,就是短篇小说硬凑成长篇的典型案例。

人物刻画,也不见得有多好,反正我阅毕全书,书里的一个角色都喜欢不起来,

而且,我自认为书中的感情部分处理得比较糟糕。

自从男主被抓,男的一口咬定,女的没有他,就活不下去了,大哥,你这个也太自恋了吧,然后就是很长一段时间,这男的磨磨唧唧不肯说出真相。

女的也直接说,对于我来说,他比我的父亲更重要。

要知道,前面其实对这两位的感情刻画比较少,我挺反感书中的爱情。

感觉,只有对墨尔本贫民区里的生活写照,感觉比较好,就像导读说的,挺有真实感,这也是我唯一认同的导读中的评价。

我觉得,不值得花长时间去阅读这本书,本身就是一个短篇可以写完的故事。

案子没什么新意,在当时或许还行,毕竟畅销总得有个理由。

但以现在的眼光看,这起命案好无聊,一部分是因为叙述啰嗦,废话太多的原因,还有一部分是这个案子本身就不出彩。

这本书的开篇的谜面就一般,绝对不是书中说的那样,现实远比小说更离奇,不同寻常,说真的,我会拿无趣去形容。

故事的开篇给我们讲述了一个故事:一位穿着短大衣的男人,搀扶着另一位醉汉乘坐一辆双轮马车,其中一个人提前下车后,告诉车夫地址,但当车夫赶到目的地时,发现醉汉已经死亡,口上蒙着一条手帕,手帕上浸透着三氯甲烷……

这真的算离奇吗??就拿其他几本域外故事会系列侦探小说,作比较吧。

此书没有《不翼而飞的尸体》中的尸体失踪,也没有《二次谋杀奇案》中的二次死亡事件,就连是同样是写于百年前的小说《非洲富豪奇案》也比此书有趣多了。

此外,案件调查部分中间很长一段时间完全停滞不前,节奏慢。

书中一开始的侦探戈比先生,以及男主的朋友这些人,都带着有色眼镜办案,很多时候感觉都不像是在调查谋杀案,他们要么做得是有罪推定,要么就是打从一开始拒绝相信男主角有罪,总之中间部分,我觉得没人在试图找到凶手。

另外一个缺点就是,快到结尾了,突然又冒出一个证据,三个星期以上了,证据就等着被你们发现??

凶手人设也颇为无聊,很弱的反转,没什么悬念,几乎没有推理,反正我看到270页左右,彻底对这本书失去信心,我就去看了谜底。

看到一本去看结尾,这是我阅读侦探小说的老毛病了,很早之前,阅读到无聊的书时,就会往后翻,没想到,这本书让我重拾旧习。

历史价值远大于阅读价值,我觉得还不如《莱文沃思案》。

评分:★★

短篇硬凑成长篇小说,我觉得极其啰嗦,没有用的废话太多,很多时候感觉都不像是在调查谋杀案,反正不是我的菜,我选择给二星。

如果,你觉得书的历史价值有用的话,那可以在我的评价上+1星,只是我觉得此书阅读价值只有二星,不推荐。

《双轮马车谜案》读后感(篇二)

休姆的这部小说据说启发了柯南道尔的《福尔摩斯》,从冷静沉着、思维慎密的侦探基尔斯普身上似乎可以看到福尔摩斯的雏形,但是也只是隐约可见而已,前者完全无法和几乎封神的后者相提并论。

把这本小说当作完完全全的侦探悬疑小说来读,你可能会略感失望,和现在发展得非常成熟的风格小说相比,它情节显得有些老套,悬念设置得不够扣人心弦,甚至中间穿插了许许多多旁逸斜出的人物描写和对人生、对命运的评论,让故事显得拖沓、松散。然而,从另一个角度来看,作为最早期的侦探小说,它还没有那么套路化,或许也是它的有趣之处。它有几分马克吐温方言小说的幽默和讽刺味道,还糅合了一些古典悲剧的因子,如果把它当作一出悲剧来读,也丝毫不觉得违和,书中有很多我们熟悉的悲剧的论调,比如“人,不过是神的玩物”(在此推荐阅读乔治·斯坦纳《悲剧之死》),以及对人生可怕、严峻的洞察,有过一定人生阅历的读者会产生较深的共鸣,这或许是把它当作侦探小说阅读的额外收获。

譬如:

还有一些观察即使放在现在也非常贴切,让人会心一笑:

总之,惨案的发生是命运的捉弄,而真相的揭露则得益于福尔摩斯式侦探的抽丝剥茧。剧透至此,有兴趣的朋友可以一读。

《双轮马车谜案》读后感(篇三)

吴宝康,博士、上海海关学院外语系退休教授。英国皇家特许预言家学会中国分会专家委员会委员、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澳大利亚研究中心校外研究员、上海市翻译家协会会员,上海市外文学会会员、澳大利亚墨尔本乐卓博大学和澳大利亚悉尼大学访问学者

《双人马车谜案》的故事系英国作家弗格斯·休姆在澳大利亚的墨尔本市旅居期间写作的第一部侦探推理小说,也是他的成名作。虽然该谜案纯属虚构,却因休姆对墨尔本市的地理了如指掌,尤其他对贫民区小伯克街的生动描述,使故事读来极具真实感。而他在小说中对破案过程的描写,呈现出一种严谨细致,环环相扣的推理分析,但又不失谜案的神秘性:作者几度让读者通过书中对人物貌似合理的推理,误导读者和书中人物一样作出错误的判断,最终揭开谜底,才让读者恍然大悟谁是真正的凶手。由于休姆采用了传统的现实主义叙事手法,塑造了众多栩栩如生的人物,增强了故事的可信度和真实感。而小说的情节线索相互交叉曲折,进一步增强了扑朔迷离的氛围,引人入胜。同时,休姆制造悬念的手法高明,吸引着读者兴趣盎然地随着故事情节而进入推理探案过程,使读者充分享受到一种阅读的快感。

弗格斯·休姆出生于1859年,卒于1932年,是一位多产的英国作家,但在澳大利亚文学史上却占有通俗文学的一席之地。休姆出生于英国,三岁时随全家移居新西兰,从奥塔戈男子高中毕业,随后进入奥塔戈大学攻读法律,并于1885年获得在新西兰从事法律事务的资格。但大学毕业后不久,他却去了澳大利亚的墨尔本,并在一家律师事务所获得一份职员工作。 他曾写过剧本,但均未被墨尔本各剧院接受,遂改写小说。

如作者自叙,《双轮马车谜案》的写作纯属偶然。当时,法国侦探小说作家埃米尔·加博里奥的作品在墨尔本十分畅销,休姆仔细阅读这些作品之后,深为这些作品的写作风格所吸引,也决定一试身手,写一部相同类型的小说。于是休姆动笔写出了《双轮马车谜案》,该小说以墨尔本为背景,描写了一桩虚构的蹊跷奇案,书中既有谜案,凶手,还有墨尔本贫民区的生活写照。小说由休姆于1886年自费出版,不意立刻成为维多利亚时期畅销的推理侦探谜案小说。休姆由此一举成名。此后,此书在英国出版,亦获巨大成功,当时英国的知名评论家克莱门特·斯科特对此书推崇备至,大力推荐。英国知名学者和专栏作家约翰·萨瑟兰在1990年仍盛赞该小说为“19世纪最为轰动的犯罪探案通俗小说”。而在更早出版于1988年由劳里·赫勤汉德主编的《新澳大利亚文学史》中,伊丽莎白·韦比指出该通俗小说“已成为国际畅销小说”。在2009年由彼德·皮尔斯主编的《剑桥澳大利亚文学史》里,坦亚·达尔齐尔认为该小说的出版是个“杰出的成功”,而彼德·莫顿则提出了更为具体的数字来说明这部小说的“巨大成功”:仅最初的两版就在澳洲市场销售了1000,000册,此外,通过伦敦的出版商则印了超过500,000册。据说,此书的出版和巨大成功启迪了柯南·道尔的写作,最终出版了其侦探小说《福尔摩斯探案集》。但是,虽然《双轮马车谜案》的出版给出版商带来非常可观的收益,作为作者的休姆仅从英美出版商处获得50英镑!

在弗格斯· 休姆 的第一本小说和第二本小说《布兰凯尔教授的隐秘》获得成功后,休姆于1888年返回英国。他在伦敦居住了几年之后,迁居埃塞克斯乡村地区,在桑德斯雷生活了30年。最终出版了100多部长篇小说和短篇小说。他在完成了最后一部作品《最后的稻草》之后不久,于1932年7月12日在桑德斯雷逝世。

《双轮马车谜案》里这桩虚构的凶杀谜案发生在澳大利亚的墨尔本市,说的是在一个7月27日的凌晨1时,马车夫马尔科姆·罗伊斯顿驾着马车途径伯克和威尔斯纪念碑时,有位先生站在苏格兰教堂的街角上招呼用车。当时这位身穿浅色轻薄短外套的先生正扶着另一位喝得醉醺醺的先生。他让马车夫把醉汉送回家去,本来已经走了,后来又返回,说要送醉汉回家。但在圣基尔达路附近,此人要下车,他告诉马车夫醉汉会告诉他确切地址。马车夫赶了一段路回头再向醉汉问路,此时发现醉汉嘴上盖了一条手帕,已经死去。由于浅色轻薄短外套当时在墨尔本十分流行,穿者甚众,所以确定凶手身份决非易事。一桩谜案由此展开。

《双轮马车谜案》虽属休姆一时兴发,心血来潮的处女之作,却也构思严谨,人物刻画比较生动。其中其中塞缪尔·戈比,布莱恩·菲茨杰拉德,马克·福瑞特波利,玛奇·福瑞特波利,邓肯·卡尔顿等人尤为令人印象深刻。

塞缪尔·戈比是个侦探,他接手这桩棘手的案子后倒是非常的尽心尽责。经过他坚持不懈的努力,他借助勘察现场,排查疑点,分析推理等手段,并通过蒙在死者嘴上的白色丝绢手帕上的英文姓氏首字母“O. W.”,找到了死者的房东太太,成功地确定了死者的身份。

布莱恩·菲茨杰拉德先生确有绅士风度,他虽然身陷囹圄,居然甘冒被判死刑的风险,对案发那夜扶起醉醺醺的奥利弗·怀特之后的去向守口如瓶。而事实上,那夜的去向事关一位女士的秘密,而这秘密又涉及到另一个更为重要人物的声誉。菲茨杰拉德先生发誓保守秘密,所以宁死也不说,即使命悬一线也不改初衷,搞得前来想救他性命的朋友邓肯·卡尔顿律师也毫无办法,只能另想他策。由此,布莱恩·菲茨杰拉德先生的诚信和人品可见一斑。此外,他对于爱情始终忠贞如一,出于真心地爱着大富豪马克·福瑞特波利先生的女儿玛奇·福瑞特波利小姐,并尽一切努力来捍卫自己的爱情。在这一点上,他与奥利弗·怀特有着本质的不同。奥利弗·怀特追求玛奇·福瑞特波利小姐是靠着一封要挟信件迫使马克·福瑞特波利先生同意把女儿嫁给他,其真实的意图不仅是垂涎玛奇·福瑞特波利小姐的美貌,更是觊觎马克·福瑞特波利先生的财富。当然,布莱恩·菲茨杰拉德先生为保守秘密内心始终不平静,既愧对玛奇·福瑞特波利小姐的真情,又深感良心不安,甚至产生了强烈的负罪感。作者传神地刻画出布莱恩·菲茨杰拉德的心理起伏状态,轻而易举地就使不明就里的读者误认为布莱恩·菲茨杰拉德是在为其凶杀犯罪行为而害怕慌张。应该说,作者的叙事手法甚是高明。

马克·福瑞特波利先生是墨尔本地区首屈一指的大富豪,为人正直,夫人已离世,膝下尚有一女,玛奇·福瑞特波利小姐。自然,马克·福瑞特波利先生对女儿视如掌上明珠,希望女儿能嫁个如意郎君。他对布莱恩·菲茨杰拉德先生的人品十分赏识,心里早就期待着女儿玛奇·福瑞特波利小姐能与之喜结连理。但是,马克·福瑞特波利先生性格软弱,喜好面子。所以,当来自爱尔兰的无赖之徒奥利弗·怀特持信恐吓威胁时,他不敢声张,违心地同意让无赖之徒奥利弗·怀特娶玛奇·福瑞特波利小姐。这个决定理所当然地遭到女儿的激烈反对,因而耽搁下来。第二次,奥利弗·怀特的狐朋狗友罗杰·莫兰手持一份文件前来敲诈,因虑及名声,马克·福瑞特波利先生又一次忍气吞声地让其阴谋得逞。事后,他的良知让他深感必须道出实情,把自己一生的得失如实告诉女儿。事后,他的良知让深感必须道出实情,把自己医生得失告诉女儿,他在自杀前手书一份文件,把涉及他的一切事情详细说明。他不惜用生命的代价来维护家族的荣誉和女儿的幸福,并不加隐瞒地说清自己的过错之处,确实令人敬佩。

玛奇·福瑞特波利小姐虽然出身富贵之家,却无门户之见。她爱慕布莱恩·菲茨杰拉德先生,并对其人品确信不疑。在布莱恩·菲茨杰拉德先生被指控为凶杀疑犯时,她坚信布莱恩·菲茨杰拉德绝不可能犯下凶杀大罪。为此,她积极奔走,极尽所能洗刷布莱恩·菲茨杰拉德的清白。她还很有主见和勇气。当父亲受到奥利弗·怀特的讹诈,被迫同意将女儿嫁给奥利弗·怀特时,玛奇·福瑞特波利小姐立刻奋起反抗,为维护纯真的爱情而行动。此外,玛奇·福瑞特波利小姐为人善良,真诚待人。萨拉·罗尔斯被送到她身边当侍女时,玛奇·福瑞特波利小姐与其相处宛如亲姐妹一般,丝毫没有因为萨拉·罗尔斯来自墨尔本贫民区而鄙视她。由此可见,玛奇·福瑞特波利小姐具有高贵的品德。

当然,故事中最为重要的人物可以说是邓肯·卡尔顿律师。邓肯·卡尔顿是当时墨尔本地区大名鼎鼎的律师,又是马克·福瑞特波利先生和布莱恩·菲茨杰拉德先生的朋友,但更重要的是,他为人诚实,认真负责,对待案子悉心处理,反复斟酌,凡有疑点必定打破砂锅问到底。他极其聪明,擅长推理分析,并且仔细耐心,头脑冷静,勤于勘察,不放过任何一处疑点,他勘探细致到找出关键证人来证明布莱恩·菲茨杰拉德先生房东太太的钟是否准确。在侦探基尔思普的协助下,几度深入墨尔本市的贫民区,找到了关键证人,为案件的侦破打下了基础。当公众逐渐忘却这件凶杀案之时,邓肯·卡尔顿律师仍然给予关注,以找到真凶为己任。其维护法律公平和法律尊严的精神令人敬佩。

行文至此,读者可能急于知道,真凶究竟是谁呢?开卷有益,仔细品读一下这个充满了曲折谜团的破案故事,一探究竟,享受一下推理破案的乐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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