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的哲学笔记:1950-1951》是一本记录着著名哲学家海德格尔的最后思考的笔记。这本书以独特而深刻的方式,呈现了海德格尔对存在、时间和真理的深入思考。他对技术的批判和对人类命运的关注,展现出他对当代社会问题的敏锐洞察力。这本书在哲学领域具有重要意义,为读者提供了深入思考人类存在和意义的机会。
《最后的哲学笔记:1950-1951》读后感(篇一)
在这些最后的哲学笔记中,他已经彻底证明了伦理跟逻辑是一回事,卑劣并非一种单纯的性质或者现象,相反它是绝对的逻辑上的阻力,并非我在他那里我看到了最好的伦理是什么样的,因此最好的逻辑就是什么样的,而是我在他那里看到了最好的逻辑是什么样的,因此我才相信最好的伦理就是什么样的,这种伦理在于我动用我的一切以基础为它补充逻辑以至于世界上没有任何东西会说服我相信这一点的反面,这种东西在常人看来是满怀激情的信念,因此它就不再是僵死的某种教条,而是随着我一起运动的成为历史的序列,才成为得以使人以其整个生命实践的伦理,这就是天才之为责任;而后是确定性,它以其坚信的所怀疑与反驳怀疑,即便我过去出了错,它依然不能直接作为我现在可能出错的根据,如果我在我的断言上出了错,这并不使语言游戏丧失其效用,如同人终将死去与人类历史上曾弥漫笼罩的阴影无法否定人类的历史,这是为整个人类以及历史辩护的,一切语句只在其语境中才获得相应的意义,才能获得其确实性,正如实践赋予主体以意义以确实性,主体即实体的根据也只是这个,这就是语言游戏,它包含的不是单纯的推理而是整个的可能的使用;如果一个人真的理解我,他就可以从我的讲述中分辨出哪些是真实的以及我的谎言究竟是为何,从这谎言中才能推导出更真实并且溯往的真相,语言游戏中也涵盖了说谎这一技巧,但是在语言游戏中,一切曲折的技巧只是通往更深的真相,亦即论证终有的尽头;应当呼唤的是这样一种东西,它拒斥了一切卑劣、疯癫与虚无,它听从内心自身的呼唤,它将自己的信念作为责任去实现,它的信念是它从不放弃与停止理解的决心,这决心就是真正的逻辑,这就是使得一切在它面前不言而喻的纯正的理解力。
《最后的哲学笔记:1950-1951》读后感(篇二)
喜欢维特根斯坦的话,建议把“论确定性”这部分内容留在最后,或者把这本书留在最后。
《最后的哲学笔记》虽然涵盖了三大部分的内容(确定性、颜色、心理哲学),有关确定性的思考就模块而言占比1/2,就内容而言至少达到了2/3的体量。 《论确定性》看到近一半的位置(标号300前后),我开始觉得难过(一开始是失望,没过多久就意识到那是“不得已”)。那个曾经尝试同风车作战的青年,带我怀疑过一切之后,告诉我还是要学会相信。 因为单凭个人经验,我们什么都不知道,我们只能选择相信。 因为无法消除人类在历史中加以传承并信以为真的集体经验,我们一直在学习相信。 因为不能为自身尝试建立的解释体系给定一个完满的逻辑,我们最终只能学会相信。 他营造了一场梦。 梦里,我努力想要睁开眼睛看世界,可是怎么都睁不开。 有一天,我梦见自己进了一个寺庙,不久就熟悉了那里的生活,后来甚至可以闭着眼睛带朋友参观寺庙。梦醒的时候我突然意识到,原来,我们在梦里是可以闭着眼睛看世界的。 自那以后的好多天,我一边回顾在梦里刚刚厘清的问题,一边对自己“睡醒即忘”的记忆力感到不快。直到有一天,我终于把那些清晰可见的思想之流借语言刻画出来,那种终于把握住“灵感”的喜悦无以复加。 可是没过多久,他告诉我:我们是闭着眼睛睡觉的,从来如此,要学会睁开眼睛看世界。 没有问题,没有怀疑,只是要学会相信。 否则,没有轴心,我们永远推不开那扇门——那是通往与风车作战的梦境。
分割线—— 这个夏天遇见维特根斯坦,留下的,只有梦醒时分几经过滤的那种澄明。遗憾的是,我没看到对于那些诱人的宏大问题的确切回答,只看到了思想扭转到最后所呈现的那种“学习相信、保留怀疑”的态度。开心的是,见证过一位智者的思想历程,我愿意相信,语言唯有在生活之流中才能生生不息,思想亦如是。
《最后的哲学笔记:1950-1951》读后感(篇三)
朋友推荐我看《论确定性》,如今终于有了一些能力去阅读。这本书还“附带”了《最后的心理学哲学著作》的一部分和《论颜色》两个文本。维氏后期实在很不分析,要是没有任何前设直接给我我可能认为这是蒙田随笔之类的作品,启发性强但是论证极其欠缺。很难理解为什么分析哲学家会认真对待这些文本——犹记得达米特说弗雷格比胡塞尔好就好在说得明白清晰,但维特根斯坦的讨论着实堪称混沌,基本上没可能把握全貌,只能就几个论题来统合考察。 我的重点当然是最前者,第二个文本也有一些思考,第三个文本则几乎完全看不懂。这可能和这个颜色词本身作为经验和语法的边界混合物有关。维特根斯坦说黑红色和暗红色不同,但是黑红色是不是黑色和红色混着是不确定的;他还说白色和透明性不兼容,我基本上没法理解为什么。这或许在另一种层面上说明了颜色词没法法则化也并非经验的直接总结。那么,它们何以融合在一起,以什么样的方式。维氏的作品便再难提供更多的思考和方法了——不停的举例加辨析很难反过来勾画一个分类体系。这一百多页的作品可能就其本身来说只给出了“颜色词很神秘,它说明彻底的经验主义、先天决定论以及彻底改造经验的人造语言学说就现在人们的话语情况而言是不正确的。”当然了,维氏也没展开批判以上三个学说。 第二个文本质疑心理的“外部”和“内部”,即在日常生活中我们怎么知道一个人“内部”怎么想,以及我们是否得到的是来自“内部”的证据——当然还有不少不知何所谓的段落,大概和这些文本仅仅是笔记不是成文著作有关系。简言之,我们“看到一个人很高兴”并不是因为我们通过他微笑或者什么外部行为而推论出了他内心高兴,而是在一个总体结构里直接判断出他很高兴;对于自己,我们也并不是感受到了来自内部的“高兴”,而是仿佛获得了“高兴”。内心活动也是同理,如果一个人知道自己内心在想什么,那么它肯定诉诸于语言从而还是隔了一层;因此,内部和外部这个说法在很多时候都是无效的。 这里的讨论也很难把握,维特根斯坦自己说他几乎没有击中靶心,那我岂不是更不可能自信地说通过他的轨迹我能发现靶子。不过单就明显能看出来的内容,维氏应该不太认同认知神经科学式的心灵哲学研究途径:首先,日常的对情绪和心理的判断并不完全决定于任何单一的经验性因素,因此很难认为对大脑某一脑区进行测试就能完全对应于日常理解;其次,就算我们力图用认知神经科学式的定义方法来确定情绪和心理,我们也很难找到一个切实有效的方法来使日常理解的“逻辑”向科学领域转换:毕竟,语言的意义即使用,我们对“正常”的很多情况说不出什么道理。既然我们不知道我们究竟通过什么具体途径获得了对事物的理解和用词,它们仿佛突然以一个结构被给予,那么我们也就没“办法”让大家都按科学的标准看事物。此时除了等待,哲学还能做的就是在出问题时继续辨析。 《论确定性》是三个文本里最重要的,而且在论述时和前两个文本有所交叉,比如对“正常”的情况说不出道理,就是在这个文本里集中讨论又运用到第二个文本里的。这一章主要辨析的是“知道”和“确信”的区别,论述重复度极高,令人厌烦。简言之,“确信”只是纯粹主观的,当你提供一个证据,说话人就可能反悔而不会有什么大事发生;“知道”说出,则更类似于“它就是对的,没有任何事情会让我反悔。”它强调的是说话人知道的东西之确定性。当然这不代表真就不会反悔,但这么反悔会导致一个人对自己的所有判断都丧失信心,而彻底的怀疑是不可能的,因为没有一个坐标就无事可称之为怀疑。既然怀疑主义不怀疑“有事情不可怀疑”,那么有一些经验句子的存在就是不可怀疑的,否则就会堕入刚刚说的情况。这样的例子包括:“我知道这是我的手。”等,我们平常把他们称作不证自明的事情——不证自明处有玄机并不妨碍它的不证自明——维氏试图下定义,但自我感觉比较失败(具有经验命题形式的命题参与构成了思想的基础是维氏一开始的定义,但立即他就认为“命题”这个说法不好,因为它是有可能被证伪的,只不过被证伪会导致彻底的茫然状态,再之后如何又是说不清的),但就算如此,维特根斯坦也通过对日常语言的使用环境之分析找到了一个无尽怀疑之前的不可怀疑处。 说知道“怀疑”本身就说明有些东西没有被怀疑,这并不能反驳笛卡尔,因为笛卡尔的目的并非怀疑一切而是找到坚实基础,并不明确的基础对他是无意义的;但维特根斯坦实际上强调的是更有之上的基础,也就是类似“我知道这是我的手”中得到保证的神秘之物。称其为神秘,是因为它并不是说出的这句话,也不是它的涵义或者真值,而是它反映的内心中的某个具有结构性的东西,但它却无从定义。因此,怀疑主义的基础主义路径是失败的,无论是笛卡尔还是笛卡尔式还原的胡塞尔。另一方面,对于休谟针对因果律的怀疑,维氏的确定性论述也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予以反驳。之所以是一定程度,是我们完全可以料想某一个我们完全进入了另一套语言游戏系统中,那时候我们已经不这么说话了——但如果我们依然这么运用“我知道……”,我们就可以暂时抵御休谟。梅亚苏的思辨实在论在这里却没有遭到打击,因为他说的不确定是和人无关的,而且他也承认在日常语言和交际层面存在确定性,但这种确定性是可——随着语言游戏的变化——而改变的。梅亚苏称康德对休谟的反驳失效,就在于他认为可能有一长段时间事物存在因果律从而使得自我可以认识事物,之后却又丧失了因果律,它不是是或否的而是阶段性的。如果我们认为梅亚苏主要在本体论层面讨论这些问题,那么维氏和他讨论的就是两个层面的事情。 问题在于我们如何判断这套语言游戏里的人们“依然这么运用”这个句子。这就必须涉及《哲学研究》里的相关论述(然而我并没有读完,因此下面都是胡扯),也即哲学作为治疗。与弗洛伊德不同,维氏认为治疗只能从修改表面而来,否则就是对“规则”的错误理解,从而导致决定论。如果我们能够换一套说话方式,那么我们对事物的看法就会更为清晰。最典型的例子是“摹状词理论”,把各种专名修改成特称摹状词,来展示专名实际上是有指称的。但是,维氏认为哲学没有办法彻底修正日常的概念理解,它只能像治病一样提出建议,至于病人信不信,甚至病好没好,都是不能决定的。所以就算维氏区分了白色和其他颜色在“逻辑上”的不同,认知神经科学也还是可以不理会它就对着脑区和对象做文章。在这个意义上,维氏并不是如蒯因那样的自然主义者,因为他并不提倡甚至认为自己可以指导科学的实验,它们也无所谓正确或者实在与否,因为它们都属于日常的语言游戏之中,所以哲学无法真正改造它们——的研究态度。 不过,治疗之为治疗,在我看来还是需要一些具体的诊断办法和医疗建议的,否则每当语言游戏发生一些细微的改变,就又得出现一个如维特根斯坦那样天才、敏感还有钱的人在这里琢磨这么长一本书。但是“概念辨析”实在算不上一个方法,它也下不了什么定论。而且显然哲学不是只能就概念辨析(来清晰化)而做概念辨析的。既然维特根斯坦能得出哲学之为治疗,那么哲学显然还具有更多的可能性。总之,我不认为这本书的大部分观点有什么问题,但我总觉得它行之不远。最简单的例子是:通过政治学和社会学,我们确实可以实验着看看能不能让所有人就按照科学的定义去说颜色词。这里的重点在于哲学不知道能不能做到而非它知道它做不到改变人们的语言习惯。那么它如果可以建议,社会学和政治学也可以试着实行实行。对确定性的论证也类似,它只展示了笛卡尔的无限怀疑路径有问题,但如果笛卡尔可以通过“我思故我在”一路解释到维氏的确定性等都是确定的,那似乎也没什么问题。 所以,维氏之治疗更容易变成对哲学体系的“检验”,而不是人们放弃对类似问题的思考回归日常的契机。它从而也呈现为某种路标,要求我们去那里——又有了一个以海解维的方法。这就正像我们拒绝认为对于形而上学的完结我们只能等待,我们也更因为维氏的提醒而拒绝恢复到日常的生活里,拒绝不去干预事物的发展和方向,今日完全背离维氏想法的科学主义心灵哲学就是不干预的恶果之一——哲学干预不了科学,就选择依附科学,并且规避维氏提出的问题。这要求我们进一步“社会学式地”思索改变语言游戏的方法,就算它是技术性的和经验性的,但毕竟是可能的——教育中已经有了不少的例子可以说明这一点。 不过,忘掉这些哲学上的思考,这些笔记看起来还是非常有意思的。不时出现的无关乎主要论题的洞见都值得品味,比如对莎士比亚的评价,对神学改革的评价。我们也可以看出后期维氏对前期维氏的严厉批评。文学的看待这个笔记,在有些繁琐无聊以至于重复不出差异的语录里不是出现一些闪光,实在是很难让人遗忘,那么,就以其中一句来结尾吧:“执着于特定语词及短语的一种用法并驱除其他用法的神学,并没有使任何事情变得更为清楚。”这是广泛的批评,值得一切试图在词语上做文章的思想体系思考自己的局限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