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社会中的政治》是一篇引人深思的文章,探讨了商业和政治之间的紧密关系。作者指出,商业在现代社会中已经成为政治的一个重要因素,商业利益和政治权力之间的相互影响不可忽视。然而,商业对政治的渗透也带来了许多问题,如腐败、权力滥用等。文章呼吁我们应该认识到商业和政治之间的复杂关系,以便更好地维护社会的公正和稳定。
商业社会中的政治读后感第一篇
前几年经常听到一些有学之士谈起卢梭和亚当斯密,不用多说亚当斯密就是那本举世闻名的著作《国富论》的作者,是英国最著名的经济学家之一。他生于苏格兰并且强调自由经济,一般在讨论有形的手与无形的手时总会提到他,他也被誉为现代经济学之父,获得了世界的认可。 卢梭同样举世闻名,他写过《新爱洛伊斯》《艾薇儿》《忏悔录》都是一些各大出版社争先出版的公版书,在我不了解这两位巨人时,也早已对他们的著作有所耳闻。
我近期读的一本书就是关于他们的,伊什特万,洪特的《商业社会中的政治》伊什特万,洪特就是是一位史学家,主要研究经济史和政治思想史,他曾经做过剑桥大学的教授以及国王学院的研究员。伊什特万,洪特在2013年的春季去世了,他留下了很多还没有出版的作品而他喜欢对亚当斯密和让雅克卢梭的研究,并为他们做了六次卡莱尔讲座,而这本书主要就是这六次讲座的文本,就在我们的以前所得到的一些观点中,通常都有一些人在强调卢梭和私密的对立,觉得卢梭是在批判现代社会,而亚当斯密则与他相反,在为现代性所辩护。但是伊什特万,洪特却并不从这个角度来思考问题,他反而去找他们之中的共性从而引入商业社会的概念,自从有了商业社会其实能减免一些纷争,因为商业的社会最主要的内含就是互惠互利,而在这样的基础上,商业社会也离不开很多不可控力,比如说国际竞争以及经济的竞争。在这本书之中,洪特详细的向我们展示了他是如何思考卢梭和亚当斯密两位伟大的思想家的,也向我们展示了商业社会与现代政治的一些联系,商业是离不开政治的,这是毋庸置疑的。 其实这样的书已经算是很有深度的关于经济学类的书了,比一些现在比较出名的经济学通识类书籍要深很多,关于这样专业的书籍我认为并不一定要一次完全看懂而追逐大致的了解是更重要的,对于感兴趣的人值得一读,如果确实读不下去,也不必强求,但是我认为我还是比较感兴趣的,并且在读这些社会经济类书籍中也能获得很多知识。在此基础上,我认为这本书的写作水平确实是很高的,也非常钦佩这位学者。
商业社会中的政治读后感第二篇
本书一共分为六个章节,前面一二两章探讨商业社会性:卢梭和斯密的问题。三四两章探讨政府的历史:法官还是法律?共和国、不平等与革命?五六章节探讨政治经济学:市场、民族主义、竞争与战争的关系。
其实人是一个复杂的动物。霍布斯根据人的理论不是政治动物。在这一点上,他声称人类缺乏政治基础的社会质量更好。霍布斯的创新提供了一个政治的角度来看,它不需要现有的和谐可以扮演一个角色作为国家的基础。与亚里士多德不同的是,人们在亚里士多德的爱的概念,只是觉得这是一种与社会模式,即社会模式创建了一个城邦。但是,在这种情况下,这个论点并非直接由史密斯提出或卢梭。因此,霍布斯是否放弃人的内在的社会价值观。他认为,如果人们自然爱伴侣”,将出现一个全球大同社会。然而,我们有杂多独立的民族和国家,而不是一个社会。霍布斯说,政治理论旨在解释不同国籍的社会行为,他们并不是基于“爱所有的人”但基于“爱自己”。霍布斯说,高效和有效运行的国家,“友谊”是第二个。虽然他否认,爱情在人类生活是一种有效的力量。霍布斯承认社会的效用是真正的原因。他有一个完全可用于商业社会理论,虽然在他的系统,这个社会理论是贬低的重要性。
让我想到后面提起的人们在考虑幸福生活之前,而是先考虑生存意义的生活。爱的社会需要两者彼此需要相互提供。就像卢梭自己所说:“相互需要比情感远为有效地将人们团结起来,社会仅通过劳作就得以形成,永在的死亡危险不容许一种仅限于用姿态加以表达的语言,他们的第一个词语不是爱我,而是帮我。”是出于对承认的心理需求,出于自尊/自爱来创造社会。
老话说“以人为鉴,可以知得失。”假设自己是自我行动的旁观者并想象,通过他人的眼睛来审查我们自己行为是否得体。
最后,送给本书我最喜欢的一段话,希望我们像爱自己一样去爱人们。
“多为他人感受,少为自己感受,亦即限制我们的自私,沉浸在我们仁慈的情感里:这构成了完美的人性;并能够在人们中间单独产生构成了他们所有优雅与合宜的情感和激情之和谐。像爱我们自己一样去爱邻居,是教的伟大律法。所以,自然的伟大律令就是像我们爱邻人一样爱我们自己,或者同样可以说,像邻人能够爱我们一样去爱我们自己。”
商业社会中的政治读后感第三篇
本以为,从书名“商业社会”理解,可以获取与当今社会的相关联系,或者通过18世纪思想家的理论分析来纾解我们现在所处社会的迷惘与无奈,以至可以把握形势,适应生存。但我错了,因为自己对“商业社会”的理解是单纯的狭义的,所以在本书中遇到的是以“商业社会”为名行“道德与政治”之实的学术交流,是以分析论证卢梭和斯密的思想为名行各流派言论杂陈之实的一团混乱。与其在这里忍受断章取义和论证堆砌,干脆去读卢梭和斯密的原著好了。通过阅读本书,对卢梭和斯密的思想理解只能是孤立和片面的,基本梳理归纳不出什么鲜明的论断,甚至诱发不出去读原著的冲动与渴望。因为《商业社会中的政治》一书,会使我等一般性读者既不知其然,更不知其所以然。不比大神们,但绝不会不懂装懂。
从开篇的“编者引言”中我们大概了解到,《商业社会中的政治:让-雅克·卢梭和亚当·斯密》是一本讲座文本,就是课堂讲学的全纪录。作者伊什特万·洪特在牛津大学讲座时,无须准备详细的手稿便能够顺利、准确地综合谈论那些他经常讲述的复杂主题……这些讲座包含的内容过于丰富,甚至在六个集中时段里,我们也很难通过听(现在加上“读”)来理解它们……。这是在告诉我们什么?是要让我们知晓,这是伊什特万·洪特从自己的水平和角度出发,在于业内人士进行学术交流吗?还是他自封在自己独有的、高冷的研究领域内,夸夸其谈、卖弄学问吗?亦或在为其辩解,因为没有手稿,伊什特万·洪特可以思想开阔、思维爆棚,想到哪儿就说到哪儿,遇到谁就拿来谁,人尽其用,言尽其搬。但其纵横捭阖、言论杂陈导致的必然结果肯定是,逻辑杂乱、层次模糊、抽象堆砌、生涩难懂。如此高难学术论证,怕只是早已被启蒙,并已成为业内人士的拥趸。
这是一本卢梭和斯密思想的研究文论集,重点探讨两位十八世纪思想家关于社会分工和商业社会形成、国家与市场、法律与政府、道德与政治等思想观点的论争,分析他们思想碰撞产生的耀眼火花、他们对人类社会思考的真知灼见。引用了诸多两位数学家的原著,包括《论不平等的起源》、《道德情感论》、《国富论》、《社会契约论》等等。而且,为了充塞自己的论证,作者还大量引用相关学者的理论,如黑格尔、霍布斯、休谟、孟德斯鸠以及众多对本人来说相当生僻的人物论调。因此,就我这样学识浅陋之徒,阅读是肤浅的,认知是碎片化的,理解更是有选择性的。总的感觉是,作者与其是在分析论证卢梭和斯密,不如说是把二者断章取义,并生硬地把此理论套在彼理论的框架中,刻意地去寻找相同和差异。这样还嫌不够,还要拿来张三、李四、王五、赵六的理论进行填塞和垫脚。仿佛卢梭和斯密的原著表达并不充分,于是需要寻根溯源、东拉西扯,以至牵出更枯燥、更繁复的论述来。这种对原著的专业化、学术化解构,反倒把原著的意旨弄得相对混乱,貌似对二者的思想进行周密、完善和深入分析,但实则却是任意堆砌他者的言论来拼凑作者自己的思考,使本来尚为浅显、平实的理论反倒变得枯燥、干涩、诘屈聱牙。这样一来,把两位思想家的理论真谛反而画蛇添足地变成了乱炖。从书中被作者引用的原文可以看出,卢梭和斯密言论很朴实,也很容易理解。真需要去拜读卢梭和斯密的原著了,一是可以直接了解原著的精髓,二是通过比对,来验证本书言论是否恰当。
辜负了从书的编者们,仅从一本《商业社会中的政治》窥全豹,不但没让自己屑微脱离所加之于自己的不成熟状态,反而更加懵懂。以其昏昏使人昭昭,蒙不是这样启的。此书优劣,还是让有识之士去品评吧。
商业社会中的政治读后感第四篇
当我们提到亚当·斯密的时候,最先想到的一定是他在经济领域中的地位,他是当代西方经济之父,那双“看不见的手”成了亚当·斯密的代名词。 但其实亚当·斯密还是一位思想者,他在哲学、在政治当然也包括在经济领域都有着卓越的贡献。 让-雅克·卢梭,当之无愧的十八世纪启蒙思想家、哲学家,而他的著作《论不平等的起源》《社会契约论》成为对于西方现代性批判的最著名论述之一。
那么这样两个人有着怎样的内在联系呢?这样两个西方启蒙时期的重要思想者对于我们后世政治、经济、哲学思想领域产生了怎样深远的影响呢? 伊斯特万·洪特,史学家,主要研究经济史和思想政治史。他对于这样两位启蒙时期重要的思想者的深度挖掘和论述,发掘着他们内在的联系和差异,成为我们认识他们、认识启蒙思想最重要的论述者。
而他的这一本书《商业社会中的政治:让-雅克·卢梭和亚当·斯密》就是洪特在牛津大学关于这样两位思想者讲座的文本。读着这几篇文章,也就让我们同样走进牛津大学的课堂,感受着来自于思想者与思想者的灵魂碰撞。 这本书的阅读并不容易,特别是像我这样对于思想史不是非常了解的读者,很有可能被这本书强大的气场而困住。但仔细阅读、细细思索,这才是培养我们个人思维最好的方式。
就比如作者论述的“亚当·斯密”问题,本就让我们非常困惑。斯密一般这被认为是商业社会理论家,这“商业社会”本就是斯密自己的术语,是指由商人或市场经济运行者构成的社会,而这个社会以商人的方式彼此关联。这就是他的《国富论》中论述的内容,也让很多人认为斯密是商业政治的辩护者,是卢梭批的评者。 但斯密的《道德情感论》中就是继承了卢梭对于道德基础的洞见,两人在商业社会中的看法有着差异性,但他们对于德行的思考,却又有着大量的共同观点。
比如在斯密的《道德情感论》中就引用了卢梭的相关观点。认为怜悯是完全自然的,而非在人性中塑造出来的机制。他存在于一切人类身上,这就是社会德行的基础。两人在社会性的论述中也有着非常多的共同之处,甚至可以说两个人都共同属于商业社会的理论家。 那么他们的观点在其他的领域又有着怎样相同和共同之处呢?在在这些讲座中,作者论述了他们在处理政府及其历史中的观点的解析,认识了他们对于后世思想产生的影响,而这就是启蒙时期思想者所带来的深远改变。
对于思想史脉络的厘清是我们思考过去、思考我们整个社会渐变到现在的根源问题。因此我们也就需要不断的阅读来自于启蒙时代的作品,通过对于他们作品的分析和解读,在我们思考和比较之中,认识着我们整个社会发展的规律和脉络。让我们更能理解现在的整个社会、理解对于现在社会状态的认知是怎样形成的,是怎么一步步发展到现在的。
商业社会中的政治读后感第五篇
第6页。
在《论公民》中,霍布斯通过明确拒绝人是自然的社会性存在(a naturally social being),努力擦除掉亚里士多德的影响;因为他想要摧毁这一观念——自然的社会存在也自然是政治的(naturally sociable being could also be naturally political)。他否认自然社会性以任何形式作为国家基础的政治效力,包括商业交互作用创造的效用纽带。(He denied the political efficacy of of natural sociability as the foundation of the state in any of its forms, including the utilitarian bonds created by commercial reciprocity.)
不能说翻译得有错误,只是很不符合中文的习惯,所以第一眼给人的感觉就是看不懂。翻译“自然”这个词的时候经常会给中文读者造成词性的混乱,不知道这里的自然是名词,还是形容词,还是副词。
a naturally social being不如就翻译成 人天生是社会动物/存在。
naturally sociable being could also be naturally political 天生的社会动物/存在也可能是天生的政治动物/存在
最后一句的语句结构也让人很困惑。试译:他否认,人天然具有的社会性能够有效地在政治上奠定任何形式的国家的基础——包括由商业交互关系产生的功利性纽带。
第7页
霍布斯声称,一个联合体通过代表创造了政治单元,并假定绝对最小的共识仅仅是基于人们对生命的恐惧和自保的欲望。
A union, Hobbes claimed, created political unity by represetation, assuming no more than an absolute minimum of consensus based on fear for one's life and desire for self-preservation.
还是语序结构的问题。原文的“仅仅”是对“假定”的修饰,而译文中变成了对“绝对最小的共识”的修饰。
试译:霍布斯声称,一个联合体通过代表创造了政治联合,仅仅以一种最低限度的共识为假定前提,这种共识基于人们对自身性命的担忧(注意是fear for 而不是fear of)和自我保存的欲望。
第7页
他拥有一种完全可用的获取性商业社会性理论,尽管在他的体系中,这一社会性理论的重要性遭到了贬低。
Although underplayed in his system, he had a perfectly serviceable theory of acquired commercial sociability.
这句话的两个词有待商榷。
underplay不是贬低,而是被霍布斯认为不重要,戏份少的意思。翻译成贬低,还以为是被别人贬低。
acquired不是获取性(acquisitive),而是后天习得的意思。
第8页
在《道德情感论》中,斯密没有用这些术语来重复“和谐-联合”的区分。然后在它们之间插入了第三个中间性的词语。
In The Theory of Moral Sentiments, Smith repeats the concord–union distinction without using these terms, and then inserts a third, intermediate term in between.
引起歧义:斯密没有重复这个区分。
斯密在不使用霍布斯的用词的情况下重申了“和谐-联合”的区分。
下一句:潜藏于联合概念之前提下的,与其说是和谐,不如说是彻底缺乏社会性的状态。
It is less than concord but more than the state of complete lack of sociability that is the underlying precondition of the concept of union.
这句就完全理解错了。less than... but more than... 比A少一点,比B多一点,所以是一种中间状态。
潜藏于联合概念之前提下的,是这样一种中间状态:虽然没有达到和谐,但也不是完全缺少社会性。
第9页
1.在有的地方,因为感激、友爱、尊敬,人们可以向彼此提供一切必要的协助。在这些地方,社会繁荣且幸福。
Where the necessary assistance is reciprocally afforded from love, from gratitude, from friendship, and esteem, the society flourishes and is happy.
没有体现出前后两句的逻辑关系。
当人们由于爱、感激、友谊和尊敬的缘故而相互提供必要的协助时,社会就会繁荣且幸福。