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
白驹过隙,时光飞快的流逝者,转眼间,我升入了初中,在我的心里幻想着初中的一切事物,让我迫不及待的探索着未来的田地,感受着初一的幸福生活。
原本我认为脱离了小学温馨的那个"大家庭”会变得孤独无比,要接触许多陌生人,还要与闺蜜分开,每天要独自去上学,怕学习成绩不好,太多的顾虑,使我不想上初中,怕孤独与寂寞!可当我升入初中后,我也越来越幸福。或许是我之前的顾虑太多了吧。
刚入学没多久,我就结识了一群"狐朋狗友",和同学们打成了一片。有讲义气的刘浩说永远不怕孤独,有可爱的同位于我一起有说有笑的回家,有古怪的李咏妍说总是捧腹大笑……在这个新集体中,使我很快就有了充足的幸福感还期待着明天的到来。
很快我又去竞选了广播站,在一次又一次pk中,我不仅成功的加入了广播站,还在初一组中获得了第二名的好成绩。在每周二和我搭档一起广播我的声音就在校园中回荡,也为我今后当主持的梦想奠定了一定的基础。
在这次月考的成绩中还获得了第三名的好成绩,要更多同学了解了我认识了我让我幸福多了。
当然,在这幸福中也加杂着几分不愉快的心情。我和赵小雅,刘佳慧合作的朗诵《我骄傲,我是中国人》,准备参选艺术节,可是在第一轮比赛中便淘汰了是我伤心极了,为此回来后,还大哭了一场,而我那帮"狐朋狗友”呢,便安慰我,让我不要伤心了,在他们的治疗下我的伤口很快就好了解他们的劝解下,我变得更坚强了,更积极向上了,也感受着初一的幸福生活。
在这友谊,梦想的包围下,让我变得幸福比享受着每一天的幸福生活,我爱上了上学,我感受着初一的幸福生活,是我每天都被爱包围着。
第二篇
亲爱的初一生:
你好。
很高兴你能来到洪都中学开始你的初中生涯。你即将开启一段崭新的旅程,洪都中学对你的加入表示衷心的祝贺和热烈的欢迎!
告别了六年小学生活的你,如今心情怎样?是满怀期待还是忐忑不安?我想,我当年刚入学的心情应该和你们大多数人是一样的,期待与忐忑,两者兼备。总之,希望你能够尽量放下高度紧张的心态,自信的跨进中学的大门。作为一个过来人,我可以告诉你们,中学生活会比小学生活更丰富,更有趣的。你将接触新的学科,结交新的朋友,感受到与小学时期不一样的校园氛围,参加更多更好玩的校园活动。所以,大胆的去拥抱中学生活吧!
洪都中学将是你人生中的一个驿站,你将在此告别幼稚,重新起航。也许之前你是老师喜欢,家长骄傲,同学佩服的尖子生,又或者是一个“丑小鸭”,然而这些都无法直接决定你是否能成为一个优秀的初中生。所以,别太骄傲,也别太自卑,将会发生什么事,你会有怎样的改变,都是未知。你现在的努力,会一点点为你积蓄力量,希望等到你初三的时候,能够对自己说一声“我努力了,我做到了“。
接来下说说我个人认为初中生活你需要掌握的一些东西吧。
一:适应环境
每个人适应环境的能力不同,有人可能刚到校一天就能跟身边的同学老师熟悉起来,知道卫生间在哪,操场在哪,图书馆在哪,食堂在哪。有人呢,可能没办法很快跟周围的人熟络起来,对校园各处也不熟悉。这些,都很正常的,都没关系的。你早晚会习惯这样的生活,刚开始对你可能是个小挑战,不过我相信你没问题的,很快能适应过来的。这方面我认为没有什么技巧可言。总之,开朗一点,友善一点,你会交到新朋友的。至于很多地方记不住…多走几遍就行…如果你是路痴的话…那就记住一些重要的地方吧,其他地方你三年这样走来走去早晚会熟悉的。还有,学校有什么活动,班级有什么活动,尽量主动去参加。这些活动能帮助你更快适应。
二:重视学习
老学姐告诉你,学习真的很重要。其他的事情暂时放一放,或者排到第二位去做。比如说你喜欢打篮球,每天不想写作业,就想打篮球。那么我建议你准备一张纸或者一本本子,把每天的任务写在上面。作业是每天必须要认真完成的,高效完成功课,剩下的时间就可以自己支配。我个人认为完全放弃掉自己的爱好和特长是没有必要的。时间管理好一点,你照样可以实行诸如打篮球这样的活动。初一不需要很拼命的,所以好好学习不会那么艰难。底子差一点的同学就好好努力一把,少玩点。总之学习成绩好,你会体验到学渣体验不到的乐趣的。但也别把学习想得太简单了,你要接触新的科目,原来接触过的科目难度又要增加了。而且初一不打好底子,初三想补回来是要花很大功夫的。所以,一步一个脚印,踏踏实实地学习。别想着时间还有多,也别想着自己是天才随便看看就能补回来,不存在的。
三:实用技巧与建议
1.准备好笔记本。笔记是一定要做的。我之前有过“笔记是要做在书上还是做在本子上“这样的疑问。经过我向他人讨教和自身实践,可以告诉你,因人而异。你觉得哪种更适合你,就用哪种方法。我个人认为如果学习时间没有那么紧张的话,可以再把笔记做到本子上,整理一下,你的思路会更清晰,会理解的更好的。
2.不要用涂改带。现在不去习惯,那就会像我一样,到初三花很大力气才能适应没有涂改带的生活。
3.尽量别在高峰期去小卖部买东西。
4.尽量不要买玻璃水杯。
5.不要偏科!不要偏科!不要偏科!
6.多看书,提高自己的文学素养,开放自己的思维。
7.买了漂亮的笔就多动笔,买了漂亮的本子就多做点笔记。
8.上课认真听讲和课后认真完成作业是一个体系,缺一不可。听讲是要确保你学会了今天老师传授的知识,如果你仍有些疑问,可以到老师或者同学那里讨教讨教,再听一次讲。认真完成作业是巩固你所学的知识,让你更好地去掌握,而且能把这些知识点记牢。这个体系是很重要的。
9.订正作业和整理错题本是很重要的。你能够在头脑里清晰的知道你已经掌握哪些知识点,哪几块还比较薄弱。这样,在做课外练习题的时候可以让你少刷很多冤枉题,大大提高你的效率。
10.如果你没有很好的自控能力,就不要用智能手机了,或者在规定的时间(做作业的时候)交给爸爸妈妈保管。希望智能手机在你手上是一个学习新知识、了解世界的工具。你要学会去利用手机,而不要让手机控制了你。
11.坚持锻炼,劳逸结合。
这封信写给你,希望你认真地把它看完。以上都是我个人的想法与建议,并不一定适应每一个人,还是希望能够给你一些帮助。
祝你在洪中中学度过美好的校园时光!
你真心的朋友,
黄雯翌
第三篇
你的孤独之离去的背影小说投稿
发件人:夏澍
你的孤独之离去的背影
你的孤独之离去的背影第一章
在这安静的校门口,詹路孤独地站着。在这新学校门口前叹气。转眼间小学六年过去了,那六年我在母校多么高兴,欢快。可最终还是来了离别,我与朝夕相处的好朋友分别了,我怀着伤感的心情走向了这新学校。刚踏进了一步,我就听到了响亮,清脆的声音。“嘿!詹路。”
我立马回过头,原来是住在附近的好朋友——夏磊。我马上跑过去,高兴地说:“嘿!你这暑假都去哪啦?”夏磊迅速回答道:“我去参加夏令营啊!你也在这学校读?你在哪个班啊?”我回答道:“我在那个潜能班。”夏磊惊奇地说:“这么巧,我也是在那个班。我们一起去教室吧!”
因为学校让低年级高层,高年级低层,我们的教室是七(12)班,所以要爬到6楼去。在楼梯口,那儿有个女生,很霸气的样子,外表冷酷无情,穿着很整齐。她从我面前走了过去,我边望着她离去的背影,一边问夏磊:“夏磊,她是谁啊?”夏磊回答道:“哦!她在学校可出了名了。她是九(12)班的班长,还是班花哦!虽然外表冷酷无情,但是学习可是全校第一哦!”我说:“她特有的气质,离去的背影好让人陶醉哦!”夏磊情不自禁地笑了起来,并说:“你是喜欢她吗?”我并没有回答,只是在看着那让人忘不了的背影。
我在上课的时候,一直在思念着她。到了放学的时候了,我跟夏磊走了一段路就分开了,因为我们的家不是在同一条路的。我远远望去,哦!是那“冷酷姐”。我跟她保持着五米距离,依旧望着她那离去的背影。
在当天晚上,我做梦了。梦里的人和事都是她,她的背影一直出现在我的梦里。今天的事又再一次的出现在了我的梦里。
隔天早上,我睁开了双眼,眼前的一切很朦胧,但我脑袋非常清楚昨晚梦里的事。我心想:詹路啊詹路,你该不会喜欢上她了吧!我还想睡,但我看到闹钟上写着6点50分。我就突然意识到,我快迟到了。我马上换衣服,洗牙,洗脸,赶紧出了门。这时已经7点了,我一路狂奔。差不多到学校了,我看到前方那“冷酷姐”在走着,依旧保持5米的距离。我望着她的背影,痴迷地看着她……
当天下午,“冷酷姐”就再也没出现过了。我问过夏磊,夏磊说:“他们班的同学说她转学了。”我一听到这句话,我就全身僵硬住了。我心想:这是我的初恋啊!怎么可以这样对我?放学了,我去到了九(12)班。我去看到了“冷酷姐”的座位,虽然我不知道她的座位在哪,但是我可以凭我的直觉,找到座位。我想象她在这认真写字情景,我想象她在这大声朗诵的情景,我想象她就在跟我说话。我想,我应该与她在这画下个句点。
一年已经过去了,我也即将升到八年级了。而那离去的背影给我留下了深深地印象!再见了,“冷酷姐”!
第四篇
孤独,在我看来,就是指无亲情,友情,爱情可言,如同茫茫天地间孤身一人的落魄之感。在《百年孤独》中,一个家族的几代人都终身被孤独笼罩。他们并不缺少亲人,爱人,友人,只是这所谓的亲人,爱人,友人都是些单纯的冷冰冰的字眼,毫无感情。父子之间没有亲情,没有照顾与关爱;夫妻之间没有信任,称不上是爱情;友人之间如同过客,真挚的情感在孤独的马孔多中从来都没有出现过。
孤独,是那个时代,那个环境之中的产物。他们的生活是孤独的,最主要的是,他们的思想是孤独的;更可悲的是,他们对此毫无察觉,他们习以为常,对这种状态习以为常,却没发觉这种状态就是可悲的孤独。
初期的马孔多与世隔绝,自给自足,只有寥寥几十个人。这就已经决定了封闭的马孔多注定是孤独的。即使后来有外国人来到马孔多推销那些在人们眼里神奇,有魔力的新鲜事物,给马孔多人民枯燥乏味的生活带来了些许的欢愉,但那毕竟是暂时的,况且,无论什么新鲜的事物都无法改变他们思想之中根深蒂固的孤独。
故事从奥雷里亚诺·布恩迪亚上校的回忆写起,写了关于这个家族轮回般的几代人的故事,伴随着马孔多的衰盛。从可怕的近亲结婚的诅咒——生出长尾巴的小孩开始,几代人都疯狂地与近亲发生关系。在当时那种环境下,与其说是愚昧,我觉得称其为孤独更加贴切。生活在那种日子里,要不就是做些毫无意义的事情,要不就是随着自己的天性,人类的天性,这也是孤独的结果。
写到最后,羊皮卷最后的预言正是刚刚孕育出的注定要终结整个家族的神话般的生物,这轮回的诅咒,这孤独的诅咒连同这这孤独的家族被飓风抹去。
《百年孤独》通过颇有些魔幻味道的语言,书写了拉丁美洲的生活,既真实又出人意料。尽管有些地方被夸大说辞,但始终不脱离现实,揭露了当时拉丁美洲出现的问题,讽刺了当时人们的无知与麻木,并以孤独诠释。
马孔多的孤独是命中注定的,是必然的。人与人之间关系的冷漠;如同设置了某种固定的程序,日复一日过着一样的枯燥无味的日子,如同轮回般的;思想的禁锢。这一切都是孤独的缘由,也都源于孤独,恶性循环。像这样的孤独,是拉丁美洲的缩影,是团结的对立面。以这孤独为主题,借以奥雷里亚诺·布恩迪亚上校多次战争的失败,讽刺拉丁美洲人民的不团结,并尽一个文人之力将其书写出来。
第五篇
举世皆浊我独清,众人皆醉我独醒——屈原
历史的长河中流淌着孤独,而孤独造就了英雄。
画家贫困潦倒,身无分文。他住在一个潮湿、昏暗的出租屋内,四处老鼠横行。他握着画笔,眼中闪出的却是狂热而疯狂的目光。没有人爱他了,除了他弟弟,他在世上已再无亲人;也没有任何人会承认他的画作,似乎他生来就应被这个时代否定。这是个孤独至极的男人。本没有收获过爱,但他却榨干自己以此来付出对绘画所有的热情。他画了几朵向日葵,看啊,那是多么明丽的颜色,仿佛世界都在向他微笑!这张惊世之作,人们就应对它报以微笑与赞叹,可人们却在嘲笑它一文不值;他心头一颤,却没放下画笔,他蘸蘸颜料,又画了幅麦田。麦田中流淌着乌鸦,仿佛诉说着他的孤独。他哭了,这张画终于像他。被人耻笑,遭人不屑,却造就了伟大。他明白这个时代不属于他,于是他吞枪自杀。留下的最后的自画像,画中呆滞的目光与他的名字--梵高一起踏出尘世。
孤独的伟大,百年以后,纵然我们仍不能触及,但至少我们知其伟大。
他是一名普通的田园诗人,他辛勤耕耘却默默无闻于他的时代。他并不是没有朋友,但没有人了解他的孤独。他仕途不顺,热衷权力的人皆不屑与他为伍。于是他辞去官职,下乡种田。人们却又在嘲笑他,笑他没有志气。他懂得自己的孤独而释然,他微微一笑,喝上一壶酒后放声大啸:“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多少人因为这句话身躯为之一震而思得人生的意义,但当时能懂得他的只有他自己。他隐入田园,淡出了这个利欲熏心、追求华丽的世界。他知道这样他只会更加孤独,也因为孤独,他才写出了世上最富哲理的诗句。
孤独并不可怕,总有一天有人会懂得它,可怕的是因为害怕孤独而褪去才华。
他们是艺术的巨人,他们是文学的巨匠,他们死于孤独,被一个时代所否定,但同时他们也化为一朵朵墨色莲花,淡泊入世,惊艳出世,伟大如同他们死时的孤独。
第六篇
《百年孤独》这本书是我看得最困难也是最久的一本书,每一代人都用同样的名字命名,这常常让我头痛不已,但我不得不承认,这是我所看过的最吸引人的一本书,这本书是一本人类心灵孤独的苦难史。
小说离奇的情节令人叹为观止。在小镇马贡多,布恩地亚家族上演着百年的兴衰史。这个家族由衰转盛,又由盛转衰,一百年的历程,转来转去,又回到原来的样子,一切都逃不出一个诅咒。霍·阿·布恩地亚与表妹乌苏拉近-亲结婚,阿苏拉担心会像姨妈和姨父近-亲结婚那样生出长猪尾巴的孩子而拒绝与霍·阿·布恩地亚同房。布恩地亚于邻居发生口角的时候,布恩地亚因为邻居嘲笑他被乌苏拉拒绝同房而杀了邻居。结果死者的鬼魂搅得布恩地亚一家日夜不宁,布恩地亚家族被-迫迁移到小镇马贡多。起初布恩地亚家族人丁兴旺,但是随着内战的爆发和外敌的入侵,布恩地亚氏的命运急转直下,一代不如一代,甚至奥雷良诺·布恩地亚上校领导的32次土著居民起义都以失败而告终。到了第六代奥雷良诺·布恩地亚的时候,因为与姑妈乌苏拉通婚,结果生下一个带尾巴的女婴,正好应验了一百年前吉普赛人用梵语在羊皮纸上写下的密码,而这个密码的破译者就是第六代奥雷良诺·布恩地亚上校自己。这个无疑充满了讽刺的意味。而这个带尾的女婴,被蚂蚁咬烂以后拖入了蚁穴。随后,小镇马贡多消失在一阵飓风中。
马尔克斯在《百年孤独》的结尾写道:“就在奥雷良诺·布恩地亚译完羊皮纸手稿的最后瞬间,马贡多这个镜子似的(或者蜃景似的)城镇,将被飓风从地面一扫而光。将从人们的记忆中彻底抹掉,羊皮纸手稿所记载的一切将永远不会重现,遭受百年孤独的家族,注定不会在大地上第二次出现了。”作者对于落后和愚昧的态度是彻底否定的,于是安排了一场飓风队旧事物来了一次彻底的清理。
《百年孤独》的叙事结构不同一般马尔克斯采用了连环、环环相套、循环往复的叙事结构来展现小镇马孔多的历史。仿佛一个循环向上的气流。这种环环相套的结构恰如其分地表现了小说的一个主题:人的孤独、封闭以及由孤独封闭而造成的落后、消亡。作者对“孤独”这一具有民族特性的问题作了深刻的揭示。
马尔克斯在谈及作品中人物孤独性时,他说过:“孤独的反义词是团结。”这是以这个家族的命运来反映整个拉丁美洲的命运,他希望于整个民族的团结。“布恩地亚家族都不懂爱情,不通人道,就是他们孤独和受挫的秘密”他们的孤独并不是拥有真理的灵魂而具有的高洁峭拔,因不能与人分享智慧的快乐而孤独寂寞,而是由于与愚昧并存的感情的匮乏所造成的日常生活中的心与心的离异与隔膜,这样的孤独竟可以将一个昔日曾经繁华的小镇最终消失。在此,马尔克斯是告诉人们,孤独的实质是一种毫无意义的生存哲学,它意味着一冷漠、消极的态度去对待生活,事实上,你以怎样的态度去对待生活,生活同样会以怎样的态度来回报你,一个陷入孤独的民族是没有前途的,只能与贫穷、愚昧和落后为伍。
这是一部描写家族的小说和中国的《红楼梦》有些相似。但这是形似而神不似。《红楼梦》的矛盾来自于家族内部是封建的等级制度毁了大观园;而《百年孤独》的矛盾来自外部科技、政治、战争、商业一次又一次地冲击着马贡多小镇。开篇的吉普塞人带来了科技令霍·阿·布恩蒂亚发现了“地球是圆的像橙子。”然后随着政治的介入。本来马贡多是个幸福的村庄“至今还没死过人”是他们骄傲的宣言。然后随着政治的介入镇长的出现两党派的斗争都让这个和平的小镇渐渐变质:士兵为非作歹学生向往战场。而垄断资本主义的进入又让小镇得到了虚伪的繁华并且迅速地在这泡沫经济中衰败。
所谓魔幻现实主义,以荒诞的形式反映现实,不管马贡多发生的一切有多离奇古怪和扑朔迷离,都是取材于马尔克斯对拉美现实的观察和感悟。
梦想与光荣的向往,对独立与自由的憧憬,在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中,现实中的追求和希望超越于形式的虚幻,找到了最终完美无缺的结合点。
或许会有人说它太过荒诞,或许会有人说他的内容太过偏激,但这偏偏是它的价值所在,它的荒诞造就了它浓厚的现实意义,它丰富的想象力使它成为文坛上不朽的经典。
第七篇
“我不留恋尽情的欢笑,我只愿坐在温暖的阳光下倾听小鸟的呢喃,我不善于发表慷慨激昂的措词,我只会静静地爬在草地上聆听小草的诉说”……这是我初二时写的一首小诗,虽然语句不通,但我觉得它使我表达出了真正的自己,我,喜欢它!
我是一个性格内向的女孩,也有人说我性格怪僻,倔强……好的说词也好,不好的也罢,从我记事起,我就比所有的同龄人思想都成熟。因为我每天都要为周围的一切操心,我害怕家庭风暴又一次激起波澜,又一次搅得我不得安宁,我每天都担心着、害怕着、恐慌着、哭泣着……我也无时无刻不试着逃避,但是现实无法改变,就在这样的现实中,我不断成长,我的这种性格也就这样形成了。
在我的成长旅途中很少有欢笑。有的只是争吵,在我的记忆中从来没有和父母一起玩耍的镜头,有的只是父亲的闷头抽烟,母亲的哭泣和我的迷茫,不知所措,欲哭无泪……
在所有人的印象中,我都是一个爱哭的女孩子,没有童年的天真烂漫,少年的顽皮,惹人生气,有的只是一副死气沉沉从来不会笑的苦瓜脸。但是,他们都从来不去想一想,没有人生来就是这个样子,也没有人会喜欢过这种生活……
从上小学起,我就喜欢写作,虽然写的文章错句满篇,但我可以倾吐自己的心声,只有伏笔于桌与纸间,我才会真正的呼吸到能够让人生存的空气,但是我的文章,大多因为不忍卒读而被重新放回我的面前,而我的成才旅程也被班主任用“自卑”“内向”“孤僻”等填充着通知书,给我的成长画上了一个他们认为公平的句号。
如今,我十七岁,我仍然是一个“满脸愁容,满腔愁血”的女孩子,我现在同样喜欢上了另一句话:“当我把书本知识记的一成不变时,我忘记了微笑”。我喜欢它,因为它可以使我为自己的怪异性格找一个冠冕堂皇的理由,那就是我在读书,我在学习,所以我没时间笑,其实谁都知道,欢笑往往是和成功同步的,因为有人说过,“奋斗并快乐着”呀?
我喜欢遥望夜空。更喜欢倾听夜晚的宁静,透过夜空,我听到了自己久违的笑声,也看到一个自己渴望的新世界……
夜晚的景色好美呀……真应该替汪国真先生重吟一句:“不是烦恼太多,而是我们的胸怀不够开阔,不是幸福太少,而是我们还不懂得生活。”
第八篇
“若干年以后,面对行刑队,奥雷良诺•布恩地亚上校将会想起,他父亲带他去见识冰块的那个遥远的下午。”加西亚•马尔克斯在魔幻现实主义代表作《百年孤独》的开篇这样写道。布恩地亚上校的记忆犹如一滴墨水坠落在宣纸上,无法停止地渲染开来。
恰如《百年孤独》这个题目给人的感觉一样,开篇这段话,马尔克斯将时间和空间拉长延展,给读者以脱离现实时间的魔幻般的感受。
小说的情节离奇令人迷惘。在小镇马贡多,布恩地亚家族上演着百年的兴衰 史。这个家族由衰转盛,又由盛转衰,一百年的历程,转来转去,又 到原来的样子,一切都逃不出一个诅咒。霍•阿•布恩地亚与表妹乌苏拉近-亲结婚,阿苏拉担心会像姨妈和姨父近-亲结婚那样生出长猪尾巴的孩子而拒绝与霍• 阿•布恩地亚同房。布恩地亚于邻居发生口角的时候,布恩地亚因为邻居嘲笑他被乌苏拉拒绝同房而杀了邻居。结果死者的鬼魂搅得布恩地亚一家日夜不宁,布恩地 亚家族被-迫迁移到小镇马贡多。起初布恩地亚转载自百分网请保留此标记家族人丁兴旺,但是随着内战的爆发和外敌的入侵,布恩地亚氏的命运急转直下,一代不 如一代,甚至奥雷良诺•布恩地亚上校领导的32次土著居民起义都以失败而告终。到了第六代奥雷良诺•布恩地亚的时候,因为与姑妈乌苏拉通婚,结果生下一个 带尾巴的女婴,正好应验了一百年前吉普赛人用梵语在羊皮纸上写下的密码,而这个密码的破译者就是第六代奥雷良诺•布恩地亚上校自己。这个无疑充满了讽刺的 意味。而这个带尾的女婴,被蚂蚁咬烂以后拖入了蚁穴。随后,小镇马贡多消失在一阵飓风中。
作为拉美魔幻现实主义文学的代表,《百年孤独》以复杂的背景和离奇的情节鹤立于拉美文学史之林,作品充满了理想的光辉。遥远的马贡多小镇上发生着离奇的事 情:奥雷良诺领导了32次起义结果都失败;第六代奥雷良诺布恩地亚在晚年不断地织裹尸布;奥雷良诺第二则是不断地修理门窗;俏姑娘雷梅苔丝每天要洗好几次 澡;小镇马贡多一场骤然而至的雨持续下了四年十一个月又两天,此后十年,马贡多滴雨未下;布恩地亚家族的人对美尔加德斯的磁铁痴迷不已并且反复上当;第七 代奥雷良诺是一个出生就有尾巴女婴,却被蚂蚁咬烂后拖进蚁穴;随后一场飓风吹走了马贡多小镇,吹走了一切,比那场持续四年十一个月有两天的暴雨带走的更 多……读起来总是给人很虚幻很缥缈如此不真切的感觉。
小说的结局布恩地亚家族连同小镇马贡多消失在一阵飓风中。马尔克斯在《百年孤独》的结尾写道:“就在奥雷良诺•布恩地亚译完羊皮纸手稿的最后瞬间,马贡多 这个镜子似的(或者蜃景似的)城镇,将被飓风从地面一扫而光。将从人们的记忆中彻底抹掉,羊皮纸手稿所记载的一切将永远不会重现,遭受百年孤独的家族,注 定不会在大地上第二次出现了。”作者对于落后和愚昧的态度是彻底否定的,于是安排了一场飓风队旧事物来了一次彻底的清理。“百年孤独”,既是说拉美落后的 时间之长,又从一个侧面反映出作者的心态:对进步和先进的漫长等待。百年孤独,百年的等待。至于这以后,落后和贫穷还会不会出现,没有明确答案,但是马尔 克斯的愿望是美好的:“遭受百年孤独的家族,注定不会在大地上第二次出现了。”
所谓魔幻现实主义,以荒诞的形式反映现实,不管马贡多发生的一切有多离奇古怪和扑朔迷离,都是取材于马尔克斯对拉美现实的观察和感悟。
对梦想与光荣的向往,对独立与自由的憧憬,在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中,现实中的追求和希望超越于形式的虚幻,找到了最终完美无缺的结合点。
第九篇
我的影子丢了,丢失在了迷失城里。题记
少女修长的身影伫立在马路边,看着如蚂蚁般忙碌来往的人群,她的心灵和表情早已同样木然。果然哦,世间轮回人们来了又走,而我身边还是没有任何一个人,朋友、家人一个都没有。琳试图扬起僵硬的嘴角作出幸福的微笑,可最后还是无奈的撇撇嘴转身走掉,决绝,毫不留恋。
曾经琳有一个单纯的直白的朋友,在她看过琳的作文后,说出了一句杀死了琳好多脑细胞的话。
阿琳,你的文章有种悲伤的味道。悲伤吗?我拥有这种东西吗?
有的。我的影子这么说道,在你一个人时、发呆时、莫名其妙就流泪时,它都在,一直都在你的身边。
你是谁?
我是影子,你唯一的影子,一直都在,在你的身边。
你又怎么会懂我的心情呢?琳的脸纠结到了一起。
影子笑了因为我就是你啊,我们是同一人,同一魂。
琳与影子的头发忽的被风吹的飞扬起来。琳哭了,她抽噎着,可是影子并没有安慰她。
为什么一开始不出现?为什么不安慰我?为什么......
琳影子无奈的用手摸摸她的头,你要记住,每个人都会悲伤,没有人的人生是一帆风顺的。人们在迷茫无措时,也许有时会被其他人一语点醒,但更多的是依靠着自己的力量清醒过来。而我们,人们唯一的影子们,只能默不作声的在你们身边,一同感受着你们的快乐和悲伤。
那......会一直在一起吗?琳难得孩子气的扬起脸问。
会一直在一起,哪怕,在你死后。影子明白琳心中所想,但是,会很孤单的,我......
我们是同一人,同一魂嘛。琳凝视着那和自己一模一样的面容,我会依靠自己的。
后记:
人们很笨,明明不到百年生命却妄谈理想,明知世事无常却期待永恒。出生和死去时时刻刻都在发生,但这一切的一切,都需要自己方能挺过。
如果你感到了孤单,请看看你的脚底,环顾一下四周你的影子还在。影子依然在遵守着它和你从一出生起就互相答应的无形承诺陪伴。
笑一笑吧,影子一直都在,在你的身边。你孤独,但却又都不孤独,就像琳一样。
第十篇
春末结束了,接着的就是初夏。
自古以来,不知有多少文人墨客留下了春花秋月的墨迹,却极少见初夏的“影子”。
喜欢闲情逸致的人,是自然不喜欢夏天的,他们在炽热的阳光照射下总是无精打采着。
然而,在我看来,初夏并不是那样的。
初夏是生机勃勃的,是有着无限趣味的,是万物生长的最佳时节,初夏季节,我的心里会感到无比的轻松、舒畅,仿佛是在享受着一年当中最幸福的时刻。
初夏,田洼里的蛙卵渐渐地长成了一只只可爱的小蝌蚪,他们获得了生命,第一件要做的事就是找到它们的妈妈,它们聚在一起时,好像是在和兄妹们讨论妈妈的住处,而分散时,似乎它们讨论出了结果,分别到不同的地方找妈妈。埂上的孩子们见了这情形,还以为它们是掉在田洼里会动的黑豆呢,黑白相间,美丽极了,大家都拍手叫好。
初夏,农民们自然是很繁忙的,他们还要栽种些瓜果蔬菜,还要对水稻育种进行精心、全面地照顾,这样,那些顽皮的种子才肯探出头来健康成长。
初夏,清晨。我漫步在一处荷花池旁,驻足观赏,这里的荷花已经开了不少,有的开了两三瓣,有的还是花骨朵儿,含苞待放,看起来好像饱胀得马上要绽裂似的。有人说荷花是“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我观察了许久,才发现原来每一朵花都是那么地纯洁,它们在朝阳的照射下显得那么光鲜。清风拂过,花香四溢,沁人心脾,禁不住轻吟起周敦颐《爱莲说》中的“香远益清,亭亭净植,可远观而不可亵玩焉……”
初夏,树木不再是春天仅长的那点嫩芽,它们在初夏的洗礼中滋生得无比茂盛了,那片绿啊,层层叠叠,无边无际,绿得沉,绿得酣,绿得触目生凉,绿得照人如濯,以至沁得人们的心情是那么的舒畅。
初夏,夜晚微凉,月光妩媚。辛劳了一天的人们,闲下来的时候,总喜欢聚在一起聊些家常,孩子们也不例外,上了学的就津津有味地谈论着自己在学校的事,而没上学的,就三五成群的聚在一起玩过家家游戏,大人和小孩,其乐融融,都生长着。
初夏是美的,那是有别于艳阳春的另一种美,是万物生长的旺季,我愿在初夏的朝阳中沐浴,在初夏的雨中洗礼,茁壮成长。
我爱初夏。
第十一篇
大人们总认为“少年不识愁滋味。”对此,作为一个少年,我是最有发言权的了。其实,少年并不是不知愁滋味,只不过人们不知少年愁罢了。
清晨,床头独具特色的闹钟像个严格的管家,一秒不差地唱起了“起床歌”,我的心猛在一颤,因为这一晚幸福而又短暂的睡眠很快就要结束了。每天早晨起床,我都有一种很特殊却又说不出来的感觉。偶尔听到同学们半开玩笑地说:“每天早晨起床就跟死神搏斗似的。”我觉得这个比喻倒很贴切。
迈进教室,我立即汇入ABC的洪流之中。下早自习之后,急忙吃完饭,就到教室去做自己没做完的功课,好不容易做好,又到了早读时间,每天20分钟的英语早读是通往上课的必由之路。上课铃响了,化学老师拎着瓶瓶罐罐站在了门口,之后就趾高气扬地往讲台上一站,开门见山地介绍起二氧化碳的性质和用途来。
终于打下课铃了,我的救似的和上书。刚想放松一下,不料,化学老师临时甩下这样一句话,差点把我打了一半的哈欠给吓回去:“星期三考试啊!”什么?考试!星期三还要考物理,怎么偏要在这一天考试,烦人。
课间10分钟短暂的不够我们喊烦。政治老师不等正式上课铃,已威武地走进教室,不等打正式上课铃,把书往讲台上一放,开始大谈特谈地让我们重视政治。
之后是语文老师神采奕奕地迈进来;物理教师轻快矫健地出去了;历史老师严肃庄重地迈进来;数学老师精神百倍的踱出去……
我忽然感觉,三尺讲台像就一个小小的舞台。戏是各科老师轮流唱,而我们的任务就是尽可能地把台词记得跟台上的演员一样熟。
晚上披着星星回到家,把书包一放,就开始到题海中去遨游,才九点多,上下眼皮就不能和睦相处了,我只好用“精神支撑法”,心里默念着鼓励自己:“故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直到夜深人静,我终于背会了那篇《生于忧患,死于安乐》脑子了里最突出的感觉就是稀粥一锅,而身体最突出的感就是酸软疲懒,惟一值得欣慰的是,这辛苦的一天总算熬过来了。
我心里清楚这是为了什么,为了有一天的苦尽甘来,现在的苦算不了什么。唉,我总是喜欢自我安慰:“我的苦楚并不苦。”
第十二篇
初中生活是美好的,就看我们是否会享受初中生活,而学会享受生活会使我们的生活更加充实、轻松和愉快。
今天早上,刚一上早读,学校便下起了大雪,我的心思有点跟着雪花飞了起来。不过我还是尽力克制住自己认真地上着早读。早读一下,我便无法控制自己的心情,冲向了楼下。虽然天气很冷,但是我此时却一点都感觉不到天气的寒冷,我已经完全被这美景吸引了。我站在操场上,天上飘落的雪花抚摸着我的脸和手,看着一片片雪花在我的手上融化成水。此时,看着这些美丽的雪花从天上往下纷纷扬扬地撒落着,真的能感受到它们在净化着我们的天空,使大自然的空气变得更加清新。此时此景,我也不知道是心理作用还是怎么回事?我突然觉得我周围的空气似乎清新了许多,不由自主地做着深呼吸,这时我感到浑身上下都十分得舒服,身上好像也充满了无穷的力量,准备好了要迎接新的挑战。就在我回教室的时候,刚走出操场,又突然发现似乎周围有什么新的变化,我便环视四周,看到树上有一层薄薄的雪。树梢上是绿白相间的,十分美丽!在这时旁边的同学碰了一下我的手,他说:“你的手好冰呀!”虽然他说我的手冰,可我怎么也感觉不到冷,反而感到热血沸腾。上课预备铃响了!这时我似乎才清醒过来,往楼上跑去。今天早上的这一场雪是2008年-2009年入冬以来的第一场雪,也是我上初中后的第一场雪!今天的早晨是个与众不同的早晨!也是我不会忘记的一个早晨,它使我对未来的中学生活和学习信心百倍!
我会在初中的三年里,不断超越自己,克服一切困难,充分享受初中生活的酸、甜、苦、辣。相信我在初中的生活中会学得更好,懂得更多,生活得更加充实和愉快!!!
第十三篇
送走五月的芬芳,
儿童们迎来六月的阳光。
六月,有童年的摇篮,
是童年的梦乡。
六月,有童年的沃土,
是童年的太阳。
六月,是一支歌,
一支幸福的歌,
一支唱在孩子们嘴里的歌。
孩子们迈着喜悦的步子,
走进六月,
走进了他们自己的节日——“六一儿童节”。
尽管,他们只是一颗幼苗,
但他们骄傲地生活在父母的怀抱。
尽管,他们只是一颗小星星,
但他们幸福把闪亮在老师的身边。
尽管,他们只是没有长大的孩子,
但是他们过着属于自己的节目。
这一天,
孩子们放声的歌唱,
用只属于他们自己的方式,
享受节日的快乐。
播下梦想,
让它在六月的阳光中生根发芽。
托起梦想,
让它闪亮在未来的天宇。
踏向大地,
让童心乘着春风飞行。
让六月的太阳,
在孩子们的心灵里挥洒。
祝所有的儿童,节日快乐!
第十四篇
在我们的童年里,有很多我们“心灵的听众”。读了《唯一的听众》这篇文章,让我感受很深。 这篇文章讲了父亲和妹妹觉得“我”拉小提琴夜曲就像在据床腿,他很沮丧,后来去森林里练习小提琴。在一天有一位很有声望的教授“指点”,使“我”重新拾起希望,最后“我”竟然去文艺晚会上表演…… 是什么让“我”这个“音乐白痴”变成了一位小提琴手?是使“我”沮丧的父亲?还是认为“我”没有任何天赋的妹妹??不,是那位“聋”老人——那个音乐学院最有声望的教授。如果不是她这个有意的“聋”,“我”能重新获得希望吗?一个“聋”字拯救了“我”那颗受伤的,沮丧的心灵。 我敬佩那位“聋”教授,是因为教授不仅是“我”唯一的听众,更是“我”“心灵的听众”!听着“我”拉着“据床腿”般的小提琴声,她不光装作聋子一般,还有非常温柔的话语来鼓励“我”:"我才想你一定拉的很不错,真不错。我的心已经感受到了,谢谢你,小伙子。”多么善良的谎言,多么美丽的心灵呀! 在我们的生活中,心灵的听众不是很多吗?妈妈是我心灵的听众,每当我在生活中遇到困难时,他总是亲切的对我说:“不能退缩,要做生活中的强者……”老师是我心灵的听众,当我每次回答问题声音小的时候,她总是鼓励我,说:"不用怕,勇敢点,你能回答的……”同学是我心灵的听众,当我没了耐心的时候,同学总是对我说:“不用着急,多干几次就好了……”我们心灵的听众还有很多 、很多、很多…… 心灵的听众,你是沮丧时的微笑,你是气馁时的鼓励,你是灰心时的期盼,你是闪烁在人们心灵深处的启明星! 我也要做他人心灵的听众,让我们的生活充满爱,充满微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