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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学家与狼》读后感摘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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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学家与狼》读后感摘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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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学家与狼》是一部描写哲学家与狼之间关系的小说。通过哲学家与狼的对话,探讨了人类与自然的关系、生存与尊严的辩证关系。哲学家最终认识到,人类与自然应该和谐共存,而非剥削和毁灭。这部小说引人深思,让人反思人类对自然界的态度。

哲学家与狼读后感篇一

北美有一支印第安部族, 叫作易洛魁族,说他们有一个神话:

因为他们是狩猎民族,要到处迁移地点。有一趟他们开部落会议,决定下一趟的栖息地。没想到他们最终选择的地点是狼群的栖息地。于是这个易洛魁族成为狼群反复攻击的对象,渐渐削减了他们的人数杀死了这些族人。这个族会怎么做?

他们来到的地方是狼的家园。他们要想,他们来到了狼的家园,他们是要躲到别的地方去,还是要把这些狼给干掉。然后,这些印第安人明白后面一个选项会贬低自己,让自己成为自己不想成为的那种人,来到狼居住的地方,把狼杀掉,干这样的事是很无耻的,是一个很不高贵的行为。

终于这个印第安部族决定迁移,为了避免发生同样的事情 ,他们决定以后所有的部落会议,都要指定一个人来代表狼。每次开会他们就问这个人,谁为狼来说话?

哲学家与狼读后感篇二

作为猴子精我一直觉得自己是幸运的。认为在所认知的“地球”也就是世界范围内,猴子精是处在食物链顶端的(灰色地带)(至少我不会轻易的被其他生物因为要满足自己的一己私利/饱腹/…而去被剥夺生下去的权利。)(base on 人类不会轻易吃人类。)

看完这本书给我最大的那么感觉其实是羞愧。我羞愧作为猴子精所想的建立在其他生命体上所流露出的利己的自私主意。

在我们的小狼Brenin 与年轻的哲学家Mark生活的是一年里,他们朝夕相处,引发了很多哲学家的哲思。但是哲思本身不是重要的,在这日夜相处的日子里小狼教给了“我”爱,幸福甚至死亡的课程(不能说是意义。)

人类在追逐什么呢?这个我不知道但是狼在追逐兔子。他追的是兔子也许能追到也许不能他追的是兔子而非追兔子的过程也不是追兔子的结果。 在所有的潜伏模式里,长时间一个动作带给小狼的肌肉酸痛与骨骼的痛,在生命中这种不愉快的时刻才是最有价值的。

也许人类的恶是本源的这才产生了猿猴以及猴子精特有的“欺骗”。欺骗让我们的社会前进也拖着我们。

真的太喜欢小狼了,也佩服Mark给小狼的包容与爱。

(多的不说了,很难在不剧透的情况下讲出来啥)真心的希望大家看一看这本书~

哲学家与狼读后感篇三

很难想象,一个人可以和野性十足的狼生活在在一起十多年。因为在常人眼中,狼是凶残的,具有侵略性的,能够致使人处于危险境地的动物,即使是闻名也能够让人丧失勇气,更别提主动去饲养了。不过英国哲学家马克.罗兰兹却做到了,所以他与他的狼兄弟――布朗尼度过了一段非常珍贵的温情岁月。

他初到他身边时,是一头年幼的小狼。没错,在马克.罗兰兹的心里,布朗尼不是不仅是一头狼,还是他的伙伴,多年的朝夕相伴使他们之间有着深厚的感情。因此,在《哲学家与狼》这本书中,我们始终可以看到在对布朗尼进行第三人称叙述时,使用的是“他”,而不是“它”。可见,作者是把布朗尼放到了与他自己的平等地位上来尊重的。

正如书名标题所形容的那样,《哲学家与狼》讲述的是作者将一只小狼带回家,并与其相互陪伴多年,直到后者因病逝去的故事。那些人与狼生活在一起的点点滴滴,读起来令人颇为感动。但与此同时,书籍的内容又不仅限于此,因为身为哲学家的马克.罗兰兹在与狼兄弟布朗尼的相处中,更窥见了很多人类与动物之间的真实本质。

“大部分关于生命、关于生命意义的理解,我都是从他身上学来的。如何做一个人――这点是一匹狼教给我的。”作者认为人类总自以为聪明,拥有凌驾于动物之上的优越感,说到底是因为拥有它们不能比拟的智慧,可事实上有些所谓的“聪明”却并不一定能用到好的地方。因为人性中有很多阴暗的地方,相比之下,动物的行为就要简单直接的多了。

在与布朗尼相处的十多年中,马克.罗兰兹一直在进行思考,比如我们猿类所自持的,相比其他生物的“优越性”,究竟是怎样的东西?那些我们所看重的“价值”,具有怎样的相对性?我们最引以为傲的理性、道德底线与社会契约,是建立在怎样的人性弱点之上的?……当然,作者并不是一味地通过解读狼的行为而表达自己的观点,而是通过深度了解自身所具有的“猿性”,和布朗尼身上的“狼性”进行分析和探讨,进一步让读者主动去思考这些哲学问题。

生命循环不息,当看到曾经强壮的布朗尼变得满身病痛,我的心情颇为沉重,更想起了自己故去的狗狗。当一旦有了感情联系,失去之后就会伤心难过,但正如马克.罗兰兹和布朗尼之间的情感,尽管不能再想见,不过那种缠绕在两者之间的爱意却不会随着时间的流逝而改变,只能历久弥新。

《哲学家与狼》,真实的生活场景中穿插着哲学,哲学思考中穿插着故事,你可以把它看作是人与狼之间的生活传记,也可以当做是哲学入门读物。当然,最重要的是它能够打动人心!

哲学家与狼读后感篇四

我承认,我是一个肤浅的人,我喜欢精致漂亮的外表,喜欢精装的硬壳,喜欢隽永深刻的书封设计,喜欢磨砂的手感,SO,我喜欢《哲学家与狼》这本书,喜欢深刻的哲学思想和野性的狼之间的碰撞,这其中微妙的交换生活的火花,互相依靠生存下去的情感,互相无法理解的部分和相互依恋的部分此起彼伏,是什么带来情感的共鸣,是什么让我们的心灵彼此远去?在哲学的思考命题里面,又有哪些思想迸发?

就让我们走进《哲学家与狼》这本书吧。

黑色的磨砂封面, 一匹狼的头像和一个人的剪影,既有相连又有距离的占据着书的两个对角线。这就是人和狼可以共营编织出的关系。

人对狼复杂的情感由来已久,狼在古语中有代表光明的意义,同时狼又代表了人类的阴暗面,人类对动物又藐视又仰慕的复杂情感在本书中得到了很好的延伸,它们最不会的就是撒谎,这就是它们在文明的社会没有位置的原因,这就是它们独特的不文明,这是最可爱的野蛮。

作者也讨论了人和狼的关系,就如同人饲养的其他动物,狗或者猫,作者在书中讨论了为什么人要自称为这些被饲养的动物的:“主人”呢?主人是相对奴隶而言的,我们饲养家庭的动物是源于互相陪伴和喜爱,它们自然不是我们的奴隶,而我们也不是它们的主人,所以我们没有权利利用它们做残忍的实验,伤害它们。

在书中不止讨论了狼,还讨论了狗,人类对于狗的伤害让我觉得愤怒和毛骨悚然,在书中作者讲述了一个哈佛大学的“穿梭箱”的实验,在这个穿梭箱里面两面安置了电流来伤害被关在里面的狗,直到它没有力量逃离电流,喘息抽搐甚至死亡,这种非人的实验因为是施加在动物身上,所以永远没有人禁止,没有人付出代价,这就是人类社会的所谓文明,作者为人类文明的定义是:人类文明,以及最终的人类智力,都是一场武器的竞争产物,谎言是其最基本的导弹头。我认为不单单是谎言,人类最大的特点是残忍和利己,人类可以为了自身利益牺牲自己的后代,所以,更不用说其他人甚至其他物种了。这就是我对人类的看法。

当然了,人类文明也不是彻底的悲观,人类文明之所以延续千年,因为他的极端有两边,就像南极和北极,比如18世纪的哲学家伊曼纽尔。康德曾经写道:有两件东西永远让我感到赞叹和敬畏,一个是头上的星空一个是心中的道德律法。就是道德律令在我们人类心中的最佳位置,令人敬畏,让人不轻易忘记。

讨论了很多人类,书中更多的是讨论动物,动物的单纯和爱,动物的善良和野蛮,都是大自然的一部分,是美好的不变的,这就是作者永远挚爱和怀念的布朗尼的原因,因为爱,爱是人类和动物之间唯一的纽带,最坚固的纽带,永远不要挣脱这条纽带。

哲学家与狼读后感篇五

关于狼,我们更多地是从绘本上认知的。真实生活中的狼,是在动物园里的。作者,一位哲学家,在思想无法与人类交流的情况下,选择了狼作为替代,这是一种退而求其次的方法。

之 前,很流行的一本书叫作《狼图腾》,讲的是狼比人类的强大,多少有点牵强附会,说狼性在于坚持,在于团结,好象人类之间就没有耐性或者是各自为政似的,所以这种书在畅销之余也就成为了废纸。同理,要想一本书能够让读者认知,不可以通过哗众取宠的方式。《哲学家与狼》,只要大家从书名上理解就知道哲学家与狼在精神上是平等的,也只有这种平等的关系,才能让社会和谐自然安定,固然这是一厢情愿,但也是可以想象的事情。

狼,多半是食肉动物,而不是思想的动物,与狼交流,显示的是资本主义的冷漠与虚伪,如果这么先入为主,也是拾人牙慧的,狼就是狼,谁规定狼不可以思考呢,你不知道它的思考能力,只能说明作为人类的失败与无助。

有些时评,认为狼的某些天性比人性更尊贵,其实还是站在人类的视角上的,舍不得孩子套不住狼,狼关心只是它的肉,它从来没有想表现出来对于哲学的向往与追求。还有些时评,说这本书是具有温度的,这可是滑天下之大稽了,哪本书不是纸印出来的,要是有温度,是不是想说明作者的观点很有人情味,但反而没有人情味,还是人吗,如果不是人,就算说他是开天辟地的哲学家,我们也会暗自嘲笑的。哲学家有智慧,诚然是可以成立的,但是狼要是有智慧,岂不是颠覆我们对于动物界的评价呢?

马克•罗兰兹与狼相处一天,对于我们来说就已经是新闻了,更不要说相处了十一年,还是朝夕相处的,这与我们熟知的成语与虎谋皮很类似,狼为什么要成为你思想的听众呢,无非还是为了你养它,只要你养它,哪怕相处一生一世,狼也是含笑九泉的。

无论如何,即使狼没有心思与哲学家相处一室,但是哲学家就是那种标新立异的人,他希望自己能够对更多的人说清楚幸福、死亡和生命,从书中展现的观点看,哲学家估计还是自封的为好,只要自圆其说就可以,根本就不要有论据、论证、论点的统一。对于哲学的观点,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才是最好的状态,不要因为它已经成为众人吹捧的哲学家,我们就奉之为神明了。

哲学家与狼读后感篇六

——读《哲学家与狼》

作者:苏术

有人说哲学晦涩难懂、枯燥无味,其实这是一种错觉。哲学是每一个人内心潜在的,却不是每个能都能激发出来,它需要一定的悟性,没有悟性的人,是成不了哲学家的。

我应该算是一位没有什么悟性的人,索性这本书并没有特别晦涩难懂。作者马克作为一名哲学教授,有着对哲学的敏锐,写过多本关于动物权利的书,而这本《哲学家与狼》也正是关于动物权利的。

讲到此不得不问一句:动物有权利吗?

“动物权利”话语是现代合理多元主义的结构特征,是后现代生态文明的合法话语。从话语上讲动物权利是成立的。

1824年,世界上第一个动物保护组织“防止虐待动物协会”(1840年更名为“皇家防止虐待动物协会”)在英国成立。

1876年世界上第一部动物保护法《防止虐待动物法》在英国通过,标志着动物保护运动进入了制度建设的层面。

1975年,澳大利亚哲学家彼得`辛格出版了“当代动物权利运动的圣经”《动物解放》一书,把动物保护运动推向了一个新的阶段,即从关注动物的福利到关注动物的权利。

作为食物链最顶端的人类,动物很早就已经是满足人类口食之欲的必备食物。然而就像这个社会,并不是你可以随心所欲从而为所欲为的,它从原始到法制社会,一步步走来,是人类的进步和约束。只有假定动物也拥有权利,我们才能从根本上杜绝人类对动物的无谓伤害。

马克在书里说:“一些人说,狼,甚至狼与狗的混种,在文明的社会中都是没有位置的。对这种断言经过多年的思考后,我不得不说其结论是正确的。不过,这些人的理由并不正确。”没有看完最后一句的时候,我并不是很认同作者的看法。与动物的权利相比,人的权利是一种较强的权利,主要是由于人不仅是生命的主体,有能力且能够在道德的意义上把彼此视为具有平等的基本道德权利的存在物来看待,而且人是有理性的存在物,能够听从理性的声音,这使得人们彼此之间相互合作,并以非暴力的方式解决彼此的冲突的可能性大为增加,但是,我们与动物之间却不可能建立一种以理性和道德为基础的合作关系。

哲学家与狼,或者说人类与动物,马克与小狼布朗尼相处了11年,从相识、磨合、相处到死亡,这其中的情感变化也是从小到大。书里有大量的关于小狼布朗尼的描写,比如在与布朗尼玩耍中,学到了关于劝狗架的方法,更是在狼与猿猴的对比中将人与动物的关系通过哲学带入更深层次的思考。

猿猴,是人类进化之初始,所以猿猴与

未完。。。

哲学家与狼读后感篇七

故事讲述了一位哲学家与他的狼共同生活过程中发生的故事以及从中哲学家感悟出的道理。看到最后是真的看不懂了,无法真正体会到作者的心情以及想法。

意象里人们总把狼作为狡猾奸诈卑鄙的形象呈现,但事实上是,猿或者说人类才是最为狡猾奸诈的存在,有人说我们人类懂得爱、同情、帮助等等优良的品质,是我们优于其他生物的证明。但实际上这只是我们的傲慢作祟,这些美好的品质是从欺诈与密谋的土壤中生长出来的。我们制定契约,是因为我们希望获得回报。有时候我也在怀疑我行善的原因到底是什么?因为不知道最初源自哪里,但是可能大家多多少少都有听过的话:在教导我们要帮助弱小时,总带上一句,因为你也有老弱的时候,你不希望当你老去,没有人来帮你吧?因而你要去帮助他们,是因为期望有一天当你成为弱势,有人也会出手帮你。这像不像是一种契约,我以未来可能会获得的好处作为付出的前提而行动。当然我也能够感受到帮助他人之后的满足感,而这时并不是以未来我会受到帮助作为前提的行动。但是会不会满足感也是我行动的前提?如果帮助弱小真的一点回报和好处都没有,我们还会这么做吗?

书中常提到,很多人跟作者说,作者限制了布朗尼的自由,让他不能在野外回归基因里的自由,所以是不对的。作者花了许多篇幅证明那些人会有这样的想法是出于人类傲慢心理。但是我~也觉得宠物就是限制他们的自由,如果说狗狗猫猫已经划归为人类社会的一部分了,那么至少说将狼作为宠物的话是剥夺了他们自由的。作者问大家布朗尼是奴隶吗?我认为判断标准在于是否拥有选择权?奴隶是没有选择权的,布朗尼也是,没有人问过它或者我们也无从知晓,自它出生那刻起,它更向往自然还是被人类驯服。它不是只有被驯服这一条路走吗?作者也提到,有些养狗人,在新鲜感褪去之后,便将它们锁在后院遗忘。然后狗对于它们来说,除了负担便不再有任何意义。那么有些人选择和宠物成为挚友,成为伙伴甚至成为亲人,像作者说的小弟弟、兄长,但另有些人选择遗忘、抛弃或是不耐烦,宠物被对待的态度,是各人的选择,而宠物却不再拥有选择的权利。它们只能被爱或被抛弃。所以它们依旧是“奴隶”,只是被作者善待了的“奴隶”罢了。

最后,死亡不能从布朗尼身上带走什么,因为它活在每一个美好的当下,它的“现在”不受“过去”和“未来”影响,生命对于它来说不是指向未来的直线轨迹,而是一个圆圈,其中每一个时间点都是完整的。我是这么理解的。人类拥有目标、欲望与蓝图。有的人能为之立马行动,有的人则选择拖延,但相同的是,他们都企盼着未来,人们厌倦重复的日子,渴望新鲜感,所以追求新的刺激,但是美好的事物都写着“永不再来”,我们会失去美好,因此,人们总是寻找新的“快乐”而失去此时此刻出现的美好。而布朗尼的美好,完整而又纯粹。

书的最后两章真是看不懂了哈哈。

哲学家与狼读后感篇八

记忆中,所有的童话故事里,狼都是以反面角色出现的。它们或狡诈,或阴险,或残虐,总之鲜少有什么好词能为它们贴标签。

但是,这个世界上却总是有能够发掘动物身上美好特质的人,就像《哲学家与狼》这本书的作者马克·罗兰德,他是英国迈阿密大学的哲学教授,多部著作被翻译成15国文字,其中《宇宙末期的哲学家》和《我从电视中所学的》是颇受大众欢迎的哲学著作。但是,你如果看到他与他的狼宠布朗尼拥抱在一起的图片,你一定会和我有相同的感觉,这多像一条大版的哈士奇,满满的友爱在一人一狼之间跳跃。

“我们每个人的灵魂都有块空地。

生命中极罕见的时刻,光会射进这块空地闪闪发亮。也许阴影有多黑暗浓重,光就有多耀眼。但反之亦然。

这是个哲学家与狼的故事,也是我们生命中阴影和光明的故事。

你将在此历经人生最特别的几堂课,学习关於恐惧、当下、生命的价值、死亡,以及重生......

(我的狼)布朗尼几年前过世了。我发现自己每天仍然想著他。我花了很长一段时间,才了解自己为什么如此深爱布列宁,并且在他离去后如此痛苦地想念他。他教了我一些我长期所受的正式教育无法教的东西。

既然他走了,这门课就很难保持所需的清晰与鲜明。时间会治愈伤痕,但必须透过遗忘。这本书就是希望能在记忆消失之前,将这门课记录下来。

你可以将这本书当成是个时而引人发笑,时而让人陷入沉思,最后赚人热泪的故事:有个哲学家养了匹幼狼。他们共同生活了十几年,狼死去后,哲学家藉此书来回忆记述他和狼的生活。

你也可以将此书当成一门生命哲学课。跟其他课程不同的是,上了这门课之后,你的人生也会跟这位哲学家一样,从此改变。

因为,你会发现,人穷尽一生要追求的幸福、快乐、活著的意义并不重要。重要的事,也许从难以承受的巨恸中显现……”

就像这本书里的一些句子,把它们摘录下来的瞬间,仿佛立刻理解了生命的意义。这是一本有温度的哲学小书,其中解释了何为“凶残”,作者将晦涩难懂的哲学理论转化为引人关注的哲思——如何理解幸福、死亡、生命,并将哲学史上与之相关的数位伟大哲学家的思想,以生动、贴切的方式呈现了出来。

哲学家与狼读后感篇九

(1508字)狼的精神,或者说狼性,曾经被许多公司及团队推崇为企业文化,主要是因为狼是一种高度团结、执着、忠诚、顽强及富有拼搏精神的动物,而这种文化也被称为狼性文化。《哲学家与狼》中的狼,并不是讲这种企业文化,在哲学家的故事里,“狼”是一个传统意义上反映出人性阴暗面的象征物。这就像照镜子,镜子的这一面是我们人类,而另一面则是狼这种动物,或者说一面是人性,另一面是狼性(兽性)。于是以狼为镜,狼在作者眼里便有了人类有所缺失的参照物,“狼就如同人类灵魂中的那片空地,它揭示出我们所讲述的关于自我的故事中,那些想要坦露却没有明说的部分。”

以色列学者尤瓦尔·赫拉力的《人类简史》和《未来简史》是最近读来,让人震憾的两本书。其中对早期人类(智人)的残酷进行了非常鞭辟入里的分析。对人类前景的悲观态度,让我们对人类未日也有些惴惴不安。七万年的人类社会历程,但在两三百年里,人类技术发生了迅猛的突变,人类膨胀的欲求又会将人类带向何方?在《人类简史》中,这个问题无解,而人类正奔突在这条必然之路上。

《哲学家与狼》并没有讲述过多人类未日,相反,他从人类道德与文明的要素上,重审人类精神,特别以狼为参照物,重新审视人类与动物的关系,人与狼这种动物的不同,视点新颖而深刻。英国迈阿密大学的哲学教授马克·罗兰兹自传体的形式,写下与小狼布朗尼11年相互依存的生活故事,生动诠释了人与动物的生命情怀。狼是一种凶性猛兽,然而在与人和谐相处之中,却让马克·罗兰兹体会到生命真正的幸福、死亡与美好。

如果人类因为无法填补的欲望不断走向自我灭亡,就像早期智人疯狂残杀其他人种和物种,从而登上生物链的顶端,那么有什么可以拖动这辆奔向死亡的列车稍微慢下来一点?我想那便是哲学家马克·罗兰兹试图通过《哲学家与狼》一书中告诉我们的那些人类缺失之处,然而狼却拥有的那部分高贵品质,或者说,是那些可以留住一些美好的生命哲思。

作者的讲述具体而微,生活化的故事让许多道理看起来司空见惯,然而换一个视角重新看待,换一种程度的自我剖析,让人发现原来人类过于自大的认知真的会蒙蔽我们的双眼。用作者的话说,“人类是一个自说自话,而又太易相信自己所编造故事的物种,人类就是一个轻信的动物。”这种观点与尤瓦尔·赫拉力在《未来简史》中人类“喜欢听故事的主观现实”何其相似。

马克·罗兰兹坐在草坪上看布朗尼伏击兔子,然后感悟到:”在生活中,你要追逐的是兔子,而非感受“。进而发现:”有的时候,我们生命中那些最不愉快的时刻,才是最有价值的“。以尤瓦尔·赫拉力的观点解释一下,便是人类是善于编故事重感觉的动物,而马克·罗兰兹借布朗尼的行动则说,回归人类的动物本能,像饿了吃饭、困了睡觉一样脚踏实地的而不是编一个故事自我麻痹与自我欺骗。

快乐与不快乐就像硬币的正反面,如果你感受到不快乐,也正是因为不快乐占满了你的官能世界,所以,也有人建议,不快乐时去运动,去唱歌,去做肢体动作,总之,不要闷头左思右想,陷入更深的精神困扰之中。便是这样,远离人类自身给自己编造的头脑故事,回归本能,回归生命本身,这才是人类存在的价值与意义,这也才是人类不在自我欲望的狂妄之路上迷失方向的唯一正途。

狼,凶残有血性,然而他们却是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好伙伴,是团结、高贵有尊严的动物,也是地球上生命力最为顽强与韧性的动物。从与狼共生的生活中,人类可以反省自我的迷失,就像哲学家马克·罗兰兹所感受到的:“他教会了我长期所受的正式教育无法教的东西:在我灵魂中最原始的那部分里,住着一匹狼”。

哲学家与狼读后感篇十

关于狼的存在主义

马克·罗兰兹一直在为动物权利发声,第二章“狼兄弟”从一个很新颖的视角来说这件事。有些人看到布朗尼作为一只狼被圈养就会说,“这对狼是不好的,因为不自然。”可是什么自然呢?你定义的嘛?这难道不是出于人类的傲慢?马克·罗兰兹认为,存在主义也可以用在动物身上,动物的本质不一定先于存在。狼的先天本能,它的行为模式,它的本质,也许会限制存在但不能决定存在。

每个人的灵魂深处,都有“猿性”和“狼性”。马克·罗兰兹在探讨猿和狼的区别时,将狼放置在更高的地位上,读前两章时,我想到了《狼图腾》,两本书都是赞扬狼的某种品性,强调人应该从狼身上学习。不过越往后读我越发觉得,《狼图腾》中的狼和本书的狼,差异大得不像是一个物种,本书中的“狼性”,不是“狼性文化”那种狼性,不是《狼图腾》里侵略、战争那种狼性,而是从团队合作的角度分析,相对于猿类的权衡利弊、贪婪狡诈,狼诚实、独立、自由、善于合作。

我们自恃为最好的,来自于我们最不好的那部分。人类区别于动物,一方面在于道德,一方面在于智力,以及由此衍生出的科学和艺术。在智力方面,比较狼和猿的生物进化策略,虽然同为群居生物,狼群中的每一只狼都各尽其力,少有欺瞒,而猿类则充满结盟、欺诈、背叛。作者在这里列出了一个黑猩猩种群里发生的各种阴谋诡计,正是因为这些阴谋诡计,人类在欺骗他人和识破他人计谋方面取得了长足进步,智力也随之提升。所以说,我们引以为傲的智力,以及由此衍生出来的科学、艺术和文明,均是尔虞我诈的产物。

在道德方面,如果《人类简史》说人类的道德出于想象已经很令人沮丧了,那么本书作者论述的道德出自欺骗,则更加让人心惊。为什么我们需要道德?因为没有道德我们无法做到对陌生人的信任,社会将会充满欺骗。证据、合理性、正义感,我们需要这些,恰恰是因为我们发明了蓄意和谎言。如果有一个动物审判庭,那么狼的同类残杀会被判为激情犯罪,而猿类则是蓄意谋杀。

在此基础上,作者对社会契约进一步思考。社会契约论的思想就是契约使人类从野蛮走向文明,但是作者认为这个观点站不住脚,如果人类不先变得文明,一群野蛮人是无法在谈判桌上签订契约的。契约要求人付出并给予回报,但付出并不一定需要真的付出,只要让别人相信自己付出就行了,所以根本上将,契约鼓励欺骗,鼓励精致的谎言。契约使人类社会更加文明,但这种文明也是建立在欺骗和谎言的基础上。

和布朗尼在一起的日子是快乐的,马克·罗兰兹花了很多篇幅来描述布朗尼的性格、习惯、爱好等等。马克·罗兰兹是一个大学讲师,由于布朗尼独自在家会搞大破坏,所有他不得不把布朗尼带到课堂上去,并在教学手册上加了一句话:不要带食物到课堂。马克·罗兰兹会和布朗尼一起跑步锻炼,会想着法子训练布朗尼,有时候会被布朗尼和其它大型犬的斗殴弄得焦头烂额,有时候则会惊讶地发现布朗尼对小奶狗的淘气无可奈何。布朗尼在马路上奔跑的矫健身姿给马克·罗兰兹留下深刻印象,以至于作者说,狼是美的一种最高形式。

布朗尼渐渐衰老直至死去,作者在陪伴布朗尼的最后时日里,思考着死亡、时间对于人和狼来说不同的概念。狼是瞬间性动物,人是时间性动物。我们的每一个当下都被回忆(过去)和期待(未来)填满,我们从来没有体验到纯粹的瞬间,而每一个时刻的意义都和过去和未来关联着,从而消融在了这整个时间之河中。而对于狼以及大多数动物来说,时间不是线而是圈,每一个瞬间都是纯粹和完整的,死亡并不存在于日常生活中。按照尼采永恒轮回的说法,动物可以守护永恒轮回,但人类却无法忍受。人类自以为时间性是一种优越性,但是它让我们无法体验到当下,让我们无法寻找生命的意义。

生命的意义是什么?这个问题提出的时候,就预设了一个条件,那就是意义是一个我们可以拥有的东西,这又是我们身上猿性的遗产了,即用拥有来衡量价值。对于狼来说,意义就是存在,存在就是意义。意义存在于时间性动物永远无法体验的事物中:瞬间。

哲学家与狼读后感篇十一

还未读完整本书,我就深深喜欢上了作者和布朗尼还有他们共同相处的生活模式,尤其是住在乡下时,有足够广阔的麦田草地森林大海让布朗尼和女孩们释放天性,这对大型犬类来说是天堂吧,比在城市中被人圈养无法肆意奔跑的大狗来说,他们简直太幸福了。 “三条肥狗之夜”和转天的“宿醉”绝对是本书最搞笑的一段,太有画面感,我都能看到他们在我面前撑得动不了的样子。 作者给布朗尼擦拭伤口、注射药物,明白这是让布朗尼遭受痛苦时,他提出的“自己正在失去它的爱”让我有了新的思考角度,我一开始只是以为作者担心布朗尼不再信任他不再爱他,但实际上作者说的是担心布朗尼会认为作者给它“强加痛苦”是不再爱它。布朗尼该多恐惧,一边明知自己步入死亡,一边疑惑爱它的爸爸为何如此对他,为何尼娜和苔丝不再和它玩耍,最后在痛苦和孤独中死去。我第一次为一匹狼掉眼泪。

从瞬间性和时间性的角度来说,人类过得太有包袱,总是为已经发生的过去和还未发生的将来懊悔或担忧。我们总说享受当下,但从来没有学会或者全身心、毫无戒备的享受此时此刻。

三条肥狗之夜

下面是喜欢的一些片段

第二章 6 萨特曾经定义人的概念,他认为对于人类来说,存在是先于本质的。人类是“自为存在”的所在,而与此相对的其他任何生物,都不过是“自在存在”。人类是以存在为目的的所在。人类需要选择自己的生活,而非依赖于先天的规律或是原则-无论是信仰、道德、科学还是其他任何东西-来告诉他们需要怎样做。即使选择了这些原则中的一种,比如道德或宗教准则,也只不过是其选择的表现形式罢了。所以,无论你做什么,怎样生活,终究是个人自由意志的表现。就像萨特说的,人生来注定自由。但这件事的另一面在于,对于人来说,任何事都是不自由的。 当我们认为狐狸的自然本性只限于捉老鼠的时候,实际上是在贬低它。当我们对它们的存在怀有这样一个局限性的想法时,实际上低估了其机智与随机应变的能力。狐狸的天性是随着历史与命运的变化而不断改变的。因此,其存在也就是狐狸的本质,也在随之改变。 当然,我们不能简单地排除自然的限制。我们都有某些历史赋予自己的基本需求。它们的本职也许限制了存在,但并没有决定后者。 第三章 2 如何劝狗架:拽着你狗的尾巴或者臀部,千万别抓着脖子。 3 它们最不会的就是撒谎,这就是他们在文明的社会没有位置的原因。 4 如果说类人猿的智慧优于狼的话,我们需要问:在哪个方面呢?为了回答这个问题,我们需要知道猿猴的大脑变得更大的方法,以及为此付出的代价。 曾经,人们认为,智慧与否只需要看自然世界中生存的能力。使用工具就是我们所说的机械性智慧,它存在于理解事物之间的关系上以及运用这样的理解来进一步达到你的目的。 通常来说,群居动物的大脑比独居动物的大。就机械性的需要而言,这个世界对两者的要求是差不多的。机械性的智力并不是使大脑发展的动因。脑容量的增加及随之而来的智力的增长,并非由机械性的世界推动,而是由社会生活促成。 过群体生活带来了新的可能性以及相伴而来的迫切需要。首要的可能性便是操纵、利用你的同伴,由此得以在投入更少的情况下获得群居生活的所有好处。这种操纵与利用是建立在欺骗的能力之上的:操控利用他们的首要也是最有效的方式就是欺骗。而群居生活的第一个迫切需求就是由此带来的,只要你生活在群体中,就避免不了。而且由于谁都不想投入更多,却相对其他猿猴得到更少,群体生活还需要你变得足够聪明,从而分辨出自己是否被骗。智力就是在这样欺骗别人与不被别人欺骗的需要中不断提高的。在猿猴的进化过程中,说谎的能力与识别谎言的能力相辅相成,共同提升——后者势必要超越前者。 群居带来的另外一种可能性是:与同伴结成联盟。在猿猴的社会里,联盟就是利用群组中的某些成员联合来对抗另一部分成员的方式。为了做到这一点,你需要具有谋划的能力。不过随这个可能性而来的是另外一种需要:成为他人密谋的目标,以及一个借一个联盟的受害者。这种需要并不是什么好事,与你的幸福以及长远的图景无异。如果其他人不断的密谋打你的主意,而你又不想脱离群体,那么你就必须不断的密谋对付他们。生活在这样的群体里,你作为密谋者的能力,绝不能逊于别人密谋对付你的能力。正是密谋的能力使得密谋的需要不可或缺。 在猿猴与猴子的社会智力中,密谋与欺骗占据着核心位置。猿猴之所以比狼更聪明,是因为,归根结底他们是更好的密谋者和欺骗者。这是两者的智力产生差距的源泉所在。 倘若我们忘记了自己的智力从何而来,那么这不仅对其他生物不公平,也不利于我们自己。我们得到他并非探囊取物。在过去漫长的进化岁月中,我们走过了一条特定的路,一条不知因何原因从未被狼探索过的路。对于我们走过这条路的事实,无可厚非,也不值得庆幸。因为我们别无选择。在进化的路上,从不存在选择。不过既然没有选择,也就没有后果。我们的复杂老练,我们的艺术,我们的文化,我们的科学,我们的真理——我们这些自认为的伟大之处,都是用代价换来的。而这代价就是阴谋与欺骗。诡计与谎言就是我们优越智力的核心。 第四章 5 邪恶可能是因为你没有尽到自己的保护责任而造成的,至于你在其中感到了多大的恐惧无关。邪恶也可能是因为你是一个无可救药的蠢人。 关于阿道夫艾希曼的审判,汉娜布伦特提出,这样的罪行并非源于他施加痛苦与羞辱的渴望。她认为,他罪恶的行为是因为没有能力与受害者产生同理心,以及不能对自己的信念与价值进行合理的审视。“恶之平庸”是由于我们的“不情愿”,而非“不能够”导致的。有些人不是没有能力检视自己的信念,他们只是不愿意而已。 康德曾经很正确地说过。“应该”暗示着“能够”。当说到“你应该去做”什么的时候,其实就是暗示“你能够去做”什么。 一个人未尽职责的过失,都是根于不情愿而非无能的过失,是这铸就了世界上大部分的恶。然而,邪恶还有一个更深层次的原因,就是受害者的无助。 第七章 3 那个晚上,我又一次把布朗尼接回了家,等着他死去。那段日子的孤独、无助与绝望之感难以言表。但真正的恐惧不仅在于意识到自己将失去布朗尼。所有的生命都会终结。此时的恐惧感源于我为了延续他的生命而做的那些事上。恐惧来自我强加于布朗尼身上的痛苦:我每隔两个小时就要为它带来的痛苦,而这痛苦几乎肯定是徒劳的。这种痛苦的核心,我想是一种孤独感。这并非我的孤独感。这是我的男孩的孤独感。 布朗尼害怕极了,无论我怎样费尽心思去抚慰,都不能改变这一点。我对它伤口这种日复一日、每两小时一次的清理大大地伤害了它。每一次的努力,都无可避免地伴随着从微弱的啜泣过渡而成的高分贝的尖叫。我相信自己正在失去布朗尼的爱。这是一个可怕的想法,却将我带到了现如今的核心处境。如果布朗尼能好一些,纵使他之后会恨我一辈子,我也会感到满足。这是在那无眠到几乎精神衰弱的日子里,我与上帝的诸多交易之一。如今确实是大难临头,但是我的小狼已经衰老,在我面前奄奄一息。真正可怕的念头,是布朗尼会认为他失去了我的爱。我的脑中不断想着,当他临死的时候,会想起在生命的最后几天里,自己总是被一个本应爱着他的人折磨着。我背叛了他,遗弃了他。布朗尼感受到的,被自己曾视作生命的群体孤立、背叛、遗弃甚至虐待的滋味会有多么强烈。

第八章 3 死亡因何是件坏事呢?(不是从他者的角度,而是从死者本人的角度来看)从哪种层面而言,你的死亡与你无利呢?无论死亡为何物,他都不是发生在你生命之中的事。维特根斯坦曾经说过,他的生命是无限的,因为他的视野是无限的。很显然,他的意思并非我们可以永生。维特根斯坦自己也在1951年死于癌症。他是想指出,死亡是生命的界限,而这样一种生命的界限,并不会出现于生命本身,就好似视野的尽头并不包括在视野之中一样。你无法看到视野的尽端:你之所以能意识到他的所在,正是因为你看不见他。这就是极限何以成为极限:他并非他所构成的事物的一部分——如果是的话,他就无法成为此物的极限了。 第九章 1 对于布朗尼来说,癌症只代表着当下的痛苦。可能这一刻他觉得还好,而另一刻又会被疾病困扰。但是每个时刻对他来说都是完整的,与其他时刻毫无关联。但放在我身上,癌症便会成为一个时间性而非瞬间性的痛苦。癌症,以及其他人类重病带来的恐惧在于,它是随着时间延伸的。其恐怖之处在于,我们深知,他终将斩断我们的欲望之剑,斩断我们所有的目标与蓝图。因为我们是时间性的动物,折磨着我们的是时间的枯萎症。这种症状的害人之处在于他们将有什么危害,而不是他们此刻有什么危害。因此他们能控制我们,而这种控制在瞬间性的动物身上却是无力的。 狼会将生命中的每一刻看成一种赐予。这是猿类难以做到的。对于我们来说,每一分一秒都是无限延长的。每一刻的重要性都存在于它同其他时分的联系,因此其内容也难免被其他时刻所污染。我们属于时间,而狼属于当下。 5 我们最好的时刻,是当我们时日已尽,死神降临于肩头,而我们对此无能为力的时刻。我将死去,但在这一刻我感到自己很幸福,很强壮。我能做任何自己想做的事,这一刻对他本身而言就是圆满的,无需其他时刻的证明,无论他们从属于过去还是将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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